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宣贯培训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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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规范2007年版本进行修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随着计量监督范围的扩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承担了用能产品能效标识检测、商品包装计量检验等一些新的为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障的工作。而JJF 10692007中没有包含这两方面的考核内容,因此必须在规范中增加有关的内容; (2) 随着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工作的加强,对型式评价项目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急需对JJF 10692007中有关型式评价的要求进行修订; (3) 规范的主要参考文件 ISOIEC17025:2005检测与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于2008年正式转化为国家标准GBT270252008; 此外, GBT19000200

2、0和 GBT190012000已改版为 GBT190002008和 GBT190012008,因此有必要对有关内容按新标准进行修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号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2) JJF 12442010 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 (3) JJF 1261.1 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 (4) GBT 190002008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5) GBT 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6) GBT 27025200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7) 国质检量函200815号关于对原授权承担计量

3、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任务的单位重新评估的通知附件2评估评分标准2012年版与2007年版相比较,主要有以下变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号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和JJF 1261.1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的规定,增加了对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增加考核项目表B5-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项目,并增加附录L经确认的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项目表; 2、为了加强对过度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中增加了商品包装检验的有关内容; 3、为了进一步规范型式评价项目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准

4、确性、统一性和有效性,增加了对从事型式评价人员的资历和能力要求,细化了有关型式评价项目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4、为了增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政府计量行政执法所提供的技术保障的公正性和可信性,规范明确规定计量检定、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商品量及商品包装监督检验以及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检测等法定任务一律不得分包; 5、为了提高机构的业务管理现代化水平和保持业务正常运作并可持续发展,在基本要求中增加了业务管理信息化和具有检定、校准和检测设备更新、改造和维持业务工作正常运作的经费保障能力要求; 6、根据JJF 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G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

5、T19000 2008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和GBT19001 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等有关计量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对有关内容的表述进行了修订; 7、根据近年来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对考核方法进行了必要的改进; 8、为了便于对规范的理解和使用,在部分条款前增加了标题。 具体变化情况可见考核规范JJF 10692012与JJF 10692007的条款对照 。 第二部分 考 核 要 求 1、为了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管理,确保其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计量监督依法提供公正、准确、可靠、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计量检定和检测结果; 2、有利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全面贯彻国家计量法律

6、、法规的前提下,按国际通行的方式,加强对计量检定机构的管理,提高现代化科学管理水平; 3、有利于促进我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测量结果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实现与其他国家的相互承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法制要求;2、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为实现国家计量基(标)准与国家计量院签发的校准/测量证书的互认以及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为实现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互认,而对法制计量实验室提出的要求。3、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制定的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国际标准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

7、通用要求 ,转换为国家标准G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4、国际标准化组织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ISO9000族标准,转换为国家标准GBTl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在考核规范中,把我国法制计量的要求、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要求,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要求有机结合,并按照ISO9000的质量管理原则中“过程方法”的原则融为一体。架构成如下图的管理体系模式。 2011年12月由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审定; 2012年3月2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批准发布,6月2日实施。考核要求包括: 组织和管理 管理体系 资源配置与管理 检定、校准和检测的

8、实施 管理体系改进等五个方面。 考核规范第4章“组织和管理”具体包括了对机构的法律地位、法律责任和基本条件等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的目的是为了证实机构是一个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具备了履行其法律责任所必需的基本条件,能够向社会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的组织。 考核规范第5章“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了对机构在管理体系方面的总要求、管理职责、体系文件、文件控制、记录控制和管理评审等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的目的是为了证实机构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 考核规范第6章“资源配置和管理”具体包括了总则、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和测量设备

9、等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的目的是为了证实机构具备了正常开展检定、校准和检测,以及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所必需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 考核规范第7章“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实施”是考核要求中的的核心内容,具体包括了检定、校准和检测实施的策划;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检定、校准和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采购服务和供应;分包;量值溯源;抽样;检定、校准和检测的质量控制;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证书和报告等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的目的是为了证实机构的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实施是通过各项有序的技术和管理活动来实现的;活动过程是受控的;活动结果的质量是保证的,并能够满足顾客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计量技术法规的要求。 考核规范第8章“管理体系

10、改进”具体包括了改进、不符合工作控制、顾客满意和投诉、内部审核、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等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的目的是为了证实机构的管理体系建立了自我改进机制,能够及时发现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过程和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实施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以增强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包括提高有效性和效率。 对考核要求的裁剪仅限于考核规范第对考核要求的裁剪仅限于考核规范第7章章“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实施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实施”中那些相应的条款,中那些相应的条款,例如,当一个机构不从事计量校准、型式评价、例如,当一个机构不从事计量校准、型式评价、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或能源效率标识计量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或能

