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自查报告

上传人:沈*** 文档编号:67927483 上传时间:2022-04-01 格式:DOC 页数:25 大小:49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化妆品自查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化妆品自查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化妆品自查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资源描述:

《化妆品自查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妆品自查报告(25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化妆品自查报告化妆品自查报告 篇一: 化妆品企业自检报告化妆品企业自检报告 我公司位于XXX市XXX路XXX号,周围无重工业和其它污染。厂区占地面积XXX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厂区内绿化面积为XX,其它路面全部为水泥辅砌,路面平坦无积水、无灰尘。厂区内环境优美、卫生整洁,符合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选址要求。 生产车间使用面积XXX平方米,设置了原料间,原料预进间,称量间、制作间,半成品存放间,灌装间,包装间,容器清洁、消毒、干燥、存放间,原材料库,包装材料库,成品库,检验室,留样室,更衣室,缓冲区等。且各功能间面积均不小于10平方米。其中制作、灌装、包装间总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生产区和

2、非生产区无交叉污染。生产车间布局合理,符合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 我公司检验室及微生物室宽敞明亮,检验设备齐全,产品自检项目主要有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能达到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 我厂净化车间为三十万级洁净车间,照明采用自然光和日光灯相结合,非净化车间采用自然通风,并按照离地 2.0米吊装,30/10平方米设置紫外线消毒灯,同时配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及制度。我净化车间天棚和墙面采用彩钢板材料,非净化生产车间的天棚和墙面采用防水涂料,材料平整、光滑、不起灰,便于除尘。地面采用水磨石地面,水磨石地面平整、耐磨、防滑、不渗水,便于清洁和消毒。生产车间的更衣室配备衣柜、鞋架等设施,换鞋柜采用阻拦式设计

3、。衣柜、鞋柜均采用坚固、无毒、防霉和便于清洁的材料制成。更衣室配备非手触式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卫生间设在二楼办公区,为水冲式厕所,有防臭、防蚊蝇昆虫、通风排气等设施。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要求。 我公司生产设备齐全,能够满足产品生产的各个要素。生产用水和排水均为市政管网,生产用水为蒸馏水.能够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 公司对原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验收、检验、储存、使用等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且由专人负责。原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建立了原料使用档案。购进原料时做到了索证及索要检验报告。原料及包装物的使用和存放符合规范要求。 我公司对化妆品的生产过程建立了相应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对化

4、妆品的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原始记录做了妥善保存,使其具有追溯性。符合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 建立了成品贮存管理制度,出入库管理制度并按制度并要求库管人员严格按管理制度管理库房,确保成品贮存和出入库符合规范的卫生要求。 在卫生管理、人员资质和个人卫生方面也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及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确保化妆品的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我公司现在的生产要素符合201X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篇二: 自查报告自查报告 第一章 综述 我厂在厂长的领导下,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了生产部、质检部、供销部等部门经理,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逐条对我厂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包括企业的选址、设施和设备、原料和包装材料、生

5、产过程、成品贮存和出入库、卫生管理及人员等的卫生要求等几部分。现将对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自查的结果总结如下: 第二章 选址、设施和设备的卫生要求 第1条 我厂建于鹤壁市淇县工业路1号,环境卫生整洁,周围30 米内没有可能对产品安全性造成影响的污染源;生产过程中没有产生有毒有害因素的生产车间,与居民区之间有不少于3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第2条 生产厂房和设施的设计和构造应最大限度保证对产品的保护;便于进行有效清洁和维护;保证产品、原料和包装材料的转移不致产生混淆。 第3条 厂区规划符合卫生要求,生产区、非生产区设置应能保证生产连续性且没有交叉污染。 第4条 生产厂房的建筑结构选择钢筋混凝土结

6、构,没有漏水、积水、长霉的建筑结构。 第5条 具备与生产工艺、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仓储、检验、辅助设施等使用场地。根据产品及其生产工艺的特点和要求,设置一条生产车间作业线,生产车间作业线的制作、灌装、包装间总面积500平方米,仓库总面积(80平方米应与企业的生产能力和规模相适应。 第6条 生产车间布局能满足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设置了更衣室,原料预进间、称量间,制作间,灌装间,包装间,容器清洁消毒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检验室,留样室等各功能间(区)不少于10平方米。生产工艺流程上下衔接,人流、物流分开,避免交叉。原料及包装材料、产品和人员的流动路线

