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规定

上传人:z**** 文档编号:59501344 上传时间:2022-03-03 格式:DOC 页数:49 大小:121.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维修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维修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维修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资源描述:

《维修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维修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规定(49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维修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规定(试 行 版)维修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 施工供用电管理规定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了更地安全用电,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结合施工现场和 施工暂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施工临时供电线路 用电的任何单位,如本规定与上级文件精神发生冲突,以上级指示精神为 准。第二节,现场施工用电的管理第三条 ,凡使用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施工临时供电线路供电的单 位,必须在施工项目开工前,把施工平面布置、用电负荷登记清楚,到相 关部办理用电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提供电源。并按计量处要求加设电表。 否则不予办理。 不允许施工单位擅自接线, 一经发现

2、, 停止供电, 并处 500 1000 元罚款。第四条 ,施工单位横穿正式路面的电缆(线)需加保护套管,以免造 成漏电伤人情况。第五条 ,施工单位电源箱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悬挂明显指示牌,在施 工中如发现与基础和管架交叉时,与时报告施工管理部门妥善解决,严禁 擅自挖杆基础与拉线基础。第六条 ,现场临时电管理:供电方负责变电所内管理、巡视和维护; 施工方负责所施工的部分(变电所外至临时变压器之间的电缆、变压器和 盘柜等设施)管理、巡视和维护;低压柜以外由用电方负责。第三节 施工暂设区用电第七条 ,施工暂设区的电源是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活电源,在管理 上与正式电源管理一样,坚决杜绝私拉乱接现象,严禁使

3、用电炉子和 150 瓦以上的灯泡,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无偿地向其他与工程无关的单位与个 人用户供电,发现一处罚款 5000 10000 元,并停止供电。第四节 临时线路的施工与维护第八条 ,临时线路施工,需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前施工单 位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到现场与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按照总体平面图认坐标点后方可放线施工,线路完工后必须经施工管理部 门和供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搭送电。第九条 ,停用电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各用电设备作好接 地防雷保护,界面符合要求,移动、手持式用电设备加装漏电保护器;现 场起重机等较高的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雷雨期间禁止施工。

4、第十条 ,施工线路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派专人看管刀闸, 否则出现后果自负。第十一条 ,条各个线路实行编号制, 以便于管理, 线路每天巡检两次。 做好记录,有隐患私接乱接的与时报告,进行处理和处罚。第十二条 ,工程结束,施工单位在确认解开供用电设备情况下,将施 工电源与时收回。附:电力法有关条款 电力法第三十二条:用户用电不能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 电秩序。第六十五条: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秩序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或拒绝改正的,可终止供电并处以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章 现场施工用水管理规定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维

5、修施工用水管理, 贯彻公司节约用水指示精神, 结合施工现场和暂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公司供水系统的任何施工单位。如本规定 与上级指示精神发生冲突,以上级精神为主。第三条 ,凡使用我公司供水系统做施工用水的单位, 必须写出申请(包 括用途、时间、小时用水量)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后报施工管理部门,经管 理人员和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否则不予办理。第四条 ,施工用水必须自费安装水表、管道与阀门,并且水表已标定 过,并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计量表的维护,并且每月 由公司计量处抄表记录,由公司计量处对各家水表的精确度进行监控。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对

6、施工单位予以经济处罚,根据 情节轻重度适当调整。(一)冲洗河流石没有容器的罚款 1000 元,浇砖和砼养护用水无人看 管造成长流水的,每次罚款 1000 元。(二)施工用水管线或阀门滴漏严重的 (滴水成线) 罚款 100-500 元; 跑、冒严重或阀门没有与时关闭造成水浪费的罚款 1000 元;施工用水管 破损或阀门失控造成长流水的, 4 分管罚款 500 元;6 分管罚款 1000 元; 1 寸管线以上罚款 1500 元。(三)无计量水表的施工单位按用水管线 0.2MPa ,24 小时流量交费, 且罚款 1000 元,并限期整改。(四)无用水审批手续的施工单位如擅自从厂区供水系统,尤其是消

7、防栓井接水,一经发现停止供水,并处以 3000 元罚款。(五)对于个别施工单位不能按期支付罚款的,每逾期一日加罚百分 之五,对态度不好的单位,施工管理部门有权停止供水,并对施工的年终 水费用增加 10% 20%的调整,从工程款中扣回。第三节 施工暂设区用水管理第六条 ,施工暂设区的水源是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活水源,在管理 上与施工现场水源管理一样,坚决杜绝私接现象,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无 偿地向其他与本厂维修施工工程无关的单位与个人用户供水,发现一处罚 款 1000 3000 元,并停止供水。第四节 临时线路的施工与维护第七条 ,维修施工用的临时水线,需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 前须到现场与施

8、工人员进行交底,按照总体平面图确认坐标点后方可放线 施工,管线铺完后必须经施工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送水。第八条 ,施工线路停送水维护单位严格执行施工管理部门审批制,并 派专人看管阀门,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第九条 ,现场临时水线路由维护单位派人每天巡检两次,做好记录, 有隐患和私接现象的与时报告,进行处理和罚款。第十条 ,施工结束后, 维护单位对临时水管进行防冻吹扫和局部保温 如因吹扫不干净和保温不好等原因导致管线和阀门冻裂情况发生,由维护 单位自负责任。管线恢复(拆除)工作由使用与维护单位负责。第三章 动土证审批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动土证的审批程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

