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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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条款一、扩展类(需加费)1. 空运费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空运费,但该空运费须与本保险合同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本条款项下的空运费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得超过以下列明限额。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每次事故免赔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附加保险费:2. 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第一部分扩展承保所附清单列明的建筑或安装施工机具、设备的损失。因电器或机械故障、运转失灵、冷却剂或其它液体冻结、润滑

2、剂有缺陷或机油、冷却剂缺乏等机器设备内在原因所致的损失除外。但由此引发意外事故,导致的后果损失予以赔偿。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船及飞机的损失除外。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应以该机具、设备的重置价投保,该重置价是指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设备所需的费用。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总保险金额:年费率:保险期间:自 至 。附加保险费:每次事故免赔额: ,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3. 工程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本保险合同第一部分项下保险财产施工造成已完工或交付使用部分的损失。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

3、变。附加保险费:4. 契约责任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契约责任而应承担的,对任何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项下规定的赔偿限额。被保险人应将有关契约向保险人申报,并得到保险人的书面认可。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附加保险费:5. 清除污染费用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受到放射性污染及本保险合同项下予以赔偿的损失造成污染的保险财产进行清除的特别费用。清除污染费用包括:(一)为修理受损物件必需发生的清除污染费用,例如:对在正常操作

4、过程中暴露于离子辐射的部件进行清除污染的费用;(二)为接触受损物件而发生的费用,例如:卸去及重新放置护罩和防护墙的费用;(三)为防护受损物件的人员而发生的费用,例如:防护服,为避免辐射而设置阻隔物的费用;(四)受损物件因正常操作过程中无法修理,只能重置所发生的额外费用;(五)受损物件修理后,根椐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试验、检查、验收而发生的费用;(六)转移和处置放射性残骸的费用。本条款项下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但本保险合同第一部分承保的财产,其通常的修理费用不受限额的限制。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附加保险费:6. 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

5、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原因引起意外事故并导致其它保险财产的损失而发生的重置、修理及矫正费用,但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除外。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附加保险费:7. 原有建筑物及周围财产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明细表物质损失项下根据本扩展条款规定承保被保险财产在建筑、安装过程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地下水位降低、基础加固、隧道挖掘以及其它涉及支撑因素或地下土地施工而造成以下列明的建筑物突然的、不可预料的物质损失。作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被保险人在工程

6、开工前应向保险人提供书面报告以证实被保险工程开工前原有建筑及周围财产的状况良好,并已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因工程设计错误造成下述建筑物的损失,以及既不损害建筑物的稳固又不危及使用者安全的裂缝损失。工程建设期间,若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安全措施,该项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本条款承保的建筑物:(或后附清单)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免赔额: 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附加保险费:8. 特别费用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下列特别费用,即: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快运费(不包括空运费

7、),但该特别费用须与本保险合同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且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若保险财产的保额不足,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每次事故赔偿限额:附加保险费:9. 灭火费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由保单承保的风险引起的下列损失:(一)灭火过程中的费用(二)清理水和其他物质的费用(三)清理费用(四)暂时性防护设施建造费用本保险合同对财产和灭火费用的责任不应超过每次事故 。灭火费用不应计入本保险合同项下财产的重置价值内。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8、附加保险费:10. 保证期特别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特别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限内由于安装错误、设计错误、原材料或铸件缺陷以及工艺不善引起的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但对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前即已发现错误并应予以矫正的费用除外。本特别扩展条款既不承保直接或间接由于火灾、爆炸以及任何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也不承保任何第三者责任。保证期的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险合同明

9、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保证期: 个月每次事故免赔额: ,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附加保险费:11. 内陆运输扩展条款1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货地点到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工地,除水运和空运以外的内陆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但被保险财产在运输时必须有合格的包装及装载。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保险财产总价值:每次运输最高保险金额:每次事故免赔额:附加保险费:12. 内陆运输扩展条款2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赔偿第一部分物质

10、损失项下承保的由本地供给的物资在保险合同限定的地域内,运往建筑工地的陆上运输途中,而不是水上运输或空运途中,由于碰撞、冲击、洪水、地震、水灾、地崩或山崩、地陷、盗窃或火灾引起的损失。如果需要在工地外储存,则要加批“防火设施特别条款”和“工棚、库房特别条款”。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本地供给物资的总价值:每次运输最高保险金额:免赔额:附加保险费:13. 埋管查漏费用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项下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下列项目:(一)流体静力试验后的查漏费用(包括特殊设备的租用费、运输费和操作费)(二)为查寻及修补漏点而产生必要的土方工程费用。例

