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港桥花苑楼道文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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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港桥花苑楼道文化工程招 标 文 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招 标 人: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山港桥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单位: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18 年9月26日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组长签字):日 期: 2018年9月 日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2018年 9月 日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山港桥花苑楼道文化工程31.1建设地点山港桥花苑41.1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7.4万元5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1.1质量标准合格7

2、1.1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15日历天, 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81.1资金来源自筹91.2招标范围山港桥花苑楼道文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1016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1112投标有效期为: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13.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 壹 仟元(递交方式:现金,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单独递交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1314.1踏勘现场本项目无电子图纸,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6.1提交疑问材料时间及方式如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于2018年9月30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内容以答疑的形式公布给其他投标

3、人。14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招标控制价编制执行:(1)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南通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计价表(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版);(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5)人工工资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

4、建函价2018761号);(6)“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8298号);(8)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9期。(9)答疑、补充通知或澄清文件。1518.4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大写:柒万肆仟元整(¥74000.00元)1619.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17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9时30分提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山港桥社区居民委

5、员会会议室(弘阳上城15幢二楼)1824开 标开标时间:2018年10月 1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山港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室(弘阳上城15幢二楼)1936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2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招标人单位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山港桥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人:夏女士联系电话:1596284308922招标代理单位单位名称: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林丽 联系电话:13646287155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山港桥花苑楼道文

6、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具备施工条件。 (2)施工用水、电:现场内施工用水、电(含水源、电源、管线接入)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 (3)场内外道路:场内、外道路已通。(4)其他:中标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1.4. 按

7、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实行后审)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企业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2.2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3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

8、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形式。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现金)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3.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

9、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通过“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 2018年9月30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1034154814(不具单位名称、不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在收到疑问材料后予以解答,并于 2018年10月8日 17时前将解答内容(若有)以电子文档上传至“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对于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将予以解答,有关

10、答复文件将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均由投标人自负。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以书面、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疑问(质疑)的,视为投标人接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所注全部条款。开标后投标人再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提出质疑或投诉的,招标人有理由不予受理,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

11、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 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废标处理。8.投标文件应包括(8.1、8.2)。 8.1资格审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加盖公章);(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8

1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已缴纳至2018年8月)复印件;(9)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原件(详见第五章诚信承诺书);(10)工程完工证明复印件(如有)拟派项目经理在崇川区范围内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无此证明的一律做废标处理。证明格式详见第五章工程完工证明。(11)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逐页加盖公章;8.2商务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3)投标函;(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3、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单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等;(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以上商务标资料需逐页加盖公章;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

14、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3.投标保证金13.1 本工程设投标保证金壹仟元,递交方式为现金,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 。13.3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13.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3.3.2投标人存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

15、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13.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经清标软件分析,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相同错误)的,且被评委认定为串标的。13.3.4投标人已签订诚信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标准格式)的,自投标之日起,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经举报或区招标监管机构(评标委员会)复核,有悖于诚信承诺书相关承诺的,且查证属实的。1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3.4.1放弃中标项目的;13.4.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3.4.3除

16、不可抗力情况外不执行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4条款、35条款的13.4.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存在上述13.3-13.4行为的,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上交国库,并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崇川区任何招投标活动,并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滚动公示直至解禁。参与投标的企业将视为遵守以上处理条款。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

17、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4.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4.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四) 投标报价15.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及规范、规定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机械、成品保护、垂直运输、脚手架搭设使用、与各工种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清洗、验收、创优、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为一名有经验的投标

18、人所应考虑到的各种因素、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清单表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结合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起阅读理解。16.投标报价方式16.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格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16.2除下列条款中风

19、险范围的内容可调整外,其余不可调整。(1)工程量;(2)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或直接造成的费用增加;(3)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4)暂列金额及暂估价;(5)发包人确认的其它费用。16.3工程价款调整16.3.1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除一般的规费、税金可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分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实际征收及缴纳情况调整合同价款外,其余一律不作调整。16.3.2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认真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描述是否一致,如有异议请按招标文件约定答疑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核对后

20、进行调整。施工中出现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施工图纸不符或工程量清单描述不全面的,以图纸描述为准,结算时投标人报价将不予调整。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项目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当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或者工程变更等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清单偏差需要对综合单价应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的计价办法结算:A、当工程因变更、签证或清单工程量错误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变化时,该项目的单价应按下列方式调整:当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当0.85Q0Q11.15

21、Q0时:SQ1P0当Q10.85Q0:SQ1P1+0.85Q0(P0- P1)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提出变

22、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16.3.3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且以最终核定的结果为准;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

23、项目调整,按上述方法确定单价;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则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不予调整。16.3.4材料价格不可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16.3.5人工费价格不可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及政策性调整风险,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

24、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现行省、市有关规定。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18标底及招标控制价18.1本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视其为废标处理。18.2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前附表)18.2.1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施工招标答疑)及其技术资料; 18.2.2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

