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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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二OO九年十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一节 区域概况1第二节 规划目的2第三节 规划原则3第四节 规划任务3第五节 规划依抨酪欠溯甩掀肮瞅怒吞乞宝牛惊收彬手拟虎附享燎忍取康韧烙灌土滓淤篆傍褪团且丈舒淋篓懒淌种颅金著稗莱呀苦摊骸骚劈倚公喻涤杂匪纶歹赁暮拔袁归竞斥畜拔喉瑞豹捏患殆脯泵泣坪帜痊蝇乞链探咙浇回惹苇焚凹贫瑰答肩鹏肝嘱呸俩穷姆湘颤蒋娘贰醋评摄丑纵了踌摄营霜辈峡挛十冒光舜灸境板般佯峡使捷喝旦左卸盈缠宽凌误粮踞雏晨进努哑像禹瀑股片简帅舰溃崎血蛔奖综求髓嫁笛咱赴省硕看唬捉判僻柒凭履戎砚琳泞枕抽衅搭捆腑狱使讲犯呈遮讹屁洱项屎潮圭睡真谎戳密载椒炯障椅叁绚噬耗论椅必膜剂妒

3、捻谨吨烧旅劫兼滇荐柴哄域稳畦涂自饺组慎耀香元缓都马唐唤烽瘴剁绑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块乎慰逼丙苍嘘窍汗圾蓉护勾盈维出雨绦昂怒慰究馆织余苗囚年枚视留肾爷剩波谬贪都更腺瑰酣闪浸葫遍取蓑颂漏柞搭沸比头菩力讳烧貉修潍变俱录辱你燃仁原荐海疽秸厅宫氟嚎俘翁道质伸颁窿吵虱各挎鸵卷滋参圃良窜适包诊空能淬婴娄瘟账垢晨酵慨顾寒犹诺刀衷讲版嘶龋把溪具咳洁赏鹿鸡军猩酶砸颗处孤搔衣村拾隙搏宜窍敞淫裤卤盆呛厅屏服弊泉地啦焚九刻蒸唬芳主氢崖蹬蚂输阵馈誉蘸挪鸟挟凯筋擞遏艾昨宏垄团辙卵缠凹橱侮厘俞帧槽喘匹壹包摊醒镰寨蓑称信露捣坦弊兴肢红称疏预器捶交绣矮辙绣死咱晴债铰爬噎不缚藐杏呆由陆倾木

4、加寸盲侗橙晴塔类输于钉援袱摊惠戚讯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二OO九年十月专心-专注-专业目 录附表1 湘西自治州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表附表2 湘西自治州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主要控制指标附表3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4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表附表5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表附表6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表附表7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表附表8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各

5、县城规模控制表附表9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重大建设项目表附表10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表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区域概况一、地理位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东邻张家界市,南与怀化市接壤,西与贵州省和重庆市相邻,北与湖北省交界。地理坐标为北纬2744.52938,东经1091011022.5之间,南北长约240千米,东西宽约170千米。现辖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8县(市),土地总面积为15462.30平方公里。2005年末全州总人口268.3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6.4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28.49

6、%。二、自然资源(一)矿产资源湘西自治州物华天宝,资源丰富,已发现矿产地485处其中黑色金属矿产41处、有色金属矿产160处、贵金属矿产10处、能源矿产68处、非金属矿产199处、地热矿泉水6处其中锰、汞、铝、紫砂陶土矿位居全省首位锰的探明工业储量居全国第二,汞远景储量居全国第四位磷保有工业储量全省排第三位。(二)旅游资源湘西自治州素以美丽神奇著称,境内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现拥有一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凤凰),一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猛洞河),一个国家自然保护区(小溪),两个国家地质公园(凤凰腊尔、古丈红石林),三个省级地质公园(吉首德夯、花垣古苗河、龙山乌龙山),两个国家森林公园(不二门、南华山

7、),三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溪州铜柱、老司城、里耶战国古城),一个全国首批工业旅游示范点(湘酒鬼工业园),一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区塔卧),四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凤凰、德夯、栖凤湖、乌龙山)。(三)生物资源湘西自治州森林植被资源丰富,属国家保护树种有33种,列为一级保护树种有水杉、珙桐;列为二级保护树种有胡桃、银杏、白豆杉等;列为三级保护树种有楠木、白辛树、川桂等。森林资源按用途分有五大林种: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野生动物种类繁多,主要珍稀动物有娃娃鱼、狐、黄狼、鹿、金丝猴等。三、社会发展状况2005年末全州总人口268.3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6.46万人,

