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则课件-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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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6/31 第八章第八章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 第一节第一节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述犯罪主观方面的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和特征 犯罪主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犯罪主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具备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内容:内容: 1、犯罪的故意、过失;、犯罪的故意、过失; 刑法理论称之为罪刑法理论称之为罪 过。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过。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 2、犯罪目的。犯罪的目的只是某些犯罪构成的、犯罪目的。犯罪的目的只是某些犯罪构成的 必备要件必备要

2、件选择要件。选择要件。 3、犯罪动机。不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但它、犯罪动机。不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但它 是量刑时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是量刑时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2021/6/32 特征:特征: (一一)法定性法定性 任何一个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刑法规定的任何一个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刑法规定的 主观要件,如果行为人不具备这一要件,其就主观要件,如果行为人不具备这一要件,其就 不能构成犯罪不能构成犯罪-否则,就叫客观归罪。否则,就叫客观归罪。 (二二)抽象性抽象性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犯罪的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 为的心理态度,是人的内心世界对外在事物的为的

3、心理态度,是人的内心世界对外在事物的 认识,是大脑的一种思维活动,因此具有抽象认识,是大脑的一种思维活动,因此具有抽象 性特点。性特点。 罪过总是以一定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为内容,罪过总是以一定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为内容,我们在认定犯罪者的主观心理态度时,就是凭借我们在认定犯罪者的主观心理态度时,就是凭借着行为人在客观方面的种种表现来确认的。着行为人在客观方面的种种表现来确认的。 2021/6/33 为什么在犯罪构成要件中,要以行为人的主观罪为什么在犯罪构成要件中,要以行为人的主观罪过作为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过作为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 马克思主义观点,人的思想虽然要受客观世界的马克思主义观点,人

4、的思想虽然要受客观世界的制约,但人在客观存在面前也有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制约,但人在客观存在面前也有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有选择自己行为的自由,行为人在自己意志完全自有选择自己行为的自由,行为人在自己意志完全自由的情况下,在能够选择不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却选由的情况下,在能够选择不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却选择了实施犯罪,这就产生了主观责任,就应让他对择了实施犯罪,这就产生了主观责任,就应让他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自己的行为负责。无罪过即无责任无罪过即无责任 二、意义。二、意义。 (一一)犯罪主观方面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之一犯罪主观方面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之一 由于犯罪主观方面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任何由于犯罪主观

5、方面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任何构成犯罪的行为,都要求行为人要具备罪过。构成犯罪的行为,都要求行为人要具备罪过。 2021/6/34 (二二)犯罪主观方面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标准犯罪主观方面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标准之一之一 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中,有些犯罪从危害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中,有些犯罪从危害结果上看是相同的,但由于行为人对自己危害结果上看是相同的,但由于行为人对自己危害行为的罪过形式不同,所以他们触犯的具体罪行为的罪过形式不同,所以他们触犯的具体罪名也不相同。例如,故意杀人罪名也不相同。例如,故意杀人罪(既遂既遂)与过失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致人死亡罪。 (三三)犯罪主观方面对量刑具有重要影响犯

6、罪主观方面对量刑具有重要影响 行为人的罪过及犯罪的动机、目的不同,反行为人的罪过及犯罪的动机、目的不同,反映出不同的主观恶性,主观恶性的大小是衡量映出不同的主观恶性,主观恶性的大小是衡量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一个因素。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一个因素。2021/6/35 第二节第二节 罪过的概念与形式罪过的概念与形式 一、罪过的概念一、罪过的概念 三种观点,三种观点, 其一,结果标准说,认为罪过其一,结果标准说,认为罪过“就是人对自就是人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的一种故意或者己所实施的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的一种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过失的心理态度。”。该种观点认为罪过的核心。该种观点认为罪过的核心在

7、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在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其二,行为标准说,认为罪过是其二,行为标准说,认为罪过是犯罪主体对他所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犯罪主体对他所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一种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的一种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 度。度。该种观点认为罪过的核心在于行该种观点认为罪过的核心在于行为人对危害行为的心理态度。为人对危害行为的心理态度。 2021/6/36 其三,复合标准说指犯罪主体对他所实施的其三,复合标准说指犯罪主体对他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态度。 究竟应采用何种标准?究竟应采用何种标准? 我国刑法典第

8、我国刑法典第14条第条第1款、第款、第15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是故意犯罪。”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罪。 刑法典第刑法典第14条和第条和第15条规定的条规定的“明知明知”、“预预见见”指

9、的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指的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希望希望”、2021/6/37“放任放任”、 “轻信能够避免轻信能够避免”指的是行为人对危害指的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据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结果的态度。据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罪过罪过”包括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态度。包括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态度。 行为人对危害行为的态度是否也包括在内呢行为人对危害行为的态度是否也包括在内呢? ? 在刑法典第在刑法典第1414条、第条、第1515条之中,也包括行为条之中,也包括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态度。因为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人对自己行为的态度。因为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是紧密联系的,危害是紧密联系的,危害

