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上传人:泽*** 文档编号:73501250 上传时间:2022-04-11 格式:DOC 页数:49 大小:721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贵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贵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贵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资源描述:

《贵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9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的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分类分级1.4 适用范围1.5 工作原则1.6 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1.7 应急预案体系2 组织体系2.1 常态下应急组织机构2.2 应急状态下的组织结构3 预警预防机制3.1 事故监控与信息的报告3.2 预测、接警、报警、预警支持系统4 应急响应4.1 先期处置4.2 分级分类响应4.3 基本响应4.4 指挥与协调4.5 信息发布4.6 应急结束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保险5.3 社会救助5.4 生产恢复5.5 总结备案6 保障措施6.1 通信与信息保障6.2 救援装备保障6.3 应急队伍保障6

2、.4 资金保障6.5 物资保障6.6 交通运输保障6.7 治安维护6.8 安置保障6.9 宣传、培训和演习6.10 监督检查7 附则7.1 预案管理与更新7.2 备案7.3 预案实施的监督检查7.4 奖励与责任追究7.5 预案实施时间附件 1 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响应、事故等级分级标准附件 2 贵港市政府有关单位应急通讯录附件 3 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状态下组织机构图附件 4 应急专家名单(贵港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名单)附件 5 事故报告样表附件 6 贵港市安全生产事故基本响应图1 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程序,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性事故危害

3、,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 2013 101 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 302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 493 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7号)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故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 2004 39 号)

4、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贵港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贵港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生产安全的事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 IV)级。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响应、事故等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轻伤、重伤的判断标准按伤亡事故损失工作日( GB15499-1995

5、) 执行。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贵港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5工作原则1.5.1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1.5.2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1.5.3条块结合, 属地为主。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要与地方人民政府密

6、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1.5.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5.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1.6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析目前,贵港市辖区内共有9050 多家工矿商贸企业。其中矿山企业 139 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4 家、经营单位

7、 248 家(主要是油库、加油站、农药店)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1 家等。以商贸和服务性行业企业居多;在商场、宾馆、公园、娱乐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生产作业场所以及企事业、机关单位和使用有电梯、锅炉、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因此,辖区可能发生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工商企业、道路交通、农机、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民爆、环保、供电、供水等生产安全事故。1.7应急预案体系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包括:(1)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并与其相衔接,是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而特别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2)贵港市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的专项

8、预案。由各负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职责的牵头单位负责编制,并与本预案相衔接。其中贵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编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事故应急预案。( 3)贵港市辖区的各县级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各类配套的专项应急预案,所编制的预案与本预案及配套的专项预案相衔接。( 4)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 7 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29639 2013) 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2 组织体系2.1常态下的应急组织机构2

9、.1.1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委(以下简称应急委)。应急委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贵港市政府有关单位应急通讯录详见附件2。市应急委的工作职责主要是:(1) 领导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2) 组织制定和实施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 批准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 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重大事项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重大

10、决策;(4) 批准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5) 审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经费;(6) 审定和批准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2.1.2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市应急委下设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应急办),安全生产应急办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应急办主任由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主要由市安全监管局的人员组成。如有需要,由安全监管局提出申请,经市应急委批准,可从其他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安全生产应急办工作职责:(1) 在应急委的领导下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日常管理工作,不定期向

11、市应急委汇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情况;(2)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方面的指示精神,定期组织召开应急工作会议,收集我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意见;(3) 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应急委的相关工作部署;(4) 组织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负责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家组的组建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队伍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相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汇总市应急保障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5) 负责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组织实施市安全生产应急能力的评估工作;(6) 具体

12、策划和实施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和评估考核工作;(7) 负责编制年度应急管理经费计划, 并报应急委审核、批准;(8) 承办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2.2应急状态下的组织结构在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的要求,成立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指挥部,组织机构具体构成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状态下的组织机构图详见附件 3。2.2.1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指挥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设立事故应急总指挥部,确定指挥部成员的组成。具体按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明确。通常情况下,按以下原则设立:1.当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设立贵港市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长由

1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安监局局长、公安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及涉及的相关部门的领导组成。2.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协调相应类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 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和其他工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协调建筑施工和油气管道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3)市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辖区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类别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4)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企业