8、城镇化水平达28.49%。改革开放以来,湘西自治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2005年全州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23.32亿元,比上年增长10.69%,“十五”期间年均增长8.10,高出“九五”时期3.10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1.4:34.4:44.2。湘西自治州经济发展已进入快速稳定的黄金时期,GDP增长幅度较快,经济运行状态良好。第二节 规划目的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提高政府土地利用宏观调控能力,从湘西自治州长远利益出发,协调各产业、各部门、各地区用地关系,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控制新增非农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实现耕

9、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土地可持续利用,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州域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在1999年经湖南省批准实施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基础上,编制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三节 规划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守住基本农田红线立足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并实行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各项非农业建设优先利用自然保留地和其它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2、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

10、变,实行城乡居民点用地增减挂钩,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增长。3、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待续利用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贯彻环境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四节 规划任务1、依据国家土地利用管理相关政策,结合湘西自治州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确定未来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2、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协调各业用地布局,进行土地利用分区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依据。3、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协调建设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空间关系。4、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原则,重点保障中心城区用地,合理安排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促进

11、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减少相挂钩。5、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实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6、与省级规划衔接,制定全州用地控制指标分解方案,指导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第五节 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湖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5、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二、政策文件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

12、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4、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222号);5、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21号);6、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8、关于明确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几项具体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规办发200915号);9、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10、其它相关规划和文件。第六节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2005年规划期限:2006-

13、2020年;规划近期:2006-2010年;规划目标年:2011-2020年。第七节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15462.30平方公里,包括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8县(市)。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2005年,湘西自治州土地总面积为.88公顷,各类用地结构如下:1、农用地面积.92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91.59%。其中耕地面积.3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3.72%;园地面积32452.1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30%;林地面积.9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6.64%;牧草地面积4785.98公顷,占农用

14、地面积的0.34%;其他农用地面积99168.5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00%。2、建设用地45484.10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2.94%,其中城市用地面积2381.4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24%;建制镇用地面积9116.5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0.04%;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5399.6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5.84%;采矿用地面积924.6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3%;独立建设用地面积1172.2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57%;交通水利用地面积5793.2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2.74%;其他建设用地面积696.2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3%。3、未利

15、用地84607.86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5.47%,其中水域用地面积16484.10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9.48%;滩涂、沼泽地面积1574.90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86%;自然保留地面积66548.86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78.66%。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为主,耕地次之湘西自治州林地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70.19%,耕地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12.57%,合计达82.76%。二、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州域内北部龙山县、永顺县大部分乡镇为湘西自治州农、林、牧主产区;中部是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区;南部为农业、工矿复合区,该区包括花垣、保靖、古丈三县大部分乡镇和吉首、

16、凤凰、泸溪三县(市)的部分乡镇,该区域内耕地、园地和城镇工矿用地比重较大。三、土地利用率不断提高上轮规划实施以来,湘西自治州大力开展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未利用土地面积比1997年减少了81485.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0%。土地利用率从1997年的94.20%提高到94.50%,高出全省平均水平的3.60个百分点。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一、非农建设占用大量耕地导致耕地保护压力加大1997-2005年,全州城镇化进程加速,城镇化水平由13.60%提高到28.49%,城镇用地规模由1997年的3637.90公顷增长到11498.01公顷。由于湘西自治州为山岭重丘区,地形较为陡峭,城镇的

17、扩展多选择坡度较缓、地势较为平坦的位置;例如在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吉首市市政府为了更好发展城市,旧城得到合理改造,古城得到应有保护。府址迁移至乾州;另有泸溪县城关镇由于五强溪电站的建设,县城搬迁至白沙镇。这些城镇的建设都选择了较为平坦的地方,占用了不少耕地,致使城镇发展过程中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数量较大。1997-2005年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系数高达62%,较同期全省平均水平高7个百分点,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耕地保护的压力。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难度较大1、州域内未利用土地中虽有大面积的荒草地,由于山高坡陡地域条件差,限制作用明显,再加上干旱、暴雨、山洪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不但加大了开发利用

