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生物发电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68330998 上传时间:2022-04-02 格式:DOC 页数:49 大小:13.11M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四川生物发电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四川生物发电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四川生物发电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资源描述:

《四川生物发电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生物发电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49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四川佰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营及布点规划方案一、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意义生物质发电是利用生物质所具有的生物质能(生物质能,就是太阳能以化学能形式贮存在生物质中的能量形式,通常包括森林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油料植物等)进行的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一种,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生物质发电能够利用农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发出电力,燃烧后的灰分还可以肥料的形式还田,是一个变废为宝的良性循环过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世界各国将会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通过制定新的能源发展战略、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

2、展。近年来,受石油价格上涨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一章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国家多次出台相关行业支持政策,引导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指出,到2020年,我国的生物质发电的装机容量要达到30000MW,低碳经济是国内能源政策的主要发展方向,生物质发电行业在“十二五”阶段将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重点扶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

3、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是开拓新的经济增长领域、促进经济转型、扩大就业的重要选择。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将节约和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显著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重要作用,有力地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四川是农业大省和国家生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点地区,按照四川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到2015年前,四川省将在农林作物丰富地区规划布局46座,总装机容量为138万千瓦的秸秆发电厂。四川多数县均是农业大县,农林废弃物储量丰富,按传统简单焚烧处理不但污染环境又浪费

4、资源。因此,四川佰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根据资源状况、上网便利及投资环境等条件比选在省内设立、发展生物质发电项目,一方面可通过发电避免农民焚烧秸秆引起污染等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围绕秸秆的收、储、运输环节,能够直接为当地农村创造大量的劳动力就业岗位。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同时促进农民增收,是实现工业反哺农业的有效途径。二、现有生物质发电相关政策(一)根据 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与生物质发电相关的政策,目前已经颁布的政策有:1、可再生能源产业指导目录,对国家鼓励的可再生能源产业、技术和装备及其技术指标进行了简要说明,为进一步制定和实施相关产业政策和财税鼓励政策奠定了基础; 2、可再生能

5、源发电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行政管理体制、项目管理和发电上网等作了进一步明确的规范; 3、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及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对法律规定的上网电价和费用分摊制度,作了相对比较具体的规定; 4、财政部已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列入预算,并已制定了 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贴息和税收优惠政策也正在按照可再生能源产业指导目录要求进行制定。 5、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了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再次重申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和优先上网的政策,并对相关事宜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6、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发布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并与国家电监会公布了 20

6、06 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落实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电价补贴。 7、2007 年 9 月 19 日,公布了第一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方案,对2006 年1 月至 12 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给予250 元/MW 的电价补贴。此后,又公布了2007 年 1 月至9 月,以及2007 年 10 月至2008 年 6 月等两批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补贴方案。此外,为了应对生物质发电原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亏损,又从2007年 10 月开始对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发电企业在原有的电价补贴基础上增加了100 元/MW 的电价临时补贴。8、月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号文,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7、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生物质发电是生物质能利用的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生物质发电取得了一定发展,装机容量逐年增加,已培育形成了较完整的设备制造能力和产业服务体系,对促进农村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由于缺乏管理经验、规划等前期论证工作深度不够,目前生物质发电还面临燃料供应不足、价格上涨压力大、发电成本难以控制等问题,影响了生物质发电的推广。为了促进生物质发电的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重视生物质发电规划工作生物质资源是生物质发电的原料基础。由于农村生物质资源用途广泛,为确保生物质发电的有序发展,必须做

8、好生物质发电规划工作,科学分析各种生物质资源量,统筹协调生物质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充分考虑生物质资源其它用途的基础上,根据剩余资源的分布特点,合理制定生物质发电目标和建设布局,切不可盲目建设。原则上,生物质发电厂应布置在粮食主产区秸秆丰富的地区,且每个县或千米半径范围内不得重复布置生物质发电厂。2)合理确定生物质电站建设场址和规模生物质资源种类多,包括农林生产剩余物、粮食加工和木材加工剩余物、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场粪便及污水处理淤泥等。为充分有效利用各类生物质资源,生物质发电锅炉应具有燃烧各类生物质资源的能力,场址选择除满足安全、环境条件外,应统筹考虑各类资源的分布特点,结合城市供暖或工业园区用热

