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真题答案与解析卷二

上传人:痛*** 文档编号:68039759 上传时间:2022-04-01 格式:DOC 页数:163 大小:645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与解析卷二_第1页
第1页 / 共163页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与解析卷二_第2页
第2页 / 共163页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与解析卷二_第3页
第3页 / 共163页
资源描述: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与解析卷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考试真题答案与解析卷二(16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1.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B.B. 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C.C. 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D.D. 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试题答案:B B试题解析: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具体包括三点:1 1、“司法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即,司法解释可能施行于其生效施行前发生

2、的行为。2 2、“对于司法解释施行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即,司法解释只适用于未决案。3 3、“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即,竞合时采取从 旧兼从轻原则处理。A 项错。因为司法解释不是刑法的渊源。此外,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也不是与刑法的时间效力完全一样。例如,刑法的生效时间有两种:一是公布之日起施行;二是公布一段时间后施行。 而“司法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

3、”这个“法律”指被解释的法律。可见,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从属于被解释法律的时间效力。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02000 年的时间效力与 刑法第 133133 条相同,适用于 19971997 年 1010 月 1 1 日之后发生的交通肇事行为。B B 项正确。C C 项错,太绝对。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 适用新的司法解释。D D 项错。新的司法解释只能适用于未决案,不能适用于已决案。2.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危

4、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B.B. 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C.C. 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D.D. 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试题答案C C试题解析“危害结果” 如何认定,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的危害结果包括对法益造成法定的实害,以及具有对法益造成法定实害的危险(具体危险和抽象危险)。狭义的危害结果则仅指造成法定的实害。如果采用广义说,则从“法益侵害说”的犯罪本质观来说,任何犯罪或者对法益造成了法定的实害,或者具有造成法定实害的危险,因此,危害结果就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果采用狭义说,则危害结果

5、并非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我国刑法理论采用狭义说,因此,A A 和 B B 错。而且,如果采用广义说,则该单选题有多个正确答案。C C 项正确。 抢劫致人重伤、 死亡是抢劫罪的法定加重事由,是指行为人为抢劫而故意或过失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其中就包括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情形,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D D 项错。因诈骗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并非诈骗罪的法定加重事由。3.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B.B. 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C

6、.C. 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D.D. 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试题答案D D试题解析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采取的是四分法,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又称“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又称“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其中,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两种:一是未满1414 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是因精神疾病而不具备或丧失刑法所要求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是 1414 周岁以上未满 16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属于

7、或可能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的有四种情况: 一是已满1414 周岁未满 1818 周岁的未成年犯罪人;二是聋哑人;三是双目失明的盲人;四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是除上述三种之外的人,即年满 1818 周岁的正常人。虽然甲是盲人, 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属于或可能属于限定刑事责任A A 错。从生理标准看,责任。B B 错。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是1414 周岁以上未满16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乙属于或可能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C C 错。丙具有刑事责任能力。D D 对。醉酒人犯罪,负完全刑事责任。4.4.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A. 正当

8、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的范围,与紧急避险中的“危险”相同B.B. 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的认定相同C.C. 对正当防卫中防卫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避险行为“必要限度”的认定相同D.D. 若正当防卫需具有防卫意图,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试题答案试题解析A A 错。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人,但其双目失明并没有使他降低认知能力,也没有降低对案件的认识能力,应负完全刑事其外延小于紧急避险中“危险”判断。二者来源不同,认定也有差异。C C 选项错。 二者的限度条件是不一样的。紧急避险损害的合法利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

9、合法利益,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者可能造成的损害。D D 选项正确。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均为法定的正当化事由,其正当性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其主观上的防卫或避险意图。虽然刑法学界关于二者的成立条件中是否需要具备主观上的方位或避险意图有争议,但主流观点认为必须具有正当的意图。而且,如果肯定正当防卫必须具有正当的防卫意图,那么紧急避险也是。5 5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220220 万元卖给乙,乙首付 100100 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120 万元。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工作人员识破甲的骗局并报警。根据司法解释,关于甲的刑事责任的认定,下

