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安装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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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能建筑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安装工艺标准一、一般规定1. 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的安全防范系统的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在执行本章各项规定的同时,还须遵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的有关法规。2. 对银行、金融、证券、文博等高风险建筑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必须执行公共安全行业对特殊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3. 安全防范系统的范围应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等各子系统。4. 工程实施中,应对各类探测器、控制器、执行器等部件的电气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采用逐点测试的形式进行。5. 在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安装、施工测试完成后,经建

2、设方同意可进入系统试运行,试运行周期应不少于1 个月;系统试运行时应作好试运行记录。二、施工准备2.1 技术准备1. 施工前进行图纸会审。2.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3. 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及质量标准。2.2 主要材料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前端设备(CCD 摄像机、镜头、云台、防护罩、解码器,一体化摄像机等)、矩阵控制器、终端设备(多画面分割器、监视器、录像机、PC、数字式录像机、报警器、电梯层面显示器等。2. 入侵报警系统:各类报警器(开关、振动、超声波、次声、主动与被动红外、微波、激光、多种技术复合等报警器)、报警控制器等。3

3、. 巡更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收发器(或传送单元)、前端控制器(或手持读取器)、巡更点(或编码片)等。4. 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中央管理机、控制器、读卡器(门磁开关,电子门锁等)、执行机构等。5.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入口/出口控制装置(验票机、感应线圈与栅栏机)、信道管理的引导系统及管理中心(收费机、中央管理主机)、通信管理(内部电话主机)设备等。6. 各子系统通用材料:传输缆线(同轴电缆、电话电缆、双绞线、光纤等)、桥架线槽、电缆 、管材、型材、膨胀螺栓等。2.3 主要机具施工机具:电焊机、切割机、砂轮机、对讲机、光纤熔接机、电工专用工具等。测试仪器:数字万用表、场强仪(用于射频传输

4、系统)、示波器、逻辑笔、小型监视器(用于室外分系统或摄像机的测试)、彩色信号发生器、噪声测量仪、波形监视器、扫频仪、光纤传输专用测试仪、对讲机、便携式计算机等。2.4 作业条件安全防范系统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 已完成机房、弱电竖井的建筑施工;2. 预埋管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3. 具备各信息采集点的施工安装条件;三、材料质量控制3.1 一般规定1. 设备及器材的进场验收除按本标准第3.3.4 和3.3.5 条的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2.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或行业授权的认证机构(或检测机构)认证(检测)合格,并取得3. 相应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3.2 视频安防监控

5、系统1. 组成视频安防监控系统CCTV 的前端设备(如CCD 摄像机、镜头、云台、防护罩、解码器,一体化摄像机等)、控制设备(如视频矩阵切换器、双工多画面视频处理器、多画面分割器、视频分配器等)、终端设备(如多画面分割器、监视器、录像机、PC、数字式录像机、报警器、电梯层面显示器等)、传输缆线(同轴电缆、双绞线、光纤等)等器材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具有开箱清单、产品技术说明书、合格证等质保资料,数量符合图纸或合同的要求。2. 摄像机镜头的焦距、自动光圈、CsC 接口标准、光通量等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3. 视频信号传输电缆应使用75特性阻抗的同轴电缆。4. 设备产品的企业应提供“生产登记批准书”

6、的批准文件或“安全认证”的有关文件。3.3 入侵报警系统1. 各类报警器(开关、振动、超声波、次声、主动与被动红外、微波、激光、多种技术复合等报警器)、报警控制器及传输缆线必须具备产品的技术说明书、质保资料,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数量符合图纸或合同的要求;设备进入现场,应具有开箱清单,产地证明等随机资料。2. 微波入侵探测器、被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和防盗报警器等产品在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及批准日期,标记和编号为XKzz,并提供相应的产品检验报告。3.4 巡更管理系统1. 组成巡更系统的计算机、网络收发器(或传送单元)、前端控制器(或手持读取器)、巡更点(或编码片)等

7、设备及传输线缆应符合设计要求,必须具备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质保资料,数量和备件符合图纸或合同要求。2. 产品外观应完整,无损伤和任何变形。3. 有源设备到场后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且应符合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和设计要求。3.5 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1. 构成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的中央管理机、控制器、读卡器(门磁开关、电子门锁等)、执行机构等器材设备必须具备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质保资料,还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数量符合图纸或合同的要求。设备进入现场,应有开箱清单、产地证明等随机资料。2. 产品外观应完整,无损伤和任何变形。3. 有源设备到场后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且符合设计及

8、产品技术要求。3.6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1. 构成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的入口/出口控制装置(验票机、感应线圈与栅栏机)、信息管理的引导系统、管理中心(收费机、中央管理主机)、通信管理(内部电话主机)设备、传输线缆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应有技术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质保质料,数量应符合图纸或合同要求。2. 产品外观应完整,无损伤和任何变形。3. 有源设备到场后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四、施工工艺4.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4.1.1 工艺流程线缆敷设摄像机安装控制箱(台)、监控台安装系统调试4.1.2 施工要点1. 线缆敷设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

