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调查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77104744 上传时间:2022-04-19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121.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调查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调查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调查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资源描述: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调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调查(30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调查撰写人:_日 期:_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金融支持调查关键词:农村改革土地流转金融支持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模式特点(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近年来,唐山市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继出台和实施了唐山市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系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并强化组织协调和服务,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截至_年末,全市完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农村土地流转体系建设,共建成流转交易机构211个,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农村土地流转体系,建立健全了土地流转信息报送、

2、发布、档案管理、登记备案等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提出申请审核登记信息发布组织交易成交签约归档”程序,推行统一的流转合同文本,指导流转主体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建立了唐山市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页,实时发布流转信息、流转动态、典型经验,公示流转指南、政策法规、流转机构等,指导和服务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截至_年末,全市753.33万亩耕地有129.17万亩进行了流转,土地流转率17.1%,比_年的3.3%提高了约13.8个百分点,比_年的3.8%提高了13.3个百分点,比_年的10.3%提高了6.8个百分点,比_年的14.5%提高了2.6个百分点,一年一个新台阶,呈现较快增长态势。通

3、过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面积90.1万亩,土地规模流转率达到69.8%。(二)土地流转模式及特点。唐山市农村土地流转有多种模式:一是土地股份制。即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收益靠分红。二是组织农民带地入社,形成“企业+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农业龙头企业吸收农民带地成立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提供优质农资,统一进行技术指导,农业龙头企业按双方商定的价格收购产品,一个生产周期结束后,按协议约定进行利润分红。三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经营模式。农民以户为单位,以土地入社,把承包土地全部或部分交给合作社经营管理,年底享受销售农产品利润及分红。四是“土地银行”。农民自愿把全部或部分土地存入土地银行。土地银行将

4、这些土地进行打包、重新规划或适度开发,并进入土地流转交易市场,然后根据市场需求和土地增值情况再将土地租给土地需求者。农民获取相应的租金收入或收益分红,土地又能实现规模化经营。五是转包和出租。即农民将承包地转包给种养殖大户,或出租给农业企业等。全市以转包和出租形式流转达109.35万亩,占全部流转面积的85%。二、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一)出台配套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市、县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金融创新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改革试点“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各商业

5、银行深化支农模式改革和支农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依托担保公司,优先为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的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鼓励涉农金融机构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的信贷支持和服务。(二)建立支持土地流转的相关投融资体系。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意见(农政发_号)和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运行管理办法(农政发_号),着力建设现代农业投融资机制,努力满足农村信贷需求,拓展农村土地流转的融投资渠道,积极稳健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

6、型农村金融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综合农业示范园区等提供金融支持。截至_年末,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54家,比上年末增加15家,注册资金总计34.1亿元,从业人员763人,_年累计发放贷款49.3亿元,年末贷款余额29.9亿元;全市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104家,_年全市担保公司担保业务额达到21.34亿元,比上年增加9.81亿元,增长85.08%。(三)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的力度不断增强。据对辖内8个县区调查统计,_年,银行业机构累计投放农村土地流转相关的贷款21222万元,比上年增长30%,主要投向涉及规模土地流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综

7、合生态园区、种植和养殖大户,流转土地35万亩,带动农民就业11万人。如玉田县农福缘农民专业合作社,由6个发起人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1260万元,实现流转土地248亩,主要从事蔬菜、瓜果种植销售、新技术、新产品的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玉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给予200万元贷款支持,购买优质种子,引进种植了新品种的蔬菜、水果,使该专业合作社经济效益有了质的飞跃,_年末,该合作社资产达1838万元,负债40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433万元,营业收入高达1347万元,利润总额达162万元。三、农村土地流转及金融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土地流转环境有待优化。因农村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

8、等原因,大多数农民把土地作为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即使从事其他行业可以获取一定收入的农民,相当一部分不愿放弃土地,把它当成“退路田”,担心受让方经济实力,项目是否有长效性,对兑现租金和土地恢复有顾虑。相当多数的农村劳动力打工或从事二三产业的同时,利用工余时间从事种植业,种地只求保口粮,不求高收益。据统计,当前农民收入中的70%来源于非农产业,再加上国家取消农业税、向农民发放种粮直接补贴和综合补贴,调动了农民经营土地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转出土地。再因,农业生产周期长、自然和市场风险大、比较效益低,农业投资存在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对通过土地流转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存在顾

