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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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回国曲P cljT 1152007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real estate market information system20070403发布2007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real estate market information systemCJJT 1152007J 6622007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7年1 0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33号建设部关

2、于发布行业标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T 115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 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4月3日3前言根据建设部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建标函20053 8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 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代号;3基 本规定;4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5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6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7从业

3、主体管理子系统;8项目管理子系统;9登记管理子系统;10测绘及成果 管理子系统;11系统安全和保密技术要求;12系统验收。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地址: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邮 政编码:200120)。本规范参加单位上海南康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亿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蔡顺明宋唯马韧曲波 瞿晖季雷汪一琛潘兰平 翁新根陈涧波曾亚辉林峰4目次1 总则 12 术语和代号221术语z22代号33 基本规定431系统构成432数据构成533各子系统与数据之间的关系b34其他要求64 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74 1一般

4、规定742统计分析743信息发布5 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95I一般规定952功能要求953数据要求106 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6J一般规定1162功能要求1163数据要求127 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1371一般规定1372功能要求1373数据要求1408项目管理子系统1581功能要求1582数据要求159登记管理子系统1691一般规定1692功能要求1693数据要求1610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18101功能要求18 lO2数据要求1911系统安全和保密技术要求20111实体安全20112运行安全20113信息安全20114权限管理2112系统验收22 附录A数据采集要求23A1统计数据和发布

5、数据23A2业务数据23A3从业主体数据25A4基础数据 25 本规范用词说明 27 附:条文说明 2961总则101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规划、实施和验收。1o3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规划、实施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 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代号21术语211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real estate market information system 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为基础,满足房地产开发、测绘、交易和 登记等业务管理需要,并实现以上业务的信息采集、管理、统计和发布的信息系统。212物理数据physical data

6、描述宗地、幢及户的自然特征的数据,包括物理图形数据和物理属性数据。213权属数据property data描述宗地、幢及户的权利特征的数据。214楼盘表building table描述物理数据及其关联关系,并可与权属数据等其他相关数 据相关联的数据组织方式。215户unit幢内具有连续空间及边界的、具有独立户号、可独立登记的 结构单元,也可称为套。216 自然幢natural building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217逻辑幢logical building根据数据组织和管理的需要,对自然幢按结构或类型进行逻 辑分割而成的房屋。218销售表sales table在楼盘表的基

7、础上,以逻辑幢为单位、用特定颜色标注每户 的销售状态的二维图表。是楼盘表在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 中的一种具体应用形式。2219预测绘pre-survey利用规划批准后的施工图,依据房地产测量规范,对房屋的 自然特征进行计算,同时生成物理数据,为房屋预售管理提供依 据的过程。2110实测绘survey房屋竣工后,依据房地产测量规范,对房屋进行实地测绘得 到包括建筑物在内的地形要素情况和房屋的物理属性等信息的 过程。22代号GIS(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地理信息系统WebGIS(Web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互联网地理

8、信息系统33基本规定31系统构成311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应包括下列7个子系统: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一一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项目管理子系统;登记管理子系统;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312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 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和项目管理子系统的建立应以登记管理子系 统和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为基础;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 的建立应以其他6个子系统为基础。313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应实现统计、分析和发布房 地产市场信息的功能。314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应实现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 管理和预定、预售、销售合同网上备案

9、管理的功能。315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应实现经纪机构备案、存量房买 卖合同、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的功能,并为资金监管预留接口。316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应实现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从业人 员的管理功能。317项目管理子系统应实现房地产项目建设管理的功能。318登记管理子系统应实现房地产登记业务管理的功能。319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应实现房地产测绘及业务管理、 测绘成果更新管理的功能。432数据构成321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管理数据应包括:基础数据、从 业主体数据、业务数据、统计数据和发布数据5类。322基础数据应包括房地产物理数据和房地产权属数据。323从业主体数据应包括房地产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数据。32