25、价定额2009年版以及相应的补充规定和省市颁布的有关工程造价文件;18.2.3人工工资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1876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8298号);材料价格参照2018年第9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指导价及市场价。若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无指导价的材料的价格,则按市场价执行。 18.2.4税金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中的一般计税方法执行。18.2.5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序号费用类别

26、费用名称计费基数建筑工程1规费工程排污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2社会保障费3.2%3住房公积金0.53%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3.1%5税 金税 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10%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最终以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否则在总价中扣除。18.3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时,投标人可按规定程序向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

27、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日内向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通建工(2014)369号文件。 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9.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19.2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实行自主报价(已列入不可竞争的项目除外)。投标人所报设备价、材料价如低于同期的省、市、县的造价信息或低于同期的市

28、场价格信息,视为对招标人的优惠。投标人标函中所报设备、材料其规格、尺寸、等级不得低于清单的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清单确定的标准、等级、规格组织施工。19.3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招标人提供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用不得调整,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9.4施工单位自行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充分考虑场地狭窄对工程施工的影响。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的情况等一切突发事件,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业主不再承担此类费用。若发生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该费用

29、一次性包定,工程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9.5各投标人应仔细勘察现场,并结合勘探资料,实地了解本工程的后进行各项措施项目费进行报价。投标人须结合现场情况,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由于可能的施工不便因素而导致的机械多次进退场费用,该费用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9.6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序号费用类别费用名称计费基数建筑工程1规费工程排污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2社会保障费3.2%3住房公积金0.53%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3.1%5税 金税 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30、10%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最终以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否则在总价中扣除。19.7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人工工资的动态管理,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9.8投标人必须认真仔细踏勘施工现场,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赶工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等总价措施费项目,并计入报价,该费用一次性保定,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9.9各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期的各种风险及施工期间或以后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并计入工程报价,一旦中标,不得提出额外增加费用要求。19.10本工程招标人指定品牌如下: / 19.11本工程清

31、单应与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阅读,除设计变更外,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未列明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全,但投标人为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投标人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19.12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均由承包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照中档的质量自行市场询价进入报价。发包人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至合格为止),施工时承包人需提供样品供建设单位选择,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19.13承包人须在单体竣工前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等建

32、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场,相关费用(含渣土证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19.14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均由承包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照中档的质量自行市场询价进入报价。发包人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至合格为止),施工时承包人需提供样品供建设单位选择,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19.15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

33、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9.16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项目费、税金项目费、暂列金额(使用权归业主方)、暂估价(如有,不允许调整,暂估材料料最终价格由招标人通过合适的方法确定)不得调整外,投标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施工方案及企业自身情况不低于成本报价。 19.17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如有误差,在结算时以综合单价金额小的为计算依据。19.18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对周边相关构筑物、设施损坏的,承包人必须负责更换或修复,直至得到发包人的认可

34、,期间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9.19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擅自改变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且评审时未被发现,报价低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结算时统一先按招标文件明确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扣除,报价高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时统一先按报价扣除;若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且评标时未被发现的,实际施工时一律以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执行,结算价格不予调整。19.20其他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0.1.投标人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0.2. 投标

35、文件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两部分。商务标一式 叁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资格审查文件一式 叁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0.3. 投标文件的封套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标记:分别清楚地标记“资格审查材料包”、“商务标”字样,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并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20.4.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0.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

36、正本为准。 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第17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下列 23.1 种方式23.1.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23.2.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23.3综合评估法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

37、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25、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6、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6.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6.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26.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38、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6.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6.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6.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26.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6.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26.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26.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26.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39、投标的除外; 26.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26.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26.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26.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6.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6.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6.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

40、支付办法的; 26.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6.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6.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6.23、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7.评标、定标工作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8.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纪委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

41、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9.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0.电子标

42、书与文本标书不一致时,以文本标书为准。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3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七)、授予合同3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放后7天内签订施工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3.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3、34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二章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每个投标人在递交

43、投标文件的同时,由授权委托人当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已办理好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一)评标程序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委详细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二)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书面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1、资格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企业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仅提供复印件)4

4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6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

46、已缴纳至2018年8月)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已缴纳至2018年8月)复印件8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诚信承诺书(详见第七章诚信承诺书)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

47、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证明。工程完工证明(如有)(详见第七章“工程完工证明”)资格审查文件表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资格审查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审查资料包”、中的资料进行资格评审,请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加盖公章。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2、商务标评审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商务标评标。有效报价为: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要求后方可

48、参加商务标评审。2、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报价排序并确定中标单位,将投标单位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排名第一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遇有投标报价相同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3、 本工程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本工程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第三章

4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30201)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同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

50、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及承诺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

51、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投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招标文件;(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

52、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承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53、代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3-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三节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54、: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 。1.4 标准和规范1.4.1适

55、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规范和标准;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现行的江苏省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规定。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执行。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2)本合同协议书及承诺书;(3)中标通知书; (4)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 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8)图纸;(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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