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总公司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上传人:风*** 文档编号:65383200 上传时间:2022-03-23 格式:DOC 页数:40 大小:468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中建总公司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中建总公司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中建总公司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资源描述:

《中建总公司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建总公司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40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建总公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1 总则1.0.1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配电线路、配电箱、各类用电设备和照明安全技术要求。1.0.2本标准适用于中建总公司及下属企业境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临时用电工程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1.0.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1.0.4建筑施工现场

2、供用电,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引用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9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3 术语3.0.1 安全电压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独立绕组的变流器与供电干线隔离开的电路中,导体之间或任何一个导体与地之间有效值不超过50V的交流电压。3.0.2 类设备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不仅靠基本绝缘,还包括一种附加的安全措施,即将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与设施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线相连接。3.0.3类设备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不仅靠基本绝缘

3、还具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这样的附加安全措施。这种设备不采用保护接地的措施,也不依赖于安装条件。3.0.4类设备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且设备内可能出现的电压不会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类设备不得具有保护接地手段。必要时,可因工作(与保护目的不同)的原因,采取与大地连接的手段,但必须在技术上无损于完全水平。有金属外壳的类设备必要时可以采取将等电位连接线与外壳连接的手段。4 职责4.0.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负责签订总分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组织专业维护班组,并监督其有效运行。4.0.2 项目生产负责人负

4、责监督项目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负责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用电专项技术方案具体落实,监督总分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落实情况。4.0.3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不同阶段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方案。4.0.4项目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负责编制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落实;负责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日常运行与维护的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和管理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4.0.5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全用电责任制的落实,参与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总分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的编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项目总、分包人员开展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4.0.6 项目临电维护班组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护和拆除工作,负责临时用电工程供用电设施的日常巡检以及对不安全用电行为的制止和纠正。5 临时用电管理5.1基本要求5.1.1工程项目应制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专业班组的职责。5.1.2工程项目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项目电气责任师和各级分包单位用电安全负责人。5.1.3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5.2临时用电工

6、程施工组织设计5.2.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5.2.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5.2.2.1现场勘探;现场勘测的工作可与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现场勘测工作同时进行,或直接借用其勘测资料。5.2.2.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5.2.2.3进行负荷计算;在进行负荷计算时,一般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并按照首先确定单台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再确定用电设备组的计算负荷,最后确定配电干

7、线或低压母线上的计算负荷的程序进行计算。对于用电负荷不复杂的工程项目可采用下述简化公式计算:P1SJ=1.051.0(K1 + K2S2 + K3S3 + K4S4)cos 式中 P1 电动机额定功率(KW);S2 电焊机额定功率(KVA);S3 室内照明容量;S4 室外照明容量;cos 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一般取用0.650.75);K1、K2、K3、K4 需要系数参见下表SJ 总视在计算负荷或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需 要 系 数K值用电设备数量需要系数备注K数值为使计算结果接近实际,各需要系数应根据不同工作性质分类选取一般电动机810台1130台30台以上K10.70.60.50.5加工厂动

8、力设备电焊机810台10台以上K20.60.5室内照明K30.8室外照明K41.05.2.2.4选择变压器 变压器的容量应依据其供电现场的计算负荷选择,总原则是变压器容量应大于其供电现场的总视在计算负荷。装设一台变压器的施工现场,应至少留有1525%的富裕容量。5.2.2.5设计配电系统1) 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必须满足导线载流量的要求,同时满足线路末端电压偏移的要求;其中架空导线还需要进行机械强度校验。2) 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熔断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明敷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1.

9、5倍。采用断路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瞬动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采用熔断器或断路器做过载保护时,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长延时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3) 设计接地装置4) 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5.2.2.6设计防雷装置施工现场防雷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选择和确定防雷装置设置的位置,防雷装置的型式、防雷接地的方式和接地电阻值。5.2.2.7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应包括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两方面内容

10、。5.2.3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5.2.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5.2.5 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5.2.4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5.2.6 在施工程地下部分和潮湿场所使用220V以上电气设备和灯具时,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5.3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5.3.1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3.2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验收,应由项目技

11、术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部门,项目临时用电技术负责人、方案制定人、项目安全总监(安全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5.4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5.4.1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工程项目经理部每半月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5.4.2 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所列检查项目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5.5人员要求5.5.1专业人员5.5.1.1临时用电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证件。b) 经过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5.5.1.2安装、维