10、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以合同诈骗罪220220 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罚B.B.以合同诈骗罪100100 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120 万元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B B 选项错。 虽然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成立都需要具备时间条件,但者的认定并不完全相同。 正当防卫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紧急避险中危险“正在发生”是指危险已经发生或迫在眉睫并且尚未消除,要根据当时具体情况进行综合的外延。紧急避险的危害来源非常广泛,侵袭等。既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C.C.以合同诈骗罪120120 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100 万兀既遂的情节不再单独

11、处罚D.D.以合同诈骗罪试题答案100100 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罪120120 万元未遂并罚B B试题解析这题涉及司法实务中操作模式。在合同诈骗中,已骗取了部分钱的,以该部分犯罪数额认定既遂。未遂的数额作为酌定情节予以考虑。6 6甲欲前往张某家中盗窃。乙送甲一把擅自配制的张家房门钥匙,并告甲说,张家装有防盗设备,若钥匙打不开就必须放弃盗窃,不可入室。甲用钥匙开张家房门,无法打开,本F F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乙提供钥匙的行为对甲成功实施盗窃起到了促进作用,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B.B. 乙提供的钥匙虽未起作用,但对甲实施了心理上的帮助,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C.C. 乙欲帮助甲实施盗窃

12、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D.D. 乙的帮助行为的影响仅延续至甲着手开门盗窃时,故乙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试题答案D D试题解析如果帮助行为仅对正犯行为具有促进作用,而没有对正犯结果起促进作用时,或者说与正犯结果之间没有因果性时,能否将正犯的行为结果归属于帮助犯?在这问题上,有不同的观点。出题人之一的张明楷教授赞同“正犯结果说”,认为,只有当帮主行为与正犯结果之间存在因果性时,才能使帮助犯承担既遂的责任。该案中,乙虽然提供了钥匙,但最终该钥匙并没有打开门,甲后来也明知了乙的钥匙不起任何作用,而是采用破窗而入的方法盗窃得手的,不能认为乙的帮助行为仍然在强化甲的犯意。因

13、此,乙仅成立未遂犯的帮助犯。答案为 D D。7 7甲欲杀丙,假意与乙商议去丙家“盗窃”,由乙在室外望风,乙照办。甲进入丙家将丙杀害,出来后骗乙说未窃得财物。乙信以为真,悻然离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A A .甲欺骗乙望风,构成间接正犯。间接正犯不影响对共同犯罪的认定,甲、乙构成故 意杀人罪的共犯B.B.乙企图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去卩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故对乙应以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论处C.C. 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两人虽然罪名不同,但仍然构成共同犯罪D.D. 乙客观上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但因其仅有盗窃故意,故应在盗窃罪法定刑的范围内对其

14、量刑试题答案试题解析就没有盗窃的共犯(帮助犯),所以乙不成立盗窃罪, 为没有杀人的共同故意,不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所以入户杀人,甲意图入户盗窃,乙与甲在非法侵入住宅范围内成立共犯。答案选C C8.8.关于罪数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甲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而盗窃国家机关证件,并持该证件招摇撞骗。甲成立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B.B. 乙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2020 公里后,不慎撞死路人张某。因已发生实害结果,乙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仅构成交通肇事罪C.C. 丙以欺诈手段骗取李某的名画。李某发觉受骗,要求丙返还, 丙施以暴力迫使李某放弃。丙构成诈骗罪

15、与抢劫罪,数罪并罚人的犯意,乙只有盗窃的故意,并意图为甲实行盗窃提供帮助但甲其实并无盗窃的故意,只有杀且甲也没有实施盗窃行为从共犯从属性角度来说,没有盗窃的正犯 (实行犯),B B、D D 错。甲成立故意杀人罪。乙因A A 错。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甲D.D. 已婚的丁明知杨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仍然与之结婚。丁构成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的想象竞合犯试题答案试题解析司法部给出的参考答案是A A。出题人大概认为这种所谓的“牵连”不具有通常性,因为为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通常会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而鲜有去盗窃的,因此不认为具有牵连,不属于牵连犯,因此,应予以数罪并罚。但从司法来看,对

