重庆奉节至巫溪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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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奉节至巫溪高速公路项目房建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合同号:FXFJ)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二月编制说明一、重庆奉节至巫溪高速公路项目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由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编制,适用于重庆奉节至巫溪高速公路项目房建工程施工招标。二、招标人在本次招标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重庆市建委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为标准,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编制。三、在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不加修改地应用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的正文,只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四、在本招标文件中

2、,招标人不加修改地应用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并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编制了“专用合同条款”,对“通用合同条款”作了补充和细化。目录第一卷第一卷2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 总则151.1 项目概况15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5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5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5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51.5 费用承担161.6 保密161.7 语言文字161.8 计量单位161.9 踏勘现场161.10 投标预备会161.11 分包171.12 偏离172. 招标文

3、件17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7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7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83. 投标文件18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83.2 投标报价183.3 投标有效期183.4 投标保证金19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9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93.6 备选投标方案19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94. 投标20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0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5. 开标2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15.2 开标程序216. 评标216.1 评标委员会216.2 评标原则216.3 评标217. 合同授予227.

4、1 定标方式227.2 中标通知227.3 履约担保227.4 签订合同22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28.1 重新招标228.2 不再招标229. 纪律和监督22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2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3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3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39.5 投诉23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附表一:开标记录表24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25附表三:问题的澄清26附表四:中标通知书27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8附表六:确认通知29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30评标办法前附表301. 评标方法342. 评审标准342.1 初步评审标准3

5、42.2 详细评审标准342.2.1 分值构成34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342.2.4 评分标准343. 评标程序343.1 初步评审343.2 详细评审35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3.4 评标结果3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7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81. 一般约定381.1 词语定义38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381.1.3 工程和设备381.5 合同生效的条件38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382. 发包人义务382.3 提供施工场地383. 监理人38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84. 承包人38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84.2 履约担保395. 材

6、料和工程设备39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39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9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9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97. 交通运输39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397.2 场内施工道路39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398. 测量放线408.1 施工控制网40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40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40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409.3 治安保卫409.4 环境保护4110.1 合同进度计划41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41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4113.1 工程质量要求4115. 变更4215.1 变更的

7、范围和内容4215.3 变更程序42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42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4317.1 计量4317.2 预付款4317.3 进度款4317.4 质量保证金4417.5 竣工结算4417.6 最终结清4418.3 验收4418.7 竣工清场4419.7 保修责任4520.1 工程保险4520.4第三者责任险45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45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4522.1 承包人违约45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45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4525 审计46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47附件一:合同协议书47附件二:廉政合同49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51第五章工程量清

8、单531. 工程量清单说明532. 投标报价说明533. 其他说明544. 工程量清单59第六章图 纸6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0目 录71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72(一) 投标函72(二) 投标函附录73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74三 投标保证金76四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7五 施工组织设计78六 项目管理机构79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0八、通过资格预审后需要更新的资格文件(如有)81九、承诺函82第 一 卷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 :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重庆奉节至巫溪高速公路项目房建工程 标段施工

9、投标。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你单位自收到本投标邀请书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书、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招标文件编制费每套2000元,一律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采用现金支付,不予退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出具本投标邀请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有申请单位鲜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在向招标人支付招标文件编制费后,方

10、能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3月8日 9:00 时至2012年3月8日10:00 时。开标时间:2012年3月8日 10:00 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鹅岭、市建委旁)。开标地点:同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2年2月17日 17:00 时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收到该邀请函。招标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1210室邮 编:401121联系人:李光扬 电 话:023-89

11、138748 传 真:023-89138744二0一二年 二 月 十七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1210室邮 编: 401121联系人: 李光扬 电 话:023-89138748 传 真:023-89138744发包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建设分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无代理1.1.4项目名称重庆奉节至巫溪高速公路项目房建工程施工招标1.1.5建设地点重庆奉节县、巫溪县1.2.1资金来源地方自筹、银行贷款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重庆奉节至巫溪

12、高速公路项目管理站房、收费天棚、隧道配电房及服务设施和站区绿化等的实施、完工及缺陷修复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5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2 年 4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2 年 8 月 31 日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满足资格预审条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增加:(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

13、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2012年2月27日 12: 00 时之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提问。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将在2012年2月29日18:00之前将其书面答复以补遗书的形式发布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投标人应从上述网站及时下载。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有关本项目招标的信息,若投标人未看到上述网站有关本项目招标的信息,也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上述网站有关本项目招标的信息已知悉全部内容。1