12、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5.5.1.3电工作业应至少由二人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5.5.2 各类用电人员5.5.2.1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经考试合格。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5.5.2.2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5.5.2.3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5.5.2.4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

13、行。5.6日常维护与管理5.6.1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5.6.2供用电设施的清扫和检修,每年不宜少于2次,其时间应安排在雨季和冬季到来之前。5.6.3 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内。1) 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器和变压器,有人值班时,每班应巡视检查1次。无人值班时,至少应每周巡视1次。2) 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3) 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月不应少于1次。4) 设置的1KV以下的配电箱,每季度应进行1次停电检查和清扫。

14、5) 室外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除经常维护外,遇大风、暴雨、冰雹、雪、霜、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巡视和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5.6.4现场需要变更供电线路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项目电气责任师和安全总监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施工。5.6.5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项目电气责任师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5.6.6 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5.6.7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5.6.8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5.7安全技术档案5.7.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a)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5、的全部资料;b) 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c) 技术交底资料;d)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e)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设备生产商或专业维修者提供);f)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g) 定期检(复)查表;h)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i) 各类配电、用电设备、电气材料的合格与进场资料。5.7.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项目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6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6.0.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正下方施工,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

16、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6.0.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6.0.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kV最小垂直距离(m)6776.0.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

17、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电压(kv)安全距离(m)11035110220330500延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延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 6.0.5对达不到第6.2条至第6.4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的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措施应坚固、稳定,且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下表的规定。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距离(m)1.72.02.54.05.06.06.0.6当本标准第6.5条规定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

18、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6.0.7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外电埋地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7配电室及自备电源7.1配电室7.1.1 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7.1.2 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7.1.3 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7.1.4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条件:a) 熟悉本配电室的系统、运行方式及电气设备性能。b) 持证上岗,掌握运行操作技术。c) 能认真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d) 配电室值班负责人或单独

19、值班人,应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e) 配电室值班人员单独值班时,不得从事检修工作。f) 配电室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7.1.5 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a) 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室内应在便于取用处配置砂箱和不少于四具绝缘灭火器。b) 配电室必须保持规定的操作和维修通道宽度。c) 配电室内应整齐清洁,严禁放置杂物。d) 配电室内设置值班室或检修室时,该室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m,应采用屏障隔离;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7.1.6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

20、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7.1.7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7.2自备电源7.2.1在远离电源或电源不能满足要求的施工现场,可装设柴油发电机、列车电站等发电设施。7.2.2发电机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 靠近负荷中心。b) 交通运输及线路引出方便。c) 设在污染源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d) 远离施工危险地段。e) 发电站内应设可在带电场所使用的消防设施,并应设在便于取用的地方7.2.3 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7.2.4

21、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7.2.5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须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4欧姆。7.2.6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7.2.7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7.2.8发电机组投入使用前应按照有关要求到当地供电部门备案。8接地与防雷8.1一般要求8.1.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1工作接地;2PE线

22、重复接地;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T变压器DK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8.1.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护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图5.1.2)。三相四线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引出示意1NPE线重复接地;2PE线重复接地;L1、L2、L3相线;N工

23、作零线;PE保护零线;DK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8.1.3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8.1.4 使用一次侧由50V以上电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以下电压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时,二次侧不得接地,并应将二次线路用绝缘管保护或采用橡皮护套软线。当采用普通隔离变压器时,其二次侧一端应接地,且变压器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一次回路保护零线相连接。以上变压器尚应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8.1.5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8.1.6 相线、N线、P

24、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8.2保护接零8.2.1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a)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b)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c) 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d)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e)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f)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

25、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8.2.2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必须与保护零线相连接,不得与N线相连接。8.2.3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8.2.4 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可不做保护接零:a) 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380V及以下的电气装置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的件的除外);b) 安装在配电柜、控制柜金属框架和配电箱的金属箱体上,且与其可靠电气连接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电器的金属外壳。8.2.5 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

26、零线(N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的规定。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相线芯线截面S(mm2)PE线最小截面(mm2)S16S16S3516S35S/28.2.6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手握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得小于1.5mm2;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8.2.7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8.2.8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并联,严禁串联接零,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

27、禁缠绕或钩挂。8.3接地与接地电阻8.3.1单台容量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可提高到30。8.3.2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的电