9、需要,优先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发电厂。生物质电站建设规模以可保证供应的资源量为基础确定,一般安装台机组,装机容量应与资源量匹配,考虑到生物质燃料的运输半径,一般不超过万千瓦。 3)落实生物质资源条件和保障措施生物质电站建设的核心条件是生物质资源,必须把落实生物质资源作为生物质电站建设的前提条件。任何生物质电站建设,都要开展详细的资源分析评价,全面掌握各类生物质资源的分布和特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体系,明确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等的技术要求和管理制度,确保生物质资源的安全可靠供应。4)严格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核准管理为促进生物质发电的健康发展,必须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核准管

10、理工作,制定严格的项目核准条件,防止盲目建设,除认真落实工程建设方案、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建设条件外,特别要把生物质发电规划制定、生物质资源落实作为项目核准的重要条件。未纳入生物质发电规划、未落实生物质资源的项目不得核准建设。通知指出,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按照上述要求,对各地生物质发电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已建项目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要暂缓核准生物质发电项目,集中力量把已建项目运行好、管理好。对拟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报国家能源局审核同意后核准建设。对自行核准的项目,将不予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范围。(二)可再生能源法相关规定1、立法第二条明确指出 “本法所称可再

11、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在可再生能源法的附则中对“生物质能”做了明确界定:“是指利用自然界的植物、粪便以及城乡有机废物转化成的能源”。其中,“植物”的范围包括农业废弃物 (农作物秸秆、农作物果实外壳)和林业废弃 (林木废弃物、木材加工废弃物);“粪便”主要是指畜禽养殖场用于沼气发电的粪便。“城乡有机废弃物”包括用于发电的城市生活垃圾、工业生产有机垃圾、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有机废水。此外,生物质能还包括专门种植的,作为制取能源产品原料的植物,称之为能源作物。2、立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并网技术

12、标准和其它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的有关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是保证技术形成产业的必要条件。中国生物质发电技术应用刚刚起步,尚未形成产业,所以也没有相关的标准。随着 可再生能源法的贯彻执行和生物质发电产业的逐步形成,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正在进行。3、第十三条指出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并网发电将是发展趋势,因此,可再生能源法中并网的规定会极大推动生物质产业发展。 4、第十四条规定 “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生

13、物质发电规模较小,可以由地方和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因此电力上网可能会遇到困难。电网企业必须 “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这就为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电力销售提供了法律保障。5、第十五条规定 “国家扶持在电网未覆盖的地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为当地生产和生活提供电力服务”。这一条明确了对电网未覆盖地区独立生物质发电系统的支持,即在电网覆盖地区建设生物质独立发电系统 (如利用企业产生的生物质废弃物建设生物质发电自备电厂)也是允许的。6、第十九条规定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

14、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上网电价应当公布”。说明了不同类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将采用不同的定价原则,如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等.7、第二十条规定 “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可再生能源由于发电成本较高,而且除了发电外,还有保护环境等额外的社会效益,所以,电价应该高于常规能源发电,但是电网也是企业运作,如果承担了高于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

15、的部分,则意味这可再生能源发电获得的社会效益的成本由电网企业承担,也是不合理的。本条规定这部分费用分摊到电价中,因为额外的环境效益使全社会的电力用户受益,所以成本由全社会的电力用户来承担。8、第二十一条规定 “电网企业为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可以计入电网企业输电成本,并从销售电价中回收”。9、第二十二条规定 “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依照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办法分摊。” 10、第二十九条规定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

16、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相对电网企业来说,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属于 “弱势群体”,这条法律条款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支持。(三)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相关规定1、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中“具体发展目标”第一条规定:“充分利用水电、沼气、太阳能热利用和地热能等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的产业化发展,逐步提高优质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力争到2010 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

17、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 10%左右,到2020 年达到 15%左右。”2、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在“重点发展领域”中规定:“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生物质能利用技术状况,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沼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生物液体燃料。到2010 年,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550万千瓦,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 100 万吨,”。 3、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在“重点发展领域”中对农林剩余物发电产业明确提出:“在粮食主产区建设以秸秆为燃料的生物质发电厂,或将已有燃煤小火电机组改造为燃用秸秆的生物质发电机组。在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部分林区和灌木集中分布区、木材加工厂,建设以稻壳、灌木林和木