14、.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细化和补充:本项目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无须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招标人将通过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公布本项目各合同段的投标控制价A和工程量清单细目基准单价ai。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控制价A;各项细目单价aj不得低于0.80* ai,也不得高于1.05* ai,即投标人报价范围在:0.80* aiaj1.05* ai。此外,投标人不得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报价软件、招标人所发布的补遗书、

15、澄清通知函、澄清函、投标控制价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2012年2月27日12:00时之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提问。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确认2.3招标文件修改细化以下条款:2.3.1在2012年2月29日18:00时之前,招标人可以补遗书形式修改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有关本项目招标的信息,若申请人未看到上述网站有关本项目招标的信息,也视为申请人已收到上述网站有关本项

16、目招标的信息已知悉全部内容。2.3.2在2012年3月5日18:00时之前,招标人将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本项目投标控制价A和工程量清单细目基准单价ai。如果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补充以下条款:2.3.3补遗书和投标控制价将通过互联网发布,各次补遗书将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2.3.4补遗书或工程量清单报价软件请到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自行下载。2.3.5请各投标人每天上网关注并下载更新相关资料,如投标人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确认3.1.1

17、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说明);(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情况表;(8)通过资格预审后需要更新的资格文件(如有)(9)承诺函;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细化与补充: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的方式: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请各位投标人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下载工程量固化清单报价软件。招标人将在2012年3月5日18:00时之前,将发布包括投标控制价A及细目基准单价ai的工程

18、量固化清单。投标人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须与投标函的大写金额一致,如果投标函的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投标函大写金额为准。本项目如果出现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与发布投标控制价时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报价

19、软件不一致时,以工程量固化清单报价软件为准。3.2.2是否接受调价函否3.3.1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第一次在市交易中心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持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到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进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登记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万元/合同段。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下列一个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 项目编码: 5000002012021700603001

20、项目名称: 重庆奉节至巫溪高速公路项目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合同号;FXFJ)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50001004141059866666-1953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号: 1239052337103011953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距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小时前(即2012年3月8日7:00前)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帐户,(各合同段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不一

21、样,投标人须分别汇入各合同段的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以交易中心采集到的数据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各投标人须将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在开标前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否则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3.4.3投标保证金补充细化: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由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由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增加:(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

22、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资格审查资料已进行资格预审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补充细化: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除外)。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2 份,另加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3.7.5 装订要求补充细化: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

23、何责任。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补充细化:(1)采用单信封形式;(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于一个封套中,成为一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且内、外封套须分别加贴密封条并盖密封章;(3)电子U盘与投标文件一并封装。4.1.2封套上写明内层封套: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1210室招标人名称: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标段投

24、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细化为: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将在距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通过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发布补遗书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4)补充“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5)补充:“开标顺序:按拆封顺序开标”;(7)细化为“

25、现场展示并核查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当场退还投标文件。”(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并记录在案;其中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公布2个数据:a.投标函的大写报价;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汇总表”标明的“投标报价”。5.2开标程序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废标:(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3)投标函的大写报价与投标报价汇总表的投标报价不一致。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26、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过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7.3.4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签约合同价即中标人投标报价8.1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招标,其他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9.5投诉评标工作结束后,

27、评标结果将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 7 天。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束后对推荐中标候选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提交的“业绩公示表”和“主要人员公示表”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各投标人均可向招标人或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举报公示内容中的虚假情况,举报必须提供线索和依据,招标人将根据举报进行核查。对于在公示期内收到的举报并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其行为将被纳入高速集团的信用记录中,同时上报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在公示期后收到的举报,招标人仍根据举报的线索和依据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其

28、行为将被纳入高速集团的信用记录中,同时上报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但其处罚结果不影响该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投标结果。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将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http:/www. )上公示,公示期为 7天。3、所有投诉必须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6月21日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部门: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电 话: 023-89183075传 真: 023-89183222 邮政编码: 401147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29、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

30、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

31、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32、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

33、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

34、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

35、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

36、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

37、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

38、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39、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

40、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 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41、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

42、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

43、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

44、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

45、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46、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

47、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

48、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

49、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

50、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

51、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

52、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重庆奉节至巫溪高速公路项目房建工程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投标控制价: 2012年3月8日10:00时序号投标单位投标人报价(元)m值评标基准价D(元)投标人签字备注投标函报价清单报价随机抽取的降幅幅度值为:抽取人1:抽取人2:唱

53、标:记录: 监督: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重庆奉节至巫溪高速公路项目房建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 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重庆奉节至巫溪高速公路项目房建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 2.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

54、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元。工期: 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要求。项目经理: (姓名)。项目总工程师:(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55、 (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增减;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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