10、结果的发生是由于行为人的结果的发生是由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造成的,如果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性质、危害行为造成的,如果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性质、所要造成的结果没有所要造成的结果没有“明知明知”、“预见预见”的心理,的心理,那么也就谈不上对危害结果的那么也就谈不上对危害结果的“希望希望”、“放放任任”、“轻信能够避免轻信能够避免”。 从另一角度说,意志是建立在认识基础之上的。从另一角度说,意志是建立在认识基础之上的。2021/6/38 所以说,罪过是指行为人对白己所实施的危所以说,罪过是指行为人对白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或者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害行为或者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态度

11、。 二、罪过的形式二、罪过的形式 罪过有两种基本的表现形式,即犯罪的故意与罪过有两种基本的表现形式,即犯罪的故意与犯罪的过失。犯罪的过失。 三、罪过的构成要素三、罪过的构成要素 认识要素认识要素 1、罪过、罪过 意志要素意志要素 认识要素: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认识要素: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及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危害行为及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了解及其程度。的了解及其程度。 2021/6/39 行为人的认识能力行为人的认识能力 认识要素认识要素 行为人的认识内容行为人的认识内容 行为人的认识程度行为人的认识程度 认识能力是指行为人具备对自己行为性质、作用认识能力是指行为人具备对自己行为性质、作用及后

12、果进行了解的能力。及后果进行了解的能力。 认识内容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性质、作用及后认识内容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性质、作用及后果的具体了解。果的具体了解。 认识程度与认识内容紧密相关,是指行为人对认认识程度与认识内容紧密相关,是指行为人对认识内容了解的是否详细、充分或者是否有了正确的了识内容了解的是否详细、充分或者是否有了正确的了解。解。 所谓意志要素:是指行为人在对自己危害行为及所谓意志要素:是指行为人在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认识的基础上所采取的态度。危害结果认识的基础上所采取的态度。 行为人意志态度行为人意志态度罪过的意志要素罪过的意志要素 行为人意志努力行为人意志努力2021/6/31

13、0 意志态度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或者后果所意志态度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或者后果所采取的希望、放任或者否定的心理。采取的希望、放任或者否定的心理。 意志努力是指行为人在意志态度的基础上形成意志努力是指行为人在意志态度的基础上形成的对是否实施危害行为所形成的态度。的对是否实施危害行为所形成的态度。 2、 认识要素与意志要素的关系:认识要素与意志要素的关系: 即认识要素是意志要素的前提,意志要素是认即认识要素是意志要素的前提,意志要素是认识要素的发展。识要素的发展。 3、把握两点:、把握两点: 第一,任何罪过心理都是认识要素与意志要素第一,任何罪过心理都是认识要素与意志要素的有机统一。即罪过不是

14、认识要素与意志要素的的有机统一。即罪过不是认识要素与意志要素的简单组合,两者相互依存,共同构成罪过心理,简单组合,两者相互依存,共同构成罪过心理,没有认以要素的意志要素是无源之水没有认以要素的意志要素是无源之水 第二,认识要素是产生罪过心理的第二,认识要素是产生罪过心理的前提,意志要素是形成罪过心理的关键。前提,意志要素是形成罪过心理的关键。2021/6/311 第三节第三节 犯罪故意犯罪故意 一、概念一、概念 刑法刑法第十四条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15、。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由此得出犯罪故意的概念:由此得出犯罪故意的概念: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 “犯罪故意犯罪故意”与与“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区别:区别: 前者指的是行为人的心理前者指的是行为人的心理态度,是主观方面的内容,态度,是主观方面的内容,后者强调的则是主客观两后者强调的则是主客观两方面的内容。方面的内容。 2021/6/312 认识要素认识要素 犯罪故意的构成要素:犯罪故意的构成要素: 意志要素。意志要素。 认识要素是指行为人明

16、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认识要素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这里的害社会的结果。这里的“明知明知”就是一种认识。就是一种认识。 意志要素是指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意志要素是指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这里的发生。这里的“希望希望”、“放任放任”即是行为人的意即是行为人的意志。志。 认识要素和意志要素两者紧密结合,有机统一,构认识要素和意志要素两者紧密结合,有机统一,构成故意的心理态度。成故意的心理态度。 (一一)犯罪故意的认识要素犯罪故意的认识要素 行为人明知白己的行为会发生行为人明知白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即认识到了自危害社会的结果即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性质、

17、对象、结果与意义。己行为的性质、对象、结果与意义。 2021/6/313 理解:理解: 第一,行为人认识到了将要实施或者正在实施第一,行为人认识到了将要实施或者正在实施的行为的危害性。的行为的危害性。 第二,行为人认识到了行为的结果。第二,行为人认识到了行为的结果。 行为人对结果的认识,不要求一定是明确具体行为人对结果的认识,不要求一定是明确具体的认识。可以是对危害结果明确具体的认识,也的认识。可以是对危害结果明确具体的认识,也可以是对结果的一种概括认识;可以是认识到了可以是对结果的一种概括认识;可以是认识到了危害结果发生的必然性,也可以是认识到了危害危害结果发生的必然性,也可以是认识到了危害