11、如,对未受损壕沟的开挖,管道覆盖层的剥离和复原。但上述泄漏必须系本保险合同项下予以赔偿的事故,或由工地的施工错误所造成,并且 的焊缝已经光检查,所有发现的缺陷均已排除。本条款不负责赔偿焊缝的错误修理造成的费用。每一流体静力试验段的赔偿限额:保险期间最高赔偿限额: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附加保险费:14. 制造商风险扩展条款A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第一部分物质损失第二条除外责任”项下“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的措辞修改为:“如果在损失发生前就发现由于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但不包括安装错误)直接引起而需要被保险人对该错误进行矫正的所

12、用的部件修理以及重置的费用;”但是,本批单不适用于土建部分项目。附加保险费:15. 核燃料组件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根椐以下条件扩展承保燃料组件的损失。(一)定义核燃料组件包括:1核燃料(可裂变的,或增殖的,或化合的,或合成的原料);2燃料包层;3支撑结构。(二)承保期限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本条款承保期限自燃料组件在安装工地卸下起,至每一燃料组件置入压力反应堆的位置后止。若本条款承保的平均持续时间超过 个月,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申请延长期限。(三)一旦发生损失,本条款负责赔偿扣除免赔额后的所有损失修理费用,该费用包括:1从损坏的燃料组件中提取燃

13、料,并对此检查和储存的费用;2修理或重新放置燃料包层及支撑结构的费用3重新加工处理受损核燃料的费用;4重新放置受损核燃料的费用;5将核燃料、燃料包层及支撑结构组装成燃料组件的费用;6运输和保险费用,包括为获得必要的进口和运输许可而支付的费用。任何受损燃料组件的赔偿金额都不超过该燃料组件在保额中所占的比例。每次事故免赔额:附加保险费: (燃料组件的实际金额 /年度)燃料组件的实际金额:日期 燃料重量 (吨)实际金额: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16. 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条款扩展承保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工地外的储存物,但该储存物的金

14、额应包括在保险金额中。被保险人应根椐保险人要求提供:(一)工地外储存的地址:(二)储存物的最高金额:(三)储存期限:被保险人应保证:(一)上述工地外储存地点必须有安全警卫人员24小时值班;(二)上述工地外储存地点必须符合储存物的存放要求。每一储存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附加保险费:17. 工程图纸、文件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合同项下承保的风险造成工程图纸及文件的损失而产生的重新绘制,重新制作的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附加保险费:18. 业主现有的或由被保险人看管照料的财

15、产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第一部分物质损失项下扩展承保业主现有的或由被保险人看管照料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额:上述财产必须是开工前状况良好并且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险人才予以赔偿。由于震动、移动、减弱支撑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保险人只赔偿保险财产的全部或部分倒塌,对于不损伤其稳定性和危及使用人安全的表面损坏不予赔偿。保险人不赔偿:与工程性质或施工方法有关的可以预见的损失。保险期间内,为预防损失或缩小损失程度而发生的费用。免赔额:附加保险费:19. 专业费用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合同

16、项下承保风险造成被保险工程损失后,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验师及工程咨询人费用,但被保险人为了准备索赔,或估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除外。上述赔偿费用应以损失当时适用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收费标准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附加保险费:20. 压力反应堆特别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压力反应堆及内部物体(燃料组件及吸收器成份除外),对通常修理费用及清除污染费用不作区别,本条款项下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超过以下列明限额。压力反应堆的外部范围根据附件第 号图纸所示确定。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17、附加保险费:燃料组件核燃料(可裂变的,或增殖的,或化合的,或合成的原料),燃料包层及相关的支撑结构。吸收器成份关闭杆、控制棒及相关的结构材料。21. 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合同承保的火灾和其它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而发生的清除、拆除及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附加保险费:22. 地下炸弹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总除外责任(一)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恐怖行动、谋杀、政变。”不适用于工程开工前

