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笔记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75080633 上传时间:2022-04-15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47.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经济学]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笔记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经济学]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笔记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经济学]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笔记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资源描述:

《[经济学]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笔记》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学]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笔记(8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笔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2.0.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2.0.4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2.0.6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

2、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2.0.7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2.0.8 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2.0.9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3.3.1 通用措施项目:1、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

3、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2、夜间施工; 3、二次搬运; 4、冬雨季施工;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6、施工排水; 7、施工降水; 8、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3.4.1 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下列内容列项:1.暂列金额;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4.1.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4.2.6 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1.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暂

4、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3.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4.2.8 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4.3.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4.3.6 其它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

5、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4.4.1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承包人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4.4.2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4.4.3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4.5.1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进度中

6、抵扣。4.5.3 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4.5.5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发包人递交进度款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进度款支付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1.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 2.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3.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 4.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5.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6.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7.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8.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9.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0.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4.5.8

7、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4.6.3 承包人索赔按下列程序处理: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本规范第4.6.1条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6.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

8、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第4、5款的程序进行。 4.6.7 发、承包人双方确认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4.7.2 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4.7.3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

9、后执行。4.7.4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7.5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4.7.6 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

10、构的规定调整。4.7.7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8.6 其它项目费用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

11、、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3.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4.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5.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6.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1、清单规范的综合单价包括什么?答: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2、清单规范中暂列金额如何定义?答:招

12、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3、清单规范中其他项目清单内容有哪些?答: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下列内容 :1.暂列金额;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4、在投标报价中其他项目费用如何确定?答:其它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

13、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3.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5、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度和处理?答:按下列方法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6、结算时其它项目费用应按什么计算?答: 其它项目费用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

14、算;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3.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4.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5.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6.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1.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

15、的条款。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总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规划: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

16、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旁站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1)“平行检验”实施者必须是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 (2)项目监理机构实施的“平行检验”必须是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平行检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必须是监理机构独立进行的; (4)“平行检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必须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的。第一次工地例会由建设单位主持。此后的工地例会有监理机构(一般是

17、总监);3.1.3 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3.1.4 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3.2.3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1

18、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3.2.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4.1.2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

19、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2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3 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4.1.3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项目概况;2 监理工作范围;3 监理工作内容;4 监理工作目标;5 监理工作依据;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9 监理工作程序;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1 监理工作制度;12 监理设施。 4.2.3 监理实施细

20、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2 监理工作的流程; 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5.2.2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监理机构收到图纸后,组织图纸会审,由监理机构整理会审后的问题清单。在设计交底前一周通过建设单位交给设计单位。设计交底会是建设单位组织的,不是总监组织的,总监仅仅是对 会议纪要签字,不负责整理会议纪要。 图纸会审的会议纪要由施工单位编写(附问题清单),总监会签。5.2.3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21、,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不是技术负责人)签字后,经过总监批准。总监签认后,由监理机构递交给建设单位,不是由施工单位报送。5.2.4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5.2.5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22、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5.2.6 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2 分包单位的业绩;3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5.2.7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1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2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

23、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5.2.8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1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5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5.2.9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 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

24、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3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4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7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5.4.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5.4.13 对需要返工处

25、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下列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异常情况者; 2)隐蔽作业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3)已发生质量问题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问题,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问题将继续发展的情况下; 4)未经监理工

26、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5)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6)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7)擅自使用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5.6.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安排加快进度的办法有:1、改变逻辑关系;2、压缩关键线路;3、组织平行施工;4、组织流水施工;验收:施工单位自检-报“竣工报验单”-总监组织资料审查-总监组织预验收-总监签“竣工报验单”- 总监提出

2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进行资料验收-建设单位报档案部门备案(档案预验收)-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总监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3个月内移交档案。6.1.2 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 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 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6.3.2 当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

28、,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1.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6.3.3 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本规范第6.3.2条所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

29、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6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的第4、5、6款的程序进行。 索赔处理依据中,合同9个组成的次序要掌握: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工程延期一般有以下条件:1.业

30、主未提供合格的场地或图纸; 2.业主未提供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 3.业主和监理的错误指令; 4.变更和增加了工程量; 5.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6.1周累计停电8小时以上; 7.其它约定 6.5.1 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1.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2.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3.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4.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 5.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

31、续履行施工合同。 6.6.2 当建设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就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承包单位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1.承包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 2.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 3.承包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4.承包单位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5.合理的利润补偿; 6.施工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6.6.3 由于承包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清

32、理承包单位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1.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单位已按施工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2.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3.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 4.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5.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7.2.1 施工阶段的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本月工程概况;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3.工程进度:4.工程质量;5.工程计

33、量与工程款支付;6.合同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7.本月监理工作小结。5.2.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工作程序及基本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程序:1)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的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定。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

34、构重新审定。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4)发现施工组织设计中存在问题应提出修改意见,由承包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5.62 施工进度控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分解图;2实现施工进度控制目标的风险分析; 3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4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的

35、职责分工;5进度控制工作流程;6进度控制的方法(包括进度检查周期、数据采集方式、进度报表格式、统计分析方法等);7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等); 8尚待解决的有关问题。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3、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

36、施工措施的资料。4、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5、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

37、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6、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

38、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7、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39、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8、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一)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二)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9、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10、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

40、理的其他工程。11、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1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13、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14、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

41、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15、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16、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17、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房屋建筑工程的关

42、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18、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19、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

43、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20、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三)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四)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21、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见附件)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4、。22、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23、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2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45、计算。25、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注意:没有要求下暂停令)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注意:如果擅自施工,可以下暂停令)26、组成

46、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7、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28、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

47、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9、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

48、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30、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

49、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3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

50、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 负责安全保卫;(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7

51、)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3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

52、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33、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4、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35、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

5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36、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37、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38、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

54、)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2)质量保修期;(3)质量保修责任;(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39、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

55、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40、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4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

56、包。42、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3、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4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

57、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45、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8、47、“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48、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49、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

59、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50、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监理委托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51、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额外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52、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53、监理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

60、作,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54、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归档:文件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1)监理规划:1)监理规划长期保存短期保存送2)监理实施细则长期保存短期保存送3)监理部总控制计划等长期保存短期保存送(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3)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4)进度控制1)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2)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5)质量控制1)不合格项目通知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2)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长期保存长期

61、保存送(6)造价控制1)预付款报审与支付短期保存不存2)月付款报审与支付短期保存不存3)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与签认长期保存不存4)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长期保存不存送(7)分包资质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长期保存不存2)供货单位资质材料长期保存不存3)试验等单位资质材料长期保存不存(8)监理通知1)有关进度控制的监理通知长期保存长期保存2)有关质量控制的监理通知长期保存长期保存3)有关造价控制的监理通知长期保存长期保存(9)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1)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永久保存长期保存送2)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长期保存长期保存3)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永久保存长期保存送4)合同变更材料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10)监理工作总结1)专题总结长期保存短期保存2)月报总结长期保存短期保存3)工程竣工总结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4)质量评估报告长期保存长期保存送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第 8 页 共 8 页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