18、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必然性必然性 明知明知“会发生会发生” 可能性。可能性。第三,某些犯罪的故意,刑法还要求行为人认识第三,某些犯罪的故意,刑法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特定事实的存在。到特定事实的存在。2021/6/314其中包括对法定的犯罪对象、时间、地点、方其中包括对法定的犯罪对象、时间、地点、方式的认识。例如,销赃罪的故意,非法捕捞水式的认识。例如,销赃罪的故意,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产品罪、非法狩猎罪 问题:认识要素中,是否还要求行为人认识问题:认识要素中,是否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在刑法理论上存有到自己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在刑法理论上存有争论。争论。观点

19、:不要求。主要是刑法的规定。观点:不要求。主要是刑法的规定。 首先,人的行为不仅受到法律的约束,还受首先,人的行为不仅受到法律的约束,还受到一般道德规范的约束,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到一般道德规范的约束,刑法所禁止的行为,都是一般道德规范所不允许的行为。违反这种都是一般道德规范所不允许的行为。违反这种道德难则的行为是有危害性的行为人当然应道德难则的行为是有危害性的行为人当然应当了解。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这样的行为,表明当了解。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这样的行为,表明其对正常社会关系的反抗态度。其对正常社会关系的反抗态度。2021/6/315 其次行为人明确知道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哪个其次行为人明确知道其行为触犯

20、了刑法的哪个具体条文,这是不现实的,一方面,人们难以做到,具体条文,这是不现实的,一方面,人们难以做到,另一方面会放纵罪犯,另一方面会放纵罪犯, (二二)犯罪故意的意志要素犯罪故意的意志要素 行为人在明知的状态下,对自己行为导致的危害行为人在明知的状态下,对自己行为导致的危害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态度。这就是犯罪故意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态度。这就是犯罪故意的意志要素。的意志要素。 希望危害结果发生,是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积希望危害结果发生,是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积极追求的心理态度。行为人之所以实施危害行为,极追求的心理态度。行为人之所以实施危害行为,就是意图使危害结果成为现实,就是意图使

21、危害结果成为现实,从而满足自己主观目的。从而满足自己主观目的。 放任危害结果发生,放任危害结果发生,是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是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2021/6/316发生不积极追求,但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发生不积极追求,但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不否定、不阻止,而是听任、容忍这种结果的结果不否定、不阻止,而是听任、容忍这种结果的发生。发生。 二、犯罪故意的类型二、犯罪故意的类型 一般情况下,按照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所持的心一般情况下,按照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的不同,犯罪的故意可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理态度的不同,犯罪的故意可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故意。 (一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

22、犯罪的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犯罪的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来看,直接故意存在两种识来看,直接故意存在两种情况:情况: 2021/6/317 1在行为人明知危害结果必然发生的情况下,在行为人明知危害结果必然发生的情况下,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 2在行为人明知危害结果可能发生的情况下,在行为人明知危害结果可能发生的情况下,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 3、在

23、行为人明知危害结果必然发生的情况下,、在行为人明知危害结果必然发生的情况下,放任结果的发生。放任结果的发生。 (二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 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同样由认识要素与意志要素构成。间接故意同样由认识要素与意志要素构成。 从认识要素考察,间接故意从认识要素考察,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表现为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021/6/318 从意志要素考察,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从意志要素

24、考察,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放任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危害结果的发生。 在司法实践中,间接故意通常发生在以下三在司法实践中,间接故意通常发生在以下三种情况中:种情况中: 1行为人追求某一个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个行为人追求某一个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危害结果的发生。 2行为人追求一个非犯罪的目的而放任危害行为人追求一个非犯罪的目的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 3在突发性案件中,行为人不计后果地实施在突发性案件中,行为人不计后果地实施危害行为,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危害行为,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三)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异同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从认识要素上看,从认识要素上

25、看,两者都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两者都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是一种明知的态。成的危害结果是一种明知的态。 2021/6/319 从意志要素上看,两者都不否定危害结果的从意志要素上看,两者都不否定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是容忍。发生。就是容忍。 区别:区别: 1认识要素的区别。认识要素的区别。 直接故意包括行为人明知危害结果发生的必然直接故意包括行为人明知危害结果发生的必然性,也包括明知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而犯罪性,也包括明知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而犯罪的间接故意仅指行为人明知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的间接故意仅指行为人明知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性。 2意志要素的区别。意志要素的区别。 直

26、接故意是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是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 间接故意则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则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3。两种意志支配下的行为是否造。两种意志支配下的行为是否造成特定的危害结果,对是否成立犯成特定的危害结果,对是否成立犯罪有不同的影响。罪有不同的影响。2021/6/320 在间接故意犯罪中,仅有行为而无危害结在间接故意犯罪中,仅有行为而无危害结果时,尚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只有发生了果时,尚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只有发生了特定危害结果才能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特定危害结果才能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也就是说,间接故意犯罪是结果犯。也就是说,间接故意犯罪是结

