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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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徐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 行)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一三年十二月一日第 64 页 共 66 页徐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原则、过程和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徐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燃气储存、输配、经营管理、运行维护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

2、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

3、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告第97号GB-2894安全标志GB-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

4、装置设计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494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CJJ-51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AQ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GB/T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程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术语和定义3.1安全生产标准化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

5、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3.2燃气设施gasfacilities用于燃气储存、输配和应用的场站、管网及用户设施、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3.3用户设施coustomersinstallation用户燃气管道、阀门、计量器具、调压设备、气瓶等。3.4用气设备gasappliances使用燃气作为燃料进行加热、炊事等的设备,如燃气工业炉、燃气锅炉、燃气空调机、民用燃气用具等。3.5安全设施safetyfacilities指企

6、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设置、安装、配备的各类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如:消防设施器材、检测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个体防护设施、超温超压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3.6关键装置keyfacility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3.7重点部位keysite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3.8运行operation从事燃气供应的专业人员,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对燃气设施进行

7、巡视、操作、记录等常规工作。3.9维护maintenance为保障燃气设施的正常运行,预防事故发生所进行的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3.10抢修rush-repair燃气设施发生危及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停气、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业3.11降压pressurerelief燃气设施维护和抢修时,为了操作安全和维持部分供气,将燃气压力调节至低于正常工作压力的作业。3.12停气interruption在燃气供应系统中,采用关闭阀门等方法切断气源,使燃气流量为零的作业。3.13动火flameoperation在燃气管道和设备上或其他禁火区内进行焊接、切割等产生明火的作业。3.14置换p

8、urging采用燃气或惰性气体(水)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空气或采用空气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燃气的过程。3.15监护supervisionandprotection在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作业时,对作业人员进行的监视、保护;或由于其他工程施工等可能引起危及燃气设施安全而采取的监督、保护。3.16资源resources实施安全标准化所需的人力、财力、设施、技术和方法等。3.17相关方interestedparty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3.18供应商supplier为企业提供原材料、设备设施及其服务的外部个人或团体。3.19承包商contractor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

9、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3.20事件incident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3.21事故accident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3.22危险、有害因素hazardouselements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3.23危险、有害因素识别hazardidentification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3.24风险risk发生特定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3.25风险评价riskassessment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过程。3.26安全绩效safeperformance基于安全生

10、产方针和目标,控制和消除风险取得的可测量结果。3.27变更change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3.28隐患potentialaccidents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29重大事故隐患seriouspotentialaccidents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

11、以排除的隐患。4要求4.1概述本规范采用计划(P)、实施(D)、检查(C)、改进(A)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4.2原则4.2.1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依据本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4.2.2安全标准化的建设,应当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为基础,树立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理念,与企业其他方面的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4.2.3安全标准化的实施,应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原则,通过有效方式实现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4.2.4安全标准化采取企业自主管理,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考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

12、模式,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4.3实施4.3.1 安全标准化的建立过程,包括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6个阶段。4.3.2 初始评审阶段:依据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要求,对企业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初始评估,了解企业安全管理现状、业务流程、组织机构等基本管理信息,发现差距。4.3.3 策划阶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针对初始评审的结果,确定建立安全标准化方案,包括资源配置、进度、分工等;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台帐、档案、记录等;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4.3.4 培训阶段:

13、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标准化相关内容培训。4.3.5 实施阶段:根据策划结果,落实安全标准化的各项要求。4.3.6 自评阶段:应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4.3.7 改进与提高阶段:根据自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绩效。5 管理要素本规范由10个一级要素50个二级要素组成(见下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要素表一级要素二级要素5.1负责人与职责5.1.1负责人5.1.2方针目标5.1.3机构设置5.1.4职责5.1.5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5.2风险管理5.2.1辨识与评价5.2.2风险评价5.2.3风险控

14、制5.2.4重大危险源5.2.5风险信息更新5.3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5.3.1法律法规5.3.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3.3操作规程5.3.4修订5.4培训教育5.4.1培训教育管理5.4.2管理人员培训教育5.4.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5.4.4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5.4.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5.4.6日常安全教育5.5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5.5.1设施建设5.5.2燃气设施5.5.3安全设施5.5.4特种设备5.5.5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5.5.6工艺安全5.6作业安全5.6.1作业许可5.6.2作业环节5.6.3检维修5.6.4抢修5.6.5拆除和报废5.6.6警示标志5.6.7承包商和供应商5.7用

