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离线作业2-001答案_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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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离线作业2-001答案1.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 ) A取得票据无须合法原因 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A取得票据无须合法原因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C所谓无因证券,是指证券的效力与做成证券的原因完全分离,证券权利的存在和行使不以做成证券的原因为要件的一类证券。因此选 C项。2. 公司分立应包括_和_两种形式。公司分立应包括_和_两种形式。存续分立$新设分立3. 根据有关规定,

2、以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是( )A.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B.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次要责任的C.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重大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但损失已经全部赔偿的D.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参考答案:AD4. 下列关于环境权的理解正确的是( ) A环境权是自然权利和道德权利的法定化 B环境权仅指基本环境权利而不下列关于环境权的理解正确的是()A环境权是自然权利和道德权利的法定化B环境权仅指基本环境权利而不包括基本环境义务C环境权具有预防性、公益性、指导性和有限性等特征D环境权是一种与多种基本人权或与社会经济性法律权利有关联的新型法律

3、权利ACD由于所有的人都生活在自然环境中,都离不开大地、阳光和空气,因而环境权是一种自然法和道德权利,作为法律上的环境权必然是自然权利和道德权利的法定化;环境权并不仅仅指权利,而是基本环境权利和基本环境义务的统一体,即环境权中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具有不可分割性,这是环境权的重要特征;环境权还具有预防性、公益性、指导性和有限性等特征,这是由环境问题的特点和权利的性质所决定的;由于环境权主体广泛、客体多样、内容丰富,环境权与生存权、自然资源权、生命健康权、发展权、财产权、休息权、劳动权等许多基本人权或经济社会权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一种价值取向具有多重性的新型权利,属于第三代人权。5. 根据企业所

4、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中,不得扣除的有( )。 A公益性捐赠支出 B向投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中,不得扣除的有()。A公益性捐赠支出B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C赞助支出D税收滞纳金BCD本题考核不得扣除的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

5、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6. 占有的移转需要具备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和占有物的交付两个要件。( )占有的移转需要具备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和占有物的交付两个要件。( )参考答案:7. 法规清理 (名词解释)法规清理 (名词解释)参考答案:法规清理,指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8. 下列哪些犯罪不是将犯罪结果作为既遂的判断标准?( )A、故意杀人B、盗窃C、诈骗D、丢失枪支不报下列哪些犯罪不是将犯罪结果作为既遂的判断标准?( )A、故意杀人B、盗窃C、诈骗D、丢失枪支不报正确答案: D9. 重整计划草案不得规定的内容

6、是( )。 A债权调整方案 B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C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D重整计划草案不得规定的内容是()。A债权调整方案B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C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D减免债务人欠缴的,除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D10. 试结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论述法的位阶问题。试结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论述法的位阶问题。法的位阶,是指由立法体制决定的,不同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法律渊源体系中所处的效力位置和等级。上位法,是指相对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法的位

7、阶中处于更高效力位置和等级的那些规范性法律文件。下位法,是指相对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法的位阶中处于更低效力位置和等级的那些规范性法律文件。同位法,是指在法的位阶中处于同一效力位置和等级的那些规范性法律文件。 我国立法法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根据法的效力原理规定了法的效力位阶问题,即详细规定了属于不同位阶的上位法与下位法和属于同一位阶的法律规范之间的效力关系。即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同位法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立法法第78条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立法法第79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

8、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法第80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这些法律渊源之间属于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按照立法法第79、80条的规定,在不同位阶的各种法律渊源中:法律的效力高于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虽然过去我们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也遵循上述效力原则,但是立法法将其上升为法律,与以前的习惯认识和做法相比,所产生的社会

9、影响及法律效果毕竟是不一样的。 过去在法的效力上存在问题较多的是在规章方面。立法法第82条明确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也就是说,这些法律渊源之间属于同位法的关系。因为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属于同一位阶的法,所以效力是同等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同一位阶的各种规章之间的效力关系,还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逐步探索解决,因为过去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是仅靠立法就能够解决的。 11. 如何理解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关系?如何理解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关系?正确答案:(1)法律调整指的是根据一定的社会生活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对社会关系施加的规范、组