9、失,杜绝 野蛮施工,特制定本制度。第二节 动土证审批程序第二条 ,施工单位动土地前,必须向施工管理部门提出办理动土证申 请,由公司科持处明确标明地下隐蔽工程情况和允许动土的范围、方式, 并经机动处、安全处、计量处、给排水厂、电议分公司等有关部门会签, 报施工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动土。第三条 ,凡与铁路、公共交通、电力、通讯等单位有关的动土,必须 由施工单位携带上述有关部门会签的施工图纸与动土方案,办理动土许可 审批手续。第四条,对未办理动土证施工的单位,一次罚款 500 2000 元。第四章 施工方案审批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施工方案审查是施工前对施工方法和组织的最终确认。把好 这一关,对保

10、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等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第二节 管理程序第二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三天形成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方法先进合 理,费用低、工期短、安全可靠。并经本单位技术人员、现场经理、安全 部门和技术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施工管理部门审核。第三条 ,专业工程师对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做进一步确认,提出修改意 见。报施工管理部门领导审批,重点对施工费用和进度、质量等宏观问题 进行审核并签字。第四条 ,审核后的施工方案,施工管理部门备案。第五条 ,施工单位按照方案立即进行准备和组织施工。第三节 管理要求第六条 ,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方案,是必须经充分研讨后确定的切合 实际的最佳施工方案。方案要周密,方

11、法要得当,措施工齐全,人员要落 实。申报的方案必须具血如下主要内容:1 )编制说明;(2)编制依据;(3 )工程概况与现场情况(4)施工准备情况:包括技术准备、人员准备、机具准备、场地准备 等;(5)施工程序与方法;( 6 )施工技术组织与措施计划,主要包括:质量要求与保证措施,安 全要求与保证措施,质量检验计划、安全消防预案与措施。(7)资源需求计划,主要包括劳动力、工机具、措施、材料、消耗材 料等;(8)施工进度计划安排;(9)现场平面布置图;(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七条,施工单位审查人要对整个方案的实施的各项指标负全责。第八条,施工方案上报要与时,不得出现先干后报的现象,审批后的

12、施工方案要认真执行,发现问题与时沟通,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质 量下降、工期延误等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第九条,施工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未按方 案实施的必须与时提出警告,对发现的问题与时沟通解决。要与时准确进 行工程计量,作为结算的依据。第五章 工序质量报验检查与签认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工序质量报验检查与签认的有关程序和要求。第二节 程序和制度第二条 ,工序质量检验是工程质量检验的基础,必须严格实行关键施 工工序质量签证制度。第三条 ,关键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控制级别分为见证点( W 点)和 停止点( H 点)。第四条 ,凡列为见证点( W 点)的关键工

13、序,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 提前通知专业施工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确认,如果专业 施工员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见证,则施工单位有权进行 W 点的施工 和操作。第五条 ,凡列为停止点( H 点)的“特殊过程”和“特殊工序” ,要 求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控制点到来之前通知专业施工员实施监控,如果 专业施工员未在约定的时间到场,施工单位应停止进行该 H 点相应的工 序,未经专业施工人员认可不能越过该控制点。第六条 ,施工管理部门专业工程师根据规范、标准要求结合各单位工 程工序质量控制重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确定各 单位工程的关键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点和控制级别,并通知有关单

14、位。第七条 ,施工中到达关键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点时,施工单位质量检查 员应在确认上道施工工序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表格要求填报关键工序 质量控制点报验单 ,报请专业施工员确定检查时间。第八条 ,专业施工员按约定时间,对关键施工工序进行质量检查,对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汇总,并与时通知施工单位。第九条 ,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并自检合格后重新报验,经专业 施工员复检确认后,施工单位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第十条 ,若专业施工员对于已隐蔽的隐蔽工程的质量有异议,有权要 求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进行剥露检验。第十一条 ,关键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点一次报验合格率,是考核施工单 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状况的一项重

15、要指标,根据一次报验合格率情况,施 工管理部门将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处第六章 安全管理规定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 方针,搞好安全施工,保护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 全生产法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安全施工是维修项目施工管理对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实现 经济效益的基本保障,各级主管领导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工作方针,把安全施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落实“管施工必须管安 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加强安全施工 监督检查,紧密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提高安全管理

16、水平。第三条 ,安全施工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制定有关安全施工管理办法、监 督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提高所有员工安全防范 意识,做好安全监督与检查,采取有效监控和预防措施,督促消除事故隐 患。第二节 装置维修施工安全规定第四条 ,凡参加装置维修施工的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大庆中蓝石化有 限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接受装置现场有关安全负责人员的检 查监督,并对其维修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第五条 ,凡是装置维修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与生产单位负责人员必 须进行现场变接,交接内容包括:维修施工作业内容,包括维修部位处理 情况, 处理时间, 分析时间和分析结果, 折、加育板的部位和采取

17、的措施, 维修施工作业环境与注意事项等。第六条 ,装置维修施工现场动火,必须经过分厂技术负责人和用火负 责人制定防火措施,填写火票,再经分厂主管领导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 落实动火措施审批签字后,方准许动火。第七条 ,进入塔、储罐、容器等密闭设备内施工作业,必须办理进入 设备、容器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经分厂领导检查确认签字,经检测确 认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和含氧量等 达到要求,监护人到现场后,方 可进入容器作业。第八条 ,进入有毒部位 (包括进入设备内, 进入下水井内) 施工作业, 必须经专业技术负责人选配适用的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防化服等特殊保护用品,并注意检查确认防毒面具等的有效使用时

18、间,作业者要按规定 认真配戴,禁止违章指挥,冒险、蛮于,切实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第九条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第十条 ,进入厂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戴符合规范的防火帽,并严 格遵守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严禁在下水井盖、 电缆沟上行驶,以防事故发生。第十一条 ,凡焊接(切割)动火,必须按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安 全生产管理中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焊接(切割)作业必须设看火人。看火人由施工单位所属 单位(岗位)指派。潮湿的地沟内,金属柜架与天车上焊(割)作业,由 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第十三条 ,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质应清除干净,附近的井、沟其他设 施可能漏出可燃气体时,在没有采取