7、明确划定。 第7条 生产过程中没有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第8条 动力、供暖、空气净化及空调机房、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系统等辅助建筑物和设施不影响生产车间卫生。 第9条 生产车间的地面、墙壁、天花板和门、窗的设计和建造便于保洁。 (1)地面铺有地板砖,平整、耐磨、防滑、不渗水,便于清洁消毒。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有坡度,并在最低处设置地漏,生产车间的排水沟加盖,排水管能防止废水倒流。 (2)生产车间内墙壁及顶棚的表面,平整、光滑、不起灰、便于除尘。采用浅色、无毒、耐腐、耐热、防潮、防霉、不易剥落材料涂衬,便于清洁消毒。制作间的防水层由地面至顶棚全部涂衬,其他生产车间的

8、防水层不低于 1.5米。第10条 生产车间的物流通道宽敞,采用无阻拦地面传递通道设计。 第11条 管道采用托架悬挂或支撑,与四周有足够的间隔以便清洁。 第12条 仓库内应有货物架或垫仓板,库存的货物码放离地、离墙10厘米以上,离顶50厘米以上,并留出通道。仓库地面平整,有通风、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设施,并定期清洁,保持卫生。 第13条 生产车间更衣室配备了衣柜、鞋架等设施。衣柜、鞋柜采用坚固、无毒、防霉和便于清洁消毒的材料。更衣室配备非手接触式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灌装间设置了单独更衣室。 第14条 制作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更衣室及其缓冲区空气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经过消毒处理,保持良

9、好的通风和适宜的温度、湿度。 采用消毒处理的其它车间,自然通风,并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其空气和物表消毒采取安全、有效的紫外线消毒方法,紫外线灯的辐照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按照30瓦/10平方米设置。 第15条 生产车间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小于200勒克斯,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小于500勒克斯。 第16条 厕所设在生产车间外部,为水冲式厕所;厕所与车间之间设有缓冲区,并有防臭、防蚊蝇昆虫、通风排气等设施。 第17条 具备与产品(洗发液)特点、工艺、产量相适应、保证产品卫生质量的生产设备。 凡接触化妆品原料和半成品的设备、管道用无毒、无害、抗腐蚀材料(不锈钢、塑料管)制作,内壁光滑无脱

10、落,便于清洁和消毒。设备的底部、内部和周围都便于维修保养和清洁。 第18条 生产设备、电路管道、气管道和水管不产生可污染原材料、包装材料、产品、容器及设备的滴漏或凝结。管道的设计避免停滞或受到污染。不同用途的管道标明内容物名称。 第19条 根据产品生产工艺需要配备有水质处理设备,生产用水水质及水量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第20条 生产过程中取用原料的工具和容器按用途区分,没混用,采用塑料或不锈钢等无毒材质制成。 第三章 原料和包装材料卫生要求 第21条 原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验收、检验、储存、使用等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第22条 原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建立了所使用原料的档案,有相

11、应的检验报告或品质保证证明材料。需要检验检疫的进口原料已向供应商索取检验检疫证明。 生产用水的水质能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X)的要求(pH值除外)。 第22条 各种原料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别存放;不合格的原料已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有处理记录。 第23条 经验收或检验合格的原料,按不同品种和批次分开存放,并有品名(INCI名如有必须标注或中文化学名称)、供应商名称、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入库日期等中文标识或信息;原料名称用代号或编码标识的,必须有相应的INCI名(如有必须标注)或中文化学名称。 第24条 对有温度、相对湿度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原料应按规定条件储存,

12、定期监测,做好记录。 第25条 库存的原料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有详细的入、出库记录,并定期检查和盘点。 第26条 包装材料中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辅料无毒、无害、无污染。 第27条 原料、包装材料和成品分库(区)存放。无易燃、易爆品和有毒化学品。 第四章 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 第28四条 生产过程中遵循企业卫生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按规程进行生产,并做好记录。 第29条 生产操作应在规定的功能区内进行,应合理衔接与传递各功能区之间的物料或物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操作或传递过程中的污染和混淆。 第30条 生产中能定期监测生产用水中pH、电导率、微生物等指标。水质处理设备能

