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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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方案一、整治目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以及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419号)等精神,重点对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进行清理整治。二、主要措施1.部署启动。根据市委群众路线办的要求,制定奢华浪费

2、建设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2.自查自纠。指导各镇(街道)、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奢华浪费建设情况全面深入细致地摸底排查。3.落实整改。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4.总结评估。由发改局根据各镇(街道)、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整改情况统一汇总后,形成总结材料报市委活动办。三、责任分工牵头单位:发改局牵头领导:林士良参与部门:纪委(监察局)、财政(地税)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新局、审计局、银监办、民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工作方案

3、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公款使用,严控公务支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二、主要措施1.自查自纠。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强化宣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同时,进一步健全“三公”管理制度,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并对照整治内容认真自查自纠。2.明查暗访。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明查暗访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国庆期间各镇街道和部门(单位)执行各项规定的情况,检查情况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对典型问

4、题进行通报曝光。3.专项检查。组织人员对镇街道、部门(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培训、节庆及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等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对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项整改。三、责任分工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局)参与部门:财政(地税)局、审计局、宣传部整治时间:2014年9月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工作方案一、整治超标配备公车(一)整治目标深化公务用车改革,严禁公车私用。严格公务用车编制、配置标准管理,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5、(二)认定标准本方案所指的超标配备公务用车,是指违反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调换、借用、租用,摊派款项购买,豪华装饰等的公务用车。主要有以下类型:1.超编制车辆。公车单位实际配备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车辆数超过核定的车辆编制数的,其超配的公务用车应认定为超编车,原则上按购车时间后购先认。单位公务用车总量未超过该单位车辆核编数,但一般公务用车或执法执勤车超过车辆分类核编数的,不认定超编。2.超标准车辆。公车单位购置的车辆配置标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12号)文件和省原定配备标准,以2011年1

6、月6日为基准日分别进行认定:基准日前批准购置的按中央原有配备标准认定,即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基准日后批准购置的按中央现有规定的配备标准认定,即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公车单位购置的公务用车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一律认定为超标车。3.违规换车、借车。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擅自采用折旧变卖、调拨下属单位、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置公务用车后重新购置的车辆;或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服务对象的车辆,且借用、调用、换用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当认定为违规换车、借车。4.摊派款项购车。以向下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购车款项用于

7、购置车辆;或以融资租赁方式配置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经费的,应当认定为摊派款项购车。5.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在按批复车辆购置标准购置的基础上,自行增配或调配与车辆行驶安全无关的配置或豪华内饰,累计装饰费用金额超过1.5万元或达到车价的10%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三)组织实施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整治工作。成立超标配备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组,具体负责超标配备公车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牵头,成员单位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

8、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等部门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采监科(联系电话:85620831)。(四)主要措施1.自查自纠(1)公车使用单位应根据违规公务用车认定标准(公车治理期间已认定为违规车辆并报经批准继续留用的车辆除外),填报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整治自查表,经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于9月18日前上报市超标配备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组。(2)车改保留公车单位及未车改单位应报送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各公车使用单位应按整治内容和整治步骤,明确分管领导,专人负责超标配备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2.审核确认市超标配备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组根据公车单位核实上报的信息等材料,依照

9、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浙委办201277号)、浙江省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浙公车治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公车单位公务用车的实际配置情况和工作特性,由市超标配备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组分类提出审核处置意见。3.批复处置市超标配备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组经集体讨论后将违规车辆处置意见逐一批复到各违规车辆单位。各公车单位收到市超标配备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组批复处置意见后原则上在1 个月内对违规车辆处置完毕,并办理资产调拨、车辆过户、注销和处置收益收缴等相关手续。二、整治多占办公用房(一)整治目标 通过进一步推进清理腾退工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

10、资19992250号)规定和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17号文件需要明确的问题有关要求,确保我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符合规定。严格清查整治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饰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并限期整改。(二)主要措施1.行政中心内各部门单位和部分拟搬入行政中心的部门单位,及行政中心外其他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按照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细则执行。责任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完成时限:8月31日前2.学校、医院、村社区等单位,按照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细则执行。责任单位:各条线主管部门完成时限:9月30日前3.

