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宁矿材料管理办法(共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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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关于下发吉宁矿材料管理考核制度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成本控制总体思路、经营工作目标、主要经营政策和措施,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把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达到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材料考核指标的目的,特制定吉宁矿材料管理考核制度,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华晋焦煤有限 责任公司吉宁矿 文件 附件 1:吉宁矿材料管理考核制度 2:吉宁矿分项材料管理考核办法 3:吉宁矿井下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主题词:材料管理 考核制度 通知 抄送:矿领导。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吉宁矿 校对: 共印3 份

2、 - 3 - 吉宁矿材料管理考核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1 年成本控制总体思路、经营工作目标、主要经营政策和措施,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把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达到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材料考核指标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管理机构及职责一、为加强对材料的管理考核,实现管用结合,做到权责明确、奖罚有据,管理有效,切实管好用好井上、下材料,特设材料管理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材料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生产材料管理考核小组组织机构 组 长:闫磊 副 组 长:张兴中 栗国仁组 员:葛鸿广 白拴弟 周康乐 周淑琴 崔丽平 孙东毅 廉志强

3、刘银政 白建华 王国平 李红杰 三、吉宁矿材料管理考核,实行分口管理,逐级考核。企管科、财务科、计划科负责管理控制材料计划总费用。 四、材料总费用按财务报表“原煤成本表”分为十一类,由生产技术科、供应科、机电科分别负责,进行独立考核。 (一)生产技术科:负责“四材”(木材、支护用品、火工用品、建工材料)的分解、管理、回收复用指标的确定、考核,负责引进新工艺、新技术,并严格落实生产作业中实际材料消耗定额管理,科学合理选用材料,抓好回收复用。 (二)机电科:负责配件的分解、管理、回收复用指标的确定、考核等。负责管好、用好、保养好生产设备,降低设备损耗,合理配件消耗,严格交旧领新制度。 (三)供应科

4、:负责大型材料、专用工具、自用煤、劳保用品、油脂及乳化液、其他材料等的分解、管理、回收复用指标的确定;同时注重管、供、用效益,加强储备管理,确保生产所需,合理调配库存各类物资,严格交旧领新制度,挖掘物资潜力,充分发挥回收复用物资的效能。 第二章 计划管理办法一、每月各队材料员根据下月的生产任务和本月库存情况按材料类别编制下月材料使用计划,并附编制计划说明,经技术员和队长审核修定后报所在科的材料员复核,然后经经营副科长和科长审定后,于每月24 日前分别报材料管理职能部门。 二、生产技术科、供应科、机电科三大职能科室负责对各科所报材料使用计划进行初审后与使用单位交换意见后,核定下月材料计划指标。并

5、于26 日前分别报计划科,计划科随同月份生产计划下达材料计划指标。 三、机电科负责审定工作面安装、拆除工程量和材料用量消耗总额,然后根据进度计划逐月下达计划考核指标。 四、基建科负责地面临时工程;工程科负责井下专项资金的工程量和材料用量的审核,其审定的材料用量经基建矿长和经营矿长审批后做为临时追加指标的依据。追加指标报送财务科成本组统一保管。 五、所有专项工程使用材料,按基建科和工程科审核后的工程材料预算,由施工单位按上述规定时间报送材料计划、报分管部门、分管领导、经营矿长批准后,由计划科根据工程进度分解下达材料限额指标。 六、因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或其它因素导致资金不足时,要按材料分类合理制定办

6、理申请资金追加手续。追加手续要有追加事由、材料种类、计划价值等内容,经追加部门行政正职和经营副科长、分管矿长签字后,由上述三大职能科室分类审定,经营矿长批准后送财务科成本组追加指标。追加指标的核减额由分管职能科室派人调查后据实核定。专项费用严禁改变用途,否则按超耗处罚责任人。 七、财务科成本组负责按计划科下达的月份材料计划指标和追加指标,通过定额本分次下拨资金使用计划,用料单位按资金划拨计划到供应科领料。 八、每月2 日前供应科和财务科分类按科队汇总当月领用材料,核对一致无误后由供应科报材料管理考核组做为考核的依据。 九、各材料使用单位,特别是辅助队组和生活服务公司等难以预先确定工作量的单位,

7、下月有特殊工作安排时应在材料使用计划中详细说明,并随材料计划附特殊工作量材料测算计算过程。 第四章 考核管理办法一、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从严执行的政策。具体考核工作由计划科负责,月、季考核情况在月份经营分析会上通报使用单位。季度兑现由计划科出具考核兑现表,经经营副总和分管矿长审批后送人事科落实执行。 二、由经营矿长对材料消耗管理总负责,分管矿领导对材料消耗分口负责,并对企管、财务、计划实行第一级考核。企管、财务、计划对五职能部门实行第二级考核。三职能部门按分管权限,对材料使用单位实行第三级考核。 #三、为了加强和明确对配件的管理考核,配件的使用计划审核、管理、回收及考核由专职机电科长负责,

8、机电科长联责奖罚按经营科长考核办法执行。 四、各材料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吉宁矿生产队组材料核算管理办法,以确保奖罚落实到人的联责考核兑现。主要生产科室的经营副科长,负责本科及所属队组材料的管理、核算和考核及回收工作。 五、加大回收复用的力度,供应科要做好接收回收材料的验收登记工作。以回收奖增加材料使用单位收入。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以复用材料不计入成本的核算方式促进材料复用和考核指标的完成。 六、供应科和机电科逐月做好所有外委工程领用材料统计汇总工作,并逐月报财务科,同时逐月做好矿属各队安全生产用材料的统计汇总工作。 七、凡属追加指标发料的领料单后必须在领料单后面加盖标注“追加发料”字样的三角形