10、织、控制和调节。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或社会生活的影响。(2)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区别:法律作用比法律调整的外延更为广泛有些社会关系虽然法律不调整但有可能对其起作用例如党内关系、友谊关系。另外法律调整需要一整套的法律手段来实现而法律作用则不一定通过具体的法律手段来实现。例如法的思想影响作用。法的思想影响作用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衡量价值两个渠道来实现。(3)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联系:很多情况下法的作用是通过具体的法律手段来实现的例如法的预测作用、强制作用等就和法律调整有很直接的关系;另外法律调整的效果就是一种以对比关系反映法的作用的结果性指标。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法律调整研究的其实就是“法如何起作

11、用”。(1)法律调整指的是根据一定的社会生活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对社会关系施加的规范、组织、控制和调节。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或社会生活的影响。(2)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区别:法律作用比法律调整的外延更为广泛,有些社会关系,虽然法律不调整但有可能对其起作用,例如党内关系、友谊关系。另外,法律调整需要一整套的法律手段来实现,而法律作用则不一定通过具体的法律手段来实现。例如法的思想影响作用。法的思想影响作用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衡量价值两个渠道来实现。(3)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联系:很多情况下,法的作用是通过具体的法律手段来实现的,例如,法的预测作用、强制作用等就和法律调整有很直接的关系;另外,

12、法律调整的效果就是一种以对比关系反映法的作用的结果性指标。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法律调整研究的其实就是“法如何起作用”。12. 简述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简述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分为两方面:第一,法律行为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法律行为依据内容的不同分为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依据效果种类的不同分为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对于法律行为实质要件准据法的确定难以依据一条单一的冲突规则,通常依国际私法关系的不同性质和种类,以及调整各类关系的规范的不同特点分别确定,没有什么统一的规则,如果有的话,那便是适用各类法律关系自身的准据法。第二,法律行为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各国立法及学说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

13、法:(1) 根据“场所支配行为”原则,适用行为地法;(2) 选择适用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和行为地法,有的国家以法律关系本身的准据法为主,以行为地法为辅,有的国家则以行为地法为主,而以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为辅;(3) 依尽量使之有效的原则,选择适用多种规范。各国普遍放弃了对法律行为方式的严格要求,表现在法律行为方式的法律适用上,则是对冲突规范进行软化处理或规定复数连结点以增加可选性的立法趋势,如选择实质要件的准据法、行为地法、属人法、法院地法和法律关系成立地法等。13. 依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依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

14、哪些主体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一个代表团C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D五十名以上代表联名ABC立法法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

15、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14. 简述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审查和审理后,可以作出的判决、裁定及其适用条件。简述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审查和审理后,可以作出的判决、裁定及其适用条件。(1) 维持原判。维持原判一律适用裁定。维持原判适用两种情况:一种是一审裁判没有任何错误,二审当然维持原判;另一种是一审量刑过轻,但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维持原判。 (2) 凡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一律适用裁定。第一,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其他违

16、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第二,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3) 改判。凡是改判一律适用判决。第一,应当改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第二,可以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1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企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企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B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

17、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C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D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BC16. 关于劳动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区别,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民法体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劳动法不调整这两类关系B.民法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而劳动法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劳动使用者C.民法以双方平等主体等价有偿为原则,劳动法则以特殊保护为原则D.经济法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的经济关

18、系,与劳动法调整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E.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发生的各项社会关系,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参考答案:BDE17.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 )。A、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B、以1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 )。A、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B、以1个故意或过失,实施1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的犯罪C、出于数个故意,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D、以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参考答案:ABCD18.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_报案的

19、,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A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_报案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A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B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C夸大损失程度D虚假证明、资料或不足额保险合同E重复保险合同ABC1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协商定价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协商定价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正确本题考核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根据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协商定价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20. 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具体包括( )。 A义务人必须民事

20、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具体包括()。A义务人必须依据法律或合同的约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便满足权利人的利益B义务人必须履行其义务C义务人只承担法定的或约定的范围内的义务,而不承担超出这些范围以外的义务D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ABCD21. 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的危险物品包括( )A.毒害性物质B.放射性物质C.刺激性物质D.传染病病原体参考答案:ABD22. 简述父母离婚后子女直接抚养人的确定。简述父母离婚后子女直接抚养人的确定。(1) 子女尚在哺乳期内。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哺乳的母亲抚养。哺乳期间的界定,应是幼儿两

21、周岁以内。哺乳期内的子女随哺乳的母亲抚养,既是母方的权利,也是母方的义务,如无特殊原因,母方不得推卸应当承担的抚养责任,父亲也不得无故争夺两周岁以下子女的直接抚养权。(2) 子女已经不在哺乳期的。哺乳期后(两周岁以后)的子女由何方直接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协议不成时,可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方式确定抚养关系。不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当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品质、抚养能力、生活环境、与子女的感情联系等多方面的因素。但对10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对他们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23

