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版监理合同

上传人:suij****uang 文档编号:60087490 上传时间:2022-03-06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37.26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2014版监理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2014版监理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2014版监理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资源描述:

《2014版监理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4版监理合同(18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GF 2012 - 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 4. 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

2、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监理人编写的常州市中油华东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油库罐库区项目一期技术建议书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_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 监理酬金:。2. 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 监理期限:8个月

3、(整体可以延后一个月不收费,前期土方平整、进场准备、后期整改等时间不包含在8个月内、但乙方必须派人配合参与),开工时间以打桩开始为准,验收后现场留一名 监理人员时不包含在 8个月内。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丄_年月日始,至_/_年/月_/_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 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

4、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2014年_4_月日。2. 订立地点:二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 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1. 定义与解释1.1 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 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 予的含义: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 “委托人” 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

5、, 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 “承包人” 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 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 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 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 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 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 “正常工作”指

6、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 “酬金” 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 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 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

7、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 “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 “第三方”是指除 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 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 “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 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 如地震、 海啸、 瘟疫、 水灾、骚乱、 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 解释1.2.

8、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 应以中文为准。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本 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 A、附录B;(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 应以最新签 署的为准。2. 监理人的义务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

9、.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 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 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

10、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 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 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

11、采用新材料、新工艺、 新技术、 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 费用索赔、 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 A 中约定。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12、(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 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以保证 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 程师时,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 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 其他监

13、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 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 履行职责。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 出处置意见。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 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

14、承包人协商解决。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 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 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 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 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 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有权要求 承包人予以调换。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

15、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 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 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 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 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 在本合同 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3.1 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 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 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

16、录 B 约定, 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 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含食宿)、设备,供监理人 无偿使用。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 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 条件。3.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 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 后 7 天内, 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 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 应提前 7 天通知监理人。3.

17、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 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 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 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 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 给 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 违约责任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 赔偿 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 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 确定。4

18、.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28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 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 且监理人无过错,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安全事故、 工期延误等造成的 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 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损害。5. 支付5.1

19、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涉及外币支付的, 所采用的货币种类、 比 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 7 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支付申请 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 天内, 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 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 有异议部分的款项 按第 7 条约定办理。6. 合同

20、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 变更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 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应视为附 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 合同生效后, 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 监理 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 除不可抗力外, 其善后工作以

21、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 附 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28 天。6.2.4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 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 正常工作酬金应作 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 因工程规模、 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 正常工作酬金应作 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 当一方无

22、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 另一 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 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 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 在解除 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 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 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 委托人可通

23、 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 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 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除不可 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 通知; 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 18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 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 托人时解除。 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 且应承担第 4.2 款约定 的责任。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 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 7 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 则可在 7 天内

24、发出 解除本合同的通知, 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 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 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 4.1 款约定的责任。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 5.3 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28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 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14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 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 作。暂停工作后 14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 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 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 委托人应承担第 4.2

25、.3 款约定 的责任。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 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可暂停或 解除本合同。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 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 争议解决7.1 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 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 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

26、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8. 其他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 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 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 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 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 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 付。8.3 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4 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 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 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5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

27、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6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如 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 定义与解释1.2 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_/。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_/。2. 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 监理范围包括:土建、安装等库区全部施工阶段监理。按照国家相关监理项目规定对 施工现场进行监理。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后期整改、验收、资料报送等。2

28、.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 监理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国家规范、标准和本合同标准条款第二条有关规定。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员派遣必需按照监理人报送的新建油罐库区项目一期技术建议书内的人员配置进行监理,按照委托人要求和项目进展现场常驻4人。2.3.2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监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未能按要求实施各项工作,一 经发现,委托人有权要求换人。2.3.3如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自行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各监理工程师,委托人有权对其给予处罚,总监工程师5万元/次,其他各专业人员2万元/次;且总监驻现场时间

29、每月不少 于2次,每天(次)不少于 10小时,重大施工阶段必须每天都在,缺勤扣罚1000元/天,其他各专业人员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每周)5天,且保证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必须有监理人员在场,缺勤扣罚200元/天。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监理人的相关工作能力水平达不到本项目管理的需求,委托人有权要求换人, 若同一岗位人员经三次以上(含三次)更换仍不能满足项目管理需求的,委托人有权按监理报酬总额的2好以处罚。2.4履行职责2.4.1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

30、能要求, 向委托人的建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 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 事先向委托人报告。(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 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 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

31、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 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记 录权,通过联系单告知委托人,但无签认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 款支付的建议权(需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工程量完工情况及验工月报),以及工程结算的初 审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前,必须提前与甲方现场负责人沟通) 托人不支付工程款。在涉及工程延期 _/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2 监理人有权

32、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监理人需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 下_。243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 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金额不 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1) 监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 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工程的质量目标是指委托人与施 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所明确的质量等级,包括工程材料、设备等在施工合同中或政府主管部门所明确的质量标准。如本工程质量达不到总承包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等级,有证明表明属监理人责任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委托人赔偿金20万元。施工中委托人如发现经监理人签字确认的材料、设备达不到施工合同中或政府主管部门所明确的质量标准,每发现一