11、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等工作时,可以对要求进行裁剪,但裁剪仅检测等工作时,可以对要求进行裁剪,但裁剪仅限于本规范第限于本规范第7章中那些不影响机构提供满足顾章中那些不影响机构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服务能力或责任的条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服务能力或责任的条款。 不允许裁剪考核规范第不允许裁剪考核规范第4、5、6、8章中的任章中的任何条款。何条款。 一是一是性质不同性质不同,该标准属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由实验室自愿采用;而规范属于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专业计量站和专项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必须执行。 二是二是适应对象不同适应对象不同,标准适用于所有校准和

12、检测实验室,而规范是针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这一特定的对象制定的,因此在性质、适用范围、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上与标准有所区别。 三是三是要求内容不同要求内容不同,标准是通用基本要求,不包括实验室应符合的法制和安全要求,其重点是实验室检测和校准能力的基本要求;而规范包括了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对计量检定机构的法制要求,其重点不仅是能力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要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够通过有效的过程管理,持续地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 四是四是结构不同结构不同,标准中有关管理的要求虽然是按照ISO 9000:2000版本的要求制定的,但是其结构仍然是按要素的形式展开的;规范是按照ISO 9000:20

13、08版本的要求制定,并全面采用了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其结构是按照过程模式展开,并在具体内容上作了调整和补充。 五是五是评价程序不同评价程序不同,在按标准进行的实验室认可时,技术要求的审核与管理要求的审核是同步进行的;而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是在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基准、计量标准通过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的前提下,进行的考核。 六是六是评价的结果不同评价的结果不同,按标准进行的实验室认可其结果是对实验室校准和检测能力的认可;而按规范进行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其结果是对其所承担项目的授权。 一、增加了有关法制计量要求的内容 由于GBT27025标准适用的面比较广,因此该标准中对检测和校准

14、实验室提出的要求只能是最通用和最基本的要求,尤其是标准中没有涉及对实验室有关法制和安全方面的要求,也没有涉及对计量检定、商品量和商品包装检验以及能效标识检测的法制要求。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是专门针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因此在要求的内容中不仅包括了GBT27025标准的全部要求,而且还增加了我国计量法律、法规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全部要求和计量技术法规对检定、商品量和商品包装检验以及能效标识检测的法制要求以及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对法制计量实验室的全部要求。 二、增加了有关质量管理要求的内容 因为原标准中有关的管理要求是参考ISO9001:2000标准制订的,修订后的新标准贯彻了质量管理八项管理原

15、则,但是没有完全采取“过程方法”原则;而考核规范中有关质量管理的要求是按照ISO9000 :2008 版的要求制订的,并全面贯彻了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不仅在规范的结构上是按照“过程方法”展开的,而且在内容上还增加了有关“过程方法”的要求,如第5章”管理体系”中的“5.1总要求”和“5.2管理职责”;第7章“检定、校准和检测实施”中的“7.1检定、校准和检测实施的策划”等内容。 JJF10692012考核要求与GBT270252008的条款的具体比较可见表2-2-2。JJF10692012考核要求与GB/T270252008的条款的具体比较可见表2-2-3。 原则、基础和术语原则、基础和术语 考核

16、规范在全面采用质量管理八项原 则的基础上,针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特点,又增加了“以法制为基础”和“以公正性为基石”两项原则。 1、以法制为基础、以法制为基础 依法建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规范行为,依法承担责任。计量法律、法规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存在的前提,是各项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区别与其他技术机构的主要特征,也是考核规范的基础。 2、以公正性为基石、以公正性为基石 公正性是机构各项行为的重要准则,是其社会价值的重要体现,是质量保证的基础。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公正性是其法制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其社会存在价值基础。 机构公正性地位的确立,既是由其自身的性质所决定,更需要依靠自身的管理和行为规范来保

17、证。机构要保证其公正性必须确保其组织结构的独立性(保证判断的独立性)、经济利益的无关性(不以盈利为目的)以及人员的良好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以顾客为关注焦点、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组织依存于顾客,因此,机构应理解顾客当前的和未来的需求,满足顾客要求并争取超越顾客的期望。 4、领导作用、领导作用 领导者确立本机构统一的宗旨及方向。他们应当创造并保持使员工能够充分参与实现机构目标的内部环境。 5、全员参与、全员参与 各级人员是组织之本,只有他们的充分参与,才能使他们的才干为组织带来收益。 6、过程方法、过程方法 将活动和相关的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可以更高效地得到期望的结果。 过程方法是质量管理原

