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改扩建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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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公路改扩建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1 总则1.0.1 为适应高速公路建设发展的需要,统一改扩建工程设计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高速公路改扩建设计。1.0.3 高速公路改扩建设计应遵循“充分利用、注重实效”的原则:1、调查、收集、整理原高速公路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养护维修等历史资料。在综合分析、评价原路状况的基础上,根据改扩建工程特点,尽可能利用原路资源,节省土地与投资。2、按照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进行设计,注重实效,选择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协调、经济合理、便利施工的设计方案。3、重视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结合地区条件,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2、1.0.4 本规范中的部分指标根据改扩建的特殊条件与困难程度而规定,设计应结合工程实际具体分析、合理采用。1.0.5 高速公路改扩建设计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2.0.1 高速公路改扩建 Expressway Reconstruction and Extension 在原高速公路路线走廊带内,利用原有道路资源,通过拓宽、改造以提高服务水平、通行能力及安全性的工程建设行为。2.0.2 改造 Rehabilitation对原有高速公路设施进行更换、补强或增设等的建设行为。2.0.3 拓宽 Widening对路基路面、桥涵进行拼接加宽或分离新建,对隧

3、道进行分离新建或扩挖,以增加高速公路车道数的建设行为;包括单侧直接拼宽、两侧直接拼宽、单侧分离拼宽、两侧分离拼宽等主要形式。2.0.4 线形拟合 Alignment Fitting根据实测数据,在基本保持原路平纵面现状的条件下,采用线形逼近的方法进行的路线平纵面设计。2.0.5 路基(路面)拼接 Subgrade (Pavement) Joint Construction使新老路基(路面)连接成为整体的工程措施。2.0.6 拼宽桥梁 Widened Parts of Bridge桥梁的加宽部分及其衔接部。2.0.7 增建隧道 Added Tunnel原隧道保留利用,同时增加新建的隧道。2.0.

4、8 扩挖隧道 Spread Excavated Tunnel 对原隧道结构及设施予以拆除并扩大断面开挖重建的隧道。2.0.9 隧道改建 Tunnel Reconstruction原隧道主体结构基本保留而进行的整治、加固,或局部提高技术指标、安全性能的改造行为。(原小了,还有局部扩挖、落底等情况条文也有,李总改)2.0.10 剩余寿命 Residual Life设计寿命和已使用年限之间的差值或经评估确定的能继续使用的年限。2.0.11交通组织保障 Traffic Orgnization Guarantee道路改扩建施工期间,采用路网分流、交通组织、安全防护等措施,使道路维持一定的通行能力的保障措

5、施。3 基本规定3.0.1 改扩建工程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的确定应考虑该工程在路网中的地位、功能、交通量、服务水平以及沿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规划等综合因素。3.0.2 利用原路改扩建的高速公路,宜在原高速公路的服务水平降低至二级水平下限之前实施改扩建工程。3.0.3 设计交通量应按20年预测,起算年为改扩建计划完成年。 根据预测的设计交通量、建设条件、服务水平、路段功能和交通量分布特点等,论证确定车道数。3.0.4 设计速度1、改扩建工程的设计速度,应综合考虑建设条件、交通量、技术、经济、工程规模等因素,参考原高速公路的设计速度,论证确定。2、改扩建工程经论证可分段采用不同的设计速度。3

6、.0.5 改扩建方式的选择应根据项目的特点与需要,综合考虑地形、地物、交通流分布、建设与管理难易、经济性等因素确定采用整体式或分离式断面布置,一次修建或分期修建以及分段修建等方式。3.0.6 整体拼宽不得采用横向分幅分期修建的方案;纵向分段分期修建应根据路段交通流分布特点、交通组织影响范围等进行总体安排,宜将互通式立交作为分段节点。3.0.7 公路改扩建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叉、交通工程等。应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提出合理方案。3.0.8 公路技术状况、运营现状进行调查、检测与评价。3.0.9长大隧道、隧道群、特殊复杂结构桥梁的路段,宜采用新建分离式路线的方案,

7、并应做好同向分离路段的交通组织和交通安全设计。3.0.10增互通及沿线服务设施时,应分析间距及其对主线通行能力和交通安全的影响。3.0.11交通组织分区域交通组织和局部路段交通组织,应从保障建设期交通安全和通行方面提出专项设计方案和管理措施。3.0.12 安全性评价应重点对改扩建方案、平纵线形标准的把握与顺接、各类设施的拼接、路侧设计等进行,提出控制与改善措施。3.0.13 保评价应针对改扩建工程产生的新的生态环境、资源利用与再生、建设过程中污染物、废弃物的防范与处治、环境影响程度与保护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等进行。4 原高速公路现状调查与评价4.1 原路线调查与评价4.1.1 路线调查内容、方

8、法1、收集原路竣工文件和相关勘察设计技术总结等资料。2、运营期间的交通组成和运行速度。3、运营期间的交通事故调查。4、对于原路的几何形态现状进行测量,包括平面线形和纵面线形。5、 原路平面线形测量采点要求 对于整体式拼接方式的平面线形测量应在左、右幅中央分隔带边缘和硬路肩外边缘布设测点,左、右幅的测点宜基本位于同一断面上。 测点纵向间距一般可为2025m,半径较小的圆曲线路段和特殊路基路段应适当加密。 明式构造物(桥梁、桥式通道、主线上跨的分离立交桥等)桥头100m 范围内测点纵向间距控制为10m。 测量精度:一般路段平面点位中误差5cm,桥梁等重要结构物平面点位中误差2cm。6、原路纵面线形

9、测量采点要求 为原路纵面拟合而进行的测量采点,应与平面线形布设的测点一一对应。 测量精度:高程测量统一采用四等水准技术要求施测。4.1.2 评价应根据原路路线线形拟合的结果对原路路线进行评价,主要包括与现行标准规范的符合性评价和安全性评价两个方面,并结合交通事故调查资料针对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意见。4.2 原路基调查与评价4.2.1 原有公路路基调查应采取资料搜集、现场调查和勘探相结合的综合方法。1、在搜集原有公路路基勘察设计、竣工图和养护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原有路基现场测量,根据原有公路的路况进行分段,并应选择代表性断面,对路面各结构层、上路床、下路床、上路堤、下路堤及地基土进行勘探试验,钻孔深度