9、小章。以便月底核实追加指标实际使用情况。 八、工程科材料的管理考核规定 施工队领料必须按施工的工程项目领料。掘进、开拓所用材料的审定、监管和考核由基建科、生产技术科、供应科、机电科分类负责。 (一)包工包料工程,其领用材料全额从应付账款中扣抵。原则上从严管理,但不考核。 (二)包工不包料开、掘工程用料,由职能科室测定、监管和考核,超耗材料从人工费中扣抵。 (三)包工不包料临时成本工程,按基建科审定预算中的各种明细材料用量乘以实际价予以发放、控制和考核,超耗部分全额从已结算的人工费中扣抵。 第五章 管理考核标准一、各科及下属队要制定本科、队具体的材料使用管理考核办法。材料节约从材料奖励基金帐户予

10、以一定的奖励。月考核队组材料超 7000 元以内(含 7000 元),联责处罚经营副科长和超耗队的队长、书记、技术员、材料员等;月考核队组材料超 7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内(含 10000 元),联责加罚区科的科长、材料员等;月考核队组材料超 10000 元以上的部分从超支队的工资总额中扣抵。 # 二、经营矿长对管理科室的考核标准 (一)无材料领用审批手续下拨材料费用,按下拨材料费用的50%100%处罚责任人。 (二)材料核算报表数据有误,造成决策失误的,处罚管理科室相关责任人10002000 元。 (三)对材料统计报表等提供不及时,且影响工作的,处罚管理科室负责人5001000 元。

11、 (四)由企管科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材料使用情况,无检查记录,处罚管理科室5001000 元。 (五)对弄虚作假、数字不实的单位负责人处罚5001000元,直接责任人20003000 元,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管理部门对三大职能部门的考核标准 (一)材料费用超(节)额(按测算计划费用与审批后的领用计划费用双重考核),按超(节)费用绝对额的70%进行奖罚,在当月工资考核中奖罚35%(其中兑现材料超(节)单位25%,职能分管部门2%10%,应消耗而未消耗的,如乳化液、润滑油不做节约费用奖励)。 (二)经查发现有材料丢失(包括在运输过程中),按丢失材料原价值100%处罚单位(责任

12、人由队组(科)职能分管部门处罚),已出库未领走,造成丢失的,处罚职能分管部门丢失材料数量原价值的5%20%。 (三)经查发现职能分管部门无材料分类明细审批手续台帐或记录不全的,处罚5001000 元。 (四)经查发现应回收复用而未回收复用的,按应回收材料(经矿领导及有关部门确认)原价值的5%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0000 元以上,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回收复用材料未及时修理复用,增加新投入材料的,按新投入材料原价值的10%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对能修复使用而按报废处理的,执行原价值的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 (五)经查有库存或已出库未用的材料,而重复审批新领用投入材料的,按

13、新投入材料原价值的10%50%处罚职能分管部门。对超领未用的物资限期退库,未能按期退库,按超耗管理费用 50%处罚。 (六)未实行季度盘库或记录不全的,处罚职能分管部门负责人5001000 元(每月8 日前将上月底盘库记录表,包括现场盘点表,报企管科一份)。 (七)对弄虚作假、传递不真实数据的,处罚传递单位负责人10005000 元,合并执行责任追究制。对传递数据不及时,延误考核的部门责任人,处罚5001000 元。 (八)供应科应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对未执行交旧领新的,经查属实的,每发现一次按材料价值的20%,对供应科进行处罚。单件材料价值超过5000 元以上未执行交旧制度的(已发放新的)

14、,按丢失处罚,执行原价值100%,由供应科承担。 (九)对因材料管理扯皮造成延误生产的,执行调度索赔制度。 四、其它 (一)对年度超耗或节约材料费用的单位,除 35%在月度工资考核兑现外,剩余35%年末一次性考核兑现,并对材料管理中相关人员根据材料超耗或节约情况给予奖罚。 (二)各单位材料员于每月1 日前到材料管理部门,各单位经营科长、队长或书记于每月5 日前到材料管理部门签证、核实上月材料考核结果。 (三)严格材料领用程序,先批后用。特殊情况急件,按有关通知令执行(必须经材料分管矿领导同意),可临时借料,借料后3 日内补办审批领用手续,否则按超耗处理。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吉

15、宁矿分项材料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强全矿材料管理,节约成本,减少浪费,特制定分项材料管理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按类划分,归口管理。 按财务报表“原煤成本表”材料项目,全矿材料分为十一类,分别由技术管理中心、供应科、机电科负责年度总指标的审核与分解、月份指标的审定、日常管理、回收复用管理及参与月份、年度考核等工作。 技术管理中心:负责木材、支护用品、火工用品、建工材料等四类材料。 机电科:负责配件。 供应科:负责大型材料、专用工具、自用煤、劳保用品、油脂及乳化液、其他材料。 (二)日常管理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为了体现事前控制和过程监管的思想,在坚持月考核季兑现的前提下,本办法侧重于计划、采购、

16、领料、运输、使用、回收等全过程各个环节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三)注重实效,联责考核,严格兑现。 为了提高全员成本意识,促进管理水平,将考核容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以管为主,通过奖罚理顺管的思路,增强管的效益。日常奖罚以注重实效为主,力求额度小,有依据,严兑现。 (四)闭必回,拆必清,退必收。全矿所有停用报废巷道需进行密闭前,所闭巷道内所有材料、设备撤出后方可进行密闭施工。所有拆除的工作面,必须将所有材料编制清册,全部回收且登记清拆除材料的去向。第五条 对计划外用料实行权威部门认定制。对地面计划外、突发性临星用料,建工材料由基建科核定,涉及机电方面的由机电科核定。 二、一般性原则 (一)生产技术科要