13、定期维护并有记录;停用后重新启用的将进行相应处理并监测合格。 第31条 产品的原料严格按照相应的产品配方进行称量、记录与核实。称量记录明确记载配料日期、责任人、产品批号、批量和原料名称及配比量。配、投料过程中使用的有关器具清洁无污染。对己开启的原料包装重新加盖密封。 第32八条 生产设备、容器、工具等在使用前后进行清洗和消毒,生产车间的地面和墙裙保持清洁。车间的顶面、门窗、纱窗及通风排气网罩等定期进行清洁。 生产过程中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和更衣室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1000 cfu/立方米;灌装间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20 cfu/平方米,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300 cfu/只手,并不得检出

14、致病菌。采样方法、检验方法参照GB15979-201X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第33条 生产车间各功能区内无存放与化妆品生产无关的物品,无擅自改变功能区用途。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废弃物分别设固定存放区域或专用容器收集并及时处理。 第34条 进入灌装间的操作人员、半成品储存容器和包装材料不造成对成品的二次污染。半成品储存容器经过严格的清洗和消毒,通过传递口至灌装环节。存放容器或辅料的外包装不进入灌装车间。第35条 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原始记录(包括原料和成品进出库记录、产品配方、称量记录、批生产记录、批号管理、批包装记录、岗位操作记录及工艺规程中各个关键控制点监控记录等)统一收齐保存在办公

15、室文件柜,保存期应比产品的保质期延长六个月,各项记录完整并有可追溯性。 第36条 生产过程中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卫生质量监控。具有微生物项目(包括: 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霉菌和酵母菌等)检验的能力。 第37条 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灌装。 第38条 成品的卫生要求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投放市场前一定进行卫生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产品的标识标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章 成品贮存与出入库卫生要求 第39条 产品贮存有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与产品卫生质量有关的贮存要求,规定产品必需的贮存条件,确保贮存安全。 第40条 未经自检的成品入库,有明显的待检标

16、志;经检验的成品,根据检验结果,分别注上合格品或不合格品的标志,分开贮存;不合格品贮存在指定区域,隔离封存,及时处理。 第41条 成品贮存的条件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成品按品种分批堆放。 第42条 成品入库有记录,内容包括: 生产批号、半成品及成品检验结果编号。 第43条 产品出库基本做到先进先出。出库前,核对产品的生产批号和检验结果是否相符。出库有完整记录,包括收货单位和地址、发货日期、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等,并对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进行确认。 第44条 定期将出库记录、销售记录按品名和数量进行汇总,记录至少应保存至超过化妆品有效期半年。 不合格品运出仓库进行处理没有完整记录,包括品名、规格、

17、批号、数量、处理方式、处理人。 第45条 仓库设立退货区用于储存退货产品,退货产品有明显标记并有完整记录,内容包括: 退货单位、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日期、退货原因,并保存备查。 退货经检验后,方可纳入到合格品或不合格品区,不合格产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 卫生管理 第46条 建立了与企业规模和产品类别相适应的卫生管理组织架构,设有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企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协调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定期体检以及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第47条 质量管理部门由经过培训和考核、且具有化妆品生产经验和质量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部门和车间等有关部门配备专职的卫生管理人

18、员,按照管理范围,做好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48四条 生产企业设置了专职的化妆品卫生管理员。 化妆品卫生管理员掌握国家有关卫生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对化妆品生产的卫生要求,熟悉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因素和控制措施,有从事化妆品卫生管理工作的经验,参加过相关专业培训,取得了化验员资格证,身体健康并具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化妆品卫生管理员承担本单位化妆品生产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二)制定化妆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化妆品生产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

19、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化妆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五)建立化妆品卫生管理档案。 (六)配合产品召回、不良反应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 (七)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化妆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八)参与保证化妆品安全卫生的其他卫生管理工作。 第49条 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由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设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质量检验室,负责化妆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检验。质量管理部门配备3人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质量检验室的场所、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能满足化妆品微生物的检验要求。 质量管理部门设立了与化妆品生产规模、品种、保存要求相适应的留样室。

