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修造厂项目综合楼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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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恒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修造厂项目综合楼标段施工(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卷2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总则122招标文件143投标文件154投标175开标186评标187合同授予19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纪律和监督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51、评标方法292、评审标准293、评标程序2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2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33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50第二卷54第五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5第三卷57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8第四卷59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60 第一卷招 标

2、 人:重庆市恒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 83 页 共 83 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市恒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修造厂项目综合楼标段施工(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项目编码:311384D4441002937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为重庆市恒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工业园区新桥20号地。2.2 建设规模: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413.78平方米,框架结构,四层;

3、带电作业车车库建筑面积为102.99平方米,砖混结构,一层;门卫室建筑面积为33.29平方米,砖混结构,一层。2.4 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120日历天。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示内的综合楼、带电作业车车库及门卫室,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2008年以来有与本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建设规模大于本次项目(即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000平米以上)的业绩2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

4、投标者,请于2012年 2月 15 日起,在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 )上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及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 )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于2012年 2 月20 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在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 )上指定位置提出质疑。质疑位置出错或质疑时间过期,招标人均不受理。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

5、售后不退。如果投标人不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 3 月 6 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5.2 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南川区北环路宣传文化中心)。5.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恒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渚堰塘市场1号联系人:佘老师电 话:023-71666175传 真:023-71666192招标

6、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联 系 人:李老师/刘老师电 话:023-63548795传 真:023-635487952012年 2 月 14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和说明。如本表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市恒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渚堰塘市场1号联系人:佘老师电话:023-7166617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联系人:郑老师/刘老师电话:023-635484831.

7、1.4项目名称重庆市恒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修造厂项目综合楼标段施工(二次招标)1.1.5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工业园区新桥20号地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内的综合楼、带电作业车车库及门卫室,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不含总平面图内成品库房、1#、2#厂房),包括土建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生活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设施及灭火器和综合管网。其中:1、土建施工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础工程、土建主体工程、屋面工程。2、安装工程施工承包范围为:(1)给水部分为市政水表以后的所有内容;(2)

8、排水部分为市政接口以前的所有内容(含室内外雨、污水管道等);(3)强、弱电部分:总表箱到各楼层配电箱的所有内容;(4)防雷接地装置。3、外墙装饰工程、各楼层配电箱出口以后的配管、配线、照明装置(灯具、开关、插座、风扇的预埋、安装、接线、调试等)、弱电部分(综合布线、安防系统布线)等其他专业工程。其中配电箱、灯具、开关插座、电线和弱电部分线材由甲方提供。4、本工程招标人推荐的材料、设备品牌:(1)所需钢材应选用:重钢、攀钢、达钢、水钢、威钢或与之相当产品;水泥选用重庆市内大厂旋窑水泥。(2)其他材料:部分材料应选用下述品牌(厂家)或相当于下述品牌(厂家)的大厂产品电气线管、给排水管材:得亿、顾地

9、、万丰、 联塑; 消防器材:大江、成发、川消、永安;外墙砖:歌德、捷龙、德鑫、广达;工程所有用材上述未明确部分均选用中等价位的合格产品。5、发包人如有正当理由时,保留对上述承包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6、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2号厂房和成品库房。本次招标工程未有分包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120日历天,开、竣工的时间合同签订时确定。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应在资格审查资料

10、中附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章)2.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其营业范围与本施工招标项目相适应。(应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附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章)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4.财务要求(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600 万元人民币(2)2008-2010年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经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并

11、加盖鲜章)5.业绩要求最近三年完成2 个及以上在结构形式、建设规模上大于本次项目(即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000平米以上)的工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6.信誉要求(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骗取中标的不良记录;(4)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5)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6)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无不良信誉记录;(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7.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必须已

12、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注册证、近1年社保证明;)且项目经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3 号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项目经理未在在建项目承担项目经理,否则,给招标人和相关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等相当的1个以上的项目业绩。(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8.其他要求(1)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1年社保证明)(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提

13、供上岗证,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提供资格证书)(3)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注:开标时提供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和证件原件,以备核验。若需要时不能提供,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单位自行踏勘,并承担相应费用1.10.1投标预备会不组织。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清单和发出的答疑及补遗。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

14、12年 2 月 20 日 12:00 时前在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 )上提出,逾期恕不接受。(在“项目招标”中点击工程名称即可。提供的质疑不得出现单位名称,否则后果自负)。招标人将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含)前在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 )上对质疑进行公开答疑回复,并视为所有投标人均已知晓。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3 月 6 日 10 时 30 分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将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含)前在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 )上公开发布,并视为所有投标人均已知晓。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发

15、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RMB)3912266.1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金额为32074.08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对应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请各投标人结合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工程建设情况及市场价格,自行测算报价。工程范围和详细要求见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投标报价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各投标人在下载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后应仔细核对,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在南川

16、区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 )上提出通知招标人核查。否则,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若投标单位未在接到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后反馈核对结果,则认为投标单位承认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一致。并于投标时在商务标中提交工程量清单确认书。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

