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规范

上传人:沈*** 文档编号:67216255 上传时间:2022-03-30 格式:DOC 页数:67 大小:426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规范_第1页
第1页 / 共67页
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规范_第2页
第2页 / 共67页
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规范_第3页
第3页 / 共67页
资源描述:

《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规范(67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住建部备案号:J118712011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 17 2 0 1 1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Code for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automotive liquified natural gas(LNG)filling station2011 - 0815 发布 2011 08 20 实施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Code for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automotive liquified natural gas(LNG)

2、filling stationDBJ 1 7 2 0 1 1批准部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8月20日2011 海口前 言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海南省及国内现有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的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经验,借鉴了国内已有的国家标准和国外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本标准共分13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缩略语和术语,基本规定,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工艺设施,管道系统和安全泄放装置,自控系统及报警系统,电气,消防,建(构)筑物、通风、绿化和工程施工等方面的规定。本规范中4.0.1、4.0.2、5.2.1、5.2.2、6.1.5

3、、6.1.6、6.4.1、7.2.3、7.2.4、7.8.2、8.2.5、8.2.6、9.2.1、9.2.3、9.2.6、9.3.1、9.3.4、9.4.1、9.4.2、10.2.1、10.2.2、10.4.3(第2(3)款)、11.1.1、11.1.2、11.1.3、11.2.1、12.1.2、12.1.5、12.2.1、13.1.3、13.1.4、13.1.5、13.2.2、13.2.6、13.4.5、13.4.6、13.5.2、13.7.4、13.7.5为强制性条文(正文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应用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

4、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随时函告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以供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员名单主编单位: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参编单位:陕西省燃气设计院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南中油深南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 叶有林 郭宗华 林国朝 夏 雨 伍 林 张 刚 钟道迪 田红梅 程玉排 张 哲 孙于萍 林亚芒 杨祖华 吴多胜 吴思军 王明忠 孔祥龙 张飞云 李忠家 黄 斌 王建庄 吴坤德 陈益峰 许丁凡 刘广智 关鹏程 张懿君主要审查人:傅江明 陈 莹 张笑波 潘绍富 叶 军 姚振飞 邓伦诚 刘 威目 录1 总

5、则81.1 目的81.2 适用范围81.3 协调性82 规范性引用文件93 缩略语和术语113.1 缩略语113.2 术语114 基本规定135 站址选择145.1 一般规定145.2 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146 总平面布置166.1 一般规定166.2 储罐围堰176.3 站区排水176.4 总平面布置的防火距离186.5 站内道路187 工艺设施207.1 LNG储罐207.2 LNG泵207.3 LNG增压器217.4 放空加热器217.5 高压气化器217.6 LNG柱塞泵227.7 卸车设施227.8 LNG加气设施228 管道系统和安全泄放装置238.1 管道系统238.2

6、 安全泄放设施249 自控系统及报警系统259.1 仪表及自控259.2 报警系统259.3 紧急切断系统259.4 控制系统动力源2610 电气2710.1 负荷等级2710.2 爆炸危险区域等级范围划分及防爆电器选择2710.3 电缆敷设2710.4 防雷、防静电及接地2711 消防2911.1 干粉灭火器设置2911.2 消防给水系统2912 建(构)筑物、通风、绿化3112.1 建(构)筑物3112.2 通风3112.3 绿化3213 工程施工3313.1 一般规定3313.2 材料和设备检验3413.3 土建工程3413.4 工艺设备安装3613.5 管道工程3713.6 电气仪表施

7、工3813.7 防腐绝热工程3913.8 交工文件39附录A 计算防火距离的起讫点42附录B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43附录C LNG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45附:条文说明481 总则1.1 目的1.1.1 为了规范LNG汽车加气站、L-CNG汽车加气站的设计和施工,提高设计和工程质量水平,防止和减少火灾和爆炸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节约土地,制定本规范。1.2 适用范围1.2.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以LNG为车用燃料气的各种类型汽车加气站工程,以及加气站与加油站的合建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1.3 协调性1.3.1 LNG汽车加气站、L-CNG汽车

8、加气站的设计与施工,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强制性条款的规定。1.3.2 本规范涉及到加油站与加气站的合建站油品部分或L-CNG加气站的CNG部分,均应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56。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 18047 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8442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

9、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126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9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223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4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6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453 石油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

