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车辆段厂内机动车委外维修保养委外维修项目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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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州地铁车辆段厂内机动车委外维修保养委外维修项目(第二次)招 标 文 件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74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3一、投标须知及前附表3二、投 标 须 知5第二章 合同书格式18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98一、技术标格式98二、经济标格式117第四章 技术条件156第五章 评标办法166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及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2.4.1项目名称广州地铁车辆段厂内机动车委外维修保养项目(第二次)22.4.2项目地点广州市+佛山市32.4.3承包方式单价包干42.5.1招标范围对248台厂内机动车的定期维护保养及临时故障维修,以保证甲方的设备正常使用且

2、需要年审的厂内机动车通过广州市质量监督局的年审并取得检验合格证。52.5.2合同期限合同期预计5年 63.1资金来源运营自筹资金+建设资金7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812.1投标有效期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13.1投标保证金 17.5 万元人民币(限定以银行划帐方式)。10发售标书日期:2017年10月17日-10月23日 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 2:00-4:00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价格: 150 元人民币1114.1投标预备会日期:甲方另行通知时间:甲方另行通知地点:甲方另行通知内容:项目概况介绍、答疑,并约定现场踏勘时间1215.1投标文件份数

3、正本份数: 1份 副本份数: 5份 电子文件: 2套(技术文件1套,经济文件1套)以光盘U盘形式,文件格式要求采用微软Office中文版软件制作,有关价格信息用excel处理。封装要求: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封装内容第一册技术部分(正本)正本1份+电子文件(技术)1套第二册技术部分(本)副本5份第册经济部分(本)正本1份+电子文件(经济)1套第四册经济部分(副本)副本5份1317标书装订要求详见投标须知第17条1418.1投标文件递交甲方另行书面通知1518.1投标截止时间甲方另行书面通知1621.2开 标甲方另行书面通知17评标原则详见甲方公布的“评标办法”为准。18其它因该项目中非广佛线的业

4、主单位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佛线一期的业主单位为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佛线二期的业主单位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由于上述线路资金来源不同,中标后需分开签订合同。二、投 标 须 知(一)总则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甲方”指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1.2“投标人”指向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3“承包商”、“乙方”指其投标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1.4“招标文件”指由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与补充文件; 1.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广州地铁集团有

5、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1.6“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 招标说明2.1广州地铁车辆段厂内机动车委外维修保养项目(第二次)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包广州地铁车辆段厂内机动车委外维修保养项目(第二次)的任务,按照广州地铁车辆段厂内机动车委外维修保养项目技术条件及铁道部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检修,确保广州地铁安全运营及“安全、准点、快捷、舒适”等相关运营指标的实现。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广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实行甲方负责制。2.2本招标甲方特别要求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主要的技术负责人应参与

6、投标文件相应部分的编制工作,根据需要参加评标的澄清会并回答相关问题。2.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根据自己的项目实践,通过分析确定能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目的,解决相应的问题,要求提交有关资料,进行可行性分析。2.4项目概况2.4.1项目名称: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2.4.2项目地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2.4.3承包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2.5招标范围及工期2.5.1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2.5.2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2.6甲方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须使用光盘(CD-R或DVD

7、-R)U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CD-R或DVD-R)U盘均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文件名称。2.7 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招标公告、投标报名、发售标书、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书、开标、评标、澄清、发出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2.8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甲方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甲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有关法律责任。2.9投标人不允许出现伪造材料、编造资格、资质证书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若出现有关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同意甲方按广

8、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细则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2.10由于该项目是对广州地铁车辆段厂内机动车进行维护维修,同时考虑地铁运营的特殊性,该项目对时间以及队伍的技术要求较高(要求项目参与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对于合同范围内设施的紧急故障需要作即时处理等),为此特要求项目参与单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针对该项目在广州市设有专门的项目部,根据该项目的实际要求配备充足的项目参与人员,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2.1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本项目成本。3.资金来源3.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将被邀

9、请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经甲方允许可以增加现场考察活动。5.2经甲方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考察的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甲方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甲方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