18、就已在地下或水下埋藏的炸弹、地雷、鱼雷、弹药及其它军火引起的损失。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附加保险费:23. 放弃代位求偿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保险人同意放弃由于支付本保险合同项下的赔款而可能获得的,对任何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所有的代位权,但须以本条款的所有被保险人都遵守本保险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件为前提。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附加保险费:24. 公共当局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 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重建或修复受损财产时,由于必须执行公共当局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产生的额外费用,但以下列规定为条件:1)

19、被保险人在下列情况下执行上述法律、法令、法规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a. 本条款生效之前发生的损失;b. 本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失;c. 发生损失前被保险人己接到有关当局关于拆除、重建的通知;d. 未受损财产(但不包括被保险的地基)的修复、拆除、重建。2)被保险人的重建、修复工作必须立即实施,并在损失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或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工;若根据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及其附则,该受损财产必须在其它地点重建、修复时,保险人亦可赔偿,但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得因此增加。3)若在本保险合同下保险财产受损,但因保险单规定的赔偿责任减少时,则本扩展条款责任也相应减少。4)保险人对任

20、何一项受损财产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在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附加保险费: 。25. 急救费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时应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急救费用。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附加保险费:26. 建筑、安装施工机器、设备扩展条款B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保险费,保险人按照下列条件扩展承保所附清单列明的

21、建筑或安装施工机具、设备的损失:1)保险人仅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在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场地是指为本工程建设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征用的施工场地)发生的施工机器、设备的损失;2)保险人对于任何领有行驶牌照的公路车辆或船舶不承担保险责任;3)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操作人员在使用建筑、安装施工机器、设备过程中发生的倾覆、火灾、爆炸的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本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电器或机械故障、运转失灵、冷却剂或其它液体冻结、润滑剂有缺陷或机油、冷却剂缺乏等机器设备内在原因所致的损失除外;4)在被保险人必须将所有建筑、安装施工机器、设备放置于20年一遇洪水标准以上的地点的情况

22、下,保险人才对因洪水造成的施工机器、设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对于冻灾、测试、维修、酒后或无有效证件操作引起的任何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6)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应以该机具、设备的重置价投保,该重置价是指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设备所需的费用。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总保险金额: 年费率: 保险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附加保险费: 。每次事故免赔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27. 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B兹经双方同意 , 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保险费,保险人仅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合同承保的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而发生的清除、拆除或临时支撑受损保险

23、标的财产的费用, 但不包括永久性支撑或重新设计支撑、加固的费用以及清理非保险标的财产的费用。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附加保险费: 。28. 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B兹经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保险工程因设计错误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原因引起意外事故而导致其他保险财产的直接物质损失。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不负责校正设计错误、工艺不善或原材料缺陷的费用。保险人对于上述原因导致的该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也不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在本条款项下提出索赔,被保险人须负责对引起事故原因的具体

24、项目的设计错误和原材料缺陷和工艺不善予以举证。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每次事故免赔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附加保险费: 。29. 制造商风险扩展条款B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第一部分物质损失第二条除外责任”第一款项下“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的措辞修改为:“如果在损失发生前就发现由于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但不包括安装错误)直接引起而需要被保险人对该错误进行矫正的所用的部件修理以及重置的费用;”被保险人在本条款项下提出索赔时,被保险人须负责对引起事故原因的具体项目的设计错误和原材料缺陷和工艺不善进行举证。但是,

25、本批单不适用于土建部分项目。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附加保险费: 。30. 地下管道钻探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经交付了附加保险费,保险人对在河流、铁路路基、公路等下方水平钻探作业时遭受的损坏,在以下列明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但作为被保险人的承包商必须具有相关的施工资质,并且在开工之前必须根据最新的技术对地质状况进行分析,并采取合适的钻探方法。保险人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不负责赔偿:(一)未达到钻探目标位,偏离预定方向;(二)钻探泥浆的损失;(三)水平钻探作业区管道外部绝缘材料的损坏。保险金额(钻探费用+铺设管道的材料价值+钻探设备价

26、值):每次钻探赔偿限额: 附加保险费: 费率: 免赔额:每次事故损失金额的20%,每次事故至少 。发生保险损失并经保险人赔偿后,上述保险金额相应减少。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31. 转移至安全地点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被保险人为避免可能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而将保险财产临时性转移至邻近的安全地点时的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限额:附加保险费:32、交叉责任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第三者责任项下的保障范围将适用于保险合同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所有被保险人,就如同每一被保险人均持有一份独立的保险合同