14、、货运码头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5)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 监督生产安全事故衍生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6) 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水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7)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民爆类别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8)人防办负责组织、协调人防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9)农机局负责组织协调农机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0) 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铁路类别、供电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1) 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需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一)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指挥部的工

15、作职责是: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全面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调集应急资源,协调现场救援所需应急力量、设备设施、资源信息、专家支持等;2.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态势,决定扩大应急的相关事项,批准重大应急行动;3.必要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申请外部救援力量;4.收集信息,报市政府审核后对外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5. 决定本级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中止或终止;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长的主要职责是:1.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级别;2.组织指挥应急救援行动,根据初期应急处置成效,决定提高或降低应急响应的级别;3.任命现场指挥长;4.决

16、定应急行动中的重大决策;5.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6.副总指挥长配合指挥长开展工作。2.2.2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时,成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的工作目标是调动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手段,以最快的速度和最有效的办法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现场指挥部职责是:(1)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指挥相关部门,及时贯彻执行市安全生产应急总指挥部布置的各项应急救援工作;(2)掌握现场态势,确认救援条件,确定救援方案,根据事故发展状态,对预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生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和处理意

17、见;(3)确定现场应急资源的需求,及时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指挥部请求协调调配;(4) 组织实施伤亡人员救护、工程抢险、人员疏散、人员安置及财物转移等应急救援工作;(5)记录、收集和汇总现场各类信息,及时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指挥部及有关部门通报事故及救援情况;(6)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3应急工作组当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一般设立 9 个应急工作组。根据事故类型和相应级别的不同,具体设立的专项应急工作组的数量可随之变化,具体由现场指挥部确定。各应急工作组的职责是:(1) 警戒保卫工作组。 由市公安局负责。 市公安局局长兼任组长。具体负

18、责事故现场警戒保卫,实施交通管制工作等。(2)抢险救援行动工作组。由市消防支队、市武警支队、广西矿山救援大队贵港中队等负责,市安全监管局、 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局和事故单位及其所在行业、领域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兼任组长。具体负责现场人员搜救,事故控制及各种事故控制措施的组织实施。(3)医疗救护工作组。由市卫计委负责,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组织事故发生地医院、事故单位、红十字会协同配合。市卫计委主任兼任组长。具体负责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护,负责协调组织医疗资源,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紧急施救,全力以赴抢救伤员,并做好防疫工作。(4)物资供应工作组。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市发展改

19、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水利局、农机局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兼任组长,主要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质、装备保障及调度配给工作。(5)重大污染处理工作组。 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市安全监管局、质监局等部门协同配合。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组长。主要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状况检测、检验及发展状况的监控,及时报告现场环境状况变化情况,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实施重大污染处理措施。(6)水电工程抢险工作组。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市市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贵港供电局、北控水务公司及新奥燃气公司协同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兼任组长。主要负责应急供水、应急电力、照明、临时给排水、通风装置安装及运转保

20、障,事故现场道路清障等。(7)人员疏散安置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市民政局、事故单位、红十字会等部门协同配合。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主要负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疏散及安置工作。(8) 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由市民政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事故等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市民政局局长兼任组长。主要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安抚及事后处理工作,确保稳定。(9) 后勤保障工作组。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法制办、应急办、新闻办、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协同配合。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组长。主要负责应急抢险现场指挥部及抢险人员的后勤保障、信

21、息发布等工作。2.2.4生产安全事故专家组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生产安全事故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贵港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名单详见附件4),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专家组成员可邀请自治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为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保障。3 预警预防机制3.1事故监控与信息的报告3.1.1预测(1) 负有应急救援职责的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监控与信息收集工作。 建立健全监控网络体系,包括监控常规数据库的建立、对事故风险进行分析与分级等。(2) 生产安全事故

22、信息监控的具体项目、所需设施、设备以及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分析内容由各专项预案牵头编制部门在其制定的专项预案中具体明确。(3) 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及相关应急程序,进行风险分级。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或者其他灾害、灾难的重要信息、重大风险信息,应当及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安全生产应急办。3.1.2接警与报告(1) 发生较大等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向市县两级政府应急办报警,同时按规定及时向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报