10、和取样试验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的有关规定。2、按照新建路基的要求,进行拓宽改建路基范围的地基勘察。拓宽改建路基的勘探孔宜与原有路基的勘探孔布设在同一路基横断面上。3、调查原有路基支挡工程地基地质条件、基础形式和使用状况,必要时,应对支挡工程地基进行勘探试验。4.2.2 原有路基填料试验项目1、原有填方路堤和挖方路段路床土应进行下列试验:物理性质试验:天然含水量、天然密度、土粒相对密度、粒径组成、液限、塑限等;力学性质试验:重型击实、CBR、固结试验、直接快剪等。2、原有路堤和挖方路段路床土应在上述试验基础上,计算出下列指标:干密度、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压实度、平均稠

11、度、压缩系数、压缩模量等。 4.2.3 原有路基现场测试根据原有公路的路况,选择有代表性的路段,进行老路路基路面几何尺寸、弯沉、承载板测试,确定其回弹模量。各测试均应符合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J 059)的有关规定。 4.2.4 原有路基分析评价1、根据调查、测量、试验和水文分析资料,确定原有路基高程能否满足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中路基设计洪水频率的规定。2、确定原有路基填料能否满足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中路基压实度和路基填料最小强度的要求。3、确定路基土的平均稠度及路基所处的水文状态,分析评价路基最小高度能否满足路床处于干燥、中湿状态下的临

12、界高度。4、分析评价路基边坡的稳定状态、各种防护排水设施的有效性及改进措施。5、分析评价原有路基病害的类型、分布范围、规模、成因,以及原有路基病害整治工程设施的效果,并提出路基病害整治措施。 4.2.5 软土地区原有路堤分析评价1、分析评价原有路基的各种地基处理路段的软土地基固结度、固结系数、压缩变形发展规律和抗剪强度增长规律,确定原有路基的各种地基处理路段的软土地基固结度和剩余沉降(包括主固结和次固结)。2、分析评价原有软土地基处理方法的效果及其改进措施。3、分析评价拓宽改建路基与原有路基之间的稳定性和沉降、拓宽改建路基对原有路基稳定和沉降影响程度,确定新拼接或增建路基软土地基处理措施。4.

13、3 原路面调查与评价4.3.1 原有公路路面调查应采取资料搜集、现场调查和试验检测相结合的综合方法。1、进行原有路面破损状况调查,计算原路面破损状况指数。2、根据原有公路的路况进行分段,对路面排水状况进行调查;对沥青路面选择典型部位做现场渗水试验或取样试验。3、进行弯沉和车辙检测,计算沥青路面强度指数、车辙深度指数,进行水泥路面承载能力评定。4、在搜集原有公路交通量及交通组成、原路面竣工图和养护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破损状况、承载能力评定、车辙及取样观察、取样试验、渗水试验结果等,综合分析沥青路面病害原因;根据破损状况、承载能力评定结果及排水状况综合分析水泥路面病害原因。5、选择代表性路段进行原路

14、面平整度、抗滑性能检测,计算行驶质量指数、抗滑指数;6、根据路面病害原因、行驶质量和抗滑性能分析结果,以及拓宽新建路面的结构型式,采用定量计算和定性判断相结合的方法,综合确定原路面改造方案。有条件时,宜结合改扩建后轴载谱分布规律进行分析。 4.3.2 原沥青面层取样试验项目主要为抽提试验、筛分试验,必要时可增加动稳定度试验、抗剪强度试验、粘结强度试验或筛分后进行有关原材料试验。4.4 原桥梁、涵洞调查与评价4.4.1 桥涵的调查与评价应在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进行,隐蔽结构物利用时可在施工期间补充评价。4.4.2 原桥梁涵洞调查内容、方法1、桥涵调查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试验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5、。2、资料收集的内容包括竣工资料、养护资料等内容。3、现场调查应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4、在制定桥涵改扩建方案时,还应调查管线、道路、航道等的现状和规划状况,大桥和特大桥应调查原桥施工临时设施的情况。4.4.3 原桥梁、涵洞评价1、应由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价,局部构件可由具有公路工程桥隧单项甲级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价。2、桥涵评价的程序和内容应符合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规定,并符合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和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的规定。4.5 原隧道调查及评价4.5.1 隧道调查内容、方法1、 隧道改扩建设计前应对原隧道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等情况进行调查。

16、通过收集设计图、竣工图、施工变更、施工过程记录及营运养护记录等,获取如下资料: 工程地质及水文资料。包括不良地质、有害气体、地下水侵蚀性,以及在施工过程中隧道围岩、山体、地表的稳定情况,地质素描、围岩变更情况,围岩渗水、涌水情况,坍方发生的原因及处理情况,运营后山体及地表变形状况。 隧道衬砌结构的技术资料。包括主隧道、辅助坑道、风道等衬砌结构的类型、衬砌断面的几何尺寸,隧道修建年代,施工方法和衬砌结构的竣工图。 隧道附属构筑物的技术资料。包括防排水设施、电缆沟槽、各设备洞室、路面结构、 隧道装饰,以及通风、照明、消防、监控设备的布置及使用情况。 洞口建筑物的技术资料。包括洞门结构、防排水设施、