9、虑,同时也担心农民法制意识淡薄,单方毁约。(二)金融机构支持土地流转的作用有待增强。尽管近年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步伐较快,但与城市相比,农村金融服务仍然滞后。银行机构发放涉及土地流转的相关贷款微乎其微,金融支持土地流转的力度明显不足。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的意见,强调农业发展银行对中储粮粮食合同收购贷款业务进行大力支持,而作为农业示范区试点县的玉田县粮食储备库具备优良的仓储设施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目前却不能承担国家储备粮收储业务。农业银行虽然有土地流转项目贷款业务,但其审批权限在农总行,审批环节多、时间长,获得此类贷款很难。农村信用社发放的贷款主要是涉及规模土地流转的农民专

10、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综合生态园区、种植和养殖大户等承贷主体的生产经营贷款。(三)土地流转潜在风险高,金融机构“恐贷”。一是农村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目前土地流转采用的方式是委托乡镇村统一组织流转和农户自行流转两种途径。农户自行流转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包括口头协议、协议内容不规范、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等等,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纠纷隐患较多。二是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低,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目前,绝大部分涉农保险产品无利可图甚至是亏本,加之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还不到位,影响到保险机构开发涉农保险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的积极性。三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流转土地抵

11、押权益较难实现。担保法规定“耕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对土地相对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可抵押”,因而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的诸项抵押登记自始失去法律保护,金融机构在开办承包土地增值(土地使用权与改造投入)授信业务时也就存在违法之嫌。一旦贷款违约,与贷款农户签订“未按期还贷款由信用社收回抵押土地另行转包并收取地租,贷款还清的下一种植期归还土地”等类似协议将面临无法可依的巨大风险,一旦经营户出现贷款违约,银行难以处置抵押的土地经营权。同时,也存在县域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登记部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耕地、园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不包括林地)价值评估主观判断成分较大,实际价值往往较难认定

12、。(四)金融创新力度不足,贷款期限与实际需求矛盾。当前农村创新贷款产品主要是面向种养殖业和粮食收购,与当前农业由小农经营向现代农业转换的时代特点不相适应。特别是金融机构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应收账款、农产品认证品牌等非货币化资产开展权证抵(质)押等贷款业务尚未起步,金融信贷产品很大程度上难以满足农村土地流转需求。同时也存在贷款供给和需求期限不匹配的问题,银行发放的支持土地流转相关贷款的期限基本上为一年期,而流转后的土地大都用于规模化特色种植、养殖,资金投入的回报期较长,存在贷款短期化与需求长期化的矛盾。据调查,土地流转前,农户贷款的期限多为1年,基本能满足粮食生产要求,土地流转后,由于苗木、果树

13、等生长周期多为3-5年,贷款期限大多需3年以上。(五)农村投融资机制与土地流转需求不适应。一是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等各新型金融组织管理条块分割,缺少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管理部门各受上级对口领导管辖,投融资效率不高。二是政府资金短缺,财政负担过重。传统的农业大县财政收入偏低,而现行的投融资模式对财政的依存度较高,特别是农业投资担保公司完全依靠财政直接投入,财政负担加重。三是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农业作为受自然因素、市场因素影响较深的产业,农业风险特别是养殖业风险较大,农业贷款潜在风险较高。然而,目前农村贷款风险的分担机制不完善,信贷风险集聚在贷款发放银行。风险分担机制不

14、完善,制约了金融机构对现代农业发展长期、大额等新的资金需求支持的积极性,难以调动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化、规模养殖业、农村小企业等发放信贷的主观能动性。四是缺少金融支持土地流转贷款相关优惠政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贷款缺少像实施民族贸易企业利差补贴政策。当前的农业贷款利率普遍过高,农村信用社一般按基准利率上浮120%,只对设施农业贷款才实行基准利率上浮30%的优惠政策。利率过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户对贷款的需求和农村土地流转。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金融建议(一)加强政策引导、服务和保障。一是出台鼓励支持政策。建议国家、省、市、县四级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财政奖补力度,调动规模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

15、,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同时,加强指导和管理,指导建立村级土地流转台帐,加强流转合同等资料的归档管理。指导做好土地流转的信息搜集发布、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等项服务,特别是要加强对规模经营主体的服务。二是建立土地流转风险调控机制。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县(区)财政每年根据土地流转情况,从财政支农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对因自然灾害等给流转双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时,由业主每年缴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降低业主经营不善而带给农户的风险。三是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加强以养老保险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包括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