23、告时限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1 小时内。(2) 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核查情况完毕后,按级别要求立即向市县两级政府应急办和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初次报告时限为接到事故报告后 2 小时内。(3)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由市县两级政府应急办负责向市县两级政府报告。报告时限为接到事故报告后 1 小时内。(4)各部门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时,要及时报市县两级政府应急办,报告时限为接到事故报告后1 小时内。(5) 较大级别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 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对于一些比较敏感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更高级别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24、可越级上报。(6)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报告样表(附件 5)。(7) 各类事故的报警、 报告电话、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值班电话贵港市政府有关单位应急通讯录详见附件2。3.1.3预警1.市安全生产应急办统一管理市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接收、处理接到的预警信息,并将预警信息及时报市安全生产应急办汇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应急办要立即向市应急委建议作出事故预警决定:(1)本辖区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已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导致其他事故发生的。(3)事故发生后事故级别提升或者事故影响

25、在扩大或有可能扩大的。(4)预报有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可能衍生生产安全事故的。2.市安全生产应急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 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同时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安全生产应急办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办。3.事故预警决定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总指挥部发布,由安全生产应急办具体承办。4.当市安全生产应急总指挥部做出预警决定后,与生产安全事故预警有关的各部门、兼职应急队伍应迅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并进入待命状态。5.可能导致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经消除,由市安

26、全生产应急总指挥部宣布解除预警。6.预警信息以敲锣、下发通知、电话、短信通知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发布。3.2预测、接警、报警、预警支持系统1.应建立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现与自治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接,确保通讯畅通,信息共享,提高预警能力。2.建立和完善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市安全生产应急办负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资源管理数据库,保证市安全生产应急总指挥部能够随时掌握、查询应急资源的地点、数量、性能等信息和有关人员、队伍的培训、演练情况。3.建立健全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市安全生产应急办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管理数据库,应急决策支持系统,收集整理救援队伍、救援装备、物

27、资、专家、应急技术要求等信息,重大危险目标及重大危险源的状态信息、危险物品的主要性质等信息,确定不同事故类别的应急处置方案,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应急指挥决策快捷、有效。4 应急响应4.1先期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需要,立即开展先期应急处置,控制事态。4.2分级分类响应应急响应按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及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标准、事故类别,实施分级分类响应。4.2.1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级别、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三级(III 级)(发生较大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成立贵港市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各应急工作

28、组负责单位及时通知响应的单位迅速到位, 市政府主要领导、 分管发生事故的行业 (领域)监管部门的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涉及的部门领导及人员参与事故应急行动。各县市区政府和参与响应的部门迅速派出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本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市安全生产应急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按本预案全力以赴开展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参与响应的部门迅速派出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本预案、专项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事故级别有可能超过较大事故等级时立即上报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办,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请求增援,由自治区启动自治区级生产安全事

29、故应急预案响应。4.2.2不同类别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根据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别,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分别按照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农机、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民爆、环保、供电、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及其规定的职责进行响应。响应单位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救援。4.3基本响应本预案启动后,市安全生产应急总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和应急队伍,开展现场监测、警戒保卫、交通管制、抢险救援、现场监控、医疗救护、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损失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响应程序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基本响应图详见附件 6。1.现场检测与评估根据

30、需要,现场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2.警戒保卫市公安局要迅速组织警力进行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设立警戒区,加强对重点地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3.交通管制与运输保障根据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可以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 根据需要,调派运输工具,确保运输道路畅通无阻,将救援物资以最快的速度送达目的地。4.抢险救援发生事故的行业 (领域)监管部门依托市抢险救援力量开展,重点做好配

31、合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协调解决抢险救援中需要解决的问题。5.现场监控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加强对事故现场的监控, 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6.医疗卫生救助市卫计委负责协调卫生及医疗救护机构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救助工作,协助动员有关力量开展现场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指挥部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时,要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

32、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8.群众的疏散和防护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根据市安全生产应急总指挥部的指令,在市民政局、总工会等部门的协同下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工作包括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迅速组织群众的疏散、转移和安置,确保群众安全、稳定。9.物资保障与调集征用由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物资供应工作组根据市安全生产应急总指挥部的指令负责组织实施,保证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10. 扩大应急当事故态势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现场指挥部应迅速报告市安全生产应急总指挥部,市安全生产应急总指挥部向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请求扩大应急。