33、次监理人支付委托人赔偿金2万元或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直接经济损失以委托人最终审定的或以政府认定第三方审定金额为准)中较大者。(2) 监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 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工程、各分包工程、各直接发包工程的施工进度及工期,如本工程工期延误(含区段工期及竣工日期的控制,以合同中约定的工期为准),有证据表明,监理人未履行政府相关部门对监理单位要求的必要职责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按下述金额支付委托人赔偿金:赔偿金=延误工期X 5000元/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该项赔偿金将随委托人应支付给监理人的最近一期监理服务费进行抵扣。但如果因监理人采取有效措施, 导致各承包人的最终 “竣工

34、日期”能如期完成,则委托人将视情况予以 返还因“区段工期”延误而监理人已向委托人支付的部分或全部赔偿金。该赔偿金的返还将在委托人应支付给监理人的最后一期监理服务费进行。(3) 监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 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工程、 各分包工程、各直接发包工程的安 全施工的监控及管理,如本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有监理人负责任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承担连 带责任,并按下述金额支付委托人赔偿金:赔偿金 =直接经济损失X30%(直接经济损失以委托 人最终审定的或以政府认定第三方审定金额为准) 。(4) 监理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工程、各分包工程、各直接发包工程的 质量监控及管理,如本工程发生质量事故,

35、 有监理人负责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并按下述金额支付委托人赔偿金: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X30%(直接经济损失以委托人最终审定的或以政府认定第三方审定金额为准)。(5) 监理人需与委托人签署 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 并严格执行,如监理人向委托人或本 工程有关的任何第三方收受贿赂或者向委托人或上述第三方进行行贿,经委托人核实证据确凿 的,则视监理人违约,并按下述金额支付委托人赔偿金:赔偿金 =10000元/人次。委托人有权 视具体情况终止合同。(6) 监理人应对其所审查并确认文件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如经委托人发现监理人所签发的签证内容有意未根据实际情况签认、超出合同及委托人授权

36、范围,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按直接经济损失的 30%支付委托人赔偿金,该直接经济损失以委托人 最终审定的或以政府认定第三方审定金额为准。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施工日志及约定的专项报告 )、时间和份 数: 监理规划及各类专项报告提供一份给建设单位,监理月报及协助甲方做好施工日记(含所有进场材料的记录)每月25日提供一份给建设单位,涉及重大施工事项的需当天发联系单施工手段等监理日志内容包含监理工作内容和问题及整改要求以及对问题的跟踪。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 天

37、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监理人退场前与委托人现场清点移交。3. 委托人义务3.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 。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 丄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 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按本合同243条执行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1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X银行同期贷款利率X拖延支付天数5. 支付5.1 支付货币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汇率为: _/。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兀)首付合同

38、签订进场后7天内10%第二次基础验收合格后(铺第 一板)20%第三次主体验收合格后(罐试水)30%第四次工程质量验收后(以交 通局及相关单位通过验 收的报告、三查四定整 改后,试生产前 )30%第五次监理资料归档、监理结 算完成后10%以上支付时间点的确认以建设主管部门验收为准或者以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为准。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6.2变更6.2.1 因监理人违背本合同中上述监理人义务中所约定条款时,委托人有权变更或者终止合同,监理人不得有异议。622 监理人应竭尽全力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周期进行监理,若因监理人管理不到位或失责导致

39、施工期延长的,监理人承担所有损失;若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施工期延长,经双方协商可顺延工期扣除延长天数;若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期延长,监理人因监管不力承担连带责任,承担延期天数 30%的责任。赔偿金按上述监理人义务条款规定执行。6.2.3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认;6.2.4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 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 争议解决7.1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 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

40、员会进行仲裁。(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 其他8.1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x奖励金额的比率;(在监理竣工结算后支付)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10 %。8.2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3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 的资料的限制条件:丄。9. 补充条款1. 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严格监理。2. 监理人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3. 双方按照合同约定

41、分期付款前监理单位必须开具发票。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 。A-2设计阶段:/ 。A-3保修阶段:/ 。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监理人配合委托人进行外部协调工作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125 m2监理人进场后2.生活用房125 m监理人进场后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1监理人进场后/2.工程勘察文件1监理人进场后/3.工程设计

42、及施工图纸1监理人进场后/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 关合同1监理人进场后/5.施工许可文件1监理人进场后/6.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办公桌椅监理人进场后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开发合同立合同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总投资万元(其中:征地费万元,开发费万元,建筑安装费一万元)。投入资金规模万元,甲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 资万元, 预收款万元; 乙方出资万元, 分次出资, 每次出资-万元。合作方式:各方负责:甲方:乙方:

43、经营方式: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财务管理:.成本核算范围:2 .决算编制:3 .财产清偿:利润分配:违约责任:其他:1. 该项目资金在行开户管理。2. 方经济责任由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3. 方愿以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执份, 乙方执份。 合同副本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的修改、 补充须经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 并须保证方同意, 作为合同的 补充部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 址:地址: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开户银行及帐号:保 证 方:(公章)地 址:法人代表:(签章)开户银行及帐号:签约日期:年 月 日签约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