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知识培训讲义PPT课件

上传人:痛*** 文档编号:74053255 上传时间:2022-04-12 格式:PPT 页数:86 大小:978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退税知识培训讲义PPT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86页
退税知识培训讲义PPT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86页
退税知识培训讲义PPT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86页
资源描述:

《退税知识培训讲义PPT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退税知识培训讲义PPT课件(86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第一部份、第一部份、 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论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论第一部份、第一部份、 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论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论第一部份、第一部份、 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论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论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地点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地点 (一)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应按月提供退(一)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应按月提供退(免)税所需的法定凭证,向其主管的退税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外(免)税所需的法定凭证,向其主管的退税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外 贸企业一个月可进行多次申报,生产企业每月贸企业一个月可进行多次申报,生产企业每月

2、15日前申报,一个月一次。日前申报,一个月一次。 国税发国税发200464号规定,从号规定,从2004年年6月月1日起,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日起,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地点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地点 根据国税发根据国税发200

3、71150号文件规定:外贸企业在号文件规定:外贸企业在2008年年1月月1日后申报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的天后的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特殊原因指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特殊原因指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退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规定的

4、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期3个月申报。个月申报。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地点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地点 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出口退出口退(免)税,退税部门应予以及时受理,其中无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核(免)税,退税部门应予以及时受理,其中无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核对不符的,要帮助企业查找原因,并对不符的,要帮助企业查找原因,并加盖加盖“已受理已受理”章后章后交企业,待交企业,待有电子信息或电

5、子信息核对相符后正式申报有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核对相符后正式申报。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地点(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地点 外贸企业自营(委托)出口的货物,由外贸企业向其所在地主管出外贸企业自营(委托)出口的货物,由外贸企业向其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县级税务机关进行退税预申报,将初审错误调整后,向市国口退税的县级税务机关进行退税预申报,将初审错误调整后,向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进行正式申报。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进行正式申报。一、外贸企业一般贸易的计算方法(1) 单票对应法:* 应退税额计税金额退税率 注意:进货凭证(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物名称(商品代码)、 数量等的一致性。(2) 加权平

6、均法: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二、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退税规定二、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退税规定(一)、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定义(一)、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定义 指有关经营单位或企业用外汇进口部份原材料、零部件、元器指有关经营单位或企业用外汇进口部份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辅助材料(简称料件),加工成品后销往国外的一件、包装物料、辅助材料(简称料件),加工成品后销往国外的一 种贸易方式。种贸易方式。(二)、进料加工的特点(二)、进料加工的特点1 1、自进原料。由经营单位用外汇从国外自行购买进口料件。、自进原料。由经营单位用外汇从国外自行购买进口料件。2 2、自定生产。经营单位自

7、行决定复出口产品生产的数量、格、款式。、自定生产。经营单位自行决定复出口产品生产的数量、格、款式。(三)、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1、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采取作价销售方式的计算 )、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外贸企业将减税或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生产出口货物时,应按销售给生产加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报经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征税机关对销售料件应交的增值税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当期应退税额中抵扣。2)、进口料件采取作价加工方式复出口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抵扣税额 销售进

8、口料件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x抵减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实征的增值税税款 注意:1、出口企业不得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取得的海关征收增值税完税凭证交主管征税税务机关作为计算当期进项税额的依据,而应交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作为计算退税的依据。 注意:2、对从事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外贸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的进料加工业务,税务机关对其保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的,应按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征销售料件的增值税。 3 3)、抵减税率依据)、抵减税率依据 抵抵减税率:减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和进口料件征税率按照孰小原则出口货物退税率和进口料件征税率按照孰小原则 抵减。(国

9、税发抵减。(国税发20001652000165号第四条)号第四条) 抵减税率适用时间:抵减税率适用时间:以销售料件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以销售料件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时间 为准。(国税发为准。(国税发19991011999101号)号) 4 4) 例题:例题: A A、 某外贸企业某外贸企业5 5月进料加工进口货物为棉花,共进口价值人民币月进料加工进口货物为棉花,共进口价值人民币1010万元,其征税率为万元,其征税率为13%13%;作价;作价1010万销售给加工企业加工复出口货物成万销售给加工企业加工复出口货物成衣。出口成衣购进金额为衣。出口成衣购进金额为2020万元,假设其退税率为万元,假