18、材加工剩余物为原料的生物质发电厂。在“十一五”前3 年,建设农业生物质发电 (主要以秸秆为燃料)和林业生物质发电示范项目各20 万千瓦。到2010 年,农林生物质发电(包括蔗渣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00 万千瓦,到2020 年达到2400 万千瓦。在宜林荒山、荒地、沙地开展能源林建设,为农林生物质发电提供燃料。” 4、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在“重点发展领域”中对养殖场畜禽粪便、工业有机污水和城市垃圾制取沼气并发电的产业明确提出:“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工业有机废水处理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沼气工程,合理配套安装沼气发电设施。在“十一五”前3 年,建设 100 个沼气工程及发电示范项目,总装机容量

19、 5 万千瓦。到2010 年,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4700 座、工业有机废水沼气工程 1600 座,大中型沼气工程年产沼气约40 亿立方米,沼气发电达到100 万千瓦。到2020 年,建成大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 10000 座、工业有机废水沼气工程6000 座,年产沼气约 140 亿立方米,沼气发电达到300 万千瓦。”(四)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也是 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细则之一。 该规定主要是为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的管理,明确了“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属地方权限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同时强调 “可再

20、生能源发电规划应纳入同级电力规划”。 “项目建设要符合省级以上发展规划和建设布局的总体要求,做到合理有序开发”。规定中明确了包括生物质发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水土保持等措施,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因此企业在开工建设电厂前必须完成必要的前期工作。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网接入系统,文件规定“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接入系统,由电网企业建设和管理”。并明确了 “生物质发电等大中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其接入系统由电网企业投资,产权分界点为电站 (场)升压站外第一杆(架)”。(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相关

21、规定 1、明确了生物质发电的上网电价。文件规定生物质发电的上网电价 “电价标准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补贴电价标准为每 kWh0.25 元。”并且规定了 “发电项目自投产之日起,15 年内享受补贴电价;运行满 15 年后,取消补贴电价。自2010 年起,每年新批准和核准建设的发电项目的补贴电价比上一年新批准和核准建设项目的补贴电价递减2%。”文件中还规定了,“发电消耗热量中常规能源超过20%的混燃发电项目,视同常规能源发电项目,执行当地燃煤电厂的标杆电价,不享受补贴电价。”在一些垃圾发电项目中,由于垃圾的水分太大,热值较低,所以需要掺烧部分煤

22、炭或燃油,以上规定明确了掺烧化石燃料的上限。2、明确了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补贴的来源。文件规定了对高于当地带脱硫燃煤电厂标杆电价的费用“通过向电力用户征收电价附加的方式解决。” 这部分费用称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文件同时规定了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具体范围。(六)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相关规定1、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指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前款所称生物质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2、第四条 电力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可再生

23、能源电力的建设、生产和交易,并依法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管。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当协助、配合。3、第五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情况实施监管。省级以上电网企业应当制订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电网设施建设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4、电网企业应当按照规划建设或者改造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电网设施,按期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建设、调试、验收和投入使用,保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机组电力送出的必要网络条件。5、第九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安全运行的情况实施监管

24、。电网企业应当加强输电设备和技术支持系统的维护,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保障设备安全,避免或者减少因设备原因导致可再生能源发电不能全额上网。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设备维护和保障设备安全的责任分界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未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6、第十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可再生能源发电未能全额上网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持续时间、估计电量、具体原因等书面通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应当将可再生能源发电

25、未能全额上网的情况、原因、改进措施等报电力监管机构,电力监管机构应当监督电网企业落实改进措施。7、第十一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电费结算的情况实施监管。电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核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标准和购售电合同,及时、足额结算电费和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电费结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第十七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与电网并网,并网双方达不成协议,影响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正常进行的,电力监管机构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电力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裁决。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调解。9、 第十八条 电力

26、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电力调度机构违反国家有关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理情况,可以向社会公布。10、 第二十条 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电网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电力监管机构可以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a)违反规定未建设或者未及时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 (b)拒绝或者阻碍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的;(c)未提供或者未及时提供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服务的;(d)未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的;(e)其它因电网企业或者电力调度机构原因造成未能全

27、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的情形。电网企业应当自电力监管机构认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之日起 15 日内予以赔偿。11、第二十一条 电力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电费结算、记载和保存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料的,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二十二条 除大中型水力发电外,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不参与上网竞价。电量全额上网的水力发电机组参与电力市场相关交易,执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有关规定。 (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及2006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1、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指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 (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

