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传染病临床诊治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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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传染病临床诊治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聚焦城市公共卫生平安,健全重大公共卫生应 急管理体系,加强上海市传染病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根 据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 体系的假设干意见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 计划(2020-2022年),制定本工作方案。一、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对新冠肺炎等新发、输 入、罕见及不明原因感染引起的传染病的救治能力,推动医 防融合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责,提升综 合性医疗机构传染病诊治能力,建立健全平急结合、分层分 类、定位明确、高效协作的传染病救治网络。二、组织架构上海市传染病临床诊治网络体系主

2、要由示范诊治中心 (组长单位)、市级诊治中心、区域诊治中心组成,根据工 作需要设置副组长单位。(二)应对重大疫情及组建应急医疗队制订应对重大疫情的预案体系,通过设置可转换病区, 扩增重症监护病区床位等方式,在应急状态下迅速扩增隔离 床位。病区和影像检查用房可在应急状态到达“三区两通道” 的防护要求,水电气按照隔离收治中心要求进行改造。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市级中心能够在24小时内腾空并 提供隔离床位不少于50张,重症监护床位不少于20张,能 够组建大于50人的包括传染病、呼吸、重症医学、精神卫 生、护理等专业在内的重大疫情应急医疗队,覆盖医疗救治、 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领域,并配备应急救治设

3、备设 施。(三)完善应急物资储藏机制建立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相适应的医 用防护与救治物资、设备、药品储藏、调配等动态机制,应 急状态下,至少能够满足重大传染病100人级救治一周以上 需要。五、教学及培训能力(一)能够承当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 医学教育,教学能力与硬件设施能满足教学需求,充分利用 数字化教学模式开展传染病能力培训。(二)能够承当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业考核任 务。床位数量、收治的病种与数量应当符合院校教育和国家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法定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虚拟现 实教学资源和模拟教学设备。(三)能够开展并指导所属区域内传染病防控与救治相 关健康教育

4、、健康咨询指导等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开展面向 公众及患者的常见或重大传染病预防、医疗保健等科普教育。(四)有可进行远程医疗及会诊、教学、交流的独立会 议区域和设备。六、人才队伍建设和储藏(一)诊治中心负责人原那么上为本市传染病相关专业学 术组织骨干成员,有丰富的感染病临床诊治经验,在全市传 染病学界有一定影响力。(二)具备传染病救治的梯队人才,常备临床一线专业 医生队伍不少于20名,护士不少于60名。(三)建立不少于10名专家的市级突发传染病诊治多 学科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必须具有专业高级职称。(四)传染病人才队伍定期强化知识储藏和专业培训 演练,提升先期处理能力。附件2上海市区域传染病临床诊治中

5、心建设标准一、基本要求(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中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等),优先考虑区域性医疗中心。(二)具备对常见多发传染病的规范诊疗能力,并具备 一定对新发突发传染病的设备和救治能力。(三)设立有传染科,开设有发热门诊及肠道门诊;假设 无传染科病房,需具备由呼吸科、危重症科或者急诊科等学 科设立的综合救治病房,用于传染病病人的隔离收治。在重 大疫情发生时,能够利用传染病院区或者其他病区快速扩充 传染病隔离救治床位,迅速提升救治能力。(四)具备完善应对重大疫情的预案和机制。在重大疫 情发生时,能够组建重大疫情应急医疗队和协同救治专家团 队,储藏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治设备设

6、施;接受上级部门统一 指挥,负责跨区域及区域内病患的收治。(五)具备承当传染病救治有关教学、培训及公共卫生 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设施。二、硬件设施(一)病房L具有独立的,设计满足“三区两通道”要求的病区。 应急状态时,可以和周边环境相对隔离(包括空气、接触、 肠道隔离),满足病例观察隔离的需求。2 .常备的传染病隔离床位数不少于10张,有独立单间 或可用于收治隔离病人房间不少于2间,满足单间隔离要求。3 .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可快速扩充用于隔离床位数不少 于30张;有独立单间或可用于收治隔离病人房间不少于5 间,满足单间隔离要求。(二)发热门诊按照关于印发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和新冠肺炎 定点救治医

7、院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 发2021) 80号)要求设置发热门诊。应当设有传染病相关 多学科团队,并建立院级专家组对发热门诊筛查发现可疑传 染病患者的会诊制度。(三)医学检验平台医院检验科有病原体检测实验室,具备对常见和规定病 原体的识别与检测能力。在符合生物平安规范的前提下,可 进行规定病原体的独立检测。配置病毒核酸检测平台N2套, 具备新冠病毒等病毒检测能力25000人份/日。在重大疫情 发生时,可扩充到检测能力210000人份/日。(四)院感管理科明确专门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的部门,建立院感管理与临 床多学科合作机制,持续加强院感管理质量。床位数小于500 张的医疗机构,至少配