11、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人防办、司法局和人民法院等第二批清理整改单位,按照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细则执行。责任单位:各清理整改单位完成时限:2015年5月31日前4.各单位按照办公用房整治工作目标,调整工作人员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布局,腾退多余办公用房。调整时不增加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对腾退多余的办公用房,要及时移交市财政局(国资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国资局)完成时限:按照1、2、3项完成时限,顺延30天。5.整治情况督查按照办公用房整治任务时间节点,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由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事务局组成的办公用房整治工作督查小组

12、进行现场督查,确保全市办公用房整治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整实改。同时,对整治工作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应付了事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机关事务局、纪委(监察局)完成时限:按照各时间节点进行督查三、整治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一)整治任务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或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规范严控楼堂馆所制度建设。(二)主要措施1.部署启动。征求各参与部门意见,深入研究,精心安排。市发改局根据各参与部门意见制定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分工

13、。2.自查自纠。指导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文件精神开展自查自纠。3.落实整改。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4.总结评估。市发改局根据各镇(街道)、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整改情况统一汇总后,形成总结材料报市委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三、责任分工牵头单位:发改局牵头领导:林士良参与部门:纪委(监察局)、财政(地税)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限:2

14、014年9月底单位名称(盖章):车改单位:是 / 否序号车辆使用单位车辆所有单位车牌号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车辆性质用途排气量购置价格(裸车价/元)车辆来源违规情形初步处置意见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备注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填报说明: 1.表中“车辆所有单位、车牌号码、品牌型号”按车辆行驶证上信息填写。 2.表中“车辆类型”包括:轿车、吉普越野车、商务面包车( 座)、12-24座中巴车( 座)、25座以上大客车( 座)、特种改装车、卡(货)车、皮卡车、其他。 3.表中“车辆性质用途”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按一般工作用车.机关领导用车(注明姓名和职务).接待用车.老干部用车.机要通信用

15、车.特种用车.其他用车填写);执法执勤用车(按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执法执勤用车分囚车.防爆车.动兵车.其他特种执法用车.特殊专用技术用车填写);特种专用车(按救护车.殡葬车.消防车.清障车.勘察车.献血车.检疫防疫车.检验监测车.环卫清洁车.指挥抢险车.冷藏车.工程机械车.电视转播车.高空作业车.其他特种车辆填写)。 4.表中“车辆来源”包括:购置、调拨、借用、换用、调用形式填写(除购置外,其他形式必须提供详细来源情况说明并附后)。 5.表中“违规情形”包括:超编制、超标准、违规换车借车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 6.送达要求:9月18日前书面(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送到财政局415室采监

16、科(电子文档发到:zhaoyongping)。附件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整治自查表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工作方案一、整治目标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生态、重落地、重项目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二、主要措施1.健全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以政府绩效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简化考核方式,始终把体现科学发展实际成效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考核重点,不将

17、“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纳入考核范围,优化考核指标,进一步增强考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引导各级各部门形成正确的政绩观。责任领导:潘川弟责任单位:督考办完成时限:9月30日2.强化城乡规划管理。理顺城乡规划体制,加快形成“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发展中的战略导向、统筹协调和空间资源配置作用,严防盲目“造城”之风。开展“多规融合”试点工作,9月中旬前全面落实市级规划统筹机制、市镇两级沟通协调机制、规划管理操作机制等。责任领导:王道平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完成时限:9月30日3.严格项目用地审批。认真执行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规定

18、,对属于禁止类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对限制类项目,必须符合相关前置条件,方可办理用地手续,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准入关。严格项目用地审核,对城市休憩集会广场,严格把握供地规模,市本级中心城区不超过1公顷;坚决杜绝大广场、宽马路等“形象工程”。责任领导:严政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限:9月30日4.杜绝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行为。完善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纳入市级重大投资计划盘子。强化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的投入,严禁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豪楼地标项目。规范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和申请报告批复前,要求项目建设必要性充分、

