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学考试小抄(精)电大成人自考大学本科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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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名词解释1.监督是指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活动所进行的监察.督察活动以及对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的纠正活动.2.公共权力是社会中至高无上的.公认的和法定的权力,它以权力机关为载体,并以其特有的普遍权威性对全社会实施管理或者控制.3.腐败是一个政治性概念,专指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或者活动.无论腐败行为表现为何种形式,其实质都是滥用公共权力谋求私人利益,简言之就是以权谋私.4.监督学是以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社会科学学科.监督学研究国家公权力监督的基本理论和重要制度,揭示监督工作的一

2、般规律,提供监督的基本方法;其目的是指导监督实践,并在全社会建立起对公权力的监督屏障.1政治原罪是指在原罪的权力和原罪的人结合之后,人在夺取权力和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会生出种种罪行.政治具有原罪性,因而握有权力的人在行使权力时出现滥用权力和贪赃就不可避免.由于政治原罪的存在,政治领域必须建立一定的制约机制对政治权力的行使给予必要的监督和约束.2.法治主义监督思想认为,法律至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而不能享有特权;通过制定宪法.法律为权力行使划定明确边界,并保护和扩大个人的自由权利;防止腐败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约

3、权力的制度形式.法治主义监督思想是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是西方各国监督制度的重要思想基础.3.自由主义监督思想从限制公共权力行使范围的角度,探讨对公共权力的约束机制,强调公共权力的行使界限.该思想认为,由于权力滥用具有不可避免性,因此不仅应该强调对公共权力的行使过程.行使结果进行监督与约束,还应该从公共权力的源头防止权力的滥用,即将公共权力的行使限定在最小的范畴之内,同时还需要其他权力对其进行监督和约束.自由主义监督思想对西方国家的监督制度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 4.议行合一理论主张立法权.行政权等权力都同属于一个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同属于由人民直接或者间接选举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机关

4、,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并对人民代表机关负责,受人民代表机关监督.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不是分权关系,而是基于职能不同的分工关系,其他国家机关隶属于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不受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只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5新滥用权力理论认为,滥用权力既包括不合法使用权力,也包括不合理使用权力,虽然二者均侵害了公民权益和公共利益,但前者可以通过合法性审查予以纠正,而后者通常具有合法的外衣.政府的某些合法行为因不合理.不公平也属于滥用权力,而滥用权力者均应接受司法审查.新滥用权力理论对各国的权力监督和廉政建设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6.人民主权理论从国家起源出发,

5、确定了国家权力的地位,将国家权力置于人民主权即立法权之下,找到了人民对国家权力监督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人民主权理论中的全民公决.权力监督.法律至上等内容,都是对权力被滥用的防范和补救措施,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和特征.7.分权制衡理论认为,一切握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所以立法.行政.司法等三种权力必须分别交由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机构来行使.防止权力滥用的途径就是使每个人和每个机构掌握的权力都有一定界限,使权力的运用到此必须停止.,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8.监督思想是人们在长期的监督实践中,通过对监督活动的观察和思考而产生的有关监督的主张与观点;9.监督理论是监督思想不断发展.完

6、善的结果,是相关观点与主张经过长期论证.推理.演绎.归纳后所形成的有关监督活动的基本的.系统化的原理.监督理论可以用来解释和指导监督实践.1一台三院-唐代沿袭隋制在中央设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置御史大夫为台长;御史中丞为副职.御史台下属有台院.殿院.察院等三院.御史大夫.中丞及三院监察官各有其职掌,职责分明.宋代大体沿袭了这一制度.2. 都察院-明清两代的中央监察机关.明代都察院与六科给事中两个系统并立.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为都察院长官,其下设监察御史,负责各方面监察事务.清代将六科给事中隶于都察院,实行单一的监察体系.3.谏诤制度是指对君主言行违失的直言批评,规劝其改正错误,是对

7、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谏诤制度是监督君主决策缺失的重要机制,是中国古代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4.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于1974年,是世界著名的监察机构,在反腐肃贪方面成效显著.廉政公署的长官为廉政专员,下设执行处.防止贪污处.社区关系处等业务部门.分别负责接受举报,调查核实有关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指控;审查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制度和工作程序,提出建议,以纠正可能出现贪污的工作方式;社区关系处负责向市民宣传贪污的危害,以取得市民对反贪工作的支持与合作.1.党内监督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专门的监督机关和党员,按照宪法.法律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进行的监督.2.