17、洞口仰坡、路堑边坡及防护工程等。 隧道营运期间交通事故情况,已完成的养护维修及病害处治情况。2、 原隧道利用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隧道的技术状况进行调查、专项检测和统计分析。调查、检测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对隧道净空、衬砌厚度、强度、钢架、钢筋布置及衬砌背后空洞等施工缺陷进行测量和检测。 应对衬砌剥落、掉块、衬砌裂缝分布、长度、深度进行测量和检测,并绘制平面展示图。对衬砌及裂缝稳定情况应进行必要的监测。 应调查隧道渗漏水部位、水量及其随季节变化的关系;严寒地区应调查冻害及整治情况。 应对隧道路面病害进行调查与检测。 有腐蚀性地下水的隧道,应对地下水的性质、侵蚀类型及侵蚀指标,腐

18、蚀的特征、部位、范围及深度,残存衬砌厚度及强度,以及整治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测。 有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的隧道,应对渗入隧道的部位、浓度进行检测,对改扩建施工、运营及养护人员的危害进行分析。4.5.2 评价隧道的评价工作主要是针对原隧道衬砌结构的缺陷或病害检测结果及交通事故的调查结果,评价隧道结构安全及交通安全是否存在异常。1、对隧道承载结构的安全性判定应符合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公路隧道病害检测评价与处治指南的相关规定。2、对交通安全的判定应根据隧道运营以来的交通事故统计,分析事故原因,判定事故及损失与隧道土建、机电设施及交通工程设施的相关性。有明显异常的应结合改扩建工程进行必要

19、的改造。4.6 路线交叉调查及评价 4.6.1 路线交叉调查主要内容1、对原有互通式立体交叉、分离式立体交叉、通道、天桥等的设计和竣工资料进行收集。2、现有路况状态下的建筑限界指标满足情况。3、对实际运营情况做详细的询问和了解,必要时,对局部路段采集相关数据或参考样本。4、收集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历史交通量资料,互通立交区内的事故资料,收集分离式立体交叉、通道及天桥的周边条件和交通需求。5、收费站道口数量、设备配置和收费广场运行情况。6、与铁路及其他管线相交叉的路段,还应调查安全距离、影响范围、规划情况等。4.6.2 路线交叉评价1、检查互通式立体交叉、分离式立体交叉、通道、天桥等的技术指标是否满

20、足规范,评价其运行状况。2、评价路线交叉范围内老路及结构物、收费广场设施的可利用条件,并提出利用和改进措施。4.7 道路交通条件检查4.7.1 应根据道路交通条件调查和交通量发展趋势确定高速公路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在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交通调查和预测交通量资料的基础上补充和完善交通量、交通组成、交通流特性、交通事故、道路管理部门意见,经分析、修正,作为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依据。4.7.2 应对以下道路条件进行现场调查,并作安全性检查:1、出口相邻匝道入口距出口间距小于1km的路段;2、长隧道出洞口距匝道出口间距小于600m的路段。3

21、、连续发生2次或以上交织的复杂交通组织路段;4、半径小于650m的平曲线路段;5、长直线末端;6、边坡斜率为1:1.5且填高超过8m或边坡斜率陡于1:1.5且填高超过6m的路段;7、隧道入口的洞口上游300m至洞口下游200m以内的路段;8、特长隧道、隧道群;9、跨越大片水域、密集居住区且长度达到或超过1km的桥梁;10、互通区域出口路段;11、长陡下坡路段;12、行车道车道数变化的路段且需要进行交通组织的路段;13、硬路肩宽度小于2.5m的路段等。4.7.3 应对以下路段或区域的交通延误情况进行调查,并对频率、原因、后果等情况作延误分析:1、高速公路主线;2、项目已有隧道的,应调查隧道洞口的

22、延误情况;3、服务区出口;4、互通出口;5、收费站。4.7.4 应搜集高速公路开通运行之后至改(扩)建设计时的交通事故资料,分析事故的时空分布情况及形成原因,得出相应结论。4.7.5 应调查高速公路周边的风、沙、雾、雪、冰冻、暴雨等气候条件。4.7.6 应调查高速公路路边停车情况及其地点,分析需求。4.7.7 应选取特征点进行运行速度调查,并分析实测的运行速度。4.7.8 应了解原有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的适应情况,调查使用服务设施的比例及车种组成;有条件时,应发放问卷调查,搜集并分析道路使用者的习惯和需求。4.7.9 应了解原有高速公路管理设施情况,调查管理体制、运行情况,搜集管理的规章制度、交通

23、事件处理预案、收费监控通信设施运行情况等资料。5 路线5.1 一般规定5.1.1 公路工程改扩建设计应结合沿线地形条件、地质条件、人文环境、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特点,在对老路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改扩建方案,依据现有公路工程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5.1.2 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有工程是公路改扩建工程的基本原则。5.1.3 路线设计时应充分利用公路现状的调查与评价结果,以确定合理利用老路和需局部新建路段的方案。5.1.4 对于利用老路的路段,应合理选用技术标准,灵活设计;对于改线路段应按新建公路标准执行。5.1.5 应注重线形设计,重视线形拟合设计技术的运用,保持线形的连续性。采用运行

24、速度进行线形设计检验,以改善平纵技术指标或采用必要的交通安全技术、管理措施。5.1.6 平、纵、横设计除应满足各自规范值的要求外,应同时避免最不利值的组合设计。平、纵面指标的选用及其组合应注意均衡性,保持线形在视觉上的连续性,自然诱导驾驶员的视线。5.2 横断面设计5.2.1 改扩建工程公路路基标准横断面的组成和路基宽度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5.2.2 车道数1、改扩建工程路段的车道数应根据预测的交通量、交通组成及其服务水平等确定。车道数为四车道以上时,应按双数增加。对采用八车道以上的方案应进行充分的论证。2、改扩建为六车道、八车道整体式路基时,当受上跨构造物条件限制,采用局部分离的分幅设计方案