19、功能定位明确、建设内容细化、投资规模合理、资金方案落实。责任领导:蔡国平责任单位:发改局完成时限:9月30日5.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各类政府性投资项目根据可行性、必要性以及财力的可能合理安排建设资金,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概算等现象,并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财务监管。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体系,对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进行全面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责任领导:朱林森责任单位:财政(地税)局完成时限:9月30日6.优化利用外资工作机制。完善以强化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的利用外资考核体系;对上一年度认定的世界500强、国际行业领先企业和总投资超亿美元项目,若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没有实际出资、工商注册、开工建设

20、,则在当年度招大引强考核中扣除该项目得分。建立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项目跟踪推进制度,每季度公布项目进展情况,加快项目推进进程。制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利用外资招商项目准入条件、不鼓励招商项目(负面)清单和鼓励招商项目目录,建立三位一体项目准入管理机制,引导各招商主体按照投资强度、亩均主营业务收入、亩均税收等要求科学招商,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成效。责任领导:钱勇彪责任单位:商务局完成时限:9月30日7.提高利用内资的质量和水平。规范“招大引强”行为。突出考核导向,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国内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央国资企业、浙商回归直接投资项目和总投资10亿元以上、注册资金5亿元以

21、上项目,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的引进,对各主体当年引进并入驻市科创中心的市外内资科技人才项目,增加考核权重;对当年新引进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项目和房地产项目,一律不纳入利用内资考核统计;在年度“大项目引进”考核中,不包括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项目和房地产项目。加强内资引进数据核查,探索建立互查互学制度,确保考核数据真实性。责任领导:钱勇彪责任单位:经信局完成时限:9月30日8.开展统计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全面清理和废止违反统计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统计制度、涉嫌冒名报送和指令报送的文件和规定;全面清理和处理依托统计代理机构开展的冒名

22、报送和指令报送行为;对可能存在冒名报送和指令报送的调查对象开展实地核查,坚决查处虚报统计数据等问题。责任领导:蔡国平责任单位:统计局完成时限:9月30日9.坚持科学的干部评价任用导向。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考核评价成果综合分析,辩证地看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前任基础与现任业绩、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既看发展成果,又看发展成本;既看显绩,又看潜绩,坚决防止和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长率用干部问题。责任领导:曹国良责任单位:组织部完成时限:9月30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方案一、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

23、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一)全面排查和查处不依法安置、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排查2012年以来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及2012年以前批准但于2012年以后具体实施征收的土地补偿安置情况,重点核查征地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是否进行公告、补偿款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到村、人员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否落实到位等,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整改,严肃查处不依法安置,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间:9月上旬整改负责人:副局长金志元责任科室:统征办、各镇(街道) (二)全面排查和查处不按规定、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排查201

24、2年以来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及2012年以前批准但于2012年以后具体实施征收的项目征地拆迁实施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不严格履行法定征拆程序、违规拆迁的情况、是否存在以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等方式违法拆迁的行为和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逐一进行处理,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追究违法违规征占土地行为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金志元责任科室:统征办、监察室 (三)完善相应体制,加强制度建设督促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针对专项整治中反映出的政策不完善、不规范等问题,深入开展

25、调查研究,加强制度建设,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弥补政策漏洞和薄弱环节,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形成强有力的制度约束机制,促进征地拆迁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金志元责任科室:统征办、各镇(街道)二、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一)深入调查研究,剖析困难问题开展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调查。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转型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推进经营主体规范提质发展的措施等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为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提

26、供借鉴。责任单位:农办(农经局)完成时间:9月上旬整改负责人:副局长俞卫平责任科室:农经总站(二)完善体制机制,规范项目管理1.制定平湖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以推进农业项目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规范管理流程,保障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提高项目绩效。责任单位:农办(农经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朱浩责任科室:产业科、计划财务科2.修订平湖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考核操作办法。责任单位:农办(农经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俞卫平责任科室:农经总站3.建立涉农政策公开制度,要求对涉农政策、立项情况、补助(奖励)等情况公开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农办(农经局)