28、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8.3.3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8.3.4塔式起重机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8.3.5接地装置应参照建筑电气通用图集防雷与接地装置(92DQ13)分册施工。8.4防雷8.4.1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的井字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机具、烟囱、水塔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若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滚球法计算能够保护其它设备,且最后退出现场,则其它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8

29、.4.2 高度在20m以上的大钢模板,就位后应及时与建筑物的接地线连接。8.4.3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8.4.4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塔式起重机的防雷装置应单独设置,不应借用架子或建筑物的防雷装置。8.4.5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8.4.6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至2m。9 配电线路9.1架空线路9.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9.1.2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

30、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9.1.3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a) 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b) 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c) 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面相同,三相四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d) 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小16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 e) 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25mm2。9.1.4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a) 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b) 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

31、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c) 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N、PE;在两个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9.1.5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在同一档距内,一根导线的接头不得多于1个;同一条线路在同一档距内接头不应超过2个,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线不得有接头。9.1.6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

32、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40mm。9.1.7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为1/10加0.6m。但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9.1.8架空线路绝缘子应按下列原则选择:a) 直线杆采用针式绝缘子;b) 耐张杆采用蝶式绝缘子。9.1.9拉线宜用镀锌铁线,其截面不得小34.0。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4530之间。拉线埋设深度不得小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9.1.10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9.1.11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

33、得小于2.5m。9.1.12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项目距 离 类 别最小净空距离(m)架空线路的过引线、接下线下邻线架空线与架空线电杆外缘架空线与摆动最大时树梢0.130.050.50最小垂直距离(m)架空线同杆架设下方的通信、广播线路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架空线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顶端架空线与邻近电力线路交叉施工现场机动车道铁路轨道1kV以下110kV1.04.06.07.52.51.22.5最小水平距离(m)架空线电杆与路基边缘架空线电杆与铁路轨道边缘架空线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1.0杆高(m)+3.01.09.2 电缆线路9.2.1电

34、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9.2.2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9.2.3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应沿道路路边或建筑物边缘进行,并宜沿直线敷设;埋设深度应不小于0.7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转弯处和直线段每20m处应设电缆走向标志。9.2.4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35、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9.2.5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9.2.6 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9.2.7 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9.2.8 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9.2.9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洞等,

36、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编制单项施工用电方案。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火措施。9.2.10施工现场配电箱、设备、室外灯具、流动灯具的电源线、负荷线均不得采用塑料线和普通橡皮线。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9.3室内配线9.3.1 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

37、连接,且必须与PE线相连接。9.3.2 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9.3.3 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9.3.4 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9.3.5 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9.3.6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应不小于35mm,瓷夹间距应不大于800mm;采用瓷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应不小于100mm,瓷瓶间距应不大于1.5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允许直接敷设于钢索上。10配电箱与开关箱10.1配电箱及开

38、关箱的设置10.1.1配电系统应设置实行分级配电。即分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10.1.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10.1.3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

39、宜超过3m。10.1.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网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箱体外观应完整、坚固、防雨、防尘。箱门不得采用上下开启式,并有防止碰触箱内带电部分的绝缘措施。10.1.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10.1.6 配

40、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宜抬高,室内宜高出地面100-200mm,室外应高出地面200mm以上。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人箱内。10.1.7 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非木质阻燃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10.1.8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10.1.9 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有任何带电

41、明露部位,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10.1.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规范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10.1.11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10.1.12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应外涂安全警示标示,并按照临电施工组织设计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10

42、.1.13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10.2 电器装置的选择10.2.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10.2.2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a) 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43、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b) 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c) 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d) 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e) 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10.2.3分配

44、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本标准第10.2.2条要求。10.2.4开关箱应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断路器或熔断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10.2.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二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相关规定。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10.2.6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10.2.7每

45、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10.2.8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10.2.9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10.2.10漏电保护

46、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10.2.11 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10.2.12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10.2.13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10.3 使用与维护10.3.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所有配电箱、开关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10.3.2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

47、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10.3.3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10.3.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a)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b)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10.3.4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10.3.5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10.3.6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

48、改动。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10.3.7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11用电设备11.1一般规定11.1.1施工现场中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 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b) 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c) 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符合第8.1.1条、第8.1.2条要求,对产

49、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d) 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还要按第10.2.4条、第10.2.7条第10.2.10条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11.1.2塔式起重机、室外电梯、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和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井字架等,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应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11.1.3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塑料外壳类工具和一般场所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类工具可不连接PE线。11.1.4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以及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等移动电器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11.1.5 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国家