27、,但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不承担以下赔偿责任:(一)已在或可在本保险合同物质损失部分投保的财产损失,包括因免赔额,或赔偿限额规定不予赔偿的损失;(二)已在或应在劳工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项下投保的被保险人的雇员的疾病或人身伤亡。保险人对所有被保险人由一次事故或同一事由引起的数次事故承担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合同保险单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附加保险费:33、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对原有的地下电缆、管道或其它地下设施造成的损失,但被保险人须在工程开工前,向有关当局了解这些电缆、管道及其它地下设

28、施的确切位置,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图纸上正确标明位置的地下设施的损失赔偿应先扣除以下列明的免赔额1。对图纸上错误标明位置的地下设施的损失赔偿应先扣除以下列明的免赔额2。任何损失赔偿仅限于电缆、管道及地下设施的修理费用,任何后果损失及罚金均不负责。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每次事故免赔额1: 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 每次事故免赔额2: 。附加保险费:34、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第三者责任项下扩展承保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但以下列条件为限:(一)第三者的财产、土地或建

29、筑全部或部分倒塌;(二)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第三者的财产、土地或建筑物处于完好状态并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三)如经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应自负费用向保险人提供书面报告说明任何受到危及的第三者财产、土地或建筑物的情况。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一)因工程性质和施工方式而导致的可预知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二)既不影响第三者财产、土地或建筑物的稳定性,又不危及使用人安全的表面损坏;(三)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为防止损失发生而采取预防或减少损失的费用。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免赔额:附加保险费:二、扩展类(无需加费)1. 升值

30、条款如果在保险期间内,工程合同的实际合同总价值将超过原先估计的合同总价值,则本保险合同第一部分的保险金额应相应增加,但增加部分不能超过原保险金额的 。2. 扩展责任保证期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内:(一)被保险的承包人因履行工程合同进行维修保养而造成保险工程的损失;(二)因受损部分完工证书签发前的建造期内的施工原因引起,在保证期内发生的保险工程的损失。保证期的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险合同明

31、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保证期限: 个月3. 有限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内,被保险的承包人因履行工程合同进行维修保养而造成保险工程的损失。保证期的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保证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 时起到 年 月 日 时止。4. 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扩展承

32、保由于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引起的损失。但本扩展条款仅负责由下列原因直接引起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一)任何个人参于他人进行社会骚乱的活动(无论是否与罢工有关);(二)任何合法当局对该骚乱进行平息,或试图平息,或为减轻该骚乱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三)任何罢工者为扩大罢工规模,或抵制厂方关闭工厂而采取的故意行为;(四)任何合法当局为预防,或试图预防该故意行为,或为减轻该故意行为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双方进一步同意:(一)除下述特别条件另有规定外,本保险合同所有条款,除外责任及条件等均适用于本扩展条款。本保险合同的责任范围 亦将包括本扩展条款承保的损失。(二)下述特别条件仅适用于本扩展条款特别条件

33、。1本保险合同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1)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或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延迟、中断、停止;(2)任何合法当局没收、征用保险财产造成被保险人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3)任何人非法占有建筑物造成被保险人对该建筑物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但保险人对上述(2)及(3)项下被保险人的权益丧失之前,或临时丧失期间的保险财产的物质损失负责赔偿。2本保险对下列原因引起的直接、间接损失不予负责:(1)战争、入侵、外敌行为、敌对行为、类似战争行为(无论宣战与否)、内乱;(2)兵变、民众骚动导致的全民起义、军队起义、暴动、叛乱、革命、军事行动或篡权行动;(3)代表任何组织,或与之有关联的任何个人采取的

34、旨在动用武力推翻或用恐怖及暴力行为影响政府的行动(合法的或事实上的),一旦发生诉讼,且保险人根椐本特别条件申明损失不属本保险责任范围时,被保险人如有异议,则举证之责应由其承担。3保险人可随时注销本保险,并将该注销通知以挂号信寄至被保险人最近提供的地址。届时,保险人按比例退还未到期部分的附加保费。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 机器设备试车考核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机器设备的试车,但为期不超过 (由第一次试车开始起计)。若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坏,保险人概不负责(但因机器安装时的错误除外)。对于部分投入使用或交接完毕的机器设备,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35、对于未投入使用或交接的,只要不超过规定的期限,保险仍然有效。如使用二手的机器设备,保险责任从试车开始起即告终止。6. 保险期间自动延长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若保险工程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期间内未结束,本保险合同的原保险期间将自动延长 天;同时,在扩展承保保证期的情况下,保证期相应顺延,但前提是被保险人应在本保险合同原保险期间结束日之前至少提前15天书面通知保险人。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三、限制类1. 工棚、库房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只有在被保险人将工棚、库房落址在工地内高于最近20年记载中最高水位的地方,并且每一个库房、工棚或间隔50米,或由防火墙分隔的情况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火灾、洪水