20、每批产品均有留样,并保存至产品保质期后六个月。 第50条 企业按国家相关规定或企业卫生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并有健全的检验制度。检验原始记录齐全,并妥善保存至超过产品保质期后半年。检验用的仪器、设备按期检定,及时维修,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 第51条 企业建立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并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管理。 发现任何涉及化妆品卫生质量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投诉能按最初了解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调查,记录内容包括投诉人或引起不良反应者的姓名、化妆品名称、化妆品批号、接触史和皮肤病医生的诊断意见。如果某一批次化妆品被发现或怀疑存在卫生质量问题或缺陷,为了确认其他产品

21、是否同样受到影响,要检查其他批次产品。 对产品卫生质量问题或不良反应投诉的处理,能详细记录所有的结论和采取的措施,并作为对相应批次产品记录的补充。 化妆品生产出现重大卫生质量问题或售出产品出现重大不良反应时,能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52条 发现化妆品卫生质量问题或缺陷,可能对人体造成健康危害时,企业能迅速、及时采取召回行动。召回的产品将被注明,内容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召回单位及地址、召回原因及日期、处理意见,并单独保存在一个安全的场所,等待处理决定。因卫生质量原因召回的化妆品,能及时处理。 企业制定了化妆品退货和召回的书面程序,并有记录,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退货和召回

22、单位及地址、召回原因、处理意见和日期。 第53条 企业有涉及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全过程的各项制度和文件记录,同时建立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批准、撤销、印制及保管的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档案,设有档案柜和档案管理人员。分发、使用的文件为批准的现行有效文本。已撤销和过时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在工作中使用。 第七章 人员资质要求 第54条 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资质要求: (一)企业的管理者熟悉化妆品有关卫生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能按照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生产,认真组织、实施化妆品生产有关的卫生规范和要求。 (二)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经过化妆品生产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并具有从业人

23、员健康证明。 第55条 从事卫生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已掌握微生物学的有关基础知识, 掌握化妆品卫生规范及本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熟悉化妆品的生产工艺和质量保证体系知识,了解化妆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上岗前未经卫生检验专业培训,未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 第56条 从业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并有培训考核记录。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卫生知识、质量知识、化妆品基本知识、安全培训等。 第八章 个人卫生 第57条 健康检查要求 (一)从业人员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对患有痢疾、伤寒

24、、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从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者,不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在治疗后经原体检单位检查证明痊愈,方可恢复原工作。 (二)按规定开展从事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人员健康监护。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第58条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从业人员能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洗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裤、帽、鞋,头发不露于帽外。 生产人员遇到下列情况保持洗手: 进入车间生产前; 操作时间过长,操作一些容易污染的产品时; 接触与产品生产

25、无关的物品后;上卫生间后;感觉手脏时。 正确的洗手程序和方法: 卷起袖管。 用流动水湿润双手,擦肥皂(最好用液体皂、洗手液),双手反复搓洗,清洁每一个手指和手指之间,最好用刷子刷指尖。 用流动水把泡沫冲净,并仔细检查手背、手指和手掌,对可能遗留的污渍重新进行清洗。必要时,按规定使用皮肤消毒液喷淋或浸泡,完成手消毒。将手彻底干燥。 (二)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不戴首饰、手表以及染指甲、不留长指甲,不化浓妆、喷洒香水。 (三)在生产场所不吸烟、进食及进行其他有碍化妆品卫生的活动。操作人员手部有外伤时不接触化妆品和原料。遵守不得穿戴制作间、灌装间、半成品储存间、清洁容器储存间的工作衣裤、帽和鞋进入

26、非生产场所,不得将个人生活用品带入生产车间的规定。 (四)临时进入化妆品生产区的非操作人员,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59条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 (二)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工作服。 第60条 本企业没有从事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鹤壁市家和日用化工厂 201X-8-19 篇三: 企业自查报告云霄县福建豪锦化妆品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自查报告 我司收到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规范(试行)的通知后,总经理组织品管部、生产部、研发部等部门对企业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关于厂区卫生情况 、厂区周围30米内不存在对产

