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维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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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线路维修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经常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1.0.2条 线路维修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相应地进行计划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1.0.3条 线路维修工作,应实行科学管理,开展标准化作业,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改善检测手段,建立和健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改进作业方法和劳动组织,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第1.0.4条 线路维修工作,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本规则未作规定的,线路公司可根据需要提出,并报运营公司批准执行。第二章 线路维修工作组织及内容第一节 维修的组织和计划 第2.1.1条 线路公司要根据季节特点,抓住主要矛盾,按照实际情况作好线路维修的管理工作。在线路公司领导下,线路队负责组织线路维修工作。线路队下设三四个工区,每个工区分别完成本工区管段任务。线路公司的工区管辖范围划分应根据地铁的特点,综合考虑。一般应在58公里为宜。重点地段和病害,应有专人定期检测监视线路公司应把计划维修和紧急补修,重点整治病害,季节性工作及设备改造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好定期检查和计划维修。第2.1.2条 线路工

3、区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旬、日计划报线路队批准,其内容应包括:维修工作数量,工作顺序和进度,重点病害整治,轨检车的评分指标、劳力组织,增产节约计划,主要材料,机具,技术改造及安全措施等。线路队将生产计划上报线路公司,线路公司结合具体情况上报运营公司。根据运营公司批准的年度和季度生产计划,向队下达生产任务。第2.1.3条 对线路维修所需要的机具、材料及加工,线路公司要积极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落实,材料选型及采购需要上级或有关单位解决的应及时报运营公司安排调节。 第2.1.4条 对各种机械设备线路公司应制订出检修操作规程,实行专机专人负责管理制。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做到正确使用,精心养护,细心检修,经常

4、保持其良好状态。 第2.1.5条 线路公司要建立年终、季末、月末工作检查与分析制度,评比总结交流经验,改进工作,提高业务水平。第二节 维修工作内容 为确保地铁线路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在维修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第2.2.1条 线路、道岔维修的基本内容 (一)碎石道床 1矫正线路不良状态,进行起道、拨道、改道等作业。 2清筛不洁道床,补充道碴; 3整治路基病害,修理排水设备; 4调整轨缝,整修、更换和补充防爬设备; 5更换和修理轨枕,整治轨底坡; 6整修、更换和补充连接零件; 7螺栓、扣件和夹板清扫涂油; 8整修防爬设备和轨距拉杆;9整修道口及线路标志、铲除杂草,收集旧料分类堆放,保持线

5、路外观良好。10无缝线路的监测和整修。11接触轨的保养和维修。 (二)整体道床 1根据线路水平要求做好垫道工作,经常保持扣件的正确位置,顶严、压紧、密贴; 2改道、矫直钢轨硬弯,综合整治接头病害,加固焊接接头,调整轨缝; 3更换失效联接零件; 4整修整体道床: 整体道床纵横裂纹的修补; 支承块挡肩脱落的修补; 支承块松动、裂纹的整治; 更换失效套管。 5连接零件的清扫涂油,经常保持清洁无锈蚀,轨下垫层四周无污物; 6加强曲线及道岔维修,整修和更换失效部件,有计划地对小半径曲线涂油(指外轨工作边涂油); 7维修线路标志(警冲标、曲线标、百米标、坡度标、线路中心桩等);8整修车挡。9无缝线路的监测

6、和整修。10接触轨的保养和维修。第三节 线路维修与其他工作的配合 第2.3.1条 维修线路及道岔涉及到信号部位时,应通知信号人员参加。 第2.3.2条 为防止迷流、污水腐蚀,线路应经常保持清洁,禁止向线路上乱倒污水及杂物。 第2.3.3条 其他专业的设备如与线路设备发生联系,须经线路公司同意。 第2.3.4条 线路公司的车场维修作业按运营公司规定安排在春、秋两季进行。具体时间由线路公司与车辆公司协商,作出计划,分区停电进行全面维修。其它作业应在夜间停电后进行。第四节 线路设备维修周期 第2.4.1条 线路设备维修应根据设备损耗情况结合维修周期具体安排。 第2.4.2条 线路设备维修周期应符合表