8、党员监督指广大党员作为监督主体对各级党的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的监督.党员监督的内容是监督对象的行为是否符合党章和党的其他规章制度的要求.党员的监督是党内监督最基本的形式,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党员监督的依据是党章和党的其他规章制度.1人大监督亦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取的了解.审议.督促和处置的行为.2.人大工作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

9、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同级常务委员会.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3.质询是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提出的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质问,有关机关和人员必须对此作出回答.质询一般是针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或实施了重大违法行为而实施的一种监督手段.与询问相比,质询更加正式,更具强制性,程序上也更严格.4.人大执法检查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法律的贯彻执行,对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活动.5.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指人民代表大会及

10、其常务委员会为查证某个重大问题而依照法定程序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开展调查,并作出调查报告.特定问题调查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法定的调查方式,它一般针对重大决策失误.司法腐败和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进行.1.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处理刑事案件一切活动的监督,既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是否正确实行的监督,也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进行侦查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实行的监督,具体表现为立案监督.审查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侦查活动监督.2.审查批准逮捕-简称审查批捕或审查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

11、等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审查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权,也是人民检察院开展侦查监督的有效途径之一.3.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整个刑事审判工作实行的监督,既包括对人民法院在进行刑事审判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实行的监督,又包括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实行的监督.前者主要是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后者主要是刑事抗诉.4.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予以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国家审判机关的审

12、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1.行政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程序中通过行使行政审判权,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2.二审监督制度是指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第二次审理的法律监督制度.3.再审程序又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判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4.行政赔偿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1.行政监

13、督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外监督主体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组织内部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2.层级监督是基于行政系统上下级隶属关系而实行的自上而下的监督,这是行政监督中最经常.最主要.最有力的监督形式.3.行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的行政监督活动,其目的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4.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国有金融机

14、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的财务收支情况所进行的一种专门稽查.审核活动,目的是严肃财经纪律,预防和纠正违法犯罪.5.行政复议管辖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方面的职责权限范围.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来说,行政复议管辖是确定哪些复议申请由哪级.哪个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和审理;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行政复议管辖是确定如果不服原具体行政行为应该向哪级.哪个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6.行政复议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行政复议范围既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哪些行政争议拥有管辖权,同时也决定行政相对人对哪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7. 行政

15、效能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和行为产生的效率.效果.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1.人民政协监督指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通过建议和批评的方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是民主监督而非权力监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对监督对象形成强制,但人民政协的监督对国家机关和执政党的决策仍然具有相当的影响力.2.民主党派监督指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与党员.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情况.制定和贯彻执政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

16、情况以及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民主党派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的具体体现.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1.社会监督是指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以批评.建议.检举.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各种政治权力主体进行的监督.通过这种监督,增加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遏制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贪污受贿.违法违纪等行为,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决策,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失职.渎职行为.2.特约监

17、督员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依法聘请特定公民兼职履行相应民主监督职责的一项监督制度,包括特约监察员.特约教育督导员.特约税务监察员.特约审计员等.特约监督员是现时期实施民主监督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特约监督员参与政府的有关工作,也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找到了一条具体途径.3.社团监督又称为“社会团体监督”,是指各种社会团体(组织)从各自利益出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以及个人品行所进行的广泛监督.4公民监督是指公民基于宪法赋予的权利,通过批评.建议.举报.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和个人品性所作的监督,这种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社会主人”对“社会公仆”的监督.