27、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朱浩责任科室:产业科、监察室4.完善内部联审制度。建立农业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各类农业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审核,防止同一内容不同条线审核通过的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农办(农经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朱浩责任科室:产业科、计划财务科(三)开展全面检查,查处存在问题1.开展全面检查。开展针对涉农项目审计中出现的“假社员、假入股、假分红、假发票”等“四假”问题,对规范化以上合作社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查到的问题进行整改。2.加强动态监测。加大监测力度,对规范化以上合作社进行动态监测,不符合标准的,坚决取消相应的称号。3.开展农民负担暗访工作。一是

28、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源头防控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民筹资筹劳情况、以及村级组织公务招待、培训考察、通讯收费、农民建房和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等领域发生的违规收费等;二是查看暗访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及后期完善工作。责任单位:农办(农经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俞卫平责任科室:农经总站(四)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管理水平1.举办农业经营主体、基层农技站人员参加的支农政策培训班,培训内容重点突出支农政策宣传、加强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申请补助合规性、廉洁自律规定等内容。2.举办全市示范性合作社培训班,培训内容以加强民主管理和财务管理为重点,明晰产权关系,加大对合作社组建、规章制

29、度、内部运作等方面的指导,提升业务能力,规范合作社运作。3.组织全市海洋与渔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班,培训内容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知识、项目管理、项目资金规范化使用等。4.开展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人员警示教育,主要是邀请纪检监察、检察院、审计等部门专家讲课,内容主要针对在农业项目管理中如何防范风险点,何为失职、渎职行为等。责任单位:农办(农经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王建良责任处室:科教科、渔业技术推广中心、监察室(五)完善服务设施,满足农民需求1.完善农资配送。针对系统部分农资公司部分农资配送门店存在设施不完善、购物环境差、商品品种残缺等问题,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完成农村所有农资

30、门店、农村新社区农资超市硬件升级和软件整改,以全新的面貌服务农民群众。责任单位:供销社完成时间:2015年底2.解决农药零差价供应。针对农药废弃包装物污染环境的问题,探索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机制,研究解决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理办法,降低农药包装二次污染,扩大农药零差价供应品种。责任单位:供销社完成时间:12月底(六)加大审计监管1.开展涉农资金审计调查,揭示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责任单位:审计局完成时间:11月底2.加强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监督,每年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对农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并重点延伸调查。责任单位:审计局完成时间:每年6月底责任单位:审计局、农经局计划财务科(七)加强执纪问

31、责力度坚决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涉及问题的党员、干部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局)、农经局纪检组(监察室)(八)市财政局、市水利局按照职能界定,做好职责范围的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三、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为确保“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实施,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木根担任,成员由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组成,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下设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由相关部门科

32、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工作事项。(一) 集中清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在本部门内部全面开展清理清查行动,重点对2013年以来的群众来信来访中,可能涉及“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排摸。请各部门将阶段性总结报告于9月18日之前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法院完成时间:9月18日前参与单位: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二)查摆问题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履行职责、服务态度、工作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查是否存在接受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钱财、请吃、娱乐、旅游以及其他利益的行为;二查是否存在违反相关制度规

33、定,与当事人、中间人、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行为;三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打听他人办理的案件,或者向案件承办单位的领导、具体工作人员打招呼、说情等行为;四查是否存在徇私情、谋私利,与相关机构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五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和工作秘密等行为。对发现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惩处。各部门设立专项整治活动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公开受理群众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对其中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要依法依规处理。责任单位:法院完成时间:10月底参与单位: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三)建章立制各部门要根据前

34、期活动开展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回避制度、请托说情备案通报制度、案件办理监督制度、违纪违法者禁止执法制度等,坚决堵塞发生“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漏洞。责任单位:法院完成时间:11月底参与单位: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总结检查各部门要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形成书面总结报告。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敷衍了事、不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课”。同时,对发现有“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未予查处的,责令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法院完成时间:12月

35、底参与单位:纪委(监察局)、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一)监察执法方面坚决纠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对非法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处理,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放松标准、不采取有效措施,对安全生产信访举报事项处理不及时、查处不力等行为,切实解决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责任单位:安监局完成时间:9月底牵头领导:副局长马云峰责任科(室、队):监察大队(二)行政处罚方面坚决纠正请托说情、干扰阻碍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行政处罚案件程序不当、事实不清、依据错误,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处罚畸重畸轻等行为,切