10、B 50484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T 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10924 液化天然气一般特性GB/T 12459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4976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20368 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及装运GB/T 20801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 22724 液化天然气设备与安装 陆上装置设计HG 2059220635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T 20675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JB/T4730.14730.6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SH/T

11、3412 石油化工管道用金属软管选用、检验及验收TSGR000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 缩略语和术语3.1 缩略语CNGcompressed natural gas(压缩天然气)的缩略语。LNGliquefied natural gas(液化天然气)的缩略语。L-CNG由LNG转化为CNG的缩略语。3.2 术语3.2.1 液化天然气 Liquefied Natural Gas (LNG)一种在液态状况下的无色流体,主要由甲烷组成,组分可能含有少量的乙烷、丙烷、氮或通常存在于天然气中的其他组分。3.2.2 LNG加气站 automobile LNG filling station为车

12、载燃料瓶充装LNG的场所。3.2.3 L-CNG加气站 automobile L-CNG filling station由LNG转化为CNG,为车载燃料瓶充装CNG的场所。3.2.4 两用加气站 automobile LNG and L-CNG filling station LNG加气站和L-CNG加气站的合建站。3.2.5 油气合建站 automobile gasoline and gas filling station汽车加气站与加油站的合建站。3.2.6 LNG储罐 LNG Container用来储存LNG的容器。3.2.7 LNG槽车 LNG Cargo Transport Cont

13、ainer装有LNG储罐的专用运输车辆。3.2.8 车载燃料瓶 Vehicular Fuel Container受气车上存储燃料的容器。3.2.9 围堰 Cofferdam可燃液态物料储罐发生泄露事故时,能容纳堤内最大储罐容积液体的构筑物。3.2.10 紧急切断系统 Emergency Shutdown Device(ESD)通过就地或远程操作,能够快速使工艺系统内的介质不再流动的装置。3.2.11加气岛 gas filling island用于安装加气机的平台。3.2.12 加气枪 Fueling Connector在LNG加气站通过燃料加注软管与车辆燃料加注系统相连接的装置,用于输送LNG

14、或蒸发气;在L-CNG加气站通过加气软管向车载CNG气瓶加CNG的装置。3.2.13 加气机 Fueling Facility给车载燃料瓶充装LNG或CNG,并带有计量、计价装置的专用设备。3.2.14 环境气化器 Ambient Vaporizer从自然热源,如大气、海水以及地热水中获取气化所需热量的气化器。3.2.15 地下LNG储罐 underground LNG tank罐顶标高低于周围4m范围内地面最低标高0.2m的LNG储罐。3.2.16半地下储罐 semi-underground tank 一半以上罐体安装在周围4m范围内地面以下的LNG储罐。3.2.17 埋地LNG储罐 und

15、erground LNG tank 采用直接覆土、罐池充沙(细土)或填充防渗透水泥等方式埋设在地下的卧式LNG储罐,其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最低标高0.2m。4 基本规定4.0.1 加气站的等级划分应按表4.0.1规定执行。表4.0.1 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和L-CNG两用加气站的等级划分 级别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和L-CNG加气合建站LNG储罐总容积(m3)LNG储罐单罐容积(m3)LNG储罐总容积(m3)LNG储罐单罐容积(m3)CNG储气设施总容积(m3)一级120V18060120V1806012一级 *60V1206024二级60V120

16、6060V120609二级 *V606018三级V6060V60608三级 *V303018注:带“*”的加气站专指CNG常规加气站以LNG储罐做补充气源的建站形式。4.0.2 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和L-CNG加气站与加油站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4.0.2的规定。表4.0.2 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和L-CNG加气站与加油站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合建站等级LNG储罐总容积(m3)LNG储罐总容积与油品储罐总容积合计(m3)一级V120150V210二级V6090V150三级V6090注: LNG储罐的单罐容积不应大于表4.0.1的规定值。4.0.3 液化天然气的

17、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液化天然气的一般特性 GB/T 19204。4.0.4 液化天然气火灾危险性为甲A类,天然气(气态)的火灾危险性为甲B类。5 站址选择5.1 一般规定5.1.1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站址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交通规划及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要求。5.1.2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应根据相邻单位、设施特点、火灾危险性及人口密集程度等,结合地理位置与风向等因素,合理布置。5.1.3 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设一级加气站和一级油气合建站。5.1.4 加气站宜与加油站合建。5.1.5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沿江河布置时,宜位于临近江河的城镇、村庄、重要水域设施等的下游。5.1.6 安全放散管宜位于加气