10、4业务数据应包括房地产市场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必要的收 件、流程、文档、收费等业务管理数据。325统计数据应在基础数据、从业主体数据和业务数据的基础上产生。326发布数据应在基础数据、从业主体数据、业务数据和统 计数据的基础上产生。33各子系统与数据之间的关系331各子系统与数据之间的关系应如图331所示。霄臃旧圄E三图331各子系统与数据之间的关系5332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应基于基础数据、从业主体 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生成统计数据和发布数据。333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 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项目管理子系统应生成并管理业务数据与 从业主体数据,并引用基础数

11、据。334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应生成和管理基础数据中的房地 产物理数据,登记管理子系统应生成并管理基础数据中的房地产 权属数据。335各子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宜采用数据库或数据文件方式实现。34其他要求341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应能同时运行于管理机构的内部网 络(以下简称“内网”)和国际互联网(以下简称“外网”)上。342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应设计为内外网隔离。登记管理子 系统和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应在内网运行。343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宜考虑与土地、规划、金融等关联业务系统的接口。64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41一般规定411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应按照公开、准确的原则发 布现势性的市场信息。41

12、2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应具有发布信息的查询功能。42统计分析421统计分析应包括套数、建筑面积、均价和指数等统计指标。422统计指标应按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区域、时间段、价格 段、面积段、房屋类型和购房对象等分类。43信息发布431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应发布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 信息、存量房网上备案信息、从业主体信息和项目管理信息。432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信息发布应包括下列内容:l统计信息:1)即时交易信息:应以项目为单位发布当日累汁成交 的套数和建筑面积等信息;2)可售统计信息:应以行政区或样本区域为单位发布 可售套数和可售建筑面积等信息;3)成交统计信息:应以行政区或样本区域为单位发布

13、成交套数、成交建筑面积和成交均价等信息。2项目信息:1)项目公示信息:应以项目为单位发布项目名称、项 目地址、许可证号、用途、开始销售日期和拟售价7格等信息;2)项目基本信息:应以项目为单位发布项目基本情况、销售信息、价格信息和合同撤销情况等信息;3)销售表信息:应以逻辑幢为单位发布各户的基本信 息和销售状态等信息。433存量房网上备案信息发布应包括下列内容:1统计信息:应发布现有出售和出租房屋的挂牌总套数和 总面积,同时应以行政区域或样本区域为单位发布各个价格段、 面积段和房屋类型的出售和出租房屋的挂牌套数和面积等信息;2房源信息:应以户为单位发布房源信息,包括交易类型、 所在区域、房屋坐落

14、、房型、建筑面积和总价等信息。434从业主体信息发布应包括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经纪人 的基本信息及相应的诚信记录。435项目管理信息发布应包括项目工程的基本信息、建设进度情况和预售批准记录等。436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宜通过互联网地理信息系统 (WebGIS)技术进行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的地理位置信息发布, 同时宜发布管理需要的图件。437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的数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第A1节的规定。85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51一般规定511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应依托预售许可管理业务或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业务建立。512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应采用在线方式实现新建商 品房预定

15、、预售、销售和相应的合同备案功能。52功能要求521预售许可管理应包括下列功能:1预售申请、预售审批:应实现预售申请、预售审批流程 的管理。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应支持灵活的许可证数据 设置。2预售许可证注销:应实现注销预售许可证的功能。3预售许可证变更:应实现暂停预售许可证或变更预售许 可证的范围、使用期限的功能。4预售许可证跟踪:应实现监视和跟踪预售许可证状态的功能。522预定、预售、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应包括下列功能:1合同制定:应使用经工商部门和建设部门认定的合同样 本,制定定金合同、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模板,并在网上公示。2合同签订:应按网上公示的统一合同模板签订定金合同、预售合同和销售

16、合同。3合同撤销:应实现合同撤销。4合同跟踪:应实现合同状态的跟踪和分析。5销售管理:应实现对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953数据要求531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的数据应包括预售许可证信 息、房源信息、销售表信息、定金合同数据、预售合同数据、销 售合同数据以及其他相关业务数据。532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可为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 系统提供房源情况、房屋状态、成交情况、合同状态等信息。533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可为登记管理系统提供预售 合同、销售合同等数据。534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应引用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 的从业主体数据。535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的数据采集应符合本规范附 录A中第A

