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第一讲)

上传人:jin****ng 文档编号:69137156 上传时间:2022-04-0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2.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第一讲)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第一讲)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第一讲)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资源描述: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第一讲)》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第一讲)(5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王红香第一讲概述一、未成年人的概念未成年人是相对于成年人而言的,世界各国对未成年人标准 的规定不尽相同。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我国未成年人必须符合两 个条件:一是年龄标准为未满18周岁;二是国籍标准为中国公民。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 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 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例如,中学生万鹿兴致勃勃地参观了 “未成 年人保护宣传图片展”,回家后父母问他有何感受, 他一本正经地 说:告诉你们,

2、我们未成年人是受法律保护的特殊公民。父亲笑 着说:特殊公民的说法不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特 殊和普通之分,不过,你们未成年人是受法律保护的特殊群体而 非特殊公民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修订及意义。我国青少年数量将近占全国人口的半数,其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4亿,约占总人口的1/3以上。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 肩负起历史赋予你们的重任,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 事。因此,制订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便成为必然的历史选择。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祖国的未来” 。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于1992年

3、1月1日起施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成长的 社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的 情况和新的问题。例如互联网的普及,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等,对 未成年人的权益及成长发生这样那样的影响。因此,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了修订,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由原来的56条增加到现在的72条,并对一些条款作了适当的修改,使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加适应 新形势下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需要。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被称之为未成年人“保护神”的 法律,也是一部体现党和国家及亿万人民对未成年人

4、深切关怀的 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有利于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 法原则,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 健康成长,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宗旨。任何法律都有特定的宗旨,即该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总的要求,或所要实现的根本任务。那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宗旨是什么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 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 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既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宗旨, 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根本任

5、务。可以从以下几个层次来理解: 第一,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仅是 未成年人自身的事,而且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和中华民族的希望。第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作为公民,享有 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二条和其他条款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 参和权等权利,以及受教育权、平等权、人格权、隐私权、智力 成果权、荣誉权、司法保护权、接受法律援助权及其他人身、财 产权利。凡是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和利益,都要受到 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但是,鉴于未成年人的生理特性,宪法和法律规定有些公

6、民 权利未成年人不宜享有或者限制行使。如宪法规定,选举权和被 选举权只有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可行使。16周岁以下的公民不 宜享有劳动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和他的年龄、智力相适 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 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例如:11岁的小强买了一张彩票中

7、奖,奖金为 80000元,父亲得知后,认为小强是未成年 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权利领受奖金,奖金应归监 护人即父母所有,小强不服,悄悄拿着8000元跑到商场买了一台 数码相机,价格为5800元,回家后告知父母,父母听后立即拉着 儿子到商场要求退货。商场人员认为相机没有问题不予退货。父 母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此次买卖 无效。第一,小强父母认为小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以不能取得 财产所有权,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未成年人享有接受奖励、赠和、 报酬的权利。第二,小强用 5800元购买相机的行为,不属于“和 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因为数码相机和小强的生活关联 很小,

8、其价格也不是小强日常所能掌握的金钱数额。根据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 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小强的父母没有对小强购买数码相机 的行为予以追认,而是要求退货,那么小强的行为就没有生效, 商场人员应该退货。针对未成年人在社会上容易处于弱势地位的特点,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其特有的权利,如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 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 责令他的家长

9、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等等。例如:小丁,男,1990年3月4日生,初二学生。2005年11月4日,放学后在校园内玩,在一楼看见小学 三年级学生丹丹(女,9岁)独自一人在教室做作业,小丁进入 教室,发现丹丹的转笔刀好玩,要求丹丹送给他,丹丹不同意, 并说要告诉老师。小丁非常害怕,就把丹丹骗到一荒芜的农场, 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丹丹杀害。破案后,小丁对公安人员说,“我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小丁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国刑法 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 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 险物质这八种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那么小丁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未成年人只有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国家的崛起、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的需要。第四,把未成年人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 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既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宗旨,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的根本任务。第五、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