18、站和油气合建站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宜布置在站内地势较高处。5.1.7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选址应避开地震断裂带。5.2 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5.2.1 加气站、油气合建站的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点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5.2.1的规定。表5.2.1 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点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级别项目地上LNG储罐放散管管口、加气机LNG卸车点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重要公共建筑物8080805050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530252525民用建筑保护物类别一类保护物二类保护物2520162020三类保护物1816141515甲、乙类

19、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3530252525其他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 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2522202020室外变、配电站4035303030铁路8060505050电缆沟、暖气管沟、下水道1210101010道路快速路、主干路;高速、级1210888次干路、支路;、级108866架空电力线无绝缘层1.5倍杆高1.5倍杆高1.5倍杆高有绝缘层1倍杆高1倍杆高架空通信线和通信发射塔国家、级1.5倍杆(塔)高1.5倍杆(塔)高1倍杆(塔)高一般1倍(塔)杆高0.75倍杆(塔)高0.75倍杆(塔)高注:1 埋地LNG储罐、地下LNG储罐和半地下LNG

20、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可分别按本表地上LNG储罐减少50%、30%和20%,但最小不应小于6 m。 2 如果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实体墙,则地上LNG储罐、放散管管口、加气机、LNG卸车点与该民用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规定的距离减少30%。3 LNG储罐、放散管管口、加气机、LNG卸车点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00 m2的独立民用建筑物,其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三类保护物减少20 %。5.2.2 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

21、、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表5.2.1其它类物品生产厂房的防火距离确定。6 总平面布置6.1 一般规定6.1.1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总平面布置应按工艺流程、火灾危险性、功能要求及特点,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6.1.2 LNG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能散发可燃液体、气体的工艺设施,放散管等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和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 LNG储罐宜布置在站内地势较低处。当受条件限制时布置在地势较高处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液体流散。 3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内采用阶梯式竖向设计时,阶梯间应有防止泄露的可燃液体漫流的措施。 6.1.

22、3 L-CNG加气站的柱塞泵宜布置在远离周边居民区的一侧。6.1.4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的室外变、配电站及职工食堂等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宜布置在站内边缘地带。6.1.5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的车辆出入口应分开设置。6.1.6 液化天然气的储存区临近江河、城市排洪沟布置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泄漏液体流入水域或排洪沟内。6.1.7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应设置围墙,围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出入口一侧外应设置实体围墙。2 实体围墙高度不低于2.2m,围墙应采用不燃材料建造。6.1.8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内不得建有营业性的住宿、娱乐和餐饮设施。6.1.9 加油加气区及卸车区内不应有明火或火花散发点。6

23、.1.10 加气区域宜设敞开罩棚,罩棚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罩棚净空高度不小于4.5m。2 罩棚边缘与加气机的水平投影距离不应小于3m。3 罩棚支柱应在加气岛内,支柱边缘距加气岛顶端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6m。当罩棚支柱不在加气岛内时,支柱外(车辆可能触及的地方)应设防撞柱。防撞柱高度不应小于0.6m。6.1.11 加气机应安装在加气岛上,加气岛宽度不应小于1.2m,高度不应小于150mm。6.1.12 按本规范附录C划分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6.2 储罐围堰6.2.1 地上LNG储罐四周应设围堰。6.2.2 围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围堰内的有效容积不小于罐组内一个最大

24、储罐的容积。2 围堰应为不燃烧实体防护结构,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及温度变化的影响,且不渗漏。3 储罐罐壁距围堰内壁的距离不应小于3m。4 围堰的高度不应小于1m,不宜大于1.6m(以围堰内设计地坪标高为基准)。5 围堰内的不同方位应设置不少于2个人行台阶或梯子。6 管道穿堤处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堵。7 围堰内应设置集液池。8 围堰内不应设置其他可燃液体、气体储罐。9 L-CNG站的高压储气瓶组不应设置在围堰内。10 集液池内的积水若采取自流排水,应采取措施防止LNG通过排水系统外流;若采用潜水泵排水,潜水泵启动之前应确认集液池内无泄漏的液体或气体。6.3 站区排水6.3.1 站内地面雨水

