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城乡供水一体化单村供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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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城乡供水一体化)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城乡供水一体化)- -单单村供水工程村供水工程- -亭旁镇项家山村(项家山)亭旁镇项家山村(项家山)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标人: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三门县亭旁镇项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杭州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三门县亭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二 年 三 月三三 门门 县县建建 设设 工工 程程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项目名称: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城乡供水一体化)-单村供水工程-亭旁镇项家山村(项家山) 招 标 人: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三门县亭旁镇项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联 系 人

2、:赖邦华、赖雪兰 电 话:13750652512、13958539958 招标代理人:杭州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联 系 人:吴越联系电话 :0576-83318976招标监管机构:三门县亭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二 二 年 三 月目目 录录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4 4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 .6 6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 .8 8总 则.8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1开 标.12评 标.12授予合同 .15第二章第二章 合同条款合同条款 .1616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17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20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1第四

3、部分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40第第三三章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4242附件一: .43附件二: .44附件三: .45附件四: .46附件五: .47附件六: .48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城乡供水一体化)-单村供水工程-亭旁镇项家山村(项家山)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城乡供水一体化)单村供水工程亭旁镇项家山村(项家山),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三门县亭旁镇项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2.2.项目概况

4、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位于三门县亭旁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水管道、供水站工程、配水干管、村内管网 4 部分。一个标段,预算审核造价为人民币 398963 元(不包括甲供材料216246 元)。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预算审核书所包含的所有内容。计划工期:不超过 60 日历天。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2)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书。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5、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4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将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以书面为准。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将于公历上午 2020 年 4 月 7 日(上午 8:30-11:00,下午14:30-17:00),在杭州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海游街道朝晖路 67 号 201 室(环城东路与岭枫公路交界处)进行现场报名,超过截止时间范围内拒不接受。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5.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

6、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4 月 9 日 09 时30 分,地点为三门县亭旁镇文化站二楼。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7.7.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1)、企业介绍信;2)、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类证书;5)、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8.8.联系

7、方式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三门县亭旁镇项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 系 人:赖邦华、赖雪兰 电 话:13750652512、13958539958招标代理机构:杭州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吴越电 话:0576-83318976 招标人: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三门县亭旁镇项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监管机构:三门县亭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 年 3 月 31 日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城乡供水一体化)-单村供水工程-亭旁镇项家山村(项家山)2建设地点三门县亭旁镇

8、项家山村(项家山)3建设规模位于三门县亭旁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水管道、供水站工程、配水干管、村内管网 4 部分。4预算造价398963 元(不包括甲供材料 216246 元)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质量标准合格7工期要求不超过 60 日历天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9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书所包含的工程等所有内容。10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11投标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1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书。13投标人确定方式资格审查14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包括:1)投标函(附件一);

9、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附件二);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三);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附件四)5)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五)6)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 B 类证书的复印件。注: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15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 A4 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16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浮动幅度:8%-13%17投标保证金要求1、保证金金额:10000 元。2、担保形式:现金(保证金装入档案袋密封并标示出公司名称)18投标有效期60

1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19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的 5%(转帐支票或汇票或电汇)2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1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单独密封。2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地点/地址:三门县亭旁镇文化站二楼。2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邀请函24开标程序直接开商务标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总 则1.1.工程说明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7 项。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3.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3.

1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4.投标资格投标资格4.1 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和第 12 项。4.2 投标人确定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4.3 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参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 号)第九条执行,同时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原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的(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记录为准),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12、;2)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停工的书面证明原件)。3)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 120 天(含),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承接其他项目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原件和竣工(交工)报告原件)。如发生以上情形,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投标如发生以上情形,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

13、、漏报,将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现场公告牌、管理部门的网站或文件中载明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现场公告牌、管理部门的网站或文件中载明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4.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5.2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 300 元。6.6.现场条件现场条件6.1 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以完成。7.7.踏勘现场踏勘现场7.1 投标人可对工程施工

14、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7.3 除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投标人应通过自行调查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交通、环保、治安等规定和要求。招标文件8.8.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8.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合同条款;(4)投标文件表格式等;(5)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书(以下

15、简称招标人预算审核书);8.2 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9.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澄清9.1 投标人在收

16、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书面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10.10.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10.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10.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

17、人,这些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通过传真或电邮方式收到的,须当即给予回执。11.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招标文件的解释权11.1 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书面答复等)的解释权属招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12.1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1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13.13.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格式13.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14.14.投标报价组成投标报价组成14.1 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14.2 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

18、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安全文明、维护、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技术资料、预算造价、施工工期的要求,投标人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实际情况、自身的综合实力、管理技术水平、市场价格信息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报价,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的方式竞报,15.15.投标投标担保担保15.1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5.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5.3 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

19、金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开标结束后自行开箱领回。15.4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4)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的。16.16.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

20、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7.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7.2 招标文件附件中注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签章。17.3 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一本作为正本。投标文件的递交18.18.