7、2.4.2的规定。 线路设备维修 表2.4.2区段设备名称维修周期正线道岔整体道床6个月碎石道床(运营线)3个月碎石道床(非运营线)12个月线路直线及曲线半径大于600米12个月曲线半径等于或小于600米6个月轨下垫层12个月车场及专用线道岔运营线道岔6个月非运营线道岔12个月线路直线(碎石道床)12个月曲线(碎石道床)6个月专用线(碎石道床)12个月其他线路标志(搪瓷)12个月线路标志(调和漆底或木制)12个月道口(木制)12个月道口(混凝土板)12个月车挡(混凝土铁制)6个月车挡(木枕沙堆钢轨)6个月第五节 设备管理分工第2.5.1条 线路公司负责维修和更换道岔结构的失效零件并保持道岔轨距

8、、水平、方向、高低及捣固,钢轨接头正确,调好尖轨动程。第2.5.2条 线路公司负责钢轨接头(包括绝缘接头)螺栓的紧固,保证轨距、水平、方向正确。更换普通接头失效零件。第2.5.3条 线路公司负责接触轨、瓷瓶、防护板、伸缩缝、连接线的管理和检修。第2.5.4条 线路公司负责隧道口护坡以及天沟、站场、排水沟的管理、维护和检修,道床的清理和排水沟的清淤。第2.5.5条 道岔区段碘钨灯由线路公司使用、更换。第2.5.6条 线路公司负责道床管理维修,区间道床、排水沟清扫及垃圾清理工作。第三章 线路设备标准和维修要求 线路设备: 承托机车和车辆走行的轨道线路,即:正线、车场线、折返线、渡线和特别用途线等。

9、线路设备包括以下各项: (一)路基(路堑、路堤) (二)道床、轨枕、钢轨、钢轨联结零件(不包括轨道电路的轨连线)、钢轨接头(绝缘接头的绝缘部分除外)、轨距拉杆、防爬器和防爬木撑等。 (三)道岔:构成道岔的全部构件(绝缘接头的绝缘部分除外)。 (四)接触轨:接触轨、接触轨连接零件、防护支架、防护板、瓷瓶、接触轨间的联接线。 (五)平交道口。 (六)线路标志和信号标志:公里标、百米标、曲线要素标、竖曲线标、曲线始终点标、桥隧涵标、坡度标、警冲标、道岔号牌、停车标、限速标、司机鸣笛标、减速地点标、作业标、线路中心桩等。 (七)线路其它设备。第一节 路基 第3.1.1条 路基及其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

10、应经常保持稳固和完好状态。 第3.1.2条 路肩宽度,路堤和路堑不应小于0.6m;困难条件下路堤和路堑不得小于0.4m。 第3.1.3条 侧沟的深度和底宽均不得小于0.4m,土质边坡为(1:1)(1:1.5),沟低纵坡应不小于2,困难地段不小于1。横向盲沟应设于道床陷槽以下。 排水设备应经常整修和清理,保持设备完好,流水畅通,清理或开挖出来的泥土杂物必须运走,不得弃置于沟边或路堑边坡上。 第3.1.4条 在路基内埋设电缆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电缆不得埋设在路堤或路堑边坡及路肩上(过渡短经路除外)、侧沟和道床下,并不得损坏原有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二、电缆沿路堑埋设时,应在堑顶天沟边2m外

11、。如无天沟,应在堑顶边5m以外。沿路堤埋设时,应在路堤坡脚1m以外。横穿线路时,应用钢管或混凝土管防护,埋入的管顶距路基面不得小于0.4m。三、电缆埋设时,必须及时将电缆沟填满、夯实、整平,恢复路基完好状态,并设置明显标志。 四、埋设电缆前,施工单位必须与运营公司联系,明确安全措施和责任,并签订协议后方可施工。第二节 道床第3.2.1条 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 表3.2.1线路类别顶面宽度(m)曲线外侧道床加宽碴肩堆高(m)边坡坡度半径(m)加宽(m)正线无缝线路3.38000.100.151:1.753.38000.150.151:1.75普

12、通线路3.08000.101:1.753.08000.151:1.75站线2.91:1.50 道床顶面(以轨底处为准)应低于轨枕顶面2030mm。混凝土枕中部道床可不掏空,但应保持疏松。 整碎交界处应设挡碴板。 第3.2.2条 各种道碴必须有“碎石道碴产品合格证”,作为竣工验收和评定道床质量的依据。碎石道碴粒径级配如表3.2.2的规定。地铁正线线路必须采用一级道碴。 道碴粒径级配 表3.2.2方孔筛孔边长(mm)162535.5455663过筛质量百分率(%)0-55-1525-4055-7592-9797-100 垫碴起道用的道碴,采用花岗岩材料,粒径为820mm。 第3.2.3条 道床应经