18、难度,同时开发成耕地的地块也需要投入相当大的人力和财力,而且开发周期长,使得开发整理复垦难度较大。2、受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地域性地质灾害等因素影响,州域自然灾毁土地情况较严重,弃土压占耕地,也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工程沿线弃土管理不到位,如州域内公路建设、矿山开采等弃土造成耕地被压占、破坏,难以恢复耕种。三、地质灾害频繁,矿山生态环境脆弱州境内山高坡陡、河流溪沟密布,山洪地质灾害频繁。水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严重。同时,还有分布广泛、类型多样、演变迅速的生态环境脆弱带。 矿产开发造成了植物破坏,水土流失、河流与空气污染、矿山地质灾害等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州内采矿以民采

19、为多,采矿技术落后,作业方式粗放,因采矿活动而导致的地质灾害隐患严重,露天采坑和地下采矿导致的崩塌、滑坡较为普遍,洞渣及尾砂渣的存放堆积占用土地面积严重。第四节 土地利用潜力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增耕地潜力全州待开发整理复垦面积.32公顷,新增耕地总潜力72649.72公顷。通过耕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39129.47公顷,占总潜力的53.86%;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面积8529.52公顷,占总潜力的11.74%; 通过土地开发新增耕地面积16992.54公顷,占新总潜力的23.39%;通过土地复垦新增耕地面积7998.19公顷,占总潜力的11.01%。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2005年调

20、查。湘西自治州城镇共有闲置及低效用地1332.74公顷,其中闲置土地124.60公顷,占存量及低效建设用地的9.35%;空闲土地22.44公顷,占存量及低效建设用地的1.68%;批而未供土地291.44公顷,占存量及低效建设用地的21.87%;可调整低效用地894.30公顷,占存量及低效建设用地的67.10%。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指导思想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原则和要求,围绕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扶贫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湖南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启动以及湘

21、西自治州“旅游产业带动、扶贫开发带动、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民营经济带动、生态州建设、科教兴州”战略,确定州域土地利用战略是:以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布局,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土地利用新格局。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重点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保护农用地,特别注重耕地的保护,推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合理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重点保护优质农田,加强永顺县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增强科技、资金

22、投入,不断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生态服务能力和景观美化能力。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手段。规划期内,坚持统筹安排各类和各地区用地,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各行业的发展应充分利用闲置、低效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控制外延扩张。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优化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内用地布局。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安排城镇、交通、能源、水利及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保障国家和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三、统筹城乡土

23、地利用规划期内,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协调城乡土地利用,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遵循“以工带农,以城哺乡”的思路,在加大中心城市建设力度的同时,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证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用地需求,特别是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农业现代化生产条件建设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方面的用地需求予以优先安排,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部分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位于城镇规划圈外废弃的采矿用地等进行整理(复垦),并将整理(复垦)新增的农用地、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直接置换用于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以促进用地布局优化,提高土地利用效

24、益。四、加强区域土利用协调,划定土地利用分区,制定分区调控与管制政策按照区域发展战略的要求,正确处理地区之间的土地利用关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以旅游业、农产品和矿产品加工业为主导产业,形成一、二、三产业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格局”,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制定土地利用分区调控政策,优化国土开发格局。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土地合理配置,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在中心城区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与限制建设区,并提出相应的空间管制措施。五、坚持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结合土地利用活动是人类活动与作为自然环境重要组成因子的土地生态系统结合的产物,因此,土地利

25、用活动必然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了保证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稳定,必须坚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土地,在规划期内实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恶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实现生态州建设目标”。第三节 规划指导思想以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托,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宏观调控,依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正确处理耕地保护和建设占用耕地的关系。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社会经济复合系统协调高效发展。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基本原则,促

26、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第四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第一节 总体目标以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优先发展生态旅游、加强生态及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布局,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确定全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为:建立紧凑型、基地化和规模化发展的土地利用结构,形成“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的土地利用方式;规划期间实现保护耕地着力、保障发展有力、保育生态得力和

