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岗位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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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负全面责任。3、企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部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受

2、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4、企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部,并向工程项目派驻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派驻人员比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地1名;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23名;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按专业派驻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工作。5、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严格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发展。6、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1.1 总经理职责1.1.1 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的领导责任。1.1.2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

3、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1.1.3 阅批、传达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接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发出的监察指令书后,在限期内妥善解决。1.1.4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做到任务、时间、经费、措施四落实;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1.1.5 建立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权、利一致,配备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心强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1.1.6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初负责与部门签订安

4、全生产责任书。每半年检查副职和中层管理人员,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1.1.7 审定公司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1.1.8 必须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要以身作则,带头学好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确保工作人员持证上岗。1.1.9 经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坚持每季一次全公司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迅速地做好整改,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1.10 加强事故管理,严肃查处事故 。本公司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直

5、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各类事故,要直接主持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发生人员重伤以上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不姑息、不迁就。1.1.11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习。1.1.12 安全生产要纳入有序轨道,实行科学管理 。对安全工作有功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敢于管理的安全工作人员要给予关心和支持。1.2 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1.2.1 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1.2.2 协助总经理做好本公司的安全工作,主持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1.2.3 协助总经理召开和主

6、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制订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方案。1.2.4 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1.2.5 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1.2.6 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监督“三同时”的实施,负责监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1.2.7 负责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1.2.8 组织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在上报同时,应制定可靠的临时保护措施。1.2.9 负责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开展职工“三级”安

7、全教育。1.2.10 及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领导、布置、检查、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1.2.11 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后,应迅速赶赴事故发生地,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主持事故调查,并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1.3 副总经理职责1.3.1 副总经理对与相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3.2 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定。1.3.3 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各自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1.3.4 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动态,解决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1

8、.3.5 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分清责任,严肃处理。1.3.6 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准备。1.4 总工程师职责1.4.1 总工程师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等安全技术方面负领导责任。1.4.2 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1.4.3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负责审查各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1.4.4 重视新产

9、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1.4.5 主持或参与每月一次的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1.4.6 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1.5安全监管部经理职责1.5.1 在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领导下,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的监督管理责任。1.5.2 做好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具体指导和支持公司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1.5.3 主持制订、修订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1.5.4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

10、监督“三同时”的实施,负责监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1.5.5 组织人员开展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开展反“三违”活动,督促安全员按时上报落实整改措施。 1.5.6 参加总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措施。1.5.7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做好责任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1.5.8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四不放过”原则,提出事故处理建议和意见。1.5.9 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人好事,提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罚意见。1.5.10 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落实安全生产合同

11、中的条款,并进行监督检查。1.6 人力资源部经理职责1.6.1 人力资源部经理对公司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1.6.2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落实。1.6.3 负责实施新职工公司级安全教育、指导各部门、班组开展教育,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行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1.6.4 负责对新职工录用健康状况审查,做到严格把关。1.6.5 负责管理指导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工作。1.6.6 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措施。1.7 财务部经理职责1.7.1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1.

12、7.2 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1.7.3 按照“三同时”规则审查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事故隐患。1.7.4 审查各项安全罚款的出处,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1.7.5 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及时到位。1.7.6 参与分管范围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1.9 部门技术人员职责1.9.1 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技术培训与工程技术的统一,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1.9.2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都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13、,并检查执行情况。1.9.3 经常对生产操作人员,检修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1.9.4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措施予以排除,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停止作业,并要采取可靠措施保证整改过程中的安全。1.9.5 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演,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1.9.6 积极参与对职工的岗位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指导。1.10、电气主管安全职责1.10.1 深思熟虑工作是否安全,所派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1.10.2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1.10.3 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1.10.

14、4 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简章。1.10.5 负责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1.10.6 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1.10.7 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1.10.8 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确保检修设备确无电压。1.10.9 对工作人员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1.10.10 重大设备检修必须始终在现场,对工作人员要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1.10.11 重大设备检修,电气主管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代替,离开前应交待注意事项。1.10.12 工作完毕后,应周密的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

15、,是否清洁,人员撤离工作点后,方可恢复设备原状试运或合闸送电。1.11、设备修理工职责1.11.1 负责各车间生产设备的修理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管理,做好设备台账和使用维修台账。1.11.2 监督各车间生产设备的合理使用,对违反操作规程和不合格、超负荷使用应予制止。1.11.3 指导操作者进行一级保养,完成有操作者参加的二级保养计划工作,重点设备的定期检查和换油计划。1.11.4 对操作工设备维护保养进行督促检查。1.11.5 经常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故障,将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领导,组织解决。1.11.6 参加每年一次的全厂生产设备技术状况普查工作,并做好记