22、. 牵连犯的一般处罚原则是( ) 。A、数罪并罚B、择一轻罪处罚C、择一重罪处罚D、酌情量刑牵连犯的一般处罚原则是( ) 。A、数罪并罚B、择一轻罪处罚C、择一重罪处罚D、酌情量刑正确答案: C24.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含义?( ) A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含义?()A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B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C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格D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AB本题

23、考查的是宪法规范的最高效力表现。我国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以上是宪法最高法律效力的主要体现。因此选A、B。因为“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所以必须明确宪法最高的法律效力,并且必须关注“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其他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格”。总之,该四个选项共同构成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但是读者需要辨明本题选项间的逻辑关系,他们之间是相互平行的,不存在谁包括谁的问题。所以不选C、D。25.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下列选项中的( )应具有保险利益。 A本人 B配偶、子女、父

24、母 C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下列选项中的()应具有保险利益。A本人B配偶、子女、父母C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D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被保险人ABCD本题考查的是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员范围。保险法第53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26. 甲是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一次因为疏忽大意,导致大量

25、外汇被骗购,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甲的行为构成( )A.滥用职权罪B.玩忽职守罪C.非法经营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27. 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A本题考查

2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范围。甲是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被乙打伤,甲是以行政执法人员,而不是以其私人身份与乙发生了冲突关系,甲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属于非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民事关系,这种冲突关系不是民事意义上的关系。甲的受伤,其医药费营养费和其他伤残的费用是由国家补偿的,不由乙来赔偿,也就不能转化为甲和乙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应当选B。其次,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防碍公务,乙的行为侵害的是行政机关的执法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讲,甲不但不是行政相对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答案选A。28. 试论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试论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现代社会的法律,从实体法到程

27、序法,从根本法到普通法,从成文法到不成文法,都有或应有其内在的经济逻辑和宗旨,以有利于提高效率的方式分配资源,并以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这里仅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法律怎样和应当怎样促进效率: (1) 通过确认和维护人权,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进步。在基本意义上,效率就是生产力的进步。而生产力的进步不能没有人权的保障与推动。 (2) 承认并保障人们的物质利益,从而鼓励人们为着物质利益而奋斗。依历史唯物论和社会心理学的观点,满足既被当作人们需要的实现,进一步又是新的需要的起点和契机,因而追求利益是人类最一般、最基础的心理特征和行为规律,是一切创造性活动的源泉和动力。 既

28、然利益的不断实现和追求是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动机,是社会发展的动力,那么,承认和保护人们的利益,使之成为一种权利,从而激励人们在法的范围内尽其所能地实现物质利益,就成为人类之所以需要法律的一个重要理由。 (3) 确认和保护产权关系,鼓励人们为着效益的目的而占有、使用或转让(交换)财产。财产权利的承认(产权关系的明确)是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前提。只有人们获得了对资源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物有其主,并有权排除他人对自己财产的侵犯或夺取,财产所有者才有信心和动机投入资源,发展财富。 (4) 确认、保护、创造最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模式,使之容纳更多生产力。每种社会制度、每个国家都有其经济有效运行的

29、最佳模式。但就当代社会而言,最佳模式是市场经济模式。市场把生产者和经营者置于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境地,为人们施展才能创造了广阔的场所,同时也使资源能够从低效益利用向高效益利用流转;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则使市场中的竞争摆脱盲目状态,减少生产和经营中的偶然性、任意性、风险性及其他浪费资源的现象。 (5) 承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首先是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这在即将到来的知识经济时代尤为突出。 (6) 实施制度创新,减少交易费用。新制度经济学家指出,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它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摩擦力。减少交易费用的关键是产权制度、企业组织形成

30、的创新以及市场机制的完善或补足。在制度创新中法律制度的创新是非常重要的。 29. 下列哪个犯罪需要有勾结外国的条件?( )A.背叛国家罪B.分裂国家罪C.武装叛乱、暴乱罪D.颠覆国家政权罪参考答案:A30.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包括( )A.绝对确定的法定刑B.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C.相对确定的法定刑D.浮动法定刑参考答案:ACD31. 目前国际上最大的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是( )。 A国际金融公司 B国际开发协会 C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D目前国际上最大的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是()。A国际金融公司B国际开发协会C国际货币基金组织D国际复兴开发银行C目前国际上最大的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就是国际货币基金