28、)、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附加是指为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而在全国销售电量上均摊的加价标准。2、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2006年1月1日之后核准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含接网工程)及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3、第五条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收取范围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核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调配、平衡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监管。4、第六条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省级电网企业(东北电网公司和华北电网公司视同省级电网企业,西藏自治区除外)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和范围随电费向终端用户收取并

29、归集,单独记账,专款专用。 5、第九条 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国家投资或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费用高于当地省级电网平均销售电价的部分,以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等。其中:(a)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额(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当地省级电网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b)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是指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而发生的输变电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接网费用标准按线路长度制定:50 公里以内为每kWh1 分钱,50100 公里为每kWh2 分钱,100 公里及以上为每kWh3 分钱。

30、6、第十条 对风力、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发电企业和不掺烧其他燃料的生物质能发电企业,省级电网企业按其实际上网电量及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上网电价与发电企业结算电费;对掺烧其他燃料的生物质能发电企业,省级电网企业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上网电量和上网电价与发电企业结算电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工程,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和规定的接网费用标准给予补贴;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7、第十一条 电网企业按照与发电企业购售电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月结算电费和补贴。8、第十七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省级电网企业应当参照国家电监会等部门颁发的 并网调度协

31、议 (示范文本)和购售电合同 (示范文本),及时签署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省级电网企业应当依法按批准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全额收购其服务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八)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 2007 年 9 月 19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6 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公布了第一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方案,对2006 年 1 月至 12 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给予250 元/MW 的电价补贴。此后,又公布了 2007 年 1 月至9 月,以及 200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等两批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补贴方案。此外,为了

32、应对生物质发电原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亏损,又从2007年10月开始对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发电企业在原有的电价补贴基础上增加了 100 元/MW 的电价临时补贴。 (九) 发改价格201015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1、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未采用招标确定投资人的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5元(含税,下同)。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上网电价按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上网电价。2、已核准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招标项目除外),上网电价低于上述标准的,上调至每千瓦时0.75元;高于上述标准的国家核

33、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仍执行原电价标准。3、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在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企业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后,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中由当地电网企业负担的部分要相应调整。4、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要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林生物质上网电价执行情况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情况的监管,确保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5、上述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实行。(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能源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

34、理的通知通知指出,生物质发电是生物质能利用的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生物质发电取得了一定发展,装机容量逐年增加,已培育形成了较完整的设备制造能力和产业服务体系,对促进农村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由于缺乏管理经验、规划等前期论证工作深度不够,目前生物质发电还面临燃料供应不足、价格上涨压力大、发电成本难以控制等问题,影响了生物质发电的推广。为了促进生物质发电的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重视生物质发电规划工作生物质资源是生物质发电的原料基础。由于农村生物质资源用途广泛,为确保生物质发电的有序发展,必须做好生物质发电规划工作,科学分析各种生物质

35、资源量,统筹协调生物质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充分考虑生物质资源其它用途的基础上,根据剩余资源的分布特点,合理制定生物质发电目标和建设布局,切不可盲目建设。原则上,生物质发电厂应布置在粮食主产区秸秆丰富的地区,且每个县或千米半径范围内不得重复布置生物质发电厂。2、合理确定生物质电站建设场址和规模生物质资源种类多,包括农林生产剩余物、粮食加工和木材加工剩余物、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场粪便及污水处理淤泥等。为充分有效利用各类生物质资源,生物质发电锅炉应具有燃烧各类生物质资源的能力,场址选择除满足安全、环境条件外,应统筹考虑各类资源的分布特点,结合城市供暖或工业园区用热需要,优先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发电厂。生物

36、质电站建设规模以可保证供应的资源量为基础确定,一般安装台机组,装机容量应与资源量匹配,考虑到生物质燃料的运输半径,一般不超过万千瓦。3、落实生物质资源条件和保障措施生物质电站建设的核心条件是生物质资源,必须把落实生物质资源作为生物质电站建设的前提条件。任何生物质电站建设,都要开展详细的资源分析评价,全面掌握各类生物质资源的分布和特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体系,明确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等的技术要求和管理制度,确保生物质资源的安全可靠供应。4、严格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核准管理为促进生物质发电的健康发展,必须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核准管理工作,制定严格的项目核准条件,防止盲目建

37、设,除认真落实工程建设方案、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建设条件外,特别要把生物质发电规划制定、生物质资源落实作为项目核准的重要条件。未纳入生物质发电规划、未落实生物质资源的项目不得核准建设。通知指出,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按照上述要求,对各地生物质发电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已建项目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要暂缓核准生物质发电项目,集中力量把已建项目运行好、管理好。对拟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报国家能源局审核同意后核准建设。对自行核准的项目,将不予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范围。(十一)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五条 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潜力大、前景好的石油替代,建筑物供热