19、有效的安全措施前禁止动火。第十四条 ,维修工程动土作业安全规定:1、厂内动土前找安全负责人领取动土许可证填写作业内容,画 上工程平面位置与坐标图,并有安全施工措施。先经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 司生产处、科技处、电仪分公司、通讯部门联合批准动土许可证后,方可 按措施动土。2、动土中,施工人员必须按动土许可证上规定的安全措施人员 指出的补充要求。不准擅自撤消或改变安全措施。3、动土许可证只限在批准的地点和有效时间内使用,过期作废。4、动土中,若发现有末预料到的电缆、管线、以与不能辩认的物品 时,需立即停止动土,并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5、动土临近电缆、电线时,应小心谨慎,轻轻控掘,严禁使用铁镐、 铁棒

20、和抓斗等强行深挖。6、建筑物旁控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作好必要的安全措 施。7、动土中被暴露的电缆、管线等,应与时妥姜保护。搬迁移动电缆 和悬吊接头时,必须停电,经验证无电后可进行。8、挖掘土方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 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9 、动土许可证审批后,应交动土人随身携带,对违章指挥,审批 手续不全与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动土,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第十五条,维修施工动火作业的安全规定1、凡是参加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内维修动火,必须找维修装置安 全负责人履行正常的动火作业审批程序后,方可动火。2、凡在公司内预留地内独立施工,施工项目不与其他装置系统相连, 经

21、施工管理部门指定,施工单位可以自行制定动火措施实施用火管理。3 、在厂区预留地承揽单独施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五级以上(含 5 级)禁止用火规定,否则,因此而导致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 负责全部责任。4、在厂区预留地单独施工时,凡涉与与其它装置或公用工程装置碰 头连接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向施工管理部门申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后,经生产处批准,方可进行施工。5、在厂区内预留地单独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管理部门制定的 施工区域,如果施工单位超出指定的施工区域动火而引起下水井连爆等一 切后果,其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6、在厂区预留地单独施工中,施工单位不得将施工材料存放到指定 施工区域以

22、外,因乱放材料堵塞防火通道,影响生产事故的处理和救护, 追究施工单位责任。7、在厂区内预留地单独施工单位,必须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用火 用电安全措施以与消防器材等,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8、在厂区内预留地单独承揽施工项目的单位,必须接受施工管理部 门和生产职能部门与附近生产单位的监督,遇有紧急事故状态,听从生产 单位的指挥,按要求停止动火,机动车辆与行人按指定路线行驶或停放。9、在厂区内预留地单独施工单位,在有较大施工作业对公用工程与 周围装置有影响时,必须告知生产部门与周围车间主要管理人员。第十六条,维修施工用电、用水的安全规定1、因厂内施工与维修使用生产电时,必须到电器分公司审批,办理

23、临时用电票后按规定接线用电。2、严禁在厂内随意乱接电源,因乱接电源发生装置停工事故的,追 究施工单位责任。3、在厂内生产接水,必须经附近生产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或给排水 厂的主管领导批准,以防接错水源导致事故发生。4、厂内的消防水,只允许救火专用。严禁各施工单位在消防管线乱 接,违者罚款。第三节,维修工程一般区域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第十七条 ,凡坠落高度在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位置进行的作业, 称为高空作业。第十八条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第十九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凡不适应高处作业人员不得 从事此项工作。第二十条 ,高处作业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

24、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 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棚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准作业。第二十一条 ,高处作业的各处现场支架、网架、脚手架、安全网等必 须有足够的强度,符合国家标准。第二十二条 ,高处拆除工作,事先做好安全施工方案,并落实到每个 职工。第二十三条 ,铺设易折、易碎、薄型层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 薄木板等)时,必须采取保证施工安全措施。第二十四条 ,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必须系 在施工作业处的上方牢固件上,不得系挂有尖锐棱角部位。第二十五条 ,高处作业人员,遇有 6 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时,应 停止高空作业。第二十六条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照明。第二十七条 ,高

25、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线路上下,不得在高处投掷材料、 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得打闹,工 作完毕时应与时将工具、 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清理干净, 防止落下伤人, 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起吊设备。第二十八条 ,工作前应检查脚手架、斜道板、 跳板和交通运输道, 并 应随时清扫杂物,如有水、泥、冰等,需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当结冰、 积雪严重时、停止高处作业。第二十九条 ,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与塔罐顶部施工时, 应有 专人监护。第三十条 ,高处作业人员距普通电线 1 米以上, 普通高压线 2.5

26、 米以 上,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触碰电线。第三十一条 ,高处作业必须设有专人监护。第四节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第三十二条 ,大、中型设备或构件的吊装, 应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技 术措施。报请有关领导部门审批。施工中未经主管人员许可,不得改变方 案。吊装前必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票 ,经有关人员全面检查方案实施 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第三十三条 ,大、中型设备吊装前应事先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当风速大于10.8米/秒时,不得进行室外起吊作业。当环境温度低于-20 C 时,不得吊装,否则,吊装机械、索具以与被吊设备、构件必须具备良好 耐低温性能。第三十四条 ,大、中型设备正式吊装前进行试吊。 应将