17、优化巷道设计,杜绝废巷,尽量减少无效巷道的材料浪费,合理编制材料计划,做好材料投入的合理审批并严格考核,保证安全用料;加强对井下四材的日常检查工作,制止各种浪费现象;建立材料的回收、复用、计划及考核台帐;搞好回收复用安排、清点等日常检查工作。 (二)供应部门按质、按量保证正常生产用料,严格按计划供发材料;不得出现质次价高的材料入矿使用;对四材进、出、退库量必须履行正规手续并健全台帐;最大可能地提高材料利用率、出材率、降低进货加工成本;凡因客观原因出井的新材料,供应科库工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三)计划科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为四材管理提供服务。 (四)各队组要以生产衔接安排为基础,根据月度四材计划

18、进行领用和发放,计划内用料,每次井下存放量不能超过5天生产用量,超量存放必须经四材管理部门和发放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各单位务必于生产衔接计划会后两日内,由本单位材料管理员将当月材料使用计划经队长审批后报生产技术科综合组。生产技术科根据各队材料计划汇编做出供应计划报表,核定当月材料用量。 (五)各四材使用单位要按计划合理领用材料,及时回收废旧材料,杜绝材料积压。 (六)生产技术科与供应科每年对材料供应商及所供材料进行一次审核,确保四材质量。供应科必须严把进货关,保证材料质量符合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生产技术科每月要对四材质量和回收的材料数量进行现场核实,所供四材必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确保安全使用

19、。 (七)各四材使用的单位主管及经营科长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配合生产技术科全面协调好本部门的各项材料管理工作。 (八)在本矿施工的外委队伍进行自购材料时,所购材料必须具有安标证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场检验合格证,且必须经生产技术科校验合格后方可入井,否则不得入井使用,违者罚款20000-50000 元。 处罚条例:不符合或不按(1)(8)条执行的,对责任人和单位主管领导各罚款500 元,不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现场检查考核的,对单位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分别罚款500 元。 三、“四材 ”管理考核办法 管理考核办法 (一)“四材”的种类 1.木材:坑木、道木、木楔、架板、木托板等。 2.支

20、护用品:单体液压支柱(含三用阀)、金属支架(含拱架)、金属顶梁(包括丌型梁、前探梁及其它金属顶梁等)、罗纹锚杆、钢锚杆、竹锚杆、锚索及其附件等、金属网、垫片、钢带、水泥制品(包括水泥轨枕、水泥盖板等)、塑料网、树脂药卷等。 3.火工品:火药、雷管 4.建工材料:水泥、沙子、石子、速凝剂、防水剂、黄土、料石、石棉瓦等。 (二)计划管理 四材指标的年总数核定、月份指标的分解,以及追加指标的审核,统一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三)材料发放 1.各单位井上或井下材料要分类、分型号整齐摆放。井下材料必须做到班班清点,交接保管。 2.各队组必须建立健全材料领用、发放台账及材料质量等相关台账。 3.对井上、井下

21、不用的材料要及时退库或交回修复,不及时退库的按消耗计算。 4.生产技术科及材料管理考核人员对井上、下进行动态检查,材料乱扔、乱放的,一经发现,对当班队长、技术员、验收员各处以50100 元扣款。 5.对不按标准操作,野蛮使用的,一经发现,对当事人行严厉的经济处罚,经济处罚额度视其经济损失大小,由分管职能部门和有关领导合议决定。 (四)“四材”具体管理规定: 审批及费用的核实 1.凡未经生产技术科批准的材料,供应部门一律不得发放,月底由生产技术科和供应科进行核帐(原则上时间为23-30日),凡发现不合理及未经审批的费用,由生产技术科、供应科联合追查,一查到底,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并上报矿

22、领导。 2.列入计划的,由生产技术科按7 天用量进行审批,超计划用料,必须由材料使用单位写出报告,施工队队长、主管科科长、四材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发放。未列入计划的,必须由用料单位出具报告并说明原因,经生产技术科核实报请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在调整计划后按计划发放。 3.每月23 日为结算终止日,24 日前各队必须将当月的四材票据及汇总表报生产技术科材料管理组,各用料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汇总上报有关材料的,对责任人罚款200 元;影响计划编制和材料汇总的,罚责任人200 元,并对所属队长、科长罚款200 元。 4.四材审批时必须写清型号规格、数量、用途、用料地点,否则不予审批。 (五)四材使用

23、中的规定 1.各单位必须按规程规定的材质、规格领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能下井。 2.材料运输严格执行运输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制度。 3.材料必须在工作面指定地点存放,施工队要挂牌管理,运料单位负责分类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使用单位要对料场存料、用料情况进行登记管理。 4.机掘队掘进头20m 后,开拓队耙斗机10m 后,不得零散存放材料,工作面存放材料一定要按使用量集中放置,不得放在水中、泥里及人行通道处,否则按乱丢乱放及人为损坏进行处罚。 5.用料队组在当班结束工作时必须将作业面当班所剩“四材”分类码放整齐后方可下班。 处罚:不符合14 条的对责任人和队长各罚款500 元,其中第

24、5 条对责任人和责任人所在单位正职各罚款300 元。 (六)四材分项现场管理办法 1.通则:材料的丢失、浪费、人为损坏的一律按材料价格的 3 倍处罚责任单位,外委队伍的现场材料管理也执行本管理办法。 2.分项材料管理条例 (七)坑木类 1.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井下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规格尺寸入井下井,一旦入井的坑木原则上不允许随意砍截,凡发现随意砍截坑木的,对责任人罚款100 元/根。 2.入井的坑木要按类别、规格在指定地点挂牌存放整齐,不得乱丢乱放,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300 元/次。并按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不按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加倍处罚。 3.在井下现场要求回收的坑木必须按

