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办法
《甘孜州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甘孜州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办法(4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甘孜州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制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687号)及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函 200611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甘孜州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动态监测的目的加强省、州、县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开发全程储量动态管理,促进矿山企业珍惜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二、动态监测对象与时间安排1、部、省厅两级发采矿许可证委托州级负责动态监测管理;州、县两级发采矿许可证的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工作;2、 各矿山企业做到每年完成一次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此工作必须在当年10 月
2、底之前完成。三、动态监测的组织与分工1、省厅储量处全面负责全省的动态监测工作,对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及审查专家的最后确认,安排抽查工作。2、州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开展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组织专家对核查报告进行审查,按照省厅要求开展抽查工作,监督、指导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工作。3、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监督地质测量工作开展,协调矿权人与矿山地测机构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地质测量工作的开展与质量。四、地质测量机构和审查专家申报与确认公告1 、矿山企业具备地测机构条件的,由矿山企业按相关要求报州局审查后,再报省厅核查认可后公告。2、对没有矿山地测机构的,由具备乙级以上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承担单位
3、也必须备齐相关资料报州局审查后,再报省厅核查认可后予以公告。3、报告审查专家也必须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报州局审查后,再报省厅核查认可后予以公告。五、储量动态监测工作的监督与检查1、省厅负责地测机构和专家的审查与公告,组织工作组赴市州检查工作的开展,组织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抽查和审查矿山储量年报和矿山矿产资源基础统计表,安排抽检工作。2、州局负责地测机构和专家的初审和上报,对矿山地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州、县两级发证及省厅委托的抽检工作。矿山实地抽检不低于10%。3、每年 11 月份,由州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专家集中对全州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核实报告进行审查。矿山企业不按规定进行地质测量、不提交储量年报的,不予通过当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甘孜州国土资源局
-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