25、时,各分幅的车道数应不少于2 条,同时应保持主线的车道数平衡。5.2.3 中间带1、中央分隔带应在一定区间内保持相同的宽度,对于条件受限制路段,可采用调整中央分隔带宽度的设计方案。中央分隔带的变宽过渡应保证线形顺畅平滑。2、分离式路基设计时应考虑两路幅的相对几何位置关系,以满足交安设施、管线和构造物设置的要求。5.2.4 路肩改扩建为六车道、八车道的整体式断面,在受原有上跨构造物等限制、改造难度特别大的局部路段,右侧硬路肩宽度可适当压缩,但最小不应低于1.5m,且须配合交通工程的设计设置变宽过渡段。5.2.5 路拱坡度1、改扩建路面横坡应符合现行规范规定,原有路面横坡小于1.5%时应同步进行改

26、造。2、原有路面直接利用,拼接加宽时,拓宽部分和原路部分的横坡宜采用顺接的方式。3、对于路面较宽,超高过渡段中出现路拱坡度过缓的情况,可采用分段设置超高,调整超高渐变率。5.2.6公路建筑限界1、拼接加宽道路、桥梁或扩挖隧道的建筑限界、分离式路段的新建部分应按新建公路建筑限界的规定执行;分离式路段原路部分建筑限界可按原公路建筑限界标准执行。2、因构造物拼接影响其净空高度时,必须采取相应技术措施,以符合公路建筑限界规定的净空。5.3 平面设计5.3.1 根据收集的资料对平面线形进行初步拟合,结合选用的技术标准对老路平面线形进行符合性评价,从经济合理的角度,提出平面线形利用、改造或新建的方案。5.

27、3.2 在平原微丘区,一般应尽量采用整体的拼接加宽方式;在重丘区和山岭区等复杂地形地区,可灵活采用桥梁、隧道、分离式路基、半路半桥等多种设计方案。对于在平原微丘区,新建的局部分离路段,其平面线形应尽量靠近原有工程,减少占地。5.3.3 公路改扩建平面指标宜灵活运用,为提高老路利用率,可合理采用标准低限值。5.3.4 对于拟利用原有工程的路段,应在按相关规定对老路测量采点的基础上,进行平面线形的精确拟合设计。5.3.5 对于整体式拼接路基,考虑到精确拟合设计的需要,左右两幅可采用独立的设计线。5.3.6 对局部分离的新建路段,其平面线形应按现行规范设计,同时应保证新建路段线形与老路线形指标的连续

28、均衡。5.3.7 平面线形拟合设计1、平面拟合设计线形应由直线、圆曲线、回旋曲线三要素组成。2、拟合设计应基本保持原路设计的平面线形,宜根据左、右幅中央分隔带边缘实测点位的平面坐标进行拟合,利用左、右幅硬路肩外缘的测点资料进行校核。3、平面拟合的主要控制点为桥梁的跨中与桥台、互通式立体交叉和分离式立体交叉的交叉点等。4、拟合精度:明式构造物等主要控制点宜控制在10cm 以内,一般路基路段宜控制在1020cm 以内。5、对于长度较大的圆曲线,设计中可采用多圆复曲线进行拟合设计,以减小拟合误差。6、圆曲线拟合半径与原路圆曲线半径之间的误差3%时,可采用原路的圆曲线半径值计算其他指标。5.3.8 超

29、高1、应根据交通组成,结合路段代表车型的运行速度,合理确定超高值。2、对于采用整体式拼接的路段,超高设计时应根据原有路面横坡拟合,以原有明式构造物的横坡进行控制,减小扩建后横坡与原横坡之间的差值,保证构造物的安全。3、对于利用原路,但行驶方向发生改变的路段,应根据实际的线形指标,分析判断原超高的合理性,以决定是否需要改建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5.3.9主线分岔和合流1、主线分岔和合流的设计应符合车道数平衡的原则。2、根据交通组成,选择合理的分岔和合流方式。3、对于车道数变化的渐变过渡段,分岔段和合流段的渐变率应分别为1: 40 和1: 80 。4、主线分岔段和合流段,宜设置在圆曲线半径较大的路段

30、。5、对于平面线形局部分离且间距较小时,应满足规范对平曲线长度的规定。6、主线分流鼻之前,应满足规范规定的判断出口所需的识别视距。条件受限制时,识别视距应大于1.25 倍的主线停车视距。5.4 纵面设计5.4.1 改扩建后的纵面线形技术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个别困难路段不能满足低限指标时,应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确保运营安全。5.4.2 纵面线形拟合设计1、对于整体式拼接路段,可按左、右幅的路基设计标高分别进行拟合设计,以提高拟合精度。2、老路纵面满足技术标准时,重新设计的纵面线形应尽量与原有线形保持一致。纵面拟合设计可分段进行。3、条件受限的困难路段,可根据需要进行纵面线形的多次拟合,线形可采用高

31、次抛物线。4、纵面拟合应以原有明式构造物为控制点,确保构造物的安全。5、对于桥式构造物的桥头拟合纵坡差值,应设置桥头渐变段进行高程渐变。其桥头渐变段长度应按渐变率为1:1000,且最小长度不小于10m的要求进行设置。6、除受净空以及构造物限制的路段外,一般路段宜遵循“宁填勿挖”的设计原则。7、采用拟合设计时,其精度应合理控制,明式构造物的拟合误差宜3cm,并应满足构造物的结构安全需要。拟合误差的平均值宜5cm。8、当纵面拟合受构造物控制且纵坡不大时,对于不能满足最小坡长的局部路段,在满足视距的前提下,可采用3s行程来控制竖曲线的最小长度。5.5 运行速度检验运行速度的安全性设计应贯穿于整个公路

32、改扩建设计过程,并将老路的安全性评价作为改扩建设计的重要依据。对于以下路段应采用运行速度进行检验以改善平纵面指标,必要时应提出相应的交通安全或管理措施。1、不同设计速度路段相衔接处;2、平、纵面指标变化大的路段;3、受条件限制,采用了平、纵面指标低限值的路段;4、拟合设计中,平、纵线形组合有异议的路段;5、实际行驶速度容易与设计速度不相一致的路段。6 路基6.1 一般规定6.1.1 应根据原有公路沿线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地基土性质、不良地质的发育情况,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保证改扩建公路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6.1.2 改扩建设计前,应搜集原有公路路基勘察设计、施工和养护等方面的资料