15、户5.7.1用户档案5.7.2宣传与告知5.7.3用户设施5.8职业危害5.8.1危险化学品管理5.8.2职业危害申报5.8.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5.8.4劳动防护用品5.9事故与应急5.9.1事故报告5.9.2抢险与救护5.9.3事故调查和处理5.9.4应急指挥系统5.9.5应急救援器材5.9.6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5.10检查、考核与自评5.10.1安全检查5.10.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5.10.3隐患整改5.10.4考核与自评5.1 负责人与职责5.1.1 负责人5.1.1.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5.1.1.2企业

16、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5.1.1.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安全承诺内容包括:1)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承诺;2)坚持预防为主,开展风险管理,定期排查隐患,抓好隐患治理的承诺;3)提供必要资源的承诺;4)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承诺;5)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6)对从业人员、相关方的承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应通过适当的方式、渠道向从业人员及相关方宣传或告知。5.1.1.4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5.1.2 方针目标5.1.2.1

17、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满足:1)形成文件,并得到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4)与企业的其他方针和目标具有同等的重要性;5)公众易于获得。5.1.2.2企业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各级组织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目标的有效完成。5.1.3机构设置5.1.3.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不低于企

18、业总人数5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总人数300人以下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5.1.3.2企业应建立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5.1.4职责5.1.4.1企业应制定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5.1.4.2企业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5.1.4.3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5.1.5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5.1.5.1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

19、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5.1.5.2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5.1.5.3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5.2风险管理5.2.1范围与评价方法5.2.1.1企业应建立风险评价组织机构,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参加风险辨识与评价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燃气专业知识和生产应用管理经验;2)熟悉风险评价方法;3)包括生产、技术、设备(含电气、仪表)、安全、工程、职业卫生等部门的人员。5.2.1.2企业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1)重大燃气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

20、建的安全预评价及验收评价;2)燃气重大危险源运行管理定期安全评价;3)在役运行的埋地燃气管道按国家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性能评估;4)重要燃气设施、设备检修作业;5)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停气、降压、动火、置换、通气以及施工作业;6)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投入使用;7)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条件;8)应急抢险装备、器材和人员配备以及应急预案的符合性评价;9)异常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对燃气设施运行的影响;10)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效性;11)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符合性评价;12)发生事故、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行为以及潜在的异常和紧急情况;13)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发生变更;14)其他重

21、要供用气场所、重点工序、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15)其他应当考虑的对象。5.2.1.3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评价方法有:1)安全检查表分析(SCL);2)故障树分析(FTA);3)工作危害分析(JHA);4)预先危险性分析(PHA);5)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6)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7)事件树分析(ETA);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5.2.1.4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5.2.2风险评价

22、5.2.2.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5.2.2.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5.2.3风险控制5.2.3.1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1)应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2)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5.2.3.2企业应将风险评价

23、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5.2.4重大危险源5.2.4.1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内容包括:1)物质名称和数量、性质;2)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3)管理制度;4)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5)评估报告;6)检测报告;7)监控检查记录;8)重大危险源备案记录等。5.2.4.2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5.2.4.3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5.2.4.4

24、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5.2.4.5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5.2.4.6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5.2.4.7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5.2.5风险信息更新5.2.5.1企业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5.2.5.2企业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5

25、.2.5.3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3)技术改造项目;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5.3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5.3.1法律法规5.3.1.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并定期进行更新。5.3.1.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5.3.1.3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

26、相关方。5.3.1.4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5.3.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3.2.1企业应制订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2)岗位安全职责3)安全生产奖惩考核4)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管理5)风险管理6)安全生产会议7)安全培训教育8)安全检查9)隐患报告和处理10)重大危险源管理11)事故管理12)应急救援管理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4)职业卫生管理15)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16)消防管理17)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18)设备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监

27、视和测量设备(仪器)、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等19)作业安全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20)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21)用户设施检查、维护和报修管理22)检维修管理23)设施设备拆除和报废管理24)燃气抢险管理25)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2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27)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5.3.2.2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5.3.3操作规程5.3.3.1企业应根据燃气储存、输配和应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特点和危险性,编制作业操作规程。操

28、作规程应包括:1)燃气管道的运行维护(管道巡查、泄漏检查、防腐层检测、阴极保护系统检测及管道修复)2)燃气设备的运行维护(调压装置、阀门及阀井(室)、过滤器、凝水缸、加臭装置、低压储气柜、高压储罐(井、气瓶)、压缩机、烃泵、干燥器、脱硫装置、加气和卸气设备、灌装设备、气化设备、混气设备等)3)特种设备的运行维护4)压力表、安全阀、报警装置的运行维护5)防雷、防静电装置、防爆电气的运行维护6)消防设施器材的运行维护7)监视和测量设备(仪器)、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的运行维护8)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维护9)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作业10)抢修作业11)置换、放散作业12)带压开孔、封堵作业13)加臭作业1