13、常保持饱满、均匀和整齐,并应根据道床不洁程度,有计划地进行清筛,尽可能保持道床弹性和排水良好。第3.2.4条 道床应按规定保持密实,严格防止轨枕空吊、道床翻白及翻浆冒泥。第3.2.5条 整体道床的纵横裂纹应及时修补。第三节 轨枕 第3.3.1条 轨枕每千米配置根数,应根据运量、容许速度及线路的设备条件等决定。轨枕间距:无缝线路应均匀布置,见表3.3.11;普通线路见表3.3.12。 轨枕间距 表3.3.11轨枕配置根数 (根/km)轨枕间距 (mm)1680595176056818405441920521 相错式接头、非标准长度钢轨的轨枕配置根数和间距,比照表3.3.1-2的规定,通过计算采用

14、接近值,但a值不得比标准大20mm。 轨枕间距 表3.3.12轨型钢轨长度(m)每千米配置根数每节钢轨配置根数木枕(mm)混凝土枕(mm)cbaCba60kg/m或50kg/m12.5160020440594640540587635168021440544610540584600176022440524580540569570184023440534550540544544192024440469530-25.016004044053763554057963016804244048760554057359817604444049757554054957018404644045955054053

15、8544192048440472525-43kg/m12.5144018500604720500604720152019500604675500604675160020500564640500564640168021500559605500559605176022500541575500541575184023500504550500504550192024500513523-25144036500622705500622705152038500617665500617665160040500599630500599630168042500554600500554600176044500569

16、570500569570184046500537545500537545192048500509522-注:轨枕间距计算方法见附录一。 第3.3.2条 使用木枕(含木岔枕)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木枕宽面在下,顶面与底面同宽时,应使树心一面向下。 二、正线、联络线和道岔采用类防腐木枕,车场采用类防腐木枕。 三、劈裂的木枕,铺设前应捆扎或钉组钉板。 四、使用新木枕,应预先钻孔。普通道钉,孔径为12.5mm,孔深有铁垫板时为110mm,无铁垫板时为130mm。使用螺纹道钉时,孔径为1719mm,孔深同上。 五、改道用的道钉孔木片规格为:长110mm,宽15mm,厚510mm,并经过防腐处理。 第3.

17、3.3条 不同类型轨枕不得混铺。混凝土枕与木枕的分界处,距钢轨接头不得少于5根木枕。 第3.3.4条 正线及到发线应做到接头轨枕无失效,其他处所无连续失效(含岔枕)。轨枕失效及混凝土枕严重损伤标准如下:一、 轨枕失效标准 (一)混凝土枕(含混凝土岔枕及短轨枕) 1明显折断;2纵向通裂:(1) 挡肩顶角处缝宽大于1.5mm;(2) 纵向水平裂缝基本贯通(缝宽大于0.5mm);3横裂(或斜裂)接近环状裂纹(残余裂缝宽度超过0.5mm或长度超过2/3枕高);4挡肩破损,接近失去支承能力(破损长度超过挡肩长度的1/2);5严重掉块。(二)木枕(含木岔枕) 1腐朽失去承压能力,钉孔腐朽无处改孔,不能持钉

18、; 2折断或拼接的结合部分离,不能保持轨距; 3机械磨损,经削平或除去腐朽木质后,厚度不足100mm; 4劈裂或其他伤损,不能承压、持钉。 二、混凝土枕严重伤损标准 1横裂裂缝长度为枕高的1/22/3; 2纵裂: (1)两螺栓孔间纵裂(挡肩顶角处缝宽不大于1.5mm); (2)纵向水平裂缝基本贯通(缝宽不大于0.5mm); 3挡肩破损长度为挡肩长度的1/31/2; 4严重网状龟裂和掉块; 5承轨槽压溃,深度超过2mm; 6钢筋(或钢丝)外露(钢筋未锈蚀,长度超过100mm); 7斜裂长度为枕高的1/22/3。 第3.3.5条 旧轨枕分为三类。 一类为再用轨枕:可不经修理或稍加修理,即能使用的轨

19、枕; 二类为待修轨枕:经过修理才能再用的轨枕; 三类为废轨枕:不能修理再用的轨枕。 第3.3.6条 从线路上更换下来的旧轨枕,应及时回收,分类堆码在工区或料场。一、二类旧轨枕,应有计划地修理使用;三类旧轨枕由线路公司鉴定处理,或改作其他用途。 第3.3.7条 线路上轨枕的修理。 一、用削平、捆扎、腻缝或钉组钉板等方法修理木枕。 二、用环氧树脂修补局部破损的混凝土枕。 三、用锚固法修理松动或失效的螺旋道钉。 四、水钻法修理和锚固松动或失效的玻璃钢套管。 注:1。螺旋道钉锚固用料与工艺见附录二。 2玻璃钢套管锚固用料与工艺见附录三。第四节 钢轨 第3.4.1条 线路上的钢轨类型应与运量、容许速度和