27、重物吊离地面100200 毫米,检查各部情况合格后方可正式吊装。第三十五条 ,起重吊装工程,必须分工明确, 统一指挥作业。起重作 业人员应熟知施工方案、 起重设备性能、 操作规程、 指挥信号和安全要求。第三十六条 ,起吊前必须对所有安全设施全面检查, 确认齐全良好后 方可起吊。第三十七条 ,使用吊车或升降机必须设专人负责指挥。 操作和指挥人 员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者担任,并有国家安全生产部门、劳动部 门发放的整件,严禁无证上岗操作。第三十八条 ,使用各种起重机械、 吊装机具和索具时, 必须遵守以下 规定: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起用,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进行;2、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额定

28、负荷进行吊装,禁止超载使用;3、吊装机具、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4、严禁随意利用厂区管道、 电杆、 机电设备和生产建筑等做重锚点;5、起吊物场地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物件下方禁止行人和站人,起 吊物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第五节 施工现场工业射线探伤安全规定第三十九条 ,放射防护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务院 44 号令放射线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线条例和黑龙江省放射性同性同位素与放射装置 放射防护管理规定 。第四十条 ,从事射线检测的单位应在当地卫生防疫站办理放射卫生防 护许可证,否则不准进行放射线检测工作。第四十一条 ,外省、市施工企业携带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在化工厂 施工的,必须办理放射装置入市

29、申请手续,并经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安 全处、保卫处、施工管理部门、局 NDT 管理委员会、市卫生防疫站审查 许可后方可进入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进行放射性检测,否则将按有关规 定处罚。第四十二条 ,射线检测防护区域与要求和防护用品配置标准执行庆局 基发 199421 号文件。第四十三条 ,凡是进入施工现场与厂区装置从事射线探伤施工队伍, 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放的射线装置许可证副本与探伤作业 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一份交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存 档备案,同时施工前把探伤地点、时间、天数报施工管理部门后与时交公 司保卫、安全部门配合安全管理。第四十四条 ,探伤时,必须把警绳、警灯拉

30、到安全区域 5 米以外, 要害部位在安全区域以内,外设专人监护。第四十五条 ,探伤时,当与厂内上、下班工人(夜班)发生冲突时, 可调整探伤时间或上、下、班人员行走路线,严禁冒险蛮干,违章作业。(与时报公司调度、安全、保卫等部门以便调整) 。第七章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使施工管理更加规范化, 特 制定本规定第二节 平面布置与暂设工程管理第二条 ,施工现场必须有平面布置图, 质量有标准, 工期有计划, 安 全有措施,做到统一规划,严格管理,图物相符,对号入座。第三条 ,施工现场场区须有施工单位标牌和工程布告, 总平面布置图, 质保体系,技术管理体系标

31、志牌,字迹工整,位置明显。第四条 ,临时设施搭设齐整规格,工地进出口标志明显,文明整洁、 实用。第五条 ,水、气、风等管线按设计走向摆放合理,使用方便、安全, 严禁跑、冒、滴、漏。严格按现场施工用水暂行管理办法执行。第六条,施工用电按施工图架设, 符合标准, 杆正线直箱闸上锁、 不 乱挂线,不乱接线,不超负荷,专人负责,挂牌定人。严格按现场施工 用电管理办法执行。第七条 ,施工现场暂设场地要达平整后再搬迁, 搭活动板房与露营房, 摆放要严格整齐,间距一致,内外清洁。第八条 ,现场办公室必须设有:1、组织机构图; 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3、施工工程进度统筹运行图;4、标准化现场责任区分工图;5、

32、质量标准、安全措施;6、主要材料、预制构件,设备一览表。第九条 ,生活区暂设严格按经审批后的布置与图纸实施,符合环卫、 安全、保卫要求。按施工临时设施管理办法执行。第三节 施工过程中的文明管理第十条 ,施工现场必须平整,与时清除积土杂物,道路排水畅通, 文 明整洁。第十一条 ,岗位工人必须穿工作服、工鞋、戴安全帽。第十二条 ,脚手架、横板配件等物品用后与时回收成垛,严禁用钢、 木模板垫道铺路。第十三条,搅拌站有棚,配合比有牌,闸箱有锁,操作手有名,计量 器具齐全,责任到人,道路平整清洁无积水,活完料净,工完场清。第十四条 ,砂浆,砼在运输过程中,做到不漏、不洒、不剩、不随地 乱倒,砌筑砂浆一律

33、使用灰槽,落到灰筛过后再用,料底拣净。第十五条 ,施工机械按平面布置定点停放, 整齐合理,保持清洁, 标 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操作方便,各种车辆用完后分类排放整齐, 不能乱停乱放。第十六条 ,各工种工序同时施工时按统一规划管理, 分清职责, 注意 安全,保证忙而不乱,秩序井然。第十七条 ,砼等构件按平面图堆放,成行上线, 垫木位置合适, 不刮 不碰,方便使用,不准超高堆放。第十八条, 各种施工管线甩头处, 要采取相应的封堵措施, 临时的管 帽和塑料布包好,长时间不用的采取相应的钢板肓死。地下管线施工完毕 时回填,并达到标准要求,井子干多少挖多少,不准出现多挖,施工跟不 上的现象。第十九条

34、 ,安装各种设备在配管前要将管口肓好, 设备就位后对其外 表面防护层要采取适当保护措施。第二十条 ,做好“六头”归堆,洒落在上的保温材料一日一清理。 第二十一条 ,在已投产区域内进行施工, 施工界区周围要用五彩布围 好,穿过厂区托运材料和设备要按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不准野蛮施工,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作业。第二十三条 ,在厂区施工,对已完善的设施(道路、铺道板、绿化草 坪、花草、树木等)不得随意破坏,必须采取妥善措施,经批准后,方可 施工。第二十四条 ,有爬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时, 需报申请, 交一万元抵押 金,爬行设备不准在没有措施情况下,经过场坪、道路、绿化等。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