25、时、按量回收存放,否则对责人罚款100-300 元/次,不进行回收而且造成材料丢失、浪费的,按材料价格的 3 倍对责任人进行罚款。 4.井下回收的坑木,要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存放回收复用,根据井下实际情况,按就地、就近的原则安排复用,不能复用的坑木要在规定时间内回收到地面交库,不按此规定执行的,对责任人罚款300 元/次。 5.队组在申请领用的木材时,必须先计算出总用量,然后由生产技术科核准用量并签字认可,由供应科按照用量予以加工,以杜绝坑木的浪费。 (八)支护材料类 1.井下支护材料要分类挂牌码放,不得乱丢乱放。垫片、药卷要有专用的存放工具箱,否则对责任人罚款300 元/次。 2.不在料场或规

26、定地点存放材料的均按乱丢乱放处理,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300 元,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毕的加倍处罚。 3.在现场发现人为损坏材料的均按材料价格的3 倍处罚责任人。 4.支护材料要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进行使用,不按要求而进行其他使用的,均属不合理使用范畴,对责任人按材料价格进行处罚,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由于不合理使用造成材料损坏、浪费的,按材料价格的3 倍处罚责任人。 5.井下使用的网片、木托盘等支护材料严禁拿来当座垫,凡在现场发现此现象的,对当事人罚款100 元/次,并责令其将材料放回指定地点;对以上行为未发现责任者,对该区域施工队组集体处罚500 元。 想6.严禁用

27、新锚杆吊挂隔爆水袋。 7.锚索、锁头(托片)要成套领用,凡未成套领用的,生产技术科不予审批,成套领用后再需额外追加锚索相关材料的,一律按材料浪费处理,并对责任单位给予处罚。 8.井下的废旧材料及暂不能利用的材料,要按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收交库,逾期不回收的,对责任人罚款500 元/次。不按要求回收而造成材料丢失浪费的,除对责任人罚款500 元外,将追加责任单位的集体罚款(按材料价格的 3 倍执行)。 9.工作面搬家倒面后,所剩材料由原单位搬走或按实际情况进行移交,移交时双方队组需办理移交手续(双方队长及科领导签字认可),并于每月26 日前报生产技术科考核,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10.井下作业中严禁

28、使用过期失效的树脂药卷,凡经发现对单位责任人处以重罚。 (九)金属支架(含拱架) 1.金属支架的使用必须经生产技术科审批。 2.金属支架的规格由施工队组在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井下所有的金属支架由施工队组编号管理,编号一律由外向里用白或红油漆书写,写在同一侧,不编号按每少一根罚200元。3.金属支架必须按梁:腿=1:2 配比领用(巷道开口、贯通处除外),凡不按规定配比领用造成梁、腿剩余的,供应部门不得补供,按材料浪费处理,影响生产自负,并对责任单位视情节给予处罚。 4.金属支架应在料场分别将梁、腿整齐码放,严禁乱扔乱放或放置在淤泥积水中,否则按乱丢乱放处罚。 5.采煤工作面顺槽的金属支架,以提前

29、替棚为原则,将回撤的支架运到距工作面50 米外的适当地点整齐堆放或装车待运。否则按乱丢乱放处理。未回支架按丢失处理。 6.工程竣工后剩余的金属支架,原则上由使用单位回收退库或办理移交,否则按丢失处罚。 7.特殊规格的支架,使用单位要提前一周提供加工图纸,否则影响生产的责任自负。 (十)火工品类 1.每月由生产技术科按照施工队组的规程措施下达合理的炸药、雷管消耗计划。 2.严格按火工品管理制度使用火药、雷管。 3.其他规定按吉宁矿火工品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建工材料类 1.要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存放整齐;同时不能影响运输和行人,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 元/次,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

30、加倍处罚。 2.不按规程措施要求使用材料的,均按不合理使用处理,对责任人罚款500 元/次,对责任单位按材料价格的3 倍集体罚款。 3.工程结束后,剩余材料必须挪至新工作面使用或在生产技术科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办移交手续后移交,否则按丢失、浪费处理,对责任单位按材料价格3 倍罚款。 4.工程结束后,经有关部门验收,确实因客观原因造成材料过期不能继续使用的,应及时回收,不及时回收的对责任人罚款500 元/次。 5.材料在运输、堆放、使用过程中,因主观原因造成材料浪费、损坏、失效的,对责任单位按材料价格3 倍集体罚款。 6.工程拆除或工程维修过程中,回收出来的材料,如料石等,经有关部门确认能复用的,按

31、照就地、就近原则安排堆放和复用。不能复用的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不按此规定执行的,对责任人罚款500 元/次。 7.速凝剂、水泥存放必须架高于地面30cm 分类码放,在洒水的时候必须避开或采取防水措施,以防材料失效。不按此规定执行的,对责任人罚款300 元/次,浪费材料按照材料成本价的 3 倍处罚。 (十二)管理条例中的其他说明: 1.分项材料管理条例中所涉及的责任人,如现场不能落实的,均由所在单位的第一负责人(队长)提供名单,如在处罚通知书下达后2 日内未能将责任人名单送报到生产技术科管理组的,将由单位第一责任人(队长)承担。 2.“四材”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主观原因而造成的乱丢乱放、丢失、

32、损坏及浪费的,对运输单位按材料计划价格的3 倍处罚。 (十三)月度四材考核办法 月初给出计划,月底严格按照应用量进行考核,需核减费用的项目必须在每月23 日前通知生产技术科进行核实,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不予核减。有以下情况的不属于核减范畴: 1不合理使用的材料。 2由于使用单位操作不当造成的材料损耗。 3由于使用单位自身原因,材料领错的费用。 4正常施工条件下,由于计划管理不善造成的材料库存量超过2 天使用以外的量,两天以内的库存量可推迟到下月考核。 5. 由于搬家倒面移交材料而无移交手续的。 (十五)四材奖励基金的来源及发放办法 1.奖金来源 (1)四材日常管理罚款部分。 (2)上级对四