10、的责任和风险。5.3在现场考察中由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甲方现有的资料。甲方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6.投标费用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及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甲方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8.3款发出的补充资料: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格式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技术条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阅招标文件中所

11、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甲方。8.2甲方在投标截止期20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以书面函件方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甲方的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

12、.3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甲方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8.4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函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24小时内,应立即以书面函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甲方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文件和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除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两部分投标文件组成,另按本须知第17.1款的要求和格式提供报价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的投标文件各一套电子文件。10.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若有):(a) 营业执照复印件(b)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c) 授权委托证明书(d) 类似的项目业绩(e) 投标申请人申明(f) 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g)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h) 投标函(技术)(i) 合同条款的响应性(j) 技术条件的响应性(k) 项目经验、业绩统计表(l) 人员配置(m) 人员配置、服务响应、质保承诺函(n) 维保方案(o) 文明、安全施工保

14、证措施(p) 技术标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q)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所有资料10.3投标文件经济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若有):(1) 投标函(经济)(2) 报价书(3) 经济标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4)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所有经济资料所有的报价内容不允许在技术标书中出现,否则当废标处理。11.投标报价11.1本招标项目范围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以投标人提交的经济标投标文件的单价和合价为基础。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服务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项目投标。11.2投标价应为甲方定标的招标范围内广州地铁车辆段厂内机动车委外维修保养项目(

15、第二次)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采用单价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填写。11.3此项目实施是在已运营的正线线路、车站、车辆段辅助线及各车辆段车场线进行,同时地铁项目对质量、安全、进度要求较高,所有影响正常运营的维修必须在夜间地铁停运期间方可实施,夜晚作业非运营时间不长于4小时(含请、销点、清退场时间);投标方必须充分考虑作业工效,同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充分考虑地铁在线运营作业,作业时间有所限制等因素,一旦中标、合同生效后,不得以此调整合同价。11.4本次招标,不限定投标人选用何种定额报价,但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计

16、量计价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11.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所发生的费用,如:作业时人工降效及机械设备和工具多次进退场费用,采用租赁形式租借甲方设备的租赁费用等。所报全费用单价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所发生的费用或所报全费用单价必须完整并涵盖项目各子目所有内容和数量,不在合同全费用单价及总价上作任何调整。11.6本招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中列出的项目及其相应的工作量不允许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报出承包本项目的投标总价。11.7投标人未填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相同的项

17、目单价必须一样,若出现不一样情况,按价低原则实施。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8投标人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资料为依据,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技术方案相对应。11.9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承包商在项目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及办理进场作业所需证件、手续等的一切费用。11.10除了甲方指定供应的材料按规定调整外,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投标人应对合同执行期间所有可能影响合同价格的因素予以充分的考虑,并自愿承担因发生变化而引致的所有风险。11.11投标文件的单价和合价全部用人民币(元)表示。11.12根据穗建筑(2002)286号文,投标

18、人需将有关的检验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2.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甲方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9、,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甲方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或退还投标保证金。13.2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限于投标单位使用基本户转入,其余账户转入无效。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13.3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甲方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3.4对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天内予以退还。13.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

20、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经银行验证通过后五天内予以退还。13.6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1)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视为撤销);(2) 投标人未能按照本须知第25条的要求接受修正后的报价;(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 (3.1) 签署合同协议; (3.2) 提供要求的履约保证金。(3.3)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服务费。(3.4)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有招标代理情况)(4) 投标人违反本须知第2.8条、第2.9条规定。14.投标预备会14.1投标人或其正式代表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日期、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预备会。

21、14.2会议的目的是澄清疑问,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投标人考察现场,了解情况。14.3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预备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甲方将按本须知第8.2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不采用投标预备会会议纪要的形式。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一个或几个人在规定的地方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

22、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15.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甲方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15.4每位投标人对每个招标项目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否则均视为废标。15.5投标文件应按经济标正本、经济标副本、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分别独立密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经济标正本”、“经济标副本”。16.投标文件的格式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技

23、术、经济)及其他附件、资料的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能变化)。16.2投标书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印刷本厚度要求控制在3公分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转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编号、投标单位、投标时间,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不锈钢书订或拉线装订,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16.3投标书的页码:必须按每本逐页从1开始,按照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页号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16.4甲方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须使用光盘(CD-R或DVD-R)U