18、5舆论监督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言论.出版.新闻等方面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实施的监督,方式有批评.建议.评论.揭露违法和腐败行为等.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舆论监督日益成为社会控制公共权力的重要手段.6.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党的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或者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投诉请求,并由这些负责人或者工作部门予以处理的活动.7.网络舆论监督是指人民群众(网民)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评价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监督国家机关的各项活动,揭露国家

19、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作为现代信息技术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相结合的必然产物,网络舆论监督是舆论监督的新型方式,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1.政府道德署是美国政府专门规范政府官员道德行为的机构,直属总统领导,向总统和国会负责.政府道德署的基本职责是主管政府高级官员的财产申报事务和监督政府官员的道德行为.另外,政府道德署在各主要部门都设立有专职道德官,他们专门负责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行为准则,并审查和处理本部门中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问题.2. 美国的独立检察官是专门对某一高级行政官员的贪污受贿或其他违法失职行为进行调查起诉的临时性官员,其起诉对象包括总统.副总统.各部的正副部长及相

20、应职务的官员等.法律赋予独立检察官很大的权力,该制度的实施大大加强了对政府高级官员的调查监督力度.3. 行政交谈是日本行政监察制度的特色之一.行政监察部门及其所委托的人员与因行政失误而遭受损害的国民进行交谈,听取改善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尽可能地解决问题或补偿损失,并使其结果有助于改善现行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当发现公务员违纪渎职时,行政交谈委员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行政交谈制度对于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密切政府与国民的联系.进行权利救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4. 国民请求监察制度韩国为了加强国民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实行的一项监察制度.凡公共机关的事务处理因违法或

21、腐败行为,对公共利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时,受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请监察院进行审计监察.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动用“审查请求权”,要求对政府部门.政府投资机关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审计监督.20岁以上的300名成年人,即可以联名上书监察院进行监查.韩国的国民请求监察制度充分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对行政效能监察和提高政府绩效具有重大意义.二填空题1监督是指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活动所进行的监察.督察活动以及对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的(纠正 )活动.2.权力的(相对)性是指权力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中,没有人与人的关系,单独的个人无所谓权力3.腐败是一种(

22、公权力)异化的社会现象,4.监督主体是由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构成的.5.对国家(公权力 )监督的必要性远远超过对社会其他权力监督的必要性.1孙中山曾反复强调监察权必须独立于(立法)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2.(党政分察 )思想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也是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之一.3.(弹惩合一)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该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4. 中国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性善论”).5. 西方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性恶论”).6. 中

23、国古代的(权力制约)机制以“道德制约为主.法律制约为辅”.1隋唐时期的监察法规比较具体,简明易行,监察程序严格,主要的监察法规是隋的司隶六条和唐的(监察六法 ).2中国古代(谏诤 )制度的确立,是对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3解放战争时期,监察制度在华北解放区得到了较大发展.1948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设置了人民(监察院 ).4. 澳门廉政公署是专门负责反贪和(行政)申诉的部门,其最高长官为廉政专员,由特区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5. 在当代台湾的监察体系中,最主要的是监察院的监督,另外(立法 )院和行政法院也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1立法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

24、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2.执法监督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的监督.3,人民代表大会执法监督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的司法活动进行的监督.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 )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5国务院制定的(行政 )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6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 )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7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机关制

25、定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其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 )的报告.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 )方案.11.罢免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的一种严厉的监督方式,也是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职守,防止(滥用职权 )和滋生官僚主义的一种有效方式.1党组织监督是党组织作为监督主体对本组织之外的其他党组织和(党员 )进行的党内监督.2. 作为党的领导机关,党的代表大会

26、的党内(监督 )主体地位是不言而喻的.3. 地方党的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在大部分时间都是由党委(常委会 )履行的.4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处分的职能机关5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6.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通过行使监督.检查.(调查 ).建议.处分等职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纪律的严肃性.1.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所进行的专门法律监督.2.(刑事立案 )监督是指人民