38、、采暖和制冷,以及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十二)可享受四川省科技扶持基金计划。三、四川佰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概况四川佰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系省内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生物质能热电厂的专业化公司。(一)基本情况 四川佰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佰能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元华一巷13号;法定代表人刘文武;注册及实收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电力生产及项目投资。(二) 股权结构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500万元,初始出资及增资事项经四川中一会计师事务所一并审验,出具验资报告(川中会验【2010】135号)审验确认。2011年4月和10月,公司先后两次进行股权转让,股东变为刘

39、文武持、唐舸和冯杰3个自然人。2012年8月公司再次增资5000万元,由刘文武以货币方式缴足。增资后公司注册(实收)资本变更为80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刘文武出资6320万元,占79%;唐舸出资990万元,占12.38%;冯杰出资690万元,占8.62%。增资事项经四川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川立信会事司验【2012】第H212号)审验确认。(三)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公司设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为法定代表人。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公司内设总经理工作部、财务部、工程管理部,综合部等。现有员工30余人,其中管理人员 11人,普通员工 20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1

40、5人,大专学历 7人。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刘文武,42岁,大专学历。1995年-2007年分别任成都百士力冷气设备公司副总经理、四川斯凯兰德科技发展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分管项目营销工作;2007年-2009年任四川丰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今任佰能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查询人行个人征信系统,截止2012年12月13日无不良信用记录。公司总经理谢云,47岁,工商管理学硕士,热能动力专业高级工程师。1984年2月-2002年2月在仁寿火电厂工作,历任锅炉技术员、总值长、生产技术科长、生产副厂长、厂长兼总工程师等职务;2002年2-2011年7月任成都三瓦窑热电有限

41、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11年7月-2012年9月 任法国达尔凯(中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总经理;2012年9至今任佰能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曾在多家火电、热电厂从事管理工作,历经28年,有较丰富的电力行业技术管理经验。经查询人行个人征信系统,截止2012年12月13日无不良信用记录。 财务负责人王文春,43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4年-2010年先后任国营红光电子管厂会计、四川君合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工作,任执业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至今任佰能公司财务负责人。经查询人行个人征信系统,截止2012年12月13日无不良信用记录。(四)信用状况据人行征信查询信息,

42、截止2012年12月13日,公司无未结清信贷信息,无对外担保信息,无欠息信息、无诉讼信息。四、四川佰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现阶段项目建设情况(一)苍溪生物质发电项目1、项目概况苍溪215MW秸秆直燃发电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武当二期工业集中发展区。项目地址占地面积225亩,东距阆中13公里,西距苍溪县城8公里。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6663.19万元(其中自筹资金9666.19万元,银行(四川省农业银行)货款17000万元),建成后年对外供电1.89亿度以上,年产值1.65亿元,年实现税收1000万元以上;实现年利润总额近3000万元;利用秸秆发电年节约标煤10.5万吨,利用发电余热供气年节约标煤

43、2.08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可减排20余万吨;年利用秸秆即秸秆能源化2023万吨,每年销售、加工、运输秸秆为当地农民增加收入6000万元,并可为当地提供就业岗位达350个。公司已于2010年3月10日同苍溪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秸秆热电项目投资协议书,完成了对苍溪县秸秆热电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2011年7月6日正式取得由四川省发改委出具的川发改能源2011821号关于四川佰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苍溪秸秆热电厂215MW秸秆直燃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的核准文件,同时完成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安全预评价等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前所需的各类文件和相关批复,并已取得项目建

44、设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手续:l 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2013)第00043号l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苍地字(2013)第02号l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苍规建住字(2013)第56号l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苍规建第510824201304260106号l 其他消防、防空、防雷设计评价及雷灾评估等。项目设计单位为四川省电力设计院,本工程总的设计原则为:技术先进、方案合理,节能环保、经济适用、符合国情,保证工程建成后安全可靠、以合理的投资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施工单位为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四川赛德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建设规模选用太原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制造的275th生物质秸秆