9、、电线导管、线缆敷设的施工遵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303-2003)第12、13、14、15 章的内容执行,如有特殊要求应以设计施工图的要求为准。2) 地线、电源线应按规定连接,电源线与信号线分槽(或管)敷设,以防干扰。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l。3) 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直径的15 倍;4) 电源线宜与信号线、控制线分开敷设;5) 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宜从设备的下部进线;6) 电缆长度应逐盘核对,并根据设计图上各段线路的长度来选配电缆。宜避免电缆的接续;当电缆接续时应采用专用接插件。7) 架设架空电缆时,宜将电缆吊线固定在电杆上,再用电缆挂钩把电缆卡挂在吊

10、线上;挂钩的间距宜为0.50.6m。根据气候条件,每一杆档应留出余兜。8) 墙壁电缆的敷设,沿室外封面宜采用吊挂方式;室内封面宜采用卡子方式。9) 墙壁电缆当沿墙角转弯时,应在墙角处设转角墙担。电缆卡子的间距在水平路径上宜为0.6m;在垂直路径上宜为1m。10) 直埋电缆的埋深不得小于0.8m,并应埋在冻土层以下;紧靠电缆处应用沙或细土覆盖,其厚度应大于0.1m,且上压一层砖石保护。通过交通要道时,应穿钢管保护。电缆应采用具有铠装的直埋电缆,不得用非直埋式电缆作直接埋地敷设。转弯地段的电缆,地面上应有电缆标志。11) 敷设管道电缆,应符合下列要求:A. 敷设管道线之前应先清刷管孔;B. 管孔内

11、预设一根镀锌铁线;C. 穿放电缆时宜涂抹黄油或滑石粉;D. 管口与电缆间应衬垫铅皮,铅皮应包在管口上;E. 进入管孔的电缆应保持平直,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防鼠等处理措施。12) 管道电缆或直埋电缆在引出地面时,均应采用钢管保护。钢管伸出地面不宜小于2.5m;埋入地下宜为0.3-0.5m。13) 监控室内,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A. 采用地槽或墙槽时,电缆应从机架、控制台底部引入,将电缆顺着所盘方向理直,按电缆的排列次序放入槽内;拐弯处应符合电缆曲率半径要求。B. 电缆离开机架和控制台时,应在距起弯点10mm 处成捆捆绑,根据电缆的数量应每隔100-200mm 捆绑一次。C. 采用架槽时,

12、架槽宜每隔一定距离留出线口。电缆由出线口从机架上方引入,在引入机架时,应成捆绑扎。D. 采用电缆走道时,电缆应从机架上方引入,并应在每个梯铁上进行绑扎。E. 采用活动地板时,电缆在地板下可灵活布放,并应顺直无扭绞;在引入机架和控制台处还应成捆绑扎。2. 摄像机安装1) 云台、解码器的安装。A. 云台的回转范围、承载能力、旋转速度和使用的电压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标准规范规定。B. 云台安装在支架上应牢固,转动时无晃动;负载安装的位置不应偏离回转中心。C. 安装完毕后,检查云台的水平、垂直转动角度和定值控制是否正常,并根据设计要求整定云台转动起点和方向。D. 解码器(箱)应安装在云台附近,但不应影

13、响建筑的美观,或在吊顶内,但须有检修孔,以便维修或拆装。2) 摄像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 应满足监视目标视场范围要求,并具有防损害防破坏能力。B. 摄像机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到外界损伤的地方,也不应影响附近现场人员的工作和正常活动。C. 在摄像机最佳安装位置确定后,选配合适的镜头取得摄像景物效果。D. 安装前,摄像机应逐个通电检查和粗调。调整后焦面、电源同步等性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方可安装。E. 安装高度:室内距离地面不低于2m,室外距离地面不低于35m。F. 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厢门左侧(或右侧)上角(或顶部),并应能有效监视电梯厢内人员。摄像机的光轴与电梯厢的两个面壁

14、成45角,与电梯天花板成45俯角为宜。G. 各类摄像机应保持牢固,绝缘隔离,注意防破坏;摄像机经功能检查、监视域的观察和图像质量达标后方可固定。H. 在高压带电的设备附近安装摄像机时,应遵守带电设备的安全规定。I. 摄像机配套装置(防护罩、支架、雨刷等器材)安装应灵活牢固。J. 摄像机信号导线和电源导线应分别引入,并用金属管保护,引入的电缆宜留有1m 的余量,不得影响摄像机的转动;摄像机的电缆和线均应固定,并不得用插头承受电缆的自重。K. 摄像机的镜头应避免逆光安装,若必须逆光安装的场合,应选择将监视区的光对比度控制在最低限度范围内。L. 在高温多尘的场合,对目标实行远距离监视控制和集中调度的