24、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CD-R或DVD-R)U盘均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文件名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7.1包封 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包封投标文件(共4包,独自分开)(1)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1本、电子光盘U盘1套(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1包;(2)技术标投标文件副本(5本)包封1包;(3)经济标投标文件(必须有写明报价的经济投标函)正本1本、电子光盘U盘1套(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1包;(4)经济标投标文件副本(5本)包封1包;17.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上述4个包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17.3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每个

25、包封上应具有以下标记:(a)写明甲方的名称和地址;(b) 广州地铁车辆段厂内机动车委外维修保养项目(第二次)(技术或经济)标投标文件 (正本或副本) ; (c) 前不得开封(填入前附表第16项所述开标日期及时间);17.4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7.5如果外层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甲方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甲方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8、投标截止期18.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4、15项所述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将投标书交给甲方。18.2甲方可以通过发放本须知第8.5条规定的补充通知的方

26、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甲方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9、迟到的投标文件19.1甲方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交给甲方。20.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和提交。20.3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0.4根据本须知第13.7条的规定,在投标

27、截止期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本次招标采用 2 次开标21.2甲方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第一次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如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能在第一次开标规定时间参加

28、开标会,其投标将被拒绝。在第二次开标时(即经济标开标),不论投标人授权代表是否按时到场,即可开经济标,亦视同各投标人同意整个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21.3除了对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书不予开封之外,甲方将检查、启封投标文件“正本”,以便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21.4投标人的名称、合同期和投标撤回书以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和甲方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均将在开技术标时宣布,投标总价在第二次开经济标时宣布(按开标记录表要求)。21.5甲方将准备开标记录,投标人可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以确认对所宣读的内容没有任何异

29、议。21.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将被拒绝:21.6.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1.6.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本须知第21.2条规定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21.6.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21.7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评标过程保密22.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

30、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甲方和评标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甲方和评标专家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包括单价分析表。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第25条规定,甲方评标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24.投标文件响应性的确定24.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1、和规定。24.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和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项目的范围、工期、质量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4.4投标人应对其标书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则作废标处理。24.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经济标投标文件

32、格式进行报价,除了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报价,甲方不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报价说明(比如降价函、报价补充说明、优惠报价说明等)。25.错误的修正详见评标办法26.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6.1评标委员会将对按本须知第24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将严格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执行。26.2评标委员会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化、偏离或选择性报价的权力。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使甲方得到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偏离、选择性报价或其它因素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6.3如果中标人的投标价格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修正的评标价有差异,如评标价超过投标价,中标人应将本须知第30条

33、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提高到足够的程度。(六)合同的授予27.合同授予标准27.1按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甲方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评为最适宜的投标人,该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7.2甲方保留接受和拒绝任何某一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7.2.1尽管有本须知第27.1条的规定,甲方在授标前任何时候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27.2.2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甲方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投

34、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甲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有关法律责任。28.中标通知书28.1定标后,甲方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三个工作日。28.2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28.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确认收到。28.4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9.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中标通知书

35、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9.3因该项目中非广佛线的业主单位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佛线一期的业主单位为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佛线二期的业主单位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由于上述线路资金来源不同,中标后需分开签订合同。30.履约保证金30.1合同签署后,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30.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供。30.

36、3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第29条或第30条的规定,甲方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甲方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31.合同生效31.1在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最后一个签署日期为合同生效日。32.腐败与欺诈行为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甲方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32.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公职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

37、,从而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甲方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32.2如果认定被推荐的中标人在该合同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拒绝该授标建议。32.3如果甲方认定一个公司在广州地铁车辆段厂内机动车委外维修保养项目(第二次)的招标过程或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参与了腐败或欺诈行为,则宣布该公司无限期或在一定期限内无资格获得甲方项目的合同。33.其它费用33.1中标人应按甲方通知规定的日期及穗价函199959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第二章 合同条款合同编号: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外