36、直接、或间接造成工棚、库房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双方同意,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工棚每次事故限额为 ;每一独立的库房每次事故限额为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2. 农作物、森林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工程施工期间直接或间接造成农作物、森林以及养殖类的损失或责任不负责赔偿。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3. 大坝、水库工程除外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一)在建造过程中,对软石地域灌浆或采取其它必要的安全措施;(二)排水费用,即使水量远远超过原来的估计;(三)排水系统的故障、损坏引起的,且若有充足的备用设备则可以避免

37、的损失;(四)因增加防水隔离措施,以及增加排放流水和地下水设备发生的费用;(五)基础不实造成地陷引起的损失;(六)裂缝和渗漏。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4. 钻井工程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钻井工程的责任范围将限制在下列风险引起的损失:(一)地震、火山爆发、海啸;(二)暴风雨、龙卷风、洪水、滑坡;(三)井喷或形成坑状;(四)自涌水流;(五)火灾、爆炸;(六)实践中无法克服的泥浆损失;(七)实践中无法克服的洞孔塌方或由于异常,或页岩膨胀导致洞壁塌方。保险人的赔偿以导致弃井后果的上述风险出现时已发生的钻井费用(含材料)为限。被保险人应承担以下列明的每次事故免赔额。特别除外条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钻机

38、及钻井设备的损失(钻井商可为此安排其它特殊的保险)、各种打捞费用以及为恢复钻井状态而进行修正、研究检查(包括酸处理、断面切除等促进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每次事故免赔额: 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5. 地震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直接或间接因地震引起的损失和责任不负责赔偿。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6. 防火设施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仅在下列各项要求均得以满足时才对被保险人因火灾爆炸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损失负责赔偿:(一)工地上应始终配备足够的和有效的消防设备以及充足容量的灭火用具,并使之处于随时可用的状态;(二)保证足够数量的人员受到使用该消

39、防设备的训练,并能随时进行灭火工作;(三)若建筑、安装工程需设材料仓库、则库存物应分置若干库存点,每一库存点的材料价值不得超过 金额。每个库存点必须至少间隔50米,或由防火墙分隔;所有易燃物(例如不适合混凝土浇筑的模板材料、枯枝落叶层等),尤其是所有易燃液体和气体的放置地远离正在进行建筑、安装的财产或任何明火作业区;(四)易燃物附近动用明火,或进行烧焊、切割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名受过消防训练并配备灭火器材的人员在场;(五)试车开始时,所有为设备运行而设计的消防设施必须安装就绪并能使用。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7. 洪水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直接或间接因洪水引起的损失和责

40、任不负责赔偿。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8. 碳氢化合物加工业特别条款1兹经双方同意,以下条件适用于本保险条款(一)一旦碳氢化合物进入机器设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物质损失项下每次事故免赔额将为 ,该免赔额也适用于因火灾及爆炸引起的损失;(二)一旦碳氢化合物进入机器设备,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催化剂的损失(除非经其它特别条款承保);2由于任何管道过热或断裂引起的重整装置的损失;3由于放热反应引起过热或断裂并导致机器设备的损失;4由于故意未按技术规范操作,或切断安全装置引起的机器设备的损失;本条款对因上述原因引起的任何第三者的损失不负责赔偿。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9. 碳氢化合物加工

41、业特别条款2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按约定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特别条款项下碳氢化合物加工业特别条款项下的“催化剂的损失(除非经其它特别条款承保)”的措词改为“催化剂的损失,除非该损失是由本保险合同予以赔偿的机器设备的损失造成的”。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附加保险费:10. 清除滑坡土石方特别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清除滑坡土石方的费用,但对滑坡造成工程地区重新开挖的费用在不超过原开挖费用的范围内负责赔偿。对被保险人未采取或未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斜坡腐蚀的修补费用不负责赔偿。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11. 洪水特约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被保

