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项核心制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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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三项核心制度目录1、 首诊负责制度.012、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013、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024、 会诊制度.025、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026、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037、 术前讨论制度.048、 查对制度.049、 医生交接班制度0510、 新技术准入制度.0511、 病历管理制度.0612、 病历书写规范.0713、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07附件: 1、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查房考核评分细则. 09 2、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0 3、会诊制度实施细则19 4、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实施细则.23十三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

2、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

3、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

4、时检查患者。(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六)、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

5、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三、疑难

6、病例讨论制度(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二)、急诊会诊

7、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

8、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

9、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

10、或院领导参加组织。(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手术分类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

11、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二)、手术医师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1、住院医师2、主治医师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4、主任医师(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住院医

12、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四)、术审批权限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

13、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3)高风险手术;(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七、术前讨论制度(一)、 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二)

14、、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三)、 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四)、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八、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

15、(门诊号)。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二、手术室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

16、方法及麻醉用药。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三、药房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四、血库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五、检验科1、

17、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六、病理科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七、放射线科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八、理疗科及针灸

18、室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2、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3、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九、医生交接班制度一、 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

19、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二、 病区均实行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三、 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四、 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

20、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五、 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六、 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七、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十、新技术准入制度

21、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政(务)科。三、医政(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政(务)科提交总结报

22、告,医政(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十一、病历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

23、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兵力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 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 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

24、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4、重

25、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

26、,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六、依据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十二、病历书写规范1、统一用蓝黑墨水,要求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2、使用规范的汉字;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药名可用中文、拉丁、英文书写;度量衡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病历书写不能删改、剪贴、挖补,个别错字可以用同样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别字上;上级医师修改一律用红色墨水笔,签署修改的日期和全名。每页修改3处以上需要重新书写。4、普通病人24小时以内完成入院病历、危重病人6小时以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手

27、术病人术前完成。5、病程记录一般1次/23天,入院及术后3天至少每天1次,危重病人1次/天,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慢性病人可以1次/周,阶段小节1次/月。6、入院前3天有三级医师查房记录:新入院的普通病人48小时以内有主治医师以上查房并记录,72小时以内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查房并记录。7、手术前有主治医师以上查房记录或讨论记录。8、疑难危重病人有讨论记录,重大手术有术前讨论记录。9、专科病人要有转入、转出记录,并及时完成。10、落实签字制度:凡是需行手术、输血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需签写知情同意书。11、凡诊疗操作,术前术后有操作人员的记录。12、辅助检查报告单24小时以内要贴回病历,张贴单的楣栏

28、要填写完整。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二、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三、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四、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五、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

29、部批准(急诊用血除外)。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六、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部或片区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危重抢救患者紧急情况下需要用血时,时间内报医部处审批,时间外报总值班,必须由当班医生及医务部或总值班签名,医务部及总值班备案。七、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

30、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八、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九、疑为

31、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血型、()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血型、()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5

32、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十、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立即通知输血科,并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部备案。 十一、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 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查房考核评分细则1查房纪律和注意事项(分值10分)(1)三级医师查房应坚持“四严”要求,即组织严密性、规章制度严肃性、医疗技术规范严格性和临床思维严密性。杜绝任何粗枝大叶、草率从事、走过场现象

33、。(2)主任医师查房时,应按职称各站其位,队列有序,保持查房秩序。(2分)(3)按规定时间查房,不得迟到、早退,把握时间,一般在60-90分钟内。(2分)(4)参加人员衣装整洁,仪表端庄,手机要处于震动状态,非医疗事件不接打电话。(2分)(5)参加人员禁止随地吐痰、吸烟和交头接耳或高声喧哗。(2分)(6)查房过程中要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和保护性医疗制度(如对特殊病人不宜在病人床边提及的问题要安排在医生办公室进行等)。(2分)2.查房程序和评分标准(分值90分)按照“背”、“查”、“问”、“讲”、“解”程序进行,并达到以下标准要求。(1)背(分值10分,每小点2分):主任医师带领科室人员查房时,住院

34、医师要背诵式陈述“住院志”、“病程记录”、拟诊意见(印象)和“诊疗计划”,以及医嘱执行情况、病人感受意见和体征观察情况。背诵陈述的标准:病历陈述符合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病情观察周密,体征判断较准确;临床思路清晰,有拟诊意见和诊疗计划,符合医疗规范;主动报告自我检控存在的问题及诊治难点、疑点;上级医师补充意见.(2)查(分值20分,每小点4分):主任医师进行五项检查:询问病人症状、检查体征,并查看检验、检诊报告;检查病历质量检查诊疗方案及医嘱执行情况;检查医护人员“三基”水平,包括影像资料及心电图等阅读;查询病人对疗效的感受和意见。(3)问(分值20分):结合所查病例由主任和下级医师进行双向式提