35、垃圾箱与厕所。第四节 材料管理第二十六条 ,大宗料做到砂石成方,砖瓦成垛,用后清底。第二十七条 ,现场水泥要妥善保管,下垫上盖, 散装水泥入罐装, 不准随地堆放。第二十八条 ,阀门、法兰、 弯头等管件运至现场摆放齐整, 不准乱堆 乱放。第二十九条 ,现场材料库齐整牢固,不漏雨,有墙、有门、有锁。第三十条 ,木材、管材、钢材、成品、构配件,半成品等堆放整齐, 类别、规格、型号、数量标记清楚,有防雨、防冻、防潮措施,小件物品 与时入库。第三十一条 ,不进库材料,分规格、型号、类别堆放,一头齐、一条 线,能进车,易看管。第五节 设备构件管理第三十二条 ,现场要制定成品保护制度,不得随意碰撞、损坏、

36、污染 等。第三十三条 ,对于已安装的设备, 在其它专业施工过程中, 要采取相 应保护措施,不得损坏设备,污染设备。第三十四条 ,对于未安装的设备, 在现场要摆放整齐, 若不入库的不 得露天摆放,有防风、防雨要求的要有防护措施。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处罚细则第一条 ,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和各种规章制度与各种平面图、 牌不健全 现场,各种标准,规范管理措施,操作规程不健全者,给予 100-200 元 罚款。第二条 ,各种技术资料应与时收集、整理、归类、装订,隐蔽工程应 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否则处以 100-1000 元的罚款。第三条 ,施工时料库没有按规定进行分类、 分规格摆放, 设备, 阀门 不苫盖,阀门

37、两端不封堵,大宗材料不码方,水泥堆放不下垫上盖,处以100-500 元罚款。第四条 ,现场施工安全措施不当, 隐患多,消防设施和材料不全, 违 反安全规定,处以 100-500 元罚款。第五条,工程施工不按有关标准、规范、图纸、变更单,联络单,施 工措施,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处以 500-2000 元罚款。第六条 ,现场作业的焊工,防腐工必须按规定持有胸卡或有关证件, 发现一名不带者,对单位处以 50 元罚款。第七条,施工现场脏、乱、差、临时材料管理混乱者处以 500-1000 元罚款。第八条,水呢沙浆和混凝土搅拌没有计量、 干砖上墙、 红砖与砂浆结 合面达不到规定要求,砂浆、砼在运输

38、中漏、洒、乱和砼浇筑不与时者处 以 200 元罚款。设备,仪表安装后, 要苫盖加以保护, 否则处以 500-2000 元罚款。第九条 ,设备工艺管线安装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处以 2000-3000 元 罚款,管线焊接组对无间隙、 焊接不打磨、 不清药皮, 每发现一处给予 200 元经济处罚。第十条 ,管线焊接前要认真清理管线内的杂物,试压前要进行吹扫, 如发现管线内有杂物不吹扫,处以 500-2000 元罚款。管线“不堵肓板” 处以 500 元罚款。第十一条 ,设备内件, 填料在装填时, 要有甲方代表现场监督, 甲方 接到施工单位通知后, 必须按时派人员到场, 否则对于责任方给予 200 元 的

39、经济处罚。第十二条 ,各项隐蔽工程, 一定要有甲方监督, 否则对于责任方给以500 元的经济处罚,并重新隐蔽。第十三条 ,施工所需水电的使用要按规定执行, 杜绝乱接、 乱放的浪 费现象,清除安全隐患,否则处以 500 元罚款。工程交工时要按有关规定 进行能耗测试,否则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第十四条 ,夹支管和沥青管必须用专用拖车拉运, 装车卸车要轻拿轻 放,并用软质材料挤垫,否则发现一次处以 200-1000 元罚款;管线下沟 后每发现一处破损处以 100 元罚款; 补口应严格按标准执行, 每发现一道 口达不到标准的验收规范要求时,处以 200 元罚款。第十五条 ,“六头”未归堆,发现一“头”

40、罚款 10 元。发现用钢丝 吊装防腐保温管线处以 200-1000 元罚款。第十六条 ,爬行设备上路或场坪者,处以 1000-3000 元罚款。第十七条 ,对半成品、成品保护不当或随意破坏者,除赔偿损失外, 还要处以 200-1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者, 将移交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分。第十八条 ,施工中不听从甲方正确安排,根据情节处 100-2000 元 罚款。第八章 土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一节 原材料的质量管理第一条 ,对进场的原材料检查是否有 “三证”,对无证产品严禁使用, 工程所用材料按要求的内容做二次化验,并与时送试,严格执行“见证取 样”的要求,复试中不合格的原材料禁止使用。第二条

41、,建筑工程配套的水、 暖、电材料严格执行相应专业的有关要 求。第三条 ,用于正式工程上的水泥,钢筋严禁使用小厂生产的产品。第二节 土建施工质量管理第四条 ,检查执行标准与规范是否正确和执行情况。第五条 ,审查施工单位特殊工种的执证情况与检测手段是否满足工作第六条 ,审查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是否满足保证质量要求, 并检查其 执行情况。第七条 ,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 在约定的时间内,几家有关单位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隐蔽工程记录 要与时办理签字手续;如有哪一方代表未到现场而又未说明,其所代表的 单位和个人负相应的责任。第八条 ,对不合格品处理要与时跟踪。第九条,