16、牵 连犯掌握的尺度宽泛得多,有可能会作为牵连犯,并采用从一重处断模式。出题人认为 B B 错,大概是认为,乙即成立危险驾驶罪,又成立交通肇事罪,为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处断, 而非只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实务中不会对危险驾驶罪再进行评价,就直接定交通肇事罪。来自实务部门的考生估计多会选择B。因为这里的“构成”也会容易理解为最终司法认定的罪。C C 选项错。丙成立诈骗罪既遂。 使用暴力迫使李某放弃不另成立抢劫罪,暴力前已取财。如果暴力造成轻、重伤, 另行评价为故意伤害罪,与诈骗罪并罚, 否则仅作为诈骗罪的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量。D D 错。不是想象竞合,而是法条竞合。9.9.关于自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7、?A A .甲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并与警察对峙,经警察劝说放弃了犯罪。甲是在“犯罪过程中”而不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不符合自首条件B.B. 乙交通肇事后留在现场救助伤员,并报告交管部门发生了事故。交警到达现场询问时,乙否认了自己的行为。乙不成立自首C.C. 丙故意杀人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客观罪行,司法机关根据其交代认定其主观罪过为故意,丙辩称其为过失。丙不成立自首D.D. 丁犯罪后,仅因形迹可疑而被盘问、教育,便交代了自己所犯罪行,但拒不交代真实身份。丁不属于如实供述,不成立自首试题答案B B试题解析A A 选项错。绑架罪是行为犯,甲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已成立绑架罪既遂,放弃犯罪,不成立犯罪中止,符

18、合自首条件。C C 选项错。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后,自我辩护,即便存在法律认识错误,依然是自首。D D 选项错。 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也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成立自首。10.10.王某多次吸毒,某日下午在市区超市门口与同居女友沈某发生争吵。沈某欲离开,王某将其按倒在地,用菜刀砍死。后查明:王某案发时因吸毒出现精神病性障碍,导致辨认控制能力减弱。关于本案的刑罚裁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A .王某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B.B. 王某刑事责任能力降低,可从轻处罚C.C. 王某在公众场合持刀行凶,社会影响恶劣,可从重处罚D.D. 王某与被害人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可酌情从轻处罚试题答案B

19、B试题解析B B 选项错。不能从轻处罚,另外,刑事责任能力降低也不是一种规范的说法。11.11.在符合“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前提下,关于减刑、假释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可以假释B.B. 乙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 9 年,已服刑 5 5 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 对乙可优先适用假释C.C. 丙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拒不交代贪污款去向,一直未退赃。丙已服刑2020 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对丙可假释D.D. 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 5 年,已服刑3 3 年,一直未退赃。丁虽在服刑中有重大技术革新,成绩突出,对其也不得减刑试题答案B B试题解析假释

20、的适用条件有四个,分别是:(一)前提条件:假释只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二)执行刑期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人。具体而言,1 1、刑法第 8181 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执行原判刑期1/21/2 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实际执行1313 年以上,才可以假释。2 2、刑法第 8181 条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特殊情况”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三)实质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犯罪人。另根据监狱法的相关规定,

21、如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假释。(四)消极条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A A 选项错。刑法第 8181 条第 2 2 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C C 选项错。丙拒不交代贪污款去向,一直未退赃,不能视为“确有悔改表现”。D D 选项错。丁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假释。12.12.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猎户甲合法持有猎枪,猎枪被盗后没有及时

22、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甲构成丢失枪支 不报罪B.B.乙故意破坏旅游景点的缆车的关键设备, 致数名游客从空中摔下。乙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C.C. 丙吸毒后驾车将行人撞成重伤 (负主要责任),但毫无觉察,驾车离去。丙构成交通肇事罪D.D. 丁被空姐告知“不得打开安全门”,仍拧开安全门,致飞机不能正点起飞。丁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试题答案C C试题解析A A 选项错。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甲是配置枪支而非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B B 选项错。缆车不属于刑法第119119 条的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D D 选项错。 飞机尚未起飞, 丁打开飞机安全门的