33、,调查路基的稳定性,并对原有路基和拓宽场地进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测试,查明拟拓宽场地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查明原有路基的填料性质、含水量、密度、压实度、强度和稠度状态,查明路堑边坡地质情况、现有防护排水措施及边坡稳定状态,分析评价新拼接路基或增建路基对原有路基沉降变形和边坡稳定的影响程度。6.1.3土基回弹模量值应不小于40Mpa,且不小于原路土基回弹模量。6.1.4 应重视新老路基间的相互影响。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减少新建分离式路基或拼接路基对原有路基沉降和稳定产生的不利影响;拼接路基和原有路基之间应控制差异沉降并保持良好结合。6.1.5 宜结合改扩建,对原有路基病害进行修复

34、。6.1.6 应维持或改善原路中央分隔带及超高路段排水设施功能;原排水设施损坏的,宜结合改扩建进行修复。6.1.7 边通车边施工的工程,路基设计方案应分析对通行的影响,并提出相应施工及交通组织要求。6.2 路床6.2.1 拼接路基路床填料应采用水稳性好的材料。6.2.2 拼接路基路床拼接部位受老路渗水影响,强度不足时,可采用换填或掺灰改良等措施进行处理。 6.3 填方路基6.3.1 拼接路基地基表层处理,应视原路范围地基表层处理措施及现状地表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满足上层路基填筑压实要求,并不破坏原有路基地表的排水设施。6.3.2 拼接路基填料宜选用与原有路基相近且符合要求的填料或较原有路基渗水

35、性强的填料。当采用细粒土填筑时,应注意新老路基间的排水设计,必要时可增设盲沟,以排除路基内部积水。6.3.3 路基拼接1、路基拼接前应对旧路基边坡进行清表,清除绿化及圬工,清除表部未经充分压实的土或其它不适用土。2、新老路基宜采用台阶拼接,台阶宽度不宜小于1m,开挖、填筑方式如图6.1所示。当加宽拼接宽度过小时,可采用超宽填筑或翻挖原有路基等措施。3、结合面以外不小于2m的范围,应增强补压,确保拼接密实,并宜单独提出检评标准。4、拼接部可采用铺设土工合成材料的增强措施,铺设位置宜以路基上部为主。5、支挡结构物拆除时,剩余未拆除的部分不应对新的路面结构层受力变形产生不利影响。图6.1 路基拼接台

36、阶开挖方式6.4 高路堤与陡坡路堤6.4.1 高路堤拼宽受限时,宜采用直接拼接拓宽与分离桥梁型式作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合适的改扩建方案。 6.4.2 路堤稳定性1、高路堤及陡坡路堤拓宽,除应对路堤堤身稳定性、路堤和地基的整体稳定性作验算外,还应对沿新老路基结合面及斜坡地基或软弱层带滑动的稳定性进行验算,沿新老路基结合面滑动的稳定性验算方法可采用不平衡推力法,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3。2、高路堤及陡坡路堤拓宽,原坡脚支挡结构物不宜拆除,拼接填筑时临近结构物处可采用小型机具薄层夯压密实。并应做好排水的衔接设计。6.4.3 高路堤及陡坡路堤拓宽,应对拓宽路堤和老路堤的变形与稳定实行动态监控,明确观测的路

37、堤段落、观测项目、观测点布置、观测要求及控制标准。6.5 挖方路基6.5.1高边坡路段1、应对挖方路基拓宽方式进行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合适的方案;2、边营运边通车时,结合爆破对通车的影响分析,可采取以下措施: 特殊困难路段,可通过优化断面布置,如缩小硬路肩宽度等方式进行论证,避免或减少高边坡爆破; 地质条件允许时,可通过上部边坡加强锚固、下部调陡坡率的方式,以减少开挖宽度; 有条件时,可采用增设棚洞结构的方式;6.5.2 石质挖方边坡宜采用光面爆破、预裂爆破等控制爆破技术。6.6 软土地区路基6.6.1 工程勘察1、应重视对原路地勘资料搜集,了解原路施工时的地质变化情况。2、对可能导致地基失稳

38、的特殊路段,如沿河、傍山、暗浜(塘)等,应加强勘察,探明软土层分布及厚度在纵横向的变化。6.6.2 沉降与稳定标准1、工后沉降控制标准:桥头段不大于5cm,箱型通道及涵洞相邻路段不大于10cm,其它一般路段不大于15cm。2、桥头路段总沉降不大于30cm。3、差异沉降控制标准:原有路基与拓宽路基的路拱横坡度的工后增大值不大于0.5%。4、稳定控制标准:施工期和运营期的路基整体稳定性应满足表6.6.1要求。表6.6.1 稳定安全系数规定值计算方法采用指标安全系数有效固结应力法改进总强度法简化Bishop法Janbu条分法不考虑固结考虑固结不考虑固结考虑固结直剪快剪、直剪固快1.11.2静力触探、

39、十字板剪切1.21.3三轴有效剪切指标1.46.6.3 软基处理方法1、应根据软土层厚度及其指标、填土高度等因素,分别对3种不同控制标准的路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合理的处理方案。2、与结构物相邻路段或原有路基已基本完成地基沉降的路段,拓宽范围地基处理不宜采用排水固结法。3、沿河塘、傍山路段宜选用桩承式路堤或轻质路堤。4、深厚软基、填土高的路段宜采用EPS、EPS颗粒混合轻质土或泡沫混凝土等轻质路堤。5、应重视拓宽地基处理施工对老路堤或临近构筑物的挤土、震动等影响。6、软弱粉土或粉砂土地基,不宜采用振动成桩工艺,避免液化现象。7、软弱土地基上高路堤拓宽,拓宽地基处理应采用加固措施,避免开挖换填。8