10、设其退税率为17%17%,则应退税额则应退税额=20=2017%-1017%-1013%=2.113%=2.1万元万元 B B、某外贸企业、某外贸企业5 5月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为塑料,其进口货值为人民币月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为塑料,其进口货值为人民币1010万元,征税率为万元,征税率为17%17%;作价;作价1010万销售给加工企业加工相框,出口货物万销售给加工企业加工相框,出口货物收购金额为收购金额为2020万元,退税率为万元,退税率为5%5%,则应退税额则应退税额=20=205%-105%-105%=0.55%=0.5万元万元 注意:注意:进料加工作价应计算抵扣税额。计算抵扣进口料件税额时,进料

11、加工作价应计算抵扣税额。计算抵扣进口料件税额时,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抵扣;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复出口税率计算抵扣;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抵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抵扣。 2、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采取委托加工方式 1)外贸企业采取委托加工方式收回出口货物的退税: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适用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的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12、注明的加工费金额,依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对进口料件实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凭海关完税凭证,计算调整进口料件的应退税额。 2)进口料件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复出口应退税额购进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金额x原辅材料退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加工费金额X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实征的增值税税款。 3)当月从坯布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坯布)当月从坯布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坯布10000米,取得增值米,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税额为万元,税额为68万元,款已付万元,款已付,货入库货入库;以进料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坯布数量加工贸易方式进

13、口坯布数量1000米,组成计税价格折合人民币米,组成计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2万元。万元。该企业将该企业将11000米坯布委托服装厂加工成服装,支付加工费米坯布委托服装厂加工成服装,支付加工费200万元,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34万元。万元。 解:(解:(1)委托加工出口,原材料按原材料退税率计算退税,加工费按成)委托加工出口,原材料按原材料退税率计算退税,加工费按成品的退税率计算退税,进料加工委托不计算抵扣额,只对加工费退税:品的退税率计算退税,进料加工委托不计算抵扣额,只对加工费退税: 原材料应退税额原材料应退税额=40015%=60(万元)(万元) 加

14、工费应退税额加工费应退税额=20017%=34(万元)(万元) 合计应退税额合计应退税额=60+34=94(万元)(万元) 3 3、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采用作价加工方时,、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采用作价加工方时, 进料加工免税证明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的办理的办理 外贸企业将进料加工进口料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在销售外贸企业将进料加工进口料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在销售增值税发票开具当月凭以下资料到退税部门申请填具增值税发票开具当月凭以下资料到退税部门申请填具进料加工免税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证明申请表,报批后将,报批后将进料加工免税贸易证明进料加工免税贸易证明送主管征税税务送主管征税税

15、务机关对其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机关对其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抵扣。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抵扣。 外贸企业在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在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开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进料加工免税证明时,应提交下列凭证资料:时,应提交下列凭证资料: 1 1)企业申请报告;)企业申请报告; 2 2)申报软盘;)申报软盘; 3 3)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 4)海关代征进口料件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海关代征进口料件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 5 5)进口货物报关单

16、;)进口货物报关单; 6 6)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7 7)进口合同;)进口合同; 8 8)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1 1、外贸企业采取作价加工方式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未按规、外贸企业采取作价加工方式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定办理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相应的复出口货物,不得办理的,相应的复出口货物,不得办理退(免)税。(财税退(免)税。(财税20041162004116号第六条)号第六条) 2 2、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时,不需办理、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采

17、用委托加工方式时,不需办理进料加工免税证明进料加工免税证明 三、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一)、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定义 指有外商免费提供全部或部份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简称料件),委托我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我方按合同规定收取工缴费的一种贸易方式。(二)、来料加工的特点(二)、来料加工的特点 1 1、原材料由外商提供(不动用外汇)、原材料由外商提供(不动用外汇) 2 2、来料加工在国内所有流转环节不征税、来料加工在国内所有流转环节不征税(三)、来料加工贸易的计算方法(三)、来料加工贸易的计算方法1 1、来料加工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消

18、费税、来料加工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2 2、应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应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四)、来料加工特殊规定(四)、来料加工特殊规定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的,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的,继续予以免税。继续予以免税。 (五)、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免税业务办理:(五)、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免税业务办理: 出口企业以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