29、4)管道通球、吹扫、试压作业15)用户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检修作业16)压缩天然气脱硫、干燥、加气、卸气、加臭、充装及运输作业17)液化石油气气化、混气、卸气、充装及运输作业18)液化天然气卸气、气化、加臭、充装及运输作业5.3.3.2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5.3.3.3企业应将操作规程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5.3.4 修订5.3.4.1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

30、止、修订或新颁布时;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当工艺、技术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8)其它相关事项。5.3.4.2企业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注明生效日期。5.3.4.3企业应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3.4.4企业应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4

31、培训教育5.4.1培训教育管理5.4.1.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5.4.1.2企业应组织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5.4.1.3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5.4.1.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5.4.1.5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5.4.1.6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5.4.2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32、5.4.2.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运行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再培训。5.4.2.2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班组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5.4.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5.4.3.1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5.4.3.2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33、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5.4.3.3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运输的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5.4.3.4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5.4.4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5.4.4.1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5.4.4.2企业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5.4.5 其他人员培训教育5.4.5.1企业从业人员转岗

34、、脱离岗位半年以上(含半年)者,应进行分(子)公司、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5.4.5.2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5.4.5.3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5.4.6日常安全教育5.4.6.1企业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应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并按照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5.4.6.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5.4.6.3管

35、理部门安全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安全活动应有记录。5.4.6.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半年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5.5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5.5.1设施建设5.5.1.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5.5.1.2企业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项目建设。5.5.1.3企业应按照建设项目有关程序要求,对建设项目的设立、设计、施工、试运行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5.5.1.4企业应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督,保证

36、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5.5.1.5企业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应严格履行变更程序,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5.5.1.6企业应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5.5.1.7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与质量标准。5.5.2燃气设施5.5.2.1企业应设立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的管理部门并应配备专职人员;应设置并向社会公布24h报修电话,抢修人员应24h值班;运行、维护、抢修的专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5.2.2对重要的燃气设施或重要部位必须设有识别标志。燃气设施着色应符合有关着色标准。5.5.2.3燃气设施与周

37、边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规定。5.5.2.4燃气设施运行工况应正常、安全可靠,无超压、超温、泄漏、油污、锈蚀、腐蚀及损坏失效等情况,运行部件应平稳,无异响、异常振动、过热、泄漏等。5.5.2.5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应符合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的规定:1)燃气管道及其附件(阀门、凝水缸、波纹管调长器等)运行维护按CJJ51第3.2条执行;2)调压装置运行维护按CJJ51第3.3.1条执行;3)加臭装置运行维护按CJJ51第3.3.2条执行;4)高压或次高压设备运行维护按CJJ51第3.3.3、第3.3.4条执行;5)低压储气柜运

38、行维护按CJJ51第3.3.5、第3.3.6条执行;6)高压储罐运行维护按CJJ51第3.3.7条执行;7)压缩机、烃泵运行维护按CJJ51第3.3.8、第3.3.9条执行;8)压缩天然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按CJJ51第3.3.11、3.3.12、3.3.13、3.3.14条执行;9)液化天然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按CJJ51第3.3.15、3.3.16、3.3.17、3.3.18条执行;10)液化石油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按CJJ51第6章执行;11)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的运行维护按CJJ51第3.4条执行。5.5.3安全设施5.5.3.1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易燃、易爆场所和重要燃气设施设

39、备设置下列安全设施:1)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2)防雷、防静电装置3)防爆电气4)泄爆装置、放散装置和阻火器5)消防设施、器材6)压力表、安全阀7)超温、超压限位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8)通风、排烟设施9)监视设备10)安全防护设施11)个体防护设施5.5.3.2企业应制定安全设施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安全设施台帐,制定检维修计划,定期检查、校检和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正常可靠。5.5.3.3各种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5.5.4特种设备5.5.4.1企业应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5.5.4.2

40、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日内,企业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5.5.4.3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5.5.4.4企业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监控仪器仪表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5.5.4.5企业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企业应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5.5.4.6企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