38、维修合同 项目名称: 广州地铁车辆段厂内机动车委外维修保养 项目(2018年-2022年)(最终合同按运营中心分签) 委托方(甲方):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签订时间: 年 月 签订地点: 广州市 目录第 一 条维修物品与内容20第 二 条合同工期26第 三 条履约保证金26第 四 条合同价款26第 五 条支付方式与要求28第 六 条维修质量保证29第 七 条双方责任30第 八 条验收33第 九 条违约责任33第 十 条合同变更与修改34第 十一 条合同结算34第 十二 条合同终止35第 十三 条争议解决

39、35第 十四 条其它约定35第 十五 条合同生效36第 十六 条合同附件36广州地铁车辆段厂内机动车委外维修保养项目(2018年-2022年)合同甲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维保物品与内容1 维修物品:(最终合同按运营中心分签)序号所属中心地点车型、规格计量单位台数每年维保次数维保年度备注1基地中心西朗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4452基地中心西朗蓄电池叉车(1-3t)台次4453基地中心西朗内燃叉车(2t)台次1454基地中心西朗内燃叉车(5t)台次1455基地中心西朗拖车(2t)台次1456基地中心西朗堆垛

40、车(1-1.2t)台次1457基地中心西朗电动托盘搬运车(1.2t-2t)台次1458基地中心厦滘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2459基地中心厦滘蓄电池叉车(1-3t)台次74510基地中心厦滘内燃叉车(2t)台次24511基地中心厦滘内燃叉车(5t)台次14512基地中心厦滘内燃叉车(7t)台次14513基地中心鱼珠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64514基地中心鱼珠蓄电池叉车(1-3t)台次84515基地中心鱼珠内燃叉车(5t)台次14516基地中心鱼珠内燃叉车(7t)台次14517基地中心鱼珠电动托盘搬运车(1.2t-2t)台次24518基地中心夏南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34519基地中心夏南蓄

41、电池叉车(1-3t)台次104520基地中心夏南内燃叉车(2t)台次14521基地中心夏南内燃叉车(5t)台次14522基地中心夏南内燃叉车(7t)台次14523基地中心夏南电动托盘搬运车(1.2t-2t)台次14524基地中心官湖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44525基地中心官湖蓄电池叉车(1-3t)台次94526基地中心官湖内燃叉车(5t)台次24527基地中心官湖电动托盘搬运车(1.2t-2t)台次14528基地中心邓村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44429基地中心邓村蓄电池叉车(1-3t)台次74430基地中心邓村内燃叉车(5t)台次14431一中心西朗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34532一中心

42、西朗堆垛车(1-1.2t)台次34533一中心大洲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14534一中心大洲蓄电池叉车(1-3t)台次24535一中心赤沙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44536一中心赤沙蓄电池叉车(1-3t)台次34537一中心赤沙内燃叉车(5t)台次34538一中心赤沙堆垛车(1-1.2t)台次44539一中心白云湖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44340一中心白云湖蓄电池叉车(1-3t)台次44341一中心白云湖内燃叉车(5t)台次14342二中心新造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64543二中心新造蓄电池叉车(1-3t)台次54544二中心新造内燃叉车(2t)台次14545二中心新造内燃叉车(5t)台

43、次14546二中心新造电动托盘搬运车(1.2t)台次14547二中心新造轮式装载机(铲车)3t14548二中心鱼珠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64549二中心鱼珠电动托盘搬运车(1.2-2t)台次14550二中心浔峰岗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54551二中心浔峰岗蓄电池叉车(1-3t)台次54552二中心浔峰岗内燃叉车(5t)台次14553二中心浔峰岗内燃叉车(7t)台次14554二中心浔峰岗电动托盘搬运车(1.2-2t)台次44555二中心萝岗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34556二中心萝岗蓄电池叉车(1-3t)台次34557二中心萝岗堆垛车(1-1.2t)台次145电动堆高车58二中心萝岗电动托盘