16、录。1.11.7 为了高效工作,保持机床安全。发现事故时有权停止其使用,并参加设备事故分析。1.12、1.14、职工安全职责1.14.1 职工对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擅自拆卸安全防护装置及不按要求使用劳保用品而造成的事故负责。1.14.2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止他人违章作业。1.14.3 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1.14.4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自觉接受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所伤害。1.14.5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

17、事故的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严格保护现场,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1.14.6 爱护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做好设备的保养和作业环境的整洁工作。1.14.7 爱护机器、设备、工具,不擅自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不擅自串岗和换岗。1.14.8 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1.14.9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在无安全保障的作业条件下操作。1.16、设备操作者职责1.16.1 对自己操作的设备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负全部责任;1.16.2 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等规定,严禁违章操作;1.16.3 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生产设备

18、做好交接班工作;1.16.4 认真执行三级保养作业计划,使设备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积极参加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修理、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搞好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工作,配合修理工检查修理自己所用的设备;1.16.5 熟知所操作的设备结构、特点、润滑系统、润滑方法、用油品种;1.16.6 有权拒绝超负荷、超规范的加工另件的加工;1.16.7 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的规定;1.16.8 对设备认真做好自点检工作,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故障要与修理工联系及时排除;1.16.9 有责任对设备制造质量和修理质量提出意见,并完善保管好设备附件及资料;1.16.10 发生设

19、备事故时,积极采取措施(如:切断电源等),保护现场,并报告修理工,在分析事故时,应如实说明经过,便于分析,有利进行检修;1.16.11 对违反操作规程等主观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负直接责任。(2)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3.1 教育内容3.1.1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3.1.2 安全科学技术知识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教育;3.1.3 安全态度及劳动纪律教育3.1.4 典型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及典型安全事例教育3.2 教育对象3.2.1 管理人员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上级管理部门举办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自觉接受教育。公司

20、级教育主要是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及他们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教育,提高认识,加强责任感和自觉性,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3.2.2 新职工的“三级”教育。3.2.2.1 公司教育.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和安全技术和企业安全全文化等基本知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3.2.2.2 部门(车间)级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主要内容是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3.2.2.3 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负责.主要内容是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

21、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安全防护装置(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3.2.3 换(复)岗人员教育。对因工作需要更变换或请三个月以上长假复工职工的教育,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教育,主要内容是:新岗位的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方法、安全操作技术知识、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以往该岗位发生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3.2.4 采用“五新”(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作业人员的教育。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主要内容是“五新”的基础知识、性能、特点及可能带来的危害;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及3.2.5.1 日常教育不拘形式、时间和场所,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现象应及

22、时进行教育。3.2.5.2 对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凡本厂人员都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3.2.5.3 对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职工有权抵制并要求其改正,并可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3.3 教育培训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可根据各自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开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图片展,多媒体、墙报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3.4 教育培训考核3.4.1 凡参加培训的人员都必须亲自签到,别人代签无效。3.4.2 参加培训班培训人员须经书面考试 、考试成绩及安全知识竞赛成绩都应登记存档,计入年终考核。3.4.3 负责教育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到通俗易懂,对未掌握教育内容的

23、职工进行补课,直到学会为止。3.4.4 教育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统一管理保存。(4)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8.1 事故分类8.1.1 本制度所称的事故是指本单位发生的工伤事故 、火灾事故和设备事故。8.1.2 事故等级划分:(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3) 死亡:a、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b、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24、故; c、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8.2 事故的报告8.2.1 事故快报:(1)事故发生后,负伤人员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上报。(2)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安监局、当地乡镇政府报告。8.2.2 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25、。8.2.3 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事故现场的清理,应经事故调查组的同意。8.3 事故调查8.3.1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8.3.2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

26、查。8.3.3 事故调查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8.3.4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8.3.5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恪守职责,保守事故调查秘密。8.3.6 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生之日起 15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可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 30 日。8.3.7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

27、生单位、人员的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人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8.3.8 事故调查报告应附具有关证明村料,事故调查组人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8.4 事故的处理8.4.1 事故处理要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8.4.2 因忽视安全经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公司按照国家

28、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4.3 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 、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4.4 对下列人员必须严肃处理:(1)对工作不负责,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2)对已列入整改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经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

29、保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5)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6)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8.4.5 对违反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规定者,将依照年初与各岗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置。(5)特种设备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5.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1.1 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5.1.2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方可操作。5.1.3 特种设备必须经过

30、有关部门的培训持证上岗操作。5.1.4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5.1.5 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5.1.6 大型精密设备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5.2 检查与维护5.2.1 机械设备必须确保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均要有接零、接地和绝缘措施,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机具必须采用二级保护。5.2.2 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5.2.3 设备管理部门实行二级保养,必须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保养制度,并检查、督促计划这执行情况,制作“检查记录表”,并做好记录。5.2.