16、助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把长期以来农民主要依靠土地作为保障转向依靠基金式的社会保险和保障上来,使农民放心走出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进而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增加就业机会。构建城市化发展战略,提高农村城市化水平,为农业劳动力转移提供充分的空间和载体。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农业劳动力就业的吸纳机制。(二)发挥金融机构支农主力军作用。一是增加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主体和层次,适应农村土地流转的需要。农业发展银行应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重点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增加符合土地流转贷款期限中长期贷款;农业银行应根据农村土地流转的金融要求,以龙头企业为重点,主动承

17、担起商业性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的重任;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应坚持其主要服务“三农”的定位,以中小客户为重点支持对象,继续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此外,应继续放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和业务管制,使其在支持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二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满足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户对资金的需求。商业银行应通过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方式,满足农村土地流转之后经营户对投入资金的需求。如通过金融租赁方式,解决承包经营户对农业机械设备的需求。可以直接购买农业机械设备,把设备租给规模经营者,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金融机构通过向租赁公司贷款,增加租赁公司农业机械设备的比重,满足土地流转经营户对农业机

18、械设备的需求。相关部门要做好流转土地的规范和确权工作,探索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农经局等相关部门应积极做好农村土地的规范工作,最大限度地将自行流转转变为委托流转。出台对土地流转方面银行贷款配套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农村房屋抵押信贷业务。同时人民银行尽快出台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如采取再贷款、利率优惠和窗口指导等间接调控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土地流转的扶持。三是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建立金融支持土地流转长效机制。对涉农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放宽其对涉农贷款的呆帐核销条件,对因实行对农贷款利息优惠而导致的损失给予财政贴息;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吸取存款留归

19、当地用于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对当年发放土地流转贷款新增额超过一定比例的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建立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联动机制,对信用乡镇、信用企业、信用农户在贷款利率、抵押率设定上给予适当倾斜,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三)继续完善农村现代农业投融资体制。加强和规范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建设管理,对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资金合作社、互助社、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新型金融统一由地方政府规划管理,规范监管,解决条块管理分割,监管信息不畅的问题。统一规范支持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政策,深化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布局和拓展业务面,加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充分发挥为农服务的作用。积极

20、发展直接融资,通过股票市场直接融资是增加农业资金投入的一条有效途径。对在现代农业中起关键作用的龙头企业的上市筹资给予政策倾斜,在同等条件下允许龙头企业优先上市筹资,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应当允许有相当资本金、资产规模和良好资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基金、粮食集约化生产基金等。建立现代农业风险投资机制。由各级政府牵头成立现代农业风险投资公司,对现代农业项目提供风险资金支持,并对现代农业风险投资项目应进行严格的评审筛选,明确各利益主体的产权关系,保证投资的顺利回收。第二篇:信用社关于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汇报信用社关于金融

21、支持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汇报党的_中全会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已成为特色农业发展的新引擎,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扩大了农村需求,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存在问题农村土地流入的主体主要是种植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中小企业。农户自发随意转包或互换土地经营一般规模较小,多从事传统种植业,流转期限较短,集中度不高,对信贷需求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中小企业从事农业规模化种养殖业,对土地流转信贷需求旺盛,但受多方面因素制

22、约难以获得信贷支持。一是金融支持力度不足。目前,就全区而言,支持土地流转的涉农金融机构较少,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支持土地流转。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由于实力较弱,业务拓展能力不强,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担保业务,致使金融支持土地流转力度不足。二是涉农贷款与需求不匹配。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中小企业流入土地开展规模化种养殖业,需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购买大型农业机械设备,相对传统农业需要资金量大、期限较长。然而,现有农业贷款期限多为一年,额度较小,难以满足农业规模化经营投资需求。三是抵押物残缺障碍难以逾越。从产权权能看,完整产权包括收益权、使用权、转让权等权能,但农村土地经营权是所有权虚置的产权权能形式

23、。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农村土地承包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等相关土地权益及其附着物不能设立抵押权,致使金融机构以土地经营权质押的债权变现障碍难以逾越,堵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中小企业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路子。四是金融创新不足。涉农金融机构信贷创新不够,尚未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涉农中小企业多种形式的联保,以及拥有的应收账款、承包经营权、林(果)权、农产品认证品牌等非货币化资产权证抵(质)押等信贷探索实践滞后。二、对策和建议一是建立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随着国务院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及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的颁布实施,西部地区土地流转步伐必将进一步加