42、 施工用的河流石必须认真清洗,后台计量必须严格执行配 合比要求。第十条 , 放线定位使用的二级控制桩必须是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 批准使用的,施工单位在使用时必须认真核对以与认真对相邻桩之间进行 校核。定位完成后,必须经有关单位的人员进行核定,签字确认,方可进 行下步工程施工。第十一条 ,基槽开控必须严格按方案、措施与有关要求执行,开挖完 成后与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验槽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与相关人员签字, 经检查确认合格后地槽不允许长时间凉槽。第十二条 ,硁的搅制、浇筑、振捣与养生,必须严格规范施工,并且 按标准作出试块,重要设备础留沉降观测点。第十三条 ,砌筑工程施工按规范执行,不允许干砖上墙,

43、不允许砌筑 过程中留直茬,须留直茬的部位采取措施。第十四条 ,钢筋制做和绑扎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第十五条 ,钢结构制作,焊接必须按文件和规范执行。第十六条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第三节 处罚细则第十七条 ,施工中,施工单位违反施工规范、设计文件、操作规程和 野蛮施工的罚款 50-500 元。第十八条 ,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视情节严重罚款 100-3000 元, 如需要复试的原材料不作复试的罚款 1000 元并要求返工。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自行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半成品或成品,罚款 50-3000 元。第二十条 ,隐蔽工程不经检查擅自隐蔽,罚款 500-3000 元;并且重 新隐蔽。第

44、二十一条 ,后台元称计量,罚款 500 元;有称不计量或河流石不冲 洗,一次罚款 50 元。第二十二条 ,施工过程中的低、 老、坏,每项视情节轻重, 罚款 50-500 元。第二十三条 ,回填土不夯实,有杂物或颗粒过大,每次罚款 100 元。第二十四条 ,防水工程不合格,漏雨或漏水每一处罚款 200 元。第二十五条 ,采暖管不试压,罚款 500 元。按头长“胡子” ,背面涂 漆不到位,每处罚款 50 元。第九章 静设备安装、维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一节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第一条 ,现场制作的设备需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有关操作人员 资质审查。质量检查人员和相关的质量检查设备与专用仪器工具的

45、检查。第二条 ,对进场的原材料、接管、配件检验,审查其“三证”是否齐 全,有异议的与特殊要求的需进行二次复试与试化验。第三条 ,检查施工单位根据设备的设计文件和特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 计方案是否满足质量保证要求。第四条 成品设备由国内制造厂制造的应由供应单位、建设单位、施 工单位等共同验收, 并检查其资料是否齐全、 有无质量问题, 并做好记录第五条 ,引进设备由商检局与上述各方共同验收,并检查其资料是否 齐全。第二节,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第六条 ,施工单位日常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制造安装的质量 标准和规范。第七条 ,焊接施工按焊接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第八条 ,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检查前

46、 24 小时通知有关单位,并 做检查记录,记录签在当时当地。第九条 ,各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质量管理员的工作,与时提供检查所 用工具、设备,配备所需人员。第十条 ,质量管理人员应定期、不定期抽查施工单位质量体系运行情 况,并进行质量检查活动,做好质量检查记录。第十一条 ,设备试压,气密必须在无损检查和系统检查完成之后进行 并按要求的压力进行试压、气密。第十二条 ,设备封闭前须经有关人员进行封闭前的清理、 核对的检查。第十三条 ,热处理设备热处理后不允许没有措施的情况下再进行动 焊、切割。第十四条 ,主体工程焊接合格率 95% 以上,辅助系统工程焊接一次合 格率 90% 以上。第三节 罚 则第十五

47、条 ,未按标准和规范与设计文件施工的罚款每处 50-500 元。第十六条 ,对于停检点和见证点,施工单位不通知有关各方而擅自进 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 50-500 元。第十七条 ,设备出厂时带有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发现而未发现在使 用中造成后果的,由施工单位负责,并视情节给预 50-1000 元罚款。第十八条 ,施工过程中的 “低、老、坏”情况,视情节轻重罚款 50-200 元。第十九条 ,施工中有违反施工规范或野蛮施工的每处给预 50-500 元 罚款,情节严重的或屡教不改的罚款 500-1000 元。第十章 工艺安装与维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一节 原材料的质量管理第一条 ,凡用于工艺安装工程

48、的原材料都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 证,无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的原材料不得使用。若对证明书中内容有异议 时,应进行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的分析检验。第二条 ,凡用于安装工程的原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质量应符合 设计文件的规定,不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原材料不得使用。第三条 ,凡用于工艺安装工程的主要原材料应由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供应单位等几方共同进行外观检验,符合国家标准与规范要求后方可使 用。送检样品必须由见证员见证取样。第四条 ,合金钢管道组成件应采用光谱分析或其他方法对其材质进行 复查,并做好标记与相应记录。第五条 ,凡用于工艺安装工程的原材料应按材质、规格、型号区分存 放,不锈钢与非合金钢、低

49、合金钢管件不得接触。第六条 ,初次使用的厂家的管件,首批检查 5% ,且不少于一件做射 线检测。第七条 ,曾出现过不合格品的厂家的管件,每批抽查 5% ,且不少于 一件做表面无损检测,直至连续三批未出现不合格品为止。第八条 ,凡按规定做的抽样检查或检验的样品中若有一件不合格品, 按原规定加倍抽检,若仍不合格,则该批管件不得使用,并做好标记以便 区分。第九条 ,阀门在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要求的规范要求对其进行液体 强度与严密性实验,并做好标记,填写好阀门试压记录。第十条 ,SHA 级管道的管件,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 10MPA 时,其外 表应逐件进行无损检测不得有线性缺陷。第十一条 ,SHA 级管