27、检察院对刑事立案主体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3.(审查起诉)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审查决定的诉讼活动.4.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对法律的实施负有特殊的责任.一方面代表国家对公民犯罪实行法律监督,行使(公诉)权;另一方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进行监督,行使刑事审判监督权.5.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均依法享有侦查权.人民检察院

28、对上述机关或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都可以依法进行监督.6.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由三个方面组成,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三个方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1.(审级 )监督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对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监督.2.审级监督的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由(合议 )庭.审判委员会等审判组织行使此项权力.3.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行为过程中的犯罪行为予以定罪量刑,从而实现监督(行政 )权的目的的一种司法监督形式.4.(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已经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29、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5.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 )进行.复核死刑案件一般采取书面审查或者书面审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不开庭审理.6.刑事二审如果是由检察院提起的抗诉,必须(开庭)审理.1.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 )人员.2.我国行政系统内的行政监督机关主要包括上级行政机关以及行政监督的(专门 )机关.3.行政复议职权是基于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 )关系而设置的一种职权.4.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都有行政复议职权,都是行政复议机关.5.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

30、可以(口头 )申请.6.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 行政 )赔偿请求.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是被申请人.8.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 )审查的办法.相对人对行政终局裁决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向裁决机关或者裁决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1.人民政协的监督实质上是一种有组织地反映( 统一战线 )各方面的意见的民主监督.2. 人民政协的监督是一种(法定)形式的监督,比自发的监督更为正式.更具组织性和政治影响力.3. 针对法律本身及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政协可以通过形成(建议)案和报告等形式向有关机关特别是立法机关提

31、出建议,要求对宪法和法律进行修正.4,人民政协通过(视察).检查等途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的监督是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5. 人民政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的情况进行监督.6. 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是加强政协监督的方式.7. 民主党派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的具体体现.1.社会监督主要包括社团监督.(公民)监督.舆论监督.2. 舆论是(公众)思想和意见的公开表达.3. 新闻舆论监督是具有人民性.( 公开性 ).及时性.广泛性.快捷性等特征的一种社会监督.4. 我国的信访按内容可以分为三类

32、,即参与类.求决类和( 诉讼 )类.5. 举报是指公民.( 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当面举报等形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揭发.6. (申诉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有关国家机关陈述.申辩理由,并提出改正.撤销该行为或者赔偿损害的请求.7.(控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向有关国家机关告发和揭露1.经合组织反对国际商务交易中贿赂外国公共官员公约是( 发达 )国家之间签署的第一个全球性关于反腐败的公约,被认为是消除国际行贿的一个重

33、大举措.2.(美洲反腐败公约)是世界第一部多边反腐败条约,对预防贪污腐败行为规定得十分详细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作为第一部世界性反腐败公约,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准绳4.( 透明国际 )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专以反腐败为目的的非盈利性民间组织5.瑞典的专职监察机关设在议会,监督官称为(议会监察专员 ).6.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一般从具有杰出法律知识和秉性正直.社会威望较高的无党派人士中选出,只有(议会)有权罢免监察专员7. 德国联邦议院不但有立法权和重大决策的审批权,还有对政府和官员进行( 监督 )的职能.8.德国腐败案件清理中心的检察官们在调查案件时,首先考虑挽回(经济损失 ),再考

34、虑如何处理违法者.9. 从20世纪60年代起,( 瑞典 )的议会行政监察专员制度开始为其他国家所仿效,最早在北欧得到推广.四简述题1简述腐败的主要特征.腐败的主要特征是:1腐败的主体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2腐败的方式是滥用公共权力.3腐败的结果是公权力最终成为摄取私人利益的工具,以权谋私,以至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2简述监督的基本原则.监督的基本原则是蕴藏于各种具体监督制度中的普遍的.更高层次的监督规则,对各种具体监督制度起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监督的基本原则对监督主体实施的所有监督活动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即使在监督缺乏具体法律依据时,监督的基本原则也可以为监督主体提供适当的行为准则

