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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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长寿优质杨梅产业发展项目招标文件招 标 人:重庆冬润果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十月66目录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 总则161.1 项目概况16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6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6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61.5 费用承担171.6 保密171.7 语言文字171.8 计量单位171.9 踏勘现场171.10 投标预备会171.11 分包181.12 偏离182. 招标文件18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8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8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83. 投标文件193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193.2 投标报价193.3 投标有效期193.4 投标保证金193.5 资格审查资料193.6 备选投标方案20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04. 投标20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0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5. 开标215.1 时间和地点215.2 开标程序216. 评标216.1 评标委员会216.2 评标原则226.3 评标227. 合同授予227.1 定标方式227.2 中标通知227.3 履约担保227.4 签订合同22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28.1 重新招标228.2 不再招标239. 纪律和监督239.1 对招标人的纪

3、律要求23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3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3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39.5 投诉23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4评标办法前附表241. 评标方法272. 评审标准272.1 初步评审标准27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73. 评标程序273.1 初步评审273.2 详细评审28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83.4 评标结果2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一节通用条款29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29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37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81. 工程量清单说明382. 投标报价说明38第六章 图纸65第

4、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7目 录67一、投标函部分68二、商务部分75三、资格审查资料78 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长寿优质杨梅产业发展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长寿优质杨梅产业发展项目,已由国务院三峡办以国三峡办发经字2011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冬润果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移民资金603万元、业主自筹476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冬润果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长寿优质杨梅产业发展项目。2.2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锯梁村。2.3建设内容及规模:在重庆市长寿区江

5、南镇锯梁村建设仓库及管理用房886.4平方米,温室6亩,设施大棚44亩,完善道路系统、灌溉系统、排水系统、供水供电系统等田间工程等,总投资约1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75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起止时间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独立企业法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企业营业范围内须具备温室、大棚的销售、安装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外地公司在重庆注册有分公司),近三年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连栋温室或钢架大棚或灌溉设备的实施项目,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3.2 本次招标接受

6、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11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

7、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冬润果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工业园区齐心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21#2-5-2西路5号联 系 人:谭老师 联 系 人:申老师 电 话:40715569,13609459808 电 话:1580307129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名称:重庆冬润果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 系 人:谭老师电 话:40715569,13609459808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21#2-5-2联系人:申老师电话:158030712921.1.4项目名称重庆长寿优质杨梅产业发展项目1.1.5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锯梁村1.2.1资金来源移民资金和企业自筹1.2.2出资比例移民资金55.89%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图说、招标文件、补答疑资料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1.3.2计划工期

9、75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起止时间为准)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3.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于开标前三天公布)。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农业企业的营业范围内须具备温室、大棚的销售、安装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外地公司在重庆注册有分公司)。(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证书: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

10、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4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取得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在本单位注册;并书面承诺中标后建造师不兼任、不更换且必须压证施工;并提供其身份证、有效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社保证明。5.投标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连栋温室或钢架大棚或灌溉设备的实施项目。6. 投标保证金转(汇)款凭证。7.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书面承诺中标后技术负责人不兼任、不更换且必须压证施工;并提供其身份证、职称证及社保证明。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

11、册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分别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B、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0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书面承诺中标后不兼任、不更换且必须压证施工;并提供其身份证、注册证(或资格证或上岗证书)及社保证明。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装入文件袋,并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合格条件中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4.2是否接受联合

12、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项目的投标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向牵头单位签署授权书。中标后,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对项目总承包负责,联合体其他成员附签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9.1踏勘现场组织集合时间:2011年11月18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集合地点:重庆冬润果蔬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 系 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40715569,13609459808;踏勘人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1 年11月16日16点前在()网上“质疑区”提出;1.10.3招标人网

13、上澄清的时间2011 年11月17日17点前在()网上“答疑、补遗区”发布;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在()网上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1 年11月16日16点前在()网上“质疑区”提出。2.2.2投标截止时间2011 年12月2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不管投标人是否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

14、容,招标人和招标机代理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2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网上发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

15、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网上发布,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人此次投标的所有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3.2投标报价计价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1、编制依据:本招标工程由投标单位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0-2009)、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16、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和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有关规定等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安全生产专项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2、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2.1除招标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修改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

17、理。2.2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对应项目并包含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2.3各分部分项清单子项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除税金、安全生产专项费、措施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2.4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

18、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如出现漏项、增项或报价空白均视为未报价,其投标报价(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为废标;某一子项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报价已包含在其它子项报价内,且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3.1安全生产专项费由招标人按渝建发2010158号文按合格标准计算,暂定金额为 元(具体金额待发最高限价时公布)。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必须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2安全文明生产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4、材料采购及报价4.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

19、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4.2本工程所需材料由各投标人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近期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定价纳入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再调整。4.3 招标人规定了暂定单价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单价报价,不得浮动,否则按废标处理,如在评标过程中未发现,则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将按照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5、人工费:5.1本工程人工费调整参照近期重庆市造价信息,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6、其他说明:6.1 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承包人交纳的