15、摄像机要加装风冷防尘保护设施。3. 控制箱(台)、监控台安装1) 控制箱(台)安装控制箱(台)安装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303-2003)第6 章的内容执行。2) 监控台机架安装A. 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有困难时可根据电缆地槽和接线盒位置作适当调整;B. 机架的底座应与地面固定;C. 机架安装应竖直平稳,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D. 几个机架并排在一起,面板应在同一平面上并与基准线平行,前后偏差不得大于3mm;两个机架中间缝隙不得大于3mm。对于相互有一定间隔而排成一列的设备,其面板前后偏差不得大于5mm;E. 机架内的设备、部件的安装,应在机架定位完毕并加固后

16、进行,安装在机架内的设备应牢固、端正;F. 机架上的固定螺丝、垫片和弹簧垫圈均应按要求紧固不得遗漏。3) 控制台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 控制台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B. 控制台应安装竖直,台面水平;C. 附件完整,无损伤,螺丝紧固,台面整洁无划痕;D. 台内接插件和设备接触应可靠,安装应牢固;内部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扭曲脱落现象。4) 监视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 监视器安装在固定的机架和机柜上,小屏幕监视器也可安装在控制台操作柜上。当安装在柜内时,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并注意电磁屏蔽。B. 监视器的安装位置应使屏幕不受外来光直射,当有不可避免的光照时,应有避光措施。C. 监视器的外部可调部

17、分,应便于操作。4. 系统调试1) 调试前准备A. 按设计要求,对照图纸逐一或抽查,检查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B. 仔细检查供电的电压、极性和相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C. 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短路等应进行处理,检查其记录单。D. 要有调试大纲(或方案),并经有关方确认、审核后进行调试。2) 检查摄像机与镜头的配合、控制和功能部件(如云台、变焦、光圈及防护罩等)的技术状态应合理、正常,应无明显逆光现象,符合产品技术标准。3) 检查系统摄像机监控范围要达到公共安全防范的需要和设计要求,调整聚焦和后靶面使控制面、清晰度、灰度等级等达到系统技术指标;在调整时要注意有足够的照

18、度和必要的逆光处理等。4) 摄像机云台和镜头的遥控功能要能调整到应有的范围,一般通过解码器的硬件装置来实现的。A. 摄像机接通后,在监视器上显示图像,图像清晰时,遥控变焦,遥控自动光圈,观察变焦过程中的图像清晰度应无异常;B. 遥控电动云台带动摄像机旋转,云台运转应平稳、速度均匀、无噪声、电机无发热现象,在静止和旋转过程中图像清晰度应变化不大。调试过程中应注意避免遥控延迟和机械冲击等不良现象。5) 调整监视器、录像机、视频打印机、图像处理器、同步机、编码器、解码器等设备使其工作正常,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下,监视图像质量和系统技术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A. 图像质量可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应不低于4 级

19、;B. 相对应4 级图像质量的信噪比应符合表8.4.1.2-1 的规定;C. 图像水平清晰度黑白电视系统不应低于400 线,彩色电视系统不应低于270 线;D. 图像画面的灰度不应低于8 级;E. 系统的各路视频信号,在监视器输入端的电平值应为1Vp-p3dB VBS;F. 系统在低照度使用时,监视画面应达到可用图像,其系统信噪比不得低于25dB。6) 视频控制矩阵的调整,调整操作程序的软件使其设置功能正常,切换功能正常,字符迭加功能正常。应有摄像机位置、时间、日期等字符标识,电梯内图像画面应迭加有楼层字符等显示标识,所有显示应稳定正常。7) 检查主机操作应正常,并按正式设计方案达到相关功能要

20、求。8) 检查记录图像的回放质量应达到可用图像的要求。9) 检查系统与计算机集成系统的联网接口以及该系统对电视监控系统的集中管理控制能力。4.2 巡更管理系统4.2.1 施工流程线缆敷设巡更点设备安装管理中心计算机及外设安装(可与BAS 系统共用)系统调试4.2.2 施工要点1. 线缆敷设1) 巡更管理系统的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线导管、线缆敷设的施工遵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303-2003)第12、13、14、15 章的内容执行,如有特殊要求应以设计施工图的要求为准;2) 地线、电源线应按规定连接,电源线与信号线分槽(或管)敷设,以防干扰。采用联合接地时,接

21、地电阻应小于1。2. 巡更点设备安装1) 有线巡更信息开关或无线巡更信息钮,应安装在各出入口、主要信道、各紧急出入口、主要部门或其它需要巡更的站点上,高度和位置按设计和规定要求设置。2) 安装应牢固、端正,户外应有防水措施。3. 巡更系统调试1) 调试前准备:A. 具备设备平面布置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确定调试步骤和方法,并经审核后实施。B. 检查线路,施工测试记录(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等应符合要求。2) 读卡式巡更系统应保证确定为巡更用的读卡机在读巡更卡时正确无误,检查实时巡更应和计划巡更相一致,若不一致应能发出报警。3) 采用巡更信息钮(开关)的信息正确无误,数

22、据能及时收集、统计、打印。4) 按照巡更路线图检查系统的巡更终端、读卡机的响应功能。5) 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6) 检查巡更管理系统对任意区域或部位按时间线路进行任意编程修改的功能以及撤防、布防的功能。7) 检查系统的运行状态、信息传输、故障报警和指示故障位置的功能。8) 检查巡更管理系统对巡更人员的监督和记录情况、安全保障措施和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的处理手段。9) 对在线联网式的巡更管理系统还需要检查电子地图上的显示信息、遇有故障时的报警信号以及和电视监视系统等的联动功能。10) 巡更系统的数据存储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4.3 入侵报警系统4.3.1 施工流程线缆敷设探测报警器