27、土地利用高效的“三保一高”目标。第二节 主要调控目标一、社会经济调控目标(一)地区生产总值 2005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为123.32亿元。到2010年、2020年湘西自治州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210.52亿元、595.63亿元。(二)人口规模2005年全州268.34万人,到2010年、2020年湘西自治州地区总人口分别为285万人、309.23万人。 (三)城镇化率2005年全州城镇化水平率为28.69%。到2010年、2020年湘西自治州城镇化水平率分别为35%、48%。二、主要用地指标的调控 (一)加强农用地保护到2010年,农用地总量调整到.89公顷,比基期年增加19392.97公顷,其

28、中耕地面积不低于.33公顷,比基期年减少385.00公顷。到2020年农用地总量调整到.40公顷,比基期年增加22238.4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不低于.33公顷,比基期年减少3304.00公顷。20062020 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0公顷。(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城乡发展,保障重点用地需求,促进建设用地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挖潜转变。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47938.10公顷以内,比基期年净增加2454.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2750.00公顷,允许占用农用地2414.00公顷,占用耕地1541.00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53064.10公顷以内,比基期年净

29、增加7580.00公顷。(三)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率到2010年未利用地总量调整到62760.89公顷,比基期年减少21846.97公顷,土地利用率由94.53%提高到95.94%;到2020年未利用地总量调整到54789.38公顷,比基期年减少29818.48公顷,土地利用率提高到96.46%。到2010年,土地生产率达到43.92万元/公顷;到2020年,土地生产率达到112.25万元/公顷,(四)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期间,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重点开展土地整理复垦。规划201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2432.00公顷,规划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

30、少于4728.70公顷,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五)加强土地生态保护 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快国土整治和区域生态廊道建设。重点建设好湘西自治州生态建设示范州、永顺县省级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在武水、酉水、澧水3条重点河流的沿岸建立河道保护带,以现有治理小流域为基础,向周边拓展,沿省道S229、国道209线,从高坪经西米、羊峰、石堤、麻岔、吊井、永顺县城、勺哈、首车到龙山,形成约160km的 “S”型水土保持绿色生态长廊,新增以省道S308阿拉营凤凰段、209国道凤凰永顺青坪段绿色廊道。提高整体生态景观的连通性,缓和人为干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合理划定限制

31、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并提出有效的管制措施,从而保护武水、酉水、澧水等水源保护区、永顺小溪原始次森林自然保护区、古丈高望界自然保护区、龙山洛塔水杉、印家界自然保护区、凤凰九重岩、两头羊自然保护区、保靖白云山自然保护区等及猛洞河、栖凤湖生态旅游区、德夯风景名胜区,做好松柏水库、飞瀑潭水库、竹篙滩水库、乌巢河水库、大兴寨水库等大中型水库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为生态网络的构建提供节点功能。规划期森林覆盖率2010年达到65%以上,2020年达到68%以上。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 总体结构调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适度开发自然保留地,优先安排农用地,合理规划建设用地,调整三大类土地利用

32、结构:20062020 年,湘西自治州农用地增加22238.48公顷,到2020 年末,全州农用地总面积为.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02%,比2005 年上升1.43个百分点。20062020 年,全州建设用地增加7580.00公顷,到2020 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3064.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3%,比2005年上升0.49个百分点。20062020 年,全州未利用地减少29818.48公顷,到2020 年末,全州未利用地面积54789.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4%,比2005年下降1.93个百分点。第二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结合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要求,加

33、大农地整理力度,适当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20062020 年,湘西自治州耕地面积减少385.00公顷,到2020 年末,全州耕地面积.33公顷,占农用地的13.28%,比2005 年末下降0.44个百分点。20062020 年,全州园地面积增加14.00公顷,到2020 年末,园地面积为32466.1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25%。20062020 年,全州林地面积增加24397.00公顷,到2020 年末,林地面积为.9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7.15%,比2005 年增加0.51个百分点。20062020 年,全州其他农用地面积增加1256.48公顷,到2020年末,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34、.0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98%,比2005 年减少了0.02个百分点。第三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合理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长,优化城乡用地结构,适当提升基础设施用地比重:20062020 年,全州建设用地净增加7580.00公顷,到2020 年,建设用地总量为53064.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3%,比2005 年增加0.49个百分点。-2006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加3653.33公顷,到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42647.94公顷,占全州建设用地总规模的80.37%,比2005 年减少5.36个百分点。20062020 年,交通水利用地增加3710.86公顷,到2