27、果犯。 在直接故意犯罪中,则不一定要结果的发生,在直接故意犯罪中,则不一定要结果的发生,但结果是否发生,可能影响犯罪的形态。但结果是否发生,可能影响犯罪的形态。 直接故意的危害性大于间接故意犯罪。直接故意的危害性大于间接故意犯罪。 除了上述对犯罪故意的一般分类之外,理论除了上述对犯罪故意的一般分类之外,理论上还可以根据其他不同的标准对犯罪故意有另外上还可以根据其他不同的标准对犯罪故意有另外的分类。的分类。 根据故意的认识内容的确定程度根据故意的认识内容的确定程度分为确定的故意与不确定的故意;分为确定的故意与不确定的故意; 2021/6/321 1、确定故意犯罪: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事实、确定故意

28、犯罪: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事实和后果有明确预见,并希望结果的发生。和后果有明确预见,并希望结果的发生。 2、不确定故意犯罪:对构成犯罪的事实没有、不确定故意犯罪:对构成犯罪的事实没有具体确定的认识。即在实施犯罪行为或某种非犯具体确定的认识。即在实施犯罪行为或某种非犯罪行为时,不具有侵害特定客体或希望犯罪行为罪行为时,不具有侵害特定客体或希望犯罪行为发生的心理态度。一般分为以下三种:发生的心理态度。一般分为以下三种: 1)概括故意,从以下三个意义上理解:)概括故意,从以下三个意义上理解: (1)作为不确定故意的一种。如对象的不确)作为不确定故意的一种。如对象的不确定。定。 (2)连续犯的主观条件。

29、)连续犯的主观条件。2021/6/322 (3)威伯的概括故意。存在先后两个行为,)威伯的概括故意。存在先后两个行为,结果是后一行为造成的。自认为是第一个行为造结果是后一行为造成的。自认为是第一个行为造成的。成的。 2)择一故意)择一故意 3)未必故意。就是结果的不确定。)未必故意。就是结果的不确定。 (二)偶然故意犯罪与预谋故意犯罪(二)偶然故意犯罪与预谋故意犯罪 1、偶然故意,又称一时故意、单纯故意、激情、偶然故意,又称一时故意、单纯故意、激情故意、顿起故意。故意、顿起故意。 2、预谋故意。、预谋故意。 (三)事前故意与事后故意。(三)事前故意与事后故意。2021/6/323 第四节第四节

30、 犯罪过失犯罪过失 一、犯罪过失的概念一、犯罪过失的概念 刑法第刑法第15条规定: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的,是过失犯罪。” 据此,犯罪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据此,犯罪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

31、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过失犯罪与犯罪过失的区别,过失犯罪与犯罪过失的区别, 犯罪的过失说明的犯罪的心理犯罪的过失说明的犯罪的心理 态度,过失犯罪强调的是主客态度,过失犯罪强调的是主客观方面的内容。是行为。观方面的内容。是行为。2021/6/324 犯罪的过失在构成要素上,也是认识要素与意志犯罪的过失在构成要素上,也是认识要素与意志要素的有机统一,这与犯罪的故意是一致的,两者区要素的有机统一,这与犯罪的故意是一致的,两者区别:别: 从构成要素上看,两者区别主要是:从构成要素上看,两者区别主要是: 在意志要素上,犯罪的故意是行为人希望或者放在意志要素上,犯罪的故意是行为

32、人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犯罪的过失是既不是希望也不是任危害结果的发生,犯罪的过失是既不是希望也不是放任,而是否定、避让、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这是放任,而是否定、避让、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这是区别过失与故意的关键。区别过失与故意的关键。 在认识要素上,犯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明知危害结在认识要素上,犯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明知危害结果的发生,犯罪的过失则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果的发生,犯罪的过失则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有预见但认为能够避免危害结果。者已有预见但认为能够避免危害结果。 从刑法的具体规定上看,刑法对从刑法的具体规定上看,刑法对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规定了不同的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规定了不

33、同的认定和处罚原则。认定和处罚原则。2021/6/325 首先,过失犯罪法律要求必须发生物质性危害首先,过失犯罪法律要求必须发生物质性危害结果,而故意犯罪并非都要求物质性危害结果的结果,而故意犯罪并非都要求物质性危害结果的发生。发生。 其次,刑法以处罚过失犯罪为特殊,对过失犯其次,刑法以处罚过失犯罪为特殊,对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再次,刑法对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规定了不同再次,刑法对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刑。由于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小于的法定刑。由于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小于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法定刑轻于故意犯罪的法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的

34、法定刑轻于故意犯罪的法定刑。定刑。 二、犯罪过失的类型二、犯罪过失的类型 (一一)疏忽大意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2021/6/326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是认以要素与意志要素的有机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是认以要素与意志要素的有机统一。统一。 疏忽大意过失的认识要素:应当预见,但由于疏疏忽大意过失的认识要素:应当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是在行为人具备预见能力,负

35、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是在行为人具备预见能力,负有预见义务的前提下,出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有预见义务的前提下,出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疏忽大意过失的意志要素: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疏忽大意过失的意志要素: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持否定态度的,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发生是持否定态度的,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 几个问题:几个问题: 1如何理解应当预见的含义。如何理解应当预见的含义。 首先,应当有预见的义务。义务的来源有:首先,应当有预见的义务。义务的来源有: 1)法律的规定,)法律的规定, 2)职务、业务上的要求,)职务、业务上的要求, 3)日常生活准则的普遍要求。)日常生活准则的普遍要求。2021/6/