24、快。相关职能部门应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这一目标,积极稳妥推进突破性试验,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可抵押范围,尽快解决土地流转抵押物残缺的障碍,通过健全相关配套措施,逐步建立制度规范、体系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不断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好的做法及经验,促进抵押物处置及抵押权利实现。二是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各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应将金融风险控制与农村传统信用资源对接起来,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多方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参加、政府监督指导、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授信管理模式,将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机制引入土地流转信贷业务范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独立法人名义申请贷款,可由其成员提供联保,或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5、担保等方式解决。允许农民合作社、涉农中小企业依法用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质押贷款,以及开展互助担保业务。三是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涉农金融机构应根据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的特点及农村土地流转的实际,适度扩大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多方面满足农村土地流转的正常金融需求。借鉴农村信用社小额农户贷款的经验,开办大额农户联保、大额农户信用贷款业务,开发土地订单贷款、协议贷款,满足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需求。四是发挥财政杠杆作用。财政部门在逐步加大农业支持投入的同时,可尝试为支持土地流转的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土地流转相关业务实行税收减免,对金融机构因土地

26、流转贷款利息优惠而导致的损失实行财政贴息。第三篇: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及对策第二十七章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及对策土地征用是指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所有权转移,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批准,并给农民集体和个人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由此土地征用不仅关系到农民集体的切身利益,也是关乎整个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大事。而现实中由于土地征用范围的不明确规定,土地征用补偿的不合理以及土地征用程序的不规范操作,使政府在进行土地征用时已经背离了国家进行土地调整的初衷,不但侵害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同时还造成大量土地流入不法商人手中,成了这些人获取暴利的资本

27、,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的存在正是因为我国当前的农地征用制度缺少明确可靠的法律依据,过度依赖行政手段,脱离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本文对这些问题的产生作深入探讨,并提出法律先行,市场引导的改革方向和具体的政策建议。第一节现行农地征用制度的缺陷1,对公共利益没有明确界定,导致土地征用权滥用,从而降低了土地征用的效率。土地征用是国家或政府为了公益目的而抵偿取得非国有土地和个人土地的行为,行政征用权的行使仅限于公益目的,非公益目的需要用地,只能通过市场购买。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是实行征用。”但是,宪法虽然授予政府

28、征用土地的权力,却没有明确何为公共利益,如何确定公共利益;我国的行政征用制度在相关法律条文中有所体现,但是这些法律规定也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解释,这就会形成国家征用权在事实上不受限制的情况,很容易造成权力滥用。正是由于土地征用制度在征用标准的规定尚有很大的漏洞,给征用权的行使人提供了从中获利的机会。各级政府不顾土地资源的保护,盲目引进资金,以土地换政绩,造成了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1)土地资源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土地价值难以有效发挥。由于国家对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没有明确划分,而非公共利益的取得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投资人会想尽一切办法降低投入,而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寻求当

29、地政府的支持,将商业用地也美化成公益用地,只支付很少的补偿费。由于土地的获得非常脸颊,投资者不需要进行详尽的投资收益分析便可获得决利润,那些拿来获取土地的项目会匆忙事实,也就降低了投资效率,从农民手中获得的土地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浪费了。更有甚者,地方政府为了提高政绩,盲目招商引资,导致耕地流失严重,也有的政府,通过向企业出售土地,低价抛售土地,加大财政收入,企业在获得土地之后便等候最佳开发时机,土地的价值便在不知不觉中浪费掉了。这些也是笔者在_年_月在成都市龙潭乡进行大型民情调查时所发现的,在调查中我发现,龙潭乡桂林村的农业用地绝大部分都已经被征用,征用前,村委会对村民只是给了一个简单的通知,并

30、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据当地村民反映征地是为了兴建大型的农业基地,但是在我们走访过程中发现,在被征用已经2年的土地升上栽种的竹苗,没有任何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管理,竹苗长得稀奚落落,参差不齐,大片的土地被这样无情的荒废了。我们可以看到土地被低价转让后,土地很难发挥其真实价值。(2)土地征用的交易费用升高,土地流转变得困难。过度使用行政手段,以及非公益用地按公益性用地补偿,使得非公益用地的征地费与市场价格之间差额巨大,农民所得太少,容易引起农民抗争,征地单位和农户往往陷入无休止讨价还价过程。长时间的谈判引起的谈判成本,谈判破裂后征地单位借助法律强制征地,农户不断上访,以及法律诉讼,构成了征地过程中的