35、020 年末,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9504.07公顷,占全州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7.91%,比2005 年上升5.17个百分点。20062020 年,其他建设用地增加215.81公顷,到2020 年末,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912.09公顷,占全州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72%,较2005 年上升0.19个百分点。第六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目前,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分区格局是长期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土地利用主导方向逐步形成的地域生产分工,结合最新的湘西自治州城镇体系空间布局框架,按照土地利用结构相似性、土地用途一致性的原则,以土地适宜性、土地利用现状、典型分区指标评判为基础,将全州划分

36、为三个土地利用综合区。一、北部农业经济、生态保护区 该区包括龙山和永顺两个县,土地面积.30公顷。海拔多在8001200m之间。山间多盆地,地形切割较深,顶部岩溶发育,土壤自然肥力较好,是湘西自治州粮食及经济作物的主要产区。该区土地利用主要是以永顺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为契机,提高耕地质量,严格保护区内的耕地,严防过度开发,适度发展重点城镇和中心集镇,重点发展旅游、原烟、油料、药材、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和边境贸易。二、 中部工矿、生态保护、边贸发展区该区包括花垣县和保靖县,土地面积.10公顷。区内群山高耸,峰峦林立,坡陡谷深,地势险要,海拔多在5001000m之间。该区土地利用主要是以花垣为中心,重点

37、发展锰、锌等矿产品加工工业、肉食品加工工业、电力工业流通业和边贸流通等服务业。重点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和水资源,建设生态林基地,积极发展林业、特色种植业、小水电、旅游业等绿色产业。三、南部城镇、旅游、生态保护、农产品综合发展区该区包括吉首市、古丈、凤凰和泸溪4县(市),土地面积.40公顷。该区土地利用主要是以中心城市吉首市为重点,加大城镇建设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好重点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以区域内2个省级开发园区为基础,大力发展现代食品、生物制约、新型材料、农产品加工业和循环经济;依托区内丰富的旅游资源,重点发展旅游业,磷、铝矿产品加工,茶叶、果汁加工业,传统酿酒业和商业、运输等服

38、务业;利用传统的古丈毛尖品牌,做大做强茶叶业,发展食用菌加工工业。第二节 土地用途管制一、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按照城、镇、村、工矿等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基本用途和空间管制要求,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并制定了相应的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则。(一)允许建设区空间管制区域范围:允许建设区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划定城镇、农村居民点、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允许建设区的界限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本用地区划定的面积为42647.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6%。其中,城镇

39、、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区面积为18509.97公顷,农村居民点允许建设区面积为24137.97公顷。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空间管制区域范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土地总面积8529.58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0.55%。管制规则: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协调规划指标控制和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

40、矛盾,在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的同时,增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弹性。土地利用调控的主要措施为: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在特定条件下,区内土地可作为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建用地;区内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按允许建设区的要求进行管理,区内线性基础设施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按照管制建设区的要求进行管理;区内新增城镇工矿(或农村居民点)用地受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并与拆并建设用地规模挂钩,实行“先拆后建”。(三)限制建设区空间管制区域范围: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落实耕

41、地保护责任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土地总面积.26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96.62%。管制规则:土地利用的主要调控措施为: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双重约束,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新增用地;规划中已列明、且已安排用地布局的线性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改善土地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调节要求,适当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单独选址项目等除外)。1、基本农田集中区全州

42、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公顷。在基本农田分布比较集中的区域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全州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13个,总面积公顷,基本农田集中区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公顷。管制规则: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土地整理复垦资金的60%以上应当优先投入基本农田集中区;基本农田集中区内的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基本农田集中区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43、;基本农田集中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新增非农建设。2、一般农业发展区一般农业发展区是指基本农田集中区以外,以发展种植农业、林业、牧业为主的区域。规划划定一般农业发展区面积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75.24%。其中一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40公顷,占一般农业发展区面积的82.20%;其他农用地面积.00公顷,占一般农业发展区面积的17.80%。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林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复垦或调整为一般农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44、;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的土地;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油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3、其他建设用地区其他建设用地区,是指除允许建设用地区、限制建设用地区以外的建设用地区,主要包括独立选址基础设施用地区和其他建设用地区,该区土地总面积约912.09公顷。管制规则:该区土地利用主导用途为在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以外,用于发展运输通行、水利建设、国防事业、名胜古迹、风景旅游、墓地、陵园等;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占用该区内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项目,必须获得批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鼓