27、品安全性造成影响的污染源; 、厂区内整洁干净,物品摆放规范; 、厂区内垃圾按要求进行分类摆放,有专门存放场地,无露天垃圾,不存在蚊、蝇、鼠孳生点; 、厂区内厂房均用于生产化妆品相关产品; 、厂区内所有车间不存在与其他企业合用或共用生产车间的现象。 二、关于设施、设备 1、根据生产需要,企业除干燥间外均有设置其余“八间三室三库一区”,公司目前未生产玻璃容器类相关产品,不需要清洗及高温消毒,没有设置干燥间; 2、生产工艺已经做到上下衔接,人流物流分开,不存在交叉现象; 3、原料及包装材料、产品和人员有明确划分人流物流路线,在显著位置有张贴人流物流走向图; 4、公司未生产香水、指甲油等含挥发性有机溶

28、剂的化妆品,目前暂未配备相应防爆设施; 5、公司未生产粉类相关产品,车间内暂未配备有除尘和粉尘回收设施; 6、生产车间均为无尘净化车间,制作车间、配料车间、静置间、灌装车间、包装车间等车间防水层均是地面至顶棚全部涂衬,排水沟都已加盖; 7、更衣室均有设置阻拦式换鞋柜和非手接触式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且能正常使用,工衣、帽、鞋定期清洁,每人都有2套工衣可定期进行更换; 8、车间配备净化除尘设备,及捕鼠笼、灭蝇灯等设施,定期有专人进行清理、更换; 9、生产设备均采购正规厂家,标签标示符合要求。设备清洁保养规范,无锈蚀,能正常运作; 10、生产设备、电路管道、气管道和水管未发现有滴漏等问题; 1 1、

29、生产车间消毒设施配备齐全,均能正常运作; 1 2、车间净化设施布局合理,配制车间、静置车间、灌装车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均能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 1 3、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场地均按要求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且记录完整,墙面、地面、天花无破损、剥落、霉迹现象,有专人清洁并记录; 1 4、物品均放置于垫板上,离墙、离地、预留通道均按要求进行;仓库四防设施完备,有专人维护、清洁、巡查。 三、原料和包装材料 1、每批原料均有供应商提供的CA及相关检验报告; 2、库区划分包材、化工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区域,每个区域均有专人进行保管; 3、原料库卡记录完整、详细,能做到物料先进先出; 4、原料有分区摆放,

30、产品标示及物料状态清晰; 5、原料库物料按待检、合格、及不合格进行区域划分,不合格物料均按公司不合格产品处理流程 进行处理; 6、仓库内未发现过期原料及禁用物质; 7、对有温度、相对湿度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原料均按照要求进行储存,对温湿度有专人进行监测并 进行记录; 8、原料、物料使用完后均按照要求进行密封; 9、取用原料的工具及容器均有显著用途标示,未出现混用现象; 10、每种原料外包装显著位置均有原料卡,原料卡上标示有产品的品名(INCI名或中文化学名称)、 供应商名称、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入库日期等信息; 1 1、目前企业未使用自编代码,根据产品标签信息可以满足产品追溯; 1 2、

31、公司不存在有毒化学品,对酒精类产品有专门区域,并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1 3、在采购的包材上均有供应商物料状态标示; 1 4、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及辅料均无毒、无害、无污染,在使用前均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 1 5、公司生产过程严格遵守企业卫生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各场所、岗位均悬挂相应卫生、质量、 操作规范等文件,并按要求进行记录; 1 6、生产过程各项原始记录规范、详实、完整并可追溯性,所有记录均按保质期延长半年进行妥善 保存; 1 7、半成品储存间有按物料状态设置待检、合格、不合格区分区存放半成品; 1 8、半成品进行灌装时均为合格后方进行灌装; 1 9、实验室每周一次对PH、电

32、导、微生物项目进行检测;纯水设备定期维护并有相应记录,纯水 长期停用重新启用前有进行检测并确认合格方使用; 20、水质按照(GB5749-201X)要求每年外检一次(pH值除外),且检验合格。 四、关于成品储存与管理 、 成品有按待检、合格、不合格进行分区摆放,对产品防护及保管措施得当; 、 成品仓库设立有不合格区,存放的产品有处理记录; 、 成品入库均有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包括数量、批号、日期等信息,并收集有产品检验结果,出 库有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且记录按照要求进行 、 有建立成品检验制度,每批产品均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入库; 、 每批产品均有留样并有完整的记录,产品标签保存