8、备4名专职感控人员,床位数在500 床以上的医疗机构,每增加150床配置1名专职感控人员; 各科室至少指定1名医务人员作为本科室感控人员。全院院 感管理人员中,传染病专业人员占比不少于25%,且至少有 1名院感管理人员具有传染病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三、医疗服务能力(一)区级中心具备对常见多发传染病的规范诊疗能力, 包括对各甲类、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的隔离和规范诊疗 能力。(二)在上级单位指导下,具备一定对新发突发传染病 的识别和轻中症患者的隔离和救治能力。(三)能够开展常规传染病诊治所涉及的各项核心技术; 能够提供传染病常规病原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等检验项 目,以及病理学、医学影像学等检查工

9、程。四、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一)能够在上级单位指导下开展重大传染病与新发突 发传染病疫情救治工作。能够通过远程会诊等方式获取救治 指导。能够收治和隔离新发、轻症传染病人。储藏一定数量 的轻中症患者救治、监护、设备等方面物资。(二)制订具体的应对重大疫情的预案体系。平时满足 医院正常使用需求,应急状态下迅速扩增隔离床位。在重大 疫情发生时,区级中心能够在24小时内腾空并提供隔离床 位不少于30张,新冠病毒等病毒检测能力不少于10000人 份/日,能够组建大于30人的包括传染病、呼吸、重症医学、 精神卫生、护理等专业在内的重大疫情应急医疗队,覆盖医 疗救治、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领域,并

10、配备应急救 治设备设施。(三)完善应急物资储藏机制。建立应对重大传染病疫 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相适应的医用防护与救治物资、设备、药 品储藏、调配等动态机制,应急状态下至少能够满足重大传 染病50人级救治一周以上需要。五、教学与培训能力能够承当一定的传染病与公共卫生的教育和培训任务, 教学能力与硬件设施能够满足基本教学需求。能够承当覆盖 区域的传染病防治协同研究网络建设。具备有常规生物样本 保存和临床数据收集处理的能力。开展所在区域内传染病防 控与救治相关健康教育、健康咨询指导等工作。具有可进行 远程医疗及会诊、教学、交流的区域和设备。六、人才队伍建设和储藏(一)诊治中心负责人须具备专业高级职称,有

11、丰富的 感染病临床诊治经验。(二)建立不少于5人的区域突发传染病多学科诊治专 家组,专家组成员必须具有专业高级职称。(三)具有传染病诊治的梯队人才,常备临床一线具有 传染病救治的梯队人才,常备临床一线专业医生队伍不少于10人,护士不少于30人。(四)传染病人才队伍定期强化知识储藏和专业培训演 练,提升先期处理能力。组长单位由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设置单位复旦大学附 属华山医院承当。市级诊治中心由相关市级专科医院和综合 医院组成,区域诊治中心由区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和相关综合 医院组成;分别从相关市级和区级医疗机构中遴选。设置专 家决策咨询委员会和市、区两级质控中心和质控小组。三、职责任务示范诊治中心是

12、本市传染病救治服务体系的技术指导 单位,主要负责引领全市传染病救治的临床、教学、科研、 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工作,推动全市传染病医学开展,牵头 制订本市各项传染病救治标准和诊疗规范,组织相关培训。市级诊治中心主要负责全市传染病患者隔离救治、分片 区会诊和人员培训等技术支持,接受相应区域转运的传染病 危重病例的隔离和抢救,为全市传染病临床救治中心。区域 诊治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传染病病例的临床监测、隔离收治 和轻中度病例救治等工作,并开展标准化建设。在重大疫情 救治中,市级和区级诊治中心能够利用传染病院区或者其他 病区迅速扩充传染病救治床位,提升疫情救治能力。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

13、生服务,承当对疑似病 人的发现、上报和转诊,及基本的隔离和应急处置等医疗服 务工作。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主要负责对体系建设、开展战略、 科研攻关等提出决策咨询意见。市级感染病质控中心主要负 责制定质控标准和计划,开展质控督查,催促整改落实;各 区质控小组在市级质控中心技术指导下开展工作。四、运行管理通过制定市级和区级传染病中心体系建设标准(见附件 1、2),制定救治体系平急结合、多学科会诊、协同救治、 双向转诊的工作机制,确定传染病患者分级标准,制定不同 级别的规范化收治和转诊流程,从而提高全市传染病相关多 学科协同能力和重症救治能力。制定覆盖相关公共卫生专业 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开展以临床应

14、用为导向的实用培训 课程,组建多学科的救治团队及应急人才队伍建设。五、支持政策以新一轮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为契机,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和传染病临 床救治体系建设,市、区财政部门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划分原那么,建立市与区两级分担机制,共同对确定的重点建 设工程提供必要经费保障,确保行动计划顺利推进。附件:1.上海市市级传染病临床诊治中心建设标准2.上海市区域传染病临床诊治中心建设标准附件1上海市市级传染病临床诊治中心建设标准一、基本要求(一)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等)。(二)设有独立的传染病病区或单独传染病