41、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5.5.5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5.5.5.1企业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明确具体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管理。5.5.5.2企业应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治理。5.5.5.3企业应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识别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及事故。5.5.5.4当企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为重大危险源时,还应按5.2.4条执行。5.5.5.5可将下列装置及区域作为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1)高压储罐(井、气瓶组);2)液化石油气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3)压缩机房、烃泵房及压缩机、烃泵;4

42、)压缩天然气加气、卸气装置;5)液化石油气气化、混气、卸(装)装置;6)液化天然气卸气、气化装置;7)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上密闭房间、超市等特殊用气场所;8)过江、过桥燃气管道;9)与下水道、电缆沟临近的埋地燃气管道。5.5.6工艺安全5.5.6.1企业相关管理及作业人员应掌握燃气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1)燃气基本信息:物理特性、化学特性、事故种类及其危害性以及防火、防爆安全知识;2)工艺信息:燃气储输配工艺流程、压力、温度、流量以及工艺参数安全上下限值;3)设备信息:设备功能、结构原理、操作规程、日常检查维护检修以及故障判断和处置方法。5.5.6.2企业应保证向用户提供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有

43、关标准的规定。5.5.6.3燃气场站内的燃气(水)管道阀门应统一编号,现场阀门编号应与工艺流程图中阀门编号一致。进、出场站的每根燃气管道上应有醒目的气流方向标志。5.5.6.4企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和纠正,保证工艺参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5.6作业安全5.6.1作业许可5.6.1.1企业应对下列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分级审批手续。各种作业许可证中应有危险有害因素辩识、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内容:1)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破土、断路作业4)临时用电作业5)高处作业6)起重吊装作业7)重要设备检修作业8)抽堵盲

44、板作业9)其他危险性作业5.6.2作业环节5.6.2.1企业应在实施5.6.1中规定的危险性作业活动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控制措施。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规范现场人员作业行为。5.6.2.2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5.6.2.3企业作业活动安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5.6.2.4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应组织并监督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5、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5.6.2.5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置换、通气、抢修等作业应符合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的规定。1)停气、降压作业按CJJ51第5.2条执行;2)动火作业按CJJ51第5.3条执行;3)带压开孔、封堵作业按CJJ51第5.4条执行;4)置换、通气作业按CJJ51第5.6条执行。5.6.3检维修5.6.3.1企业应制定设施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并按年度制定检维修计划。5.6.3.2企业在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执行下列程序:1)检维修前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制定检维修方案,落实安全控制措施,办理设备

46、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及各种作业许可证;2)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3)检维修完毕后,应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进行调试、试运行并办理交付生产手续。5.6.4抢修5.6.4.1企业应制定燃气设施抢修管理制度。设立抢修机构及人员,配备必要的抢修车辆、抢修设备(机具、器材)、通讯器材、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装备。5.6.4.2接到抢修报警后应迅速出动,并根据事故情况报告联系有关部门协作抢修。5.6.4.3抢修作业应统一指挥,严明纪律,并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1)抢修人员应穿着纯棉工作服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具;2)到达抢修现场后,应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切断气源、设置禁火警戒区、疏散人员、救助伤员等方式控制

47、险情。并使用燃气检测仪器,随时监测周围环境的燃气浓度,严禁烟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3)当事故隐患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消除隐患为止。5.6.4.4企业应制定燃气设施抢修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5.6.5拆除和报废5.6.5.1企业应制定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报废埋地管道管理制度。拆除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辩识,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5.6.5.2企业欲拆除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物质的,应先吹扫、置换、清洗干净,经检测、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处置。5.

48、6.6警示标志5.6.6.1企业应按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安全标志(GB2894)规定的安全标志。5.6.6.2企业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5.6.6.3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生产区域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5.6.6.4企业应在检维修、施工、抢修、动火、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警示标志,在检维修、施工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便道和警示灯。5.6.6.5企业应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规定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牌

49、。5.6.7承包商与供应商5.6.7.1企业应制定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企业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5.6.7.2企业应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5.7用户5.7.1用户档案5.7.1.1企业应分类建立供气区域内燃气用户的档案,内容包括:1)姓名或单位名称2)用气地址3)用气性质4)通气日期5)用气设备类型、数量及安装位置6)供气设施7)安全辅助设施8)用户电话5.7.2宣传与告知5.7.2.1企业