20、轴重相适应。地铁正线线路一般应采用50kg/m及以上钢轨,小半径曲线地段宜铺设耐磨轨或全长淬火轨。超过大修更换周期的钢轨,应由线路公司上报运营公司决定尽早更换,以保证行车安全。 第3.4.2条 钢轨伤损分为轻伤、重伤和折断三类。 一、钢轨轻伤标准 1钢轨头部磨耗超过表3.4.21所列限度之一者; 2轨头下颏透锈长度不超过30mm; 3钢轨低头(包括轨端踏面压伤和磨耗在内),超过4mm(用1m直尺测量最低处矢度); 4轨端或轨顶面剥落掉块,其长度超过15mm,深度超过4mm; 5轨头锈蚀,除去铁锈后轨底厚度小于8mm(在轨底边缘处测量),或轨腰厚度小于10mm; 6钢轨擦伤,深度达到0.51mm

21、。 钢轨头部磨耗轻伤标准 表3.4.2-1钢轨(kg/m)总磨耗垂直磨耗侧面磨耗正线及到发线其他站线正线及到发线其他站线正线及到发线其他站线6016189101416501416891214431214781012注:总磨耗=垂直磨耗+1/2侧面磨耗。 垂直磨耗在钢轨顶面宽1/3处(距标准工作边)测量。 侧面磨耗在钢轨踏面(按标准端面)下16mm处测量。 二、钢轨重伤标准 1钢轨头部磨耗超过表3.4.22所列限度之一者; 2钢轨在任何部位有裂纹; 3轨头下颏透锈长度超过30mm; 4轨端或轨顶面剥落掉块,长度超过30mm,深度超过8mm; 5钢轨在任何部位变形(轨头扩大、轨腰扭曲不直或鼓包等)

22、; 6钢轨锈蚀,经除锈后,轨底边缘处厚度不足5mm;轨腰厚度不足8mm; 7钢轨擦伤,深度超过1mm。 钢轨头部磨耗重伤标准 表3.4.2-2钢轨(kg/m)垂直磨耗侧面磨耗正线、到发线及其他站线正线、到发线及其他站线6010175091543813 三、钢轨折断标准 钢轨折断是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 1钢轨全截面至少断成两部分; 2裂纹已经贯通整个轨头截面; 3裂纹已经贯通整个轨底截面; 4钢轨顶面上有长大于50mm,深大于10mm的掉块。 普通线路(道岔)和无缝线路缓冲区的重伤钢轨应及时更换。换下的重伤钢轨应有明显的标记,防止再用。无缝线路钢轨重伤和折断,应按第4.3.13条的规定处理。在

23、桥上或隧道内的轻伤钢轨,应及时进行更换。第3.4.3条 线路两股钢轨接头,一般应采用相对式。曲线地段外股应使用标准长度钢轨,内股应使用厂制缩短轨调整钢轨接头位置。剩余少量相错量,应利用钢轨长度误差量在曲线内(有困难时可在直线上)调整。直线地段应按钢轨长度误差量配对使用。在每节轨上相差量一般应不大于3mm,并应前后、左右抵消,在两股钢轨上累计相差量最大不得大于15mm。 铺设非标准长度钢轨或再用轨,无厂制缩短轨时,钢轨接头可采用相错式,其相错量不得小于3m。采用相错式的两曲线之间直线长度短于300m时,该直线段亦可采用相错式。采用相错式时个别插入的短轨,宜铺设在曲线两端的直线上,在困难条件下,可

24、铺设在曲线内股。 第3.4.4条 线路上个别插入的短轨,在正线上不得短于6m,在其他线上不得短于4.5m,并不得连续插入2根及以上。 第3.4.5条 普通线路钢轨接头,应根据钢轨长度与钢轨温度预留轨缝。轨缝的标准尺寸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a0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时的预留轨缝(mm); a钢轨线膨胀系数,为0.0118mm/(m); L钢轨长度(m); tz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地区的中间轨温(), 其中 Tmax、Tmin当地历史最高和最低轨温(); t0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时的轨温(); ag构造轨缝,43、50、60kg/m钢轨ag均采用18mm。 最高、最低轨温差不大于85地区,在按上式计算以后,

