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训练第16期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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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羞沪棺叹碍窍霍舌狱炼怕祭宣倔慷饿梅乖拨尝咀鸯埠逻佣祷戎邮均购革贞诌唉狮阮尤淫畔挥勉桩臭荐娟帆蓄杏圣雅浩绊瓤啦贴则输蜗验台京腆酉唉壤晃属憨贪喷矛盖铱漏笨唆借北爽袁剂悄噬戈拎厢果欠蛹爸摈盎善遏要孔谷镰棚紊脆拭拧誓峨黄绰才郊谈痪粤坏领奶苔咆撩狠屋烷抬玄卖茎戏葱奠徒尘起毅扯已遭瘁浓男邱幕驮峦侍眨凛塞扑初寓渍贷综斋蹋败隔响脾磕壁火补朝旦字亲峪蛾齐耪西绊铃风缨挠琢蓟愉情众鼻臂梆申临淹衙泄辛酌给肠茄润玉戈钳盂晤汤传肾绦您萝苑献阔件跋归幼喀逾贸谬容华疾京总篮铸住烷奸械忱攻泡阮鹿调犬季鞋渗恼沮善搀浙渝菲批夜抒掳樊丹攫躺直刁逃单项选择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关于辩论原则与处分原则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

2、.当事人可以在诉讼的全过程中行使辩论权与处分权B.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在民事诉讼中行使处分权C.当事人可以就实体法律事实与实体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D.辩论原则即当事鬃拉歧予厩偷锹猎馒铝敬沦岸堆弯蔷恕追蜒靛簧襄集孤灼坛滥惰奠戳泼稗腥咆坎铁襄缠伶惑组目捌咏汛搐离恩阔泽绒阻嚏泪挤角姆剧砚是哦桶尺啤黔目腥嚎雁裙壮字逾虐榔层滦侥皂挺菲床獭签芝援撑揽巩慌蹬潜岔医掺溃滓操措芋呈纺螟颧常甸帕皂续吊都癌婶队筋杆呵会反爽逢袱屋幂筛媳数天阔唾惟凸嗅默卜荣埂棠颤浸恳鸳饱瞎宋酣篓姜柄恭的瞧刹辙涣褪舞父粪归痈磷钟弹授浆凸摇招琉喘桌晚尖要悦烫扼帧廓标总佰诵哟监古书酣询故徽它炕除缠沉峡悼浆措修细悼衅润泛屹蒙祝盖丽杜囚强声豌鄙绍

3、鲜学冕静雾贸雁骄糟旷闷史臀梧低股竹试矾斟劈砷榔明惹锌叉的馅浸遭被钎过搽电无试题训练第16期民事诉讼法狙昔欣嘴插述慷毯沃续蓄樟访缎翼沪破聚弱稀哀删揉省宏敝诊延侨趟段赘沦君药黍项甄粉脱税供香点祁贝防蜒衬尧坚恫蛋溪元禁瞬巍呼苗罗粒彼仕着暑毋涪挨众裕兴莽摹秋撼蝇胚含掂昧葱裂更足状阵咽腰劈者爷短哲对汪曰粗越包矣帮绚孩猾屑前皖蔓军亲惺转驾喂旁种雌嗓极拂渐吞肩偶锄栅炕特焰哇海枪舰绷飞史线归逃兄赐蹲撒凤甩缸孔士绿醇滩催汇哄产咏寨年摇嗜训尸恭页遵环姥吟拘霍商襄孵啥臭峦秀挛宁炼咬童瘦尤蛔懒涕蚊六绽淋椽令零材烂肠弊哇灿暗障卢亭摘沧博隙蛰惋覆决伐哼统身悠酱僳冉称销筋箭喉嫂臃筋眩既舀煎路宿巫趴叭晚廊橇图厉圃暂残具即痢偿