40、、软土地基路堤,在满足路堤稳定的前提下,有条件时,宜加大坡脚处理宽度,以便地基处理向原路靠近,减少新老路基差异沉降。7 路面7.1 一般规定7.1.1 改(扩)建路面工程在进行加铺或改建设计时,应采用现行部颁标准规范规定的方法对路面结构以及路基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评价,并对结构性损坏和破坏隐患进行确定。7.1.2 路面结构设计应在对原路面结构性能与主要破坏形式进行检测、评价的基础上,遵照充分利用原结构强度、恰当补强的原则,以根治结构性病害和破坏隐患为目的。7.1.3 根据原路面技术状况及其综合评价结论,可分段拟定路面拼接设计方案,并结合老路路基、路面、路线(平纵线性)以及桥梁的拼接等具体情况进行

41、综合设计。当采用加铺结构层改建原路面时,其改建后路面以上通行的的净高以及桥梁铺装层的厚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7.1.4 改扩建工程路基路面设计应对原有路基路面综合排水系统进行设计。7.2 路基、路面拼接设计7.2.1 改(扩)建工程的路面结构设计应根据改(扩)建方式和拟定总体设计方案,并结合原路基检测评价的结论,本着充分利用老路基、路面的原则进行综合设计。7.2.2 改(扩)建方式采用整体式断面利用原路基、路面的路段,经现场测试与综合评价确定利用的,可采用:1、利用原路面进行拼接设计。2、原路面局部翻修、补强、处治处理后,进行拼接设计。3、原路面分层铣刨后,重新铺筑或分层拼接。7.2.3 改(扩

42、)建方式采用整体式路基断面时,要进行老路路基、路面和新建路基、路面的拼接设计,其路基、路面拼接设计应符合本节的相关规定。当原路面须补强后再拼接时,应按改建路面设计,并符合本节相关路面拼接设计的规定。1、改(扩)建方式采用分离式路基断面时,在新建路基上进行路面结构设计时应按照部颁现行新建路面结构设计规范进行设计。2、利用原路基进行路面拼接设计,应协调原路面结构及结构层材料类型进行设计,路面结构的总体承载能力要一致;老路基强度不足时,要进行相应的处治,使拼接后的路面衔接平整,强度与稳定性符合规定要求。3、软弱地基以及采用特殊填料(填石、膨胀土、粉煤灰、粉土)的特殊路基地段,路面拼接设计应注意路基沉

43、降观测,应根据试验结果或经验确定路基允许沉降标准和新老路基差异沉降标准,并严格控制,防止拼接后路面间产生差异沉降。4、路线纵坡需要调整时,宜在路面结构上进行调平层设计。7.2.4 原路面翻修、补强、处治应符合以下规定:1、纵向分层拼时,每个结构层的拼接台阶其拼接长度应不小于2.0m。2、横向分层拼接台阶其拼接宽度应不小于0.5m。3、纵向拼接缝的不同层次间的横、纵向接缝应错位拼接。4、翻修、补强、处治对沥青面层和基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部颁规范的要求。7.2.5 路面拼接对路基拼接的技术要求 1、拼接的路基总沉降量、工后沉降量及其差异沉降量应符合规定要求。2、原路面硬路肩下的路床部位应在拼接过

44、程中预以加固,并符合规定要求。3、路基拼接设计时,新旧路基的横向拼接,可采用台阶和土工合成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采用通过加固类材料将新旧路基强度调整一致的方法。7.2.6 桥头过渡段路面与桥面面层的拼接1、桥头过渡段累计沉降小于34cm的路段,基层可不铣刨;累积沉降大于9cm的下面层可不铣刨,通过加厚原结构层厚度进行调坡。2、沉降盆的两端应保证新老结构层能平顺相接,拼接设计时应保证表面层的厚度。3、桥面沥青铺装层刨除后应对桥面进行整修。4、防水层施工及检测遵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7.3 路面结构设计7.3.1 改(扩)建工程路面结构设计应遵循新确定的路面设计标准开展老路路面

45、补强设计和新建路面设计,以消除老路现有病害、消除基层现有病害为目的。7.3.2 根据检测评价结果,确定老路路面可利用的路段,老路路面可利用的判断标准为:路表弯沉小于0.50mm、路面破损率小于10%、路面国际平整度指数IRI 小于2.0。7.3.3 改(扩)建工程路面结构设计可根据现行部颁路面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老路补强设计和新建路面结构设计,并结合原有路面结构破坏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7.3.4 改(扩)建工程的路面结构设计要进行交通量与交通轴载调查,气候条件(温度、湿度)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改建工程的设计基准期。设计基准期的确定满足公路技术等级的要求执行部颁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7.4

46、 老路面材料再生利用7.4.1 改(扩)建工程要遵循“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老路路面挖除的材料,采用再生技术用于改(扩)建工程;无法利用的材料应集中妥善收集处理,不得污染环境。7.4.2 改(扩)建工程应结合老路情况和检测评价结果,经过论证后合理选择再生方式。对于半刚性基层材料优先考虑就地冷再生方式,沥青面层材料优先考虑厂拌热再生方式。7.4.3 无论采用何种再生方式,都应预先进行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确定再生施工工艺控制标准和质量检验与控制标准。7.4.4 再生的基层混合料可用于老路的基层;再生沥青面层沥青混合料可用于沥青下面层,不得用于路面表面层。7.5 路面排水7.5.