36、实解决行政处罚不公、不严、不廉问题。责任单位:安监局完成时间:9月底牵头领导:副局长顾建良责任科(室、队):综合科(三)行政许可方面坚决纠正服务窗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行政审批中吃拿卡要、审查不严、降低标准,为项目审批打招呼、拉关系、走后门,安全教育培训信息公开不及时、发证滞后等行为,切实解决审批服务效率低下和以权谋私、权力寻租问题。责任单位:安监局完成时间:9月底牵头领导:副局长马伟伟责任科(室、队):危化科(四)中介机构监管方面坚决纠正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借用资质、弄虚作假、无序竞争、乱收费,安监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在中介机构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切实解决中介执业

37、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和“中介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安监局完成时间:9月底牵头领导:副局长顾建良责任科(室、队):综合科(五)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方面坚决纠正不按规定报告、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调查超期、处理结果不按要求公开,事故责任认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未得到真正追究等行为,切实解决事故查处不规范、不严格和责任追究不落实的问题。责任单位:安监局完成时间:9月底牵头领导:副局长马云峰责任科(室、队):监察大队(六)重大隐患和重点行业整治方面坚决纠正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不严格、整治不彻底、应急处置不力,对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事故频发的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力度不够、措施不得力等行为,

38、切实解决安全事故隐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问题。责任单位:安监局完成时间:9月底牵头领导:副局长马云峰责任科(室、队):综合科、危化科五、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一)坚决纠正药械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1.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滥用硫磺熏蒸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审计,是否建立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内控标准并检验,仓库内是否滥用硫磺熏蒸养护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行为,尤其是市场上容易出问题的品种,如党参等。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郑正方责任科室:药

39、械监管科2.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对可能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保证群众用药安全,对市一院,中医院等医疗机构重点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检查内容为高风险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及冷藏药品的质量情况。检查药品进货渠道购进记录,药品仓储温湿度控制,特别检查冷藏药品的储存情况和运输记录,保证冷藏药品的冷链完整。检查期间如发现疑似假劣药品的,进行实地抽样送检,药品检验不合格的依法处罚。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郑正方责任科室:药械监管科、卫生局医政科3.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和专项监督抽样产品跟踪检查。以口腔义齿、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天然胶乳避

40、孕套、血液透析用浓缩物等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经营环节的专项监督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关键环节专项监督检查、定制式义齿生产使用环节专项监督检查等各类专项大检查。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郑正方责任科室:市场监管局药械监管科、卫生局医政科(二)坚决纠正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1.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

41、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伪劣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在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将突出重点品种、高风险食品品种生产加工主体;在食品流通和餐饮环节,将突出经营高风险和重点食品、以及问题多发的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等行为,一旦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党委书记、副局长陆建芳,副局长郎晓东责任科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2.儿童食品和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校园及其周边1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

42、单位为重点场所,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和劣质食品大清查,以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强化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党委书记、副局长陆建芳,副局长郎晓东责任科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3.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以节日热销食品和与人民群

43、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酒类、肉类、乳制品、食用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的专项执法检查;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酒店饭店、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集体聚餐场所以及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聚集地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突出抓好市场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9月上旬至10月上旬整改负责人:党委书记、副局长陆建芳,副局长郎晓东责任科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4.开展瓶(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以生产现场环境情况、生产企业水源防护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

44、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杀菌工艺过程情况、饮用水罐使用情况和标识标注和出厂检验等情况为重点,对辖区内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并对正常生产的企业进行抽样送检测机构。对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和地下桶装水制售窝点进行要严格查处,查封其用于违法生产的桶装水生产设备和产品,并通过媒体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郎晓东责任科室: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5.开展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专项行动。指导市场举办者建立自制食品经营户档案,监督经营户建立健全自制食品进货台账,开展高频率的自制食品抽样检测活动,及时公示抽样检测信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开展自制食品溯源追