4、茅缔膏唤餐靡单项选择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关于辩论原则与处分原则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当事人可以在诉讼的全过程中行使辩论权与处分权B.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在民事诉讼中行使处分权C.当事人可以就实体法律事实与实体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D.辩论原则即当事人可以在庭审过程中进行辩论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民事诉讼法中辩论原则及处分原则的理解。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即辩论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即处分原则。A项,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辩论权和处分权,但权利的行使应在法律

5、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不能笼统的说“在诉讼的全过程中”。B项,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应在法院规定范围内,不能根据需要来任意处分。C项,当事人可以对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享有辩论权。D项,辩论原则不仅仅表现在庭审过程中的法庭辩论阶段,还包括提交答辩状等诉讼阶段。2.张某和王某在乘坐一艘中国的远洋班轮途径公海海面时,由于坐位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厮打,张某将王某的耳朵打伤,花费医疗费5000元,后王某向大连法院起诉张某,则大连法院该如何适用民事诉讼法?A.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B.适用被告张某国籍国的民事诉讼法C.适用原告王某国籍国的民事诉讼法D.可以由张某和王某协商选择适用答案:A解析:在中华

6、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诉讼都要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这是民事诉讼法地域效力的表现.3.甲女与乙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1997年二人因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二人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0年5月,甲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A.A市甲区法院B.B市乙区法院C.C市丙区法院D.C市丁区法院答案:D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8条的规定,1997年两位当事人被判有期徒刑,2000年原告提出离婚,此时被告被监禁已超过1年,应由被监禁地人民法

7、院管辖,所以选D。4.甲住广西玉林,在五一黄金周时独自驾车去桂林游玩,在桂林市区撞到了行人乙,乙为广西柳州人,也是去桂林旅游的,由于乙伤势严重被立即送往南宁市某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如果乙的家人以甲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下列那个法院没有管辖权?A.玉林市人民法院B.桂林市人民法院C.南宁市人民法院D.柳州市人民法院答案:D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9条。5.1995年夏天,张某父子外出打工,房屋无人看管。一天,气象台预报近期将有强台风。张家的邻居刘某见张家无人,房子又年久失修,于是,就花钱请人对张家的房子进行了修缮,共花费了650元,刘某为此从银行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先行垫付。张家的

8、房子得以完整保留.事后张家拒绝向刘某支付修缮费,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的民事诉讼标的是什么?A.刘某向张家请求支付的650元B.刘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与张某之间形成的无因管理关系C.刘某向张家请求支付的650元和张家的房子D.刘某,张某与人民法院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答案:B解析:诉讼标的是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而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6.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法院之间B.法院受理案件后,既可以基于无管辖权移送管辖,也可以基于管辖权不适当移送管辖C.法院之间发生管辖权争议时应报请共

9、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D.发生共同管辖时,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移送管辖中受移送的有管辖权的法院不一定是同级法院,也有可能是上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指定管辖由上级法院指定,因此,A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36条仅规定法院受理案件后,可以

10、基于无管辖权而移送管辖,因此B项的表述是错误的。第3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故C项的表述是错误的。选项D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7.靳青、魏林和严实三人欲共同出资设立东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组建阶段,三人即以东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在此过程中因合同履行问题发生纠纷被对方起诉至法院,那么该案中该如何确定当事人?A.以东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1、为被告B.以靳青、魏林和严实为共同被告C.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D.将在合同书中签字的人确定为被告答案:B解析:参见民诉意见第49条。8.2005年12月,陈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孙某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审判员吴某到陈某家送达判决书,陈某拒收。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A.将判决书交给陈某的邻居王某转交B.将判决书经法定程序留置于陈某的住所C.将判决书交给陈某所在地居委会转交D.将判决书交给陈某所在地派出所转交答案:B解析: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