33、期均为产品保质期后六个月; 、 留样产品按类别进行存放,标签均有留样人、日期、批号、品名、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 样品存放间存放条件与产品标签所示要求一致; 、 产品均按照化妆品标签标示要求进行标识; 、 产品标签均符合化妆品标签标示要求。 五、产品质量管理 、 企业有设立专门微生物实验室及相关仪器、设备,完全能满足微生物检验要求; 、 检测用的仪器设备均有定期进行检定; 、 实验室有建立检验室管理制度和符合要求的微生物相关标准; 、 检验原始记录、报告齐全,保存妥善,有专人进行管理; 、 企业有建立IS900 1、GMPC等质量体系,并取得证书; 、 生产车间均配备专职清洁人员; 、 工厂有

34、建立化妆品召回制度及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 目前没有发生或接到卫生质量相关问题的投诉; 、 目前未收到消费者关于产品质量问题投诉及行政处罚; 、 有建立相关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在员工入职时均进行相关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 培训,并有相应记录; 、 检验员有检验分析工证书、质量工程师证书等相关证书; 、 质量、技术相关人员熟悉相关法规,其他人员也制定有质量相关培训计划; 、 企业员工一年体检一次; 、 新进员工均是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以上岗; 、 未发现有患“五病”而未愈人员在从事生产;、 员工穿戴工服、工帽、工鞋、均干净整洁。未出现不按要求进入非成产场所区域现象; 、 直接从事生产的员工均按要

35、求未佩戴首饰、手表,未出现染指甲、留长指甲现象; 、 公司未生产气溶胶、粉尘、有挥发性刺激类产品,但在灌装、制作等相关与内容物接触场 所员工均戴有口罩; 、 生产车间、衣柜未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用品。 六、关于证照、批件 、 企业卫生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生产项目及产品均按照许可证审批类别进行,不存在未受托 生产问题; 、 目前企业未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正在按照要求进行中。 总结: 本次企业自查发现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事项尚需完善,针对该问题,我司已经指定专人跟进,在6月30日前所有产品均能按照要求备案完毕。 篇四: 环境保护自查报告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岳阳市环保局: 湘阴县环保局:

36、 我公司“高档化妆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竣工,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 项目概况 我公司“高档化妆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 2.8%。占地面积6311平方米,绿化面积950平方米,场地绿化率1 5.1%。建筑面积2882平方米,包括生产厂房一栋、原料与成品仓库一栋、综合办公楼一栋(收购并利用原湘阴县出口包装厂已有的生产厂房和办公楼等建筑,生产厂房为洁净车间),生产规模1800吨/年。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情况一致。 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我公司“高档化妆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201X年4月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等

37、级核定,201X年5月委托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X年5月28日通过湘阴县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湘环评批201X11号,201X年6月开工建设,201X年6月建成。 3.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公司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管理“三同时”规定,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建设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环保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项目环保投资40万元,其中废气处理投资8万元,废水处理投资27万元,噪声防治投资4万元,固体废物处理投资1万元。具体处理措施如下: 营运期废气: 项目使用电加热锅炉,供热工序对大气环境无不利

38、影响。香精等辅料挥发性废气采取车间密闭抽风+15m排气筒排出,车间工人配备口罩等劳保措施。厨房动植物油烟经抽排风设施通过油烟净化器由排气竖管排出。冷却废水: 经过清污分流管网达到农用水质要求后排入项目东侧农灌渠供周围农田灌溉使用。设备清洗废水: 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污水处理后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用于农作。 生活废水: 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用水质要求后用于农作。噪声: 采用基础减震垫、消声器消声、隔声罩隔音、合理布置噪音源及加强绿化等,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 设置了符合环保要求的固废贮存场所,各类固体废物分类堆放,及时无害处置或合理回收利用。 4、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

39、管理机构,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原料堆场管理、工作场所、废物贮存场所管理,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确保项目运行对外环境影响的最小性,可接受性。 经公司自查,本项目已具备试生产条件。 晋湘科美日化(湖南)有限公司 201X年9月篇五: 六个严禁自查报告关于“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个人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本人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实际,严格对照“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六个严禁条款和项目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卡斯食品药品监督管