17、21A23条的要求。j06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61一般规定611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应采用在线方式实现存量房经纪 合同、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网上备案功能,并预留资金监管的 接口。612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应实时访问登记管理子系统进行数据的有效性校验。62功能要求621经纪机构备案应包括下列功能:1备案:对经纪机构、经纪人进行备案,记录并审核从业 人员的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诚信情况。2年检:对经纪机构、经纪人的从业情况进行每年一度的审查。3变更:变更经纪机构、经纪人的有关信息。4注销:注销经纪机构。622存量房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应包括下列功能:1挂牌委托:受理、核准、发布网上挂牌委托,包

18、括出售 挂牌委托和出租挂牌委托。2合同备案:在线签订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3合同监督:对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格式、条款、有效性进行监督。623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宜提供资金监管、买卖、租赁参考价格的功能。63数据要求631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的数据应包括房源数据、买卖合 同数据和租赁合同数据等。632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可为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 提供房源情况、房屋状态、成交情况、合同状态等信息。633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可为登记管理子系统提供买卖合同等数据。634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应引用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的从 业主体数据。635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的数据采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第A22A2

19、4条的要求。7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71一般规定711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应实现从业主体的统一认证管理。712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宜采用在线方式实现从业主体数据的申报功能。713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宜实现利用公共通信资源与从业主体进行信息交流的功能。72功能要求721 房地产企业管理子系统应包括下列功能:1企业基本信息管理:应实现企业新设立、企业投资主体 变更、分立、合并、注销、资质申请、资质变更等情况的管理 功能。2企业内部人员管理:应实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 员、专业销售人员等人员基本信息的管理功能。3企业信息申报:应实现企业各类上报信息、申请信息的 网上申报和办理功能。4企业诚信行为管理:应实

20、现房地产企业诚信情况的管理功能。5查询统计:应实现灵活的企业情况查询和统计功能。722房地产从业人员管理子系统应包括下列功能:1人员信息管理:应实现房地产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管理功能。2变动管理:应实现房地产从业人员工作变动情况的管理功能。3资质管理:应实现对房地产从业人员资质情况的管理13功能。4人员诚信行为管理:应实现房地产从业人员诚信情况的 管理功能。5查询和统计:应实现灵活的房地产从业人员情况查询和统计功能。73数据要求731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的数据应包括从业主体数据中的房 地产企业数据、从业人员数据。732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可为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提 供房地产企业数据、从业人员数据

21、等信息。733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的数据采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第A3节的要求。8项目管理子系统81功能要求811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应实现下列功能:1建设用地取得过程管理:应实现依法获得、登记土地使用权过程的管理功能。2动拆迁进度管理:应实现动拆迁进度的管理功能。3建设进度申报管理:应实现建设工程完成进度申报的管 理功能。812企业上报数据应实现下列功能:1上报数据:应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月度上报项目数据 的功能。2修正数据:应实现对上报数据容错、纠错的功能。82数据要求821项目管理子系统中的数据应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建 设进度情况、项目分割转让情况、预售批准记录、动拆迁主要事 项信息等

22、。822项目管理子系统可为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提供项目信息。823项目管理子系统的数据采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第 A25A210条的要求。9登记管理子系统91一般规定911登记管理子系统应在楼盘表的基础上实现房地产登记业务流程。912登记管理子系统应对各业务节点的操作进行记录。913登记管理子系统应提供与其他相关业务系统的接口。914登记管理子系统在业务办理过程和权证输出等方面应具有较好的灵活性和扩展性。92功能要求921房地产登记业务流程应包括受理、审核、权证处理和归 档,具体应符合下列要求:1受理节点应实现接受申请、确定登记类别、收件、计费和收费的功能。2审核节点应实现相关房地产物理数