25、可散流排出站外。当雨水由明沟排到站外时,在排出围墙之前,应设置水封装置。6.3.2 排出站外的污水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污水排放标准。6.4 总平面布置的防火距离6.4.1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6.4.1规定。6.5 站内道路6.5.1 LNG储存区至少应有两个通向外部道路的出入口。6.5.2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应有可供消防车辆出入或回转的车道。车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宽度不应小于6m,车道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6.5.3 LNG储存区的消防车道与围堰的距离不应小于5m。6.5.4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内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5m,双车道不应小于9m。6.5.5

26、 加油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内的车道不应采用沥青路面。表6.4.1 站内总平面布置的防火距离(m) 设施名称LNG储罐CNG储气设施天然气放散管管口密闭卸油点LNG卸车点天然气压缩机(间)天然气调压器(间)天然气脱硫、脱水装置加油机CNG加气机LNG加气机LNG潜液泵池LNG柱塞泵LNG增压器、高压气化器、放空加热器站房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取水口有燃气(油)设备的房间站区围墙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CNG系统LNG系统汽、柴油罐油罐1512106*66*46*通气管管口121088*6*8*885*LNG储罐一级站26512666688621020156二级站2441034446642815125三级站2

27、44824446422615124CNG储气设施6441.5(1)366335666656143天然气放散管管口CNG系统5446666656143LNG系统3633468812123密闭卸油点12108666666546665108LNG卸车点6326636336615122(注4)天然气压缩机(间)6443634446658122天然气调压器(间)644336345666658122天然气脱硫、脱水装置6445455 5566515123加油机866666646542666568CNG加气机8646684646542665612LNG加气机64266666622158(注4)LNG潜液泵池

28、64666666461582(注4)LNG柱塞泵2226662666666261582(注4)LNG增压器、高压气化器、放空加热器33546666555281582(注4)注: 1 有燃气(油)等明火设备的房间面向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一侧的墙,如果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无门窗洞口实体墙,则其与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规定的距离减少30%,但不得位于加油加气作业区内。 2 表中:“”表示无防火距离要求。 3 表中:“*”表示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规定。 4 LNG卸车点、LNG加气机、LNG潜液泵池、LNG柱塞泵和LNG增压器、高压气化器、放空加热器与

29、站区围墙的防火间距还应符合本规范第6.1.12条的规定。 5 括号内数值为储气井与储气井的距离。 7 工艺设施7.1 LNG储罐7.1.1 LNG储罐的设计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 GB 150、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 18442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0004的规定。7.1.2 LNG储罐内罐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2MPa,设计温度不应高于-196。外罐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0.1MPa,设计温度应满足当地的环境温度。7.1.3 LNG储罐应设置压力表。7.1.4 LNG储罐应设置全启封闭式弹簧安全阀,且不应少于2个(1用1备)。安全阀的设置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30、R0004的有关规定。7.1.5 LNG储罐宜设置两套独立的液位计,液位计必须具有现场和远传显示功能,高液位和低液位时应能报警。最高液位和最低液位报警时应能连锁切断装置。7.1.6 LNG储罐应露天布置或棚式布置。7.1.7 地下、半地下LNG储罐或埋地储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储罐宜采用卧式储罐。2 应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渗水层的温度降到0以下。3 储罐应安装在罐池中,半地下LNG储罐的罐池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个最大LNG储罐的容量。罐池应为不燃烧实体防护结构,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及温度变化的影响,且不渗漏,并应采取防止雨水进入的措施。4 储罐的外壁距罐池池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m,同池内储

31、罐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5m。5 储罐应采取抗浮措施。6 地下LNG储罐的池顶应比储罐顶部高0.6m及以上。7.2 LNG泵7.2.1 LNG泵宜为浸没式离心泵,浸没式泵应安装在泵池中。泵池的制造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GB 150、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 18442及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 20801的规定。7.2.2 泵池的入口应安装切断阀。7.2.3 泵的出口应安装切断阀和止回阀。7.2.4 泵池应设置人工放空阀和安全阀。7.2.5 泵池应安装压力表、温度检测装置。7.2.6 泵池内的结构应满足LNG泵维修拆卸的要求。7.3 LNG增压器7.3.1 增压器宜选用环境气化器。7.3.2 每

32、台增压器的入口、出口应安装切断阀。7.4 放空加热器7.4.1 放空系统应设置放空加热器,放空加热器的规格应能满足储罐真空失效时的放空要求。7.4.2 放空加热器为环境气化器。7.5 高压气化器7.5.1 高压气化器应选择环境气化器。7.5.2 高压气化器出口应设置温度计。7.5.3 高压气化器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27.5 MPa。7.6 LNG柱塞泵7.6.1 柱塞泵的入口和出口应设置防震装置。7.6.2 柱塞泵的出口应设置止回阀和全启封闭弹簧安全阀。7.6.3 柱塞泵的出口应安装压力表。7.7 卸车设施7.7.1 与卸车管道相接的进液管道上应安装紧急切断阀和止回阀,止回阀应设旁通阀。7.7.