35、.监督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依法监督原则;公开监督原则;公正监督原则;全面监督原则;全程监督原则.3简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以监督过程为标准,监督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事前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为了预防腐败的发生,防范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而对监督对象拟进行的活动所作的前置审查.根据审查的情况,监督主体可以准予或者不准予监督对象进行相应活动.事前监督对应的是监督的“预防功能”, 事中管理是指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在得到法律授权或者某种准予之后的活动所作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事中监督对应的是监督的“校正功能”, 事后监督是指在监督对象完成某项活动或者

36、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之后,对该活动进行检查.调查.核实和鉴定,对该行为进行查处.惩戒,以纠正失误,惩戒违法.事后监督是对权力运用的阶段性监督,也是对违法违纪行为所造成的消极后果的补救性监督,既有校正和制约功能,也有惩戒.教育和警示功能.1简述清末的政党监督思想.清末是我国立宪政治的活跃时期,也是政党政治的孕育时期.作为政党思想重要内容之一的政党监督思想也逐渐开始形成.清末政党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政党易于监督政府.政党起着社会平衡和稳定的作用,所以易于监督政府.2)政党能够监督政府.国民是监督政府的真正力量来源,而政党则是国民利益的代言人和组织者,政党可以通过国民的力量有效监督政府.3

37、)政党善于监督政府.政党具有监督政府的天然本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是公正廉明的,否则,政党有能力也有力量予以制裁.2简述孙中山的监督思想.孙中山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提出了丰富的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监察权独立思想.监察权独立是孙中山监督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他长期一贯坚持的思想.他认为,监察权必须独立于立法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2)党政分察思想.党政分察是指设置两个相互独立且有联系的监察机构,对党政两个系统分别行使监察权.该思想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对于民国政府的监察体制产生了重要影

38、响.3)弹惩合一思想.弹惩合一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弹惩合一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是防止行政权干涉监察.影响监察效能的有效制度设计,也是其思想最具有特色的的地方.1.简述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1)中国古代监察官员品秩较低,但权力显赫,地位尊崇.(2)强有力的手段是监察职权充分发挥的重要保障. (3)监察机关垂直领导体制为监察职权的发挥减少了障碍.(4)中国古代的监察职权缺少法律的有效保障,最后决定权在于皇帝.(5)既严厉处罚诬告又允许根据传闻进行弹劾(6)监察权和行政权的混淆影响了监察效率2.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1)监察

39、机构独立设置,分区监察.在中央政府设置独立的监察院,将监察权与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等国家权力并立;划分监察区,派出监察使分赴各监察区.(2)监察机构拥有较广泛的监察权,其中最主要的两项是弹劾权和审计权,加上其他各项监察权,构成了一个主次分明的权力系统,但在实际中,监察机构往往不敢执法,形同虚设.(3)监察法规体系较为完备,但往往徒具虚文.这些法规从字面上看,似乎都很严密,但多数是抄录西方国家的法规条文,在实际中始终未能真正发挥作用.(4)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五院,虽然在形式上遵循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学说,但实际上五院包括监察院均由国民党或蒋介石个人控制.在这一政治体制下建立的监察机构,难以

40、真正依法进行监察.1.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法律框架.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法律框架:1)宪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2)组织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3)立法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4)监督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5)其他法律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2. 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方式.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方式指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时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法律文件的改变与撤销2)法律文件的备案3)法律文件的审查4)执法检查5)听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6)听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专项工作报告7)审查和批准计划.财政预决算,听取和审议

41、审计工作报告8)询问和质询9)就特定问题进行调查10)组织代表视察11)受理公民和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12)提出罢免案13)其他监督方式1.简述党内监督的特征.1)广泛性.2)有限性.3)强制性.4)目的性.5)先进性.2.简述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

42、况.3.简述党内监督的主要制度.1)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2)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3)述职述廉制度4)民主生活会制度5)信访处理制度6)巡视制度监督制度7)谈话和诫勉制度8)舆论监督制度9)询问和质询制度10)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4简述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 (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