23、据、权属数据和申请 材料的审核功能,宜包括初审、复审和终审等步骤。3权证处理节点应实现缮证、发证的功能。4归档节点应实现申请材料和业务信息的归档功能。922登记管理子系统应实现撤回、不予办理和灵活多样的查询功能。93数据要求931登记管理子系统应产生和管理基础数据中的房地产权属 数据,权属数据应分为临时、现势和历史三种状态。其中部分数 据应来源于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中的预售合同数据、销售 合同数据和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中的买卖合同数据。j6932登记管理子系统应实现基础数据中的房地产权属数据与 房地产物理数据的关联。933登记管理子系统可为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提供房 地产权属数据和相关

24、业务数据。934登记管理子系统的数据采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第 A21lA214条以及第A41A42条的要求。10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101功能要求1011在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建设初期应实现基础数据中的房地产物理数据的初始建库,具体应符合下列要求:1房地产物理图形数据的初始建库工作可根据已有数据数量和质量情况采取不同的建库方案。2房地产物理属性数据的初始建库应进行数据汇总、数据 清理、质量控制、格式转换和数据入库工作。3对房地产物理图形数据和物理属性数据应建立关联关系。1012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应实现对基础数据中的房地产物 理数据进行测绘采集的功能,具体应符合下列要求:1测绘采集应能实现土

25、地勘测定界、地籍修测变更、房地 产建筑面积预测绘和实测绘等业务类型的数据采集、变更测绘及 测绘业务的管理功能。2测绘采集应能满足对预测绘和实测绘进行对应。3变更测绘应能在变更操作中自动记录删除、新增和修改 等变更信息。1013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应实现对基础数据中的房地产物理数据进行测绘成果更新管理的功能,具体应符合下列要求:1测绘成果更新管理应对房地产物理数据制定更新规则,保证数据的现势性。2测绘成果更新管理应能提供数据提取及变更后数据提交 的接口功能,同时应能根据提交的变更信息进行数据的更新 处理。3测绘成果更新管理应能记录变更过程的历史数据,保证 数据的可追溯性。78lO14测绘及成果管

26、理子系统应采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 术管理基础数据中的房地产物理图形数据,具体应符合下列 要求:1应具有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基本功能,包括图层管 理、地图浏览、图属查询与定位等。2应具有制图功能,能生成宗地图、房屋分户平面图等。102数据要求1021基础数据中的房地产物理数据应通过房地产调查和测绘 获得。房地产物理图形数据可包括宗地图形、幢图形和房屋分户 平面图;房地产物理属性数据可包括宗地、幢和户的描述信息。 lo22宗地图形数据应按对象存储,应采用统一的坐标系。1023幢图形和幢属性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l幢的图形数据应以自然幢为单位管理应按对象存储,应采用统一的坐标系。2幢的属性数

27、据应以逻辑幢为单位管理。lo24房屋分户平面图和户属性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1户属性数据应与房屋分户平面图关联。2户的编号应在本系统的管理范围内具有惟一值。3户应能通过与幢的关联关系确定其地理位置。4户的坐落应规范统一。1025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宜增加地形数据,应符合下列 要求:1地形数据宜采用数字线划图(DI),也可以采用数字 正射影像图(I)()M)或数字栅格图(DRG)。2地形数据应采用统一的坐标系。1026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的数据采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第A43A44条的要求。1l 系统安全和保密技术要求111实体安全1111计算机房安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T 9

28、361的规定。1112信息系统设备中的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网络设 备、存储设备和个人计算机等应采取防盗、防毁、电源保护等安 全保护措施。112运行安全1121应制定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配备系统管理人员。1122系统应记录和跟踪系统状态的变化。1123系统应记录故意入侵系统和违反系统安全要求的行为, 并保存、维护和管理审计日志,定位、监控和捕捉各种安全 事件。1124系统应提供备份和恢复系统数据的功能,可使用多种介 质备份和恢复系统数据,包括纸介质、磁介质、微缩载体等。条 件许可时,系统宜建立容错容灾机制。1125系统应提供处理意外事件的应急措施。1126内网和外网之间的数据隔离应采用防

