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解除论原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能

上传人:彩*** 文档编号:74406033 上传时间:2022-04-1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05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够解除论原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能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够解除论原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能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够解除论原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能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资源描述:

《够解除论原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能》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够解除论原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能(6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论原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能够解除?论原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能够解除?作者左志平刘金海案情简介:原告樊某原是原宣城县杨泗商店的工人,1987 年 9 月调入某工业品公司,先后从事售货员、保卫等工作,1993 年被单位安排到精品商店工作,1994 年底停薪留职从事家电经营。1996 年 9 月 2 日,某工业品公司下发宣宁司发字(96)第 024 号关于宋某某等同志办理停薪留职的通知文件,内容是:“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今年5 月份以来,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停薪留职人员有关手续,多数职工已按规定与公司签订了合同,但至今仍有少数人员虽经多次通知仍未来公司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现经公司总经理室研究决

2、定,请下列人员:宋某某、 樊某必须在本月15 日以前来公司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否则,作为自动离职处理。”该份文件某工业品公司送达给了原告,原告在文件背面签收。此后,原告未按照文件规定的期限到公司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某工业品公司也没有对原告不前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下发除名或辞职通知书给原告。1995年 12 月 23 日某工业品公司行文关于要求出售职工住宅的报告给地直房改办,要求对公司47 套职工宿舍按行办(95)41 号、( 95) 92 号文件出售。1995 年 10 月 23 日地直房改办公室批复,同意某工业品公司按规定出售。某工业品公司开始对公有住房进行面积测量,并委托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所进行评

3、估,根据行办(95)41 号、( 95)92 号文件规定计算房款。1998 年 7 月 10 日原告樊某申请购房,某工业品公司在职工意见栏内签署“同意,该同志从79 年参加工作”,双方签定了房改契证字(98)第 4116 号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某工业品公司是1995 年设立的零售、批发商业企业。2002 年 12 月 14 日该公司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宣告破产,由被告(即某工业品公司破产清算组)接管该公司,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对职工进行安置。被告于2003 年元月 4 日公告了某工业品公司职工名单,原告不在之列,于是原告找被告,被告告知原告,你于1996 年已自动离职,双方早已没有劳动关系。

4、原告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003 年 3 月 10 日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 2003)劳仲字第03 号仲裁裁决书,裁决;自1996 年 10 月起至某工业品公司)破产时,申诉人(原告)与被申诉人(被告)之间没有劳动关系。原告不服裁决,于2003 年 3 月 18 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意见:合议庭对该案的处理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原告樊某自1987 年调入某工业品公司后,就成为该公司的一名职工,接受该公司工作安排与管理,享受劳动权利,承受劳动义务,虽然与该公司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1996 年 9 月 2 日某工业

5、品公司向原告等人下发宣宁司字(96)第 024 号文件,要求必须在15 日以前来办理停薪留职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原告违反文件规定未前来办理停薪离职手续,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属于长期旷工行为,某工业品公司(宣宁商场)有权对原告除名。根据劳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宣城市南京市联营工业品公司应当发给原告除名通知,而该公司未向原告下发除名通知书,仅以宣宁司字(96)第 024 号文件认定原告已自动离职,显然不符合劳动法律的规定。因此,原告与某工业品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不能自然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存在。某工业品公司破产清算组在某工业品公司被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

6、告破产后,享有对该企业财产清算、职工安置,代表破产的某工业品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原告与某工业品公司的劳动争议应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争议。原告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据此,判决原告樊某与某工业品公司宣告破产时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第二种意见是,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擅自离职,单方终止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某工业品公司向原告樊某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公司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否则,作为自动离职处理。樊某在接到该通知后,就已明知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手续,将产生自动离职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的法律后果。但是,樊某在签收该通知后既没有对该通知提出异议,也没有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公司办理

7、停薪留职手续, 在此之后直至某工业品公司被宣告破产时,在长达 6 年多的时间内, 樊某没有向工业品公司履行任何义务,也没有向工业品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因而,樊某的行为已构成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形之一,系职工基于自己的意志,单方面擅自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不受用人单位意志之强制,因此,用人单位没有必要再作出除名决定。依照劳动部颁布的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规定,除对企业开除、除名职工应发给通知书,辞退职工应发给证明书外,对职工辞退和自动离职的,无需发给通知书和证明书。在樊某通过自动离职的方式终止劳动关系后,双方即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为此,判决:自1996 年 10 月至某工业品公司宣

8、告破产时,樊某与某工业品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上述两种意见,笔者同意合议庭第一种意见。法律点评: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停薪留职是80 年代初的事物,国家劳动部、国家经济委员会于1983 年 6 月 11 日下发了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 ,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停薪留职”期满,本人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需在期满前一个月向提出申请,原单位应给予

9、安排适当的工作;本人要求辞职的,经单位行政领导同意,可以按辞职处理。“停薪留职”期满后的一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1995 年劳动部办公厅对吉林省劳动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请示复函,答复如下: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精神,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企业对停薪留职期满后逾期不归的职工,可按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 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第6 条和劳动部关于自动离职与职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的规定做自动离职处理。上述政策规定

10、,停薪留职期满后,劳动者逾期不回原单位,原单位可按自动留职处理。处理的程序是,应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以旷工对其除名,该条例第二十条二款规定,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 。这是实体性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名应当向被除名职工下发除名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法,其第二条(一)规定,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争议适用该条例的若干问题解释,二、 企业开除、除名职工应发给通知书,辞退职工应发给证明书 。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企业对职工除名均应向职工下发通知书。这是为了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符合民事法律

11、的基本原则。该案中,樊某在停薪留职结束后,未到公司上班,某工业品公司仅下发宣宁司发字( 96)第 024 号关于宋某某等同志办理停薪留职的通知文件,通知樊某在 15 日内来公司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樊某逾期未到公司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樊某的行为是自动离职的一种事实状态,是引起民事行为发生、变更、消灭的原因,但是它必须有权利人依照法定的程序来行使变更、消灭权。也就是说, 某工业品公司在樊某逾期未来公司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 应当向樊某下发除名通知书, 用法定的程序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但是某工业品公司没有向樊某下发书面除名通知书, 显然,双方的劳动关系不能因为樊某此后未向公司履行

12、义务和提出异议而自然解除,这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而第二种意见, 认为职工是自己擅自离职,是单方终止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且离开公司后长期不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终止。这种观点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下发除名通知书给樊某,剥夺了劳动者提出异议的权利,损害劳动者利益,不符合民法基本原则,也违背了民事法律的价值趋向。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 盖追先帝之殊遇, 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 以光先帝遗德, 恢弘志士之气, 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宫中府中

13、,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能 ”,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臣本

14、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 不效,则治臣之罪, 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 则责攸之、 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