33、2 卸车处应设有LNG储罐高液位、低液位和最高液位、最低液位声光报警裝置。7.8 LNG加气设施7.8.1 加气枪的最大输送压力应小于受气车辆的车载燃料瓶的最高工作压力。7.8.2 加气机液体金属软管均应设拉断保护装置。7.8.3 加气软管的长度不应超过6m。7.8.4 加气岛上应设置干燥的氮气或压缩空气吹扫接头。氮气或压缩空气的露点不应高于-40。8 管道系统和安全泄放装置8.1 管道系统8.1.1 管道组成件的选择应按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 50126,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 20801,石油化工管道用金属软管选用、检验及验收SH/

34、T 3412执行。8.1.2 管道及管道连接有温度变化引起的收缩与膨胀,应按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第9章的规定执行。8.1.3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低温管道所采用的绝热保冷材料应为具有良好防潮性能的不燃材料。低温管道绝热工程应符合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的规定。8.1.4 LNG加气站内工艺管道系统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2倍最大工作压力,且不应小于所连接设备(或容器)的设计压力与静压头之和。设计温度不应高于-196。8.1.5 L-CNG加气站工艺管道系统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2倍最大工作压力,且不应小于所连接设备(或容器)的设计压力与静压头之和。高压气化器之

35、前的工艺管道系统的设计温度不应高于-196。8.1.6 低温管道的组成件(包括紧固件)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06Cr19Ni10,管材应符合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 14976的规定,管件应符合钢制对焊无缝管件 GB 12459的规定,法兰、紧固件应符合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HG 2059220635的规定。8.1.7 管道布置应能满足操作、维修及人员安全逃生的要求。8.1.8 液态LNG在管道中的流速,泵前不宜大于1.2m/s,泵后不应大于3m/s;低压天然气在管道中的流速不宜大于20m/s,高压天然气在管道中的流速不宜大于5m/s。8.2 安全泄放设施8.2.1 安全阀与设备或管

36、道之间应设置切断阀,切断阀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被锁定或铅封。8.2.2 LNG工艺系统的低温放空气体,应经过加热器加热至高于常温后方可排入放散管。8.2.3 容器设置安全阀的地方同时应设置人工放空阀,工艺管道上设置安全阀的地方宜同时设置人工放空阀。8.2.4 低温液相和气相管道上两截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安全阀的设置应符合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 20801、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的规定。8.2.5 LNG加气站内的放散管应集中放散,L-CNG加气站内的高压放散管和低压放散管应分开设置。8.2.6 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周围12m之内的建(构)筑物2m及以上,且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

37、5m。8.2.7 放散管管口不宜设置雨罩等改变放空气体方向的装置,管口应与水平方向成45向上,底部宜设置排污阀。8.2.8 放散管应远离站内人员集中的地方。9 自控系统及报警系统9.1 仪表及自控9.1.1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的生产工艺过程和工艺设施应实时监控。9.1.2 控制系统应具有防止误操作的联锁功能及系统工艺参数越限时的报警功能。9.1.3 工艺设施现场应设置检测仪表,重要的参数应能远传至控制室。9.2 报警系统9.2.1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内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9.2.2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的LNG储罐区应设置低温检测报警系统。9.2.3 可燃气体

38、检测报警系统和低温检测报警系统应固定安装,指示报警设备应安装在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或值班室。9.2.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低温检测报警系统宜独立设置。9.2.5 报警系统应具有声光报警功能。9.2.6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检测装置和指示报警设备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GB 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规定。9.2.7 LNG储罐设置的液位计应具有最高液位和最低液位报警功能,并与紧急切断系统(ESD)联锁。9.3 紧急切断系统9.3.1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应设置紧急切断系统(ESD),当系统出现不可恢复的紧急状况或事故状态时应立即关闭储罐或管道阀门,切断LNG泵和LNG柱塞