36、327 其次,应有预见的能力。其次,应有预见的能力。 判断行为人预见能力的标准是什么判断行为人预见能力的标准是什么?理论上理论上有不同的见解。有不同的见解。 一是主观标准,即行为人是否具备预见能力一是主观标准,即行为人是否具备预见能力以行为当时的情况下行为人自身的素质来确定。以行为当时的情况下行为人自身的素质来确定。 二是客观标准,即以社会上普通人的素质来二是客观标准,即以社会上普通人的素质来确定行为人的预见能力。普通人能够预见的,确定行为人的预见能力。普通人能够预见的,如果行为人属于普通人,那么行为人就应当预如果行为人属于普通人,那么行为人就应当预见。见。 三是以主观标准为主、三是以主观标准

37、为主、以客观标淮为辅的综合标准。以客观标淮为辅的综合标准。2021/6/328 观点。第三种观点是符合客观实际。观点。第三种观点是符合客观实际。 首先,每个人认识能力的高低是存在一定差别的。首先,每个人认识能力的高低是存在一定差别的。同时,任何案件都是在特定环境、条件下发生的,同时,任何案件都是在特定环境、条件下发生的,案发时的具体情况对行为人的认识能力也会产生一案发时的具体情况对行为人的认识能力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确定行为人的认识能力的时候定的影响。因此,在确定行为人的认识能力的时候应当把行为人个体的具体情况及当时所处的环境考应当把行为人个体的具体情况及当时所处的环境考虑进来。虑进来

38、。 其次,要把行为人的认识能力与社会一般人的认其次,要把行为人的认识能力与社会一般人的认识能力结合在一起进行考虑。脱离了识能力结合在一起进行考虑。脱离了一般的确认标准,也就不存在每个具一般的确认标准,也就不存在每个具体人的认识能力的程度问题。体人的认识能力的程度问题。 2、如何认定行为人的、如何认定行为人的“疏忽大意疏忽大意?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查明行为人是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查明行为人是否有预见的义务,是否具备预见的能否有预见的义务,是否具备预见的能2021/6/329力,如果有预见的义务、具备预见的能力而没有力,如果有预见的义务、具备预见的能力而没有预见,就直接表明行为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

39、预见,就直接表明行为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从而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见,从而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 3如何理解行为人对如何理解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危害结果”没有预见没有预见? 首先,这里的危害结果依法只能是物质性的具首先,这里的危害结果依法只能是物质性的具体的危害结果。体的危害结果。 其次,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结果。其次,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结果。 其一,行为人认识到了自己正在实施某一行其一,行为人认识到了自己正在实施某一行为,也了解该行为的违法件,但对这种行为可能为,也了解该行为的违法件,但对这种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没有预见,如果该行为造成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没有预见,如果该行为造成了严重危

40、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了严重危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主观上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主观上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其二,行为人认识到了自己其二,行为人认识到了自己正在实施某一行正在实施某一行2021/6/330为,也认识到了该行为可能造成的结果,但由于为,也认识到了该行为可能造成的结果,但由于对该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从而导致对结对该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从而导致对结果的社会危害性没有认识,同样也属于疏忽大意果的社会危害性没有认识,同样也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过失。 案例分析:乙家中连续几晚失窃,一日深夜,案例分析:乙家中连续几晚失窃,一日深夜,乙听到屋外有响声,以为小偷又来偷东西,便俏乙听到屋外有响声,

41、以为小偷又来偷东西,便俏俏起身顺手从门店拿了一木棍上去,见一人正在俏起身顺手从门店拿了一木棍上去,见一人正在扒自家的窗户,于是举起木棍朝那人头部砸去,扒自家的窗户,于是举起木棍朝那人头部砸去,对方头部受伤倒地,乙打开手电仔细一看,原来对方头部受伤倒地,乙打开手电仔细一看,原来是邻居家一精神病患者。乙随即将其送至医院,是邻居家一精神病患者。乙随即将其送至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来得知该但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来得知该精神病者从家中偷跑出来,夜黑精神病者从家中偷跑出来,夜黑迷路,误人乙家。乙的行为构成迷路,误人乙家。乙的行为构成何种性质的犯罪?何种性质的犯罪?2021/6/331 (二二) 过于自信

42、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在认识要素上在认识要素上 1、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有了认识。、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有了认识。 如果行为人预见的是危害结果发生的必然性,则属如果行为人预见的是危害结果发生的必然性,则属于直接故意,而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于直接故意,而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2、行为人行为人 “轻信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思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思想

43、,也属于认识要素内。想,也属于认识要素内。“轻信轻信”是对自己能力、是对自己能力、或者客观环境的一种不正确的认识。或者客观环境的一种不正确的认识。 在意志要素上,其对危害结果在意志要素上,其对危害结果持否定态度。持否定态度。 应当注意和研究的几个问题:应当注意和研究的几个问题:2021/6/332 1行为人必须有过于自信的行为人必须有过于自信的“自信自信”条件。可条件。可以是:一行为人自身的能力。如本人经验丰富、技以是:一行为人自身的能力。如本人经验丰富、技术精湛、体力充沛等等。术精湛、体力充沛等等。 二是客观方面的因素。如机器设备性能良好等二是客观方面的因素。如机器设备性能良好等等。等。 2