29、火墙、网闸或物理 隔离等方式。113信息安全1131 系统应采用合理的安全配置参数,明确规定用户访问权 限、身份和许可的安全策略,监控策略的实施情况,事先制止可 能违反安全的隐患。1132系统应防止非法访问或盗用数据库数据,防止数据被非20法拷贝、篡改、删除和销毁,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1133系统应提供设计、实现、使用及管理等各个阶段应遵循的网络安全策略。114权限管理1141系统应实现权限的分散管理,按照功能进行授权管理, 不应出现权限的漏洞,使得某些用户拥有本不该拥有的权限。1142系统应提供用户身份鉴别功能。1143系统对用户权限的控制应满足岗位调整和人员调动的需求。1144系统应

30、提供冻结和解冻用户账号的功能。12系统验收1201系统验收应以系统试运行成功为前提。宜以测评机构的 测评结果为参照,通过专家评审完成系统验收。1202系统验收应包括初始建库的数据验收和应用系统验收。1203初始建库的数据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完整性原则:要求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完整地覆盖真实对象。2正确性原则:要求系统中的数据能够正确地描述真实 对象。3规范性原则:要求系统中的数据采用统一的标准。1204应用系统验收应包括功能验收、性能验收以及开发文档 验收等。附录A数据采集要求A1统计数据和发布数据A11 发布的项目基本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1基本情况:应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在区域、开 始销

31、售日期、企业名称、项目地址、售楼电话、售楼处、预售许 可和规划设计情况。2销售信息:应包括销售的套数和面积的统计信息,其中 应按销售状态分为限制销售、可售、预定、已售和已登记。3价格信息:应包括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合同均价,宜按 住宅、商业、办公、其他等类型进行划分。4合同撤销情况:应包括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合同撤销均 价和撤销次数,宜按住宅、商业、办公、其他等类型进行划分。 A12发布的销售表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1逻辑幢的统计信息:应包括可售套数、预定套数、总套数等。2逻辑幢的户销售状态,销售状态应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类 并以规定颜色标识:限制销售(RGB值:192,192,192灰 色)、可售(R

32、GB值:0,255,o绿色)、预定(RGB值:255,0,255一紫色)、已售(RGB值:255,255,0-一黄色)、已登记(RGB值:255,0,o红色)。3户的详细信息:应包括房屋坐落、名义层实际层、室 号、房屋类型、户型、预测绘和实测绘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 筑面积和分摊面积)等。A2业务数据 A21预售许可证数据应包括许可证号、房地产开发企业信23息、项目信息、房屋类型、建筑类型、房屋结构、房屋坐落、房 屋幢号、层数、套数、总建筑面积、住宅面积、批准预售面积、 套数和具体幢室号、许可面积、许可套数、价格、币种、发证机 构、日期、预售许可证状态信息等。 A22合同数据应包括所关联的楼盘

33、表信息、出让人、受让 人、中介人以及代理人、合同模板、合同时间、合同附属条款、 合同状态等。 A23房源数据应包括交易类型、所在区域、房屋坐落、房 型、建筑面积和总价等,新建商品房的房源数据还应包括项目名 称等信息。A24资金监管数据应包括资金监管协议信息、监管银行信 息、付款计划信息、代发计划信息、付款信息、代发信息、结算信息、相关业务审核信息。A25房地产项目数据应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建设进度信 息、项目分割转让记录信息、动拆迁主要事项信息、预售批准记 录信息。 A26项目基本信息应包括项目名称、联系人、项目地址、开 发企业名称、开发企业地址、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 号、开发企业

34、法定代表人及电话、项目负责人及电话、项目总占 地面积(平方米)、土地投资(万元)、项目用地取得方式、国有 土地使用证号和批准日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计划总建筑 面积(平方米)、计划总投资(TY元)、计划开工时间和计划竣工 时间、房屋分类、项目的楼盘表关联信息。 A27项目建设进度信息应包括项目投资记录(月投资额、累 计投资额、住宅累计投资额等)信息。 A28项目分割转让记录信息应包括转让日期、土地面积、规 划建筑面积、用地性质、转让去向等。 A29动拆迁主要事项信息应包括拆迁许可证号和发证日期、 拆迁户数、动拆迁完工日期等。 A210预售批准记录信息应包括预售17期、预售许可证号、24批准