33、材管理方面的各种奖励部分。 (3)四材节约提奖部分(按成本节约的30%提奖)。 (4)四材回收复用超额完成指标部分(按超额完成部分成本价的30%。) 2.奖励与处罚 (1)对年度内优化材料消耗,提高材料利用率的单位重奖。 (2)对单位材料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各单位材料管理员给予奖励。 (3)鼓励个人举报反应材料不合理使用浪费问题,视涉及金额大小给予不等奖励,以资鼓励。 (4)对年度内造成材料浪费严重,造成损失巨大或没按相关规定执行的单位给予重惩。 (5)对各单位材料管理员失职造成材料浪费丢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管理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对不积极配合材料主管单位的协助单位及个人要给予一

34、定的经济处罚。 3.发放办法 (1)四材奖励考核按季度兑现,生产技术科依据文件提取奖励基金,经组长、副组长批准后发放。 (2)四材基金归生产技术科管理。 (3)由生产技术科负责提出方案、办理提款、发放手续,报请主管矿领导审批后,劳资部门、财务部门拨专款。 4.其它要求 (1)四材基金必须专款专用,用于对四材管理方面的奖励,不得挪作它用。 (2)每月月初,由主管矿领导主持,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召开的经营活动分析会进行总结、分析,对管理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对管理好的单位进行表彰。 四、大型材料管理考核办法 大型材料管理考核办法 大型材料由供应科负责指标测算、日常管理、回收复用及考核等

35、具体工作。大型材料主要是指钢铁管、钢轨、电缆、运输皮带等。 (一)各使用单位按计划领料,无计划用料一律不予发放。遇到超生产计划、设计更变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用增加生产用料的,必须由使用单位申请追加报告,经矿领导审批后,供应科积极落实到货。 (二)供应科、用料队组都要建立皮带、电缆、瓦斯管等专用台账,台账要完整记录每条电缆、皮带等材料的用途、使用地点、完整度等详细情况,确保投入生产的材料在生产结束后能够完整回收。 (三)工作面移交或拆除时,所在队组、供应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和移交双方共同对工作面内材料、配件、设备进行清点,并做好移交手续。闲置的材料要及时回收,直接复用的材料要码垛整齐。丢失、损坏

36、的材料要追究处罚。 (四)电缆管理办法 1.从供应公司调拨的电缆必须三证齐全(煤全标志准用证、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两头要有护套保护,以免潮气进入,影响电缆绝缘程度。 2.领用电缆经批准后,应先考虑领用检验合格的回收电缆,再考虑领用新电缆,出入库都要有台账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回收的原则,跟踪到底。移交的电缆依据移交手进行转帐,继续跟踪管理。 3.井下电缆必须悬挂整齐,所有动力电缆每条都应当执行挂牌制度,以便识别和管理,电缆标志牌上必须注明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用途、电压、敷设日期。 4.各种移动设备(掘进机等)的电缆要做好防护工作,避免被撞击、砸压、炮崩或工具损伤。要有专职人员每

37、班检查电缆有无损伤,防止漏电。 5.回收的电缆两头必须是从接线盒拆下有拆线头的,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截断电缆。升井的电缆由机电科派专人检验,出具书面验收记录。可复用的电缆贴好标签后(表明电缆称、规格、长度及检验人员贴合格证),妥善保管。对于损坏的电缆分地点存放同样贴好标签待修复。同时追查电缆损坏原因,给予使用单位相应处罚。 6.需要修复的电缆必须经资质齐全的专业修理部门修理,修复后的电缆必须有修理单位的检测证明,同时经机电科专人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7.需要报废的电缆,必须由机电科专人检测,提供书面报告,经机电科长、主管矿领导批准后,报供应公司请求报废处置。 (五)皮带管理办法 1.公司调

38、拨入库的皮带必须三证齐全(煤全标志准用证、检验合格证、出场合格证),钢丝绳强力带需用更换要提前半年申报计划,以便能够及时采购备用。 2.随设备配套的皮带,机电科要将明细及相关资质证件及时提交给供应科,便于供应科台账管理,同时避免重复备用现象发生。 3.各使用单位要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皮带上下托滚是否齐全和运转是否正常,整条皮带H 架是否整齐,皮带空转和负荷状态下是否跑偏,注意防淋水、防高温、防损伤和及时清理皮带滚筒的浮煤。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和调整,以免影响整条皮带运行。 4.每卷新皮带的使用寿命。掘进工作面的皮带按不低于进尺5000 米计算。固定的胶带机皮带使用寿命不低于3 年。对未达到上述

39、要求,提前更换的,按新皮带30%处罚。 5.工作面推进,需回收皮带时,皮带应卷起捆扎,不得折叠。不许随意切割皮带,每卷皮带应该保持在100 米以上。皮带钉扣必须切割皮带时,切下的长度不得大于20 厘米。回收的皮带升井后,放置到指定地点。 6.为防止随意切割皮带,应加强对皮带扣的管理,对皮带扣实行交旧领新制度,领取新皮带扣时交回切割下来的皮带头(带皮带扣),按交回的数量发放皮带扣。 (六)井下现场大型材料和其它材料管理办法: 1.所有井下材料必须存放于井下库房、材料箱和指定的材料码垛区域,发现乱扔乱放的按材料价格(计划价)的 10 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属矿生产队组责任的直接从相关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抵

40、扣(其中跟班队长50%、责任队队长30%、井下材料验收员20%),属吉宁矿施工队责任的直接从责任单位挂账款中扣减。 2.下达限期回收整改通知单,而使用单位又不按规定日期回收整改的行为,一次罚队长500 元。 3.工作面移交时必须通知供应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参加,擅自交接处罚交接双方队长500 元,由于职责不清,按造成损失的双倍处罚队长。同时交接双方在移交工作面后两个工作日内不办理移交手续的,一次处罚交接双方队长 300 元、材料员200 元。由此造成的材料丢失按双倍处罚接收单位。 4.通风科井下做永久密闭时,密闭地段如有材料,通风科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供应科限期回收,不得擅自封闭,否则一次罚