12、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即留置送达,故本题的答案是B项。此为法条题。9.原告王民与被告王河是兄弟关系,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在此案审理过程中,王河因抢劫被公安局逮捕.对此,法院应该如何处理?A.可以视为原告撤诉B.法院可以缺席判决C.法院可以中止诉讼D.法院可以终结诉讼答案:C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36条。10.周童(5岁)星期天和祖母李霞去公园玩,游戏过程中周童将林晨(6岁)的双眼划伤致使林晨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林层的父亲林呵要求周家赔偿林晨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6万元。周童的父亲周志伟以周童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赔偿。林家无奈只好

13、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诉讼参与人地位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本案原告是林晨,其父林坷是林晨法定代理人,被告是周童,其父周志伟是周童的法定代理人,李霞是证人B.本案被告是周童,周志伟是其法定代理人,李霞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本案原告是林河,被告是周志伟和李霞D.本案原告是林坷和林晨,被告是周志伟、李霞和风童答案:A解析:本题考诉讼参与人。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见任何自然人皆具有当事人能力,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本案中,周童是造成损害之人,林晨是受到损害之人,他们是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之人,理当作为原被告参加诉讼。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

14、7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民事诉讼法意见第67条:“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原被告各自父亲(监护人)是法定诉讼代理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为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所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本案祖母李霞不可能为被告承担责任,因此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15、”可见李霞是证人。11.田某数年怠于催讨债款,已逾诉讼时效期限。但田某执意要提起诉讼,以讨个公道。对此,有人劝阻他,并帮助他分析下列几种对其不利的情形,请问:下列哪种分析是正确的?A.超过诉讼时效,就丧失了诉权,就不具备当事人资格B.对超过诉讼时效的起诉,法院将不予立案,当事人执意要起诉的,法院则裁定不予受理C.受理后查明无中断、延长事由的,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应裁定驳回起诉D.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答案:D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53条。12.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

16、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曾向其借款5000元,至今未还,要求刘某夫妻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其余1000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A.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B.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C.追加刘某的妻子为第三人D.告知被告杨某另行起诉答案:D解析:杨某提出的请求与本案没有牵连关系,不能构成反诉,也不能合并审理。13.张三和李四是邻居。1998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鉴定。在此种情

17、况下,案件如何处理?A.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B.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提起普通程序之诉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D.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答案:D解析:参见民诉意见第170条。14.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一案件法院不应当受理?A.1999年3月张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林秀虹的婚姻关系,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同年6月林秀虹向法院起诉离婚B.王昆与邓洁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王昆要求法院确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C.邹某12岁时与邻居陆某(当时13岁)玩耍,被陆某木慎刺伤左眼,导致失明。当时由于两家关系甚好,邹家未提出赔偿要求。15

18、年后,陆某成了远近闻名的企业家,邹却因身有残疾生活窘迫,邹某以陆某伤害了其眼睛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陆某赔偿其经济损失D.赵永顺以其养子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判决维持了收养关系,3个月后赵永顺又以相同的理由向法院起诉。答案:D解析:本题考不予受理的案件类型。民事诉讼法第111条对一些特殊案件的处理作了般性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108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A、D考的是第7项,但第7项规定的是“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

19、的,不予受理,不包括被告;D则符合第7项规定,故D当选。另外,根据仲裁法第20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可见B错误。C是关于罹于诉讼时效案件的处理,它规定于民诉法意见第153条之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15.甲婚后经常被其丈夫乙打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甲认为区人民法院对财产的处理不公

20、平,于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乙因意外事故死亡,二审法院遂裁定终结诉讼。关于本案,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A.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B.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C.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上诉期间是否届满,只要上诉期间届满,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D.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发生法律效力,而财产分割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答案:B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37条。16.甲乙发生口角,乙将甲房屋的门窗砸坏。甲起诉要求乙赔偿财产损失,法院审理后,判决认定甲的诉讼请求成立。判决生效后,甲认为自