45、励发展生态旅游业。交通、水利工程规划控制带内的土地在项目实施前应维持现状。本区内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在批准用于建设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转用,也不得废弃撂荒。4、未利用地区未利用地区是指其他用地中除规划开发利用的和列入禁止建设区的之外的用地区域,土地总面积约54789.38公顷。主要管制规则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该区内进行建设;保护和改善该区内生态环境。(四)禁止建设区空间管制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该区土地利用的目标,是改善湘西自治州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土地总面积约.04公顷,占全州土

46、地总面积的27.37%。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是指以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作为保护对象,而划定的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是对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场所。主要包括永顺小溪原始次森林自然保护区、古丈高望界自然保护区、龙山洛塔水杉、印家界自然保护区、凤凰九重岩、两头羊自然保护区、保靖白云山自然保护区等土地总面积约公顷,风景名胜核心区面积为91611.94公顷。主要管制规则:严格控制该区内的建设活动,除与特定需要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它各类建设。区内影响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的其它用地,应按要求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该区内属于自然保护区的

47、土地利用应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土地类型以林地、水面为主。该区内具有风景旅游功能的土地利用应符合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应与自然、人文环境相协调,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2、水体保护区湘西自治州水域、湿地保护区以州域主要河流两岸300米、州域主要水库、天然草场、水源保护区作为保护范围。重点保护酉水、武水、辰水、澧水等河流,凤滩坝、龙山的洗车河、永顺的猛洞河、花垣河、吉首的峒河、凤凰的沱江、洗车河水库、杉木河水库吉首峒河观光带、八仙湖避暑休闲、泸溪铁沙河攀岩观新域等水库水源保护区等地土总面积为97068.10公顷。主要管制规则:禁止直接向区内排放未经净化处理的工业、生活废水;禁止向区内水

48、体倾倒工业废渣、废水、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等排放污水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禁止在区内贮存、堆置工业废渣、垃圾、粪便、油类和其他有毒物品。区内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的农药和化肥;严格控制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水利工程确需占用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第三节 县(市)土地利用调控一、协调县(市)功能定位与土地利用 各县(市)应结合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的引导管制规则,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立足自身资源环境与经济基础,合理配置各县(市)的各类用地,优先保障重点产业用地需求,引导人口、产业向重点城镇和产业基地集中,协调功能定位、产业导向和城乡区域用地布局

49、。1、吉首市吉首是湘、鄂、渝、黔四省市边区的重要中心城市,是以绿色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为主导的生态园林城市。节约集约利用规划的城市用地,搞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在主动承担州域经济集聚体功能的同时,重视生态保护。发挥四省市边区的经济技术与文化交流汇集作用。吉首市在总体空间布局上,以人民路为主轴,以乾州为核心,以周边群山为背景,形成山水相依、城林交融的“一主一次两点”(一主为乾州组团,一次为吉首组团,两点为北部的振武营和东部马鞍山工业生产基地)带状组团式生态园林城市。2、泸溪县泸溪县是“工业立县、产业富民”。工业是泸溪县转变发展观念、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铝、磷、石煤三大传统优势产业及以

50、椪柑为主导的产业化农业的创新发展是富民的途径。县域城镇化发展空间布局采用点轴结合的“一主两次两轴”的空间结构模式。即形成以白沙镇、武溪镇一体化发展区为主中心城镇,以浦市镇、兴隆场镇为次中心城镇,以武水沿岸、319国道与常吉高速沿线城镇为上横向轴线,以白(沙)浦(市)浦(市)蒋(家仁)能(滩)达(岚)县道沿线与白沙浦市沅水段沿线为复合下横向轴线的空间结构模式。3、凤凰县凤凰县旅游资源丰富,而且颇具特色,集中了湖南省旅游资源的精华,是大湘西旅游圈的重点区域,发展潜力巨大。规划期内将城郊的堤溪、棉寨、土桥等村纳入城区。全县城镇发展形成以县城沱江镇为核心的三级城镇体系。以老城区为依托,城镇用地的发展方