50、道的管件,设计压力小于 10MPG 时,每批抽查 5%且不少于一件进行表面无损检测,不得有线性缺陷。第二节 管道安装质量管理第十二条 ,执行标准和规范正确(执行石油化工设备与工业管道维修 检修规程, 2004 年发行版),严格按设计文件与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第十三条 ,管道加工前,应核对基础设备、管架、预埋件、预埋孔是 否正确。对于最后封闭的管段,应考虑现场调整的裕量。第十四条 ,管道安装前,应逐根清扫或擦试管段内部,不得有沙土、 浮锈、铁屑、焊渣、水、油与其他杂物。第十五条 ,施工中不允许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符合质量 标准的半成品或成品。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必须经过

51、检查合格后方可隐蔽。第十七条 ,对于停检点和见证点,施工单位必须通过有关人员确认后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第十八条 ,施工中不允许违反施工规范野蛮施工。第十九条 ,不允许无证焊工现场施焊或有证焊工焊接许可项目以外项 目。第二十条 ,不允许焊工使用不烘干的电焊条,要正确使用保温简。第二十一条 ,管焊焊接, 打磨坡口形式和尺寸要符合 GB50236-98 现 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管子壁厚大于等于 3mm 的必须打坡口,管子壁厚小于 3mm 的对口间隙不得小于 1.5mm 。第二十二条 ,设备、管线不允许不除锈就防腐。第二十三条 ,设备、管线不防腐或防腐不合格,不允许作保

52、温,保温 层的厚度按照设计要求。第二十四条 ,按设计要求使用防腐涂料,涂层厚度要达到要求。第二十五条 , A 级管道的弯管在弯制后应进行表面无损探伤,并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规范要求。第二十六条 ,对于有探伤要求的管道,必须执行单线图指导施工的方 法。单线图要注明管线号,焊口要做出标记。第二十七条 ,现场组焊完毕的探伤口应做好标记, 以保证其可追溯性第二十八条 ,与传动设备连接的管道安装时应预先安装支架,不得将 管道与阀门等重量或力矩附加在设备上。第二十九条 ,法兰连接前,应检查其密封面,不得有影响密封性缺陷 存在,并应清除法兰上的铁锈、毛刺与尘土等。第三十条 ,与传动设备连接的管道和支、吊架安装

53、完毕后,应缷下设 备接管上法兰的螺栓,在自由状态下检查法兰的平行偏差,径向偏差与间 隙。第三十一条 ,螺栓等紧固件的安装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第三十二条 ,经过热处理合格的管道,不得接触火焰或进行引弧,否 则应重新进行热处理。第三十三条 ,管线支、吊架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不得在支吊架 上开口,不得将伴热管直接在主管上点焊固定。第三十四条,口型补偿器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预拉伸,垂直水平度要符合规范要求。成品补偿器的安装按设计与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安 装。第三十五条 ,管道安装完毕探伤合格后,进行吹扫清洗,并按设计文 件要求对管道系统进行强度与严密性实验。第三十六条 ,实验过程中施工单位在自检

54、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与相关单位进行联检。第三十七条 ,实验过程中如遇泄漏,不得带压修理。缺陷消除后应重 新试验。第三十八条 ,系统实验结束后,应与时拆除所有临时育板,核对记录 并填写管道系统实验记录。第三节修理与质量标准1、管道预制1 、1 管子切割a、坡口表面应平整,无毛剌、凸凹、缩口、熔渣、氧化铁等。b、 管端切口平面与管子轴线的垂直度小于管子直径的1%,且不超 过 3mm ;c、合金钢管、不锈钢管,公称直径小于 50mm 的碳素钢管,以与 焊缝射线检测要求等级为U级合格的管道坡口,一般应用机械切割。如采 用气割、等离子切割等,必须对坡口表面打磨修整,去除热影响区,其厚 度一般不小于 0.5

55、mm 。d、清除坡口表面反边缘 20mm 以内的油漆,污垢、氧化铁、毛刺 与镀锌层,并不得有裂纹,夹层等缺陷;e、 手工电弧焊与理弧自动焊的坡口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50236-98 的要求;f、 不等壁厚的管子,管件组对,较薄件厚度小于 10mm、厚度差大 于 3mm ,与较薄件厚度大于 10mm ,厚度差大于较薄件的 30% 或超过 50% 时,应按规定削薄厚件的边缘。1、 2 管子弯制a、弯管最小弯曲半径按以下要求执行:(1 )当管道设计压力小于10Mpa时,热弯最小弯曲半径为 3.5DW ; 冷弯最小弯曲半径为 4.0DW ;(2)当管道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Mpa时,冷热弯最小弯曲半径为

56、5.0DW(DW为管子外径);b、弯曲的钢管表面不得有裂纹、划伤、分层、过热等现象,管内外 表面应平滑、无附着物;c、 弯管制做后,弯管处的最小壁厚不得小于管子公称壁厚的90%, 且不得小于设计文件规定的最小壁厚。弯管处的最大外经与最小外径之差,应符合下列规定:GC1级管道应小于弯制前管子外径的 5% ;GC2、GC3级管道应小于弯制前管子外径的8% od、 弯曲角度偏差,高压管不得超过1.5mm/m ,最大不得超过5mm ; 中低压管弯曲角度偏差对冷弯管不超过 3mm/m ,最大不超过10mm ;对 热弯管不得超过5mm,最大不得超过15mm ;e、 中低压管弯管内侧波高的允许值见下表,波距

57、应大于或等于4倍波高。中低压管弯管内侧波高允许值:mm管子外径114133159219273325377426波高45678f、褶皱弯管波纹分布均匀、平整、不歪斜;g、碳素钢管,合金钢管在冷弯后,应按规定进行热处理。有应力腐蚀倾向的弯管,不论壁厚大小,均应做消除应力热处理。h 、高压管子弯制后,应进行无损探伤,如需热处理,应在热处理后 进行。2、管道的焊接2.1 焊工须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 施焊后在每道焊缝结尾处打上焊 工印记。不允许打钢印的管道在竣工图上记载。2.2 焊接接头不得强行组对, 对口内壁应平齐, 其错边量偏差对射线检测IU级为合格的焊缝不应超过管子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