18、则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 为使机构有效运行,必须识别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联的过程。系统地识别和管理机构所应用的过程,特别是这些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可称为 “过程方法”。 7、管理的系统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 将相互关联的过程作为系统加以识别、理解和管理,有助于组织提高实现目标的有效性和效率。 8、持续改进、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总体业绩应当是组织的一个永恒目标。 9、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 有效决策是建立在数据和信息分析的基础上。 10、与供方互利的关系、与供方互利的关系 组织与供方是相互依存的,互利关系可增强双方创造价值的机会。 一、概述 1、掌握基础的必要性 在GBT19000族标准

19、中,GBT19000一直被定位为线路图角色。其目的在于协助标准的使用者准确理解标准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并使其能够方便地采用标准。在GBT190002008中,将这些指南性概念概括为12条“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从具备一个质量管理体系的必要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特征和作用、建立和运作质量管理体系应遵循的思路、任何组织管理其质量管理体系时都应考虑的一些要素的说明、质量管理体系与其他管理体系及管理模式的关系等方面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测做了精炼概括的阐述。 JJF1069-2012和GBT27025的制定,其质量管理的要求都是来源于GBT19000族标准,因此学习和掌握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对于准确、全面地理

20、解和实施JJF10692012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2、原则、基础和规范的关系 管理体系基础是以质量管理原则为基本理论,并JJF1069的制定给出了总体原则要求。 为了清楚地理解十项质量管理原则、管理体系基础和JJF1069之间的关系, 见下图。质量管理原则管理体系基础JJF1069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总结;质量管理最基本、最适用的一般性规律;质量管理的基本理念;考核规范的基础。应用质量管理原则于管理体系中应关注的要点;为JJF1069的制定和实施给出的总体原则要求。以十项质量管理原则作为一种管理理念,在规范的具体条款中予以充分应用;规范以管理体系基础作为总体要求,阐明了管理活动的具体要求

21、。 二、管理体系基础的理解 在ISO9000:2005标准中质量管理体系基础有12项,现将与JJF1069关系比较密切的9项基础介绍如下: (一)质量管理体系的理论说明(一)质量管理体系的理论说明 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帮助组织增进顾客满意。 质量管理体系方法鼓励组织分析顾客要求,规定相关的过程,并使其持续受控,以实现顾客能接受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能提供持续改进的框架,以增加顾客和其他相关方满意的几率。质量管理体系还就组织能够提供持续满足要求的产品,向组织健全顾客提供信任。(二)质量管理体系的方法(二)质量管理体系的方法 质量管理体系方法是将质量管理原则“管理系统方法”应用于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果。 质

22、量管理体系方法是为帮助组织致力于质量管理,建立一个协调、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从而实现组织的质量方针和目标而提出的一套系统而严谨的逻辑步骤和运作程序。(三)过程方法(三)过程方法 GBT19000族标准是建立在“所有工作都是通过过程来完成的”的基础上,过程管理是质量管理的一个基本概念。在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中,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要求也是按照过程方法的原则架构的。 (四四)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建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为组织提供了关注的焦点。两者确定了预期的结果,并帮助组织利用其资源达到这些结果。 (五五) 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作用最高管理者在

23、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最高管理者通过其领导作用和实际行动,可以创造一个员工充分参与的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在这种环境中有效运行。 (六六) 文件文件 文件是信息及其承载媒介。文件的概念表明它是由两个要素构成的:一是信息,二是承载媒介。 (七七) 质量管理体系评价质量管理体系评价 组织根据不同的目的和需要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八八) 持续改进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作为一项质量管理体系基础,是指对管理体系及其有效性和效率的持续改进。 (九九) 统计技术的作用统计技术的作用 应用统计技术有助于了解变异,从而可帮助组织解决问题并提高有效性和效率。这些技术也有助于更好地利用可获取的数据进行决策。 考核

24、规范的第三章给出了12个有关的术语和定义,现对其中的5个术语作具体介绍。 一、管理体系一、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的定义是: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 注:一个组织的管理体系可包括若干个不同的管理体系,如质量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或环境管理体系。 本规范中管理体系是指控制机构运作的质量、管理和技术体系。 二、检定二、检定 测量仪器的检定verification of a measuring instrument 计量器具的检定verification of a measuring instrument【JJF1001-2011,9.17】 简称计量检定(metrological verif

25、ication)或检定(verification) 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三、校准三、校准 校准calibration 【JJF1001-2011,4.10】 在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 注:1校准可以用文字说明、校准函数、校准图、校准曲线或校准表格的形式表示。某些情况下,可以包含示值的具有测量不确定度的修正值或修正因子。 2校准不应与测量系统的调整(常被错误称作“自校准”)相混淆,也不应

26、与校准的验证相混淆。 3通常,只把上述定义中的第一步认为是校准。 四、检测四、检测 检测testing【JJF1001-2011,9.46】 对给定产品,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某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成的技术操作。 注:本规范中所指的检测,主要是指测量仪器(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和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等。 五、能力验证五、能力验证 能力验证proficiency testing【JJF1001-2011,948】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检定、校准和检测的能力。 能力验证是判断和监控实验室能力的有效手段,也是实验室通过外部措施补充其内部质量控制方法和的技术。

