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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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 JNLXZY-2013-G018 建设单位: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招标代理: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四月目 录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GF-1999-0201)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协议书(GF-1999-0201)第二卷 工程建设标准和图纸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和图纸第三卷 投标文件内容第五章 投标函格式第六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第四卷 工程量清单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 容 规 定1

2、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办公楼装修工程建设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建设单位(招标人):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项目范围:本项目为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办公楼装修工程,共1个标段,即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标代理: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资质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工期要求: 2013年7月25日前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各投标单位自行竞报。招标范围:详见总则规定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投标有效期:由投标截止之日起90 日内有效(日历日)4

3、投标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资料费:招标文件200元/套、图纸:200元/套(售出不退); 5领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3年4月1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6统一勘察现场及统一受理质疑文件时间:2013年4月24日下午14:00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南侧 投标人须于规定的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提交质疑文件应书面一份,现场答疑。(逾期不再受理)。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4、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档一份)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姚家东区29号楼(济南市历下区财务会计技术服务中心)9递交投标文件时限:2013年5月7日上午8:30至9:00时 超出时限概不接收。10开标时间:2013年5月7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济南市姚家东区29号楼(济南市历下区财务会计技术服务中心)11评标原则:见总则规定12建设单位联系人:祝老师 电话:0531-8815697912代理单位联系人:赵守涛、韩可亮 电话:0531-88933058转602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工程的说明除投标须知表规定外:1.1.1 招标依据:(1)资金来源已落实。1.1.2 现场条件:(1)现场道

5、路情况:已 通;(2)电 源:已 通;(3)水 源:已 通。 (4)现场已平整1.1.3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同时交纳资料费。12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1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招投标法规、规章、规定通过 公开招标 方式择优选定 1家 施工单位。1.4本工程为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为准。2、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含设备)。3、资金来源31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

6、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价款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41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4.1.1开标时须带下列证件原件: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本工程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进济备案证)。注:开标时,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按无效投标处理。4.1.

7、2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完成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4.1.3 负责本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与组织机构主要成员的简历,及拟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与施工人员情况。投标人须出具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反映项目经理施工同类工程业绩的证明。凡参与施工的技术工人必须均持有技能上岗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及管理人员必须持有项目经理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同时负责两个以上项目的管理。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经理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并征得其同意;4.1.4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包括最近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是损益表和资产

8、负债表)、下一年度财务预测报告和投标人向开户银行开具的,由银行提供财务情况证明的授权书。4.1.5 有关投标人目前和过去2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如果有)。4.1.6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证书。5、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5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工程类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5.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为人

9、民币贰仟元,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6、踏勘现场61 统一勘察现场时间:2013年4月24日下午14:00,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

10、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须于规定的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投标须知合同通用条款(GF-1999-0201)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协议书(GF-1999-0201)第二卷 工程建设标准和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图纸第三卷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函格式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第四卷 工程量清单72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

11、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1日内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可能被拒绝。7.3 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仅供本次招标使用,实际施工时,应按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正式施工图纸施工。8、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均应按前附表中规定的地址和时间将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书面送达招标人。不

12、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地址和时间前去领取澄清或答疑记录。澄清或答疑记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录、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均以

13、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录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者为准;9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录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简体中文。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14、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综合说明、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三部分文件组成。112 投标文件综合说明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投标申请说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唱标单*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程度声明。*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投标人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有关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服务等方面对业主的承诺(1) 工程实施方面(2) 外部关系协调方面(代办项目、协助项目)(3) 施工现场及周围安全方面*近三年竣工的工程一览表;*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近两年财务状况表;*类似工程经验;*现场条件类似的合同的施工经验;*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11.3商务标主要包括下

15、列内容:(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总说明(3)投标总价(4)工程项目总价表(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6)单位工程费汇总表(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10)零星工程项目计价表(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2)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3)全部材料清单计价表(14)主要材料价格表114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a综合说明,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b主要施工方法;降低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c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d劳动力安排计划;

16、e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f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g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h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进度网络图;I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J水电用量计划(2)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施工机构图;b.项目经理简历表、承建类似工程情况介绍及证明;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承建类似工程情况介绍及证明;d.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及其它辅助说明资料、施工力量部署。 (3)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人情况a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b根据建设部12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

17、包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业务。c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将予以处罚。12、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电子文挡应包括所有内容,其中工程量清单采用EXCEL格式,其余采用word 格式。电子文档应与书面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不一致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3、投标报价131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132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18、是依据现行的山东省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编制的。133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134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5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细目的单价或合价内。136 投标报价为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材料的损耗、检测实验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材料报价内,分主材供应单价和安装单价,其中

19、主材供应单价包括与材料有关的所有费用,安装单价包括该项目的一切所需费用。137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38 投标人在报价中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应包括按照2003年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标准并按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应列出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措施项目费。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价、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价、零星项目清单计价合价、规费、税金、风险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139清单中未包括的项目:因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项目用

20、以下办法解决:13.9.1套用施工做法相类似的综合单价,并在单价分析中置换主材价格,其他子项不变,作为此项目的综合单价,新主材价格必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置换。13.9.2若无类似做法项目的,套用2003年相应定额子目,取费执行中标费率,其主材价格必须经招标人认可。 1310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311除非招标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必须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以及发包人所定的材料价格进行报价。1312招标范围内计价项目均应反映在工程量清