33、4.4指挥与协调1.当事故级别为一般事故时,由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负责事故的指挥与协调工作。2.当事故级别为较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应急救援先期处置的指挥与协调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由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指挥部成立前,对各部门的应急调度职责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承担;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对各部门的应急调度职责由事故应急的牵头处置部门承担。原则上应急救援工作指令全部由具有应急调度职能的部门发出,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接到应急救援指令后必须遵照执行。3.较大级别( III 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时,负责牵头处置的部门可以调度贵港市范围内涉及的部门及人员、设施

34、、设备和物资投入应急救援行动。4.5信息发布1.信息发布原则在信息发布过程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详实,及时准确。2.信息发布部门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相关信息发布单位或发布人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总指挥部指挥长临时指定,发布稿由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负责起草, 政府新闻办会同市安全生产应急办审核,报市安全生产应急总指挥部指挥长审定后向外发布,在社会影响较大、比较敏感的的事故信息在对外发布前须经贵港市主要领导审定。3.信息发布形式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相关信息发布形式主要为上报自治区政府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4.6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获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可能

35、导致次生、衍生的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报市安全生产应急总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5 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牵头负责善后处置的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1.依法做好受影响人员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受影响人员基本生活,并做好遇难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2.卫生部门及时做好突发事故现场的消杀、消毒及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协调开展现场环境监测工作,市政部门开展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3.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对不能归还或者损耗的物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补偿清单

36、由参加救援的单位提出,报市安全生产应急办汇总审核和财政部门核准后报贵港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审定,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4.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工资和奖金等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没有单位的人员由市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5.对安全生产事故中的伤亡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赔付和抚恤。事故受伤人员应立即送医院抢救,120 急救中心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发生单位要指定人员配合120 进行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受伤人员转交、垫付医疗费用、联系住院治疗等相关事项),并全程跟踪治疗情况。 人员伤亡赔偿、 补偿等善后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处理。应急结束后,督促事故发生单位按相

37、关规定及时将人员伤亡基本情况(含受伤、死亡人员姓名、住址、家属联系方式,目前状况等信息)上报,派出人员负责与受伤人员本人或家属、死亡人员家属接洽,协商并妥善安排好家属接待及受伤人员治疗等相关事宜。6.如有需要,市政府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负责向自治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交请求援助的报告。5.2保险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动做好保险支付工作。5.3社会救助市民政局负责牵头制定救济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救济职责和遇难人员申请救济的程序,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救济工作及时到位。市司法局负责牵头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法律援助方案,为受

38、害人向事故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索赔提供法律援助。市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不依法履行救援和善后处理等义务的,将事故发生单位的风险抵押金转为救援资金。5.4生产恢复应急结束后,事故单位要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组织开展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从业人员需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 要组织制定恢复生产实施方案,恢复生产方案及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经行业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5.5总结备案

39、应急结束后,由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负责编写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市安全生产应急办汇总。市安全生产应急办于救援工作结束后20 日内将应急救援总结报市安全生产应急办和市应急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接警和救援过程,救援组织指挥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救援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经验和教训,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5.6事故调查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执行。6 保障措施6.1通信与信息保障1.由市安全生产应急办负责牵头制定建设方案,逐步建设市安全生产应急专用通信与信息系统。2.由市安全生

40、产应急办负责牵头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相关信息收集、汇编、上报工作,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并在10 日内向市安全生产应急办报送变更信息。3.应急通信方式通常采用手机联系与固定电话联系。贵港市政府有关单位应急通讯录详见附件2。6.2救援装备保障1.由安全监管局负责牵头拟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设施、装备建设计划,确保满足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需要。2.应急救援设施、装备所属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确定责任人,加强对有关设施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能够随时投入救援和抢险工作。3.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应急救援使用的设备类

41、型、数量、性能、购置时间、使用年限和存放位置编制清单,明确其管理责任人,确保使用有效期限内完好有效,并上报市安全生产应急办,市安全生产应急办负责汇总编制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清单,供应急救时查询和调用。6.3应急队伍保障1.按照平战结合、军地结合、专兼结合、社会参与、规模适度、协调配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构建贵港市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并掌握本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的相关情况。市安全生产应急办负责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规划、布局。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或领域的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依法