19、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持此证明向主管其征,持此证明向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及其工缴费的增值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及其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消费税。 外贸企业在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在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时,应提交下列凭证资料:时,应提交下列凭证资料: 1 1)企业申请报告;)企业申请报告; 2 2)申报软盘;)申报软盘; 3 3)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 4 4)来料加工登记手

20、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5 5)来料加工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的进口货物报关单; 6 6)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持以下凭证向主管部门办理来料加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持以下凭证向主管部门办理来料加工免税核销手续。工免税核销手续。 1 1)企业申请报告;)企业申请报告; 2 2)申报软盘;)申报软盘; 3 3)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 4 4)来料加工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的进口货物报关单; 5 5)进、出口合同;)进、出口合同; 6 6)海关已核销的)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

21、工登记手册; 7 7)核销申请单及结案通知书)核销申请单及结案通知书 8 8)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委托加工合同、已开具)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委托加工合同、已开具来料加工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贸易免税证明复印件、委托加工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复印件、委托加工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四、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与联系四、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与联系五、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与联系 (1)来料加工不动用外汇,料件进口是由外商提供而不是我方购买;进料加工则是由我方经营单位动用外汇购买进口料件。 (2)来料加工由外商提供的料件及加工的成品,其货物所有权均属于外商,我方

22、只按要求及加工,对货物无处置权,进料加工业务由我方经营单位购买进口料件,拥有货物的所有权。 (3)来料加工的进口与出口有密切的联系,外商往往既是料件的供应人又是成品的接受人,是连在一起的一笔交易,其合同不是以货物五、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与联系五、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与联系 所有权转移为内容的买卖合同,进料加工则所有权转移为内容的买卖合同,进料加工则由我方经营单位以买主由我方经营单位以买主 身份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又以卖主身份签订出口合同,进口和出身份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又以卖主身份签订出口合同,进口和出 口体现为两笔交易,且都是以货物所有权转移为特征的买卖合同。口体现为两笔交易,且都是

23、以货物所有权转移为特征的买卖合同。 (4 4)来料加工贸易的双方是委托加工关系,其交易的经济效果由外商)来料加工贸易的双方是委托加工关系,其交易的经济效果由外商承担盈亏风险责任,我方只按合同要求进行加工,收取工缴费,不承担盈亏风险责任,我方只按合同要求进行加工,收取工缴费,不负责盈亏;进料加工则是自购料件、自销产品、自负盈亏、经营单负责盈亏;进料加工则是自购料件、自销产品、自负盈亏、经营单位要承担价格风险和销售风险。位要承担价格风险和销售风险。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一、出口退税申报资料一、出口退税申报资料 1 1、出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 (出口退税联出口退税联) ) 2 2

24、、出口发票、出口发票 3 3、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 (抵扣联抵扣联) ):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防伪税控开具的发票,退税部门应要求外贸企业自开票之日起防伪税控开具的发票,退税部门应要求外贸企业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日内办理认证手续。认证手续。 4 4、出口核销单、出口核销单( (出口退税联)出口退税联)从从2008年年1月月1日起,宁波市出口企业申报日起,宁波市出口企业申报退税不再需要提供纸质的出口收汇核销单,而统一使用其电子信息退税;退税不再需要提供纸质的出口收汇核销单,而统一使用其电子信息退税; 注意:注意:1、如果是需要申请

25、退消费税的应税货物,还须提供、如果是需要申请退消费税的应税货物,还须提供“税收(出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 注意:注意:2、外贸企业消费税申报困难问题(甬国税发、外贸企业消费税申报困难问题(甬国税发2002186号)号) (1)对因海关适用的出口商品码归类办法同消费税税目征税范围归类办法不)对因海关适用的出口商品码归类办法同消费税税目征税范围归类办法不同,导致审核系统退税率文库中消费税不能退税而征税部门已经征收消费税同,导致审核系统退税率文库中消费税不能退税而征税部门已经征收消费税的出口