23、安装监控台安装系统调试4.3.2 施工要点1. 线缆敷设1) 入侵报警系统的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线导管、线缆敷设的施工遵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303-2003)第12、13、14、15 章的内容执行,如有特殊要求应以设计施工图的要求为准;2) 地线、电源线应按规定连接。电源线与信号线应分槽(或管)敷设,以防干扰。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大于l。3) 从传感器到控制报警器的信号线,多选用双绞线,线长以不超过100m 为宜。4) 信号线不宜与强电线同管或平行敷设;若平行敷设,则两者间距不得小于50mm。5) 探头信号线与避雷线平行间距不得小于3m,垂直交叉间距

24、不得小于1.5m。2. 探测报警器安装入侵报警系统探测报警器包括微波、红外、开关式、超声波、声控、振动、双技术、玻璃破碎、其他周界防御报警器等。1) 探测报警器安装场合及要求应符合合同和设计图纸要求:A. 对某些不设围墙的开放式建筑及没有金融营业场所、重要库房等建筑还应安装门磁开关、玻璃破碎报警器等,并考虑周界报警;B. 金融营业柜台(含商场收银台)、重要仓库、居室等应配有紧急报警按钮;C. 系统应能按时间、按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或撤防;D. 系统应能显示报警部位、时间,并能记录及提供联动电视监控、灯光等控制接口信号;E. 系统应能考虑与属地区域公共安全防范报警系统联网的需要和可能。2)

25、 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一般规定:A. 各类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根据可选用产品的特性及警戒范围要求进行安装;B. 周界入侵探测器的安装,位置要对准,防区要交叉,不留死区。室外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要求和防护范围;C. 底座和支架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应采用可靠连接方式;D. 外接导线应留有适当的余量。E. 探头与报警设备两端均要接上滤波电容。F. 探头不得靠近和直接近距离朝向发热体、发光体、风口、气流通道、窗口和玻璃门窗。G. 探头入线口不能开得太大,否则会造成虫、蚁的侵入和风吹,以及灰尘的进入。H. 探头周围应无遮挡物和小动物搭脚的固定物。I. 探头的实际使用距离与产品标称距离应

26、有20%-30%的余量。J. 报警器的供电尽可能不与大功率设备和易产生电磁辐射的电器共线。K. 当探头离报警控制器距离较远时,应注意工作电流与线路压降。在必须安装工作电流大的探测器且走线很长的场所,应采取就近供电的方法,在控制室采用遥控的方法控制电源的通断。3) 微波报警器A. 雷达式微波报警器a) 微波对非金属物质的穿透性可能造成误报警,因此微波探测器应严禁对着被保护房间的外墙、外窗安装。同时,在安装时应调整好微波报警传感器的控制范围和其指向性。应将报警传感器悬挂在距地面1.5m-2m 左右高处,探头稍向下俯视,使其方向性指向地面,并把探测器的探测覆盖区限定在所要保护的区域之内,使因其穿透性

27、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减至最小。b) 探测器应尽可能地覆盖出入口,以获得高的探测率。c) 微波报警器探头不应对着大型金属物体或具有金属镀层的物体。d) 当在同一室内需要安装两台以上的微波报警器时,它们之间的微波发射频率应有所差异,一般相差25MHz 以上,而且不宜相对放置,以防止交叉干扰,产生误报警。e) 微波报警器的探头不应对准可能会活动的物体,如门帘、窗帘、电风扇、排气扇或门、窗等可能会振动的部位。f) 微波报警器的探头不应对准日光灯、水银灯等气体放电灯光源,并应距离1m 以上。B. 微波墙式报警器a) 采用L 型托架将微波收、发机安装在墙上或桩柱上,收、发机之间要有清晰的视线。b) 应设置一个

28、供微波墙占用的无任何障碍物和干扰源的带状区域,特别要避免中间有较大的金属物体。带状区域的宽度与微波射束的辐射角及监控周界的长度有关,一般宽度为10-20m。c) 当防范区具有比较开阔、平坦和直线性较好的外周界线时,根据微波射束的直线性传播特性,适宜采用两个相对方向发射的微波射束组成一个警戒墙。4) 红外报警器C. 主动式红外报警器可根据防范要求,防范区的大小和形状的不同,分别构成警戒线、警戒网、多层警戒等不同的防范布局方式。在多组红外发射机与接收机一起使用时,应注意消除射束的交叉误射。D. 被动式红外报警器(PIR)可根据现场探测模式,直接安装在墙上、天花板上或墙角,其布置和安装原则如下:a)