31、4 设备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做好机械设备台账和使用维修台账。5.2.5 设备管理部门要制定每台主要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4.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范围4.1.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4.2特种作业包括:(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企业内机动车辆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5)高处作业;(6)爆破作业;(7)矿山作业;(8)危险化学品作业;(9)烟花爆竹作业;(10)民用爆破器材作业;(11)起重机械作业;(12)电梯作业;(13)锅炉作业;(14)压力容

32、器作业;(15)压力管道运行操作作业;(1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无损检测作业;(17)客运索道作业;(18)大型游乐设施作业;(19)经国家安监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4.3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4.3.1年龄男性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女性满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 4.3.2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3.3初中及以上学历; 4.3.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4.4培训4.4.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4.4.

33、2安排职工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全部提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计划,提出培训需求申请,由安全部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培训。4.4.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的、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格的单位负责。4.5考核和发证4.5.1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4.5.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4.5.3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的、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发证资格的单位进行。4.6.复审4.6.1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定期复审。复审时间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的复审时

34、间或有效期到达时间为准。4.6.2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在证件复审时间前一个月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由安全部联系发证单位进行复审工作。4.6.3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内容包括:健康检查;违章作业记录检查;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4.6.4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4.7管理和监督4.7.1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4.7.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有效的特种

35、作业人员操作证。无证上岗操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部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4.7.3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4.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4.7.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满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如需重新上岗,各用人单位要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联系发证单位对其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4.7.6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

36、作业。4.7.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操作证。若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挂失并申请补办新证。4.7.8安全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3.1 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3.2 每年度将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分管领导每年初根据国家要求编制劳保用品购买的种类、数量,报负责人审批,在专项经费中支出。3.3 采购。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到省定点经营单位或省定点生产厂购买,不得采购三无(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和过期产品。3.4

37、验收。安监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严把质量关,发现“三无”产品或有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3.5 保管。仓库保管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检查合格后方得入库,并妥善保管。3.6 发放。(1)安监部门负责制定发放标准清单,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保管员发放,领取人员在领取清单上签名。(2)对从事多工种员工按主要作业工种和危险程度较高的工种配发。3.7 使用。(1)从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得上岗作业。(2)在使用特种作业防护用品前,必须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不得使用。(3)安全员负责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各管理人员及员工均有权

38、监督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3.8 更换。(1)发现质量问题,由安监部门确认,及时给予更换。(2)丢失或有意损坏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需按用品价格的半额赔偿后更换;是特种劳保用品的,先更换后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3.9 报废。对过期、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管员统一收集保管,经分管领导审查集中报废。3.10 安监部门负责建立劳保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台帐的建挡工作。(7)安全防火制度与有毒物品管理使用制度:6.1 消防6.1.1 消防宣传与教育(1)结合本公司防火工作特点,进行广泛的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39、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之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特点,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2)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6.1.2 用火管理(1)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的,应在动火作业前,履行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消防安全措施。(2)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3)在容易发生火灾等重要场所禁止吸烟,并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牌。(4)加强每日检查巡视和定期防火安全自查自纠。6.1.3 用电

40、管理(1)设备安装应由专门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装。(2)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陈旧老化电线要更换时,必须报告部门负责人。(3)配电房和电器设备周围保持清洁、干燥,不得堆放杂物。配电盘的设置地点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间距,布线要整齐,接头要牢固。(4)电闸刀盒要保持完好,不准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水壶烧开水,及加热器取暖。(6)照明灯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间距,不准用纸作灯罩。照明器表面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6.1.4 消防器材维护保养(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避免高温、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手提式灭火器应

41、设置在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小于 1.50 米,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0.15 米。(2)室内消炎栓、灭火器附近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室内消炎栓内的水带、水枪、消防卷盘必须按规定配齐,定期检查有无生锈、漏水,防止消防水带霉烂。(3)及时清除厂区(单位)所属的室外消炎栓附近的障碍物,定期打开消炎栓,检查供水情况,在放净锈水后再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4)定期(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冬天做好灭火器材的防冻保暖工作。(5)严禁消防器材挪作他用。6.1.5 消防安全检查(1)保安队要做好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巡查员工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情况,