26、货物,退税部门应发函调查出口货物的真实性、征税的合法性,在确的出口货物,退税部门应发函调查出口货物的真实性、征税的合法性,在确认其真实、征税部门依法征收消费税,所有退税单证符合规定,并在增值税、认其真实、征税部门依法征收消费税,所有退税单证符合规定,并在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税票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可以人工办理退税。消费税专用税票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可以人工办理退税。 (2)对审核系统退税率文库中应退而企业未申报应退消费税的出口货物,退)对审核系统退税率文库中应退而企业未申报应退消费税的出口货物,退税部门应在确认所有退税单证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外贸企业申报的该税部门应在确认所有退税单证符合

27、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外贸企业申报的该批出口货物增值税予以办理退税。批出口货物增值税予以办理退税。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五、成交方式五、成交方式FOBFOB、CNFCNF、CIFCIF、DDPDDP的区分的区分: :l在出口退税办理中,以在出口退税办理中,以FOBFOB价为准,但是在实际业务中经常会出价为准,但是在实际业务中经常会出现现FOBFOB、CNFCNF、CIFCIF或者是或者是DDPDDP。lFOBFOB是离岸价格是离岸价格lCNFCNF是是FOBFOB加上运费加上运费lCIFCIF是是C

28、NFCNF加上保险费加上保险费lDDPDDP是是CIFCIF加上其他手续及相应的费用加上其他手续及相应的费用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 1 1)企业申请报告;)企业申请报告; 2 2)退运已补税申请表退运已补税申请表; 3 3)申报软盘;)申报软盘; 4 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报关单; 5 5)出口发票;)出口发票; 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 6 6)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退运进口提单(原件)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退运进口提单(原件)装箱单复印件、出口货物进货增值税发票抵扣联、税收专用缴款

29、装箱单复印件、出口货物进货增值税发票抵扣联、税收专用缴款书复印件(隔年退运补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报关单表头、表书复印件(隔年退运补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报关单表头、表体界面和提交界面等。体界面和提交界面等。 注意问题注意问题1 1:海关仅对一年内(以报关单出口日期为准)因故发生海关仅对一年内(以报关单出口日期为准)因故发生退运的办理退运手续,对超过一年的则按一般贸易进口处理。退运的办理退运手续,对超过一年的则按一般贸易进口处理。 注意问题注意问题2 2:当年度已申报出口退税的,扣回已退税额;未申报退当年度已申报出口退税的,扣回已退税额;未申报退税的,直接办理,退运部份货物不再申报退税。税的,

30、直接办理,退运部份货物不再申报退税。 注意问题注意问题3 3: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补缴原退税款。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补缴原退税款。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企业申请报告;企业申请报告; 2 2)补办报关单证明申请表)补办报关单证明申请表 ; 3 3)申报软盘;)申报软盘; 4 4)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 5 5)出口发票;)出口发票; 6 6)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七、申报退七、申报退( (免免) )税应该

31、备案的单证税应该备案的单证( (国税发国税发20051992005199号、号、国税发国税发20069042006904号号) ) 1 1、单证备案的内容:、单证备案的内容: (1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 (2 2)出口货物明细单;又称货物出运分析单或者信用证分析单)出口货物明细单;又称货物出运分析单或者信用证分析单 (3 3)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装货单;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关放行

32、的证件。 (4 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 2 2、单证备案的时间:、单证备案的时间: 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

33、查。备税务机关核查。 3 3、备案的要求:、备案的要求: 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对于上面所述购销合同,属于一笔购销合同项下多次出口的货物,可在第一对于上面所述购销合同,属于一笔购销合同项下多次出口的货物,可在第一次出口货物时予以备案,其余出口的可在次出口货物时予以备案,其余出口的可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备案单证存放处存放处”中注明第一次购销合同备案的地点。中注明第一次购销合同备案的地点。 除另有规定外,

34、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 4 4、未按规定备案的后果:、未按规定备案的后果: 出口企业未按本要求进行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出口企业未按本要求进行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应依照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35、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应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办理退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应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 八、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八、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 : ( (一一) )函调货物的范围:函调货物的范围: 退税机关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退税机关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出口货物供货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发函调查,

36、并依据回函情向出口货物供货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发函调查,并依据回函情况进行处理。未收到回函前,对于尚未办理的退(免)税款,暂不办理。况进行处理。未收到回函前,对于尚未办理的退(免)税款,暂不办理。 1 1、出口退税审核、审批工作发现出口货物货源存在疑点的;、出口退税审核、审批工作发现出口货物货源存在疑点的;2 2、经退税评估分析发现存在异常情况的;、经退税评估分析发现存在异常情况的;3 3、对供货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有疑问的;、对供货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有疑问的;4 4、退税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其他情况、退税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其他情况。 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 发