35、问、回答或解答。按“三问”,“三答”标准要求,即:针对具体病例诊疗的关键技术问题由科主任提问,住院医师回答(8分);针对病历质量问题和医疗处置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提问、答辩(6分);科主任对下级医师提出的疑难问题和请示,进行解答(6分)。(4)讲(分值30分):主任医师要结合所查病例进行比较系统的学术讲解或质量讲评,达到“三讲”要求:结合病例进行分析(即该病例或该病种有关的临床医学资料综述及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的科学依据分析(15分);结合所查病例讲解国内外医学进展,包括相关循证资料(5分);结合所查病例的病历书写质量、对病例的疗效观察、服务质量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安全因素,进行质量讲评(10

36、分)。(5)解(分值10分,每小点5分):主任医师要解决下级医师提出的疑难技术问题,做出医疗决策或会诊决定;解决欠妥的诊疗计划问题,纠正不当的医疗措施。3.查房检测与评价采用6个项目加总检测评分法,由各考评专家检测被查人员的查房水平。检测内容包括:查房的组织纪律及“背”、“查”、“问”、“讲”、“解”水平。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主任医师 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完成甲、乙、丙、丁各类手术,但应侧重甲类手术质量、水平的提高。2、副主任医师 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完成乙、丙、丁类手术,但应侧重乙类手术质量、水平的提高。3、主治医师 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甲、乙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丙、丁类手术。4、医师

37、 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乙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丙、丁类手术。5、助理医师(医士) 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丙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了类手术。考虑到人才梯队建设和后备力量培养问题,高年资医师(取得现有职称3年以上)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完成高一类手术。对无主任医师的专业,科室可根据副主任医师技术水平状况,选择一位可以完成主任医师手术范围的副主任医师承担主任医师工作;若选择不出,不可超范围开展此类手术。各专业手术分类一、外科系统甲类手术1.普通外科(1)全胃切除术、胃癌扩大根治术;(2)左右半肝切除术、肝左外侧叶切除及楔形切除;(3)胰腺癌根治术、扩大胰买十二指肠切除术;(4)胆道再次手术;(5

38、)腹主动脉瘤切除、移植术;(6)带血管胎儿胰腺移植术;(7)经胸颈无名及锁骨下动脉瘤切除术、血管移植术;(8)扩大全胰腺切除术;(9)甲状腺癌颈淋巴结廓清术、甲状旁腺切除术;(10)右心耳下腔静脉旁路移植术;(11)腹腔内肿瘤联合3种以上脏器切除;(12)新开展的各种手术;(13)诊断不明确的探查术。2.心胸外科(l)“法四”、“法三”矫治术;(2)伴肺动脉高压的房室缺修补术;(3)主动脉缩窄、腹主动脉瘤血管再造术;(4)心脏多瓣膜置换及成形术;(5)冠状动脉架桥术;(6)复杂的心内畸形矫治术及短路术;(7)主动脉瘤切除术;(8)纵隔瘤切除术;(9)新开展的各种手术;(10)诊断不明确的探查术

39、。3.神经外科(1)经幕上、下入路各种肿瘤切除术;(2)经幕上、下入路各类动脉瘤夹闭术;(3)经幕上、下入路畸形血管切除术;(4)自体(异体)肾上腺髓质或黑质脑内移植术;(5)新开展的各种手术。4.泌尿外科(1)肾血管手术;(2)肾移植术;(3)经皮肾镜取石;(4)肾上腺手术;(5)新开展的各种手术;(6)诊断不明确的探查术。5.烧伤整形外科(1)异体皮开窗、自体皮嵌入术;(2)血管移植、皮瓣覆盖术;(3)吻合血管、游离皮瓣移植术、异体大网膜移植术;(4)静脉网状皮岛;(5)微移自体皮、大张异体皮混合移植术;(6)新开展的各种手术;(7)诊断不明确的探查术。6.骨伤科(1)全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

40、;(2)血管蒂指(趾)再造术;(3)断肢(指、趾)再植术。乙类手术1.普通外科 (1)甲类手术以外的肝、胆、胰、脾的各种手术; (2)胃部及十二指肠手术、胃肠吻合术; (3)肝脾损伤的处理; (4)直肠切除术、回盲部切除术; (5)结肠造口术、各段结肠癌根治术; (6)甲类手术以外甲状腺、甲状旁腺各种手术; (7)乳癌根治术; (8)门静脉高压的各类分流术及断流术; (9)各段肠癌根治术; (10)腹部损伤剖腹探查术。2.心胸外科 (1)心包部分切除术; (2)房缺室缺修补术; (3)心脏单瓣置换术、扩张分离术及成形术; (4)动脉导管未闭手术; (5)心脏大血管造影诊断; (6)全肺及肺叶切