42、组建和完善抢险救援队伍。3.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兼职应急队伍人员,我市各类应急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并具有参加相应的应急救援能力。兼职应急队伍人员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相关应急能力的应知培训和应会训练。4.各生产经营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总体情况、编成要素、装备配备情况、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的能力等,每年11 月底前向市安全生产应急办报告,重大变更要及时报告。5.市生产安全应急办要编制 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力量情况表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6.目前我市的主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 1)贵港市消防支队;(2)广西矿山救援大队贵港中队。6.4资金保障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使用计划、专

43、项经费由市安全监管局提出,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在紧急情况下,财政部门要按照急事急办, 特事特办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保障资金及时到位。2.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6.5物资保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制度,保障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需要。1.市安全生产应急办负责汇总编制贵港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物资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物资调查,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应急物资信息,信息内容应包括物资种类、数量、用途、所在单位、存放地点、联系人、联系

44、方式等。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编制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应急物资清单,并确保应急物资在使用有效期内完好有效。3.市各有关部门掌握的应急物资的清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储存的应急物资清单,每年3月1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应急办备案。如应急物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并在发生变化的10 日内将更新信息上报市安全生产应急办。6.6交通运输保障1.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建立道路交通动态数据库,掌握辖区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及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并将分布图报市安全生产应急办备案。2.根据应急处置需要

45、,可在实施交通管制的同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道路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要迅速抢修,尽快恢复。6.7治安维护1.市公安局负责拟订应急状态下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行动方案。2.在应急状态下,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3.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的社区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6.8安置保障市生产安全应急委会同有关部门、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确定不同情况下的紧急避难场所。6.9宣传、培训和演习6.9.1公众宣

46、传教育1. 市安全生产应急办配合新闻媒体做好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2.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单位、社区应急常识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从业人员和辖区民众的应急素质。6.9.2培训1.市安全生产应急办负责指导辖区安全生产应急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年底制定下年度应急培训计划,实施应急培训。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应急培训,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制定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培训计划,组织专兼职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2.应急培训对象包括各级领导、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企业从业人员。3.应急培训内容

47、主要包括如何识别危险;如何进行事故的初期处置;事故上报程序;各种应急物资、装备使用方法;防护用品佩戴;自救与互救的基本常识等。4.培训方式包括课堂讲解或利用安全生产流动学校进行培训或自学应急知识和技能,组织开展应急设备操作训练等。培训及考核情况应做好记录。6.9.3演练市安全生产应急办负责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各自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市人民政府每年举行一次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主要应急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参加,以提高整体作战和协调能力。演练结束后,演练牵头组织单位要对演练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总结,针对演

48、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6.10监督检查市安全生产应急办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7 附则7.1预案管理与更新1.本预案的修订由市安全生产应急办负责,经市政府应急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印发实施。与本预案配套实施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和更新。发生下述情况时,由负责编制部门对专项预案、部门预案、行动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1) 日常应急管理中发现预案的缺陷;(2) 演练过程中发现预案的缺陷;(3)实际应急过程中发现预案的缺陷;(4)组织机构发生变化;(5)人员及通讯方式发生变化;(6)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7)其他情况。2.生产经营单位

49、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及各自职责,及时修订、完善相应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适时修订完善。7.2备案本预案经批准发布后,报贵港市政府应急办备案。7.3预案实施的监督检查本预案的实施过程,由市安全生产应急办负责监督检查。7.4奖励与责任追究7.4.1奖励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挽救群众生命的。(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 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奖励的具体实施按有关规定执行。7.4.2责任

50、追究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2)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3)拒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4) 盗窃、挪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5) 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

51、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6) 散发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7) 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7.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政办 2012 195号)同时废止。附件 1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响应、事故等级分级标准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 级、较重 ()级、严重 ()级和特别严重( I 级)级四级,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一、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分级标准1.I 级预警:造成或可能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造成或可能造成 100 人以上重伤(中毒);造成或可能造成 30 人以上受困、下落不明;需要疏散、撤离 5000 人以上或紧急转移安置10 万人以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II 级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