15、大楼,配备 有发热门诊及留观病房。在重大疫情救治中,能够利用传染 病院区或者其他病区快速扩充传染病救治床位,迅速提升疫 情救治能力。(三)具备对常见多发传染病的规范诊疗能力和专业人 才队伍;具备对新发突发及疑难危重传染病的识别和救治能 力;能够开展病原学诊断、救治、重症监护、手术等所涉及 的各项传染病核心技术。(四)具备完善应对重大疫情的预案和机制;依托传染 病、呼吸病、重症医学等专业组建重大疫情应急医疗队和协 同救治专家团队,储藏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治设备设施;接受 上级部门统一指挥,负责跨区域及区域内病患的收治。(五)具备承当传染病救治有关教学、科研、培训及公 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设施。二

16、、硬件设施(一)病房1 .具有独立的、可以和外界隔离的传染病区或传染病大 楼,病区设计满足“三区两通道”要求,应急状态时可以和 周边环境相对隔离(包括空气、接触、肠道隔离等),满足 病例观察隔离的需求。2 .常备的传染病隔离床位数不少于20张,有独立单间 或可用于收治隔离病人房间不少于5间,满足单间隔离要求; 通风、空调、信息和污水污物处理设施符合传染病院感防控 要求,供氧设施等满足全部收治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的氧气 供应。3 .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可快速扩充用于隔离床位数不少 于50张,可用于收治隔离病人的独立单间不少于10间。(二)发热门诊按照关于印发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和新冠肺炎 定点救治医院

17、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 发2021) 80号)要求设置发热门诊。应当设有传染病相关 多学科团队,并建立院级专家组对发热门诊筛查发现可疑传 染病患者的会诊制度。(三)重症监护室具有常备的传染病重症监护隔离病房,床位数220张。 监护病房按照重症监护要求建立,同时满足传染病隔离需求, 可以收治小规模爆发的传染病重症病例。重症监护隔离病房也可通过建设可转换病区等形式进 行扩增,平时可作为一般病床,按照不同规模和功能,配置 足够数量的高流量湿化治疗仪、呼吸机、监护仪和血液净化 等必要医疗设备。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可快速扩充的传染病 重症监护隔离病房床位数220张。(四)医学检验平台所在医院

18、有独立的病原体检测实验室,在符合生物平安 规范的前提下,可进行常规病原体检测工程并根据要求增加 检测工程,可进行标本保存;建设实验室检测网络,具备一 定的对新发突发病原体的检测能力;常备病毒核酸检测平台 25套,具备新冠病毒等病毒核酸检测能力210000人份/日。 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可扩充到检测能力215000人份/日。(五)院感管理科明确专门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的部门,建立院感管理与临 床多学科合作机制,持续加强院感管理质量。床位数小于500 张的医疗机构,至少配备4名专职感控人员,床位数在500 床以上的医疗机构,每增加150床配置1名专职感控人员; 各科室至少指定1名医务人员作为本科室感控人

19、员。全院院 感管理人员中,传染病专业人员占比不少于25%,且至少有 1名院感管理人员具有传染病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三、医疗服务能力(一)应当具备对常见多发传染病的规范诊疗能力,包 括对各甲类、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的隔离和规范诊疗能 力;具备一定对新发突发及疑难危重传染病的识别和救治能 力;能够开展传染病病原学诊断、救治、手术、重症监护所 涉及的各项传染病核心技术。(二)能够开展常见多发、新发突发和重大传染病诊断 所需的检验检查工程,包括感染性疾病病原学、免疫学、分 子生物学等检验工程,以及病理学、医学影像学等。具备对 各类新发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快速检测和救治能力。(三)能够建立多学科融合的现代传

20、染病防治体系,整 合传染病防控、病原体识别与检测、抗病原体治疗、多器官 功能支持和院感管理能力。能够建立多学科协同诊疗模式, 由传染病科(包括肠道、呼吸、肝炎、虫媒病等专业)、重 症医学科、呼吸病科、消化病科等核心科室和支撑科室组成, 建立多学科传染病救治队伍,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四)具备开展和参与多中心临床研究,及将科研成果 向临床转化的能力;具备较为完善的传染病科研支持平台, 能够开展传染病相关基础研究和检测。四、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一)承当传染病协同救治网络体系速设承当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建设传染病协同救治三级网络 体系任务,能够接受上级单位统一指挥并可指导所属区域内 网络成员单位,定期进行质量控制、专业培训、绩效评估等 工作,发挥技术辐射及带动作用,提升网络内传染病救治能 力。构建覆盖传染病救治三级体系以及发热门诊、基层机构 等哨点单位的传染病疫情检测和报告系统。加强与疾病控制、 检验检疫等部门协作,建立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协同监 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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