43、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1.简述职务犯罪.职务犯罪不是刑法术语,而是理论界针对涉及职务违法犯罪的情况,做出的一种概括和表述.职务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广义的职务犯罪可包括一切基于职务行为的犯罪;狭义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处的行为.狭义的职务犯罪可划分为三大类:即贪污贿赂.渎职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贪污贿赂

44、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等.检察机关通过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或抗诉等,履行对职务犯罪的监督职责.1.试述行政监督对象的法律责任.行政监督对象的法律责任包括赔付性法律责任和惩罚性法律责任.赔付性法律责任的特点是恢复原状,亦即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恢复到行政行为未作出前的状态.惩罚性法律责任的特点是惩罚

45、违法行为主体.1)赔付性法律责任.赔付性法律责任形式较多,例如行政行为的撤销.行政行为的变更.行政职责的限期履行.行政赔偿等.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有权机关(上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等)撤除.注销违法行政行为,使之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行为的变更是指有权机关改变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使行政行为合理.适当;行政职责的限期履行是指有权机关责令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不得拒绝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赔偿义务机关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2)惩罚性法律责任.惩罚性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行政处分.刑事处罚.权力机关

46、的罢免和撤职等.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有明确违纪行为的行政公务人员作出的制裁性行为.刑事处罚是行政公务人员违反刑事法律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职务责任,这种责任对应的行为是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权力机关的罢免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免除由其选举或者决定的行政机关组成人员.权力机关的撤职是指各级人大常委会撤销由其任命的违法失职的行政机关组成人员的职务.2. 试述廉政监察制度.廉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各种腐败行为进行监督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廉政监察是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之一,主要任务是监督行政机关和政府公务员执行

47、廉政制度的情况,查处各类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的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廉政建设,以保证行政机关和政府公务员的为政清廉.廉政监察的主要对象是行政领导.在我国,凡科级以上和相当于科级以上的政府公务员都属于行政领导.廉政监察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2)行政领导在履职中是否有商品交换和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3)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4)行政领导是否有不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行为.5)行政领导是否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6)行政领导

48、是否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廉政监察机制由前提.核心.基础.保障等四个部分构成.1)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前提是反腐倡廉教育.2)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核心是廉政法规制度.3)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基础是对行政系统的人和事实行全面监督检查.4)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保障是法律责任追究.3. 试述行政执法监察制度.行政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行政执法监察的内容是被监察对象的执法行为,目的是督促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并在作出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后能够及时纠正.在实践中,执法

49、人员常出现的违法行为包括: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失职.在实践中,执法人员常出现的不当行为包括:行政行为目的不当;行政行为专断.刚愎.恣意;行政行为不相关考虑;行政行为反复无常.行政执法监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日常监察.专项监察和重点监察.日常监察依据的是本监察机关制定的工作计划,专项监察和重点监察由监察室拟出实施方案,报有关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4. 试述政府财务审计.政府财务审计是财务审计的一种,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以及合法合规性所进行的审计.审计制

50、度产生后,财务审计长时期居于主导地位,因而又被称为“传统审计”.“常规审计”.政府财务审计审查的是行政机关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会计制度和会计原则.是否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等,目的是纠错防弊,查错补漏,维护财经法纪,保护资财安全,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政府财务审计的主要方式是书面审查.被审计单位依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有关会计资料,由审计机关派人到被审计单位审计或者由被审计单位报送审计.按照审计对象的不同,政府财务审计可以分为财政预算审计.财政决算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财政预算审计是指对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收入与

51、支出的执行情况以及组织平衡所进行的审计;财政决算审计是指对年终财政收入决算.支出决算.财政结余以及预算外资金的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所进行的审计5. 试述政府绩效审计.政府绩效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经济活动的合理性.经济性.有效性所进行的审计.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存在一定联系,绩效审计一般是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政府绩效审计的作用主要有四.一是提供有关公共管理活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方面的信息;二是有利于提高公共管理绩效,促进政府部门加强内部控制, 有效地使用各种公共资源;三是促进国家财政收支计划以及政府项目目标的实