2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目(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函名称。18.2 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18.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19.19.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121 项规定的地点,在本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的地点,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2222 项规定的截止时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

22、收:(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经招标人确认身份后(招标人对其身份不明的,须出具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20.20.投标截止期投标截止期20.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22 项。20.2 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补充、修

23、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节有关投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开 标22.22.开标开标22.1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1 项所规定的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22.2

24、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22.3 开标顺序:开标直接开商务标。23.23.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公布23.1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则退还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承诺的主要内容。23.2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评 标24.24.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过程的保密24.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

25、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5.25.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25.1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等实质内容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界定。25.2

26、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6.26.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的澄清26.1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

27、标文件的有效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根据本节错误的修正的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6.2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27.27.投标文件的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29.129.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

28、嫌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嫌疑,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疑,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 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2) 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3)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系有同一人担任;(4) 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5) 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9.229.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

29、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3)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4)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标的。29.329.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 投标承诺的总报价、工期、质量、投标资格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2) 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中规定作无效标的;(3) 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29.429.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

30、审后认定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认定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无效标的。29.529.5 如有效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30.30.评标办法评标办法( (以下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下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0.1 评标标底浮动率的确定:评标标底下浮率(A):开标时现场公开由招标单位代表人在规定下浮幅度范围内随机

31、抽取三次,每次分别依次在 8.0、8.2、8.4、12.6、12.8、13.0共 26 个数中随机抽定 1 个数值,取 3 次抽取的数值平均值确定下浮率,作为评标标底下浮率(k%)。30.2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1)确定中标候选人:按照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价下浮率接近评标标底下浮率程度来推荐中标候选人,最接近评标标底下浮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下浮率与评标标底下浮率接近程度“绝对值”相等(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与评标标底下浮率相比较,投标报价下浮率减去评标标底下浮率的绝对值相等),则以投标报价下浮率大者排名在前;完全相同则抽签确定。(1)中标价(合同价)=预算审核价(1-评标标底下浮率)。(2)中标

32、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以退还。2)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授予合同28.28.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32.1 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个工作日。32.2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

33、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 3 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29.29.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29.1 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投诉)或异议(投诉)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如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则本次招标失败。如涉及到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则评标结果不作调整。29.2 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其他情形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29.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29.4 招标人在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

34、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9.5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30.30.合同签订合同签订30.1 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到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0.2 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草签施工合同,待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正式签订。30.3 招标人与中标人

35、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 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第二章第二章 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通用条款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三门县亭旁镇项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承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

36、标(城乡供水一体化) -单村供水工程-亭旁镇项家山村(项家山)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城乡供水一体化) -单村供水工程 -亭旁镇项家山村(项家山) 2.工程地点: 三门县亭旁镇项家山村(项家山)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自筹 5.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书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6.工程承包范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三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城乡供水一体化)-单村供水工程 -亭旁镇项家山村(项家山) 。二、合同工期

37、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达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3发包人

38、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承包人收取款项时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 五、五、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审核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

39、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5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承诺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40、九、签订时间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三份,合同备案机构执一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41、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一般约定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 合同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三门县人民政府文件三政发【2018】44 号、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审核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 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

42、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年)、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年)、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等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1.4 标准和规范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

43、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合同通用条款。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 14 天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三套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

44、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且修改或优化方案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 7 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 7 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 7 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 20 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提供三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纸质及电子版本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

45、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 7 天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 。1.7 联络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 人以上及联系电话)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 人以上及联系电话)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 人以上及联系电话) 。1.10 交通运输1.

46、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报价包干。1.11 知识产权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合同通用条款。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

47、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 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 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25%及以上。2.2. 发包人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

48、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 14 天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开工后 15 天内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3. 承包人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

49、档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两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各 1 间免费使用。 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e.如办理工程有关手续需要,原投标文件份

50、数不够,承包人须补足投标文件及向发包人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f.工程竣工备案,承包人应给予配合。(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 (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 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月到岗率须达到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台建规2018110 号)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

51、,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率须达到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台建规2018110号)要求,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 0.1%,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担保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

52、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

53、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接到开工通知后 7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

54、,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 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 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台建规2018110 号)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天数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05%,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

55、包的工程包括: 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获工程验收证书后 10 日内结清(不计息)。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背合同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没收相应款项的履约保证金。4.4. 监

56、理人监理人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 1 间使用。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对于监理人更换

57、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 48 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2) ;(3) 。5.5.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达合格标准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

58、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6.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 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按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规定(浙建建(浙建建201254201254 号)及省、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号)及省、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定执行。6.1.4

59、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期限及使用按通用条款执行。7.7. 工期和进度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如基坑

60、支护方案、高大支模架方案、外墙悬挑架等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 天内。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61、 收到相应文件后 7 天内 。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 7 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7 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3.2 开工通知承包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向发包人申请开工报告,工期自开工令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3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7.4 测量放线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

62、料的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支付延期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发包人每天 500 元工期延误费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 8 小时以上。(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

63、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 级以上持续 24 小时的大风(台风);(2)24 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 200mm 以上 ;(3)40 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 2 天以上的高温天气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8.8. 材料与设备材料与设备 8.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本工程中 / 材料由发包人提供。发包人提供的 / 材料费用(除税价款)在每期应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的税前工程造价中扣回。(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发包人提供的 / 材料费用(含

64、税价款)在每期应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的税前工程造价中扣回。(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 / 。(2)本工程除水电甲供外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相关押金由承包人承担。(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其中供水、供电费用属于甲供材料,结算时扣除相应费用。(4)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发包人备案,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5)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

65、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优先使用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6)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7)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签证进行结算。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可参考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0 版)计算总承包服务费)。8.6 样品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

66、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9.9. 试验与检验试验与检验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1)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2)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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