27、 根据国家标准GBT15483-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能力验证技术根据测量设备或检测物品的性质、使用的方法和参加实验室的数目而变化。大部分能力验证具有共同的特征,即将一个实验室所得的结果与其他一个或多个实验室所得的结果进行比对。在某些计划中,参加实验室之一可能具有控制、协调或参考的功能(有时称为主持实验室)。 能力验证一般包括测量比对计划、实验室间检测计划、分割样品检测计划、定性计划、已知值计划和部分过程计划等类型。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最常用的是计量标准的量值比对活动,该活动是保证计量标准量值准确可靠的重要方法,是对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的重要补充。 规范条文规范条文 4.1 地位

28、 4.1.1 依法设置的机构 依法设置的机构,必须是一个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设置的文件,其负责人应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相应的主管部门的聘任文件。 4.1.2 授权建立的机构 被授权建立的机构,应具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同意授权的文件,其负责人应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其主管部门的聘任文件。如授权的机构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则应当有独立的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 如果被授权的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授权项目以外的活动,为了鉴别潜在的利益冲突,应界定该组织中涉及授权项目或对授权项目有影响的关键人员的职责。(原4.1.3)注:1、如果被授权的机构是某个较大组织的

29、一部分,该组织应使其有利益冲突的部分,如生产、商贸营销或财务部门,不对机构满足本规范的要求产生不良影响。2、被授权的机构应能证明其公正性,并且机构及其员工能够抵御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判断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压力。机构不应参与任何损害其判断独立性和检定、校准或检测诚信度的活动。3、不得从事与型式评价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1、修改内容: (1) 标题修改,原来法律地位,相关为“地位”; (2) 4.1.3标号去掉,增加注3。2、“地位”分为4.1.1、4.1.2。 4.1.1款是针对各级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提出的要求;4.1.2款是针对各级政府质量技术监

30、督部门根据需要授权社会其他部门建立的计量技术机构(如国家专业计量检定站)提出的要求; 针对还从事检定、校准和检测以外活动的被授权的机构提出的要求。 3、 4.1.1款中有三个层次的要求: 1) 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必须是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社会组织要成为法人必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只有具备以上条件才能成为独立的法人,具有相应的法律权力和义务,并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2) 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31、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省级以上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提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设置方案,并报省级以上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因此,政府计量部门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必须具有省以上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 其负责人应具有法人资格证明和相应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任命书。机构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有合法的法人资格证明和符合干部管理权限的干部任命文件。 4、4.1.2 款表达了两层内容,第一层内容是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被授权建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地位的合法性提出的三项要求: 一是,必须要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同意授权的证明文件; 二是,其单位负责人应具有法人资格证明

32、,也就是说该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三是,单位负责人要有其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 第二层内容是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被授权地位提出的要求。除了上面已经明确的一、三两条外,增加了两项要求: 一是,该机构虽然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但必须要有独立的建制。该机构和所在单位在组织结构、职责、功能等方面必须相对独立,彼此分别界定清除,能确保机构执行检定、校准或检测业务的独立性、公正性。 二是,有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其承担相适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5、对4.1.2条款中还从事授权项目以外的活动的组织的要求。规范要求此类机构所在的组织应该明确涉及或影响机构检定、校准或检测活动的关键人员的职责,

33、以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机构的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应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可信的公正性。作为该组织的其他部门如生产、销售及财务部门不能对机构的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施加任何影响。为了防止这些部门对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产生影响,必须规定这些部门中关键人员的职责。此外,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具备抵御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判断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或其他方压力的能力,并制定相关的制度对其实施有效控制。 对于承担型式评价的机构,为了保证其公正性,机构不得从事与型式评价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 1、被考核的机构应该准备本条款要求的所有批准文件、资格证明和任命文件等原始材料。在申请考核时应提交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2、考

34、核时,考评员应审查该机构所提供的每份证明文件,尤其是对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授权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以及其负责人承担法律和民事责任的能力应进行详细检查。 对于承担型式评价的机构,必须严格检查其是否从事与型式评价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 3、对于还从事授权项目以外的活动的组织,必须界定该组织中可能影响被授权机构的检定、校准或检测结果的部门及关键人员,制定相应的职责,并严格实施。 4.2 责任 4.2.1 职责 机构必须依据国家有关的计量法律、法规,以符合本规范要求的方式从事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活动,并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2.2 任务 机构必须完成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为实施