31、组织。 (1)其宗旨之一是通过贷款调整成员国国际收支的暂时不平衡和失调。 (2)其贷款对象仅限于会员国政府机构。 (3)其贷款用途仅限于解决其国际收支平衡。 (4)其贷款期限为短期和中期,通常为5到10年。 (5)其贷款种类有:普通贷款、出口波动补充贷款、缓冲库存贷款、石油贷款、中期贷款、信托基金、补充贷款、扩大贷款。 32. 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

32、的行为?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B专利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所以,销售乙公司制造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构成专利侵权的。所谓首次销售,是指专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者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上市经过首次销售之后,专利权人对这些特定产品不再享有任何意义上的支配权,即购买者对这些产品的再转让和使用都与专利权人无关。因此,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不构成专利侵权。33. 行贿罪的构成

33、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何种目的?( )A.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B.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C.谋取利益的目的D.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参考答案:A34. 在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 A1/3 B1/2 C2/3 D3/4在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A1/3B1/2C2/3D3/4C35. 下列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说法正确的是( )。 A为了满足公司的营利性,公司章程不应对公司的经营范围作出限下列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说法正确的是()。A为了满足公司的营利性,公司章程不应对公司的经营范围作出限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实施盈利项目B公司章程应对公司

34、经营范围作出规定,但无须进行登记C公司章程应对公司经营范围作出规定,且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D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公司经营范围的行为无效C根据公司法第12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合同法第50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故应选C项。36. 关于子女是否为婚生的准据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 )。 A父母属人法 B子女属人法 C支配

35、婚姻效力的法关于子女是否为婚生的准据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A父母属人法B子女属人法C支配婚姻效力的法律D适用对子女婚生更为有利的法律ABCD37. 公司是( ) A企业法人 B财团法人 C公法人 D私法人公司是()A企业法人B财团法人C公法人D私法人AD本题考查公司的性质。在大陆法系国家,以公法与私法理论作为划分的基础,将法人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私法人又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团法人是社员的结合,财团法人以财产的捐助为其成立的基础。公司是依据私法公司法(尽管是公法化了的私法,但本质上还是属于私法)而设立的,所以是私法人。另外,公司是由股东共同出资组成的,它是社团法人。38. 甲为供自己

36、吸食,从境外携带30克海洛因进入我国境内,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A非法持有毒品罪 B走私毒品甲为供自己吸食,从境外携带30克海洛因进入我国境内,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非法持有毒品罪B走私毒品罪C运输毒品罪D一般违法B走私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走私毒品是进出国(边)境,而运输毒品仅指在我国境内转移。如果将毒品从境外携带入境内应以走私毒品罪论处。所以本题中甲从境外携带30克海洛因进入我国境内,构成走私毒品罪。39. 10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10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

37、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A依照国际惯例进行B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C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D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BD民事诉讼法第263条是关于司法协助程序的规定,依该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此,B项和D项是正确的。40. 某一案件中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属于言词证据的是( )。A.刑事被害人的陈述B.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某一案件中收集到的证据材料

38、,属于言词证据的是( )。A.刑事被害人的陈述B.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C.证人证言D.鉴定意见答案:ABCD解析: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包括了题目中所有的选项。P15441.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一定顺序清偿。下列( )清偿顺序是正确的。 A破产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一定顺序清偿。下列()清偿顺序是正确的。A破产债权;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养老、医疗保险费用等B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养老、医疗保险费用等C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企业所

39、欠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用等D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养老、医疗保险费用等;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D42. 什么是法定资本制下的资本三原则?什么是法定资本制下的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发起人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资本总额作出合法的明确规定,并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就不能成立。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的要求,充分体现了资本确定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该经常保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财产。资本维持原则,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公司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以达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公司信用基础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股东盈余分配的过高要求而导致的公司资本的实质性减少。

40、资本不变原则。该原则并不是指公司资本绝对不能变更,而是指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加或减少资本,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 43. 医生甲退休后,擅自为人看病2年多。某日,甲为乙治疗,需注射青霉素。乙自述以前曾注射过青霉素,甲便未做皮试就给乙注射青霉素,乙因青霉素过敏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B.以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论处C.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D.以医疗事故罪论处参考答案:A44. 中国公民李某系自由撰稿人,2007年收入情况如下:(1)国债利息收入1200元;(2)储蓄存款利息收入2000元;(3)保险中国公民李某系自由撰稿人,