45、直燃专用CFB次高温次高压锅炉,此炉型具有目前国内生物质直燃锅炉领先成熟技术,适应燃料种类多,范围广,在生物质发电行业应用十分广泛。汽轮发电机选用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1C15-4.9/0.981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N15-4.9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此类机组为目前国内中、小型电厂广泛采用的成熟机组。本工程采用的秸秆直燃发电技术已完全成熟,进入广泛应用阶段,这种技术在规模化情况下,效率较高,单位投资也较合理。本工程于2012年3月9日正式开工建设。2012年4月,项目列入广元市工业建设重点项目。2012年7月,项目经四川省发改委审核,列入四川省循环经济示范项目。2012年9月,项

46、目列入四川省2013年竣工投产的新能源重点项目。本工程拟定2013年12月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2014年3月第二台机组投产发电。2、工程进展情况苍溪生物质发电目前工程施工安全,质量保证可靠,已完成主体工程总工作量的四分之二。l 厂平面整治工程内、外边坡治理已全部完成。l 综合办公楼主体结构(共四层)已断水、封顶,二装工程于2013年10月完成。l 烟囱结构工程已完成(总高80.0m)。l 冷却塔结构工程完成(总高0.0 m,冷却面积1500m2)。l 主厂房土石方开挖、地基换填完毕,已进入0米及4米层以上建筑工程。l 机修库房单项工程土建、钢结构、电气安装等已完成,2013年9月可投入使用。l

47、 厂区内部地下管网已基本完成,主要道路已基本形成。l 化学水处理车间、循环水泵房、综合泵房已完成0米以下基础建筑工程。l 主设备(汽轮发电机组、锅炉)已招标并开始制作,锅炉设备开始到场,汽轮发电机组2013年10月底开始到场。l 辅助设备的招标工作已完成70%,种类设备按施工进度陆续到场。l 四川省电力公司已批准电厂接入系统方案,现正进入施工设计阶段,即将进入施工。l 已开始对燃料收购作基础数据的收集工作,并开始实施以此规划一、二级收购站的布点和建设工作。l 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按施工计划正在有序进行。l 已开展生产人员、燃料收购人员的准备、培训工作。l 按国家电力建设相关规范,四川省电力建设工

48、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已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项目建设首检和土建阶段质检工作,均检查合格。3、现场建设图片1)项目全景2)大门3)冷却塔 4)烟囱 5)内、外边坡治理6)干料棚(二)盐亭生物质发电项目1、项目概况盐亭县生物质发电项目由四川佰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和盐亭盈基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四川佰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占80%控股。项目建设设计单位为四川省电力设计院(建设部电力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220117-SJ)。本项目主要是利用盐亭县丰富的林业废弃物和农业秸秆资源,进行以生物质能发电为依托,以生物质发电残余物肥料化应用(生产高效复合钾肥)、烟气(脱硫、脱硝、脱碳)处理及应用、燃料基地建设和

49、生态项目综合开发等作为产业优化和延伸的生物质能源系统开发和产业链建设。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主要农作物秸秆资源总量2009年达到91.75万吨,扣除综合利用量等秸杆消耗量,其主要农作物秸杆资源可供应量为25.04万吨(调查评价单位:绵阳市农业科技研究所)。全县林业三剩物及次小薪材年产量为264.9万吨,扣除农村家庭及企业加工消耗量21.52万吨/年,其林业三剩物及次小薪材可利用资源量为243.3万吨/年。(调查评价单位:绵阳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资质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川林设2009乙字第11号)盐亭县生物质燃料可供资源总量完全能够满足215MW生物质发电机组年生物质燃料耗量22.4万吨的需求。盐

50、亭县生物质发电项目位于盐亭县工业园内,占地262.55亩,总装机容量215MW,配备两台75T/H次高温、次高压直燃式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两台15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2.86亿元人民币。该项目依托目前国内领先的生物质直燃发电核心技术“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的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名称:燃用生物质燃料的循环流化床燃烧装置及方法,发明专利号:zl200610049355.5)”,有效的克服了目前生物质直燃锅炉对燃料品种适应性差,对燃料内在水分控制标准过高,产业化难度大的不足,采用炉膛低温燃烧,控制和减缓聚团、碱金属沉积和高温腐蚀;采用入料口微负压和刮板配合螺旋送料等技术,大大的提高

51、了锅炉的稳定性和负荷能力。目前,该项专利技术已成功的运用于江苏宿迁、湖南里昂、广西柳州、黑龙江庆安等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已取得良好的运行业绩和经济效益。在节能减排、资源再利用、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成果显著。2、项目进展情况:自5月12日取得四川省发改委“川发改能源函2010437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盐亭县生物质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全面展开和快速推进项目核准前期各项工作。已经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使用证、中国农业银行盐亭县支行信贷承诺函、四川省电力公司同意盐亭生物质发