3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提供技术保证的各项检定和检测任务。1、修改内容(1) 修改标题,将“4.2法律责任”,修改为“4.2责任”;4.2.1条款增加标题为:“4.2.1职责”;4.2.2条款增加标题为:“4.2.2任务”。(2) 4.2.1 将原“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计量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计量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修改为“机构必须依据国家有关的计量法律、法规,以符合本规范要求的方式从事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活动,并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3) 4.2.2 将原“机构必须完成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为实施计量法提供技术保证的各项任务,并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修改

36、为“机构必须完成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为实施计量法提供技术保证的各项检定和检测任务。” 2、“责任”分为两款。4.2.1职责,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4.2.2任务是作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的机构必须对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承担的法定任务。3、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涉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有关要求基本上都包括在考核规范的要求和考核规范的引用文献之中。计量法律、法规赋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和测试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同时,法定计量检定

37、机构必须自觉、主动地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考核,就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和手段。4、作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履行其义务,其首要任务必须全面完成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各项具体的为计量执法提供技术保证的任务。如按规定的计划和要求完成计量基准、标准的研究和建立,并开展量值传递;执行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并认真做好技术管理工作;承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商品包装的计量检验;用能产品能效标识检测;承担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评价;承担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委托的计量仲裁检定,或其他的监督检定工

38、作等等。1、机构负责人必须组织机构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计量法律、法规,不断强化计量法制意识,严格遵守许量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实履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尽的职责,并接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把完成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为计量执法提供技术保证的任务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全力以赴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3、对4.2.1的考核应结合对规范中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的考核一并进行,作综合评定。4、对4.2.2的考核应根据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任务,检查机构完成的情况,并在征求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意见后做出评定。4.3 基本条件 4.3.1总则 机构的管理体系应覆盖机构在固定的设施内

39、、离开固定设施的场所或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的设施中进行的全部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 4.3.2 基本要求 机构管理体系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 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考虑他们的其他职责,他们应具有所需要的权力和资源来履行包括实施、保持和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识别对管理体系或检定、校准和/或检测程序的偏离,以及采取预防或减少这些偏离的措施; b) 有相应的措施,以保证机构负责人和员工的工作质量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c) 有文件化的政策和程序,以保护顾客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程序; d) 有文件化的政策,以避免参与任何可

40、能降低其能力、公正性、诚实性、独立判断力或影响其职业道德的活动; e) 规定机构的组织和管理结构,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f) 规定对检定、校准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验证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及相互关系; g) 由熟悉检定、校准或检测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监督人员对从事检定、校准和检测的人员(包括在培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督; h) 有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确保机构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 i) 指定一名人员作为质量负责人,不管现有的其他职责,赋予其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与质量相关的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力。质量负责人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政策和资

41、源的机构负责人; j) 指定关键管理人员(如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代理人; k) 确保机构人员理解他们活动的相互关系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管理体系总体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 l) 业务管理实现信息化,系统运行可靠; m) 具有检定、校准或检测设备更新、改造和维持业务工作正常运行的经费保障能力,保持可持续发展。4.3.3 沟通机制 机构负责人应确保在机构内部建立适宜的沟通机制,并就与管理体系有效性的事宜进行沟通。 1、修改内容 (1) 4.3.2增加标题 (2)增加l)款“业务管理实现信息化,系统运行可靠;”(根据科学管理需要,提出的新要求) (3)增加m)款“具有检定、校准或检测设备更新、改造

42、和维持业务工作正常运行的经费保障能力,保持可持续发展。”(为保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出新的要求)2、“基本要求”分成4.3.1、4.3.2和4.3.3三款。4.3.1款是对机构的管理体系应覆盖范围的要求。4.3.2款是对机构在组织管理方面提出基本条件。4.3.3是对机构内部建立沟通机制要求。 3、机构的管理体系应覆盖各种场所和设施下开展的全部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应特别关注管理离开固定设施的场所或在相关的临时的设施中进行工作。根据此条款的要求机构无论是在固定的实验室,还是在远离固定实验室的场所或在有关临时或移动的设施中开展工作,如到企业或工地的现场开展现场检定,校准或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都必须

43、以满足本规范要求的方式组织和运作以保证检定、校准或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都必须以满足本规范要求的方式组织和运作以保证检定,校准及检测工作有较高的质量,做到科学、公正、准确、高效。 4、在组织管理方面应具备一下13个方面的条件: 1)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其能力、权力和资源的要求。根据此条款的要求,机构应配备数量与其规模相适应,能力与其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精干、高效的管理人员。机构应明确规定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利,并配备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技术资源,物资资源(如资金、仪器、设备、设施等)。组织资源和人力资源等。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应反映在质量手册中。 2)工作质量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压