42、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检查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予以处置。(2)每月组织人员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落实整改。(3)对有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提出火灾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及时落实整改,并采取措施防止整改期间发生火灾,整改完毕后,及时通知复查。6.2 危险物品管理6.2.1 具有易燃 、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储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坏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6.2.2 危险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储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严格隔离。6.2.3 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

43、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承担 。并必须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的摩擦。6.2.4 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6.2.5 储存易燃 、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明火作业,不准堆放可燃物品。进入库房人员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消除静电的设备上消除身上可能的静电。6.2.6 库区、场区要保持整洁,对散落的危险物品和杂物要及时清理。装卸作业后,应当进行安全检查。6.2.7 进入库区 、场区的汽车 、拖拉机必须带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6.2.8 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坏 、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处理。6.2.9 易

44、燃、易爆液化气体,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6.2.10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6.2.11 危险物品作业场所和储存仓库内,必须有通风设备,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开关等都要符合要求。6.2.12 保管员要做到每天一查,发现通风、电器有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6.2.13 对爆炸、极毒物品要实行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双人发货和双人使用。6.2.14 保管员要做工到每日清点,发现物品与账目不相行应及时报告。6.3 危险源管理6.3.1 危险源管理组织6.3.3.1 建立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科技人员参与的危险源管理组,主要职能是分析、评估、控制危险源和制定应急

45、处置办法。6.3.3.2 危险源管理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6.3.2 危险源分析6.3.2.1 调查、了解和收集过去的经验和同类生产中发生(1)一级:造成设备损坏,但不会造成人员伤害,能采取措施消除和控制危险的发生。(2)二级: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设备的损坏。(3)三级:造成人员死亡、重伤以及主要设备严重损坏。6.3.2.2 确定危险源,并分类制成表格。6.3.2.3 进行危险源分类(1)一级:造成设备损坏,但不会造成人员伤害,能采取措施消除和控制危险的发生。(2)二级: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设备的损坏。(3)三级:造成人员死亡、重伤以及主要设备严重损坏。6.3.3 监控6.3.3

46、.1 把各种具体的危险源作为对象进行监控。6.3.3.2 人为失误控制:(1)对职工进行适应性技术训练。(2)制定各工种的操作规程,逐步推广标准化操作。(3)开展文明生产,对作业场所进行整理。6.3.3.3 固有危险源控制:(1)限制能源用量或采用安全能源代替。(2)防止能量蓄积。(3)防止能量逸散。(4)在能量源上采取防护。(5)对人体采取防护措施。(6)其它降低损害程度的措施。6.4 应急处置6.4.1 由危险源管理组制定各类应急处置办法。6.4.2 对三级危险源必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7.1 奖励种类7.1.1 嘉奖:(1) 年度责任制考核前三名的个人和取得第一名的集

47、体;(2)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的;(3) 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事故隐患经查属实的;(4) 在参加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中成绩突出的;7.1.2 记功:(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效果的;(2)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发生事故的;(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的;(4)对抢险救灾有突出表现的;(5)在一个工作年度内受过二次嘉奖的。7.1.3 大功:(1)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2)在一个工作年度内记二次功的;7.2 奖励标准7.2.1 嘉奖一次个人奖金 200 元,单位 400 元;7.2.2 记功一次奖金个人 500 元,单位 700

48、 元;7.2.3 记大功一次奖金个人 1000 元,单位 1500 元。7.3 处罚种类7.3.1 警告:(1)初次违反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2)参加安全话动态度消极的;(3)发生二级及以下事故负有责任的;(4)不配合事故调查的。7.3.2 记过:(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2)对三级及以上事故负主要责任的;(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的;(4)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者;(5)对坚持原则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6)在一个工作年度内二次受警告者。7.3.3 记大过(1)发生险情不采取措施又不报告发生事故的;(2)没有及时

49、按整改意见整改发生二级及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违章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二级及以上事故发生;(6)在一个工作年度内受到二次记过处分的。7. 3 4.开除(1)受到司法机关刑事犯罪惩处的;(2)在一个工作年度内记二次大过处分的。7.4 处罚标准7.4.1 受一次警告处分罚款 20 元;7.4.2 受记过处分一次罚款 200 元;7.4.3 受记大过处分一次罚款 500 元。7.4.4 受记过处分以上的人员所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罚款300元。7.5 报审程序7.5.1 对嘉奖、警告类由所在单位提名,安监部门审查报分管领导审批。7.5.2 记功、记过以上类由安监部门提出,报分管领导审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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