35、预售面积、批准预售范围等。 A211收费数据应包括收费类别信息、计算公式信息、收费 单据信息。 九212收件数据应包括收件类别信息、证件文件性质和名称 信息、收件Et期信息、件袋信息。 A213流程数据应包括与权属数据关联信息、与收费数据关 联信息、与收件数据关联信息、流转信息、节点信息、操作人员 信息、流程文档和表格信息、流程管理信息。 A214文档数据应包括许可证、权证、证明文件、档案文书、 表单、合同等。A3从业主体数据九31房地产企业数据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工商登记信 息、企业资质信息、企业财务和经营情况、企业诚信记录、企业 的其他相关信息。房地产企业数据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

36、 表、总经理、企业类型、电子邮件、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经 营地址、资质等级、资质证编号、资质发证日、批准从事房地产 日期、注册类型、资质有效期、营业执照编号、经营范围、工商 注册日、执照到期日、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企业概况、在册人 员情况等。 A32从业人员数据应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主要从业经历、 业务情况、主要教育和培训经历、专业证书和资格证书信息、诚 信记录、其他相关信息。A4基础数据九41权属数据应包括与楼盘表的关联信息、权利人、权属价 值、权属时间、证上房屋及土地信息、权属说明、权属状态等 信息。 A42权属数据应包括土地使用权数据、房屋所有权数据、抵 押权数据、租赁权数据、限制权数

37、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251土地使用权数据应包括宗地面积、土地使用权人、权利 面积、土地用途、使用起迄时间、登记核准机构和核准日期。2房屋所有权数据应包括产权编号、权证编号、产别、产 权性质、证色、权利人、权利比例、坐落、许可证号、房地产价 值、币种、人民币价值、产权生效日期和期限、核准登记机构、 核准日期、证上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面积和分摊建筑面积) 等信息。3抵押权数据应包括抵押权利编号、证号、类别、抵押权 人、抵押人、债务履行期限、抵押价值、抵押币种、抵押人民币价值、抵押坐落、抵押面积、债权金额、债权币种、债权人民币 价值、原产权编号、权证编号、核准登记机构、核准日期等信息。4租赁权数

38、据应包括租赁编号、租赁证号、租金、租金币 种、人民币租金、租金单位、租赁起始日期、租赁结束日期、租 赁面积、租赁用途、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同住人、房屋坐 落、出租凭证名称、出租凭证号码、核准登记机构、核准日期等 信息。5限制权数据应包括限制编号、限制证号、限制类型、限 制方式、限制文件、限制人、被限制人、限制部位、预计限制结 束时间等信息。 A43幢的物理属性数据应包括幢编号、宗地编号、自然幢 号、逻辑幢号、门牌号、建筑面积、地下面积、占地面积、建筑 类型、建筑结构、竣工日期、地上层数、地下层数等信息。 A44户的物理属性数据应包括户编号、幢编号、室号、建筑 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建

39、筑面积)、户型、预测绘建筑 面积(包括预测绘套内建筑面积、预测绘分摊建筑面积)、楼层、 名义层、土地用途、房屋类型、房屋分类、房屋用途、房屋分户 平面图编号等信息。26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2)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 1152

40、007条文说明前言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 1152007,经建设 部2007年4月3日第B33号公告批准、发布。为便于广大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 条文规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 条顺序编写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 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邮政编码200120)。目次1总则 332术语和代号3421术吾 3422代号 343基本规定 3531系统构成”3532数据构成 一3633各子系统与数据之间的关系3734其他要求384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4041一般规

41、定 4042统计分析 4043信息发布 405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4351一般规定 4352功能要求一4353数据要求 456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4661一般规定4662功能要求一4763数据要求”487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一4971一般规定 4972功能要求4973数据要求 51?!8项目管理子系统5281功能要求5282数据要求 529登记管理子系统 5391一般规定5392功能要求一5493数据要求5610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57 lO1功能要求一57102数据要求5811 系统安全和保密技术要求601实体安全60112运行安全 60113信息安全 60114权限管理 一6】12系统验