52、电项目并入四川电网运行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安全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备案、接入系统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和节能评价专题报告等文件的批复工作。于2011年7月4日获得省发改委的正式核准。目前,已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中核华泰建设公司已进场开工建设。本工程拟定2015年10月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2015年12月第二台机组投产发电。3、项目相关工作情况:1)与11月19日与四川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签订生物质发电残余物肥料化利用合作协议,双方合作研发生物质发电残余物肥料化应用项目(高效复合钾肥)。2)于12月6日与四川农业大学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在盐亭盈基生物质发

53、电厂设立四川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基地,双方就巨能草种植、应用、高产、科技成果转化和信息交流等方面进行合作,重点开展联合攻关、成果推广应用和实体开发等工作。3)已与四川大学“国家烟气脱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成技术合作意向:合作开发应用利用软锰矿浆对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处理技术。近期签订技术合作协议。4)已与福建农林大学签订巨能草种植及应用技术合作协议,为电厂生物质原料基地建设提供技术保障。4、项目预期情况:1)发电方面:年发电时间7000小时左右发电量18900万KWH/年,上网电量16600万KWH/年 ,产值12470万元/年,利润约2000万元/年。2)生物质燃料灰渣利用方面:生产生态高效微量元

54、素肥料(有机钾肥)8万吨/年,利润800万元/年。3)燃料基地建设与开发方面:公司自行设1.0万亩巨能草燃料基地,预计每年可实现利润约1500万元。4)节能减排方面:利用生物质燃料发电,每年可综合利用当地林业废弃物(树皮、树枝、木屑等)和农作物秸秆(稻草、麦秆、玉米秆等)共计27万吨,可减少CO2排放量约18万吨,按当前CO2 交易价格9欧元/吨计算,每年碳交易可带来1000万元的直接收益;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0万吨,同时相应减少约10万吨标煤燃烧排放的SO2量;节约点火用油450吨。5、在推动地方经济建设方面:每年除为当地创造1000多万元的税收外,还可增加当地农民收入6000万元,同时可带动

55、燃料加工、运输等产业的兴起和持续发展,而间接效益和社会效益更是巨大。6、项目现场图片(三)蓬溪生物质发电项目1、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是根据蓬溪县上游工业园区周边能够保证供应的生物质燃料秸秆量为依据,按照我国现有燃烧生物质秸秆燃料的技术水平,和能够提供全部燃烧生物质秸秆燃料的锅炉实际情况,兼顾解决上游工业园区现有及近期规划供热负荷的要求。本工程新建装机容量为2 75t h 生物质秸秆直燃专用CFB 中温中压锅炉 + 1 C15-3.43/0.49 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 1N15-3.43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工程建设年限初步确定2013年9月开工,2014 年12月第一台机组投运,2015年2月

56、第二台机组投运。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7661万元,建成后年对外供电1.85亿度以上,年产值1.6亿元,年实现税收1200万元以上;实现年利润总额近2600万元;利用秸秆发电年节约标煤12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可减排20余万吨;年利用秸秆即秸秆能源化22万吨,每年销售、加工、运输秸秆为当地农民增加收入6000万元,并可为当地提供就业岗位达350个。根据蓬溪县农业局、林业局20052008 年统计,蓬溪县丰年可供电厂燃用秸秆量为29.02 万吨/年,欠年约为20.78 万吨/年。林业废弃物约为11.5 万吨/年。及对距热电厂30 公里范围内各乡镇的调查:距热电厂半径30 公里内地区丰年可供电厂燃用秸

57、秆量为82.90 万吨/年,欠收年可供电厂燃用秸秆量为57.1 万吨/年。蓬溪县距热电厂30 公里内的镇乡有赤城镇、新会镇、大石镇、宝梵镇、鸣凤镇、明月镇、新胜乡、板桥乡、下东乡、槐花乡等10 个乡镇,可提供电厂燃用的秸秆及林业废弃物33.5 万吨/年。热电厂已经与10 个乡镇共同协商签订了农林废弃物收购加工合作协议,保证10 个乡镇的秸秆及林业废弃物33.5 万吨/年全部供给蓬溪秸秆直燃热电厂。2、项目进展情况:自取得四川省发改委“川发改能源函201012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盐亭县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各级