50、应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燃气设施维护管理权限和有关安全责任。5.7.2.2应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并通过媒体、公告栏、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常识和应遵守的安全用气规则。5.7.2.3应设置并向社会公布咨询服务电话,方便用户办理燃气咨询、报修、抢险和投诉等业务。5.7.2.4除紧急事故外,影响用户用气的停气与降压作业应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通知用户。5.7.2.5用户停气后的通气,应在有效通知用户后进行。5.7.3用户设施5.7.3.1企业应对用户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对用户设施的定期检查应符合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第3.5.1、

51、3.5.2条的规定。5.7.3.2对用户设施的检维修作业应符合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第3.5.3、3.5.4和3.5.5条的规定。5.8职业危害5.8.1危险化学品管理企业经营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进行登记。5.8.2职业危害申报企业如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5.8.3职业危害管理5.8.3.1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5.8.3.2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

52、业的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5.8.3.3生产作业场所应采取符合要求的职业危害防范措施。5.8.4劳动防护用品5.8.4.1企业应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5.8.4.2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器具管理台帐,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校验和维护。5.9事故与应急5.9.1事故报告5.9.1.1企业应制定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3、及有关部门。5.9.1.2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和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5.9.1.3企业内部或供气区域内发生以下事故或紧急重大情况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1)燃气燃烧爆炸2)燃气大量泄漏3)火灾4)中毒5)自然灾害6)涉及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5.9.2抢险与救护5.9.2.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根据事故大小和响应级别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负责人应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

54、、生产、消防、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5.9.2.2对燃气大量泄漏、燃爆或火灾事故现场应设警戒线。5.9.2.3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烧伤、烫伤、中毒等人员及时进行抢救处理。5.9.3事故调查和处理5.9.3.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5.9.3.2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按时提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5.9.3.3企业应落实事

55、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1)工程技术措施;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5.9.3.4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5.9.4应急指挥和救援系统5.9.4.1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5.9.4.2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5.9.4.3企业应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伍的职责。5.9.5应急救援器材5.9.5.1企业应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配备足够数量的应急救援器材,包括:1)抢险抢修器材;2)便携式气体泄漏检测设备;3)个体防护用品;4)通讯联络器材;5)交通运输工具等。5.9.5.2企业应做好应急救援器材保管、检查和维护,保持完好有效。5.9.

56、5.3企业应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并保证其畅通。相关应急单位、部门及人员的电话号码应置于明显位置,保证相关人员熟悉掌握。5.9.6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5.9.6.1企业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的要求,针对生产安全的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各类专项应急救援预案。5.9.6.2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5.9.6.3企业应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完善,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5.9.6.4企业应将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

57、动机制。5.10安全检查、考核与自评5.10.1安全检查5.10.1.1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5.10.1.2企业安全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计划。各种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5.10.1.3企业各种安全检查表应作为企业有效文件,并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完善。5.10.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5.10.2.1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帐,检查记录应规

58、范。5.10.2.2企业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应满足:1)综合性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组织,各专业部门共同参与,对生产设施设备、现场、人员、安全管理方面进行的全面检查。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分、子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电气装置、安全设施、安全附件、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构建筑物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3)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4)日常检查

59、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5)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应急装备器材和预案的准备情况等方面进行的检查。5.10.3隐患整改5.10.3.1企业应制定隐患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价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落实资金来源、落实整改期限、落实预案。5.10.3.2各类安全检查的组织部门应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督促和验证。5.10.3.3隐患整改应有记

60、录。对重大隐患应建立专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隐患情况、产生原因及后果分析、整改措施、应急预案、资金、完成期限、整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完成情况等内容。5.10.3.4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5.10.3.5企业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5.10.4考核与自评5.10.4.1企业应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与责任制挂钩,每年至少1次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比考核。5.10.4.2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评,并提出改进和完善措施,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

61、。附件1: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细则(试行)考核要素标准分标准内容考评细则5.1负责人与职责(100分)负责人20单位未按照本规范要求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扣20分,终止本B级要素评审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项5分1.未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扣2分。2.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不符合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扣2分。3.主要负责人不了解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扣2分。4.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扣2分。*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安全职责,询问主要负责人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

62、设企业安全文化本项5分1.无安全标准化工作内容扣5分,每1项不符合有关规定扣1分。2.抽查员工了解安全标准化内容,1人次不符合扣1分。3.安全标准化管理没有涵盖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区域,1项不符合扣1分。*查安全标准化工作文件、询问员工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安全承诺内容符合本规范要求本项5分1.主要负责人未做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扣2分。2.主要负责人不清楚安全承诺的内容,1项不符合扣1分。3.了解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承诺的情况,1项不符合扣1分。*查安全承诺文件,询问主要负责人,民意调查4.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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