29、 选择安装位置时,应尽可能使入侵者都能处于红外警戒的光束范围内;b) 应使入侵者的活动有利于横向穿越光束带区,以提高探测度;c) 为防止误报警,不应将PIR 探头对准任何温度会快速改变的物体,诸如电加热器、火炉、暖气、空调器的出风口、白炽灯等强光源以及受到阳光直射的门窗等热源,以免由于热气流的流动而引起误报警;d) PIR 不能安装在某些热源(如暖气片、加热器、热管道等)的上方或其附近,且应与热源保持至少15m 以上的间隔距离;e) PIR 不能安装在强电设备附近;f) 警戒区内不宜有高大的遮挡物遮挡和电风扇叶片的干扰。PIR 一般安装在墙角,安装高度为24m,通常为22.5m。g) 在做明线

30、布设,以电钻钻出较大的入线口时, PIR 装设完成后须填补缝隙,以防风或虫蚁的入侵而引起误报警。5) 开关式报警器安装磁控开关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A. 干簧管与磁铁之间的距离应按选购产品的要求正确安装。B. 一般普通的磁控开关不宜在金属物体上直接安装,必须安装时,应采用钢门专用型磁控开关或改用微动开关及其他类型开关器件。6) 振动报警器A. 振动式传感器安装在墙壁或天花板等处时,与这些物体必须固定牢固。用于探测地面振动时,应将传感器周围的泥土压实。B. 振动传感器安装的位置应远离振动源(如旋转的电机)。在室外应用时,埋入地下的振动传感器应与其它埋入地中的一些物体(树木、电线杆、栏网桩柱等)保

31、持适当的距离,一般应保持1-3m 以上的距离。7) 双技术报警器(双鉴器)A. 微波-被动红外双鉴器a) 安装时,使微波、红外两种探测器的灵敏度在防范区内尽量保持均衡。b) 对同时能引起的两种探测传感器误报警的环境因素应避开或将影响减至最小。B. 超声波-被动红外双鉴器a) 安装时,应避开同时能引起超声波、红外两种探测器误报警的环境因素。b) 不适于安装在通风好、空气流动大的位置。C. 分体式双鉴器安装时,应将这两种探测器径向安排或置于相互垂直的状态。8) 玻璃破碎报警器A. 安装时,应将声电传感器正对着警戒的主要方向,探测器对防护玻璃面必须有清晰的视线其正面不应有遮挡物。B. 安装时应尽量靠

32、近所要保护的玻璃,尽可能地远离噪声干扰源,以减少误报警;探测器的灵敏度应调整到一个合适的值,以能探测到距探测器最远的被保护玻璃即可。C. 玻璃与墙壁或天花板之间的夹角不得大于90,以免降低其探测力。D. 用一个玻璃破碎探测器来保护多面玻璃窗,可将玻璃破碎探测器安装在房间的天花板上,并应与几个被保护玻璃窗之间保持大致相同的探测距离,以使探测灵敏度均衡。E. 有窗帘、百页窗或其他遮盖物,特别是有厚重的窗帘时,探测器应安装在窗帘背面的门窗框架上或门窗的上方。F. 探测器不要装在通风口或换气扇的前面,也不要靠近门铃,以确保工作可靠性。G. 声控型单技术玻璃破碎探测器仅适用于无人环境。声控-振动型双鉴玻

33、璃破碎探测器应安装在和玻璃同面的墙上,亦可安装在邻近的墙上和天花板上,但装置只能与玻璃有90转角,不能安装在玻璃对面墙上;次声波-玻璃破碎高频声响双技术玻璃破碎器可以装在玻璃对面的墙上及任何地点,但需满足探测器的探测范围半径要求。9) 振动电缆传感器A. 应多划分几个探测区域,即尽量缩短每个区域所控制的探测电缆的长度。B. 电缆中的固定导体与可移动导线在电缆的终端应当短路相接。C. 振动电缆应固定在较牢固的栅、网上,并经常与其他的周界防御报警器配合使用。4.3.3监控台安装按本标准4.1.2 款第3 条执行。4.3.4入侵报警系统调试1. 调试前准备A. 设备平面布置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

34、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齐全,确定调试步骤和方法,调试人员的资格应符合要求。B. 按设计要求,对照图纸检查设备、探测器等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C. 检查线路,施工测试记录应符合要求。2. 检查探测器的安装角度、探测范围,报警探测器形成的警戒范围应无盲区。3. 检查探测器独立防拆保护功能。4. 检查防盗报警控制器的自检功能、编程功能、布撤防及旁路功能以及报警发生时的声光显示与记录功能。(按国家标准GB 1040819入侵探测器,GAA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BT 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系统设备进行功能检查。)5. 当有报警联动要求时,检查报警后对应的灯

35、光、摄像机、录像机等相关设备的联动功能。6. 对已建成区域性公共安全防范报警网络的地区,检查系统是否具备直接或间接联网的条件。7. 检查系统与计算机集成系统的联网接口,以及该系统对防盗防入侵报警的集中管理和控制能力。8. 系统应能按时间,按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或撤防。9. 系统应能显示报警部位、时间,并能记录及提供联动电视监控、灯光等控制接口信号。10. 测试紧急按钮到控制器的直接响应时间一般1s,到系统微机处理器的响应时间一般为3s 以内。11. 紧急按钮通过市话网至报警中心的响应时间20s(电话线路处于主叫状态);检查报警信号应优先(即报警优先抢占话路),并有防破坏措施;检查当电话线