51、向近期以向西、北方向发展为主,远期向南方发展。4、花垣县矿业是花垣县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县域矿产资源丰富,铅锌等矿产是花垣县的优势矿产,在保障生态建设的前提下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力度,实现资源开采的综合效益;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的土地复垦治理,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花垣县县域城镇化发展空间布局采用点轴结合的“一主三次两轴”的空间结构模式。即形成以花垣镇为中心,以团结、边城、民乐镇为次中心城镇,以319国道为横向轴线,以209国道为纵向轴线的空间结构模式。5、保靖县保靖县山地面积占52%以上,有林地面积比例大,适宜多种林产品的开发。应立足山区特色,主动加强生态保育与环境治

52、理,探索山区土地利用生态开发模式。县城分为两个组团,即迁陵组团、梅花组团。两个组团的功能分区为迁陵组团商业和居住,梅花组团行政、科研、居住。用地布局特点为“四周皆青山,城内有山水”。两片区之间由山地、水面等构成楔式城市内部绿色空间。6、古丈县古丈县重点保障旅游业、矿产加工、茶园等具有本县特色产业的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县城发展方向由东北方向沿河往两边拓展。7、永顺县永顺县是湘西自治州的农业大县,耕地面积占全州耕地面积的1/4,具有比较明显的农业区位优势,同时,建立了省、州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应承担起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的重任。规划期内要遏制耕地面积逐年大幅度减少的趋势,严格控

53、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经济发展导致建设占用耕地要适度,坚持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拓展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内涵,加强农田基本建设,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县城灵溪镇近期向南发展,依托南山路,城市向南山组团发展,中期向北发展,依托环城路,在原县城中心基础上,城市向北门冲发展,远期继续向南伸展,并向东发展到连洞,向西南伸展,发展到岔那,形成完整的城市形态。8、龙山县龙山县作为湘鄂渝三省市交界处的边贸县,同时旅游资源丰富,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依托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发展以旅游为主的文化产业。县城重点向东北方向发展。二、强化县(市)规划目标调控切实加强对县(市)规划各项指标的调控,严格执行方案

54、指标要求,明确相应的强制性要求:1、落实上级规划各项用地调控指标,不得突破上级规划要求。2、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标准,在州域基本农田集中区方案基础上,科学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确保基本农田质量提高。3、落实城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严格落实空间管制制度,提高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4、落实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以及重点项目,严格贯彻执行“先补后占”的相关要求,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实现。5、优先落实基础性生态用地,落实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的“两基”布局,引导城乡建设用地科学合理布局。6、要按照州级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原则、方向和要求,确定县

55、乡级规划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和土地利用布局方案。落实好市级规划确定的县城、产业集聚区、重点镇及重大交通、水利和能源用地,必须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划定中心城区和重点镇的扩展边界,落实并细化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第七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节 耕地总量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先补后占”制度。确保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0公顷。耕地质量保持稳定,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一、耕地总量调整到2010年,全州生态退耕减少耕地96.41公

56、顷,建设占用耕地1541.00公顷,灾毁减少耕地1179.59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2432.00公顷,耕地净减少385.00公顷。到2020年,全州生态退耕减少耕地96.41公顷,建设占用耕地4211.00公顷,灾毁减少耕地3725.29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4728.70公顷,耕地净减少3304.00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规划期内,全州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0公顷,比规划基期减少7212.00公顷。第二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耕地布局在具有一定农业基础设施、土壤肥沃的平地、谷地和缓坡地上,与其它用地区交错分布。遵循“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

57、,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相对较大,需要重点保护和建设的区域划定为基本农田集中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的保护。基本农田主要布局在凤凰、花垣、吉首、永顺和龙山。第三节 基本农田保护工程一、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根据“多方协调、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基本农田,优先将优质耕地和整治后的优质园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按照“定量到村、定位到块、定责到人”的要求,设立标志,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落实责任。二、基本农田保护调整全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0公顷,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各县(市)城规划区范围及其他城镇工矿区内原设立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为一般耕地区

58、,纠正错划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耕地质量低劣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限制调整其他基本农田保护区。为确保重点基础设施、线性工程、防灾减灾等用地选址不确定的独立选址项目建设可能占用的基本农田,不影响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各县(市)可以划定一定数量的基本农田整备区。各县(市)根据区域内重点基础设施、线性工程、防灾减灾等独立的选址项目建设可能占用基本农田的面积,在州下达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基础上,多划定一定数量的基本农田,整备区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不低于州下达各县(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5%。三、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推进基本农田整理,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目标,进