44、力和影响的要求。根据此条款的要求机构应采取多种措施,如公正性声明、工作人员守则。职业道德规范等措施保证其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工作质量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商务财务和其他压力的影响所谓其他压力的影响,其中包括可能有的来自内部或外部行政领导方面的不恰当的干预。因此行政领导应发布不干预检定、校准和监测工作、充分保证其公正性的声明,且切实贯彻执行。公正性声明一般应反映在质量手册中。 3) 保护顾客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要求。根据此条款的要求,机构应制定文件化的政策和程序,明文规定保护顾客的保密资料、技术秘密和所有权,包括专利权,并认真贯彻执行。尤其是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和样机试验的机构,更必须制定详细的

45、程序,采取严密的措施保护顾客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 4) 不参与任何影响公正性或职业道德的活动的要求。根据此条款的要求,机构应制定文件化的政策和程序,以避免参与任何可能削弱其能力、公正性、诚实性、独立判断力或影响其职业道德的活动。例如参与顾客产品的经销、推销、推荐、监制活动等。 5) 规定组织和管理结构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关系的要求。根据此条款的要求,机构应采用组织机构图的方式,明确规定机构的组织结构和管理结构,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接口。组织机构框图和管理结构一般应包含在质量手册中。 质量管理是指领导和控制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质量有关的相互协调

46、的活动。它又可以分为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4个方面。 技术运作是指从识别顾客需求作为过程的开始,利用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资金和信息)作为过程的输入,将输入转化为一系列的检定、校准和检测的输出,即测量结果,最后形成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这就是机构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的全过程。在这过程中需要有足够专业技术水平的技术人员投入,要确定科学的检定、校准和检测方法;要选择准确可靠的计量标准和测量设备;要控制环境条件,以便得到准确的测量结果。这些都是机构的技术工作内容。 支持服务是指机构中消耗性材料的采购;样品的收发、储存保管与运输;环境条件的维护等均可认为是支持服务工作。 质量

47、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以检定、校准和检测为主干线的采用过程方法架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来加以说明。 6) 规定与工作质量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的要求。 根据此条款的要求,机构应明确规定对检定、校准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验证人员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操作人员是指执行检定、校准或检测业务的人员,包括直接从事检定、校准或检测业务的人员,也可包括间接从事检定、校准或检测业务的人员;验证人员指对执行检定、校准或检测的活动及其结果加以校对的人员;核查人员主要是指对计量标准或测量设备进行核查的人员。对这些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的规定应反映在质量

48、手册中。 7) 关于监督人员的条件和职责的要求。在本条款中,监督的概念主要是指为了确保满足规定的要求,对机构的状况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监督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过程控制中的弊病。监督的对象主要是从事检定、校准和检测的人员。 根据此条款的要求,机构应任命一定数量,并熟悉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方法和程序、了解每项检定、校准和检测的目的,并懂得如何评审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的监督人员,对从事检定、校准和检测人员的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监督既包括对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过程中的监督,又包括对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的数据、证书和报告的监督。同时,为确保监督的有效性,机构应规定监督的内容和监督的

49、频次;明确监督记录的要求;报告、分析和改进发现的偏离或问题。要做到充分的监督,应考虑以下几点: (1) 对不同类型不同专业范围是否配备了符合资质条件的监督员; (2) 监督员的比例是否足够; (3) 对如何监督和监督的内容是否有文件化的规定; (4) 质量监督的记录有哪些规定的要求; (5) 如何评价监督的有效性; (6) 日常的质量监督如何与管理评审联系起来等。 8) 技术负责人及其职责的要求。根据此条款的要求,机构应配备具有技术管理层或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的技术工作。他们的职责和权力应有明文规定,一般在反映在质量手册中。 9) 质量负责人及其职责的要求。根据此条款的要求,机构应指定一名

50、质量负责人(不论如何称呼),全面负责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机构应赋予其必需的责任和权力,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他的职责和权力应有明文规定,一般在反映在质量手册中。对人数很少的机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也可以由一个人担任。 10) 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的要求。根据此条款的要求,机构应任命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如质量负责人的代理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代理人。当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在时,明文规定由代理人行使其职权,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 11) 机构应加强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教育,使每一个员工都明确自己在管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承担的质量目标,认识自己的工作对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自己工作的质

51、量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12) 为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机构应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业务管理信息化,并确保系统运行可靠。 13) 为了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机构应具有检定、校准或检测设备更新、改造和维持业务工作正常运行的经费保障能力。上述13项条件,归纳起来为四类: 第一类是关于组织和管理结构及其相互关系的要求有1条(e)充分体现了管理的系统方法原则; 第二类是关于公正性和保密性的要求有3条(b,c,d)充分体系了公正性原则。 第三类是关于各类人员及其能力、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的要求有7条(a,f,g,h,i,j,k),充分体现了全员参与的管理原则; 第四类是关于信息化建设和