39、泵的电源。9.3.2 紧急切断系统应具有手动、自动功能,并具有远程切断功能。远程人工切断按钮至少有一处距储罐不应小于10m。9.3.3 紧急切断系统应只能手动复位。9.3.4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应在卸车处、加气机上、控制室(或值班室)设置紧急切断系统的人工切断按钮。9.4 控制系统动力源9.4.1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控制系统的电源除市电外,应设置不间断供电电源(UPS)。9.4.2 控制系统应有失效保护功能,当电源或仪表风中断时,工艺系统应能停止在安全状态。10 电气10.1 负荷等级10.1.1 加油加气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信息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10.2 爆炸危险区域等级范围划分

40、及防爆电器选择10.2.1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规定,并应按附录C确定。10.2.2 爆炸危险区域的电器设备和电缆的选择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10.3 电缆敷设10.3.1 爆炸危险区域的电缆宜直埋敷设。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应用干砂填实。电缆进出建筑物时应采用封堵措施。10.3.2 LNG管道与电缆、仪表接口及金属导体交汇处,应设置密封或隔离措施。10.4 防雷、防静电及接地10.4.1 防雷1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防雷设计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执行。2 加气站和

41、油气合建站内的所有金属物件及各种管道,应采取等电位连接。3 LNG储罐、工艺装置可不设独立避雷针,但在不同方位的两处应作防雷接地。4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控制室的控制室应设置防雷击电磁脉冲设施,具体设计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执行。10.4.2 防静电1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的防静电设计应符合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的规定。2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在卸车、储存、加气过程中应避免产生大量静电荷。3 站内所有金属导体应实行等电位连接。4 工艺管道每隔30m处应设防静电接地装置。5 管道中的法兰、阀门当采用金属螺栓连接时,可不另接接地跨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5个螺栓具有良好

42、的导电接触面。6 平行管道管壁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20m加跨接线连接。7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作业区域的入口和卸车处应设置静电释放柱,加气机和卸车处应设置静电接地装置。8 工艺装置,金属导体如与防雷接地,各种电气接地,信息系统接地等接地系统相连接时,可不设专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10.4.3 接地1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的供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或TN-C-S系统。2 接地装置1)接地装置应埋设于土壤中,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m,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应小于0.8m。2)接地线和接地体应采用镀锌扁钢或圆钢、角钢。3)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的电气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信息系统接

43、地宜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4)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的各种接地装置如单独敷设,接地电阻不大于下列规定:电气工作接地:4保护接地:4防雷接地:10防静电接地:100信息系统接地:111 消防11.1 干粉灭火器设置11.1.1 每2台加气机应设置不少于1具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2具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11.1.2 LNG储罐应设50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台。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11.1.3 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具,总数不应少于2具。11.1.4 其余建筑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建筑

44、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11.2 消防给水系统11.2.1设置有地上LNG储罐的一、二级LNG加气站、油气合建站应设消防给水系统,但符合下例条件之一时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1 设置在城市建成区内的设有地上LNG储罐的二级LNG 加气站、油气合建站,位于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且供水量不小于15 L/s。2 设置在城市建成区内的设有地上LNG储罐的二级LNG 加气站、油气合建站,LNG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小于4m,且在LNG储罐之间设置钢筋混凝土防火隔墙。防火隔墙顶部高于LNG储罐顶部,长度至两侧围堰,厚度不小于0.2m, 耐火极限不低于3.0h。3 LNG加气站、油气合建站

45、位于城市建成区以外,且为严重缺水地区;LNG储罐、放散管、储气瓶组、卸车点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小于本规范表5.2.1规定的防火间距的2倍;LNG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小于4m;灭火器材的配置数量在本规范11.1节规定的基础上增加1倍。11.2.2 设置地下或半地下LNG储罐的各类LNG加气站及油气合建站、设置地上LNG储罐的三级LNG加气站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11.2.3 消防给水应利用城市或企业已建的给水系统。当已有的给水系统不能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时,应自建消防给水系统。11.2.4 消防给水管道可和站内的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合并设置,且当生产、生活用水达到最大小时用水量时仍应保证消防用水

46、量。消防水量应按固定式冷却水量和移动式水枪用水量之和计算。11.2.5 当根据11.2.1条需设消防给水系统时,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级站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20 L/s,二级站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5L/s。2 地上LNG储罐应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其给水强度不应小于0.15 L/m2.s,着火罐的给水范围应按其全部表面积计算,距着火罐直径(卧式罐按罐直径和长度之和的一半计)1.5倍范围内的相邻储罐的给水范围可按其表面积的一半计算。3 连续给水时间不应小于3h。11.2.6 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当计算消防用水量超过35L/s时,