41、除术; (7)胸膜切除术; (8)除甲类以外的纵隔手术; (9)气管支气管成形术; (10)人工心脏起搏器置人术; (11)人造血管移植术; (12)颈及胸上段食管癌切除术; (13)颈部血管瘤切除术; (14)结肠代食管术; (15)除甲类以外的胸腔探查术。3.神经外科(1)除甲类以外各种颅内手术;(2)椎管内外各种手术;(3)各种神经吻合术;(4)开放性颅脑损伤清除术;(5)各类颅骨手术;(6)各类经颅骨钻孔减压、引流、抽吸手术;(7)经股动脉插管全脑血管造影术;(8)经颅动脉穿刺脑血管造影术。4.泌尿外科(1)除甲类以外的肾脏手术;(2)输尿管手术;(3)膀脱手术;(4)泌尿系(尿道以上

42、)造口、修补、成形手术;(5)前列腺摘除术;(6)阴囊、*手术。5.烧伤整形外科(1)血管植人皮瓣预构手术;(2)切(削)痂、植皮术;(3)皮瓣移植术;(4)皮管成形术;(5)游离肌皮瓣移植术。6.骨伤科(1)脊柱侧弯矫形术;(2)严重创伤全身合并综合征的处理;(3)关节融合术;(4)先天性髓脱位手术;(5)截肢(指、趾)术、半月板切除术;(6)骨肿瘤切除术;(7)骨疣切除术;(8)三翼钉固定拔钉术;(9)四肢骨内固定及植骨、钢板取出术;(10)各类关节手术;(11)开放性骨折扩创复位术;(12)皮管成形术修整。丙类手术1.普通外科 (1)肝脓肿切开引流术; (2)肠切除术; (3)腹部损伤剖

43、腹探查术; (4)胃肠穿孔修补术; (5)胃肠造口术、吻合术; (6)大隐静脉结扎转流术及剔除术; (7)胆囊单纯造口术; (8)乳腺单纯切除术。2.心胸外科(1)胸壁软组织良性瘤切除术;(2)胸腔闭式引流术;(3)脓胸开放引流术;(4)胸壁结核病灶清除术。3.神经外科(1)各种复杂头皮外伤清创缝合术;(2)各种头皮肿瘤切除术;(3)各种外生骨疣切除术;(4)经动脉穿刺化疗术。4.泌尿外科(1)单纯尿道手术;(2)除乙类手术外的前列腺其它手术。5.骨科手术(1)肌健移位术、跟健延长术;(2)手部健鞘囊肿切除术;(3)拇指外翻矫形术;(4)闭合性骨折复位固定术;(5)低毒性骨脓肿病灶清除术;(6

44、)骨牵引术。丁类手术l.普通外科 (1)一次阑尾手术; (2)一次疝修补术; (3)体表肿瘤、异物摘除术; (4)痔核、痔瘘手术; (5)体表脓肿切开引流术。2.心胸外科(1)纵隔气肿切开减压术;(2)胸壁伤口清创缝合术。3.神经外科(1)各种轻度头皮外伤缝合术。4.泌尿外科(1)单纯包皮环切及外伤缝合;(2)单纯前列腺手术。5.骨伤科(1)小关节脱位手法复位;(2)小关节腔切开引流术。二、妇产科系统甲类手术(1)子宫癌根治术;(2)卵巢癌根治术;(3)复杂尿漏修补术;(4)外阴癌根治术;(5)各种疑难阴式手术;(6)各种人工*成形术;(7)各种难产的复杂手术;(8)新开展的各种手术;(9)诊

45、断不明的探查术。乙类手术(1)除甲类以外的子宫、宫颈手术;(2)除甲类以外附件的移位、整型、切除术;(3)外阴广泛切除术;(4)简单*、尿道修补术,单纯性外阴切除术;(5)碎胎术、穿颅术;(6)腹膜外剖宫产术;(7)阔韧带手术;(8)T度会阴裂伤缝合术。丙类手术(1)除甲类以外的附件手术;(2)除甲类以外的外阴手术;(3)古典式剖宫产手术、子宫下段剖宫产术;(4)宫外孕手术;(5)度会阴裂伤缝合术。丁类手术(1)宫颈活检;(2)上环、取环、人工流产术;(3)胎头吸引术;(4)人工取胎盘;(5)臀牵引术;(6)巴氏腺囊肿切开术;(7)处女膜切开术;(8)度以下会阴裂伤缝合术;(9)会阴侧切术;(