52、可持续发展的经费保证能力的要求有两条(l,m)。 5、沟通可促进机构内各职能和层次间的信息交流从而增进相互理解和提高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 机构的负责人应 在机构内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既要明确沟通的对象和内容,又要明确沟通的方法和时机,还要规定相关人员的职责。沟通过程的建立涉及沟通的方式、时机、内容、部门和职责。沟通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例如质量分析会、工作协调会、工作简报、会议、布告栏、内部刊物和内部互联网等。 沟通的过程和采用的方式是否适当,主要看是否能够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如果由于内部沟通不畅,影响了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机构应改进有关沟通的方式和过程。 1、规范对

53、机构的基本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机构应根据本条款的要求,并结合考核规范中其他相关条款的要求一并予以考虑,逐条加以落实。 2、本条款中涉及公正性的要求是关键性要求,必须制定文件化的政策和程序,并认真加以贯彻实施。 3、考核时对基本条件的考核应与其他相关条款的考核结合进行,并作出综合评价。 4、机构应建立沟通机制,明确沟通的对象、内容、方法、时机以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规范条文规范条文 5.1 总体要求 机构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建立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将其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机构应: a) 确定管理体系以及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实施所需的过程及其在整个机构中的应用;

54、 b) 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c) 确定所需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这些过程的运行和控制有效; d) 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对这些过程的监督; e) 监督和分析这些过程; f) 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机构应按本规范的要求管理这些过程。 针对机构所选择的任何影响校准的分包过程,机构应确保对其实施控制。对这类分包过程的控制应在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 注:上述管理体系所需要的过程应当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检定、校准和检测实施和体系改进有关的过程。 1、质量管理体系的概念 根据GBT190002008版给出的的定义,“

55、体系”是指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管理体系”是指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是指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 2、管理体系总要求的内涵 管理体系的总要求是建立(包括形成文件)、实施、保持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总体思路,也是质量管理原则中的“过程方法”和“管理的系统方法”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具体应用。 3、对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的五点原则要求: 1) 按本规范的要求建立管理体系; 2) 管理体系应该是文件化的管理体系; 3) 严格按文件规定的要求实施; 4) 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5) 持续改进管理体系。 建立、运行并改进管理体系的实施可按以下的逻辑步骤

56、进行: 1、识别过程及其应用 过程是指机构的所有过程。规范要求的过程是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要的全部过程,包括管理职责过程、资源配置与管理过程、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体系的改进过程以及这些过程所包括的或涉及的各个分过程或子过程。过程的应用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将规范给出的过程结合本机构的自身实际过程建立可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是在应用时应考虑规范在1.2节中所提出的不同机构类型、承担不同只能所涉及的不同过程以及删减要求所涉及的过程。 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识别过程。规范鼓励采用“过程方法”。具体的讲,是对体系中的每一过程的输入、输出及其活动和所需要的资源的识别和确定,以及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识别的要

57、求还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所包括全部过程的系统识别。具体可考虑以下内容: a )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要的过程有哪些? b )这些过程中有哪些过程被外包? c )每个过程的输入和输出是什么? d )这些过程的顾客都是谁? e )这些顾客的要求是什么? f )谁是过程的执行者?2、确定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根据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实现流程来考虑过程的排序、确定这些过程如何排列更具逻辑顺序,而且能够构造一个有效的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输出和进入下一个过程的输入的关系将为指导排列过程顺序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还包括管理职责过程、资源配置和管理过程以及分析和改进过程如何在检定、校准和检测实

58、现流程的各个环节中或过程中的作用。 相互作用主要是指某个过程的输入应来源于哪几个过程的输出,该过程的输出应成为下面那几个过程的输入,即各个过程相互之间的联系和接口活动。 实施中可考虑下述内容: a) 机构的过程的总流程; b) 机构是否对总流程进行描述? c) 这些过程之间的接口是什么? d) 机构需要哪些文件? 3、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要的准则和方法。具体应考虑以下因素: a) 过程预期的和非预期的结果的特性; b) 监视、测量和分析的准则; c) 如何把上述准则纳入体系策划和检定、校准和检测实现过程策划; d) 经济和可行性分析(成本、时间和风险的比较); e) 信息和数据

59、收集的方法。 4、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对其监视。实施中应考虑下列问题: a) 每一过程所需要的资源; b) 沟通的渠道; c) 提供关于过程的内外部信息的方法; d) 获得反馈的方法; e) 需要收集的信息; f) 需要保持的记录。 5、对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并对监视和测量的结果进行分析。实施中应考虑下列问题: a) 如何监视过程业绩(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的质量、顾客满意); b) 必需进行哪些测量; c) 如何能最好地分析所收集的信息(统计技术的应用); d) 分析结果的表述。 6、针对分析的结果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所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