31、交易费用。特别是较大的开发项目,征地的土地面积大,涉及农户数量较多,交易费用相应较高,再者,企业、政府部门、政府官员之间为瓜分土地征用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利益,摩擦加大,幕后交易和腐败现象比比皆是。这个问题在对龙潭乡的调查中也出现了,政府在征用土地时只给了每户人家一个人8000元的补偿,另外还有每亩土地每年400元的青苗补助费,这些费用对于生活在成都周边的农户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即便是这样,到达农户手中的缺所剩无几。另外。在被征用的土地中,有用来该居民楼供当地农民居住,但是还要交一定的住房差价,同时要把当地农民的户口转变为城镇户口,在户口转变同时又要交纳各种保险费用,这样农民手中本来不多的

32、补偿费非但没有剩余,还要往外倒贴。农民没有办法好好生活只有四处上访,希望找到一个公平公正的答案。社会矛盾变得尖锐起来,即使有好的项目也无法正常开工。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不仅仅是投资人的,也是整个社会的。此外,由于这些不规范的操作,使得土地在交易中不能反映其真实的市场价值,给了集体经济组织可乘之机,土地也就无法在市场中正常流转,土地作为一项重要的资本无法有效发挥自身价值,给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障碍。2,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不合理,单纯从短期来考虑农民以后的生活保障问题,忽略了农民对土地所拥有的土地发展权。(。)我国的农地征用补偿政策对于征地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征地补偿由三部分组

33、成: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基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土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民丧失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保证被征地农民在丧失土地一段时间内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费用;青苗及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土地上的农作物和无法迁移的水利设施、房屋等建筑物等的补偿。从性质上来看,这三部分补偿费用当中第一类和第三类补偿费用是对农户的权益性补偿,第二类补偿费用是对农户的保障性补偿。对于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中提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年产值三十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与补贴。(2)我国农地征用补偿标准

34、的不合理因素从表面上看来,国家在对农地征用补偿的标准上兼顾了权益性补偿和保障性补偿,好像是合理的。但是我们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国家在给与农户的补偿上却是静态的,没有体现出土地随着社会发展其自身价值的变化过程。因为不管土地补偿是农业产值的多少倍,都不能说是合理的补偿办法。这种补偿办法实际上把农业生产看作是稳定的,认为农户生产经营的成本和收益在几十年里都是恒定不变的,不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事实上由于受到农业生产本身和各种政策变动的影响,我国农业生产一向都不稳定。而现行的补偿方式根本没有考虑到农业生产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这很显然也就背离了市场规则。同时,土地管理法也仅就补偿的上限和补偿的范围作了大致规定

35、,倍数也没有确定下来,那么现实操作中就有很大的活动空间,依然不能避免各个利益集团对土地征用过程中的挤压,农民的补偿还是不能得到可靠的保障。3,农地征用程序不规范,将农民置之度外我国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在征用程序上作了严格的规定,然而这些程序的规定仅仅是针对耕地的保护,而没有体现出对农民的权力保护。法制体系比较健全的国家大多对国家征地有一套程序来限制国家的权力和保障土地持有者的利益免受非法征地的侵害。土地征用不是政府的单方面行为,而是征地一方和被征地一方共同参与的过程。这样既可以保证农民在征地过程中可以积极参与进来,及时了解征地过程中来自各方的信息,从而更好的保护自身权益不被侵害。我国现有的土地征

36、用并没有很好的体现出对农民知情权、参与权、上诉权的关心和保护。我们在对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作调查时发现,征地过程中村民的参与十分有限,政府尽管对土地征用活动作了大量宣传,但是在我们在实地采访时仍然有很多人对这件事情不是很了解,虽然知道要征地,但是不知道征地的具体原因。一些老百姓甚至以为我们是帮助政府部门劝说他们搬家来的。至于政府部门给集体的补偿是多少,每户可以拿到手的优势多少,就更说不清楚了,政府在征用农地过程中急于求成,缺乏对老百姓的耐心解释,造成了农户对村委会的不信任,即便是给足了补偿仍然有疑虑。事实上,集体经济组织截流土地补偿金,少报土地补偿金,将农民的土地补偿金变相转移的现象也确实股去年