42、险人由于暴雨、洪水所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损失和责任在本保险合同项下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在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这种必要的安全措施是指依据气象部门统计资料,充分估计到保险工程地点10年来以及整个保险有效期内的暴雨、洪水情况及所应当采取的有效措施。若被保险人未能从水道中清除障碍物(如沙石、树木等)以保持水流畅通,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保险人不予赔偿。12. 建筑安装工程时间进度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规定,被保险人为获得本保险合同的保障,应向保险人提供建筑或安装工程时间进度表,包括其它书面材料及技术资料,上述资料作为本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除非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前已书面同意被保险人

43、提出的时间进度偏差期限,保险人对建筑或安装工程时间进度偏差超过以下列明的期限所引起或扩大的损失不负责赔偿。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时间进度偏差 星期。13. 隧道工程特别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一)对软石地域灌浆或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二)超过图纸规定的开挖以及因此而增加的回填费用;(三)排水费用,即使水量远远超过原来的估计;(四)排水系统的故障、损坏引起的,且若有充足的备用设备则可以避免的损失;(五)因增加防水隔离措施,以及增加排放流水和地下水设备发生的费用。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14. 旧设备除外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

44、,保险人对被保险的旧设备的下列损失不负责赔偿。(一)可归因于该设备在本次安装之前的运行;(二)可归因于该设备的拆卸(若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该拆卸工程)(三)任何非金属部分。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15. 沉箱基床施工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特别约定,沉箱基床超爆、欠爆、整平不到位,以及沉箱安放由于各种原因未达到设计和规范标准,或沉箱安放时挫坏基床均不属意外事故,由此造成被保险财产的任何损失,在本保险合同下不予赔偿。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16. 船舶碰撞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由于船舶(包括施工船舶)的碰撞或船舶缆绳影响,而造成被保险工程的损失,在本保险合同下不予赔偿。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

45、条件不变。17. 打桩及挡土墙除外责任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以下费用不负责赔偿:(一)由于以下原因更换、矫正桩柱或挡土墙:1、在施工中错误放置、错误连接或挤压;2、在打桩或抽取过程中丢失、放弃或损坏;3、打桩设备或套筒的故障或损坏导致阻塞;(二)修复断开或分离的板桩;(三)修复任何物质的渗漏或渗透;(四)填充空隙或更换消耗掉的膨润土;(五)由于桩基或地基工程不能通过负载测试或其他未达到设计承载能力;(六)修复侧立面或结构。本条款不适用于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证明损失属于保险责任的举证之责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18. 堤坝抛石施工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特别约定,由

46、于潮汐、水流和堤坝沉降等原因(洪水和滑坡除外)造成被保险财产的任何损失,在本保险合同下不予赔偿。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19. 地下工程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自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保险合同特别条款中增加下列条件:关于隧道、竖井、洞穴和其他类似的地下工程,无论本条款是否与本保险合同其他内容相抵触,其约定以本条款为准: 1、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责赔偿: (1)开挖超出设计图纸规定的开挖范围或标高,由此引起的清除塌方和回填费用;(2)为支撑、加固和稳定岩土而采取的安全措施的费用,无论这种损失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或尚未显现; (3)排水费用; (4)工程变更、增加、改进和改良的费用; (5)膨润土、

47、护壁泥浆和其他土质稳定添加剂的损失; (6)排水系统发生故障或设备冻结引起的,若使用备用设备可以避免的损失; (7)工程废弃或停工引起的损失。 2、被保险人应持续勘查和监测岩土变形并保留相关勘测记录,并根据规范规定、设计要求和经批准的方案采取合理的防损措施。 3、保险人在支付任何赔款前,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代表提供按照下述条4记录的调查程序的数据,以表明被保险人已履行了本保单下的相关规定。 4、被保险人应完整记录根据国家规范进行的所有调查程序,并妥善保存相关调查结果。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的指定代表提供所有调查程序的结果以供审核。 5、若发生全部或部分倒塌,根据理赔基础条款和以上1条款的约定,保险人