37、函调查的具体范围。除上述范围外,对属下列情况的,也应发函调查的具体范围。除上述范围外,对属下列情况的,也应按规定进行发函调查。按规定进行发函调查。 1 1、出口企业从商业流通企业购进的直接用于出口的进项金额、出口企业从商业流通企业购进的直接用于出口的进项金额1010万元(含)万元(含)以上的货物;以上的货物; 2 2、出口企业一段时间内集中收购且金额较大并从深圳、汕头、泉州等敏、出口企业一段时间内集中收购且金额较大并从深圳、汕头、泉州等敏感口岸报关出口香港、台湾等地区的出口货物;感口岸报关出口香港、台湾等地区的出口货物; 3 3、出口企业从总局下发的文件中点名的发生涉嫌开具骗退税增值税专用、出

38、口企业从总局下发的文件中点名的发生涉嫌开具骗退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地区购进的出口货物;(江西九江、抚州市)发票的地区购进的出口货物;(江西九江、抚州市) 4 4、出口企业出口在总局下发的文件中点名的涉嫌骗退税的出口货物种类;、出口企业出口在总局下发的文件中点名的涉嫌骗退税的出口货物种类; 5 5、出口企业从总局要求本市稽查的大要案中涉及地区购进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从总局要求本市稽查的大要案中涉及地区购进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 (二)对回函结果的处理:(二)对回函结果的处理: 1 1、 回函确认供货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出口退税,对回函确认供货企业存在下列

39、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出口退税,对已办理出口退税的,应将出口退税款追回。需要立案查处的,退税机已办理出口退税的,应将出口退税款追回。需要立案查处的,退税机关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将有关资料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关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将有关资料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 (1 1)供货企业为无生产能力的(生产能力包括供货企业自身生产)供货企业为无生产能力的(生产能力包括供货企业自身生产的能力以及委托加工产品和外购产品,下同);的能力以及委托加工产品和外购产品,下同); (2 2)该批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发票;)该批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发票; (3 3)该批货物中非自产货物的购进业务不真实。)该批

40、货物中非自产货物的购进业务不真实。 (4 4)我局未派人对该供货企业生产、销售及纳税情况进行实地调)我局未派人对该供货企业生产、销售及纳税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的。查核实的。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出口退税申报相关知识 2、对回函中的下列问题,应作为疑点进一步调查核实,在调查、对回函中的下列问题,应作为疑点进一步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清楚以前暂不办理出口退税:核实清楚以前暂不办理出口退税: (1)供货企业销售的全部货物与其生产能力明显不符的;)供货企业销售的全部货物与其生产能力明显不符的; (2)供货企业在回函前有虚开发票行为,并正在查处的;)供货企业在回函前有虚开发票行为,并正在查处的; (3)供货

41、企业增值税进项发票是虚假的,并正在查处的;)供货企业增值税进项发票是虚假的,并正在查处的; (4)供货企业欠缴增值税、消费税税款的;)供货企业欠缴增值税、消费税税款的; (5)其他需要进一步核查的情况。)其他需要进一步核查的情况。 对于上述第对于上述第1至第至第5项情况,回函单位应在查处完毕后或供货企业补缴项情况,回函单位应在查处完毕后或供货企业补缴所欠税款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函告发函单位。所欠税款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函告发函单位。 一、甬国税函一、甬国税函20072007138138号文件相关内容摘录:号文件相关内容摘录: (一)、外贸企业(包括机电产品中标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办(一)、

42、外贸企业(包括机电产品中标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办理退税后,若该发票属于稽核不符或失控作废或退税后超过三个月仍没有稽理退税后,若该发票属于稽核不符或失控作废或退税后超过三个月仍没有稽核相符信息的,退税部门要根据市局发布的信息制发核相符信息的,退税部门要根据市局发布的信息制发出口企业税款扣回通出口企业税款扣回通知书知书(附件(附件1 1),通知企业自行扣减异常发票的退税款。),通知企业自行扣减异常发票的退税款。 退税部门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的扣回统一采取红字调整的办法。红字退税部门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的扣回统一采取红字调整的办法。红字调整的关联号的其他正常发票可以重新申报退税。调整的关