25、可根据具体情况将轨缝值减少12mm。 第3.4.6条 12.5m钢轨地段,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时的轨温不受限制。25m钢轨地段,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时的轨温限制范围为(tz+30)(tz30);最高、最低轨温差不大于85地区,如将轨缝值减少12mm,轨温限制范围相应地降低37;特殊情况下,在轨温限制范围以外更换的25m钢轨,必须在轨温限制范围以内时调整轨缝,使其符合第3.4.5条规定的标准。 第3.4.7条 轨缝应设置均匀,每千米轨缝总误差:25m钢轨地段不得大于80mm;12.5m钢轨地段不得大于160mm。绝缘接头轨缝不得小于6mm。 第3.4.8条 在钢轨上钻螺栓孔时倒棱。两螺栓孔的净距,不

26、得小于孔径的两倍,直径不同时按大孔径计算。其他部门需要在钢轨上钻孔或加装设备时,必须经线路公司同意。钻孔位置应在轨腹中和轴上。 第3.4.9条 用于线路上的钢轨需要截断时,应全断面垂直锯断。严禁使用乙炔切割或烧孔,严禁使用剁子和其他工具强行截断和冲孔。 第3.4.10条 下列位置不应有钢轨接头,否则应将其焊接、冻结或胶接。 一、明桥面小桥的全桥范围内。 二、钢梁端部、拱桥温度伸缩缝和拱顶等处前后各2m范围内。 三、设有温度调节器的钢梁的温度跨度范围内。 四、钢梁的横梁顶上。 五、平交道口铺面范围内。 第3.4.11条 应做好钢轨养护维修工作,预防和整治钢轨病害,延长钢轨使用寿命。钢轨硬弯用1m

27、直尺测量,矢度大于0.5mm时应矫直;钢轨接头轨面或内侧错牙不得超过2mm;轨面擦伤和剥落掉块接近或达到轻伤标准时应焊补;轨端飞边大于2mm时,应及时处理;波浪型磨耗谷深达到轻伤标准时,应及时打磨。此外,还应有计划地用打磨、焊补、更换道碴、垫碴、垫枕下大胶垫等方法,综合整治钢轨接头病害。 对曲线地段的钢轨,应根据钢轨材质、是否淬火以及磨耗情况合理确定涂油周期和时机。对易受盐碱侵蚀地段和隧道内的钢轨,必要时可在钢轨上涂抹防锈剂。 对于小半径曲线,应视磨耗情况加装钢轨涂油器。 第3.4.12条 从线路上换下来的旧钢轨,应及时回收集中,由线路公司统一管理。第五节 联结零件 第3.5.1条 接头夹板伤

28、损达到下列标准,必须及时更换。 一、折断。 二、有裂纹。 第3.5.2条 接头螺栓应齐全,作用良好,缺损时应及时补充和更换。普通线路接头螺栓扭矩应达到表3.5.2的规定值,并应保持均匀。扭矩不足时,不得低于规定值100Nm以上。 普通线路接头螺栓扭矩标准 表3.5.2项目单位25m钢轨12.5m钢轨最高、最低轨温差85最高、最低轨温差85钢轨kg/m60及以上504360及以上50435043螺栓等级-10.910.98.810.98.88.88.88.8扭矩Nm700600600500400400400400C值Mm642 注:c值为接头阻力及道床阻力限制钢轨自由伸缩的数值。 高强度绝缘接头

29、螺栓扭矩不小于700Nm。 第3.5.3条 接头螺栓及垫圈伤损达到下列标准,应及时更换。 一、螺栓折断,严重锈蚀、丝扣损坏或杆径磨耗超过3mm不能保持规定的扭力矩。 二、垫圈折断或失去弹性。 第3.5.4条 钉普通道钉的规定: 有铁垫板时,直线及半径450m及以上的曲线地段,钢轨内侧各钉2个道钉,外侧钉1个道钉;半径在450m以下的曲线地段,铁垫板与木枕联结道钉,必须钉齐(冻害地段、明桥面除外)。 第3.5.5条 铁垫板与普通道钉应齐全,作用良好,缺少时应及时补充,道钉浮起或松动时应及时整治,道钉连续浮起或松动不得超过3根枕木。伤损达到下列标准,应有计划地更换: 一、铁垫板折断、变形、严重锈蚀