48、负责赔偿由物质损失直接引起的修理、重建、重置和其他为使工程完工而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但以下列条件为限: (1)在损失发生前本应采取的防损减损措施的费用除外; (2)赔付不超过隧道塌方部分原始造价的 %(包括清残费用和施救费用); (3)无论损失发生在一个或多个开挖工作面,保险人在一次事故中的最高赔偿责任为米。每次事故免赔额: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20. 非规范施工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特别约定,由于本工程承包商:1)未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2)对于洪水、暴雨、台风和冬季冻灾未制定合理的、必要的施工防护防损措施和预案,或者施工中未按制定的措施或预案执行;

49、3)违章作业;造成被保险财产的任何损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下不予赔偿。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21. 工程施工防灾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应遵守下列特别条款:1)遇有发布台风警报或因暴雨河水上涨时,被保险人应立即将可转移的材料或机具设备移至适当的安全地区,并对于已完成或正施工中的工程及无法搬移的设备予以加强固定,将易为水流冲失的木料以钢丝固定于已完成的基础或其它结构或重物以防流失。2)所有本工程的仓库、工房、办公处所、木工厂、预制场等均应设于堤内(即河床外)(或高于发生频率为二十年一遇水位以上高地的高地)。任何易因水受损毁的材料均应设置于防水设备良好的仓库内,应加垫置物,并盖以防水塑

50、胶布以防潮湿或雨水侵湿。至于因施工关系必须置于堤外的钢筋加工场、铸梁场等亦应尽量择高地为之,所选择的高地无论如何不得低于发生频率为十年一次的水位的地区以防洪水冲击。3)因施工关系必须置于堤外(或低于发生频率为二十年一次水位以上高地)的钢筋、水泥、模板、支撑物料、竹子及其它材料设备均应照实际工作进度的需要移入堤外,并概以十天用量为限。4)本保险合同所承保工程项目发生损毁灭失必须予以拆除清理或为水流所载沙粒、卵石、块石、滚石、沉泥、杂草、滚木及其它悬浮物淤盖必须予以清除者,一律不予赔偿,惟有设计内的挖土(或回填方)则不在此。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22. 工地内消防设施和防火措施特别条款兹经双

51、方同意,保险人仅在被保险人做到下列要求后,保险人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由于火灾或爆炸造成的损失或损坏:1)工地上应按消防部门制定的有关防火规范配置消防器材以供随时使用;功能完善的消防水龙必须安装至最高施工层的下一层并用临时端盖密封;2)定期检查水龙带和便携式灭火器,每周至少两次;3)拆除模板后,应立即根据消防技术规范设立消防分割墙;在安装工程开始前,应尽快暂时关闭升降梯井、施工通道及其他开口;4)废弃材料必须定期清除,安装楼层每天工作完毕后必须清扫易燃废弃物;5)所有从事下列明火或高温作业的承包商必须实施工作许可证制度:a研磨、切割和焊接作业;b使用喷灯、焊炬;c使用高温沥青;d其他明火操作。明火

52、作业必须至少有一名受过消防训练并配备灭火器材的人员在场情况下方能进行。明火作业结束后一小时内必须对该作业区进行检查。6)建筑安装材料必须分隔储存,每一储存点的材料库存不得超过 ,且各储存点之间至少要有50米间隔或用防火墙隔离。所有易燃物品特别是易燃液体和气体的放置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规范要求。7)指定一名现场安全协调员。现场安装可靠的火警系统,如有可能应与最近的消防队建立直接的通讯联系;制定防火规章和现场消防预案并定期更新;承包商的员工要进行灭火培训,每周进行消防训练;向最近的消防队提供现场情况并始终保持工地内消防通道畅通。8)现场必须用围墙封闭。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23. 工棚

53、、库房特别条款B兹经双方同意,只有在被保险人将工棚、库房落址在工地内高于最近20年记载中最高水位的地方,并且每一个库房、工棚或间隔50米,或由防火墙分隔的情况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火灾、洪水、暴风、台风或暴雨所造成工棚、库房本身的实际损失负责赔偿。该实际损失按受损工棚、库房的实际价值扣除折旧后计算。双方进一步明确:1)工棚、库房的使用年限按两年半计算,年折旧率为40%,并从工棚、库房建造之日开始计算;2)工棚、库房使用不足六个月发生损失,折旧率为20%;3)工棚、库房使用满六个月但不足十二个月,按折旧率40%计算;4)工棚、库房使用满十二个月但不足十八个月,按折旧率60%计算;5)工棚、库房使