46、10)各种电凝术。三、眼科手术甲类手术 (1)光学角膜移植术; (2)眼眶深部异物取出术; (3)玻璃体切割术; (4)人工晶体植人术; (5)眶内肿瘤摘除术; (6)眶内容刺除术; (7)复杂网膜脱离术; (8)新开展的各种手术。乙类手术 (1)眼硷再造术; (2)白内障囊外摘除术; (3)放射状板层角膜切开术; (4)眼肌手术; (5)青光眼、白内障手术; (6)眼眶成形术; (7)眼险成形术; (8)玻璃体手术; (9)除甲类以外的晶体手术; (10)除甲类以外的眶内手术; (11)除甲类以外的网膜手术; (12)除甲类以外的眼球手术; (13)泪囊、鼻腔吻合术。丙类手术 (1)除乙类以

47、外的眼硷手术; (2)除乙类以外的结膜、角膜手术; (3)简单眼外伤(缝合及异物取出)。四、耳鼻咽喉科系统甲类手术 (1)喉癌根治术; (2)半喉切除术及发音重建术; (3)喉成形术; (4)鼻成形术; (5)内耳手术; (6)乳突根治术; (7)经开颅途径巨大额筛窦肿瘤切除术; (8)鼻咽癌手术。乙类手术 (1)上颌骨切除术; (2)气管、食管异物取出; (3)除甲类以外喉部手术; (4)鼓膜修补术; (5)面神经减压术; (6)外耳道狭窄闭锁整复术; (7)耳郭成形术; (8)蝶窦、筛窦手术; (9)鼻中隔手术; (10)除甲类以外乳突手术; (11)上颌窦根治术。丙类手术 (1)扁桃体摘

48、除(挤切)术; (2)腺样体刮除术; (3)中下鼻甲部分切除术; (4)鼻甲封闭与电凝。丁类手术 (1)咽鼓管通气术; (2)上颌窦穿刺术; (3)鼓膜穿刺与切开术; (4)扁桃体脓肿的处理。五、腔颌面外科系统甲类手术 (1)颌面部巨大组织缺损即刻修复器官再造术; (2)唇裂修复术及正中裂修复术; (3)巨大面部、颌面部神经纤维瘤切除术; (4)面神经手术; (5)涎腺瘘修补导管吻合术; (6)颞颌关节成形术; (7)颏胸瘢痕松解术; (8)腭肿物扩大切除术; (9)颏成形术; (10)颈淋巴结清除术; (11)上下颌前窦矫正术; (12)三叉神经周围撕脱术。乙类手术 (1)腭裂囊肿切除术;

49、(2)上下颌骨各种手术; (3)腭裂修复术; (4)颌下腺摘除术; (5)腮腺肿瘤及腮腺切除术; (6)颌面部肿物切除术; (7)鼻唇畸形矫治术; (8)甲状舌骨囊肿切除术; (9)除甲类以外的颌面部整形手术; (10)颧弓骨折复位术; (11)疑难的阻生齿拔除术; (12)牙齿再植术、移植术。丙类手术 (1)口腔软组织肿物切除术; (2)舌下腺摘除术; (3)颌下腺囊肿摘除术; (4)颏下、颌下囊肿摘除术; (5)舌系带手术; (6)面部小瘢痕整复术; (7)面部黑痣手术; (8)上颌窦瘘管孔修补术; (9)腭裂修补术; (10)口腔颌面部炎症; (11)牙槽外科手术。丁类手术 (1)牙外伤

50、结扎颌间固定术; (2)舌部外伤缝合术; (3)牙槽突整形术; (4)口外脓肿切开术; (5)颌面部一般性软组织外伤处理; (6)上下颌骨简单骨折的固定; (7)牙齿拔除术; (8)残根断根拔除术。会诊制度实施细则一、门诊、急诊会诊实施细则 (一)门诊会诊细则1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病人进行会诊 (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 (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病人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2会诊前,首诊医师

51、应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 (2)必要的辅助检查; (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 (4)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较好,可自行前往他科会诊; (5)患者为慢诊 ,一般状态差,可由导诊员护送到他科会诊; (6)患者为急诊,且可以转送,应陪送到急诊科,与接诊医师交待清楚再返回; (7)患者为急危重病人,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由相关专科医师。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 (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

52、应请本专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 (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 (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4门诊多科会诊 (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组织会诊; (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科会诊细则 1 急诊病人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 (1) 经过问病史、查