44、搬运车(1.2t)台次14559二中心南沙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345预留2017年2次季检维保工作量60二中心南沙蓄电池叉车(1-3t)台次34561二中心南沙内燃叉车(5t)台次14562二中心官湖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44563二中心官湖堆垛车(1-1.2t)台次145电动堆高车64三中心厦滘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74565三中心厦滘电动托盘搬运车(1.2t-2t)台次14566三中心嘉禾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74567三中心嘉禾蓄电池叉车(1-3t)台次54568三中心嘉禾内燃叉车(2t)台次24569三中心嘉禾电动托盘堆垛叉车(1.2t-2t)台次14570三中心广州塔蓄电池

45、叉车(1-3t)台次24571四中心水西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34572四中心水西蓄电池叉车(1-3t)台次24573四中心象岭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34574四中心象岭蓄电池叉车(1-3t)台次24575四中心镇龙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54576四中心镇龙蓄电池叉车(1-3t)台次44577四中心镇龙内燃叉车(5t)台次14578四中心镇龙堆垛车(1-1.2t)台次14579四中心镇龙电动托盘搬运车(1.2t-2t)台次24580四中心邓村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54581四中心邓村蓄电池叉车(1-3t)台次34582四中心邓村内燃叉车(5t)台次14583四中心邓村堆垛车(1-1.2

46、t)台次14584四中心邓村电动托盘搬运车(1.2t-2t)台次14585四中心石湖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34586四中心石湖蓄电池叉车(1-3t)台次24587四中心石湖电动托盘搬运车(1.2t-2t)台次24588四中心夏南蓄电池搬运车(2t)台次345(甲方保留厂内机动车在各车辆段间调拨的可能,该调拨不影响合同维保的权利;如甲方新增或报废厂内机动车,则以实际维保数量确定。)2维修内容:广州地铁基地维修中心89台,运营一中心32台;运营二中心58台;运营三中心25台;运营四中心44台,共计248台厂内机动车的定期维护保养及临时故障维修;对蓄电池搬运车、蓄电池叉车和内燃叉车整车油漆翻新;以

47、保证甲方的厂内机动车正常使用,且厂内机动车通过广州市质量监督局的年审并取得检验合格证。具体维修内容及要求如下: (1)乙方派出维修保养人员按照甲方的维修保养规程,上门对甲方厂内机动车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季度和年度保养。合同执行期内,若甲方维修保养规程发生修订,则以甲方最新版维修保养规程执行。乙方做好每台厂内机动车的维修保养记录,及时将维修保养记录签字盖章后交甲方留存,如实反映检查结果。(2)维保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临时故障维修通知后,故障发生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24小时内排除小故障, 48 小时内排除大故障(涉及发动机、变速箱、驱动桥、门架、蓄电池搬运车的控制器和电机的故障属大故障)。

48、如非乙方生产的厂内机动车的故障维修涉及零部件更换,经甲方确认允许乙方按实际情况相应延长故障排除时间。每次临时故障维修后,乙方须对故障情况、零部件更换情况作记录并交甲方签名确认,同时提供所更换零部件的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材料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如遇甲方有收费零部件,经检验合格后则优先使用甲方零部件库存,乙方免费予以更换。(3)蓄电池搬运车整车油漆翻新:将整车原油漆全部清除后,进行打磨、除锈、清洁,不平部位用优质原子灰填充之后再用细砂纸研磨光滑。油漆前需先喷底漆,油漆采用汽车金属漆,喷漆至少两道。油漆后整车表面无起褶、留气、掉泪。油漆品牌选用国内知名品牌(如立邦、多乐士、华润等),油漆颜色采用甲方指定

49、颜色。蓄电池搬运车整车油漆翻新按照合同约定价格单价包干,按实际发生量收费。(4)蓄电池搬运车电池更换:在维保期内乙方需对甲方蓄电池搬运车电池状态不良、无法继续使用的蓄电池(单节蓄电池标准参数:电压为2.0V-2.3V;电解液比重为1.28g/cm3)进行更换,蓄电池优先选用淄博火炬品牌,蓄电池搬运车电池更换按照合同约定价格单价包干,按实际发生量收费。在合同期内,厂内机动车如需进行整车油漆翻新或故障处理,则根据附件1零部件价格清单记取。(5) 在维保过程中乙方自带工具。3 维修物品的相关要求:(1)维修物品所在地点:广州地铁西朗、厦滘、鱼珠、夏南、官湖、大洲、赤沙、白云湖、石湖、邓村、新造、浔峰