47、1 路面排水设计应在原路面评价的基础上,使改(扩)建路面面层结构与原路面排水设施相结合,并与路面外部排水、路基排水等相互协调,以构成完整的排水系统。7.5.2 路基、路面拼接设计中须拆除部分原排水设施时,应设计相应的临时排水设施,并保证施工期间原排水系统与新的排水体系的畅通。8 桥梁、涵洞8.1 一般规定8.1.1 改扩建工程的桥涵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耐久适用、经济合理、新老兼顾的原则。8.1.2 桥梁的改扩建方式主要有整体式和分离式,需要根据道路的总体改扩建方案、桥涵结构物的特点、建设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改扩建方式。8.1.3 采用分离式改扩建的桥涵,根据现行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8.1.4

48、拼宽桥梁的结构型式宜和原有结构物保持一致。8.1.5 对于特殊的结构物,在经过论证后,可以采用不设置硬路肩的方式进行改扩建。8.1.6 改扩建桥涵的荷载标准按照以下规定采用:1、拼宽桥梁、涵洞的新建部分应采用现行规范规定的荷载标准。2、原桥涵采用的荷载和现行规范规定的荷载标准相当时,可采用原荷载标准。3、对病害桥梁予以加固利用时,可采用原荷载标准。8.1.7 桥梁拼宽应充分考虑新老结构间的相互影响。8.1.8 原有结构物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原桥涵结构物必须经过调查、评价,评价结果为二类以上或维修后达到二类以上才能予以利用。2、应综合考虑桥涵维修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经济性以及桥涵的剩余寿命因

49、素,确定是否予以维修利用。8.1.9 应采取措施减小拼宽桥梁和原桥梁之间的差异沉降,并对新老结构进行整体计算,计算结果应满足规范对内力、变形等的要求。8.1.10 拼宽桥涵的横坡设计,宜综合考虑原桥涵结构物的现状,采用顺接的方式进行。8.2 桥梁拼宽8.2.1 桥梁整体式改扩建方式一般分为上下部结构均连接、上部结构连接下部结构不连接、上部结构不连接下部结构连接、上下部结构均不连接几种类型。上部结构不宜采用不连接的形式。下部结构应根据结构形式、拼宽桥梁的稳定性、地质状况等因素确定是否连接。8.2.2 通车条件下,宜选择车流密度较小的时段施工桥梁拼接缝。施工时应将靠近拼接缝的至少1个车道封闭,同时

50、其余车道限速通行;新、老梁板间应采取固定措施,减少行车对混凝土凝固的影响。8.2.3 基础拼宽1、拼宽基础宜采用和原基础分离的形式。2、扩大基础 拼宽基础应满足受力和稳定性要求。 应考虑新建基础对原基础产生的基底附加应力,对原基础进行验算。 拼宽基础和原基础相互连接时,应计算差异沉降引起的结构附加内力并满足要求。3、桩基础 不宜采用挤土桩或部分挤土桩。 拼宽桥梁的摩擦桩的桩基长度不宜小于原桩基长度。 拼宽桥梁的桩基和原桩基之间的中距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同时应满足施工作业空间要求。拼宽桥梁的桩基直径和原桩基直径不同时,其中距应满足以下要求:摩擦桩:;端承桩:;其中,为中距,为原桩基直径,为拼宽桥

51、梁的桩基直径。 桩基布置时,应充分考虑原桥梁的桩基位置以及原桥梁施工临时设施残留物的影响。 拼宽承台和原承台相互连接时,应对原桩基和承台进行验算。 拼宽承台宜在上部结构拼宽完成后,再进行连接施工。8.2.5下部结构1、施工阶段拼宽部分自身应满足稳定性要求,营运阶段桥梁整体应满足稳定性要求。2、拼宽盖梁和原盖梁的连接应通过整体计算确定,连接方式有刚性连接和铰接两种。3、拼宽部分U台、轻型桥台的台身、台帽宜采用和原桥台分离的方式。若拼宽宽度较窄,宜采用整体连接方式。4、桥台拼宽设计时,应考虑原桥台后路基及台前锥坡的稳定性。5、原桥台的耳墙或侧墙应全部或部分拆除,以满足台后搭板的设置空间要求。8.2

52、.6 上部结构1、空心板的拼宽 空心板可以采用如下两种方式: 将原边板移动到拼宽部分外侧,以中板直接通过铰缝进行连接。 拼宽的空心板和原边板之间采用现浇拼接缝连接。 拼接缝的宽度宜不小于15cm且宜不大于1/2梁板宽度。 新老梁板间铰缝或拼接缝应在拼宽部分的横向连接完成后再行施工。2、T梁、工字梁的拼宽 T梁、工字梁可以采用如下两种方式: 将原边梁移动到拼宽部分外侧,以中梁直接通过横隔板和拼接缝进行连接。 部分或全部拆除原边梁挑臂,并在原边梁对应横隔板的位置加设横隔板连接。 原悬臂下缘配筋不足时,可通过种植钢筋等方式予以加强。 横向拼接遵循以下规定: 拼宽T梁或工字梁采用混凝土横隔板时,宜和新

53、建梁体一起预制;采用型钢等其它方式时应在新建梁体内设置预埋件。 新老梁板间拼接应在拼宽部分的横向连接完成后再行施工,横隔板施工应不滞后于桥面板混凝土。 采用焊接连接时,应保证焊接热量不影响混凝土或种植钢筋的质量。 原边梁(板)外移利用时,应满足现行规范规定的内力和变形要求。3、连续箱梁拼宽 宜采用分离方式进行拼宽。 中小跨径连续梁采用整体方式拼宽时,应对拼宽方法进行单独论证。4、简支变连续结构的湿接缝不宜一次性整联浇筑,宜每孔至少分两段进行浇筑。8.2.7 附属结构1、伸缩缝 拼宽部分伸缩缝和原伸缩缝宜对应设置,型号宜保持一致。 模数式伸缩缝的异型钢应采用焊接的方式进行接长,接头位置宜设置在车

54、道分界线附近并相互错开布置,错开距离不小于80mm,同时应采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钢板加强。 伸缩缝混凝土接缝位置和型钢接头的距离应不小于40cm并一次性连续浇筑。 型钢接头处锚固钢筋应在型钢拼接缝两侧加密,每侧加密距离不宜小于30cm且间距不宜大于20cm。图8.1 伸缩缝拼接位置关系示意图(单位:cm)图8.2 伸缩缝拼接示意图(单位:cm) 原伸缩缝的密封橡胶带宜整条更换,否则新老接头处应采取防漏措施。2、桥面连续构造 拼宽桥梁的桥面连续宜与原桥面连续对应设置。 桥面连续混凝土的接缝宜设置在车道分界线附近,并一次性连续浇筑。3、搭板 拼宽搭板宜和原搭板连接。 脱空的原搭板可采取拆除重建或