20、各种保险费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材料放样、下料、加工、制作、运输、场内外转运、仓储、出库、安装、检验检测、竣工交付、保修等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6.2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工程定额测定费不计取。6.3 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包括纸质和电子版)应与投标函报价一致,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按废标处理。6.4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

21、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6.5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6.6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6.7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

22、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6.8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优惠必须体现在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或措施项目费中,不得以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优惠,否则做废标处理。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牵头单位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文件截止3小时前(以

23、到账时间为准)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0元(人民币)项目编码: 5000002011111000412001 项目名称: 重庆长寿优质杨梅产业发展项目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50001004141059866666-1276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 户 名: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号: 1239052337103011276 3、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

24、栏中注明是“重庆长寿优质杨梅产业发展项目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加30天。5、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基本帐户进行登记,“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市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到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复印件)和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3.5.1项至3.5.4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2近

25、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函部分:一式二份(一正一副)商务部分:一式二份(一正一副)同时提供电子光盘一份。技术标部分:一式二份(不分正副本)资格审查部分: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一式二份(一正一副)。3.7.5装订要求 1、本工程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标部分、资格审查部分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编写装订要求(1)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的编写装订要求常规字体、常规字号,A4白色普

26、通打印纸,不得采用活页夹、塑料夹等装订。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7.3条内容进行修改、更正。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每页均须标注页码。(2)技术标部分的编写装订要求技术标为暗标,采用重庆市建设委员会统一监制的技术标封面,并按以下要求进行编写、封装,否则为废标:技术标封面正面右下角密封线内盖投标人公章,并沿密封线折叠后粘封。封面及内容均不得显示投标人企业名称,或有隐含企业名称的内容和字样出现,或其他标志;内页装订采用2粒订书针装订,封面采用胶水粘贴于技术方案上,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也不得粘封侧边。技术方案正文部分采用白色A4纸,图表可用白色A3纸,字

27、体全部采用仿宋体4号字(图纸和表格可使用4小5号之间的字号);本技术方案不设扉页,不编页码,不设目录,封底采用与技术方案正文同质的白色A4纸一张,用胶水粘贴。技术方案装订时须仔细检查:不得有重页、漏页、倒页、空白页,章节不得有缺少或重复。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技术标部分装入“技术标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投标函部分”、“

28、商务部分”、“技术标部分”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投标文件大袋上写明投标人的地址: 投标人名称: 重庆长寿优质杨梅产业发展项目投标文件在 2011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递交时间:2011 年12月2日 13 时30分至 14 时 00 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

29、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1 年12月2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费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

30、开标顺序; (6)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招标人代表1名。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电汇或转帐或现金)2、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3、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

31、通知书收到后五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且在三日内凭付款凭证到招标人处换履约保证金收据,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侯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依序另行通知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在通知收到后五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且在三日内凭付款凭证到招标人换履约保证金收据。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仍然具有竞争性,则可以继续评审。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中标通知中标人如是市外企业的,

32、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外地企业入渝施工登记备案证明。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在规定的时间无法办理入渝施工登记备案证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10.2履约担保的退还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无息退还。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33、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

35、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

36、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的人员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证(以上资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统一集合并签到,若投标人未按要求踏勘现场或未签到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

37、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

38、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不采用。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

3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

40、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转(汇)款凭证(复印件);(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纸质文件和光盘均须提供);(5)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41、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报价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

42、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4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材料的复印件加盖鲜章。3.5.2“主要人员简历表”在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装入。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管理过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注册证(或资格证或上岗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加盖鲜章。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

44、须知前附表中的1.4.1条的规定。3.5.5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

45、每页右下角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技术标为暗标,不允许有任何涂改、插字或删除、签名。)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大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

46、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 递交投标文件时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原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47、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

48、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费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

49、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

50、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

51、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

52、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

5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项目班子成员须书面承诺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

54、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

55、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1.2资格评审标准必要合格条件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2.

56、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2.1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1、技术标 30 分2、投标报价70 分(1)投标总报价 50 分 (2)主要清单项目 5 项,总分 20分,每一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4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在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

57、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主要清单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在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主要清单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 。2.2.3允许偏差范围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OO(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允许偏差范围-10%+3%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4分施工方

58、案与技术措施5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4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4分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4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不评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其他主要人员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允许偏差率-10%至 +3 %投标总报价50分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20分2.2.4(4)其他评分因素不评分3评标程序 1. 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后续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阶段的评审。2.详细评审: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及按本章第2.2.4款规

59、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 3.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仍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评审。3.2.1(1)施工组织设计(A)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按2.2.4(1)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3.2.1(3)投标报价(C)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超出规定偏差范围的,得零分,在偏差允许范围内的,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5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3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未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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