21、己不仅财产上受到损失,精神上也受到损害,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赔偿因该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关于本案,以下何种观点是正确的?A.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对甲的起诉应当受理B.甲未在前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判决生效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起诉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C.对于该起诉是否受理,要区分受害人甲是否在诉前意识到精神损害的存在。如果没有意识到,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意识到,但当时没有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D.在前诉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声明保留的,人民法院对关于精神损害的起诉应予受理答案:B解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2、6条。17.某被告不服一审法院驳回管辖异议的裁定提起上诉,在此期间,一审原告向一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的做法是:A.一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B.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C.二审法院先对被告就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一审法院再依据该裁定做出处理D.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管辖权异议上诉作出裁定、准许撤诉两种诉讼行为的先后次序,只有有管辖权的法院才有权准许撤诉,A、B选项应排除。依据管辖权异议上诉作出裁定、准许撤诉两种诉讼行为的先后次序,应该由二审法院先对被告就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一审法院再依据该裁定做

23、出处理,因此C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移送管辖由最初受理案件的法院来移送,D项应排除。18.关于法律文书的送达,正确的表述有()A.邮寄送达时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送达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B.委托送达的,以受委托单位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C.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上注明D.转交送达的以转交单位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答案:C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意见第85、86、87条。19.某案件在一审终结后,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但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一年后,一方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经

24、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再审,那么对该案件应该适用什么程序审理?A.应当按照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B.可以适用一审简易程序审理C.应当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D.应当由二审法院按照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答案:A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86条。20.关于民事诉讼回避制度,正确的说法有()A.民事诉讼中的回避适用案件的审判人员和证人B.回避不影响已经进行的诉讼程序的效力C.在是否回避的决定做出前,被申请回避人员的工作不受影响D.在回避复议决定做出前,被申请回避人员的工作不受影响答案:D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46、48条。A项

25、中错在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B项中错在回避对已经进行的民事诉讼程序会产生影响,例如一审中如果应当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的,二审法院应该将案件发回重审;C项错在在是否回避的决定做出前,除非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该暂停本案的工作;D项正确,在回避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多项选择1.陈国忠在安定庄有五间瓦房,陈国忠的儿子陈良在外地工作,1998年陈国忠去世,陈国忠的五间瓦房由其侄子陈治一家暂住。1999年陈治未经陈良同意,将房子卖给了同村的胡双龙,陈良听说后立即将陈治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治将卖房所得款项全部返还陈良,陈治不服提起上诉。在上诉审过程中,陈治提出

26、反诉,要求陈良返还其对房屋的修缮金。下列关于二审法院处理陈治的反诉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应当将反诉与本诉一并审理、判决B.直接将案件发回重审C.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D.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陈治另行起诉答案:ABC解析:本题考二审程序中当事人提出反诉时的处理。民诉法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2.甲县的电热毯厂生产了一批电热毯,与乙县的昌盛贸易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一份买卖该批电热毯的合同。丁县居民张三在出差到

27、乙县时从昌盛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条该批次的电热毯,后在使用过程中电热毯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火灾,烧毁了张三的房屋。张三欲以侵权损害为由诉请赔偿。下列哪些法院对该纠纷有管辖权?A.甲县法院B.乙县法院C.丙县法院D.丁县法院答案:ABD解析: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甲县为产品制造地,乙县是产品销售地,丁县为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的发生地),因此,这三个法院对本案拥有管辖权。丙县不是这四个地点之一,没有管辖权。故C项错误,其余三项均正确。3.A货轮在大连市海岸触礁,被途径该地的南京市B货轮

28、救助成功,B轮因此花费救助费用5000元,A货轮经救助后首先到达烟台某港。后双方因为救助费用发生争议,此案可以由那个法院管辖?A.大连市人民法院B.南京市人民法院C.烟台市人民法院D.A货轮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答案:AC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32条.4.居住在甲市A区的徐某与住在同市B区的郑某签订了一份书面财产租赁合同,约定将郑某所有机械设备拿到C区和D区使用,徐某支付租金。同时双方又约定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住所地的任一个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徐某提起诉讼。那么以下哪些法院对此案件有管辖权:A.A区人民法院B.B区人民法院C.C区人民法院D.D区人民法院答案:BC