52、现;四是有利于造就责任政府,促使政府更加重视公共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分为两个方面:1)政府财政支出中的非收益性投资部分.非收益性投资是政府财政支出中最具特色的部分,也是政府绩效审计的重点内容.政府的这部分支出不以盈利为目的,没有明确的受益人,支出的目的一是为了维持政府以及其他公共管理部门的正常运转,二是为了改善公共投资环境,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提供基础.非收益性投资审计的具体内容包括:政府各部门预算支出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主要审查各项支出是否符合效率性.效益性标准,是否取得了预期效果.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国家建设项目是指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即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

53、)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这种审查是针对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支出.各种基金支出.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支出审计.上述审计主要是评价这些支出的利用和管理情况.2)政府财政支出中的收益性投资部分.收益性投资主要表现为国家授权的投资部门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和对其他企业国有股的投资.这种审计主要是一种投入产出比较,投入和产出不仅包括以货币衡量的经济价值,还包括以非货币衡量的社会价值.6. 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行为,是行政监督的法定途径之一.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

54、复议的原则为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有错必纠.合法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公正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活动中应保持对双方当事人的不偏不倚,并以事实为根据,准确地适用法律;公开是指行政复议应充分体现行政司法特色,向复议双方当事人和社会舆论开放;及时是指行政复议应在法定时限内进行,不得拖延耽搁;便民是指行政复议应尽量采取方便申请人的方式方法,以确保申请人能有效行使各项权利;有错必纠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于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1. 简述人民政协监督的内容.人民政协的监督既包括政协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及其他

55、社会各界人士间的相互监督,也包括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具体而言,人民政协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2)党和国家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6)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2简述人民政协监督的方式.人民政协监督的主要方式:1)提出建议案2)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3)委员提案4)委员视察5)参加会议6)调查和检查7)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8)其他监

56、督方式3. 简述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和途径:1)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2)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和相关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意见.3)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4)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者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5)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6)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1.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主要内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除序言外,共八章七十一条,分为总则.预防措施.定罪与执法.国际合作.资产的追回.技术援助.实施机制.最后条款等

57、.总则.总则规定了立法宗旨.术语解释.适用范围以及保护主权等方面的内容,强调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和技术援助,但同时应当恪守各国主权平等和领土完整原则以及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预防措施.此部分主要涉及预防性反腐败的政策和做法,具体包括预防性反腐败机构的建立,公共部门的各项用人制度和公职人员的行为守则,公共采购.公共财政管理和公共报告以及与审判和检察机关有关的措施等,同时还强调了私营部门和社会在预防腐败中的参与.定罪和执法.此部分为公约的主要组成部分,从实体法的角度列举了有关腐败的罪名,对犯罪的主观要件.犯罪形态和腐败的后果作出了规定;从程序法角度规定了对腐败行为的管辖.起诉.审判.制裁

58、以及其间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国际合作.具体规定了国际合作的总体原则,引渡的条件,被判刑人的移管,刑事诉讼的移交,执法合作,联合侦查等内容.资产的追回.主要内容是对腐败行为后果的财产处理.包括预防和监测犯罪所得的转移,直接追回财产的措施,通过国际合作追回资产机制,资产的返还和处分,双边和多边协定和安排等技术援助和信息交流.主要述及预防和打击腐败的培训和技术援助以及有关腐败的资料收集.交流和分析等.公约的实施机制.规定了公约缔约国会议和秘书处在公约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职能和作用,争端的解决方式以及公约的签署.批准.接受.核准和加入等常规内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特点:1)透明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要求各国

59、在反腐败过程中,保证各项预防性措施.政策和机构运作的透明度,以保证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开透明,降低腐败发生的机会.在预防腐败的政策和措施.反腐败机构以及公共部门用人制度等方面,该公约都有关于公开透明的相关规定.2)国际合作.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作为一部世界性反腐败公约,国际合作是其必不可少的内容.国际合作的总体原则,引渡的条件,被判刑人的移管,刑事诉讼的移交,执法合作,联合侦查等,构成了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内容.此外,反腐败公约各个部分都以国际合作为基础,探讨了相关内容.3)强调预防.建立腐败的预防机制是当今国际反腐败合作的重要内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强调了预防腐败的重要性,并用大量篇幅阐述了腐败预防合