42、收62321总则101说明制订本规范的目的。102说明本规范的使用范围。103说明使用本规范的约束条件。2术语和代号21术语 定义了本规范中涉及的主要概念。22代号列示了本规范中使用的主要专业名词代号。3基本规定31系统构成311319说明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构成以及7个子系统之间的依赖关系。 这7个子系统对应于房地产市场的7项业务。这些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各地的实际情况在名称和组成上有所不同,但在实际功能上,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均应该包括这些业务管理、统 计分析和发布功能。在子系统的排列顺序上,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即:用于表 现房地产市场形势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子系统置于最前,用于 业务管理

43、的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 统、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和项目管理子系统置于中间,用于基础 管理的登记管理子系统和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置于最后。这种 方式体现了通过采集基础数据最终为描述房地产市场形势提供数 据支持的思路。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中,要注意各业务子系统的集 成性。在系统技术架构、基础网络、数据库、业务应用和客户端 这几个层次上,均应创造条件来保证系统在拓扑结构上和技术上 的统一性和集成性。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承担对房地产对象自然特征数据的 管理,这些数据构成基础数据中的物理数据。登记管理子系统 承担对房地产权利特征数据的管理,这些数据构成基础数据中 的权属数据。

44、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存量房网上备案子 系统、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和项目管理子系统承担了对主要市 场管理业务的实现。这些市场管理业务应以正确的物理数据和 权属数据为基础。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子系统则以其他6个子35系统的数据为基础,进一步计算、加工、提炼出统计数据和发 布数据。32数据构成321说明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数据构成。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需要管理5大类数据:基础数据、从业主体数据、业务数据、统计数据和发布数据。其中,基础数据、 从业主体数据和业务数据是由业务系统在业务处理过程中采集的,统计数据和发布数据则是根据这些数据进行计算或提取得到的。322说明基础数据的构成。基础数据包括两部分

45、:物理数据和权属数据。物理数据用于 描述宗地、幢和户的自然特征,如户的坐落、房型、房屋平面图 等,其表现形式为楼盘表;权属数据用于描述户的权利特征,如 权利人、产权价值、权属状态等,楼盘表是权属数据依托的 基础。323说明从业主体数据的构成。 从业主体数据是指房地产市场活动中相关从业主体的信息,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测绘企业、经纪机构、评估机构、物 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324说明业务数据的构成。 业务数据是指业务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包括业务流程、状态变化、文档和表单等。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应统一考虑用流程、操作、凭证等要素 来描述具体管理业务的特征,在数据库设计上应把具体的业务管 理与作为

46、业务管理对象的房屋管理数据相分离,适应业务不断发 展的要求。325说明统计数据的构成。 统计分析数据是指对基础数据、从业主体数据以及业务数据进行计算、统计和分析而形成的数据。这些数据用于统计和分36析,为管理和决策提供支持。326说明发布数据的构成。 发布数据是指对基础数据、从业主体数据、业务数据和统计分析数据进行提取或加工而产生的、用于对外发布的数据。这些 数据可以提供公众使用,满足信息公开的需要。33各子系统与数据之间的关系331334以图例说明各子系统与数据之间的关系。7个子系统可以分为3个层次,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和登 记管理子系统是基础服务层,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项目管理子 系统、新

47、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和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构成 业务管理层,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则是决策支持层。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负责管理两类数据: (1)各类关于房地产市场状态的统计数据。 统计数据是以基础数据、从业主体数据和业务数据为依据。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提供对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全面分析,形成统计报表、指标和指数等的统计分析数据,并可以进一步通 过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技术的引入提供决策支持功能。(2)各类关于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发布数据。 发布数据是以基础数据、主体数据、业务数据和统计数据为依据。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可通过日常通报和报表、网 站、大屏幕、短信、报刊、电视和电台等途径对外发布

