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临时施工许可)申领服务指南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80081332 上传时间:2022-04-24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3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施工许可(临时施工许可)申领服务指南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施工许可(临时施工许可)申领服务指南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施工许可(临时施工许可)申领服务指南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资源描述:

《施工许可(临时施工许可)申领服务指南》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许可(临时施工许可)申领服务指南(7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施工许可(临时施工许可)申领服务指南施工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申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证)也是建设工程施工报建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建设工程开始施工的必要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现将申办施工许可的条件和资料清单,我处实施施工许可的内容、依据、程序(附注1)及公众享有的行政许可救济权等内容详列如下。第一部分 申办条件和申办资料清单(附注2)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办条件及提交材料清单(一) 应当具备的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

2、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二) 申请材料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临时施工许可)申请表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规划许可证明文件(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包括下列情形:2.1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基础工程可提供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2.2二次装饰工程应提供: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租赁办备案后的租赁合同(提交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如涉及已预售房地产的公共设施部分的设计变更等公共利益的,或涉及建

3、筑物位置、立面、层数、平面、使用功能、建筑结构、公共安全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设计修改的,应提供规划部门的审批文件(提交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如不涉及上述情形的,应提交具有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应采用标准格式文本,原件一份)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原件一份)及消防部门的审图合格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2.3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3、施工合同(附注3)(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监理合同和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附注4)(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4、工程施工以直接发包方式选取施工单位的,应提供发包方式合法性证明材料:发包人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

4、或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审核文件(附注5)。(原件一份)5、工程监理以直接发包方式选取监理单位的,应提供发包方式合法性证明材料:发包人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章确认的工程造价和监理酬金审核文件(附注6)。(原件一份)6、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基本技术资料。(1)相关专业施工图纸全套(提供书面文件原件一套,电子文件两套)。 (2)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签字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提供纸质文件两套,其中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签字认可文件可在“相关表格”栏目下载)。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附注7)必须包含:a. 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

5、划;b文明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已制订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后续制订计划(附注8);c.工程分包情况。(3)建设单位制订的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附注9);(4)外地施工、监理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在深办公地址及电话(为便于信息化管理,凡在深圳市承接工程的施工和监理企业需在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卡)。(5)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外地人员验原件)。(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明材料(本外地施工企业和人员均应提交,可选择以下三种任意一种)(

6、附注10):A、证书(盖有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验原件)。B、建设部或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息网站公示结果(企业可打印信息页面后加盖企业法人公章);C、证书发放机关的证明文件(验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法人公章)(7)施工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且基坑深度或边坡高度超过5米的应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主要设计责任人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套完整的深基坑(高边坡)支护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总平面蓝图;支护结构强度、基坑土体稳定和变形计算书;地下管线、邻近道路、建筑物地下设施分布图;施工、检测、监测要求等;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的三人以上岩土工程专家(附注11)会审意见书

7、。(原件一套)(8)施工内容中含燃气专业的,应提供燃气专业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附注12)(复印件一份)(9)土建或市政项目第一次报建的,应提供深圳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地下管线查询结果(原件一份); 7、资金证明材料:由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的支付保函和履约保函收讫证明(原件)和加盖交易服务中心公章的保函(复印件),附注13:保函保管具体办理办法详见:“深圳建设信息网”()或“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办事指南”之“事业单位办事指南”中工程担保保函保管办理指南;项目第一次报建的提供计划立项批文(复印件)。(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二、临时工程办理临时

8、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提交材料清单(一)应当具备的条件:1、已取得临时工程规划许可文件;2、上述第一项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条件中的第1项,第3至第7项条件。(法律依据:第1项为深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第2项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二)申请资料1、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2、上述第一项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第1项、第3至第7项材料。(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三、应急建设工程或抢险救灾工程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提交材料清单(一)应当具备的条件:1、经市政府或抢险救灾指挥机构认定该工程的工程

9、性质;2、上述第一项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条件中的第1项、第3至第7项条件。(法律依据:第1项为深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第2项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二)申请材料1、应急建设工程或抢险救灾工程应提供确定工程性质的市政府或抢险救灾指挥机构认定文件(附注14)(复印件1份,验原件)。2、依法确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意见。3、上述第一项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第1项、第3至第7项材料。(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三)有效期限取得临时施工许可证的应急建设工程或抢险救灾工程,应在领取证书后三个月内凭建设工程规划许

10、可证换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临时施工许可证自换领之日起无效。因故不能按期换领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大工业区管委会建设处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临时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四、基坑土石方、基坑支护、软基处理工程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提交材料清单(一)应当具备的条件1、已取得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上述第一项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条件中的第1项、第3至第7项条件。(法律依据:第1项为深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第2项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二)申请材料1、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1、(验原件)。2、上述第一项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第1项、第3至第7项材料。(三)施工范围取得临时施工许可证的基坑土石方、基坑支护、软基处理工程应严格按照临时施工许可证许可的施工范围施工,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得进行桩基础、地下室及上部工程的施工。(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第二部分 行政许可程序、时限等一、行政许可内容属深圳市大工业区管委会项目管理权限(附注15)、合同价款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合同价款在三十万元以下,但涉及公共安全的桥梁、隧道、地下通道、燃气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和