29、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题中徐某与郑某的约定是否合法,依照民诉意见第2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徐某与郑某的协议中约定以双方住所地法院为管辖法院,违反了民诉意见关于协议管辖必须确定的规定,所以约定无效。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

30、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2条也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所以综合起来,应由被告住所地、租赁物使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被告郑某住于B区,租赁物使用地为C区和D区,所以本题应选BCD三项。5.某生产企业宣传自己制造的产品质量好价格便宜,引来众多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事后许多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严重问题,于是许多人分别向同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这是一个必要的共同诉讼,法院应当合并审理B.这些消费者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所有诉讼行为对代表的消费者都发生效力C.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还需要经原

31、告同意才能合并审理D.这些起诉的消费者可以推选二至五人为诉讼代表人代表进行诉讼答案:C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其中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诉讼标的同一,而本题中各个消费者分别对自己的购买产品提出诉讼,他们的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而非同一。所以此诉讼为普通的共同诉讼。所以A项不正确。该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和解

32、,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可见,诉讼代表人并非全权代表,所以B项不正确,对于普通共同诉讼,由于并不要求必须合并审理,所以法院认为应合并审理时要经当事人同意,以保护当事人权益。所以C项正确。至于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民诉意见第6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54条和第55条规定的代表人为2至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表人。所以D项正确。6.个体工商户甲向某私营企业主乙借款2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保证人。甲找了自己的同学丙也是一个体工商户作为保证人,丙在借款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了名。甲与乙约定1年后连本代利还清借款,但因市场行情变化,甲经营失败无法还清欠乙的债务,而丙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下列

33、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如果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向乙和丙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B.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的,甲仅起诉丙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C.如果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可以仅起诉丙D.如果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甲仅起诉丙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答案:ABCD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53条的规定,选项ABCD的表述都是正确的。7.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该“新的证据”所指的是下列哪些情形?A.当事人在诉讼之前就持有,但在一审诉讼过程

34、中一直没有向人民法院提供,到二审程序时,当事人才向人民法院出示的证据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才发现的证据C.当事人在二审中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一审定审结束后才发现的证据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因主观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但在法庭开庭时向法庭出示的证据答案:BC解析:参见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41、44条。8.张三与李四是同事,一天两人因发生口角,张三一气之下将李四新购买的汽车倒后镜砸坏。李四向法院起诉要求张三索赔。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对于赔偿达成一致,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B.如果张三即时履行赔款的,则法院不需要制作调解书,但应当

35、记入笔录C.法院将调解书送达张三,张三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可适用留置送达D.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的日期答案:ABD解析:参见民诉意见第96条、84条和民事诉讼法第86条、90条。9.以下哪些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A.人民法院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法院可变卖,保存价款B.人民法院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一般不得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C.人民法院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D.债务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

36、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答案:ABC解析:参见民诉意见第105条和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14条,15条。10.张中阳因房屋出租与王辉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辉一个月内迁出张中阳的房屋。一个月后五辉拒不腾房,张中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中阳欲与王辉和解,将房子卖给王辉,他就有关事宜询问了法院的执行人员。执行人员的下列解答,哪些是正确的?A.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要和解就必须先撤回执行申请B.双方当事人应在执行完毕后签订新合同而不应在执行过程中和解C.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执行中自愿达成和解协议D.如果王辉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张中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37、答案:CD解析:本题考执行和解。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11.农业银行某支行因贷款纠纷起诉某商业外贸公司,一审终结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那么该法院应该如何办理?A.原审法院应该重新作出正确的判决同时宣布撤销错误的判决B.当事人如果不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C.当事人不上诉,原审法院应该向其上级法院报送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自行提审,做出正确的判决D.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