23、行为不会危害公共安全,不成立破坏交通工具罪。13.13.甲系外贸公司总经理,在公司会议上拍板:为物尽其用,将公司以来料加工方式申报进口的原材料剩料在境内销售。该行为未经海关许可,应缴税款 9090 万元,公司亦未补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虽未经海关许可,但外贸公司擅自销售原材料剩料的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不属于走私行为B.B. 外贸公司的销售行为有利于物尽其用,从利益衡量出发,应认定存在超法规的犯罪排除事由C.C. 外贸公司采取隐瞒手段不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构成逃税罪D.D. 如海关下达补缴通知后,外贸公司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接

24、受行政处罚,则不 再追究外贸公司的刑事责任试题答案C C试题解析此题容易被选的是D D。D D 选项错在不是由海关下达补缴通知,而应是由税务机关下达补缴通知。14.14.关于诈骗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 ?A A .与银行工作人员相勾结,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骗取银行巨额存款的,只能构成票据诈骗罪,不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B.B. 单位以非法占有目的骗取银行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但可以该罪追究策划人员的刑事责任C.C.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制造自己意外受重伤假象, 骗取保险公司巨额保险金的,仅构成保险诈骗罪,不构成合同诈骗罪D.D.签订合同时并无非法占有

25、目的,履行合同过程中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后收受被害人货款逃匿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试题答案B B试题解析A A 选项错。票据诈骗中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而银行存单属于金融凭证。B B 选项正确。 虽然刑法规定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但单位以非法占有目的骗取银行贷款的,可以该罪追究策划人员的刑事责任。C C 选项错。 该情形既符合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也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原则上采用“特殊优于一般原则”以保险诈骗罪论处,但不排除例外采用“从一重原则”以合同诈骗罪论处的情形。D D 选项错。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尹隐瞒真相的方

26、法,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非法占有目的进行诈骗,一样可以成立合同诈骗罪。15.15.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甲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故意造成家庭成员死亡。甲不构成遗弃罪,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B.B.乙闯入银行营业厅挟持客户王某,以杀害王某相要挟,迫使银行职员交给自己2020 万元。乙不构成抢劫罪,仅成立绑架罪C.C.丙为报复周某,花 5005000 0 元路费将周某 1 12 2 岁的孩子带至外地,以给他人。丙虽无获利目的,也构成拐卖儿童罪20002000 元的价格卖苏某等人劳动,不构成强迫劳动罪试题答案C C试题

27、解析A A 选项错。视具体情形而定,不能排除成立遗弃罪的情形。B B 选项错。乙成立抢劫罪。C C 选项正确。拐走儿童当做商品一样买卖,无论什么动机,无论是否获利,都成立拐卖 儿童罪。D D 选项错。丁与熊某成强迫劳动罪共犯。16.16.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情节)? ?A A .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向司法机关诬告他人介绍卖淫的,不仅触犯诬告陷害罪,而且触犯侮辱罪B.B. 法官明知被告人系被诬告,仍判决被告人有罪的,法官不仅触犯徇私枉法罪,而且触 犯诬告陷害罪C.C. 诬告陷害罪虽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但诬告企业犯逃税罪的,也能追究其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D.D

28、. 1515 周岁的人不对盗窃负刑事责任,故诬告 1515 周岁的人犯盗窃罪的,不能追究行为人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试题答案C C试题解析A 选项错。诬告他人介绍卖淫,不成立侮辱罪。B B 选项错。只成立徇私枉法罪。C C 选项正确。 虽然是诬告企业,但逃税罪单位犯罪采用双罚制,会使该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诬告而受到刑事追究。D D 选项错。诬告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犯罪的,同样可成立诬告陷害罪。17.17.郑某冒充银行客服发送短信,称张某手机银行即将失效,需重新验证。张某信以为真,按短信提示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又将收到的编号为 135423135423 的“验证码”输入

29、手机页面。后张某发现,其实是将 135423135423元汇入了郑某账户。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郑某将张某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实现转移张某财产的目的,应以盗窃罪论处B.B. 郑某虚构事实,对张某实施欺骗并导致张某处分财产,应以诈骗罪论处C.C. 郑某骗取张某的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D.D. 郑某利用电信网络,为实施诈骗而发布信息,应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论处试题答案B B试题解析该题最疑难的问题在于:是定盗窃罪还是诈骗罪?我个人认为,行为人已骗取了被害人的交付,应认定为诈骗。从民众理解及实务操作来看,这就是一种电信诈骗。答案应为B B而非 A

