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上传人:z*** 文档编号:71829323 上传时间:2022-04-07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5.67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昆明市工伤赔偿计算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昆明市工伤赔偿计算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昆明市工伤赔偿计算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资源描述:

《昆明市工伤赔偿计算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昆明市工伤赔偿计算标准(8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昆明市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一、评残前的工伤待遇1、工伤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

2、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昆明市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 =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参照云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报销限额及管理规定执行。4、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昆明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

3、,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二、因工致残,被评残后的待遇伤残程度赔 偿 项 目各 项 赔 偿 金 额支付渠道备 注一 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的本人工资保险基金(未参保由单位承担)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自领取工伤津贴的当月起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原缴

4、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低于工伤津贴的,由工伤基金补足差额;原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基本养老金,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的基本养老金120个月的金额低于工伤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补足差额。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其按月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以及治疗工伤部位旧伤复发的医疗费仍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后易地安置的,由用人单位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所需的交通费、住宿

5、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保险基金(未参保由单位承担)易地安置一次性安家补助费6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二 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的本人工资保险基金(未参保由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保险基金(未参保由单位承担)易地安置一次性安家补助费6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三 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的本人工资保险基金(未参保由单位承担)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保险基金(未参保由单位承担)易地安置一次性安家补助费6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四 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的本人

6、工资保险基金(未参保由单位承担)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保险基金(未参保由单位承担)易地安置一次性安家补助费6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五 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的本人工资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按规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含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本人;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四年以上(含四年),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额按全额的80%支付给本人;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以上(含三年)不足四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60%支付

7、给本人;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二年以上(含二年),不足三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40%支付给本人;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以上(含一年),不足两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20%支付给本人;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10%支付给本人。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应将云南省职工因工伤残证交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留用能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工作的,每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本人工资的的用人单位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个

8、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0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六 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的本人工资保险基金留用能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工作的,每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本人工资的的伤残津贴用人单位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伤残就业补助金26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七 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伤残就业补助金20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

9、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正常用工对待,也可另行安排工作八 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0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正常用工对待,也可另行安排工作九 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正常用工对待,也可另行安排工作十 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

10、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正常用工对待,也可另行安排工作备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工伤职工经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11、40%或者30%。3、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评残前各项工伤待遇。三、死亡职工的工伤赔偿费计算表赔偿项目赔 偿 金 额受 益 人支付渠道备 注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基金昆明市上年度职工6个月的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配偶工伤保险基金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所得抚恤金之和不应超过工亡职工本人生前的工资。其他亲属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30%除配偶外的供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昆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