21、单项目列表中。 13. 13建筑垃圾由总包单位负责清理,并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需要外运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14 投标人工单价执行鲁建标字【2013】7号文,且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总说明中明示人工单价。13.15 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应全额计取且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明示规费内容及费率(或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总说明中明示)。如投标人不执行13.14、13.15款之规定,随意竞报其费用或未明示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商务标报价不得分。14、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

22、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投标担保16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担保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4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62 投标人应于2013年4月26日16:00时之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到账。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支付方式:a支票;b电汇。开户名称: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甸新东路分理处 银行帐号:241612600477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4 招

23、标人与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4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16.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6.4.2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规定修正标价;16.4.3 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16.4.4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17、投标答疑171 投标人应根据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质疑问题的文件,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172 投标质疑的内容是须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173 招标人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

24、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去领取。答疑纪录(或称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9.2、9.3和9.4款规定执行。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6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唱标单是正本的组成部分,当唱标单与正本不一致时,以唱标单为准。 183 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条骑缝处及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5、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效。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将唱标单单独密封,并再在外层再一次一起密封在投标文件大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192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 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2) 注

26、明下列识别标志:a 招标编号;b 工程名称;c.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93 除了按本须知第19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本须知第21条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以原封退回。19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5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及密封条骑缝处应按18.3条的规定盖章。

27、20、投标截止日期20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上规定的地址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202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203 投标截止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补充修改。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

28、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款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件应满足下列条件:(1) 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2) 具有本须知第192款所要求的标注;(3) 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4) 有投标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224 根据本须知第20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25 根据本须知第166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

29、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3、资格后审材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资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招标时申请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废除。五、开标24、开标241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9款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在此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投标单位的授权人必须参加开标会。24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并携带投标保证金

30、收据及本招标文件第4.1.1条所示资料参加开标会。24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44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委托代理单位主持。(1)在监督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及其委托的公证人(如有)验证各投标人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的各项规定。(2) 由投标人及公证人(如有)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唱标单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质量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45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标志密封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

31、以拆封、宣读。246 招标代理单位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51 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自动放弃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予以密封;(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5.2 当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a 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b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

32、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c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d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e 投标文件必须胶装,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253经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后,未出现上述任何情况的,其投标文件将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评标26、评标会议26.1 评标内容的保密:26.1.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书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33、26.1.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6.2 评标组织:本次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评标定标由“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进行。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的组成办法如下: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按招标人不超过评委总人数的1/3,另外2/3评委将在开标前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签确定。27、评标标准和方法27.1 本工程采用工程报价、 施工方案、工期、质量措施、信誉、合理化建

34、议等综合评价法,以报价合理、保证质量、工期、施工方案可行,社会信誉高等为评标定标的标准,以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标人(综合评分为所有评委打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平均值)。27.2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和质量,能保证达到要求者为有效标函,达不到要求者为废标。273 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施工网络计划安排合理完整,劳动力安排、施工机具设备配备,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具体、合理、妥当者为佳标。27.4要求企业信誉高,技术力量强,市场行为和业绩好,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素质高,上年度承担工程的优良品率高,获国家、省、市质量奖多,履行合同情况好(需出具相应的证书)。27.5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

35、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6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法定家数,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27.8 投标人少于法定家数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须依法重新招标。28、投标文件的澄清28.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30条,凡属于

3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9、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9.1 开标后,投标文件经招标人初步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5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9.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

37、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0、错误的修正30.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0.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1、投标文件

38、的评估和比较31.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29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1.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31.3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分细则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七、定标32、定标办法:3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0条的规定,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报告直接确定中标人。八、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4、中标通知书34.1 中标人确定,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示

39、期满,对招投标活动没有提出异议或进行投诉的,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4.2 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监督部门提交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书。34.3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4.4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6、公证费与履约保证金36.1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0.1%向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36.2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5%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无息退还。37、合同协

40、议书的签订37.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37.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7.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本招标文件的“合同专用条款”,采用国家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协议书本招标

41、文件的“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协议书”采用国家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专 用 条 款一、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工程报价单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及简体中文。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

42、、规范的名称:国家、建设部及相关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由发包人提供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共提供 五 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本工程图纸不得借给与本工程无关人员使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按监理合同执行,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见授权委托书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职权:该工程发包方所应有的权利。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 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

43、的时间:开工前具备开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将水、电线路接至建筑物中心50米范围内且满足施工需要。(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为承包方提供能够满足特别车辆通行的道路。(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向承包方提供准确全套图纸一份。(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规划定点,开工手续,开工前完成。(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书面提交,现场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图纸提供后。(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

44、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第8.1条第(8)款。(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协商。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提交当月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完成量报表,下月施工计划及材料设备需用量计划。(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执行通用条款9.1条第5款及