48、房地产市场宜发布的各种信息以及计算得到的各种指标和指数。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从业 主体管理子系统和项目管理子系统管理房地产市场活动中主要的 业务数据,这个过程中将调用从业主体数据和基础数据。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登记管理子系统共同维护基础数 据,其中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主要负责维护物理数据,登记管 理子系统主要负责维护权属数据,二者共同维护物理数据和权属 数据的关联关系。在管理物理数据和权属数据的同时,也会产生37一部分业务数据。在这5类数据中,业务数据分布在除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子 系统之外的其他6个子系统中;基础数据中,由测绘及成果管理 子系统提供物理数据,由登记

49、管理子系统提供权属数据,二者共 同为业务管理层和决策支持层的5个子系统提供基础的数据支 持;从业主体的数据由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统计 数据是经过对基础数据、从业主体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统计计算 后得到的结果,能反映房地产市场的总体情况。发布数据中包括 部分统计数据,也包括部分基础数据、业务数据、从业主体数 据,这些数据都是有选择发布的。335说明子系统之间数据交换的形式。整个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一个统一的系统,各业务之间应 实现数据共享,避免不同的业务部门之间的数据隔离,形成“信 息孤岛”的现象。通过数据交换,可以实现子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采用数据 库的方式(如使用数据库镜像),能够

50、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但成 本比较高;而采用文件的方式(如使用XMI。文件)比较灵活, 但数据比较零散。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在业务子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内外网 的数据交换上,要设立统一的数据交换格式标准和统一的数据交 换操作标准,确保数据交换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数据交 换方式。34其他要求341342说明内、外网的要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用户范围较大,有管理部门的管理人 员,也有房地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还有普通公众。管理人员一 般在内部网络(即“内网”)实现业务管理,而房地产企业及其 从业人员和普通公众一般在国际互联网(即“外阿”)查询数据?8或提交请求

51、。 为保证安全,内网和外网一般应设计为物理隔离方式,因此需要在内网和外网之间进行数据同步。4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41一般规定412新建商品房要通过设定“所在区域”、“房屋类型”、“面 积范围”和“项目名称”等条件进行查询,存量房要通过设定 “所在区域”、“房屋坐落”、“房型”、“面积范围”、“总价范围” 等条件进行查询。42统计分析421统计指标中的均价可采用算术平均价或加权平均价,其 计算说明如下:(1)算术平均价是总的成交价格和总的成交面积的比值。该 价格受区域性交易结构变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2)加权平均价是利用新建商品房的位置、楼层、朝向、景 观、配套等因素为加权因子计算得到的平均

52、价。该价格比较合理 地反映市场的价格情况。422统计指标分类的说明如下: (1)统计指标按房屋类型可分为:住宅、商业、办公和其他等,在此基础上各地可以根据需要进一步细化。(2)统计指标按区域可分为:行政区域(如市、区、县等)和选定区域(如环线、样本区域等)等。 (3)统计指标按时问段可分为:年度、季度、月度、每日和选定时间段等。43信息发布432对于第2款第3项中有关房屋销售状态的解释如下: (1)限制销售:由于各种政策原因不纳入新建商品房网上备40案子系统中销售的房屋,例如物业用房、限制房屋等;(2)可售:经管理部门批准,准予在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中进行预售和销售的房屋;(3)预定:已经

53、在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中签订定金合同的房屋;(4)已售:已经在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子系统中签订预售合 同或销售合同的房屋;(5)已登记:已经在登记管理子系统中完成了产权登记的房屋。销售表信息发布示例如下:逻辑幢的统计信息见表1。裹1门牌号 可售套数 预定套数 总套数10010200 10010 2001001020010010200逻辑幢的户销售状态见表2。表2房屋坐落实际层 室号4401402 403 4043301302 303 3042 20l 202 203 204l101102 103 104图例 限制销售:可售:预定:鬟,已售:已登记:鞭户的详细信息见表3。表3项目名称房屋坐落 名义层实际层室号 房屋类型 房型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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