36、破坏时系统应另有辅助办法与报警中心联系。12. 检查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 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能自动切换。13. 检查报警系统的可靠度应满足相关标准及设计技术要求。4.4 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4.4.1 工艺流程线缆敷设读卡机(IC 卡机、磁卡机、感应式读卡机等)安装监控台安装系统调试4.4.2 施工要点1. 线缆敷设A. 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的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线导管、线缆敷设的施工遵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303-2003)第12、13、14、15 章的内容执行,如有特殊要求应以设计施工图

37、的要求为准。B. 地线、电源线应按规定连接,电源线与信号线分槽(或管)敷设,以防干扰。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2. 读卡机(IC 卡机、磁卡机、感应式读卡机等)的安装A. 应安装在平整、坚固的地方,保持水平,不能倾斜。B. 一般安装在室内,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措施及防撞装置,并不应受到直射阳光。3. 监控台安装按本标准4.1.2 款第3 条执行。4. 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调试1) 读卡系统的调试一般用一组不同类型的卡(其中包括正常可用的卡、定时可用的卡、已超时不可用的卡、黑名单的卡、卡+密码、卡+防劫持码等)对每台读卡机(含非接触式读卡机)进行判别和处理,工作正常;系统的开门、

38、关门、提示、记忆、统计和打印等处理功能应正常。3) 指纹、声纹、视网膜、掌纹和复合技术等识别系统按产品技术说明书和设计要求进行调试。4) 检查各种鉴别方式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并按有效设计方案达到相关功能要求。5) 对每一次有效的进入,检查主机应能储存进入人员的相关信息,对非有效进入或被胁迫进入应有异地报警功能。6) 检查微处理器或计算机控制系统,应具有时间、逻辑、区域、事件和级别分档等判别及处理功能。5. 6)检查系统防劫、求助、紧急报警应正常工作,应具有异地声光报警与显示功能。6. 7)检查系统与计算机集成系统的联网接口以及该系统对出入口(门禁)控制系统的集中管理和控制能力。4.5

39、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4.5.1 工艺流程线缆敷设前端设备(读卡机、闸门机、车辆出入检测装置、信号指示器等)安装监控室主机等设备安装系统调试4.5.2 施工要点1. 线缆敷设A.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的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线导管、线缆敷设的施工遵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303-2003)第12、13、14、15 章的内容执行,如有特殊要求应以设计施工图的要求为准。B. 地线、电源线应按规定连接,电源线与信号线分槽(或管)敷设,以防干扰。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2. 前端设备(读卡机、闸门机、车辆出入检测装置、信号指示器等)安装A. 闸门机和读卡机(I

40、C卡机、磁卡机、发卡(票)机、验卡(票)机等)的安装规定:1) 应安装在平整、坚固的水泥基墩上,保持水平,不能倾斜。2) 一般安装在室内,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措施及防撞装置。3) 闸门机与读卡机安装的中心间距一般为2.42.8m。B. 车辆出入检测装置1) 车辆出入检测装置包括两种典型的检测方式:光电(红外线)检测方式和环形感应线圈方式。2) 光电(红外线)检测装置在安装时除收发装置应相互对准外,还应避免太阳光线直射接收装置(受光器)。3) 环形感应线圈检测装置的感应线圈埋设深度距地表面不小于O2m,长度不小于16m,宽度不小于09m,感应线圈至机箱处的线缆应采用金属管保护,并固定牢固;感

41、应线圈应埋设在车道居中位置,并与读卡机、闸门机的中心间距保持在O9m左右,且保证环形线圈05m平面范围内不可有其它金属物,严防碰触周围金属。C. 信号指示器1) 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应安装在车道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其底部离地面高度保持2.O2.4m左右。2) 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一般安装在室内,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措施;安装在停车位上高度应在2.1m以上。3) 车位引导显示器应安装在车道中央上方,便于识别引导信号;其离地面高度保持2O2.4m左右;显示器的规格一般不小于长1.Om,宽O.3m。4) 出入口信号灯与环形线圈或红外装置的距离至少应在5m以上,1015m为宜。3. 监控室主机等设备安装按

42、本标准4.1.2款第3条执行。4.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调试A. 检查感应线圈的位置和响应速度。B. 车库管理系统的车辆进入、分类收费、收费指示牌应正确,导向指示正确。C. 闸门机应工作正常,进出口车牌号复核等功能应达到设计要求。D. 读卡器正确刷卡后的响应速度达到设计或产品技术标准要求。E. 闸门的开放和关闭的动作时间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标准要求。F. 按不同建筑物要求而设置的不同的管理方式的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应正常工作,且应符合设计要求;通过计算机网络和视频监控及识别技术,应能实现对车辆的进出行车信号指示、计费、保安等方面的综合管理,且符合设计要求。G. 检查入口车道上各设备(自动发票机