53、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 (2) 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 (3) 病人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 (4) 病人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 (5) 危重病人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2 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 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 (2) 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MRI、超声等),为诊断提供参考依据; (3) 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苏 等。 (4) 视当时病人的综合情况,可将病人送到被

54、请会诊的医师处,也可将被请医师请来会诊。 (5) 向病人或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 会诊医师接到会诊请求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 到达时限:会诊医师在急诊室值班的,应立即到场;会诊医师在病房值班的,应在5-10分钟内到场; (2) 综合首诊医师的病情介绍、病人或家属的陈述、专科查体、各种检查结果,做出初步诊断,给予正确处置: 1) 病情较轻的可留急诊用药观察; 2) 病情较重或诊断不确切的,建议入院进一步检查治疗; 3) 病情危重,现场实施抢救,如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心肺复苏等; (3) 出现以下情形,会诊医师要及时请上级医师到场解决问题 1) 不能确定诊断; 2) 会诊后

55、经过用药及处置,患者病情未见好转二、病房会诊细则(一)科内会诊(疑难病例讨论)细则 1科内会诊,即全科会诊或全科查房,每周1次,固定时间进行。有急危重病例可随时进行全科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委托的教授或副教授主持,做好记录。 2会诊病例的提出: (1)带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提出; (2)组内疑难病例,经三级医师查房,诊断和治疗仍不明确; (3)组内急、危、重病例,诊治不明确或治疗效果不好; (4)外科系统的术前会诊也属科内会诊的一种形式,另行制定“术前会诊制度实施细则”。 3会诊前准备: (1)经治医师准备病例资料,熟知患者病情,包括入院情况、诊治经过、目前存在的问题、各种检查结果异常情

56、况,及时完成病程记录,各种化验检查单附于病历中; (2)主持会诊的医师提前查阅被会诊患者的病历,结合会诊目的查阅相关文献资料; (3)其他医师也应了解即将会诊的患者的病情。 4会诊中 (1)管床经治医师汇报病历,内容包括:患者的病史、症状、主要阳性体征、辅助检查、临床诊断、治疗方案、疗效、目前存在的问题; (2)管床主治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补充诊治情况; (3)主持会诊者听取汇报,翻阅病历,带领参加会诊的各级医师进病房,与病人或家属沟通,进一步收集信息,详细查体, 查体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4)会诊讨论由查房者主持,常采用先民主后集中形式,首先是管床各级医师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其他组

57、医师发表意见,最后,主持人总结分析,补充或更正诊断,提出进一步检查项目和治疗处置方案; (5)全科会诊也兼有教学查房的功能,是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等各级医师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应大胆发言讨论,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5 会诊后 (1)经治医师认真书写会诊记录,真实完整地表达全科讨论情况; (2)本组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结论,特殊检查及治疗征得知情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 (3)及时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4)会诊主持者在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记录情况和医嘱执行情况; (5)科室建立全科会诊记录本,指定专人将每次全科会诊内容记录下来。(二)科间会诊(疑难病例讨论)细则1会

58、诊的提出:(1)涉及其他学科的诊治问题,在本学科无法解决的病例,可提出科间会诊;(2)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内容应真实,便于会诊医师充分掌握患者的信息,进行正确的分析;(3)一般情况下提普通会诊,普通会诊的含义是: 1)其他科情况为次要矛盾,可择期诊疗; 2)患者病情较轻,生命体征平稳。(4)急会诊的条件: 1)患者病情突然变化,疑似合并其他学科疾病; 2)患者已知合并他科疾病,现有加剧趋势,需紧急治疗; 3)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他科协助。2会诊前准备(1)经治医师及时记录病程,详实反映患者病情变化,各种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2)与病人或家属沟通,取得理解与配合。

59、3会诊到达时限(1)普通会诊:当天完成,最晚不超过24小时;(2)急会诊:医院为每个科室配备1部会诊移动电话,由当班会诊医师持有,自接到急会诊单或电话请求,会诊医师必须于10分钟内到达现场。4对会诊医师的要求(1)必须为本院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2)如会诊医师对患者的诊治不明确,应请上级医师前来会诊,解决问题。(3)会诊医师白天只负责全院其他科室的会诊,不负责本科内值班。本科值白班医师由专人负责(周六、周日除外)。5会诊进行(1)会诊医师到病房询问病史、查体,回到办公室翻阅病历,汇总信息,提出诊疗意见,在会诊单中详细记录;(2)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应陪同会诊医师,并做必要的病史补充。如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有特殊医疗工作不能陪同,需经治医师陪同会诊医师工作。6会诊后经治医师及时记录会诊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意见,管床医师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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