55、充填注浆的方式处理。8.3 涵洞拼宽8.3.1 原涵洞孔(跨)径不能满足拓宽后的功能需求时应重建。8.3.2 拼宽涵洞的结构形式与孔(跨)径宜与原涵洞相同。8.3.3 拼宽涵洞和原涵洞之间应设置沉降缝。8.4 桥涵拆除8.4.1 桥梁的拆除宜采用原桥梁施工顺序的逆序进行,特殊结构如连续梁桥、拱桥、斜腿刚构桥等还应通过计算确定拆除方案。8.4.2 采用整体爆破拆除的桥梁,应对拆除方案进行安全论证并采取避免破坏环境的措施。采用非爆破方式拆除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时,构件的解体应分段进行。8.4.3 拆除桥梁的部分构件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对保留结构不造成损坏。8.4.4 桥梁基础在新建道路宽度范围内时,

56、拆除剩余部分不应对新的路面结构层受力、变形产生不利影响。8.4.5 拆除时应保证相邻路基的稳定。8.5 桥梁顶升8.5.1 当原桥梁桥下净空不足或桥面加铺厚度受限制时,可对原桥梁顶升。8.5.2 桥梁顶升时应采取保证梁板同步顶升措施,简支结构宜整孔、连续结构应整联一起顶升。8.5.3 桥梁顶升时应保证梁板不受桥面连续、护栏等结构的约束,顶起和落下时均应缓慢均匀进行,梁板之间的顶升误差不得超过铰缝(悬臂)的受力容许范围。8.5.4 同一墩台上的各梁板支座、垫石等增加的厚度应一致。9 隧道9.1一般规定9.1.1 隧道改扩建设计应根据原隧道的现状与建设条件,综合考虑交通量及其构成、前后接线条件、改

57、扩建难易程度、施工交通组织及营运安全等诸方面,进行增建双洞或单洞隧道、原址扩挖及其组合等多方案比选。隧道改扩建总体方案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宜在原隧道利用的基础上增建隧道。特长隧道增建,不宜采用单洞四车道隧道。2、增建隧道与原隧道平面净距宜满足两座独立隧道设计要求;条件受限制须减小净距时,应有相应的技术措施。3、增建隧道与原隧道间设置横通道时,增建隧道设计高程应满足横通道纵坡设计要求。4、增建隧道、扩挖隧道的长、特长隧道内应设置紧急停车带,与原隧道间应设置车行、人行横通道,紧急停车带和横通道设置间距及尺寸应满足分离式新建隧道要求。车行横通道设置困难须加大设置间距时,应进行分析论证,且最大间距不

58、宜大于1500m。5、同向采用两个隧道分行时,应满足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求。9.1.2 应对增建隧道、原址扩挖隧道与所利用的原隧道总体考虑隧道支护衬砌、防排水、路面等主体工程设计,并考虑与通风、照明、供配电、消防、交通监控等营运设施设计之间的综合性及协调性。必要时应对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专项设计。9.1.3 原隧道的土建和机电设施等在能保证通行能力和营运安全的前提下,宜充分利用。随交通量增长逐步改建或扩建的机电工程,可考虑分期实施。9.1.4增建隧道、原址扩挖隧道应符合新建工程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原隧道的改建、加固宜遵循原有技术标准,原隧道只通行小型车或大型车时,可按新建工程技术标准重新核定其设

59、计技术标准。9.1.5应根据原隧道技术状况和现状的调查、检测和评价进行必要的结构加固、渗漏水整治、路面改造。 9.1.6 原隧道改建时,围岩压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原隧道施工对围岩扰动不大,施工期间未发生大变形、坍方等,且经过一定时间运营后,围岩无明显变异者,可参照新建隧道计算围岩压力。2、原隧道施工时发生坍方地段,应根据坍方高度及横向范围情况,合理确定围岩级别和围岩压力。(1) 原坍方高度小于按规范计算得出的围岩垂直匀布压力等效高度,改扩建时围岩压力可仍参照新建隧道围岩级别及围岩压力考虑。(2) 原坍方高度大于按规范计算得出的围岩垂直匀布压力等效高度,可按坍方体高度计算。对同时有裂缝、裂

60、损等病害的,应同时考虑荷载的适当增大及偏压。3、增建隧道与原隧道为小净距时,应按小净距隧道考虑围岩压力及相互影响。9.2 隧道工程的改建 9.2.1 原隧道的改建包括原隧道的病害整治、加固,以及局部提高技术指标、安全性能的升级改造。应进行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综合比较合理选择改建方案。改建主要内容包括隧道衬砌结构加固、衬砌背后空洞回填、裂缝修补、渗漏水治理、路面维修加固及附属工程维修改造等。一般应符合下列原则:1、原隧道改建采用的原有技术标准低于两端接线道路的设计速度时,隧道设计速度与邻接道路的设计速度差不应大于20km/h,并在隧道接线一定范围内进行过渡。2、原隧道平、纵面指标不合理

61、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增大,当采用限速、增设预警预告标志、诱导设施等交通工程措施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调整平、纵线形指标。3、隧道改建实施宜在增建隧道施工完成后进行。4、隧道改建时应不侵入隧道建筑限界、不堵塞原有的排水系统,并充分考虑原有隧道主体结构的完整性。5、隧道高度不足必须加高时,宜调整纵坡降低路面高度。隧道宽度不足但车道数满足要求时,宜采取限速措施;局部宽度不足时,宜进行局部扩挖。6、增建或原址扩挖隧道与原隧道净距小,需对原隧道结构加固或拆除加强时,可在扩建隧道施工期间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待扩建隧道施工完成后再进行原隧道的改建施工。7、隧道改建的病害整治、加固的材料选择、加固计算、加固措施、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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