37、广泛存在。巧合的是,在我们调查期间,从龙潭乡、圣灯乡的村民那里了解,村集体干部利用在征地程序上的漏洞,侵犯农民权益时三种手段都用上了,我们不能不为他们的行为惊叹。第二节坚持可持续发展,规范土地征用制度农地征用制度是我国农地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沟通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中心环节,是联系城市土地制度和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纽带,也是调整国家、建设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四者之间土地权益和收益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市场经济的突出特征是法制化、市场化,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也应该适应我国当前的救济制度。因此推行农地征用制度改革,应以法制化、市场化为准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探索

38、适应我国市场化、城市化的农地征用制度,促成社会的和谐发展。在文章的第一部分我们主要对现行土地征用制度中在公共用途的划分上,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商以及在征地程序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因此在文章的第二部分,在农地征用制度改革方向的探讨上我们也主要从这三个方面入手。从法律上对公共利益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从而限制土地征用权,提高土地征用的效率。中国农地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就是要将国家征用土地的权力有效的限制在具体的公共利益上,这是土地征用制度合法性的理论基础和核心。公共利益不确定,就难以确定土地征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国家必须制定严格的法律和切实实施法律,从而确保土地农转非符合政府的土地利用规划,防止农地过

39、度流失。从我国的制法实际和我国的法律体系来看。最好的方法是在政策上和法律中明确具体全面地列举出“公共利益”,同时规定列举之外的土地征用必须由国务院批准。在明确了何为公共利益何为私利之后,对于非公益目的的用地,应该通过市场取得;而不能以行政征用的方式去的。第四篇:农村金融改革调查报告大学社会调查报告题目: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历程回顾与解读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农村经济得到了显著发展。在新的国际和国内金融形势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对农村金融体制进行了三轮重大的改革,至此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基本上经历了三个显着阶段:1979-_年;_-_年;_-_年。本文对这三个阶段进行详细分析,以此回顾我

40、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历程。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包括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邮政储蓄等正规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非正规金融组织。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基本上经历了三个显着阶段,基于对这三个阶段的分析,本文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历程进行探讨。第一阶段:恢复和建立新的金融机构(1979-_年)在1979年之前,我国对于农村地区的金融安排是动员农村储蓄,支持城镇工业化发展,没有建立起单独为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服务的真正的农村金融组织。1979年之后,我国开始了第一阶段的农村金融安排,主要是恢复和建立新的金融机构,形成农村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和竞争状

41、态。(一)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成立,其农业贷款对象从以集体为主变为以农户为主,并明确提出大力支持农村商品经济,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接着,农村合作信用社也从政社合一的体制下解放出来,恢复了其在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1984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提出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在农业银行领导、监督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存贷业务,而不作为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农村信用社业务规模和业务内容发展迅速,对农民个人贷款用途发生了改变,贷款数额也成倍增加。根据_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从该年起农村信用社改由中

42、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管,农村信用社脱离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管理,实行自主经营,金融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农村信用社是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随后,国家农业投资公司、国家林业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也逐步成立。这样,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基本上建立起来,并逐步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若以1980年为基期,1980-_年间中国农业银行和农信社存款增加了18.7倍,年平均增幅达25.7%;贷款增加了15.6倍,年平均增幅24.1%.农村社会总产值增加了12.3倍,年平均增幅22.1%。(二)非

43、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在农村正规金融制度安排难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情况下,非正规金融组织对扩大农村生产经营资金、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提高金融效率,尤其是促进农村个体和私人经济发展等方面也起了积极作用。国家放开了对民间信用的管制,允许民间自由借贷,允许成立民间合作金融组织,民间金融演化过程和初期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农村合作基金会、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各种合会、私人钱庄,其中农村合作基金会自1984年在少数地区试办以来,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全国发展也较快。从性质上来讲,它不是一个真正的金融机构,而是一个社区性金融系统的补充,对于协调农村闲散资金,缓解农村资金供求不平衡的矛盾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由于中国