17、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注:转账时必须注明工程名称及标段,否则视为重大偏差;各投标人妥善保留银行进帐凭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出示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原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银行转账时间风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或电汇。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 3 月 6 日09时00分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收款单位: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开户银行:重庆银行南川支行帐 号:620101040004075备注:开标结束后,发出中标通知

18、书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三年(2008年2010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三年(2008年2010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无拖欠劳务费诉讼记录:投标截止前三年(2008年2010年)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部分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商务部分一式三份(一正两副),资格审查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与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

19、文件(光盘或U盘)一份。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不设技术标,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商务部分文件的电子光盘上应有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装入商务部分文件袋。(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 “资格审查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0、。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含投标报价光盘)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如投标人“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分两个以上大袋封装,大袋上必须注明(一)、(二)、(三)序号,且投标函必须装入第(一)大袋中;6、“资格审查资料”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单独密封不得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按照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

21、相应内容,随投标文件大袋一起递交。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装袋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写明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招标人名称:重庆市恒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重庆市恒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修造厂综合楼项目施工在 2012 年 3 月 6 日 10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4.1.1、4.1.2的规定密封、标记,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误拆的责任并拒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南川区北环路宣传文化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

2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1、按5.2(1)执行;2、按5.2(2)执行;3、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4、按5.2(3)执行;5、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退还其投标文件。6、开标顺序:随机开启;7、按5.2(6)执行;8、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并执行5.2(7)的内容,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的,则当众退还其投标文件;

23、9、按5.2(8)和(9)执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支票、汇票。履约担保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

24、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特别说明参与评分的十项主要清单项目,各投标人单独制表附在商务部分最后一页,并用EXCEL格式刻录在电子文件里。如未按上述要求制作,商务部分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重庆市恒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修造厂项目综合楼标段施工(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25、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26、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

27、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

28、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

29、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

30、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

31、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规定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形式通知招标人。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

32、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查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论投标人是否查收、下载修改补充文件,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部分(一式三份,一正二副):a、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c、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2)商务部分(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资格审查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二副);(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本次报价

33、采取工程量清单形式的总价包干。报价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及风险费,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他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请各投标人结合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工程建设情况及市场价格,自行测算报价。3.2.2计价原则: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计价方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在招标人提供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并结合投标人企业自身成本及市场行情自主报价,一旦中标,计价范围内的工程造价不作调整(除有效的设计变更、施工项目的增减以及双方在现场确认

34、的签证外)。具体内容如下:(一)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屋面工程等:按总价包干报价。(基础桩深度暂定12米,按实结算)(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1)给水部分为市政水表以后的所有内容;(2)排水部分为市政接口以前的所有内容(含室内外雨、污水管道等);(3)强电部分:厂区配电柜(屏)到各楼层配电箱的所有内容;各楼层配电箱以后的配管、配线、照明装置(灯具、开关、插座、风扇的预埋、安装、接线、调试等)(4)弱电部分(综合布线、安防系统)(5)防雷接地装置等其他专业工程;按总价包干报价。3.2.3定额可参照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

35、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有关分册及配套费用文件;工程范围和详细要求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人工、材料价差调整参照2011年11月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下浮比例自定。工程施工中因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执行以上计价原则。3.2.4所有强、弱电的线材由招标人提供,报价不予考虑。3.2.5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之规定(按合格标准)计算填报,不得上下浮动,否则投标文件无效。3.2.6其他说明:(1)弃渣由各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确定线路、弃渣地点及运距,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再调整。(2)本项目采用商品砼。(3)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承包人交纳的各种保

36、险费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4)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投标承诺书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按废标处理。(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2.7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

37、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划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到账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

38、.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

3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提供的其他资料。3.5.7 资格审查资料中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证书的原件必须带到开标

40、现场以备查验。否则,当评标委员会需核验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原件而不能及时提供的,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判。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

41、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

42、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1 项要求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1 项要求标记,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4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

44、2.2 项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

45、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

46、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47、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

48、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

49、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

50、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按开标现场格式执行。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2012年 月 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51、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按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格式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各标段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52、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投标

53、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方法和范围编制,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54、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项目管理机构:不评分投 标 报 价: 100 分(其中投标总报价70分,主要清单项目10项,总分30分,每一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3分)其他评分因素:不评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在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主要清单项目同理按项分别计算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允许偏差范围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在下列范

55、围内为有效投标报价:-10%至+3%2.2.4(1)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不评分,进行符合型评审。评审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技术负责人任职资历格与业绩其他主要人员2.2.4(2)投标报价评分标 准投标总价允许偏差率10%至3%投标总价价及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00分(其中投标总价70分,主要清单项目10项,每项3分,总分30分。)2.2.4(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不评分3评标程序1.初步评审前,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并对经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按本附表3.2.1(3)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评分,

56、再按总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取前七名进行评审。2.对排在前七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并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排在第七名之后的所有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3.如果未能评出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则应从排名第八的投标人开始依次、逐一递补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止。4.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方法3.2.1(3)投标总

57、价A投标总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价与总价评标基准值相比,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B1.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超出规定偏差范围的,得零分,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每项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2.同理计算出各投标人所报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的得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58、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

59、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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