58、;对射线检测川级合格的焊缝不应超过管子壁厚的20%,且不大于2mm。2.3 焊接时必须采用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2.4 不得在焊件表面引弧或试验电流, 不锈钢与淬硬倾向较大的合金 钢焊件表面不得有电弧探伤等缺陷。2.5 对 GC1 GC2 级管道和对管内清洁度要求高的管道与设计文件 规定的其他管道单面焊焊缝,应采用氩弧焊打底。2.6 管道焊接接头不得有焊渣, 飞溅物等, 焊缝成型良好, 焊缝宽度 以每边盖过坡口边缘 2mm 为宜。角焊缝的焊脚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外 形应平缓过度,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凹陷等缺陷。焊缝咬肉深度不 应大地 0.5mm ,低温管道焊缝不得咬肉。

59、2.7 管材焊接前预热与焊接处理应按 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 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2.8 对同一焊工所焊同一规格同一级别管道的焊缝按比例抽查, 但探 伤长度不得少于一道焊口。如有质量等级不合格者,应对该焊工所焊同类 焊缝,按原定比例加倍探伤,如仍有此类缺陷,应对该焊工所焊全部同类 焊缝进行无损探伤。焊缝同一部位返修次数,对碳素钢管一般不超过 3 次;对合金钢管、 不锈钢一般不超过两次。对仍不合格的焊缝,如再进行返修,应经单位技 术负责人批准,返修的次数、部位和无损探伤结果,应作记录。2.9 马鞍管焊缝应由焊接工艺保证,且按要求着色检查。2.10 异种钢焊接施

60、工按 SH3526 石油化工异种钢焊接规程 执行。3、管道安装3.1 中低压管道a、脱脂的管子、管件和阀门,其内外表面不得被油迹污染。b、法兰、焊缝与其他连接件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不得紧贴墙壁、 楼板或管架。管道穿过墙、楼板或其他建筑物时应加套管。套管内的管段 不许有焊缝。穿墙套管长度应小于墙的厚度。穿楼板的套管应高出地面 20-50mm 。必要时在套管与管道间隙内填入石棉或其他不燃烧的材料。c、管道安装前管内不得有异物。管道安装后,不得使设备承受过大 的附加应力。与传动设置连接的管道一般应从设备一侧开始安装,其固定 焊口应远离设备。管道系统与设备最终连接时。应在设备上安设监视位移 的仪表,转

61、速大于 6000r/min 时,其位移值应小于 0.02mm ;转速小于 或等于 6000r/min 时,其位移值应小于 0.05mm 。需预伸(压缩)的管 道与设备最终连接时,设备不得产生位移。d、 输送可燃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管线不得穿过仪表室、化验室、 变电所、配电室、通风机室和惰性气体压缩机房。可燃气体放空管应加静 电接地措施,并需在避雷设施之内。e、安装垫片时,应将法兰密封面清理干净,垫片表面不得有径向划 痕等缺陷,并不得装偏;高温管道的垫片两侧涂防咬合剂,同一组密封垫 不应加两个垫。f、螺栓组装要整齐,统一,螺栓应对称紧固,用力均匀。螺栓必须 满扣。g、 管段对口时,对接的管子应

62、平直,在距对口200mm 处测量,允许偏差 1mm/m ,但全长的最大累计允许偏差不得超过 10mm 。h、法兰密封面不得有径向划痕等影响密封性能的缺陷,密封面间平行度偏差不大于法兰外径的 1.5% ,密封面间隙应略大于垫片厚度,螺栓 应能自由穿入。i、 对不锈钢和合金钢螺栓螺母,或管道工作温度高于250 C时,螺 栓、螺母应涂防咬合剂。j、阀门手轮安装方向应便于操作,禁止倒装。止回阀,截止阀,调 节阀和疏水阀应按要求安装,走向正确。安全阀不得碰撞。阀门与管道焊 接时,阀门应处于开启状态。k、采用螺纹连接的管道,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密封材料挤入管内。l、埋地管道须经试压合格,并经防腐处理后方能覆

63、盖。m 、管子间净距允许偏差 5mm ,且不妨碍保温(冷) ,立管垂直度 偏差,应不大于2%o,且不大于 15mm 。n 、有热(冷)位移的管道,在开始热(冷)负荷运转时,应与时对各支、吊架逐个检查,应牢固可靠,移动灵活,调整适度,防腐良好。o、高温或低温管道的螺栓在试动时若需热紧或冷紧,紧固要适度。4、级护与故障处理4.1 带压堵漏处理4.1.1 带压密封堵漏是指采用堵漏密封胶粘补或注入预制的夹具盒内对管道的法兰、焊缝和管子等部位泄漏进行堵漏的一种新型密封技术。4.1.2 剧毒介质管道、均匀腐蚀的管道不宜采用带压堵漏。4.1.3 带压密封堵漏,施工前应办理许可证,并经有关部门审批。4.1.4 带压密封堵漏应由专门人员执行。4.1.5 密封胶应根据泄漏介须、温度和压力等特性选择。4.1.6 密封胶应根据泄漏部位具体形状设计加工, 并进行强度计算和校核。4.1.7 带压密封堵漏前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4.1.8 带压堵漏设施是临时处理措施,系统停车时应拆除,并修复泄 漏部位。5、维护、检修执行的规程、标准a、 SHS01004-200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