40、理所于201X年1月20日挂牌成立,主要承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和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不涉及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组织人事纪律等相关项目和内容。并且本人未曾利用请托和亲友等职务上的便利在上述等相关方面谋取任何利益。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能够克己本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在工作中无“吃、拿、卡、要、报”等行为,不赠收“红包”,不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者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二、以后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

41、重要讲话精神为核心,反复学、深入学,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其科学内涵及精神实质;学深悟透焦裕禄精神,为个人整改找准方向、树立标杆;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名利、权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二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工作中,坚持做到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 三是强化党性修养,进一步严格自我约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强化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加强道德修养,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抵制

42、不正之风,时刻注意个人形象,谨言慎行,规范个人行为。杜绝违法违纪等行为发生。 四是监管为本,维护好群众利益。立足岗位,认真履职,搞好监管,保障辖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请给予监督。 201X年3月24日 “六个严禁”即: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我公司主要围绕: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篇六: 201X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分析报告易门县201X年保健食品化妆品质

43、量 安全风险分析报告 为加强对我县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确保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质量可控,根据201X年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求、对辖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現将我县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分析如下: 一、201X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201X年08月,易门县辖区内登记备案保健食品专营(兼营)门店70家,其中保健食品专营门店14家, 保健食品兼营门店 56家,主要经营营养型、强化型、功能型、机能因子型保健食品。 (二)化妆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201X年08月,易门县辖区内

44、化妆品专营(兼营)门店 55家,其中专营门店19家,兼营化妆品的(综合超市、美容店)门店 36家,主要经营护肤类、发用类、美容修饰类等。 (三)我县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 二、201X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情况 201X年,易门县局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了209家次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情况为: (1) 上级通知查处的专项整治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 209家次.出动车辆5台次. 出动执法人员439人次。 (2)监督抽检监测: 1家次, 出动车辆1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人次。 日常监管中,易门县局通过宣传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

45、例,积极引导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建立“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把产品质量关,通过与企业签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责任书”,督促企业建立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制定了约谈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管理。目前,辖区内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基本能按照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我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状况不断改善,市场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一)专项整治检查 201X年我局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专项整治、违法标识、虚假夸大宣传、利用集会及法治宣传曰开

46、展专项整治、假冒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实现专项整治与监管任务相结合。 一是按照省、市局下发的关于查处标示为北京天辰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万杰郎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假冒保健食品(玉食药监201X146号);协查“标示为山东禹城绿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假冒“深海魚油软胶囊保健食品”(徐食药监健稽函201X75号);查处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和洗涤用品;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儿童鱼肝油(玉食药监201X23号);查处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补王虫草精口嚼片等4个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品种实施暂停销售的广告(玉食药监信函201X3号),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金虫草等假冒保

47、健食品及违法销售食品案件的通知的通知(玉食药监(201X)62号)均按文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查处检验不合格、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专项行动。在监督检查中,未发现通报查处的不合格或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并按要求总结上报。 二是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经营企业及时整改,并按照整治要求全面进行自查,并要求建立索票、索证及台账,违法添加、包装、标签、说明书违法标示等专项检查。 (三)日常监督检查 201X年我局按照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检查规范对企业进行检查,使企业基本了解现阶段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思路和管理措施,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从业人员档案、供货方档案

48、、购销台帐、入库验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及开展自查自纠。 (四)监督抽验 根据市局抽检工作计划按排我县抽检二批,结合我县保健品经情况,对保健食品销售较多的健之佳药店抽取西瓜霜喉口宝含片、金银花清凉糖进行了监督抽验,并已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现未出检验结果。 三、201X年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分析报告 (一)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风险评估 一是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专业知识贫乏,法律意识淡薄。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不懂或很少懂保健食品、化妆品基本常识,辨别产品真假及违法标示的的能力有限;不了解当前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增加了违法的风险。应加强对企业相关法规

49、和质量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的教育,同时,经营企业应加强组织内部员工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辨假识劣能力,从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风险。 二是企业自律性差、诚信意识缺乏的风险。有些经营者只顾经济利益,不顾消费者使用安全,盲目推荐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不诚信行为屡见不鲜,增大了监管风险。反映了企业的自律性极差、诚信与道德严重缺失,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三是产品购进把关不严的风险。目前,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管理处于逐步规范的阶段,不法分子为了获得暴利,销售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违法添加药物、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产品违法标示、夸大宣传等现象层出不穷。经营企业在