41、2007年收入情况如下:(1)国债利息收入1200元;(2)储蓄存款利息收入2000元;(3)保险赔款所得10000元;(4)将拥有的2套住房中的一套出售,获得收入200000元,该房已使用6年,实际造价120000元,出售时支付交易费用等相关费用5000元;(5)发表文章3篇,取得稿酬收入分别为1200元、800元、1500元;(6)与人合著一本书,稿酬共计9000元,另一位作者获得4000元,李某获得5000元;(7)年底一篇小说在一家报纸上连载,至次年2月结束,年前获得部分稿酬3000元;(8)一部作品在某市一文化组织举办的优秀作品评比中获得一等奖,同时获奖金5000元;(9)参与本地一

42、家广播电台的有奖竞猜活动,获奖金200元。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李某2007年度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国债利息收入、保险赔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应纳税额=20005%=100(元) (3)转让自己拥有的使用已达6年但并不是唯一的一套住房应当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20000-5000=75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7500020%=15000(元) (4)发表文章稿酬所得应纳所得税计算如下: 取得1200元稿酬应纳税额=(1200-800)20%(1-30%)=56(元) 取得800元稿酬,其应纳税所得额为0,故不纳税。 取得1500元稿酬应纳税

43、额=(1500-800)20%(1-30%)=98(元) (5)合著书籍稿酬应纳税额=5000(1-20%)20%(1-30%)=560(元) (6)年底获得的部分连载稿酬因未连载完毕,故暂时不纳税。 (7)在市级文化组织评奖活动中所获奖金应纳税。 应纳税额=500020%=1000(元) (8)参与本地广播电台竞猜活动所获奖金应纳税。 应纳税额=20020%=40(元) (9)李某全年应纳税额=100+15000+56+98+560+1000+40=16854(元) 45. 甲是黄唐市市政府办公厅秘书长,一日在夜总会嫖娼被区公安分局抓获。区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甲是黄唐市市政府办

44、公厅秘书长,一日在夜总会嫖娼被区公安分局抓获。区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甲10日拘留。市政府得知后,对甲处以记大过的行政处分。对区公安分局和市政府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均是具体行政行为,均具可诉性B市政府的行政处分是内部行为,由此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C区公安分局的行为是行政处罚行为,由此引发的争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D两个行为均是行政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涉及其权利、义务的决定行为,皆为不可诉的内部行为BCB对,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行政机关管理其内部事务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这类行为的监督权,分别由其上一

45、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人事机关行使。法院对此不能通过审判程序进行干涉。 对内部行政行为判断标准为:内部行政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必须是公务员,而不是其他人员;两者必须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决定行为所影响的公务员的权利应限于公务员,基于公务员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如果行政机关的行为对象不是公务员或者决定行为规范到了外部事务,影响到了公务员的其他权利,该决定行为就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内部行为。 综上所述,本题中市政府的行政处分是内部行为,由此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对,区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甲10日拘留的行为是行政处罚行为,由此引发的争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46.

46、 大陆法系特征概述。(南京大学2003年研)大陆法系特征概述。(南京大学2003年研)正确答案:大陆法系也称罗马一日耳曼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等是指以古罗马法为基础以1804年公布实施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制定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仿照它们制定的各国法律体系的总称。其的特征表现为:rn (1)在法律的历史渊源上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大陆法系不仅继承了罗马法成文法典的传统而且采纳了罗马法的体系、概念和术语。如法国民法典以法学阶梯为蓝本德国民法典以学说汇纂为模式。rn (2)在法律形式上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不存在判例法对重要的部门法制定了法典并辅之以单行

47、法规构成较为完整的成文法体系。法典化的成文法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rn (3)在法官的作用上大陆法系要求法官遵从法律明文规定办理案件没有立法权。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分工明确强调制定法的权威制定法的效力优先于其他法律渊源而且将全部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类法律体系完整概念明确。法官只能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不得擅自创造法律、违背立法精神。rn (4)大陆法系一般采取法院系统的双轨制重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大陆法系一般采用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分离的双轨制法官经考试后由政府任命严格区分实体法与程序法一般采用纠问式诉讼方式。rn (5)在法律推理形式和方法上采取

