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

上传人:彩*** 文档编号:76827836 上传时间:2022-04-1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169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资源描述: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9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成都高新区林之爱环境保护公益发展中心。第二条 本单位举办者是马丽,利用非国有资产(或国有资产不超过投资的 1/3 )、自愿举办、从事公益慈善类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是:保护自然环境,关爱贫困儿童。第四条本单位自觉接受成都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成都市高新区(市、县)紫瑞北街20 号,邮政编码: 610000。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举办

2、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1。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3万元。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环境保护;(二)贫困儿童救助;(三)关爱老人。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 本单位设理事会, 其成员为 5 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 、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理事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理事会成员为 525 人;特殊情况设定 3 年或 4 年的,应当在

3、章程中明确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指正职)和确认由主要负责人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理事;。2。(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 次会议至少两次。有下列情形之一 , 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二) 1/3 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三)决定年度工作计划、预决算和年度总结(四) 章程

4、的修改;(五)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单位其它重要事宜。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 名,副理事长12 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第十四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第十五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 1/2 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理事会会议实行无记名 1 人 1 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 , 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 理事会

5、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监)事审阅、签名。理事会。3。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九条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四)拟订内部管

6、理制度;(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如未进入理事会的,应当列席理事会会议。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4人。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3 人,并推选 1 名召集人。 人数较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 1-2 名监事第二十一条 监事产生机制采取由登记管理机关派遣和在本单位从业人员中选举产生或更换相结合。本单位理事、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4。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本单位财务;(二)对本单位理事会、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

7、行监督并向登记机关报告;(三)当本单位理事会、负责人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并向登记机关报告。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和重要行政会议。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无记名 1 人 1 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涉及下列事项, 须事前 ( 中、后) 向成都市民政局报告:( 一) 接受境 ( 内) 外捐赠资助的;( 二) 发生突发事件、事故、问题的;( 三)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事项的;( 四) 被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查处、处罚的;( 五) 组织、举办跨区域性的学术交流( 研讨 ) 、推介、展览的;( 六) 组织出境考察、交流

8、的;( 七) 理事会换届;( 八) 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第四章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马丽。法定代表人一般为举办者、理事长或主要负责人担任。5。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3 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的;(五)在民间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被撤销登记的, 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 3 年的;(六)任非法民间组织负责人

9、或参与非法民间组织, 其骨干人员,自该组织被取缔之日起未逾 5 年的。(七)非中国内地居民的;(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七条本单位经费来源:(一)开办资金;(二)政府资助;(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四)利息;(五)捐赠;(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八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6。第二十九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第三十条 配备具有专业

10、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成都市民政局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民间组织年检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社会和医疗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30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第七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三十五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三)发

11、生分立、合并的;(四)自行解散的。第三十六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7。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 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成都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 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经 2013 年 9 月 7 日理事会表决通过。第四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参与表决的全体理事签名: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会人员签字:。8。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 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9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