30、 A。18.18.下列哪一行为成立侵占罪 ?A A .张某欲向县长钱某行贿,委托甲代为将5 5 万元贿赂款转交钱某。甲假意答应,拿到钱后据为己有给李某C.C.丙发现洪灾灾区的居民已全部转移,遂进入居民房屋,取走居民来不及带走的贵重财物D.D. 丁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约定车款付清前汽车由丁使用,所有权归卖方。丁在车款付清前将车另售他人试题答案D D试题解析就 A A 选项而言,关于基于不法原因而委托给付的财物能否成为侵占罪的对象之一即代为保管的财物, 观点不一。肯定说认为,张某虽然在民法上没有返还请求权,但并没有因此丧失财物的所有权,相对于甲来说, 该财物仍然属于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刑法与民法的目

31、的不同,即使上述委托关系在民法上不受保护,也不影响侵占罪的成立。否定说认为,张某没有财物返还请求权,不能认定甲侵占了张某的财物;由于财物由甲占有,也不能认为该财产已经属于国家财产。另外,该题中所涉及的还不是赃物,而是钱,在刑法传统理论中,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现金,不以侵占罪论处。A A 项错。C C 选项中,该贵重财物算不上被遗忘的物品,成立盗窃。但D D 选项也有一定问题,因为,如果丁是真心实意地想买该车,也愿意B.B.乙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赵某,虽收取房款却未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后又将房屋出售付清所有款项,现在只是提前将车卖给他人,不应认定为侵占罪。D D 的说法太绝对。19.19.刑法第 3

32、10310 条第 1 1 款规定了窝藏、包庇罪,第2 2 款规定:“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刑法第312312 条规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没有规定“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关于上述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A .若事前通谋之罪的法定刑低于窝藏、包庇罪的法定刑,即使事前通谋的,也应以窝藏、包庇罪论处B.B.即使刑法第310310 条没有第 2 2 款的规定,对于事前通谋事后窝藏、包庇的,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C.C. 因缺乏明文规定,事前通谋事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D.D. 事前通谋事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属于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处罚试题答案B

33、 B试题解析事前通谋,为共同犯罪,只是分工不同而已。310310 条第 2 2 款只是一种提示性条款。20.20.关于盗伐林木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甲盗伐本村村民张某院落外面的零星树木,如果盗伐数量较大,构成盗伐林木罪B.B. 乙在林区盗伐珍贵林木,数量较大,如同时触犯其他法条构成其他犯罪,应数罪并罚C.C. 丙将邻县国有林区的珍贵树木移植到自己承包的林地精心养护使之成活的,伐林木D.D. 丁在林区偷扒数量不多的具有药用价值的树皮,致使数量较大的林木枯死的,伐林木罪试题答案D D试题解析不属于盗构成盗A A 选项错。甲成立盗窃罪。B B 选项错。同时触犯其他法条的,如何处罚,视具

34、体情形而定,例如,如果是法条竞合,则适用特殊的法条;如果想象竞合,则原则上从一重论处。选项错,属于盗伐林木行为。21.21. 国有甲公司领导王某与私企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1010 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采购1010将 1010 万元返给王某。刘某为方便以后参与甲公司采购业务,完全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A .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B.B. 王某利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机会谋取私利,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C.C. 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将货款交给王某,刘某行为构成贪污罪D.D. 刘某协助王某骗取公款,但因其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构成诈骗罪试题答案

35、C C试题解析本案属于王某与刘某串通共同犯罪。案件中,王某为主犯,刘某为从犯,定贪污罪而非职务侵占罪。贪污数额为4 4 万元。C C 选项对,ABDABD 错。22.22.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B.B. 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C.C. 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D.D. 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试题答案一批设备。后王某发现,丙公司销售的相同设备仅为6 6 万元。王某虽有权取消合同,但却与乙公司老总刘某商议,由王某花6 6 万元从丙公司购置设备交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以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经王某签字批准,