43、联号的其他正常发票可以重新申报退税。 异常发票协查结果为异常发票协查结果为“正常正常”的,企业可以持原发票重新申报退税;的,企业可以持原发票重新申报退税;协查结果为协查结果为“虚开、查无此户、查无此票虚开、查无此户、查无此票”的,该出口货物不能申报退税,的,该出口货物不能申报退税,并不得申请开具并不得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附件(附件3 3),同时税务机关要对该货),同时税务机关要对该货物进行进一步调查;协查结果为其他情况的,如果企业再次取得该货物的稽物进行进一步调查;协查结果为其他情况的,如果企业再次取得该货物的稽核相符发票,可以重新申报退税。退税部门对该类退税申报在审

44、核中的疑点核相符发票,可以重新申报退税。退税部门对该类退税申报在审核中的疑点“海关数据曾被(海关数据曾被(XXXXXX)挑过)挑过”可以人工挑过。可以人工挑过。 (二)、出口企业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的出口货物,(二)、出口企业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的出口货物,退税部门要制发退税部门要制发企业出口货物征税联系单企业出口货物征税联系单(附件(附件4 4)交征税部门。)交征税部门。征税部门要将有关征税情况定期反馈退税部门。征税部门要将有关征税情况定期反馈退税部门。 (三)、出口企业因没有新的退税申报业务导致无法扣回税款的,要(三)、出口企业因没有新的退税申报业务导致无法扣回税款

45、的,要把该扣回的税款向国税局补缴。把该扣回的税款向国税局补缴。 二、国税函二、国税函2007115020071150号文件摘录号文件摘录 (一)、外贸企业在(一)、外贸企业在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退税专用上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二)、外贸企业确有特殊原因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期限内无法申报出口退税

46、(二)、外贸企业确有特殊原因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期限内无法申报出口退税的,按现行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手续。的,按现行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国税发200820084747号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国税发发200464号)第二条第二款中关于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号)第二条第二款中关于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向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

47、单(远期收汇除外)的期限税时,向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的期限由由180天内调整为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天内调整为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210天内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信息。经退税部门审核,对审核有误和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信息。经退税部门审核,对审核有误和出口企业到期仍未核销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信息,出口货物已退(免)税款出口企业到期仍未核销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信息,出口货物已退(免)税款一律追回;未办理退(免)税的,不

48、再办理退(免)税。一律追回;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8265号号) 1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或虽已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或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自规定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自规定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30天内,由外贸企业根据应征税货物相应的未天内,由外贸企业根据应征税货物相应的未

49、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具进项发票明细表,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具进项发票明细表,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项税额抵扣证明。 2 2、外贸、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后,无论内销还是出口,须将所取得的增值税企业购进货物后,无论内销还是出口,须将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手续。凡未在规定的专用发票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手续。凡未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办理认证手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抵扣或退税。认证期限内办理认证手续的增

50、值税专用发票,不予抵扣或退税。 3 3、已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发票,外贸企业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已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发票,外贸企业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开具证明证明。外贸企业如将已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发票向税务机。外贸企业如将已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发票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关申请开具证明证明,税务机关查实后要按照增值税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税务机关查实后要按照增值税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查处。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查处。 4 4、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接到外贸企业申请后,应根据外贸企业出、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接到外贸企业申请后,应根据外贸企业出口的视同内

51、销征税货物的情况,对外贸企业填开的进项发票明细表列口的视同内销征税货物的情况,对外贸企业填开的进项发票明细表列明的情况进行审核,开具明的情况进行审核,开具证明证明。证明证明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主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转送主管征税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转送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第三联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转交外贸企业。的税务机关,第三联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转交外贸企业。 5 5、外贸企业取得、外贸企业取得证明证明后,应将后,应将证明证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附表二第