41、通风科2000 元,并罚单位负责人200 元。 5.运输队在运输时发现没有捆绑好的材料要通知队组从新捆绑,如在运输途中发生因捆绑原因损坏的材料损坏、丢失由运输队全部负责,并一次处罚队长300 元,责任人500 元。 6.通风科应加强风筒的存放、使用、修复、回收管理,却实不能复用的应及时升井,如在井下巷道发现残缺遗弃的风筒,发现一次罚科长、300 元,队长500 元。 7.入井材料必须由材料员护送到井口,回收材料必须由材料员护送到供应科,并与回收组办理交接手续,开据回收票。若在地面运输途中丢失,按丢失材料的双倍处罚运输队,同时罚运输队队长500 元,使用队组材料员300 元,材料回收后三个工作日

42、不办理交接手续和回收票据罚材料员200 元。 (七)井下现场电缆管理办法 1.井下所有电缆管理由使用队组负责。如发现电缆被盗,所属队组要及时报矿调度,保卫科立案调查。如隐瞒不报对队长罚款 1000 元。 2.各单位互相监督管理,发现盗剥电缆并及时举报者给予重奖,各单位在本管辖区域发现有电缆皮,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如不汇报被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同丢失电缆单位共同受罚。井下工作面发现电缆皮,落实到队组,给予队组该电缆原价两倍处罚。 3.运输过程中导致电缆损坏、报废或丢失,查明原因处罚责任队组的队长、书记各1000 元,相关责任人500 元,损坏的电缆按修理价格处罚队组,报废和丢失的电缆按原值处罚责任队

43、组。 4.回收升井的电缆,发现齐头(被锯)一次处罚所在科科长、经营科长、机电科长各300 元,队长500 元,按该电缆损失部分原价两倍处罚队组。 5.严禁用铁丝或钢筋悬挂电缆,电缆必须悬挂整齐,不得有拖地、扭绞、乱扔现象。动力电缆执行牌板管理,不挂牌板的,或牌板说明不全的。发现一次给予队长300 元处罚。 6.电缆使用单位应定期清扫电缆上煤尘,根据煤尘大小确定清扫周期。电缆、接线盒在敷设和运行过程中都不得承受拉力,电缆接线的高度要略高于电缆悬挂高度,以防止电缆上的水滴沿电缆渗入。如不按上述执行,发现一次处罚使用单位队长500 元。 7.移动设备(掘进机、钻机等)的电缆要做好防护工作,避免被撞击

44、、砸压、炮崩或工具损伤,因此造成的电缆损伤,一次处罚队长1000 元,按原价赔偿该电缆。 8.发现盗剥电缆者一律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八)井下现场皮带管理办法 1.不设防跑偏辊,致使皮带严重跑偏且不调整,一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各300 元。发现上下托辊严重损坏,不及时更换,一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各500 元。发现不及时清理皮带滚筒的浮煤、皮带底浮煤或皮带下有材料,一次罚队长200 元。 2.皮带运行应有防火措施,安装皮带机的巷道机头、机尾应设置灭火器,发现没有设置灭火器的,处罚队长、技术员、机电队长各500 元。 3.回收皮带时,皮带应卷起捆扎,不得折叠,发现折叠皮带,一次处罚队长、跟

45、班队长各 200 元。发现皮带在井下乱扔乱放、放在水里、煤泥里和长时间闲置不回收,一次罚队长、第跟班队长各 300 元。 4.发现乱割皮带,一次处罚队长、当班队长、机电队长各 300 元,对责任人处罚500 元,并按皮带原价的双倍处罚队组;发现扯皮带,一次处罚队长、跟班队长、机电队长各300元,对责任人处罚500 元,并按损坏皮带原价值双倍处罚队组。 5.发现用木板、托辊、钻杆等材料别皮带,一次处罚队长、跟班队长、机电队长各200 元,并对责任人处罚300 元;发现用皮带运输回收材料和排水,一次罚队长、跟班队长各 200元,并对责任人处罚300 元。 6.违章作业致使皮带损坏,违章人员按损坏价

46、值赔偿。 (十)采区的风水管及轨道在不需要回收升井时,应在集中存放点(通风地点)集中存放,底层应架空防水,码放整齐。不按要求执行的,发现一次处罚管理队组队长200 元、队组集体2000 元。风水管及轨道不再使用,所属队组应在三天内回收,不在规定时间回收的,每推迟一天,对其单位进行每日200 元罚款,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每日50 元罚款。风水管轨道还需继续使用,但需更换归属单位的双方应在三天内办理移交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回收的,每推迟一天,对双方单位进行每日200 元罚款,对双方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进行每日50 元罚款。 (十一)发现抽放用埋线管在井下乱扔乱放和长时间闲置不回收,一次处罚科长300 元,

47、队长各 500 元。 (十二)发现高压胶管、输水胶管、喷砂胶管等在井下长时间闲置不回收,一次罚经营科长、队长 300 元。 (十三)手拉葫芦100%交旧,交回的手拉葫芦不得缺钩和链子,如果缺失按原值处罚使用单位,如发现井下工作面使用、存放不完整的手拉葫芦给予使用单位原价两倍的处罚,并处罚队长、责任人各 500 元。 (十四)地滚、帮轮不全或不灵敏,造成钢丝绳损坏严重或随意割断钢丝绳,给予管理队组队长500 元处罚,并按钢丝绳原价处罚队组。 (十六)瓦斯管到供应科办理回收复用转账工作,复用的瓦斯管及其附件要码垛整齐、存放地点合理,不得随处堆放。不按上述执行,发现一次处罚管理单位科长、队长300