43、、自动闸门机、车辆感应检测器、入口摄像机等)以及各自完成IC 卡的读写、显示、自动闸门机起落控制、入口图像信息采集以及收费主机的实时通信等功能均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性能标准的要求。H. 检查出口车道上各设备(读卡机、验卡机、自动闸门机、车辆感应检测器等)以及各自完成IC 卡的读写、显示、自动闸门机起落控制以及与收费主机的实时通信等功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标准。I. 检查收费管理处的设备(收费管理主机、收费显示屏、打印机、发读卡机、通信设备等)以及各自完成车道设备实时通信、车道设备的监视与控制、收费管理系统的参数设置、IC 卡发售/挂失处理及数据收集、统计汇总、报表打印等功能应符合设计与产品技术

44、标准。J. 检查系统与计算机集成系统的联网接口以及该系统对车库管理系统的集中管理和控制能力。1) 调试硬件与软件至正常状态,符合设计要求。2) 各子系统的输入输出能在集成控制系统中实现输入输出,其显示和记录能反映各子系统的相关关系。3) 对具有集成功能的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有关标准进行检查。五、成品保护1. 监控机房应有专人值班,对安防控制主机等设备应设置密码,以免被外人进行操作,机房的门应加锁,未经许可非安装人员不准入内。2. 摄像机、探测器等安防设备应装保护外壳,防止人为破坏。3. 在机房内施工时,必须采取保护和防尘措施,以免碰撞损伤设备。4. 室内保持清洁干净、走道畅

45、通、通风良好,室温保持在18-28,相对湿度30%-75%室内严禁烟火。六、系统检测1. 安全防范系统的系统检测应由国家或行业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合格判据应执行国家公共安全行业的相关标准。2. 安全防范系统检测应依据工程合同技术文件、施工图设 计文件、工程设计变更说明和洽商记录、产品的技术文件进行。3. 安全防范系统进行系统检测时应提供:A.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B. 隐蔽工程和过程检查验收记录;C. 工程安装质量和观感质量验收记录;D. 设备及系统自检测记录;E. 系统试运行记录。4. 安全防范系统综合防范功能检测应包括:A. 防范范围、重点防范部位和要害部门

46、的设防情况、防范功能,以及安防设备的运行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防范盲区;B. 各种防范子系统之间的联动是否达到设计要求;C. 监控中心系统记录(包括监控的图像记录和报警记录)的质量和保存时间是否达到设计要求;D. 安全防范系统与其它系统进行系统集成时,应按本标准第3.2.7 条的规定检查系统的接口、通信功能和传输的信息等是否达到设计要求。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检测A. 检测内容:1) 系统功能检测:云台转动,镜头、光圈的调节,调焦、变倍,图像切换,防护罩功能的检测;2) 图像质量检测: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下进行图像的清晰度及抗干扰能力的检测; 检测方法:按本标准图像质量进行主观评价,主观评价应

47、不低于4 级;抗干扰能力按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 进行检测;B. 系统整体功能:1) 检测功能检测应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2) 矩阵监控主机的切换、控制、编程、巡检、记录等功能;3) 对数字视频录像式监控系统还应检查主机死机记录、图像显示和记录速度、图像质量、对前端设备的控制功能以及通信接口功能、远端联网功能等;4) 对数字硬盘录像监控系统除检测其记录速度外,还应检测记录的检索、回放等功能;C. 系统联动功能检测:联动功能检测应包括与出入口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等的联动控制功能;D.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图

48、像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摄像机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 台,摄像机数量少于3 台时应全部检测;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时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6. 入侵报警系统(包括周界入侵报警系统)的检测A. 检测内容:1) 探测器的盲区检测,防动物功能检测;2) 探测器的防破坏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器的防拆报警功能,信号线开路、短路报警功能,电源线被剪的报警功能;3) 探测器灵敏度检测;B. 系统功能1) 系统控制功能检测应包括系统的撤防、布防功能,关机报警功能,系统后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等;2) 系统通信功能检测应包

49、括报警信息传输、报警响应功能;3) 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4) 系统的联动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信号对相关报警现场照明系统的自动触发、对监控摄像机的自动启动、视频安防监视画面的自动调入,相关出入口的自动启闭,录像设备的自动启动等;5) 报警系统管理软件(含电子地图)功能检测;6) 报警信号联网上传功能的检测;7) 报警系统报警事件存储记录的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C. 探测器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 台,探测器数量少于3 台时应全部检测;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时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7. 出入口控制(

50、门禁)系统的检测A. 检测内容:1) 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的功能检测a) 系统主机在离线的情况下,出入口(门禁)控制器独立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b) 系统主机对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在线控制时,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以及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和系统主机之间的信息传输功能;c) 检测掉电后,系统启用备用电源应急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信息的存储和恢复能力;d) 通过系统主机、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及其它控制终端,实时监控出入控制点的人员状况;e) 系统对非法强行入侵及时报警的能力;f) 检测本系统与消防系统报警时的联动功能;g) 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