58、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全面展开和快速推进项目核准前期各项工作。已经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四川省电力公司同意盐亭生物质发电项目并入四川电网运行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接入系统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和节能评价专题报告等文件的批复工作。3、目前,四川佰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正积极与蓬溪生物质发电项目前业主单位四川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商谈项目合作开发事宜,双方已达成合作意向,由四川佰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全资收购该项目。(四)公司发展规划1、计划布点及建厂数量:2014年3月,苍溪生物质发电项目将竣工投产,四川佰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力争在2014年至2021年期间,

59、在川内建成二十余个生物质发电项目,形成生物质发电集团化公司。前期已组织专业人员对具备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条件的地区进行了资源的综合调查,并已与当地人民政府初步达成了投资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意向性协议。现正在准备项目核准所需的各类申请文件和资料的报批工作,成熟一个,核准一个,建成投产一个,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按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结合国家对新能源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和扶持,使公司最终获准上市。现计划在四川省境内布点及数量。目前公司已获项目核准的3个,在建的2个,与当地政府签订了投资意向协议项目4个,正在洽谈中的项目6个。计划布点及建成项目在四川境内为22个,地点如下:广元市:苍溪县、朝天区;巴中市:平

60、昌县、南江县;达州市:宣汉县、开江县;广安市:岳池县、邻水县;遂宁市:射洪县、蓬溪县;绵阳市:盐亭县、游仙区;资阳市:安岳县;自贡市:荣县;内江市:隆昌县;宜宾市:江安县、筠连县;泸州市:合江县、古蔺县;雅安市:天全县;乐山市:犍为县;眉山市:仁寿县。详见后附四川佰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四川省境内生物质发电项目布点规范区域图2、布点原则: 严格按国家及省发改委对生物质电厂布置相关规定进行布点;充分作好燃料的调研、调查工作,所计划布点的项目所在地方圆80KM以内的农、林废弃物、秸秆总量必须在80万吨/年以上;在与当地政府商谈投资协议时,每个项目要求当地政府配套1-2万亩以上的山林或河滩地、荒地。形成

61、自己的燃料种植基地,确保燃料的供应和价格的平衡;原则上项目与项目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0KM,以确保燃料的来源和供应;项目与项目之间在150KM范围以内的,可进行燃料的调配,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营运;鉴于生物质电厂大燃料、小电厂的特性,每个项目用地原则上应在300亩以上为宜,最低应不小于230亩。每个项目燃料堆放用地不小于130-200亩;项目落地时,应充分调查其项目所在地的交通道路状况,确保燃料供应的畅通;项目外部条件必须满足生物质发电项目建厂原则的基本要求。其取水地点、水量、并网点应在前期落实。取水点距离应小于3KM,水量、水质必须符合相差规范要求,上网点距离应小于10KM;应充分论证项目环境影响

62、。原则上项目落户点应与当地的学校、集中居民区距离不小于2KM。项目落户点在当地工业发展区内为宜。3、计划建厂规模和参数:根据生物质电厂特性,所计划布点的项目原则上机组按30MW容量来考虑。 若项目所在地,其农、林废弃物及秸秆在80万T/年左右时,按215MW容量来设计,其参数为次高温次高压机组。采用该容量机组是因为考虑到若燃料供应短时间内出现不足现象时,可暂停一台机组,使燃料收购量能满足一台机组运行,同时其收购价格不会出现大幅度的上扬;若项目所在地,其农、林废弃物及秸秆在100万T/年左右时,按130MW容量来设计,其参数为高温高压机组。该容量参数的机组比15MW次高温次高压机组,发电燃料耗量可节约6%左右。4、项目建设工期:与政府洽谈、签订投资协议一个月;编制可研、环评、安全预评、接入系统可研、取水论证等前期工作三个月;获取项目核准、接入系统等批复一个月;开工建设至营运:16个月;总工期:21个月5、项目投资估算:a.项目核准所需各类批文: 500万元b.土地费用: 2400万元c.设备购置费用: 11000万元d.建筑工程费用: 8500万元e.安装工程费用: 2480万元f.工程监理费用: 240万元g.工程设计费用: 280万元h.接入系统工程费用: 400万元i.秸秆收购站费用: 380万元j.项目前期及建设期人工、管理费用: 610万元 k.建设期贷款利息: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