45、踪核查,对经营者提供的进货来源信息进行抽查核实,清理取缔违法生产加工场所,对发现涉嫌使用问题原料,或者存在非法添加或者滥用添加剂等问题的,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取缔,研究制定自制食品退市机制,通过对本辖区内的自制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一批、清理一批、取缔一批,有效消除本辖区内的自制食品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郎晓东,副局长马坚责任科室: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市场规范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管科6.开展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加工场所及加工过程卫生情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食

46、品添加剂和调味料使用情况为重点,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促进企业职工食堂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素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党委书记、副局长陆建芳,副局长郎晓东责任科室:餐饮服务监管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7.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委托生产专项检查。对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委托和接受委托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委托双方签订的合同、必备的证照、原料管理、受托方的生产过程、产品的标签标识等。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

47、副局长郎晓东责任科室: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8.深入开展肉及肉制品检查执法工作。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肉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取缔非法屠宰窝点和经营网络。开展冷库肉品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对肉制品企业和以畜禽肉为原料加工食品企业、各类市场及餐饮服务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查使用过期及回收、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牛羊肉或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等行为,有效净化我市肉类市场,确保人民群众肉类食品消费安全。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党委书记、副局长陆建芳,副局长郎晓东,副局长马坚责任科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市场规范管理科;农经局农业执法大队、

48、畜牧兽医局;公安局治安大队(三)坚决纠正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明查暗访。2014年9月底前,由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行组织对本部门及基层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和公正公平执法的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察,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拿卡要等问题;严肃处理食品药品监管腐败案件和失职渎职案件。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9月底前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9月底责任科室: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六、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

49、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一)围绕水环境治理积极改1.要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畜禽养殖业、涉水重点行业等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环保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吴敏奇责任科室:监察大队2.要开展全市污水排放企业全入网工作,年内完成455家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环保局完成时间:12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吴敏奇责任科室:生态科3.要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在广陈镇实施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水源地安全隐患问题要整改到位。责任单位:环保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王玉冰责任科室:生态科4.要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河道水质总体要好于

50、去年,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确保合格以上。责任单位:环保局完成时间:12月底整改负责人:纪检组长梁志强责任科室:监测站(二)围绕大气环境治理改1.继续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治理,提升热力管网覆盖面,减少燃煤使用量。责任单位:环保局完成时间:12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张大好责任科室:管理科2.深化大气污染面源和点源治理。如热电企业开展脱硫脱硝改造、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驻厂监管、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责任单位:环保局完成时间:12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张大好责任科室:管理科、监察大队(三)围绕打击环境犯罪改1.

51、要坚持主动有为,积极拓展案源,在环保部门移交、公安机关自行排摸、媒体曝光的基础上,充分收集群众举报、信访等线索,发挥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作用。责任单位:环保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吴敏奇责任科室:监察大队2.要灵活技战手段,注重查本溯源,明确“获一条线索,破一起案件、打一条犯罪产业链”的要求,对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实施“集中打”、“定点打”、“精确打”、“借力打”。责任单位:环保局完成时间:9月底参与单位:公安局3.要是强化协作配合,整体协同作战,根据公安、环保、检察院、法院四部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定期通报会商。4.要提供强力支持,保障执法环境,在行政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执法

52、期间,提供强而有力的支持,对阻扰执法、暴力抗法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强制措施。(四)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环保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以及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局)完成时间:12月底七、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教师招聘、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一)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行为一是严格按照浙江省、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省市教育部门有关文件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申报对象材料公示制度,申报人员名单公示、申报材料公示、

53、评审程序公示、评审结果公示;三是严格按照岗位设置要求推荐申报名额,要求各推荐单位制定推荐办法,择优推荐;四是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和方法,规范科学进行考核;五是切实加强教师职称评审的监督,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六是党员干部存在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责任单位:教育局完成时间:12月底整改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邵守平责任科室(单位):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教育师资管理中心(二)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行为一是严格按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有关教材规定办法征订中小学教材;二是严格按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加强

54、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规范教辅材料的推荐、选用及代购工作;三是切实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四是党员干部存在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责任单位:教育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责任人:副局长宋怡玲、王永初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三)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工程行为项目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及设备等招标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文件,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的程序要求组织实施,健全和完善市重点办、财政、建设等监管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工程招标集体研究制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内容,

