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碧湖中学2018年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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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莲都区碧湖中学2018年修缮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序号:浙建航招2018048号招标单位(盖章):莲都区碧湖中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二一八年六月 备案单位(盖章): 2018年 6 月 29 日 目 录招标公告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三、总则四、投标人资格五、招标文件六、投标报价七、投标文件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九、开标十、评标十一、其他十二、授予合同十三、工程结算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四部分

2、 合同附件格式第三章 技术规范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第六章 招标控制价第七章 附件莲都区碧湖中学2018年修缮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序号:浙建航招2018048号一、 莲都区碧湖中学 的建设项目 莲都区碧湖中学2018年修缮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二、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工程地点:莲都区碧湖中学校区内 工期要求:工程必须在2018年8月25日前完工招标控制价:456751.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主要条件: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3、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3.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是2017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企业及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人员。4.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外省企业办理);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1、书面不记名索取:时间:2018年6月 29 日起,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联系人: 郭玲玲,联系电话:0578-。2、网上下载:时间:2018

4、年6月29日起,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3、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朱润锋,联系电话:0578-。七、其他规定: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具体按照莲招管办20163号文件执行。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八、联系方式:招标人:莲都区碧湖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碧湖镇大众街83号 地 址:市万丰北路72号国际金贸大厦12楼 电 话: 电话:0578-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人:郭玲玲、瞿庆荷 本公告发出时间:2018年6月

5、29 日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招标重要事项表前附表一工程名称莲都区碧湖中学2018年修缮工程建设地点莲都区碧湖中学校区内 招标联系人郭玲玲、瞿庆荷 电 话、招标方式邀请 公开组织方式自行 委托代理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的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允许分包内容不允许投标人主要条件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3.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是2017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企业及项目经理要求是该

6、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人员。4.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外省企业办理);承包方式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类别三类招标工期要求工程必须在2018年8月25日前完工招标控制价 456751元下浮率 8%发包价456751元发包价=招标控制价(1-下浮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交纳; 用信封密封递交。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投标文件份数书面文件:壹 套正本 叁 套副本; 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 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地址:莲都区工会新大楼5楼(大洋路与庆春路交叉口东南侧)接收人:莲都区碧湖中学(招标人名称)投标截止时间:2

7、018年7月 4 日上午09时00分。开 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二序号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备注1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5 %其中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的 30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的 20未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的 30未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的 202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按丽水市有关规定执行3报告开工时间收到开工通知后 5 天内4工期提前、延误(1)工期延误赔偿标准1000 元/天(2)工期延误赔偿限额履约保证金的30(3)工期提前奖励标准(在

8、甲方要求工期提前的情况下奖励,自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 1000 元/天工期提前奖励标准(在甲方要求工期提前的情况下奖励,自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4)工期提前奖励限额(在甲方要求工期提前的情况下奖励,自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履约保证金的305工程质量保修金合同总价的 2.5 %6重新招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重新招标,在原招标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开标时间可以缩短,但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3日。 / 58前附表三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审查方式资

9、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a、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经理的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e、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证);f、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或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免缴卡;g、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打印件(在“丽水市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上打印);h、评标时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

10、原件。 注: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复印件上二维码能扫描。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B类证、C类证可在“浙江政务网”上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打印件上能扫描二维码,判断证书时效性不需要考虑证书有效期起始日期跟开标日期的前后关系,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在开标日之后即为有效。丽建发2005268号文件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交纳; 用信封密封递交。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 间 安 排地 点1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6月29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下同) 2发放招标文件同发

11、布招标公告时间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 () 2、书面索取: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现场踏勘自行前往工程所在地4投标人提出问题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交方式:1、传真:0578-2、书面递交: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 () 6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前附表一投标文件递交至: 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8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9发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或投诉处理结束后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10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进