50、标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GB 5013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所有用电设备在拆除、修理、移动时必须先断电。11.1.6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电器外,还应按要求装设隔离开关或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正、反向运转控制装置中的控制电器应采用接触器、继电器等自动控制电器,不得采用手动双向转换开关作为控制电器。11.2 起重机械11.2.1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标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要求。11.2.2塔式起重机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第6.4条要求。11.2.3

51、塔式起重机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是应作环形电气连接。道轨的接头处,应做电气连接。对较长的轨道,每隔2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11.2.4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垂直敷设时应设立固定点,固定点间距不得超过10m。11.2.5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11.2.6在强电磁波源附近工作的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与机体间采取绝缘隔离措施,或在吊钩吊装地面物体时,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接地装置。11.2.7外用电梯梯笼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11.2.8 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

52、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11.2.9 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在每日工作前必须对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11.2.10未经有关人员批准,起重机械上的电气设备和接线方式不得随意改动。11.3桩工机械11.3.1 潜水式钻孔机电机的密封性能,应符合国标GBT4942.293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中的IP68级规定。11.3.2 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电缆,长度应不小于1.5m,不得承受外力。11.3.3潜水式钻孔机所装设的漏电保护器应符合第10.2.9条对潮湿场所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要求。11.4 夯土机

53、械11.4.1夯土机械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夯土机械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11.4.2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11.4.3使用夯土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应有专人调整电缆。电缆线长度应不大于50m。严禁电缆缠绕、扭结和被夯土机械跨越。多台夯土机械并列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5m;串列工作时,不得小于10m。11.4.4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11.5焊接机械11.5.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

54、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应消除可能产生的异常电火花11.5.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11.5.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防水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并采用铜质接线夹或接线端子压接牢固,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电焊作业时必须做到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和结构钢筋等作为回路地线。二次线不得泡在水中,上方不得堆积物料。11.5.4电焊机应单独设立开关箱,并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带有漏电保护功能的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55、。11.5.5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11.6手持式电动工具11.6.1空气湿度小于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类或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除塑料外壳类工具外,相关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其负荷线插头应具备专用的保护触头。所用插座和插头在结构上应保持一致,避免导电触头和保护触头混用。11.6.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类手持式电动工具。金属外壳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符合本标准第11.6.1条要求;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

56、设置在作业场所外面,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严禁使用类手持式电动工具。11.6.3狭窄场所必须选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开关箱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均应设置在狭窄场所外面,并连接PE线。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本标准第10.2.9条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漏电保护器的要求。操作过程中,应有人在外面监护。11.6.4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11.6.5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11.6.6使用手持式电动

57、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11.7其它电动建筑机械11.7.1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水泵等设备的漏电保护应符合第10.2.9条的要求。11.7.2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防水型橡皮护套电缆,严禁有任何破损和接头,不得承受任何外力。盾构机械的负荷线必须固定牢固,距地高度不得小于2.5m。11.7.3施工现场消防泵应设置专用配电线路,电源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11.7.4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

58、、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12照明12.1 一般规定12.1.1 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12.1.2 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12.1.3 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1 正常湿度一般场所,选用开启式照明器;2 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

59、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3 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照明器;4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5 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6 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12.1.4 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12.1.5 无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12.2 照明供电12.2.1 一般场所宜适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12.2.2 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1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

60、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2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3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12.2.3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电源电压不大于36V;2 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3 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4 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5 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12.2.4 远离电源的小面积工作场地、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额定电压为1236V照明的场所,其电压允许偏移值为额定电压值的-10%5%;其余场所电压允许偏移值为额定电压值的5%。12

61、.2.5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12.2.6 照明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其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12.2.7 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应采用橡皮护套或塑料护套铜芯软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m,其中绿/黄双色线只可用PE线使用,电源插销应有保护触头。12.2.8 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1 单相二线及二相二线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2 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载相的电流选择; 3 在逐相切断的三

62、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最大负载相相线截面相同。12.2.9 室内、室外照明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本标准第9章要求。12.3 照明装置12.3.1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0.2.9条和第10.2.11条的规定。12.3.2 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12.3.3 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做防水弯。12.3.4 荧光灯管应采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链悬挂,荧光灯的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的结构物上。12.3.5 碘钨灯及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