60、进。实施中应考虑下列问题: a) 如何改进过程; b) 必需采取的纠正和或预防措施; c) 纠正和或预期措施是否已实施; d) 措施实施的结果是否有效。 以上6个步骤是过程方法的体现,其中第1、第2和第3三步为策划阶段;第4步为实施阶段,第5步为检查阶段;第6步为处置阶段,由此构成了PDCA循环。规范条文规范条文 5.2 管理职责 机构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活动,对其建立、实施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 a) 向机构传达满足法律、法规、规范和顾客要求的重要性; b) 制定质量方针; c) 确保总体目标的制定; d) 进行管理评审; e) 确保资源的获得; f) 当策划和实施管理体

61、系的变更时,应确保维持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1、修改内容 将“负责人”修改为“最高管理者” (按GBT27025修改) 2、“管理职责”是质量管理原则中“领导作用”原则的具体体现。本条款规定了机构最高管理者应承诺和实施的活动,并至少通过开展条款中明确的五项活动来证实其承诺。充分说明了机构最高管理者的领导、参与和承诺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改进,对考核规范在机构中的全面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最高管理者是指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组织的一个人或一组人。在一个机构内,通常是指院长或所长。最高管理者应该对建立、实施并持续改进本机构的管理体系负责,并作出承诺。 4、机构最高管理者首先要树立牢固的质量

62、意识和法制观念,应充分意识到让顾客满意和遵守法律法规是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最基本的要求。同时,也应充分地认识到,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来说,它向顾客提供的产品是无形的、是直接影响到顾客的生产、经营、安全和效益的特殊产品。而且产品(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的质量往往与机构内的每一个成员对质量和法制的认识有关。 5、质量方针是指由机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与质量有关的机构总的意图和方向。质量方针应与机构的未来发展相一致,并使机构的所有成员都能理解;质量方针应表明机构负责人对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工作质量的承诺以及为实现其承诺提供足够的资源,并且在机构最高管理者的领导下,促进机构各层对遵守法律、确保质量的承诺;质

63、量方针应阐述质量的持续改进和顾客的满意程度。质量方针应定期评审并在必要时予以修订。 6、总体目标是指与质量方针有关的,所追求的或作为目的的事物。总体目标应建立在机构质量方针的基础上,在质量方针给定的框架内展开。总体目标应该是定量的、可测量和可分解的。 7、关于管理评审的要求见规范56条款的说明。 8、关于资源的要求见第六章的说明。 9、机构内外部条件和环境是会不断变化的,这些变化可能会导致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的变更,影响变更时机构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维持管理体系的完整性,从而确保检定、机制和检测工作的质量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1、机构最高管理者必须采取教育、培训、会议等方式使机构的成员都能树立

64、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都能认识到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机构的重要性,并能经常持续地加强干部和职工对质量的认识,使他们能积极、主动地遵守法律法规,参与各项质量活动。 2、制定质量方针是机构最高管理者的职责。在制定时,应考虑预期的顾客满意程度;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方面的要求;质量持续改进的机会和需求以及所需要的资源等因素。 3、机构最高管理者应确保总体目标的制定。机构应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特点、提供检定、校准和检测服务的特点、顾客的要求和期望以及机构自身的发展要求来确定总体目标。设定总体目标的原则应是不断改进、提高质量、使顾客满意,使机构可持续发展。总体目标应分解到机构中与体系管理有关的相

65、关职能部门和人员中,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都应把总体目标转化为各自的工作任务。 4、考核时应重点明确以下问题: 1) 机构最高管理者是谁,他对其建立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能够提供哪些证据。 2) 机构最高管理者是如何认识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并采取了哪些措施将重要性传达给机构的成员,机构的成员是如何认识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3) 质量方针的制定是否体现了机构的宗旨;总体目标的设定是否与质量方针给定的框架相一致;目标的定量是否合理,测量方法是否明确;各级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是否都能理解和执行。 4) 管理体系变更时,机构最高管理者是否确保了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规范条文

66、规范条文 5.3 体系文件 5.3.1 总则 机构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制定成文件。文件化的程度应保证机构的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的质量。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 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总体目标; b)质量手册; c)本规范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 d)机构确定的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包括记录。 1 、修改内容 (1) 将“并达到确保机构的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质量所需要的程度。”修改为“文件化的程度应保证机构的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的质量。”(按GBT27025修改) (2) 增加“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 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总体目标; b) 质量手册; c) 本规范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 d) 机构确定的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包括记录。”(按GBT 19001修改)。 2、文件的概念 文件是信息及其承载媒体。文件概念表明它是由两个要素构成:一是信息;二是承载媒体。媒体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其组合。信息是文件的实质内容,信息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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