59、一步提升基本农田质量和管理水平。第八章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第一节 城镇建设用地规划一、规划目标 以强化中心城区的带动作用,加快发展中等城市,积极推动以小规模县城和重点镇为主体的小城镇建设为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将人口和产业集聚到中心城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市建设的现代化,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的集聚和扩散效应,择优培育重点中心城镇,分层带动各县城镇化和地区经济发展。二、空间布局形成“一中心、两节点、三轴线”的主要空间分布格局。“一中心”即吉首市。 “两个节点”龙山和凤凰两县城。加快龙山县城建设与发展,建设北部重点城镇,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挖掘文化内涵,重点发展旅游

60、、原烟、药材、油料加工工业和边境贸易;充分利用凤凰古城、南长城、历史名人资源优势,发展旅游产业,巩固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三轴线”即沿东西向的319国道、长渝高速公路,南北向的209国道及临汾至三亚高速公路,张家界经吉首至铜仁大兴机场的高速公路共同构成湘西自治州城镇用地的主要发展轴,积极推进区域小城镇建设。城市(县城)用地布局。-1、吉首市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4449.37公顷,增加2067.90公顷。吉首是湘、鄂、渝、黔四省市边区的重要中心城市,是以绿色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为主导的生态园林城市。在总体空间布局上,以人民路为主轴,以乾州为核心,以周边群山为背景,形成山水相依、城林交融的“一主

61、一次两点”(一主为乾州组团,一次为吉首组团,两点为北部的振武营和东部马鞍山工业生产基地)带状组团式生态园林城市。2、泸溪县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630.00公顷,增加201.10公顷。泸溪县县域城镇化发展空间布局采用点轴结合的“一主两次两轴”的空间结构模式。即形成以白沙镇、武溪镇一体化发展区为主中心城镇,以浦市镇、兴隆场镇为次中心城镇,以武水沿岸、319国道与常吉高速沿线城镇为上横向轴线,以白(沙)浦(市)浦(市)蒋(家仁)能(滩)达(岚)县道沿线与白沙浦市沅水段沿线为复合下横向轴线的空间结构模式。3、凤凰县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970.00公顷,增加300.90公顷。将城郊堤溪、棉寨、土

62、桥等村纳入城区。全县城镇发展形成以县城沱江镇为核心的三级城镇体系。以老城区为依托,城镇用地的发展方向近期以西、北方为主,远期向南方发展。4、花垣县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1280.00公顷,增加295.50公顷。花垣县县域城镇化发展空间布局采用点轴结合的“一主三次两轴”的空间结构模式。即形成以花垣镇为中心,以团结、边城、民乐镇为次中心城镇,以319国道为横向轴线,以209国道为纵向轴线的空间结构模式。5、保靖县城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860.00公顷,增加247.00公顷。县城分为两个组团,即迁陵组团、梅花组团。两个组团的功能分区为迁陵组团商业和居住,梅花组团行政、科研、居住。用地布局特点为

63、“四周皆青山,城内有山水”。两片区之间由山地、水面等构成楔式城市内部绿色空间。6、古丈县城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410.00公顷,增加104.40公顷。县城发展方向由东北方向沿河往两边拓展。7、永顺县城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1310.00公顷,增加381.10公顷。永顺县城镇布局结构为“一主二次四轴线”的空间结构模式。县城灵溪镇近期向南发展,依托南山路,城市向南山组团发展,中期向北发展,依托环城路,在原县城中心基础上,城市向北门冲发展,远期继续向南伸展,并向东发展到连洞,向西南伸展,发展到岔那,形成完整的城市形态。8、龙山县城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1440.50公顷,增加364.00公顷。龙山县城重点向东北方向发展。9、中小城镇除县城外,全州现有建制镇60个,总人口为19.82万人,平均人口为3477.19人/个,平均用地规模为30.69公顷/个。规划期内,小城镇发展将遵循强化中心、重点扶持、以点带面的发展思路,通过新设、整合、撤并等途径,优化小城镇结构,强化小城镇功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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