44、。对于存在。对于存在“侥幸侥幸”心理,导致危害结果发生心理,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人主观方面的认定。的行为人主观方面的认定。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某甲在其承包的石坑里爆破采石,:某甲在其承包的石坑里爆破采石,因飞石落到乙的责任田里,双方争吵起来。乙说:因飞石落到乙的责任田里,双方争吵起来。乙说:“如果你再放炮,我就坐在炸药包上,看你敢点不如果你再放炮,我就坐在炸药包上,看你敢点不敢点。敢点。”甲说:甲说:“你敢坐,我就敢点。你敢坐,我就敢点。”于是,甲于是,甲将炸药包仍在地上说:将炸药包仍在地上说:“你有胆子你有胆子就坐。就坐。”乙过去坐在炸药包旁边。乙过去坐在炸药包旁边。甲拿起一根甲拿起一根6

45、0厘米长的导火索,厘米长的导火索,2021/6/333用剪刀剪去约用剪刀剪去约20厘米,当着乙的面接上雷管插入炸厘米,当着乙的面接上雷管插入炸药包内,点燃导火索,甲朝乙喊了一声:药包内,点燃导火索,甲朝乙喊了一声:“点着了,点着了,快跑快跑”,随即跑离了现场。此时,乙向外挪动了一下,随即跑离了现场。此时,乙向外挪动了一下身体,尚未起身,炸药包便爆炸了,乙被当场炸死。身体,尚未起身,炸药包便爆炸了,乙被当场炸死。问:甲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是何种犯罪心理?问:甲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是何种犯罪心理? 观点:一是意外事件。观点:一是意外事件。 二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二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三是

46、间接故意的心理。三是间接故意的心理。 分析,甲认为在其点燃导火索后,乙有充分的时分析,甲认为在其点燃导火索后,乙有充分的时间跑离现场,不会发生乙被炸死的结果。实际上,甲间跑离现场,不会发生乙被炸死的结果。实际上,甲是一种侥幸的心理,把避免危害是一种侥幸的心理,把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建立在乙能够及时跑离的结果发生建立在乙能够及时跑离的基础上,实质是放任了危害结果基础上,实质是放任了危害结果是间接故意杀人。是间接故意杀人。2021/6/334(三)(三)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相同点:认识因素方面,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相同点:认识因素方面,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 的

47、可能性。的可能性。 在意志因素方面,都不是希望危害结果发。在意志因素方面,都不是希望危害结果发。不同点:不同点: 在认识要素上,对危害结果是否由可能在认识要素上,对危害结果是否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认识不同。在间接故意中,行为性转化为现实性的认识不同。在间接故意中,行为人不仅认识到了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而且认为人不仅认识到了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而且认为这种可能性可能转化为现实。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可能性可能转化为现实。而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虽然认识到了危害行为人虽然认识到了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但认为在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但认为在当时情况下,这种可能性根本当时情况下,这种可能性根本不可能

48、转化为现实;不可能转化为现实; 2021/6/335 在意志要素上,间接故意行为人虽然不是希在意志要素上,间接故意行为人虽然不是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但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并不排斥,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但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并不排斥,而是听之任之,顺其自然,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而是听之任之,顺其自然,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对危害结果持否定的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对危害结果持否定的态度,根本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另外,在间接故意态度根本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另外,在间接故意态度下,行为人一般不可能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危害结果下,行为人一般不可能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危害结果的出现。而在过于自信的过失态

49、度下,行为人在认的出现。而在过于自信的过失态度下,行为人在认识到危害结果将要发生的情况下,往往会采取积极识到危害结果将要发生的情况下,往往会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危害结果。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危害结果。 (四)过失犯罪的学理分类(四)过失犯罪的学理分类1、普通过失与业务过失、普通过失与业务过失 2021/6/336 第五节第五节 无过失责任(绝对责任)无过失责任(绝对责任) 一、概念一、概念中的不同观点:中的不同观点: 第一第一:“绝对责任就是法律许可对某些缺乏犯罪绝对责任就是法律许可对某些缺乏犯罪心态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心态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特点: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某些特点:只

50、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某些行为或引起了刑法所规定的危害后果行为或引起了刑法所规定的危害后果,虽然行为虽然行为人毫无罪过可言人毫无罪过可言,也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也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某一行为第二:某一行为,不需要证明其犯罪意图不需要证明其犯罪意图,那那么这一行为就被认定是犯罪。么这一行为就被认定是犯罪。 特点:这种观点认为严格责任特点:这种观点认为严格责任犯罪是一种不需要对犯罪意图存在犯罪是一种不需要对犯罪意图存在加以证明的犯罪。这种观点从诉讼加以证明的犯罪。这种观点从诉讼程序的角度对严格责任加以规定。程序的角度对严格责任加以规定。2021/6/337 观点:所谓严格责任是指不需要具有