52、1111栏栏“税额税额”中,并在取得中,并在取得证明证明的下一个征收期申报纳税时,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请抵的下一个征收期申报纳税时,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抵扣。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抵扣。 6 6、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接到外贸企业的纳税申报后,应将外贸、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接到外贸企业的纳税申报后,应将外贸企业的纳税申报表与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转来的企业的纳税申报表与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转来的证明证明进行人工比进行人工比对,申报表数据小于或等于对,申报表数据小于或等于证明证明所列税额的,予以抵扣;否则不所列税额的,予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予抵

53、扣。 7 7、外贸企业已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应视同内销货外贸企业已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应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按照规定填具物征税的,按照规定填具明细表明细表,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证明证明。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程序在出口企业最近一次。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程序在出口企业最近一次退税申报中扣回已退税款后出具该退税申报中扣回已退税款后出具该证明证明。 六、六、关商品代码需要添加扩展码问题:(甬国税发关商品代码需要添加扩展码问题:(甬国税发200887号)号) 出口企业按照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申报退税时,出现出口企业按照报关单上的商品代

54、码申报退税时,出现 “不是基本不是基本商品商品”或或“无此商品码无此商品码”的错误,应在申报之前持以下资料到主管的错误,应在申报之前持以下资料到主管退税部门填报退税部门填报出口货物商品代码退税扩展码认定表出口货物商品代码退税扩展码认定表:出口货物商品代码退税扩展码认定表出口货物商品代码退税扩展码认定表;出口货物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供货企业产品说明书;供货企业产品说明书; 主管退税部门对上述资料审核后,在主管退税部门对上述资料审核后,在出口货物商品代码退税扩出口货物商品代码退税扩展码认定表展码认定表上签署

55、意见,企业按照退税部门认定的扩展码申报。上签署意见,企业按照退税部门认定的扩展码申报。 七、因退税系统升级出现的商品代码问题:(甬国税七、因退税系统升级出现的商品代码问题:(甬国税发发200396号)号) 因退税系统升级出现因退税系统升级出现“不是基本商品不是基本商品”的错误,或出现的错误,或出现“无此商无此商品码品码”的错误时,县级税务机关应审核认定一个与该商品代码最接近的错误时,县级税务机关应审核认定一个与该商品代码最接近的商品代码(认定的商品代码的征、退税率应与前一年度该商品的征、的商品代码(认定的商品代码的征、退税率应与前一年度该商品的征、退税率一致),并对有关情况存档备查。出口企业按

56、税务机关认定的退税率一致),并对有关情况存档备查。出口企业按税务机关认定的商品代码进行申报。商品代码进行申报。八、关于加强计算机中央处理器(八、关于加强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等电子产品)等电子产品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45号号 一、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出口企业出口计算机中央处理器一、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出口企业出口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等电子产品办理退(免)税工作审核。)等电子产品办理退(免)税工作审核。 (一)对出口企业已申报但尚未办理退(免)税的,出口企业主管税(一)对出口企业已申报但尚未办理退(免)税的,出口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要对

57、出口企业和出口供货企业的供销合同有关内容,货物运输务机关要对出口企业和出口供货企业的供销合同有关内容,货物运输方式、线路是否合理,运费多少、支付方式是否合理,单据真伪,货方式、线路是否合理,运费多少、支付方式是否合理,单据真伪,货款收付金额与相关单据是否相符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向货源地税务机关款收付金额与相关单据是否相符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向货源地税务机关进行函调,了解供货企业近年来生产经营、原材料购进、进项发票进行函调,了解供货企业近年来生产经营、原材料购进、进项发票 及纳税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排除骗税嫌疑的予以退(免)税;对尚未查及纳税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排除骗税嫌疑的予以退(免)税;对尚未查清、不能

58、排除骗税嫌疑的,要继续予以调查落实。在未查清前,暂不清、不能排除骗税嫌疑的,要继续予以调查落实。在未查清前,暂不予办理退(免)税;对无法查清或经调查存在骗税嫌疑的,不得办理予办理退(免)税;对无法查清或经调查存在骗税嫌疑的,不得办理退(免)税。退(免)税。 (二)对(二)对2007年以来出口企业申报且已办理退(免)税的,出口企年以来出口企业申报且已办理退(免)税的,出口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要对出口企业和出口供货企业的供销合同有关内容,业主管税务机关要对出口企业和出口供货企业的供销合同有关内容,货物运输方式、线路是否合理,运费多少、支付方式是否合理,单据货物运输方式、线路是否合理,运费多少、支付方式