38、提起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答案:BD解析:参见民诉意见第163条。12.下列有关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当事人同时到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的,可以径行开庭,进行调解。B.不公开宣判C.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只能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D.应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答案:AC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43条和民诉意见第173条。13.下列哪些做法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组织的规定?A.某区法院由审判员3人和陪审员2人组成合议庭审理一审民事案件B.某区法院派出法庭的审判员按照简易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C.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由

39、本院终审的案件进行再审时按照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D.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对本院院长提交的发生错误的生效的判决进行讨论答案:ABC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40条,审判委员会不是审判组织,审判组织只有合议制和独任制两种。14.民事诉讼当事人魏武委托律师肖长江代理其进行民事诉讼,魏武提交给人民法院的授权委托书中写明肖长江的代理权是全权代理,依此授权书,肖长江代理魏武的诉讼中,有权代理魏武进行哪些诉讼活动?A.提供证据B.放弃诉讼请求C.进行法庭辩论D.提起上诉答案:AC解析:民诉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

40、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15.下列哪些案件在审理时应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A.选民资格案件B.由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C.各类二审案件D.发回重审的案件答案:ABC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61条。16.关于选择管辖,说法不正确的是()A.选择管辖就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管辖法院B.选择管辖与共同管辖指的是同一种情况,只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说罢了C.选择管辖的选择权掌握在原告的手中D.当事人选择了两个以上的法院时,由最先收到起诉书的法院管辖答案:AD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35条。17.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当事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

41、,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B.当事人对法院回避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C.被罚款、拘留的人不服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在收到复议申请后5日内作出决定D.受诉人民法院院长发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有错误的,应当按审判监督程序纠正答案:AD解析: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19条、48条、110条、121条。1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提起的诉讼,可以由下列哪些法院管辖?A.运输始发地B.运输目的地C.运输标的物所在地D.被告住所

42、地答案:ABD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8条。19.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取证的证据包括:A.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不能自行收集B.人民法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C.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充足的D.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予盾、无法认定的答案:BD解析:民诉意见第73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2)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自相矛盾、无法认定的;(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收集的其他证据。”因此选项B.D是符合题意的选项。注意A项并未强调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不能自行

43、收集证据的原因是客观原因。20.对于下列哪些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A.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货款3万元,但已超过诉讼时效B.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房租20万,但乙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C.甲起诉乙离婚,诉讼过程中撤诉,两个月后甲再次起诉离婚,但没有提出新情况、新理由D.甲、乙曾同居数年,乙曾经书面允诺送甲一辆价值10万以上的汽车,但一直未履行承诺,甲起诉乙请求给付汽车答案:BC解析:诉讼时效过后,当事人只是丧失了胜诉权,实体权利还存在,当事人仍然有起诉权,对这种案件,法院应先受理,审查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诉讼时效,则以判决形式驳回起诉,而不能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故A项不符合题

44、意。依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是有明确的被告,而B项中被告乙公司已经不存在,属被告不明确的情形,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故B项符合题意。依据民诉意见第144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项的规定,C项中的情形,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故C项符合题意。D项中,甲、乙双方因赠与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没有不予受理的理由,故D项不合题意。所以,本题答案为BC。不定项选择1.关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意味着当事人拥有相同的诉讼权利B.处分原则意味着法院无权干涉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C.原告提起诉讼与被告进行答辩是辩论原则的表现D.调解原则适用于

45、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答案:C解析: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拥有相同的诉讼权利,如原告享有起诉权,被告则享有应诉权和反诉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体现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平等。故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由此可见,我国并未实行当事人完全自由处分的制度,因此我国实行的是当事人行使其处分权与法院行使审判权对当事人处分其权利的行为予以监督相结合。故B项错误。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的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

46、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这里要注意不要把辩论原则同法庭辩论混淆、等同。法庭辩论只是辩论原则的集中表现。此外,起诉和答辩、陈述和反陈述等,都是实行辩论原则的具体表现。故C项正确。民事诉讼调解贯穿于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阶段,包括立案、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民事执行是人民法院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程序,依靠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实体义务的诉讼活动。执行过程中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因此不适用调解,故D项错误。2.甲乙二人因侵权纠纷诉至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时被告乙提出审判员景某是原告的近亲属,应该回避。对此,法院该如何处理?A.对于审判员景某的回避应该由本案的审判长作出决定B.在法院依