54、用满十八个月但不足二十四个月并且仍具有使用价值的,按折旧率80%计算;6)工棚、库房使用满二十四个月但不足三十个月并且仍具有使用价值的,按折旧率85%计算;7)自工棚、库房建造之日起满两年半,则保险人不再对工棚负任何保险责任。8)若在本保险合同起保两年半内使用工棚的施工单位撤离工地,或者使用工棚的施工单位所建造的工程项目已经完工或交付使用或者工棚已废弃,则保险人对工棚不再负任何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必须注意工棚的防火安全,并作好防火措施,在暴风或台风来临之前必须对工棚进行加固,做好一切防护工作,是本条款成立的先决条件。但保险人不承担由毛竹结构、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石棉瓦楞板、塑料膜或尼龙布等

55、作罩棚、办公房和库房等,以及对存放在上述结构内保险财产等因遭受风、霜、严寒、雨、雪、洪水、冰雹、尘土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发生损失赔偿后本累计赔偿限额相应递减,不再恢复。赔款累计达到累计赔偿限额后保险人不再对工棚、库房承担保险责任。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每次事故免赔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每一独立库房、工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24. 洪水特约条款B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明确,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由于暴雨,洪水所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损失和责任在本保险合同项下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在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这种必要的安全措施是指依

56、据气象部门统计资料,充分估计到保险工程地点10年来以及整个保险有效期内的暴雨,洪水情况及所应当采取的有效措施。 若被保险人未能在洪水、暴雨来临前从水道中、涵洞中清除障碍物(如沙石、泥土、树木以及水道中的临时道路等)以保持水流畅通,所造成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予赔偿。 若洪水、暴雨造成工程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保险人不承担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25. 滑坡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在保险工程出现滑坡的情况下,本保险合同仅负责赔偿由于地震、暴雨、洪水自然灾害引起路基边坡滑坡造成被

57、保险的工程护坡和路基工程标的的直接损失和被保险人清除滑坡土石方的费用,并以下列条件为限:1)对于滑坡后由于更改设计而产生的设计及施工费用以及投入的加固防护费用,保险人也不承担赔偿责任;2)施工承包商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工艺技术和程序以及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进行施工操作,被保险人应事先自费采取必要的、及时的、合理的预防措施;3)保险人对清除滑坡土石方费用予以补偿,每次事故在不超过原开挖费用的范围内负责赔偿,但对超过设计红线外的该部分的滑坡清除费用以总清除费用的10为限。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26. 涉水工程施工进度特别条款

58、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特别约定,本保险工程的合拢和渡汛工程结构施工内容,必须按拟定的施工进度表实施和完成,并在汛期前必须达到渡汛断面结构,否则由于工期延误,未完成拟定的工程内容,或者在汛期前未达到渡汛断面结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予负责赔偿。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27. 疏浚施工回淤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特别约定,本工程航道疏浚后由于各种原因所造成的航道回淤均不属于保险责任,在本保险合同下不予赔偿。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28. 台风特别措施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台风损失是指当地气象部门实测风速大于24.5m/s的强热带风暴或台风产生的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不计瞬时风力)

59、。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由于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直接引起被保险工程的损失予以赔偿。保险赔偿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在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保险人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台建议;被保险人在台风季节获悉或应获悉可能造成本工程损失和影响的预报和信息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其它施工规范要求的防台、抗台预案措施对在建工程和各种临时工程设施进行加固防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必须采取的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是指依据气象部门的统计资料,充分考虑并估计到保险工程地点10年以来以及整个保险期间内的强热带风暴、台风情况所应采取的合理防范措施。被保险人对强热带风暴、

60、台风的影响未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而引起保险财产的任何损失和损失扩大,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29. 文物艺术品保护建筑等类似物品特别约定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不负责赔偿任何文物、古迹、金银、珠宝、玉器、古玩、古书、古画、艺术品和其他珍贵财物、历史遗留物、历史建筑物及其复制品或类似物品的损失;本保险合同对第三者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仅以基本恢复原有外观形状为目的,采用现有的普通材质,以及目前的通常工艺进行修理的费用为限。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30. 信息技术明晰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下的财产损失指财产实质性的物质损失。财产实质性的物质损失不包括对数据或软件的损坏,特别是数据的有害变化,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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