51、好率测试;h) 出入口管理系统的数据存储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2) 系统的软件检测a) 演示软件的所有功能,以证明软件功能与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一致;b) 根据需求说明书中规定的性能要求,包括时间、适应性、稳定性等以及图形化界面友好程度,对软件逐项进行测试; c) 对软件系统操作的安全性进行测试,如系统操作人员的分级授权、系统操作人员操作信息的存储记录等;d) 在软件测试的基础上,对被验收的软件进行综合评审,给出综合评审结论,包括:软件设计与需求的一致性、程序与软件设计的一致性、文档(含软件培训、教材和说明书)描述与程序的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标准化程度等。B. 出入口控制器抽检的数量应

52、不低于20%且不少于3 台,数量少于3 台时应全部检测;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100% 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和软件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为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8. 巡更管理系统的检测A. 检测内容:1) 按照巡更路线图检查系统的巡更终端、读卡机的响应功能:2) 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3) 检查巡更管理系统编程、修改功能以及撤防、布防功能;4) 检查系统的运行状态、信息传输、故障报警和指示故障位置的功能;5) 检查巡更管理系统对巡更人员的监督和记录情况、安全保障措施和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的处理手段:6) 对在线联网式巡更管理系统还需要检查电子地图上的显示信息,遇有故障

53、时的报警信号以及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的联动功能;7) 巡更系统的数据存储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B. 巡更终端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 台,探测器数量少于3 台时应全部检测,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为100 %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9.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的检测A. 检测内容: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功能检测应分别对入口管理系统、出口管理系统和管理中心的功能进行检测。1) 车辆探测器对出入车辆的探测灵敏度检测,抗干扰性能检测;2) 自动栅栏升降功能检测,防砸车功能检测;3) 读卡器功能检测,对无效卡的识别功能;对非接触IC

54、 卡读卡器还应检测读卡距离和灵敏度;4) 发卡(票)器功能检测,吐卡功能是否正常,入场日期、时间等记录是否正确;5) 满位显示器功能是否正常;6) 管理中心的计费、显示、收费、统计、信息储存等功能的检测;7) 出/入口管理监控站及与管理中心站的通信是否正常;8) 管理系统的其它功能,如“防折返”功能检测;9) 对具有图像对比功能的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应分别检测出/入口车牌和车辆图像记录的清晰度、调用图像信息的符合情况;10) 检测停车场(库)管理系统与消防系统报警时的联动功能,电视监控系统摄像机对进出车库车辆的监视等;11) 空车位及收费显示;12) 管理中心监控站的车辆出入数据记录保存时间应

55、满足管理要求。B.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功能应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其中,车牌识别系统对车牌的识别率达98%时为合格。七、验收项目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编号: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分项工程名称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检测项目(主控项目)(执行本规范第8.3.10条的规定)检查评定记录备注1数据通信接口对子系统工作状态观测并核实各项系统功能和软件功能全部检测,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100%时系统检测合格对各子系统报警信息观测并核实发送命令时

56、子系统响应情况2综合管理系统正确显示子系统工作状态对各类报警信息显示、记录、统计情况数据报表打印报警打印操作方便性人机界面友好、汉化、图形化对子系统的控制功能3检测意见:验收组长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日期: 日期:入侵报警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编号: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分项工程名称入侵报警系统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检测项目(主控项目)(执行本规范第8.3.6条的规定)检查评定记录备注1探测器设置探测器盲区探测器抽检数量不低于20%,且不少于3台,抽检设备合格率100%时为合格;各项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符合设计要求

57、为合格,合格率为100%时系统检测合格。防动物功能2探测器防破坏功能防拆报警信号线开路、短路报警电源线被剪报警3探测器灵敏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系统控制功能系统撤防系统布防关机报警后备电源自动切换5系统通信功能报警信息传输报警响应6现场设备接入率完好率7系统联动功能8报警系统管理软件9报警事件数据存储10报警信号联网检测意见: 验收组长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日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编号: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分项工程名称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检测项目(主控项目)(执行本规范第8.3.

58、5条的规定)检查评定记录备注1设备功能云台转动设备抽检数量不低于20%且不少于3台。合格率为100%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符合设计要求时为合格,合格率为100%系统检测合格。镜头调节图像切换防护罩效果3图像质量图像清晰度 抗干扰能力4系统功能监控范围设备接入率完好率矩阵主机切换控制编程巡检记录数字视频主机死机显示速度联网通信存储速度检索回放5联动功能6图像记录保存时间检测意见:验收组长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日期:巡更管理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编号: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分项工程名称巡更管理系统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检测项目(主控项目)(执行本规范第8.3.8条的规定)检查评定记录备注1系统设备功能巡更终端巡更终端、读卡器抽检数量不低于20%且不少于3台,抽检设备合格率100%时为合格;各项系统功能和软件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为100%时系统检测合格。读卡器2现场设备接入率 完好率3巡更管理系统编程、修改功能撤防、布防功能系统运行状态信息传输故障报警及准确性对巡更人员的监督和记录安全保障措施报警处理手段4联网巡更管理系统电子地图显示报警信号指示5联动功能6检测意见: 验收组长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日期: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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