55、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变更会商制、合同备案和工程款支付联签制。落实项目管理终身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巩固项目规划、管理、实施以及项目采购、管理、结算两个三角形权力制衡机制,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约谈和“零报告”制度,适时邀请审计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违反规定行为的,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党员干部存在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工程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责任单位:教育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责任人:副局长陈付林责任科室(单位):计划财务科、监察室,教育后勤管理中心。(四)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招标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招标采购估价在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

56、由学校监督管理小组监督下实施招投标;估价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建筑、市政、维修等项目,估价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钢结构、园林绿化、装饰装修等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计、监理、咨询等技术服务项目,由市教育局监察室和学校监督管理小组共同监督下由教育局采购站统一组织公开招投标;招标采购估价超过以上标准的,由市教育局统一委托市招投标中心组织公开招投标。继续实施教育招标采购专家评委管用分离制度,党员干部存在利用职务插手招标采购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责任单位:教育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责任人:党委副书记蔡杰、副局长陈付林责任科室(单位):计划财务科、监察室

57、,教育后勤管理中心(五)严肃查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平教人201417号)文件要求;二是通过明查暗访、热线电话、局长信箱、手机短信、视频证据等手段加大调查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教师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继续加强宣教和查处情况通报,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和职业价值取向;四是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和精神,进一步制定明确关于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的处理办法。 责任单位:教育局完成时间:12月底整改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邵守平,党委副书记蔡杰责任科室(单位):组织人事科、监察室,教育师资管理中心(六)严肃查处惠民政策不落实的行为一是义务教

58、育学校严格营养餐改善计划,严格按政策、程序申报和发放贫困生生活补助、中职补助,杜绝虚报、谎报;二是严格审批制度,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实行项目及享受人员公开公示制度;三是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人数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责任单位:教育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责任人:副局长陈付林责任科室(单位):计划财务科,教育后勤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八、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一)坚决整治医疗服务过程的突出问题1.治理挂号难、候诊难、检查难。深化“三好一满意”活动,科学规划诊疗流程,改善候诊条件。探索“掌上医院”、 推行自助就医、网络电话等多渠道预

59、约挂号服务,方便患者挂号就诊;推行“边诊疗、边付费”等医疗费用多渠道支付结算服务,减少患者付费排队;实行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积极推进分时段诊疗、错峰服务,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提高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卫生局完成时间:12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陈纬国责任科室(单位):医政科、信息中心2.治理不合理检查。认真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制度。严格遵循大型医疗仪器检查的适应症,提高检查的阳性率。严禁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限制选择高新技术行为。严禁大型医疗仪器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严禁检查中的开单提成。 责任单位:卫生局完成时间:12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陈纬国责任科室:

60、医政科3.治理不合理用药。深入开展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处方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门诊输液,严格执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处方点评、不当处方公示制度;对不合理用药人员予以警告谈话、医德考评扣分、通报批评、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等处理。 责任单位:卫生局完成时间:12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陈纬国责任科室:医政科4.治理违规收费。严禁医疗机构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收费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度,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开展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合理收费。 责任单位:卫生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局

61、长吴云昉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科(二)坚决整治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1.加强医德医风的建设。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将考评结果与岗位聘用挂钩,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和执业再注册挂钩。 责任单位:卫生局完成时间:12月底整改负责人:副局长陈纬国责任科室:医政科、组织人事科2.完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制度。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挤压虚高的价格,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责任单位:卫生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科级协理员卢平责任科室:规划财务科、监察室3.加强对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供应管理,杜绝采购网外非中标(挂网)药品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除急救和重大疾病防治确需网外采购药品外,其他药品必须全部在中标(挂网)药品目录内采购,坚决杜绝无正当理由的网外采购行为。 责任单位:卫生局完成时间:9月底整改负责人:副科级协理员卢平责任科室:规划财务科、监察室 4.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运用“制度+科技”的办法,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的决策、采购、诊疗、用药、检查、收费等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落实重点部门负责人定期轮岗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定期交流制度,切实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剂、设备、基建、信息、采购、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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