45、招标文件。(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1、承包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2、发包方有特殊要求承包方负责实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3、执行通用条款。(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8.1条(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和本市有关规定,工程竣工时,应及时清理现场(包括堆放到场外)的余土及其他施工堆积物。交工工程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建筑垃圾由承包单位负责清运,费用由发包单位负责。(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按照招标文件,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由分包队伍承担。2、承包人协助发

46、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按规定承包人办理安全手续。3、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临时住房。(10)施工前应把现场地下、地上市政管线迁出场外,以免造成漏水、漏电、漏气或对地下通讯设施造成损坏。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图纸会审后15日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接到承包方资料后5天内。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执行通用条款。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执行通用条款17.1条款的要求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按规定执行通用条款19条。承包人承担通水、通电、通球

47、、压力、抗渗等试验费用。 五、安全施工20.1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施工,由于承包人施工中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施工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总价款为:大写: 小写: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2方式确定。 投标总报价为本工程的合同造价。(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签证部分的调整方法:结算时以本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甲方材料价差+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中标人的优惠承诺等确定最终结算价款。(因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按第六章投标报价说明第7.10条执行)24、工程预付款无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48、的时间:每月25日提供月工程量报表一式三份,发包人(工程师)收到后5日内审查完毕,并返还一份。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6.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过半付至合同总金额30%;工程竣工经双方联合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50%,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0日内无息付清。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型号、数量、质量和价格均应在事 前征得发包人的认可,然后承包人方可采购供应,发包人也可以通过

49、招标形式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由承包人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28.2其中招标文件提供的暂定单价承包商计入综合单价。28.3发包人有绝对的权利对本工程主要材料进行招标。28.4 承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要保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证书和必要的材料实验报告。28.5 本合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按规定报送检验或试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发包人将按批次不定期抽检,其检验和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8.6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提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与双方事先商定的人员进行验点。28.7 承包人若使用代用材料时,其品质和标准、性能不低于本代

50、用的材料,且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使用,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负责。八、工程变更1、执行通用条款;2、因变更增加的工程量,视工程量的大小,双方协商顺延工期;3、经发包人、设计单位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方可变更。九、竣工验收与结算达到竣工验收条件3日内乙方提交验收报告及资料,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提交结算资料。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市质检站验收资料返还后5日内提交竣工图一式两份。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约定。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

51、条款第24条,具体约定违约金比例万分之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第26.4条,具体约定违约金比例万分之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第33.3条,具体约定违约金比例万分之三。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本工程承包人不得转包,否则视为根本违约,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发包人付款义务解除,并追究承包人法律责任。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14.2条。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

52、条款15.1条,具体约定违约金比例万分之三。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承担由其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约定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进行分包。38.2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本合同工程,不得将其部分转包,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9.1条及当地有关部门发布或认定实情报告为准。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

53、容:依据合同法/建筑法与保险法确定由发包人投保的内容。(2)承包人投保内容:依据合同法/建筑法与保险法确定由承包人投保的内容。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47、补充条款1、按2003年出版的: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2007年版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07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安装工程计算规则山东省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的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水电费按表计量,双方派人共同查表认定,水电费由承包单位支付。3、工程竣工15天内承包

54、方按甲方要求拆除全部临时设施(包括塔吊基座)清理现场至原貌,满足甲方环境要求,如不拆除,视同遗弃,可随意处置,拆除及垃圾清运费由总包方负责(甲方另有安排时双方议定)。4、现场发生的签证变更时的办理程序:执行通用条款。5、承包人必须按照其在投标书中的承诺,向本工程工地现场派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其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换,且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自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止,在法定正常工作时间内无特殊情况,必须在本工地现场坚守工作岗位,如确因故不在工地现场,应事前通知发包人驻工地代表,且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离开工地现场,若项目经理未能有

55、效、合理的安排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甲方有权更换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拒不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更换合格项目经理,发包人将视承包人严重违约,将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承包人将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6、发包人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本合同文件。7、施工中因承包方私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引起的造价变动一律不计入结算,造成所有损失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8、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附件:工 程 质 量 保 修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

56、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3、装饰工程为 2 年;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及装饰工程为 2 年;5、供热及供冷为 2 个采暖期及供

57、冷期;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2 年;7、其他约定.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派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可从质保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在24小时内不能到达事故现场,发包人的应急措施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可从质保金内扣除。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

58、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质保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大写)。五、质量保修金(质保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30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先分清责任,由承包方维修,由责任方承担费用。2、损害赔偿:对于因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人身缺陷工程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侵害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害人赔偿。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

59、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二卷 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总则1 .概述 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程序,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准用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地质勘察等有关技术说明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有关技术条件及技术规范代号:(略)2. 投标人(供方)必须遵守以下要求:(1) 供方必须提供与工程相关的安

60、全生产、工业卫生、环保、劳动保护、维护所需的装置及技术服务;(2) 投标方须具备合格的施工资质,并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产品质量要求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3) 供方必须详叙其报价产品的优势及特点;(4) 供方必须承诺履行合同;供方必须按要求进行分项报价,并注明产地和制造商。 第三卷 投标文件内容第五章 投标函格式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综合说明、商务标部分格式和技术标部分格式三部分文件组成。投 标 书(格式)建设单位: 1、根据已收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投标报价中的各项综合单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一旦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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