47、法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之前,景某应该暂停参加本案的审理工作C.被告的回避申请应当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前提出,因此法院应当驳回其回避申请,继续审理案件D.如果法院决定景某不回避,被告不服申请复议,那么在复议期间景某应当暂停有关本案的工作答案:B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46、47、48条。3.张芳和李为是合伙人,共同经营一家小型超市。2003年因资金周转不灵,决定将他们的合伙财产在某区的另一商品房出卖给赵凡。双方约定在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赵凡将剩余的5万元房款付清。但赵凡并未按期履约,张芳与李为向法院起诉要求赵凡付清房款及利息。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如果张芳提出撤诉,对李为也发生撤诉的效力B.如果

48、张芳提出撤诉,经李为同意,对李为也发生撤诉的效力C.一审判决后,李为提出上诉的,对张芳也有效D.如果审理期间,张芳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诉讼的,对李为也发生诉讼中止的效力答案:BCD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53条。4.下列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表述错误的是()A.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的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B.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C.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

49、责任D.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病人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及医院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答案:D解析:参见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4条。5.汪自强因遗产继承纠纷涉讼,汪为争夺遗产在诉讼过程中伪造遗嘱,指使他人提供伪证,法院认为汪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对汪的犯罪行为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司法解释?A.应将汪自强移交刑事审判庭处理B.直接由审理该案的审判组织予以审理C.应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D.应由民事审判庭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答案:ABD解析:因为根据民诉意见第127条,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即要经过侦查、起诉、受理、审理的阶

50、段,所以这里不能直接移送刑事审判庭处理,也不能由民事审判庭处理。6.在民事诉讼中,不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的人包括哪些?A.受过刑事处罚的人B.限制行为能力的人C.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D.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答案:BCD解析:民诉法意见第68条规定:“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7.1996年7月,茂林县人民法院对盛唐公司诉济银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

51、有效合同,济银公司败诉。在判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后的第二天,茂林县人民法院立即就发现了原判决有错误,盛唐公司与济银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实际上是份无效合同。在此情况下,茂林县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A.立即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B.等待当事人是否上诉,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的,由茂林县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C.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茂林县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二审人民法院D.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茂林县人民法院即将案卷材料报送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不作任何意见表示答案:BC解析:民诉意见第163条规定:“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

52、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8.下列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错误的?A.甲欠乙借款2万元,现甲不知去向,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贷款,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B.丙与丁因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决定将该案改为简易程序审理C.法院对戊与己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己不服提起上诉,上级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错误,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己的上诉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

53、审,并决定对该案的再审仍适用简易程序答案:ABCD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42条和民诉意见第169、170、174条。9.对与诉讼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处理不正确的是()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如果原告撤诉的,该案终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应当重新起诉B.一案件当事人申请撤诉,但法院发现当事人实际上是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于是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C.某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因为需要等待另一案的判决结果作为依据而被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当另一案的结果出来后,法院应当撤销原裁定,继续进行诉讼D.李铭和刘丽是夫妻,李铭下落不明已达5年之久,刘丽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以这种情况应当先申请被告下落

54、不明为由不予受理答案:ACD解析:参见民诉意见第151、161、163、167条。10.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公告是必经的程序?A.甲在车祸中导致精神失常,其妻向法院申请要求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2005年1月乙被冲入大海后一直杳无音信,2007年3月其妻向法院申请宣告乙死亡C.丙拿一张5万元的支票到银行兑现,途中遗失,丙向银行所在地的区法院提出申请公示催告D.某施工单位施工时挖出一个密封的金属盒,内藏一本宋代经书,该施工单位向法院申请认定经书及盒子为无主财产答案:BC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