51、或者不需观点:所谓严格责任是指不需要具有或者不需要证明行为人主观过错的刑事责任要证明行为人主观过错的刑事责任,即法律规定的即法律规定的某些犯罪构成不要求一般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某些犯罪构成不要求一般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导致了法律规要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导致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结果定的某种结果,行为人就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行为人就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二、无过失责任的特点:二、无过失责任的特点: (1)不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有何过错)不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有何过错,只要法律规只要法律规定某行为是犯罪定某行为是犯罪,则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则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

52、任; (2)尽管行为人对其行为缺乏应有的认识)尽管行为人对其行为缺乏应有的认识,其行其行为必须是自愿的为必须是自愿的; (3)通常的辩护理由对于严)通常的辩护理由对于严格责任不适用。格责任不适用。 三、常见的犯罪的种类三、常见的犯罪的种类 1、公害犯罪。、公害犯罪。2021/6/338 2、渎神犯罪。、渎神犯罪。 3、藐视法庭犯罪。、藐视法庭犯罪。 4、诽谤犯罪。、诽谤犯罪。 5、代理责任:、代理责任: 雇主对雇员的责任雇主对雇员的责任 6、法人责任、法人责任 四、严格责任的存废之争四、严格责任的存废之争 赞成的观点:赞成的观点: 1) 保护公众利益的需要保护公众利益的需要,认为公众需要处罚认

53、为公众需要处罚“无无犯意犯意”的行为。作用:能使潜在的伤害者更加细的行为。作用:能使潜在的伤害者更加细心心,从而有助于他们采取一切可能的从而有助于他们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去贯彻执行有关社会公益方措施去贯彻执行有关社会公益方面的重要法规。面的重要法规。 2)适用严格责任带来了诉讼方适用严格责任带来了诉讼方面的方便与效益。面的方便与效益。2021/6/339 3)事实上事实上,在适用严格责任的场合在适用严格责任的场合,绝大多数被告绝大多数被告都是有过错的都是有过错的,只是难以证明。即使存在惩罚无辜只是难以证明。即使存在惩罚无辜者的情形者的情形,严格责任的适用对于公共利益的保护所严格责任的适用对于公共

54、利益的保护所带来的善远远大于惩罚了个别无辜者所带来的恶。带来的善远远大于惩罚了个别无辜者所带来的恶。 反对的观点:反对的观点: 1) “肯定论者之所以主张确立严格责任并不是为肯定论者之所以主张确立严格责任并不是为了处罚邪恶了处罚邪恶,而仅仅是对那些粗心者和无效率者施而仅仅是对那些粗心者和无效率者施加压力加压力,以使他们尽全力履行维护公共健康、安全以使他们尽全力履行维护公共健康、安全或道德利益的义务。或道德利益的义务。”当行为人采取了所当行为人采取了所有正当的注意和措施来避免法律所禁止有正当的注意和措施来避免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危害后果的行为或危害后果,但危害行为或后果仍但危害行为或后果仍然发生了

55、然发生了,在这种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没有必要我们就没有必要对这些没有过错的人适用严格责任。对这些没有过错的人适用严格责任。2021/6/340 2)适用严格责任惩处无过错的人是不公正的适用严格责任惩处无过错的人是不公正的,不能仅仅为了公众利益而使无罪过的人承当刑事不能仅仅为了公众利益而使无罪过的人承当刑事责任。责任。 3)适用严格责任存在不合理性。适用严格责任存在不合理性。 首先首先,要求人们做根本做不到的事情是过于苛刻要求人们做根本做不到的事情是过于苛刻的。如,先进的技术所带来的负面效应。的。如,先进的技术所带来的负面效应。 其次其次,不能因为难以证明主观要件的存在不能因为难以证明主观

56、要件的存在,就剥就剥夺被告人的合理抗辩权夺被告人的合理抗辩权,即使在某些案件中难以证即使在某些案件中难以证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也不能否定被告人心理状态也不能否定被告人心理状态与刑事责任之间的必要联系与刑事责任之间的必要联系;不能为不能为了方便诉讼活动而适用严格责任了方便诉讼活动而适用严格责任,因为法院的判决只能建立在清楚因为法院的判决只能建立在清楚的事实之上。的事实之上。2021/6/341五、对我国刑法学界观点之评析五、对我国刑法学界观点之评析 近年来,我国刑法学者有认为我国刑法中也存近年来,我国刑法学者有认为我国刑法中也存在着严格责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在着严格责任。主要

57、有以下几方面: 刑法第刑法第 18条第条第4 款所谓的款所谓的“醉酒的人犯罪,应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当负刑事责任。” “奸淫幼女案件中的对年龄认识错误奸淫幼女案件中的对年龄认识错误” “在一般刑事犯罪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中,即在法在一般刑事犯罪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中,即在法律上规定某种行为是犯罪,而行为人不认为是犯律上规定某种行为是犯罪,而行为人不认为是犯罪的,也涉及到严格责任的问题。罪的,也涉及到严格责任的问题。” 持有型犯罪,如非法持有、私藏持有型犯罪,如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携带枪支、弹枪支、弹药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