12、临时施工许可证的申领。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附注16)(1997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第七条。2、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3年5月28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第十九条。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申请人直接向本机关申请。四、申请表格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临时施工许可)申请表。上述表格可在“相关表格”中下载或至大工业区管委会建设处领取。五、行政许可程序1、 申请人在“相关表格”下载或到大工业区管委会建设处领取申请表,准备申请资料,到大工业区管委会建设处递交申请资料;2、 大工业区管委会建设处

13、收文后出具缴费通知单(附注17);3、 申请人缴交相关费用;4、 大工业区管委会建设处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5、 申请人凭已缴费清单在许可时限期满后到大工业区管委会建设处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领取退文回执。六、行政许可时限五个工作日。七、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许可后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证。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深圳市大工业区管委会建设处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取得临时施工许可

14、证的应急建设工程或抢险救灾工程,应在领取证书后三个月内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换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临时施工许可证自换领之日起无效。因故不能按期换领的,应当在期满前向深圳市大工业区管委会建设处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临时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第十条)八、

15、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及违法后果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建设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许可的施工范围施工。取得临时施工许可证的基坑土石方、基坑支护、软基处理工程应严格按照临时施工许可证许可的施工范围施工,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得进行桩基础、地下室及上部工程的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第73条规定,依照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深圳

16、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0条第1款规定,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场施工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九、行政许可收费无。十、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无。第三部分 行政许可救济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以下行政许可救济权: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向深圳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4、个人和组织发现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行政机关举报。

17、第四部分 附注附注1:自2004年8月16日起,施工许可的许可程序进行了下列调整:a、原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深基坑支护设计文件备案事项已取消,您只需要按照本指南的规定直接申领施工许可证即可开工;b、质量监督登记、安全监督登记环节已取消,您只需要直接按照本指南的规定申领施工许可证,您的工程即已纳入我们的监督范围,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会直接和您联系有关现场监督事宜。建设单位每次发包的工程均应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中包含的专业工程,分包时不再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分包合同应提交备案。附注2:施工许可(临时施工许可)申

18、办资料除注明只提供电子文件外,其余均应提供书面文件。书面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提供原件核验;无特别说明的应提供原件。同一项目已向本处提供的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理合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任命书和资格证书、地下管线查询结果、计划批文、发包人的工商登记证明等材料,可不重复提交。附注3:招标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应保证与招标结果一致。根据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1号)第二十五条规定,项目经理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请您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预先审查您聘用的项目经理是否已承担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 附注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

19、六条的规定,下列工程应该委托监理:(1)总投资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2)总投资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下的桥梁、地下通道、燃气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涉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 (3)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附注5:工程施工发包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选择发包方式。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七条的规定选择直接发包方式的,请提供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审核文件;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八条的规定选择直接发包方式的,请提供发包人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附注6:工程监理发包应按照深圳经济

20、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选择发包方式。根据工程造价原则确定发包方式的,请提供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章确认的工程造价和监理酬金审核文件;按照投资股份状况确定发包方式的,请提供发包人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附注7: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六十五条的规定,并可参照深圳市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编写规范(试行)中“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写。附注8: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的要求和工程进度状况制订,尚未制订的,应提交制订计划。表格范本可在“相关表格”中下载。附注9:本计划范本可在“相关表格

21、”中下载。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费用标准和各阶段划拨比例可参照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字200328号)及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修改深圳市计价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实施办法(深建价2003 22号)的规定,招标工程应履行招标文件的约定。附注1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附注 11:岩土工程专家是指该专业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22、附注 12:关于燃气工程的几点提示。(1)在已建成使用的建筑物上安装下列管道燃气供气设施可不申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委托燃气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竣工验收结果应经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认可同意后方可通气使用:a居民用户;b工商用户的单个用气点装表容量立方米(含25立方米)以下或多个用气点总装表容量立方米(含立方米)以下。(2)在已竣工投入使用的管道燃气设施上进行碰口接驳、抢险、维修可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竣工验收。附注13: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深府200467号)、深圳市建设工程担保

23、实施办法(深建市场200236号)的规定,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交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函。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详见上述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担保原件的保存请参见深圳市建设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担保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字200487号文)。附注14:应急建设工程的认定文件是指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附注15:关于下放建设工程管理权限的通知(深建字 200321号)对市、区建设局的工程管理权限进行了如下划分: 区财政投资的、以及社会资金投资1亿人民币、外商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项目建设工程的报建、招投标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权限下放给各个区建设局。但特区内的市政及道桥工程由市局统一管理。 附注1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可在本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中查询。附注17:具体缴费标准请参照指南。7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