36、甲公司将1010 万元货款支付给乙公司后,刘某再1010 万元1010试题解析A A 项错误,不可选。当事人主义诉讼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辩双方主导诉讼进程。我国自诉案件的由自诉人提起,被告人应诉,法官依法居中裁判,类似于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但我国刑事诉讼中并未完全实行当事人主义,自诉案件审理程序也没有。我国公诉与自诉的审判标准还是一样的,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法官自诉审判中的庭外主动核实证据权自诉中也是有的,故不能说自诉审理程序就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B B 项错在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也是刑事审判程序,存在控辩对抗的。C C 项错在我国侦查程序形成的只是控、辩对抗关

37、系,没有独立的审判第三方介入而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故错误。D D 项正确,当选。审查起诉程序中,只有检控方与辩护方之间的对抗关系。23.199623.1996 年 1111 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20172017 年 3 3 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 DNADNA 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20172017 年 7 7 月,最高检察院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在最咼检察院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不得侦查本案B.B. 可对陆某先行拘留C.C. 不得对陆某批准逮捕D.D. 可对陆某提起公诉试题答案B B试题解析B B 项正确,当选。最高检刑诉规则

38、第352352 条规定: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 侦查机关在核准之前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要求侦查机关在报请核准追诉期间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故此,只有 B项正确。24.24.齐某在 A A 市 B B 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织“大哥”,A A 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某为其“保护伞”。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向B B 区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A.B B 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B.B. B B 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C.C. B B 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

39、某应自行回避D.D. 齐某可申请 A A 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试题答案B B试题解析A A 项错误。最高院刑诉解释第三十条规定: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口头或者书面作出决定, 并将决定告知申请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 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规定情 形的回避申请, 由法庭当庭驳回, 并不得申请复议。 对回避问题适用“决定”裁决形式,而不是“裁定”。故 A A 错误。B B 项正确。根据最高院刑诉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

40、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是上一级法院院长可能需要回避的问题,而上一级法院存在不宜二审的问题,本案需要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他们共同上级法院是省高级法院,故B B 项正确。D D 项错误。 回避是办案人员的回避,不是机关主体的回避,如果齐某认为本案不宜由A市中级及 B B 区法院管辖,可提出管辖异议,而不是申请回避,故D D 项错误。25.25.成年人钱甲教唆未成年人小沈实施诈骗犯罪,钱甲委托其在邻市检察院担任检察官助理的哥哥钱乙担任辩护人,小沈由法律援助律师武某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处理,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钱甲被拘留后,钱乙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B.B. 本案移送审查起诉

41、时,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钱乙C.C. 检察院讯问小沈时,武某可在场D.D. 如检察院对钱甲和小沈分案起诉,法院可并案审理试题答案A A试题解析A A 项正确。钱乙是钱甲的近亲属,根据刑诉法第9595 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故A A 项正确。B B 项错误。刑诉法第160160 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钱乙不是辩护律师,故B B项错误。审理的案件提出回避。故C C 错误

42、C C 项错误。刑诉法第270270 条及最高检刑诉规定第490490 条有同样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告知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行使时不得侵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可见法律并未确认辩护人的讯问在场权,所以C C 项错误。D D 项错误。最高院刑诉解释第464464 条规定,对分案起诉至同一人民法院的未成

43、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可以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不宜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的,可以分别由少年法庭、刑事审判庭审理。D D 项所述检察院分案起诉,如未诉至同一法院,就不可并案审理,故D D 项错误。26.26.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A A .传闻证据规则B.B.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C.C. 关联性规则D.D. 意见证据规则试题答案C C试题解析C C 项正确,当选。关联性规则是指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也就是说,没有关系性的证据不具有可米性,但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未必都具有可米性。可米性是对证据能力,也就是证据资格的判断,而关联性规则,要求的证据材料对案件事

44、实具有居民委员会、未成年证明力。我国最高院刑诉解释第104104 条第 2 2 款对此的表述很明确:对证据的证明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从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27.27.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在侦查阶段,甲父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A.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B.B. 审查应不公开进行C.C. 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D.D. 如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的,应由检察长批准试题答案C C试题解析A A 选项错误,不可选。最高检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第 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