50、购进产品时又疏于查验供应商资质、或者直接通过电话或网络购进产品,未严格实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极易被欺骗,购进非法产品,又无法追踪违法产品的源头和去向。 四是销售模式和广告宣传的风险。目前,保健食品、化妆品的销售除了传统的柜台销售外,新型的厂家直销、分销、网络销售、电视销售等模式所占据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大。一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为追求利润,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杂志以及销售人员的宣传等导向性强、直观等特点,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还采取健康讲座、免费体检或义诊、会员制直销等方式,扩大目标人群,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宣传化妆品的疗效,甚至不惜伪造理论或者擅自更改标签、说明书,混

51、淆、炒作、捏造新理论、新概念等,误导消费者,增加了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安全的风险。 五是产生家庭不和谐的风险。目前,会议、会员制直销、网络营销等不规范销售方式仍有存在,容易诱发家庭矛盾,产生影响社会和谐与不稳定的风险。会议营销的对象多为老年人,营销人员利用老年人早起锻炼的习惯,在上班之前租借一个场地,有的甚至与老年协会或老年服务机构合作,组织老年人听讲座、采取赠送小礼品、请吃饭、上门陪老年人聊天等方式推销保健食品,价格昂贵而功效不明显。这种非正规的销售方式,避开监管,产品真真假假,消费者无法辨别,又因价格昂贵,极易引发家庭矛盾,累积不和谐的风险。 综上所述,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中的风险主要来自生

52、产经营企业诚信缺失、法律观念、质量安全责任和风险意识淡薄,消费者在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过程中存在思想和认识上的误区。主要应抓好保健食品化妆品源头控制,经营企业严把产品进货关,针对不同的销售模式采取有效监控,加大宣传引导合理、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法律维权意识实行控制的淡薄源头。 四、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风险 (一)监管法规不健全 随着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法制建设严重滞后,极大地影响了监管工作的开展。用于监管保健食品市场的法规依据缺失,导致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不能很好地开展。而用于监管化妆品市场的法规依据,还是1989年制定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面临的法规体系不健全,法律

53、明确的执法主体还属卫生部门。 (二)监管检测力量有限与监管对象复杂庞大之间的矛盾明显 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涉及面广,而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人员只有2人,而面对监管对象数量众多,分布零散的现实,监管和检测力量明显不足,根本无法完成对监管对象的全覆盖监督检查任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队伍,急需调整充实,以提高专业执法能力和水平,降低监管不到位的风险。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风险控制举措及建议 201X根据省、市局保化品监管工作责任要求,应重点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控制措施如下: (一)突出监管重点 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

54、环节、高风险产品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对重点抽检品种的抽检。 1、重点企业: 曾经被查出经营假冒或不合格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经营企业。 2、重点品种: 容易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的保健食品,如减肥类、改善睡眠类、抗疲劳类等品种;易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化妆品,如育发、染发产品;易违法标识、夸大宣传的化妆品。 3、重点环节: 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查验供应商资质、进货查验等容易忽视并且把关不严易出问题的环节。 4、高风险点: 对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风险点或重点风险进行统一梳理,制订具有指导性、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帮助企业、督促企业提高安全风险的警觉性,从而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

55、(二)加强宣传和从业人员培训 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法制宣传,向群众宣传和普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同时,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企业及从业人员风险管理理念的理解和学习正确掌握和运用风险管理工具来开展风险管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风险,确保消费者的食用和使用安全。 (三)构建公众参与的多元监管模式 建立以食药监部门为主导的多元监管模式,通过城镇一体化建设,通过调动媒体、协会、消费者、企业和其它第三方机构的积极性,聚集社会监督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引导媒体对合法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及企业开展客观真实的报道,引导科学消费。 (四)建立与完善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企业增强自律意识、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加强企业自身的质量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五)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实行许可制度,通过设立经营前置条件,对企业的场地、设施、机构、管理制度与记录、从业人员的培训进行规范。引导其在经营活动中合法购进、储存、经营(使用)保健食品、化妆品,提升行业的整体素质与管理水平。 易门县食品药监督管理局保化股 201X年08月12日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