48、元。 第四十五条 不再使用的道岔要在升井后,三日内办理回收手续。回收的道岔不得缺少附件,否则按道岔原价处罚队组,一次处罚使用队长500 元。 五.专用工具管理 专用工具管理 供应科负责专用工具计划指标的测定、日常管理、回收修理及考核工作。专用工具暂按华晋焦煤发200685 号文规定的 20 种小型设备及专用工具:7.5KW 下的电机、10KVA 以下的变压器、17KW 及以下局扇、200A 及以下低压防爆开关、5.5KW及以下水泵、3 吨及以下电动葫芦、4KW 及以下园锯机、电钻、风钻、风镐、台钻、200T 及以下千斤顶、矿车(包括平板、坑木车)、风动潜水泵、4KW 及以下砂轮机、瓦斯检定器、

49、锚杆钻机等。 (一)供应科业务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队组了解和掌握专用工具的使用去向及管理情况。 (二)建立专用工具管理牌和管理台帐。 (三)凡使用专用工具的单位,必须做到文明运输,合理使用,如发现运输过程损坏,野蛮装卸,发现一次罚款200500 元。 (四)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缺相、过负荷造成专用工具损坏,每台罚款1000 元。 (五)专用工具按使用期限交旧领新。 专用工具使用期限 风镐、风钻、煤电钻按进尺500800 米/台。 (六)使用单位损坏后,由使用队组领取配件交回供应科处理。 六、其他材料的管理 其他材料的管理 (一)供应科负责指标的测定、日常管理、回收复用及考核等工作。 (二)加强材料

50、成本管理,从严控制消耗,努力降低成本,全面完成材料消耗定额指标。 (三)油脂、乳化液使用严格控制在指标内,油脂超耗按原价扣款,乳化液节约5%、超耗15%以内不奖不罚。 (四)自制件除新增加的实行交旧领新,旧的交不回者,月底由职能科室给予处罚,每件按计划价的60%计价。 (五)电缆钩、开关架、风机架等,工作面结束时,均为100%的回收。 (六)挡车器的回收条件:掘进面因巷道报废不再使用时;回采工作面因推进需拆除轨道、回收道木时。(七)全矿所有停用报废巷道需进行密闭前,通风科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生产技术科和经营矿长,由生产技术科安排回收,由经营矿长督办。所闭巷道内所有材料、设备撤出后方可进行密闭施工,

51、否则按联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处以经济罚款。 七、配件管理考核办法 配件管理考核办法 (一)机电科负责全矿配件指标测定、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二)各生产单位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编制月份配件计划,机电科配件组依据生产计划,结合设备使用状况审订月份配件计划指标,经经营副科长和科长审定后,报计划科随同生产计划下达配件计划指标。 (三)配件的审批、储备、发放,配件消耗定额指标的执行和考核,以及机电配件成本的控制管理等工作,在机电科长领导下,由机电科经营副科长组织配件组落实完成。(四)节假日检修用配件计划,根据检修项目及配件需用量,提前一个月编制,经分管科长、机电科长、机电矿长审核后报公司物资供应公司设备

52、配件科提前购置。 (五)配件消耗指标,由机电科结合矿全年配件指标,各单位设备总数、新旧状况、新增设备、生产衔接及矿次月生产任务等情况,结合矿全年配件指标,每月月底测定各单位次月配件消耗指标。 (六)指标下达后,各生产队的队长、材料员必须掌握本队配件消耗指标数额,并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配件消耗管理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机电管理,落实包机人,降低配件消耗。 (七)各生产队的队长、材料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本单位当月配件消耗节超情况,查找节超原因,每月月底编写配件消耗分析报告,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后报送机电科配件组。机电科配件组根据各单位配件消耗分析,结合当月全矿配件消耗及产量完成情况,

53、平衡指标后进行考核。 (八)质量验收是全部验收的关键,必须认真核对规格、尺寸、精度。检验要求较高的由技术组负责。并做好详细记录,验收完毕对不合格品要及时处理,另行堆放。 (九)配件入库后,摆放大件五五成方,高件五五成行,矮件五五成堆,小件五五成包,带眼五五成串。 (十)配件保管做到“四清”(1)“物清”:配件型号、规格、数量、存放地点清。(2)“帐清”:帐物手续清。(3)“资料清”:说明书、合格证、凭证清(4)“标志清”:涂色标志标记清、“四保”(保质、保量、保安全、保生产)。 (十一)配件发放必须由机电科科长审批,保管员审核领料单上的印鉴是否符合要求,所列配件品名、规格、数量有无涂改和差错,

54、检查无误后,方可发料。 (十二)发放配件要准确无误,执行“先进后出”的原则,按质、按量、准时,保证生产一线的需要。 (十三)配件发出后,保管员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整洁,查对帐、卡、物是否相符。 (十四)节假日配件领用须经机电科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 (十五)现场配件要按品种、规格、数量分类存放,做到排列有序,摆放整齐,数量明确。 (十六)凡对配件乱堆、乱放、丢失,根据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50-200 元罚款。 (十七)配件发放坚持交旧领新制度,对某些配件因受使用和运输等因素影响,暂时不能交回旧件的,可先发给新件,旧件限期交回。不能按期交回的,每超一天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十八)各单

55、位领用正常性消耗配件,必须有科机电负责人签字,队长、配件管理员盖章,机电科配件分管科长批准后方可发放。由于生产队组使用不当、保养不到位或其它人为损坏的配件,配件组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并进行处罚,对追查结果进行全矿通报。 (十九)因计划编报不切合实际多报、漏报、错报等,对编报单位的队长、技术员、编制人(配件管理员)各处100 元罚款。 (二十)因采购失误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超计划、无计划采购的配件,一律不得入库。 (二十一)因仓储保管不善造成配件损失的,由仓库保管员负责赔偿。配件丢失按原价值的100%予以赔偿。 附件3: 吉宁矿井下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井下现场材料管理,注重管