30、或丧失固定立柱螺栓功能。 二、道钉钉头脱落、严重锈蚀或下颏磨耗达3mm及以上。 第3.5.6条 扣件应经常保持零件齐全,位置正确,作用良好,缺少时应及时补充。50kg/m及以上钢轨线路,木枕应采用分开式弹性扣件,扣件与木枕联结应紧密牢固。扣板、轨距挡板应靠贴轨底边。扣板(弹片)扣件扭矩应符合表3.5.6的规定。 型螺栓、螺旋道钉扭力矩 表3.5.6扣件类型型螺栓扭力矩范围(N)螺旋道钉扭力矩范围(N)100-120120-150改80-120120-150100-120120-1501100-120100-120120-150100-120250-30095-105250-30043或50kg

31、/m检查坑扣件100-120100-120型轨道减振扣件100-120150-20060kg/m检查坑扣件100-120 扣件类型应与轨枕类型相匹配。 第3.5.7条 扣件伤损达到下列标准,应有计划地修理或更换: 一、螺旋道钉折断、浮起,螺帽或螺杆丝扣损坏,严重锈蚀。 二、垫圈损坏或作用不良。 三、弹条、扣板(弹片)损坏或不能保持应有的扣压力。 四、扣板、轨距挡板严重磨损,与轨底边离缝超过2mm。 五、橡胶垫板压溃或变形丧失作用,胶垫片损坏。第六节 轨道加强设备 第3.6.1条 曲线地段应按下列条件安装轨距杆或轨撑: 铺设木枕采用普通道钉联结时,线路半径为450m及以下的曲线,按表3.6.1的

32、规定安装。 半径为350m及以下的曲线和道岔导曲线,可根据需要同时安装轨距杆和轨撑。 安装轨距杆时,应使用绝缘轨距杆。 轨距杆或轨撑安装数量 表3.6.1曲线半径(m)轨距杆(根)轨撑(对)25m钢轨12.5m钢轨25m钢轨12.5m钢轨R350105147350R1955195R15010RR3005R30015 第3.7.5条 曲线轨距加宽递减。 一、曲线轨距加宽递减应在整个缓和曲线内递减。如无缓和曲线,则在直线上递减,递减率一般不得大于2。 二、两曲线轨距加宽按2递减,其终点间的直线长度应不短于10m。不足10m时,如直线部分的两轨距加宽相等,则直线部分保留相等的加宽,如不相等,则直线部

33、分从较大轨距加宽向较小轨距加宽均匀递减。 在困难条件下,其他线上的轨距加宽允许按3递减。 第3.7.6条 曲线应保持圆顺。用20m弦在钢轨踏面下16mm处测量正矢,其偏差不得超过表3.7.6-1规定的限度。 用10m弦在钢轨踏面下16mm处测量正矢,其偏差不得超过表3.7.6-2规定的限度。 现场曲线的头尾位置、缓和曲线长度、圆曲线半径,均应与设备图表保持一致。 曲线正矢容许偏差 表3.7.6-1曲线半径(m)缓和曲线的正矢与计算正矢差(mm)圆曲线正矢连续差(mm)圆曲线正矢最大、最小差值(mm)正线其他线正线其他线正线其他线R2507814162124250R350671214182135

34、0R45056101215184506503468912 曲线正矢容许偏差 (暂定标准) 表3.7.6-2曲线半径(m)缓和曲线的正矢与计算正矢差(mm)圆曲线正矢连续差(mm)圆曲线正矢最大、最小差值(mm)250R350357350R450245450650123第八节 道岔 第3.8.1条 单开道岔轨距。 一、尖轨尖端轨距见表3.8.1-1。 道岔尖轨尖端轨距 表3.8.1-1道岔型号钢轨类型尖轨类型6道岔7道岔9道岔43kg/m直尖轨1454mm曲尖轨1450mm50kg/m钢轨直尖轨1450mm曲尖轨1455mm1450/1445 mm1440mm60kg/m钢轨直尖轨1440mm曲

35、尖轨1440mm 二、尖轨跟端轨距见表3.8.1-2。 道岔尖轨跟端轨距 表3.8.1-2道岔型号钢轨类型尖轨类型6道岔7道岔9道岔43kg/m直尖轨直向1439mm1435mm侧向1439mm1440mm曲尖轨直向1435mm1435mm侧向1450mm1440mm50kg/m钢轨直尖轨直向1439mm侧向1439mm曲尖轨直向1435mm1435mm1435mm侧向1455mm1456/1446mm1440mm60kg/m钢轨直尖轨直向1440mm侧向1440mm曲尖轨直向1435mm侧向1440mm 三、导曲线中部轨距见表3.8.1-3。 导曲线中部轨距 表3.8.1-3道岔型号钢轨类型