60、作机制和具体的预防腐败措施.4)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相结合的产物,体现了国际反腐败合作的现实需求.该公约不仅规定了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还制定了为了保障权利义务实现的程序.5)公部门与私部门的合作.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总结各国反腐败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反腐败不仅是各国政府的责任,也应当包括公部门以外的私部门和个人的支持与参与,并对私部门和社会的参与及合作作出了规定.6)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相结合.腐败行为由于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各国立法都已将其列入犯罪行为范畴,纳入刑法调整.同时由于腐败常常牵涉到巨大财产,给社会造成巨大浪费,因此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规定了刑事责任的

61、同时,又规定了民事责任.2.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特点:1)监察专员设置的独立性与专职化.为保证监察专员行使监察职能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不当干扰,议会监察专员在人事.组织.经费等方面均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同时,监察专员只接受议会的指示和监督,工作只对议会负责,除议会外不接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指示和干预.另外,由议会任命专职人员进行监督,能够使监督工作专职化.这种独立性和专职化不仅加强了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的监督效力,也更加强化了议会的监督职能.2)监察专员监察范围的综合协调性.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的管辖范围相当广泛,监察专员不仅可以对法律规定的中央.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察,还可以对属于自己管辖

62、范围的跨部门.跨行业的问题进行综合监察和协调处理.这种综合性监督与当今政府职能不断扩张.专业分工日益细化复杂的客观趋势比较适应.3)完善的监督系统保证监察专员的监督效力.瑞典对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监督相当严格,且层次较多,建立了议会监督.政府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体系.议会监察专员监督作用的发挥有赖于与其他监督体系的协调合作和相互制约.议会监察专员监督同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形成了以议会监察专员监督为主的完善的监督体系.4)先进的监督理念.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监督模式注重预防侵犯公民合法权利事件的发生,注重被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恢复及救济.因此,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监督模式不同于检察官及警察的职能

63、,其职能不在于检举犯罪行为使之被定罪,而是更关注采取具体的改革措施,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权力运行秩序.3.美国监督模式的特点:1)双向制衡的权力监督模式.美国的监督体制贯穿着“分权制衡”的理念.在权力的横向划分上,强调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既要彼此分立.独立,又要相互联系.制约.国会通过立法权的行使实现对行政和司法的监督,但是美国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并通过立法倡议权而对国会的立法权进行制约,法院也可以通过司法审查权对国会进行监督.国会可以通过人事任免权.财权.弹劾权的行使对执掌行政管理的总统进行制约与监督,法院也可以对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行政命令及做出的行政处理等作为和不作为进行司法审查以对

64、行政权的使用进行约束与监督,但法官要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由总统任命,国会也有权弹劾联邦法官.可见,美国的权利监督体系是双向制衡的监督模式,部门之间的相互制衡是整个政治体制中的监督前提.2)较为松散的纵向权力监督.美国实行联邦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较为松散,基本上没有形成纵向的权力监督关系.美国没有统一的.最高的反腐败协调.执法机构,也没有统一的.专门的反腐败法律.其行政监督权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分别行使,相互独立,联邦与州各自建立监督机构,二者不存在上下隶属关系,在机构设置上也不对口,彼此独立.各司其职.因此,美国的行政监督体制体现出多元化的特点,行政监督机构布局分散,监督职能细化,监督主体多元.3)重视专项监督.美国监督模式中,重视专项监督,如选举监督.审计监督和道德监督等.美国联邦政府所建立的两个独立行政监督机构政府道德管理署和监察长办公室均突出了专项监督的特点,以道德规范(包括财产申报)和审计监督为两个专职监督机构的监督重点.同时在美国行政监督体系外,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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