47、消防水泵应设双动力源。11.2.7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内的消防给水系统利用城市消防给水管道时,室外消火栓与LNG储罐的距离宜为3050m。三级站的LNG储罐距市政消火栓不应大于80m,且市政消火栓给水压力大于0.2MPa时,站内可不设消火栓。11.2.8 固定式消防喷淋冷却水的喷头出口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2MPa,移动式消防水枪出口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25MPa,并应采用多功能水枪。12 建(构)筑物、通风、绿化12.1 建(构)筑物12.1.1 加气站的储罐、工艺装置宜露天布置,加气区应采用敞开式布置。12.1.2 加气站具有爆炸危险区域的建(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构)筑

48、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 建筑物的门窗应向外开。3 加气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4 封闭式建筑应采取泄压措施,其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规定。12.1.3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的站房及其辅助用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12.1.4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的地坪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12.1.5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站内的建(构)筑物抗震设计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规定。 12.2 通风 12.2.1 加气站和油气合建

49、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或箱体应采取通风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强制通风时,通风设备的通风能力在工艺设备工作期间应按每小时换气12次计算,在工艺设备非工作期间应按每小时换气6次计算。通风设备应防爆并应与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联锁。 2 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口总面积不应小于300cm2/m2(地面),通风口不应少于2个,且应靠近可燃气体容易积聚的部位设置。12.3 绿化12.3.1 加气站内可种植草坪及树木,但不得种植油性植物。12.3.2 树木的位置、树冠及高度应不影响灭火及应急救援。12.3.3 储罐区的围堰内不得绿化。13 工程施工13.1 一般规定13.1.1 承建加气站建筑工程

50、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应的资质。13.1.2 承建加气站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设备、管道安装工程相应的资质。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许可证。13.1.3 焊接压力管道的焊工,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进行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13.1.4 无损检测人员应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进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13.1.5 加气站工程施工应按工程设计文件及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 13.1.6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与设计院进行设计交底和技术交底。施工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概况; 施工部署; 施工进度计划; 资源配置

51、计划; 主要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 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平面布置; 施工记录。13.1.7 施工用设备、检测设备性能应可靠,计量器具应在有效检定期内。13.1.8 加气站施工应做好施工记录,其中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应有建设或监理单位代表确认签字。13.1.9 当在敷设有地下管道、线缆的地段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施工措施。13.1.10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应按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 50484执行。13.2 材料和设备检验13.2.1 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13.2.2 材料和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52、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特性数据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2 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的规定,且应有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3 其它设备应有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质量证明文件。4 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部门出具的进口设备商检合格证。13.2.3 计量仪器应在计量鉴定合格有效期内。13.2.4 设备的开箱检验,应由有关人员参加,按照装箱清单进行下列检查: 1 核对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包装箱号、箱数并检查包装状况。 2 检查随机技术资料及专用工具。 3 对主机、附属设备及零、部件进行外观检查,并核实零、部件的品种、规格、数量等。 4 检验后应

53、提交有签证的开箱检验记录。13.2.5 可燃介质管道的组成件应有产品标识,并应按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 3501进行检验。13.2.6 当材料和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1 质量证明文件特性数据不全或对其数据有异议。 2 实物标识与质量证明文件标识不符。3 要求复验的材料未进行复验或复验后不合格。13.3 土建工程13.3.1 工程测量应按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26执行。施工过程中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等测量成果进行检查和复测,并对水准点和标桩采取保护措施。13.3.2 进行场地平整和土方开挖回填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流入作业区。排水出口应

54、设置在远离建筑物的低洼地点,并保证排水畅通。临时排水设施应待地下工程土方回填完毕后方可拆除。13.3.3 土方工程应按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的规定进行验收。13.3.4 混凝土设备基础模板、钢筋和混凝土工程应按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 3510的规定进行施工。 13.3.5 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基础、构造柱、圈梁、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施工应按建筑地基与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的规定进行验收。13.3.6 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砖石工程施工应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

55、的规定进行验收。13.3.7 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屋面工程施工应按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的规定进行验收。13.3.8 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地面工程施工应按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的规定进行验收。13.3.9 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的规定进行验收。13.3.10 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13.3.11 站区建筑物的采暖和给排水施工应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的规定进行验收。13.3.12 建筑物和钢结构防火涂层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