50、岗、萝岗、嘉禾、水西、象岭、南沙(停车场)、镇龙车辆段(停车场)。 (2)维修物品送达的维修地点: 本项目为现场维修,甲方可提供满足厂车维保所需厂车扣修场地。 (3)维修物品修复后返还的方式:在维修过程中对设备部件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对于替换下来的原配件,由乙方交回甲方统一回收处理。 第二条、合同工期1. 本项目的总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共5年。具体以甲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算。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同意后,(当批次维修物品)工期可作相应顺延;但不作其他任何经济补偿:(1)按合同约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作业;(2)因地铁运营及其他原因而影响作业;(3

51、)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第三条、履约保证金(根据采用保证金或保函,选择相应的条款)选择一:保证金1.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以银行汇款的形式向甲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5%,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完成本项目所有维保、备件、翻新等质保期满之前,履约保证金将一直有效。选择二:保函1.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向甲方提交甲方可接受的乙方银行开立的、以甲方为受益人、可凭甲方首次申索即作无条件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5%,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不可撤销的人民币银行保函,格式详见合同附件一。在在完成本项目所有维保、备

52、件、翻新等质保期满之前,履约保证金将一直有效。2.如果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早于在完成本项目所有维保、备件、翻新等质保期满之前的实际时间,乙方应在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到期之日的一个月之前延长该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3.在乙方不能履行期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用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违约金和其他任何损失。4.在完成本项目所有维保、备件、翻新等质保期满之前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保函/保证金退回申请等甲方要求的文件之日起60天内将把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乙方。如在退还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将扣减银行费用后

53、的余款退回。5.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格式出具履约保函,如需要修改而无法按甲方格式出具保函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再开具保函。第四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为单价包干,最终支付按经过甲方核实确认的实际维修工作量计费。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包含两部分费用:(1)第一部分为“厂内机动车定期维保费用”,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2)第二部分为“整车油漆翻新、蓄电池更换、临时故障维修费用”,暂定为(人民币) 元(¥ 元),单价超过50元且单次维修费用超过200元的厂内机动车零部件费用依据附件一按实支付,附件一以外的零部件由乙方免费更换。(注:合同期内“整车油漆翻

54、新、蓄电池更换、临时故障维修费用”的累积发生金额不能超过第二部分暂定费用,即 元,若提前消耗完该部分费用,再增加的“整车油漆翻新、蓄电池更换、临时故障维修费用”,需经甲方同意并按要求办理合同变更后再予以支付。)2.合同单价包干,该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机械费、税金、管理费、利润、补充加注的蒸馏水、电解液、润滑油和刹车油及单价50元以下且单次维修费用200元以下的零部件费用等,最终维保总价按乙方实际进行定期维保的机动车数量、实际保养的次数及其单价计算。厂内机动车整车油漆翻新、蓄电池更换、临时故障维修费用总价按乙方实际进行整车翻新、蓄电池更换、临时故障维修的厂内机动车数量,按照合同约定价格单价包干,按

55、实际发生量收费。价格清单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五条、支付方式与要求1. 支付方式:(1)维保费用支付方式:1.1定期维保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即乙方完成半年的维修保养工作且须年审的厂内机动车通过质量监督局的年审检查,并取得检验合格证。甲方收到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的进度款支付证书、合同支付对账单、工时、费用明细统计表、现场实施质量、进度核实确认表、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支持材料,经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支付乙方此半年定期维保费用。如部分完成定期保养的机动车未能通过年审,甲方免付该部分机动车的定期维保费用。如个别机动车未完成规定次数的季度定期保养或年度定期保养,则未完成部分的定期维保费用在进度款中扣除。1.2临时故障维修零部件更换费用支付方式:临时故障维修零部件费用按经甲方确认的发生量随定期维保费用的进度款一并支付。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临时故障维修及零部件更换记录表和发票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方予支付。1.3厂内机动车整车翻新费用支付方式:厂内机动车整车油漆翻新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按经甲方确认的发生量随定期维保费用的进度款一并支付。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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