44、农业银行身兼政策性和商业性的双重任务,这种背景不利于其商业化发展和经营管理的改善。农信社在农业银行直接管理下,也束缚了其独立发展空间。加上部分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组织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严重的非规范经营,混乱了农村金融市场,加剧了我国农村金融风险。所以,以建立农村金融体系为目的的第二轮农村金融改革势在必行。第二阶段:建立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体系(_-_年)自_年以后,面临着混乱的农村金融市场,建立一个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服务的金融体系势在必得。这是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的。这轮改革形成了一系列新的金融制度的安排。(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商业化改革_年,我国成立

45、了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试图通过该银行的建立将政策性金融业务从中国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的业务中剥离出来。该行主要任务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运用分为两类。一类是重点支持农业的产前环节,其目的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进行以固定资产贷款为主体的各类农业开发和技术改造贷款;另一类是为了支持粮棉油等农产品流通各环节,进行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体的收购、调销和储备贷款。中国农业银行也将政策性业务划出之后,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按照现代商业银行

46、经营机制运行,加快了商业化的步伐。(二)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改革农村信用社的政治体制背景比较复杂,必须加强对其的商业化改革,_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向合作制方向发展,并在信用联社的基础上,有步骤地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进行金融监督管理。由于农信社继续沿袭中国农业银行管理时期商业化的经营方向,随农村金融需求的大幅度增加,金融供求缺口越来越大。事实上,农信社本身的历史包袱沉重,资本金严重不足,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不完善,很多方面都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和金融发展要求。同时,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明确其不属于金融机构,不得办理存贷款业务,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中国农村发展

47、信托投资公司改变为隶属农业部,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仍隶属于财政部,但办理农业信托投资。第二阶段构建了三位一体的符合农村融资需求的金融体系。但是,实际运行中发现,农民的消费性金融需求几乎不可能从正规金融体系中获得满足,农业生产性金融需求也有十分苛刻的贷款条件,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的发展性金融需求也缺乏来自银行的资金保证。正规金融供给的不足,必然由非正规金融安排来补充,导致民间借贷和各类合会组织兴起,带来许多金融纠纷。各类基金会和部分农信社不能规范经营,金融市场寻租现象普遍。第三阶段:促进农村金融商业化和多元化(_-_年)_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以下)机构,发

48、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对基层分支机构进行了撤并,退出了县域范围,重点转向了城市;基层营业机构的贷款审批权和财务权上收,业务重点放在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上,较少考虑农村经济的发展对金融的需求。(一)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改造_年_月,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为标志,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试点由8省市试点进一步扩散到全国。这轮改革是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

49、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从_年起,我国允许成立农村商业银行与农村合作银行,但对其设立在注册资本总量、资本充足率、发起人规模、从业人员、设立分支机构数量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和限制。这些新型农村银行均是在原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造而成的股份制银行,实际上不具有合作性质。改革后,农信社逐步形成了四种产权关系。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级农信社统一法人、县级法人。截至_年底,完成产权改造后,组建了17家农村商业银行,113家农村合作银行,1824家县级统一法人。由于此轮改革的目标不

50、是解决农村融资问题,而是解决农信社生存和发展问题,所以在解决农村融资问题上,资金越来越远离农民,向城市流入。(二)农村邮政储蓄的发展农村邮政储蓄机构数量庞大,遍布城乡,业务发展迅速,在活跃农村经济发展上起到一定作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于_年_月正式挂牌成立,成为中国第五大银行。邮政储蓄拥有最广的城乡覆盖面,并提供最多交易额的个人金融服务网络,其近60%的储蓄网点分布在农村地区。邮政储蓄于_年在部分省份开展邮政储蓄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户与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缓解了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还将试点在农村领域发放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及微小企业主贷款,并在

51、时机成熟时推出农村小额保险甚至小额期货等产品。与此同时,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始终未能发展起来,整体上处于滞后状态,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需求,在数量和质量上的规模上均较小。(三)农村金融的多元化发展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心逐渐向正规金融机构的商业化转变,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加大了对非正规金融组织和活动的管制力度。为了消除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竞争冲击,_年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合并、关闭;随后_年,被彻底解散。除农村合作基金会外,非正规性金融体系主要由亲友之间的个人借贷行为、个人和企业团体间的直接借款行为、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高利贷、各种合会、私人钱庄等组成。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也是类似于

52、信用合作组织,基本上均被取缔。_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动了小额贷款试点,银监会出台了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的新政策,给农村金融开拓了一条崭新的多元化发展道路。_年的_月_日,以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正式挂牌成立为标志,我国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正处于一个大发展的关键时刻。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_年_月_日公布的_年中央_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迫切性,表明了优化农村金融体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环节。为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允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等金融机构。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数据显