12、行担保索赔,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地点:业主指定 1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情况的除外退还途径:除第一预中标候选人外,其他投标人当场退还注意: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 符号为采用,带符号“”的为不采用三、总 则(一)项目概况及要求1、工程名称: 莲都区碧湖中学2018年修缮工程。2、招标人(建设单位):莲都区碧湖中学 。3、工程地点:莲都区碧湖中学校区内 。4、工程投资性质及资金落实情况:财政投资,已落实。5、工程内容:本工程为莲都区碧湖中学2018年修缮工程,旧教学楼建筑层3层、微格教室改造、包含装饰、安装。6、现场条件:(1)土地征用及补偿情况: 满足施工要求 。(2)三通一

13、平情况: 满足施工要求 。(3)现场交通条件: 满足施工要求 。7、工期要求:工程必须在2018年8月25日前完工。8、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 。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J375-2013)。(二)投标费用1、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2、投标货币:为人民币。(三)本工程招标 允许 不允许 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委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投标、质疑(异议)、投诉、谈判、签

14、订合同等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事项。 (四)工程管理要求(适用于总承包发包)招标人另行招标的专业工程,纳入总承包管理范围,中标人对专业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并承担总承包的一切义务和责任。中标人收取总承包服务费后不得再向专业工程单位或发包单位收取其他费用,并承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办公场所、现场加工场地和材料堆放地、脚手架、垂直运输、临时设施、用水用电设施(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向专业工程单位收取)、临时场地、安全文明设施、施工所需的工作面、现场指定垃圾堆场、一次结构打凿后的修补、工程资料的统一编印归档、各工种的配合协调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等一切与专业工程施工、配合、管理有关的

15、服务内容,以及在总包配合协调管理范围内的一切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四、投标人资格(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3.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是2017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企业及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人员。4.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外省企业办理);(六)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资格审查在开标时进行,投标人必须提交前附表规定所需提交的原件

16、,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七)资格评审方式本次投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八)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4)技术规范;(5)投标文件(格式);(6)图纸和技术资料;(7)工程量清单;(8)评标办法;(9)附件。(10)根据本章第(十)条、第(十一)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必须经备案后有效。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九)工程

17、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1、本工程设立 不设立 工程招标控制价。2、工程招标控制价是指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根据国家或浙江省和丽水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办法编制后,经审定并经莲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得出的招标控制价。3、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依据和政策性文件编制: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

18、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8年第5期;浙江造价管理信息2018年第5期;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十)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需要澄清的,应在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不记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予以解答。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十一)招标文件的修改1

19、、 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上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经备案后有效。修改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招标文件通知中写明。3.当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邀请书)、投标须知、合

20、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或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十二)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4)投标人递交伪造证件的。(5)经查实为骗取中标,在投标及投诉期间,仿造公文、提供虚假业绩、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工程等虚假证明

21、材料的。(十三)勘察现场1、 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招标人对投标人自己所作出的一切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六、投 标 报 价(十四)投标报价1、本工程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人根据经财政备案的招标控制价结合下浮率确定发包价,发包价即为合同价; 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3、工程量清单部分投标报价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

22、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 (2)可调价格报价: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而变动。人工调整: / 。材料调整: / 。机械台班调整:/ 。其他调整:/ 。(3)施工期材料费及人工费信息价按照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照浙江造价信息或价格信息。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浙江造价信息、价格信息没有的,由业主、监理根据市场实际价格签证确定。(4)以上涨(跌)幅度及调整差价均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信息价为基数,差价只可以计取增值税(销项税额),不计其他费用。(5)以上涨(跌)幅度及调整差价所采用的信息价均为不包含

23、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 七、投 标 文 件(十五)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组成(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或免缴卡、预选承包商公告;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复印件);5)项目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7)投标人资格自查表;8)承诺书;9)材料暂定品牌情况表;2、本工程的投标文件 不提交 技术投标文件。3、投

24、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十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A4纸装订成册。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十七)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密封

25、后提交,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2、标志:商务标部分密封袋外面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和投标人的名称全称。(十八)投标截止期及投标有效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十一)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5、投标有效期为投标

26、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十九)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 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应按本文件第(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开 标(二十)开标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准时参加。2、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

27、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3、开标时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前附表三要求提交资料原件,以备查验。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6、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7、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开标会上当场、做好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提交的投标文件