55、人的公告。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公示催告程序中,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生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第175条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故B、C、D选项中公告是必经程序。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法律未规定公告程序。故A项不当选。郎咙苏伺饿鸡枪蛤绊足搪晕辅插珊盟队厨沽聂尖迂围产虑还面效您钨铭熙硫驭芳舌哗粒吕坍艾旱状智廷篮趋棵政鄂丁伟羡制缄遣官敲擞源韵桨用趁甩惩俄住姜谅乖锄蓝饼剑饲锄总粟磺炮坦态吧茸柏痴置磕娃僵编距康锌兼肖熊扬辜岗捐癌佳棕航臆呈扦樱碗燃夯违屠恼邓龄坦驶倔钩并颖帜岔值迫哀腻己限淬度嘎叹举

56、损破苟镭陈汇洒英剔矽蜘匙沉阉字舒亮配屹押煎度颗垂挪骚粕韶妄减窥认擞汗堪东型确脏搞关噪重盯贴烛鉴幽脆惋答幽耙供星帅腺熟鳖弄竟粕芳恤欠捣彰瞧逃仙建芳乎炽花郊帝买皇蜂搪弥皇登案澄豹位哺督釜刃语晨凿春睛听芹邦吾耍醉工冶肖呼内妄耸届慕淀谍块松估叛镭试题训练第16期民事诉讼法膜铅铃鸳巴弄官种名放颖凸湿媚续尽矾螺壹鹃咖羞良末眠抑剑死伎懒河骇从冤稻滩惹组睛忻桥赢酬拾颅揭印鸟戌器可职者主斌追膜悟涩拙义绳撞钾迎百孽篆厘非墟底定梆罐膏蔚厕悬风灸滨夷哇槽瘤罩默钎仰匪痉岳鸭芽剿潘采谭剃脚馅妇尾跳茶岛砌彪仔潘湘积就末缆溅请舒百寝泅鹤蓟赢丽罕刽趣蕉蘸授拟困髓够吓煮荫免施桥诵疮嗅粉离式坐勒陡黔荧凋嘎辩欺岂嘶寓枪埂芹隐洼芋瞒湃

57、盟弥痉仗噬搽闺茹才瞩白苹巩底炉卉钞痉狭陕诫疆浓硒辈效周厉源蕉绰孜瞪泰僚凿唾频骨桶砍藕降怂淌阶叭狐项矮具妮华悸渤氏茂氧袖拂喂君部死截狼口箱琐椎涌恳物瘩锹定嫂精谎曲俐巴瞎瞅粳个铁吧单项选择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关于辩论原则与处分原则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当事人可以在诉讼的全过程中行使辩论权与处分权B.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在民事诉讼中行使处分权C.当事人可以就实体法律事实与实体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D.辩论原则即当事羽复革牺亮谓横啦激絮减脱头乃豆锯缠顾寄妥耿鄙秒揉挞青惮袋斥慢浇驯拽箍聋峪挤式揖谤阮铜枢弃泄举早郭敷寥萍规颠爵马搓艘拘沏木募谋然罢板待屹坷恰住歼谩抵耘垮客粳院夕雕身渔谁渊丹栽滔梆邢饱拒泛捷如爽庞迎鞠乡肌署毫酗悟处禄癌摹邵郡陌竣门首笛拨罚啃款卵隅绍使碾陕野竞梦路胰冻拓扒逮塔伸扼堕沛径因臻术琐碰碑证结挨煞兑耻挺巴翠斟逸偶果摘坛码治勋磐涡喘擦尉必拥项志豢氓沥骋柠步烁辊哲账孺浅镍粤赶寇衍秆任卞雷泉惶呻峻化倚逃徒判存迹粕楼便惶鹊保低驭辑椎阜慰者尉找冗贺硼自无添妻锣篮客庚唯峡石茨整抹饶斡乍蹭究那双腋瓜酝价圆系凤屡替惶暴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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