48、演绎法。由于司法权受到重大限制法律只能由代议制的立法机关制定法官只能运用既定的法律判案因此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的作用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沦出必然的结果。大陆法系也称罗马一日耳曼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等,是指以古罗马法为基础,以1804年公布实施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制定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仿照它们制定的各国法律体系的总称。其的特征表现为:(1)在法律的历史渊源上,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大陆法系不仅继承了罗马法成文法典的传统,而且采纳了罗马法的体系、概念和术语。如法国民法典以法学阶梯为蓝本,德国民法典以学说

49、汇纂为模式。(2)在法律形式上,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不存在判例法,对重要的部门法制定了法典,并辅之以单行法规,构成较为完整的成文法体系。法典化的成文法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3)在法官的作用上,大陆法系要求法官遵从法律明文规定办理案件,没有立法权。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分工明确,强调制定法的权威,制定法的效力优先于其他法律渊源,而且将全部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类,法律体系完整,概念明确。法官只能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不得擅自创造法律、违背立法精神。(4)大陆法系一般采取法院系统的双轨制,重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大陆法系一般采用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分离的双轨

50、制,法官经考试后由政府任命,严格区分实体法与程序法,一般采用纠问式诉讼方式。(5)在法律推理形式和方法上,采取演绎法。由于司法权受到重大限制,法律只能由代议制的立法机关制定,法官只能运用既定的法律判案,因此,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的作用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沦出必然的结果。47. A公司是2000年的成立的上市公司,公司聘用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从事会计工作10年的老马担任单位会七十机A公司是2000年的成立的上市公司,公司聘用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从事会计工作10年的老马担任单位会七十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此外,为了节省资金,还聘用了正在进行会

51、训从业资格考试的小刘作为会计人员。2003年公司的总经理以公司的名义为B公司向银行提供了担保,2004年B公司不能还款,银行将A、B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A公司承担担保责任。A公司未将诉讼事项在财务报告中说明。2004年3月老马生病,在家休息了1个月,此期间,公司的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由小刘经办,审核和财物保管人员也由小刘兼任。2004年年底,公司业绩滑坡,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要求老马想办法在财务上修改公司的业绩老马改变费用、成本的计量方法,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增加利润使A公司的年度报告很令股民满意。2005年,老马和小刘私设会计账簿,一本应付工商税务部门,另一本内部核算。2005年年末,

52、审计组对A公司进行检查,通过审阅“银行存款日记账”等会计资料发现,该公司以租用仓库为由,先后向其关联公司C支付了23万元。审计组调查得知:A公司没有大的仓储业务。虽然账簿记录和材料验单相符,但仓库保管员却不知道外租仓库一事。后了解到是A公司的老总通过“租用费用”从C公司手中购得一辆豪华轿车。试分析该案例中存在的财务账簿方面的错误。该案例有以下错误: (1) 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小刘的聘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

53、会计法第19条规定: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所以 A公司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诉讼和担保的事项。 (3) 会计法第27条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小刘不能同时兼任记账人员和审批人员。 (4) 会计法第2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因此,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可以要求会计人员去做违法的事。 (5) 会计法第4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

54、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私设会计账簿的 (6) 会计法第43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和C公司虽签订合同,但该合同目的在于规避法律,是无效合同。A公司明显违反了会计法中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以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规定,应按照会计法第43条的规定

55、追究法律责任。 48. 甲公司能否由股东会委托董事组成清算组?甲公司能否由股东会委托董事组成清算组?正确答案:不能由股东会委托董事组成清算组。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49. 甲公司于2006年6月发生下列购车行为: (1)从某汽车制造厂购得卡车1辆,发票金额为24万元。 (2)进甲公司于2006年6月发生下列购车行为: (1)从某汽车制造厂购得卡车1辆,发票金额为24万元。 (2)进口小汽车2辆,到岸价格共为100万元,已知关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8。请计算该公司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正确答案:50. 简述环境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简述环境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环境刑

56、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 犯罪主体。环境犯罪的主体, 已打破了“个人刑罚观”,即只处罚自然人的界限。除了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外也包括法人。 (2) 犯罪客体。破坏环境资源罪的犯罪客体,是侵害各种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从而侵犯财产所有权、人身权和环境权。 (3)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有污染和破坏环境及自然资源的行为(作为和不作为)及其社会危害性。环境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可能特别严重,往往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环境违法行为通常是追究其行政责任。危害后果是否严重是区别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 (4) 犯罪的主观方面。即犯罪主体进行犯罪行为时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因损害环境的行为可能产生极其严重的危害后果,在认定是否构成环境犯罪时,就不能仅仅看社会危害性一个方面,必须强调具备犯罪的故意和过失。这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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