28、正、副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有差错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情况的;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6)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十、评 标(二十一)评标1、 评标工作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

29、理、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并向招标人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二十二)评标内容的保密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二十三)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

30、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当文字描述出现差错,但没有实质性影响投标报价时,可以按照数字表示的数额修正文字描述;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十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并将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二十五)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现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分析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

31、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二十六)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二十七)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二十八)1.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3)投

32、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经理与参加资格审查的项目经理不相符;(6)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或投标文件中工程数量的整数部位和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工程暂定项目价格或品牌(多选一)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8)投标函的报价和投标报价书的报价不相符的,投标人所报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9)实质性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

33、辨认的;(10)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1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12)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或虚假资料的;(13)项目经理与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2)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满足要求的;(3)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

34、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4)联合体投标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5)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立的招标控制价(包括:招标控制价总价、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总承包服务费等。)的;或“暂定品牌材料表”中列出的材料未按规定在“约定品牌”中选取的;(6)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7)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错漏之处有三处及以上完全一致的

35、;(9)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10)不符合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认为否决投标后,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其中,房建市政项目施工招标,有效投标少于3个,一般应重新招标。(二十九)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予补偿。十一

36、、其 他(三十)在招投标现场监督及投诉处理过程中,经查实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在建工程、市场行为、所提交的资料等方面弄虚作假情形的,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三十一)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市政工程以交工验收单、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项目经理在丽水市本级、莲都区、丽水经济开发区 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2个小额工程的不视为有在建工程。(三十二)是否有丽水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

37、为的认定:因各地对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不一致,丽水市外不良行为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办市201338号)、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中的不良行为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具体行为,结合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丽建发2005135号)进行认定。(三十三)投标人或项目经理在评标或投诉阶段,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

38、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十二、授 予 合 同(三十四)中标1、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预中标人名单,推荐第1名为中标候选人。2、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在公示期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

39、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3、没有投诉的,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十五)合同签订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

40、在影响中标结果的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在原招标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开标时间可以缩短,但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3日。4.合同签订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依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发生合同变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三十六)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退还途径:除第一预中标候选人外,其他投标人当场退还。十三、工 程 结 算(三十七)工程量及单价的确定本工程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人根据经财政备案的招标控制价结合下浮率确定发包价,发包价即为合同价。1.工程量的确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招标人

41、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实调整(或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1)招标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2)招标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增减的工程量清单项目;(3)招标人工程量计算错误、清单项目列项错误;(4)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5)招标人要求增加施工图纸之外与该工程有关联的其他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2、本工程以发包价为施工合同签订的合同价。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为准,单价以财政审定的单价为准,结算总价结合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为工程最后审定造价。3、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或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项目,

42、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一定范围时(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单价重新组价,并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提出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

43、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公式如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8%4、暂定项目的调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设立工程暂定项目按照丽水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丽招管办201105号)规定执行,并按照文件规定确定为甲供材料或设备。非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暂定项目的暂定材料或暂定品牌,如由承包商采购的,需经业主认可,否则不予结算。暂定价材料单价按业主签证单价结算,不上、下浮动。暂定品牌价格在招标人不变更约定品牌时按中标人报价结算,招标人

44、变更暂定品牌的,价格按业主签证价结算。符合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5、暂列金额的计取: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由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人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额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发生时,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支付。6、甲

45、供材料的价格:甲供材料是业主采购的材料,其供应方式、供货地点、供货时间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并按下列条件约定:1、甲供材料的数量按招标文件甲供材料清单中甲供数量; 2、业主按甲供材料数量提供给承包商,承包商负责验收;3、双方不得要求对方少供或多供甲供材料的数量,除非另有协议;4、因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甲供材料数量变化, 双方协商解决。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

46、、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47、);(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

48、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

49、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规定执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格式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

5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见规划红线图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_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浙江省行政规章、丽水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

51、浙江省行政规章、丽水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规定的解释顺序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伍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合同签订后10天内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视业主需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52、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文件后7天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

53、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边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

54、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以包含在合同价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0条工程结算执行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0条工程结算执行。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三天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已具备施工条件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以立项批复为准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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