53、示,截至_年_月,6个试点省(区)共核准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1家,贷款公司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另外,还有8家机构已提出申请,其中3家已获筹建。三类新型机构共筹集各类资本12726.65万元。其中,银行资本6480.21万元,占比50.9%;产业资本1953.89万元,占比15.4%;个人资本4292.55万元,占比33.7%.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总额32446.16万元,存款余额19344.87万元,贷款余额11953.48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_.43万元,初步起到了将社会资金引向农村地区、支持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了农村金融商业化、多元化。由于农村生产

54、力的落后,以及各方面的因素导致农村经济长期发展滞后于城市经济。而为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各种金融组织的效益和发展速度明显落后于各国有商业银行和众多的股份制银行。在当今金融市场放开的今天,竞争日趋激烈,农村金融组织想要在新的时代下赢得发展机遇,必须深刻研究农村金融改革的脉络,理清各种问题存在的根源,不断地深化改革,开拓各种新的金融产品,做好农村经济的主力军。在为农村经济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实现自身的发展。第五篇:关于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关于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党的_中全会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

55、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已成为特色农业发展的新引擎,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扩大了农村需求,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存在问题农村土地流入的主体主要是种植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中小企业。农户自发随意转包或互换土地经营一般规模较小,多从事传统种植业,流转期限较短,集中度不高,对信贷需求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中小企业从事农业规模化种养殖业,对土地流转信贷需求旺盛,但受多方面因素制约难以获得信贷支持。课件一是金融支持力度不足。目前,就全市而言,支持土地流转的涉农金融机构较少,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支持土地流转。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由于实

56、力较弱,业务拓展能力不强,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担保业务,致使金融支持土地流转力度不足。以陈仓区为例,截止今年_月末,全区流转土地4314亩,仅有农村信用社发放土地流转贷款240万元。二是涉农贷款与需求不匹配。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中小企业流入土地开展规模化种养殖业,需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购买大型农业机械设备,相对传统农业需要资金量大、期限较长。然而,现有农业贷款期限多为一年,额度较小,难以满足农业规模化经营投资需求。如陕西鸿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陈仓区租赁土地460亩,种植反季节绿色大棚蔬菜,完成投资1300万元,但仍有300万元资金缺口无法得到信贷支持。三是抵押物残缺障碍难以逾越。从产权权

57、能看,完整产权包括收益权、使用权、转让权等权能,但农村土地经营权是所有权虚置的产权权能形式。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农村土地承包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等相关土地权益及其附着物不能设立抵押权,致使金融机构以土地经营权质押的债权变现障碍难以逾越,堵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中小企业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路子。四是金融创新不足。涉农金融机构信贷创新不够,尚未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涉农中小企业多种形式的联保,以及拥有的应收账款、承包经营权、林(果)权、农产品认证品牌等非货币化资产权证抵(质)押等信贷探索实践滞后。二、对策和建议一是建立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随着国务院关中天水经

58、济区规划及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的颁布实施,西部地区土地流转步伐必将进一步加快。相关职能部门应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这一目标,积极稳妥推进突破性试验,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可抵押范围,尽快解决土地流转抵押物残缺的障碍,通过健全相关配套措施,逐步建立制度规范、体系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不断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好的做法及经验,促进抵押物处置及抵押权利实现。课件二是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各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应将金融风险控制与农村传统信用资源对接起来,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多方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参加、政府监督指导、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授信管理模式,将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机制引入土地流转信

59、贷业务范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独立法人名义申请贷款,可由其成员提供联保,或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等方式解决。允许农民合作社、涉农中小企业依法用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质押贷款,以及开展互助担保业务。三是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涉农金融机构应根据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的特点及农村土地流转的实际,适度扩大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多方面满足农村土地流转的正常金融需求。借鉴农村信用社小额农户贷款的经验,开办大额农户联保、大额农户信用贷款业务,开发土地订单贷款、协议贷款,满足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需求。四是发挥财政杠杆作用。财政部门在逐步加大农业支持投入的同时,可尝试为支持土地流转的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土地流转相关业务实行税收减免,对金融机构因土地流转贷款利息优惠而导致的损失实行财政贴息。第 30 页 共 30 页 范文仅供参考 感谢浏览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