45、检察部门统一办理, 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故A A 选项错误。? ?B B 项错误,不可选。最高检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第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故B B 项错误。C C 项正确,当选。最高检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第1313 条: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二)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三)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四)听取现阶段办案机关的3 3 条: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侦查监督、公诉、侦查

46、、案件1414 条: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押意见;(五)听取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的意见;(六)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况;(七)其他方式。虽然C C 项所述“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并未明确在规定所列,但规定第(七)项有个兜底项“其他方式”,因此,C C 项正确。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或者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未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或者没有新的理由而再次申请的,由检察官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故D D 项错误。28.28.甲系某地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巡查执法时致一辆出租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司机乙重伤,乘客丙当场死亡,出租车严重受损。甲以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

47、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A.乙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B.B. 交通运输管理所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C.C. 丙的妻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D.D. 乙和丙的近亲属可与甲达成刑事和解试题答案C C试题解析A A、B B 项错,不可选。根据最高院刑诉解释第140140 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本题中甲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犯罪,侵犯他人人身、 财产权利的,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48、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A A、B B 错;C C 项正确,当选。丙的妻子在本案中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虽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D D 项错误,不可选。最高检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第1212 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无理由但丙的损害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犯罪,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C C 项所述正确。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本案所涉滥用职权罪是刑法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之一,不适用和解,故D D 项错29.29.卢某妨害公务案于20162016 年 9 9 月 2121 日一审

49、宣判,并当庭送达判决书。卢某于9 9 月3030 日将上诉书交给看守所监管人员黄某,但黄某因忙于个人事务直至1010 月 8 8 日上班时才寄出,上诉书于 1010 月 1010 日寄到法院。关于一审判决生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一审判决于 9 9 月 3030 日生效B.B. 因黄某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将上诉书交予黄某时,上诉期间中止C.C. 因黄某过失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可申请期间恢复D.D. 上诉书寄到法院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试题答案D D试题解析A A 项错误,不可选。刑诉法第103103 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判决20162016 年 9

50、 9 月 2121 日一审宣判并送达,自9 9 月 2222 日开始计算 1010天的上诉期,9 9 月 3030 日尚未达 1010 日,所以A A 项错误。D D 项正确,当选;B B、C C 项错误,不可选。最高法刑诉解释第171171 条第二款规定,收件人正在服刑的,可以通过执行机关转交。这意味着卢某于9 9 月 3030 日将上诉书交给看守所监管人员,即为法定期间提出上诉,便可启动二审,一审判决也就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所 以 D D 项正确,B B、C C项错误30.30.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紧急将婴儿送医院成功抢救后未予立案。关于本案的

51、立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后才能立案B.B. 马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可申请复议C.C. 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可向检察院控告D.D. 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试题答案D D试题解析A A 项错误,不可选。刑诉法第 110110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公安部刑诉程序规定第171171 条规定: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

52、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故此,公安机关接受举报、控告或发现案件事实时,要进行审查,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就应当立案,而不能等到犯罪主要事实查清楚了再立案。所以,A A 项错误。B B 项错误,不可选。刑诉法第 108108 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 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第 110110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

53、 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 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本题中复议的权利。故B B 项错误。C C 项错误,不可选。刑诉法第 108108 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故此,知情人可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而不是控告,C C 项错误。D D 项正确,当选。刑诉法第 1111

54、11 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发现该立案不立案的情况,检察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故此,D,D 项正确,当选。31.31.关于侦查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强制猥亵案,让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辨认B.B. 盗窃案,让犯罪嫌疑人到现场辨认藏匿赃物的房屋C.C. 故意伤害案,让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一起对凶器进行辨认D.D.

55、刑讯逼供案,让被害人在4 4 张照片中辨认犯罪嫌疑人试题答案 B B试题解析公安部刑诉程序规定第 249249 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第 251251 条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第条第二款规定: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最高检刑诉规则第 260260 条规定:辨认时

56、,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为五到十人,照片五到十张。A A 项辨认对象错误;C C 项错在辨认人不能一起进行辩认;D D 项错在辨认物的混同项数量不达标,A A C C D D 项皆不可选,只有B B 项当选。32.32. 叶某涉嫌飞车抢夺行人财物被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认为实施该抢夺行为的另有其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检察院可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B.B. 在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C.C.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害人不服向法院