56、、供、用效益,全面实现精细化管理,减少浪费现象,达到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设立组织机构 设立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井下现场材料的管理,特成立现场材料专项治理组: 组 长:经营矿长 常务副组长:生产科、机电科、供应科部门负责人 组 员:生产科、机电科、供应科、安监处、基建科、掘进队、通风科 机运队等部门负责人及相人员 (二)基本职责分工 专项治理组每月要不定期组织全矿井下现场材料的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由专项治理组进行“四定”(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措施)并负责对其进行整改、落实。并针对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其他各级管理人员信息表中填制“其他事项”

57、栏中有关材料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并负责整改、落实。 各科、队要对各科所属队组现场材料的存放地点、使用情况、回收复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并制作统一的材料定置图牌板,在井下存放材料的场地适当位置吊挂规范,并且针对科、队组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负责督查、落实。各队组(包括施工队)严格按矿质量标准化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好井下现场材料管理的落实工作。对于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并且要经常检查、随时掌握和发现材料的变质情况,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机械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响;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指定专人搞好库区环境卫

58、生,经常保持清洁,按月定期进行盘库清点,达到数量清、质量清、帐表清。 三、现场材料管理总体要求 现场材料管理总体要求 (一)材料码放地要选择在避开淋水、顶板支护完好、通风良好和无淤泥积水的地方,或者是指定的材料专用库房。 (二)材料实行分类、分层码放、定置、线性、数码管理。材料、工具放置位置距轨道不小于0.5M,每种材料码放的间距不小于0.7M,无道处要留有1m 以上的人行道。支柱、工字钢、轨道、钢管、方木等较重物品码放高度不高于1.2m,小型材料等较轻物品码放高度不高于1.5m。 (三)物料集中码放时的原则是:从多到少,从大到小,由长到短,从高到低依次分类码放,规格一致的材料要求三个侧面平齐

59、;长短不一致的要求两个侧面平齐。材料放置间距和外侧位置一致,视觉成线。分层放置的每层数量一致,锚杆、锚杆托片,工具要上架。各种材料要有专用材料架码放,做到所有材料备件上架入箱,摆放整齐,严禁就地码放材料备件。(四)所有材料和配件必须挂牌管理,牌板悬挂牢固,放置在材料垛的正前方或正上方。标准牌板要写清材料、设备的种类及数量等内容。 四、各种材料码放标准 各种材料码放标准 (一)坑木材料码放标准 1.坑木材料必须按种类和长度分别码放,严禁混放。 2.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2m,防止倒塌。 3.坑木材料码放必须整齐,行人侧错茬不得超过30mm。 4.长度小于1.5m 的半圆或木垛料层与层之间应横竖交错

60、码放。大于1.5m 的半圆或大板码放时,必须用平整小板垫实,小板距木料两端各500mm,要上下对齐,外露不超过50mm。若巷道不够宽时,可顺放,但必须码放整齐。 5.坑木材料在卸料和使用过程中掉下的树皮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二)支架材料码放标准 1.支架要按不同规格分别码放。有底鞋的棚腿可相互交错码放,平放时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2m,层与层之间必须用两块平整的小板垫平垫实,小板距两端各500mm,要上下左右对齐,错茬不超过50mm。 2.巷道不够宽时,支架可竖放,往巷帮侧倾斜5-10 度,层与层之间用两块平整的小板垫平垫实。 3.支架的小件不得散放,必须分类码放整齐或钉专用围栏盛装。 4.变形

61、棚子要尽可能码放整齐,保证不影响行人行车,并及时装车运走。 5.取料时,要本着由上往下,由外往里的原则,保持料垛和设备、备品备件的码放整齐。 (三)锚杆、钢带、金属网、塑料网码放标准 1.锚杆必须上架分层码放,钢带码放层与层之间用两块平整的小板垫实,小板距两端各500mm,要上下左右对齐,错茬不 超过50mm。 2.锚杆托片、锚索托板、锚索不得散放,必须分别码放整齐。 3.锚固剂要上架离地面300mm 以上码放,防止受潮变质。码放高度不得超过3 层。 4.掘进使用的钢筋网、塑料网分类分层码放,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8米。现场条件不允许时可竖放,但必须码放整齐。 (四)水泥、沙子、土、风筒和雷管、

62、火药箱的码放标准 1.水泥要码放在无淋水和不潮湿的地点,下方垫300mm 高,长时间不用时要及时运走,防止结块。 2.沙堆、土堆外沿离轨道不小于500mm,并堆放成形。 3.风筒必须上架并码放整齐,上架离地面不得小于300mm。坏风筒在井下无法修补的必须及时升井。 4.雷管、火药箱必须上架、上锁,并摆放整齐,设专人看管。管药箱的间距不得小于15 米。且远离缆线、设备。 5.树脂药卷存放要有专门的盛具,不准随地搁置。 五、各类设备、备品备件码放标准 备品备件码放标准 (一)皮带件 1.皮带辊必须分类码放,便于清点,严禁混放、堆放,坏辊及时升井。 2.皮带可卷放或叠放,卷放必须平面朝下,叠放时回采超过30m,掘进不得超过10m。 3.皮带架应整齐摞放在一起,高度不超过1.5m。 4.备用滚筒要平行巷道放置于巷帮一侧,其两侧用小板倚稳,防止滚动。 (二)溜子件 1.溜子链必须整齐码放,便于清点,不得散放、堆放。 2.散链、刮板要及时回收。 3.专用于起吊、牵引的大链等小件,要集中于工具房或箱子内。 4.溜槽的码放,要相互交错,两头对齐,码放每垛高度不超过1.2m。 (三)电缆、钢丝绳、高低压胶管 1.电缆、钢丝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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