59、是否合理,单据真伪,货款收付金额与相关单据是否相符等情况进行核查。未向真伪,货款收付金额与相关单据是否相符等情况进行核查。未向 货源地税务机关进行函调的,须向货源地税务机关进行函调,了货源地税务机关进行函调的,须向货源地税务机关进行函调,了解供货企业近年来生产经营、原材料购进、进项发票及纳税等情解供货企业近年来生产经营、原材料购进、进项发票及纳税等情况是否正常。经调查存在骗税嫌疑的,立即移交稽查部门。况是否正常。经调查存在骗税嫌疑的,立即移交稽查部门。 二、出口企业出口计算机中央处理器(二、出口企业出口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等电子产品主)等电子产品主要的海关商品码有:要的海关商品码有: 8

60、471300000、8471491000、8471492000、8471504000、 8471604000、8471609000、8471701000、8471709000、 8471800000、8473301000、8542310010、8542310090、 8542320000、8542330000、8542390000、8542900000、 84714190008471419000、84716071008471607100、84716072008471607200、84717090008471709000、84719000908471900090、8473309000847330

61、9000、85044099908504409990、85176235008517623500、85176239008517623900、85176299008517629900、85182200008518220000、85235110008523511000、85258013908525801390、85311090008531109000、85423100008542310000、85444219008544421900、87082990008708299000、85311000008531100000等等各地税务机关要对出口企业出各地税务机关要对出口企业出口上述列名海关商品码的商品和出口

62、企业口上述列名海关商品码的商品和出口企业20072007年以来出口的体积小、价年以来出口的体积小、价值高、退税率高、出口额较大、出口增长异常的其他未列名的电子产品值高、退税率高、出口额较大、出口增长异常的其他未列名的电子产品一并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进行审核。一并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进行审核。九、境内区外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退税规定:九、境内区外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退税规定: 1、经保税区仓储出口:(国税发、经保税区仓储出口:(国税发2000165号第一条、甬国税函号第一条、甬国税函200290号第一条)号第一条) A、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

63、存放、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可凭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仓的出口企业可凭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仓储企业的出口货物备案清单及其它规定的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储企业的出口货物备案清单及其它规定的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保税区海关须在货物全部离境后,方可签发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税。保税区海关须在货物全部离境后,方可签发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货物报关单(出

64、口退税专用联) B、针对各地反映经保税区仓储出口货物备案清单拼箱出口无法提针对各地反映经保税区仓储出口货物备案清单拼箱出口无法提供正本验讫章的实际情况,对上述出口业务在申请办理出口退(免)供正本验讫章的实际情况,对上述出口业务在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时,可提供税时,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离境备案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离境备案清单复印件,并复印件,并要求申报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在该复印件上加注要求申报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在该复印件上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其中第相符,其中第*项(商品代码项(商品代码*,出口数量,出口数量*,出口销售额,出口销售额*美元)为我公司出口货物

65、。美元)为我公司出口货物。”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甬国税函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甬国税函2006200号)号)2 2、经出口监管仓出口货物:(署监、经出口监管仓出口货物:(署监19954401995440号、国税发号、国税发20031392003139号)号) 对通过海关监管仓出口的货物,可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对通过海关监管仓出口的货物,可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及其他规定的凭证,按现行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口退税专用)及其他规定的凭证,按现行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3 3、出口加工区的退税规定:(国税发、出口加工区的退税规定:(国税发2000155

66、2000155号、国税发号、国税发20021162002116号)号) 出口加工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出口加工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 ,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 . 对出口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对出口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 ,海关按照对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按照对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报关手续, ,并对报关的货物征收增值税并对报关的货物征收增值税, ,消费税;对出口加工区外企消费税;对出口加工区外企业业( (以下简称以下简称 区外企业区外企业,下同下同) )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 ,由海关由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专用出口退税专用).).4、经保税物流园区及港区联动出口退税规定:(国税发、经保税物流园区及港区联动出口退税规定:(国税发2004117号、财税号、财税2004133号、国税函号、国税函2004805号)号) (1) 保税物流园区的概念及相关税收管理办法:保税物流园区的概念及相关税收管理办法: 保税物流园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实施封闭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