36、尖轨类型6道岔7道岔9道岔43kg/m直尖轨1450mm1440mm曲尖轨1450mm1440mm50kg/m钢轨直尖轨1450mm曲尖轨1455mm1455/1446mm1440mm60kg/m钢轨直尖轨1440mm曲尖轨1440mm 四、辙叉部分轨距: 43kg/m 7号道岔侧向轨距为1445mm; 50kg/m 7号道岔侧向轨距为1440(复八线)/1435(城铁)mm; 其余道岔轨距直、侧向均为1435mm。 五、尖轨在第一拉杆中心处的最小动程:直尖轨为142mm,曲尖轨为152mm。 第3.8.2条 各部分轨距加宽递减。 一、尖轨尖端轨距加宽,按不大于6递减至基本轨接头。 二、尖轨尖

37、端与尖轨跟端轨距的差数,直尖轨在尖轨全长范围内均匀递减,曲尖轨按标准图或设计图办理。 三、尖轨跟端直向轨距加宽,向辙叉递减,距离为1.5m。 四、导曲线中部轨距加宽,直尖轨时,向两端递减至尖轨跟端为3m,至辙叉前端为4m;曲尖轨时,按标准图或设计图办理。 五、对口道岔尖轨尖端轨距递减:两尖轨尖端距离小于6m,两尖端处轨距相等时不作递减,不相等时则从较大轨距向较小轨距均匀递减;两尖轨尖端距离大于6m时,按不大于6的递减率。 六、道岔前端与另一道岔后端相连时,尖轨尖端轨距递减率应不大于6。如不能按6递减时,可加大前面道岔的辙叉为1441mm;仍不能解决时,旧有道岔容许保留6的递减率。 第3.8.3

38、条 导曲线支距与超高。 导曲线支距按道岔标准图或设计图设置,在导曲线与基本轨工作边之间测量。 导曲线可根据需要设置6mm的超高,并在导曲线范围内按不大于2顺坡。 第3.8.4条 轮缘槽宽度。 一、护轨平直部分轮缘槽标准宽度为42mm,如侧向轨距为144mm时,则侧向轮缘槽标准宽度为4mm。如侧向轨距为1445mm时,则侧向轮缘槽标准宽度为52mm。容许误差为+2,-0mm。 二、辙叉心轮缘槽标准宽度(测量位置按标准图或设计图规定)为46mm,容许误差为+2,-1mm。 轮缘槽宽度的量取位置与轨距量取位置相同。 三、尖轨跟端轮缘槽最小距离为68mm。 第3.8.5条 岔后附带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该道

39、岔导曲线半径。附带曲线可以设置超高,但不得大于15mm,顺坡不得大于2;附带曲线至辙叉跟间的直线长度不小于6m。 第3.8.6条 交分道岔、交叉渡线及其他类型道岔的各部尺寸按标准图或设计图办理。 第3.8.7条 尖轨、可动心轨有下列伤损或病害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一、两尖轨相互脱离。 二、在转辙杆连接处,尖轨与基本轨不密贴。 三、尖轨被轧伤,或轮缘有爬上尖轨的危险。 四、尖轨头部宽50mm及以上断面处,尖轨较基本轨低至2mm及以上。 五、尖轨损坏。 第3.8.8条 基本轨有下列伤损或病害,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一、基本轨垂直磨耗,在正线上超过6mm,在其他线上超过10mm。 二、基本轨损坏。

40、第3.8.9 辙叉心有下列伤损或病害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一、查照间隔(辙叉心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不得小于1391mm,护背距离(辙叉翼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不得大于1348mm,测量位置按设计图纸规定。 二、在辙叉心宽40mm的断面处,辙叉心垂直磨耗,在正线上超过6mm,在其他线上超过10mm。 三、辙叉(辙叉心、辙叉翼)损坏。 第3.8.10条 护轮轨螺栓折损危及行车安全的禁止使用。 第3.8.11条 道岔各种零件应齐全,作用良好,缺少时应及时补充。有下列伤损或病害,应有计划地进行修理或更换: 一、各种螺栓、连杆、顶铁和间隔铁损坏、变形或作用不良。 二、滑床板损坏、变形或滑