58、安全罪等。安全罪等。 2021/6/342 单位犯罪中存在着严格责任。单位犯罪中存在着严格责任。 观点:与我国刑法理论冲突。不符合犯罪构成观点:与我国刑法理论冲突。不符合犯罪构成理论。理论。 第六节第六节 意外事件意外事件 刑法第刑法第16第规定:第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犯罪。” (一)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不可抗力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虽

59、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 2021/6/343所谓不能抗拒,足指行为人虽然认识到将会发所谓不能抗拒,足指行为人虽然认识到将会发生损害结果,并且有义务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但生损害结果,并且有义务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无力排除或者防止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无力排除或者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例如,行为人赶马车时,马受惊。损害结果的发生。例如,行为人赶马车时,马受惊。(二)意外事件(二)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

60、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 所谓不能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所谓不能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发生的损害结果不仅未预见到,行为发生的损害结果不仅未预见到,而且根据其认识能力和当时的具体而且根据其认识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情况,行为人也根本不可能预见。情况,行为人也根本不可能预见。 意外事件的特征意外事件的特征 : 2021/6/344 ()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 )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

61、既无故意也无过失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三)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三)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 相同点: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相同点: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 区区 别:意外事件,行为人对别:意外事件,行为人对危害结果之所以没有预见是因为危害结果之所以没有预见是因为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完全不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完全不可能预见;能预见;2021/6/345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行为人在当时的实际情况下疏忽大意的过失是行为人在当时的实际情况下

62、完全可以预见危害结果的发和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完全可以预见危害结果的发和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两者的心理状态是完全不同的。有预见。两者的心理状态是完全不同的。 第七节第七节 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 一、犯罪动机:动机是推动人们进行某种活动的一、犯罪动机:动机是推动人们进行某种活动的内心起因,犯罪动机即是指激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内心起因,犯罪动机即是指激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 刑法意义:刑法意义: 首先,犯罪动机对量刑有影响作用。首先,犯罪动机对量刑有影响作用。 不同的犯罪动机说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向,不同的犯罪动机说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向,反映

63、出改造行为人的难易程度。反映出改造行为人的难易程度。 其次,犯罪的动机对定罪也有一定的意其次,犯罪的动机对定罪也有一定的意义,刑法第义,刑法第13条规定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的动机是。犯罪的动机是衡量行为人犯罪情节的一个重要因素。衡量行为人犯罪情节的一个重要因素。2021/6/346 二、犯罪目的:目的是人们追求一定结果的一二、犯罪目的:目的是人们追求一定结果的一种主观愿望。犯罪目的则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种主观愿望。犯罪目的则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刑法意

64、义:刑法意义: 首先,犯罪目的是某些犯罪构成首先,犯罪目的是某些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的必要条件。例如赌博罪必须以营利为日的例如赌博罪必须以营利为日的 其次,犯罪目的在某些犯罪中是区分此罪与其次,犯罪目的在某些犯罪中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标准之一。彼罪的标准之一。例如,刑法典第例如,刑法典第363条第条第1款款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以本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以本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则按照刑法典第淫秽物品的,则按照刑法典第364条第条第1款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量刑。款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量刑。

65、再次,犯罪目的影响量刑。再次,犯罪目的影响量刑。犯罪目的决定主观恶性程度。犯罪目的决定主观恶性程度。2021/6/347 三、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三、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 联系:联系:(1)两者都是犯罪人的主观心理活动,都反两者都是犯罪人的主观心理活动,都反映着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映着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 (2)犯罪目的以犯罪动机为基础,犯罪目的源于犯罪目的以犯罪动机为基础,犯罪目的源于犯罪动机,犯罪动机促使犯罪目的的实现。犯罪动机,犯罪动机促使犯罪目的的实现。 区别:区别:(1)从作用上看,犯罪动机起的是推动、发从作用上看,犯罪动机起的是推动、发动犯罪行为的作用;犯罪目的起的是为犯罪

66、行为定动犯罪行为的作用;犯罪目的起的是为犯罪行为定向、确定犯罪目标和侵害程度的作用。向、确定犯罪目标和侵害程度的作用。 (2)从产生顺序上看,犯罪动机产生在前,犯罪目从产生顺序上看,犯罪动机产生在前,犯罪目的产生在后的产生在后” (3)同一性质的犯罪,犯罪目的)同一性质的犯罪,犯罪目的相同,犯罪动机则可以各种各样;相同,犯罪动机则可以各种各样;不同性质的犯罪,犯罪目的各不相不同性质的犯罪,犯罪目的各不相同,犯罪动机可能相同。同,犯罪动机可能相同。 2021/6/348 (4)犯罪目的既可以影响量刑,还可以影响定)犯罪目的既可以影响量刑,还可以影响定罪;犯罪动机主要影响量刑。因此,对犯罪动机罪;犯罪动机主要影响量刑。因此,对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要注意区分。与犯罪目的要注意区分。 第六节第六节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或者对有关客观事实存在不正确在法律上的意义或者对有关客观事实存在不正确的理解。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分为两类:一是行为的理解。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分为两类:一是行为人法律上的认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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