57、提起自诉,法院受理后,不起诉决定视为自动撤销D.D. 如最高检察院认为对叶某的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的,可直接撤销不起诉决定试题答案D D试题解析刑诉法第 173173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250250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 176176 条规定:?? ?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最咼检刑诉规则第人民401401 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

58、机关重新侦查。第定:人民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受理被害人对被不起诉人起诉的通知后,复查,将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依据的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第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A.A.自诉案件的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上诉B.B. 地方各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期满即发生法律效力C.C.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后生效D.D. 法院可通过再审,撤销或者改变已生效的二审判决试题答案试题解析两审终审制是我国的基本审判制

59、度。制度规定: 一个案件至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420420 条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425425 条规定:最高人民本题中,A A项错在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的另有其人”即认为案件非被告人所为的情况,错在法院受理自诉后,不起诉决定并不自动撤销。只有33.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两审终审制的例外B B 项错在“检察院认为实施该抢夺行不必经两次补充侦查再作出不起诉。C C 项D D 正确。告终结, 所作判决即为生效判决的审判制度。我国两审终审制度的例外有三:一是最高法院作为第一审案件的审判法院,所作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二是判处死刑的案件,二审判决依然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

60、情况;三是各级地方法院在法定刑以下量刑的,都必须经最高院核准才34.34.下列哪一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A A .甲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情节较轻,可能判处3 3 年以下有期徒刑B.B. 乙抢劫案,可能判处10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检察院未建议适用简易程序C.C. 丙传播淫秽物品案,经审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可能不构成犯罪D.D. 丁暴力取证案,可能被判处拘役,丁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试题答案B B试题解析刑诉法第 208208 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

61、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最高院刑诉解释第290290 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二)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六)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七 )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A A 项所涉犯罪属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依法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而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故A A 项不可选。C C 项法院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哪怕被告人认罪

62、,也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故C C项不可选。D D 项丁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依法不适用简易程序,故D D 项不可选。35.35.在一审法院审理中出现下列哪一特殊情形时,应以判决的形式作出裁判?A A .经审理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且不是必须追诉的B.B.自诉人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C.C. 经审理发现被告人系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D.D. 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死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尚不能确认其无罪的试题答案C C试题解析判决是用来解决实体问题的,即定罪量刑问题。刑事审判中,作出是否有罪、是否判处刑罚的处理决定时,一律适用判决。刑诉法第 241241 条一款的

63、第七项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七)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可见,C C 项正确,依法应当作出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36.36.段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段某上诉后省高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发回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关于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 .应另行组成合议庭B.B. 应由审判员 5 5 人组成合议庭C.C. 应开庭审理D.D

64、. 可直接改判死刑缓期2 2 年执行,该判决为终审判决试题答案试题解析最高院刑诉解释第353353 条第二款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第355355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三百五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案件除外。第350350 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

65、新审判;(;(五)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刑诉法第 354354 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民法院重新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第178178 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A A 项错误, 因为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案“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议庭的情形B B 项错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的,二审合议庭是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而不是应当五人。依照复核程序审理后报请

66、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高级人法不应当判处死刑”恰恰是解释第三百五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案件,不必另行组成合C C 项错误,因为根据解释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才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直接改判,D D 项正确。37.37.甲纠集他人多次在市中心寻衅滋事,造成路人乙轻伤、丙的临街商铺严重受损。甲被起诉到法院后,乙和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偿乙医疗费1 1 万兀,赔偿丙财产损失4 4 万兀。判决生效交付执行后,查明甲除1 1 辆汽车外无其他财产,且甲曾以该汽车抵押获取小额贷款,尚欠银行贷款2.52.5 万元,银行主张优先受偿。法院以8 8 万元的价格拍卖了甲的汽车。关于此8 8 万元的执行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A.医疗费-银行贷款财产损失-罚金B.B. 医疗费-财产损失-银行贷款-罚金C.C. 银行贷款-医疗费-财产损失-罚金D.D. 医疗费-财产损失-罚金-银行贷款试题答案A A试题解析最高院刑诉解释第442442 条规定:被判处财产刑,同时又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 应当先履行民事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