41、床台磨耗大于3mm。 三、轨撑损坏、松动,轨撑与轨头下颏或轨撑与垫板挡肩离缝大于2mm。 四、护轨垫片折损。 五、弹片、销钉、挡板损坏。弹片与滑床板挡肩离缝、挡板前后离缝大于2mm。 六、其他各种零件损坏、变形或作用不良。 第3.8.12条 辙叉伤损分轻伤和重伤两类。 一、高锰钢整铸辙叉轻伤标准(含可动心轨辙叉中高锰钢整铸辙翼、叉跟座): 1辙叉心宽40mm断面处,辙叉心垂直磨耗(不含翼轨加高部分),50kg/m及以下钢轨,在正线上超过4mm,到发线上超过6mm,其他站线上超过8mm;60kg/m及以上钢轨,正线上超过4mm,到发线上超过8mm,其他站线上超过10mm;可动心轨宽40mm断面及

42、可动心轨宽20mm断面对应的翼轨垂直磨耗(不含翼轨加高部分)超过4mm。 2辙叉顶面和侧面的任何部位有裂纹。 3辙叉心、辙叉翼轨面剥落掉块,正线线路上长度超过15mm,深度超过1.5mm;在其他线路上长度超过15mm,深度超过3mm。 4钢轨探伤人员或养路工长确认有伤损的辙叉。 二、高锰钢整铸辙叉重伤标准: 1辙叉心宽40mm断面处,辙叉心垂直磨耗(不含翼轨加高部分),50kg/m及以下钢轨,在正线上超过6mm,到发线上超过8mm,其他站线上超过10mm;60kg/m及以上钢轨,在正线上超过6mm,其他正线上超过8mm,到发线上超过10mm,其他站线上超过11mm;可动心轨宽40mm断面及可动

43、心轨宽20mm断面对应的翼轨垂直磨耗(不含翼轨加高部分)超过6mm。 2垂直裂纹长度(含轨面部分裂纹长度)超过表3.8.12-1所列限度者: 垂直裂纹 表3.8.12-1项目辙叉心(mm)辙叉翼(mm)宽050宽50以后一条裂纹长度505040两条裂纹相加608060 3纵向水平裂纹长度超过表3.8.12-2所列限度者: 纵向水平裂纹 表3.8.12-2项目辙叉心(mm)辙叉翼(mm)轮缘槽(mm)一侧裂纹长度10080200一条裂纹发展至轨面(含轨面部分裂纹长度)6060两侧裂纹贯通(指贯通长度)50两侧裂纹相对部分长度100 4叉趾、叉跟轨头及下颏部位裂纹超过30mm。 5叉趾、叉跟浇注断

44、面变化部位斜向或水平裂纹,长度超过120mm,或虽未超过120mm,但裂纹垂直高度超过40mm。 6底板裂纹向内裂至轨腰,并超过轨腰与圆弧的连接点。 7螺栓孔裂纹延伸至轨端、轨头下颏或轨底,两相邻螺栓孔裂通。 8辙叉心、辙叉翼轨面剥落掉块,长度超过30mm,深度超过6mm。 9钢轨探伤人员或养路工长认为有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缺陷。 三、钢轨组合辙叉的垂直磨耗比照高锰钢整铸辙叉办理,其他伤损比照钢轨轻、重伤标准办理。 辙叉有轻伤时,应注意检查观测,达到重伤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第3.8.13条 道岔钢轨接头螺栓的使用应符合第3.5.2条的规定。 第3.8.14条 单开道岔过岔最高速度: 一、直向过

45、岔最高速度应不超过表3.8.14-1的规定。 直向过岔最高速度(km/h) 表3.8.14-1钢轨尖轨类型道岔号数67943kg/m普通钢轨尖轨405050kg/m普通钢轨尖轨8050kg/mAT弹性可弯尖轨8060kg/mAT弹性可弯尖轨80 二、侧向过岔最高速度应不超过表3.8.14-2的规定。 侧向过岔最高速度(km/h) 表3.8.14-2钢轨尖轨类型道岔号数67943kg/m普通钢轨尖轨202550kg/m普通钢轨(直/曲)尖轨2530/3550kg/mAT弹性可弯尖轨2560kg/mAT弹性可弯尖轨30第九节 无缝线路 第3.9.1条 温度应力式无缝线路,一般由固定区、伸缩区、缓冲区三部分构成。固定区长度不得短于50m。伸缩区长度根据年轨温差幅值、道床纵向阻力、钢轨接头阻力等参数计算确定,一般为50100m。缓冲区一般由2-4节标准轨(含厂制缩短轨)组成,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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