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商品与营销:农药与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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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药与知识产权保护 农药与知识产权保护n第一节 专利基本知识n第二节 农药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n第三节 商标与农药的知识产权保护n 农药是一类具有强烈生物活性的特殊商品。n它的开发、生产、经营、使用和标识等均与其经营者或使用者的利益密切相关。n这些大到农药商品的生产技术、使用技术及商标,小至为便利农药贮运、使用和经营的包装等等,都可以认为是非物质的无形的商品财富。n它们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n因此,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知识产权及其保护的问题。n 知识产权在国际上通常指版权和工业产权。n按1883年3月10日在法国巴黎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一条的规定,工业产权不仅

2、包括工业,而且包括商业、农业、采掘业和一切制成品和天然产品。n工业产权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n专利 即国家以法律形式授予发明人或权利继承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创造发明享有的专有权;n商标 印刷在商品表面或其包装上的由文字、图形、符号或其组合构成的一种标记,以使该商品与同类的其他商品有所区别;n服务标记 即企业等用以表示服务的标记,如铁路、银行、航空公司、出租汽车公司等的标记;n厂商名称 即工商企业营业时所使用的名称。它是区别企业名称的标记;n原产地名称 它是表明生产一种产品的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n制止不正当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是指制止工商业竞争者的不诚实经营行为。n 知识产权由知识劳动

3、成果转化而来,是知识劳动的结晶。n由知识劳动所产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概念、新样品(包括图样、标记)等对于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n对于实际经营者来说,占有知识,特别是了解和占有新知识、新技术、新观念、新样品等,对于其在激烈竞争中取得经营成功和长远发展至关重要的,也是现代经营者所必须的。n知识劳动成果并非自然地全部都能成为知识产权。n只有依照知识产权各项法律规定、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保护范围并按法定程序取得登记和批准的物化知识劳动成果才是知识产权。n 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斯曾被一个重大的历史现象所迷惑: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为什么“突然”在18世纪中叶出现了持续至

4、今的经济增长?n诺斯最终得出答案:企业家是创新意识人格化的代表,同时也是在高风险中博取高收益的人。n倘若社会缺乏产权保护制度,就不能有效地保护企业家的利益,就没有人会去冒着高风险进行投资,当然也就没有大量的企业家阶层。n正是做为产权制度的一种特殊范畴知识产权制度的出现和发展,才使得发明家和企业家得以大量涌现,带来发明成果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从而启动了工业革命并创造了现代经济持续增长的奇迹。n 随着改革开放、对外交流的深入与增多,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制体系日趋完善。n1983年3月我国实施了第一部商标法,其后又在1993年进行了修改;1985年4月实施了新中国的第一部专利法,1993年进行了修改,之后

5、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兴起以及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的新形势,促使我国的专利法与世贸组织最重要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 TRIPS )的标准相一致,并使专利法更加符合我国国情,为我国的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新的专利法于2000年8月25日在第九次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于2001年7月1日实施。n为了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对外国农业化学产品独占权人的合法权益给予行政保护,我国还于1993年1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了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n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制度正在渗透到

6、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更多的人将关注与自己经营活动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n当今的世界想闭门管理和经营已是不允许、也是不可能的事情。n在经营、生产过程中有意无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为法律所不容。n特别在跨国经营、参与国际间的商业竞争和技术竞争等活动中,更要注意知识产权及其保护问题,要与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和管理体制接轨。n中国要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加入世界市场,确保经济的持续增长,就必须注重和遵守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法律规则,否则将会被拒于世界市场之外。n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实施,标志着中国专利事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n实施专利制度是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建设国家

7、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n专利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两个方面:n第一是使技术的评鉴法制化;第二是使技术资产化。n近20年来,专利制度在有效配置我国的科技新资源,提高创新的起点和水平,加快新成果产业化进程,提高经济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又重要的作用。n截止2000年底,我国受理的专利申请已达117万件。n仅从专利申请量逐年强劲势头即可看出,专利制度正在使我国的发明创造愈发充满活力。n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增强,拥有专利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市场竞争力、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n经过此次以“推动科技创新为着眼点”的修改,专利制度在推动我国科技进步,

8、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必将得到进一步发挥。n随着基因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与网络有关的域名、商标和与基因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越来越多。n但是2001年7月1日实施的新专利法中,有关基因技术和网上内容等新技术领域的专利保护条款暂未列上。n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介绍,因为基因涉及的不仅是技术问题,还有伦理道德问题,国际上对此争议很大,所以我国采取了慎重态度。n对于网上侵权问题没有被列入新专利法中的原因则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没有把域名定为知识产权的一个门类。n虽然域名与商标和企业名称(两者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会发生冲突,但现在通过我国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法院的一些判例,可以用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

9、这与专利法的关系不大。n所以这次专利法里面没有增加关于网上知识产权有关问题的规定。n 我国农药生产厂家在投产新农药产品后被起诉侵犯专利权,而被中止生产、销售行为,甚至被要求经济赔偿的事情时有发生。n做为现代农药产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者,在科技创新、生产决策与经营过程中更应当提高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与重视程度,及时掌握与农药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基本知识、有关专利的法规和发展动态,以避免在将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第一节 专利基本知识n2001年7月1日实施的新专利法涉及修改的条文达36条,主要包括:(1)明确专利立法为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服务,为深化改革创造更好的条件;(2)加大专

10、利保护的力度,完善司法与行政执法;(3)简化、审批与维权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扩大开放、与WTO接轨,与TRIPS更趋一致;(5)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专利审批与专利工作队伍。 n这次专利法修改的一个很重要的着眼点,就是把世界上专利制度的一般做法与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国情相结合,不仅能进一步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而且达到TRIPS中所规定的专利保护标准,同时使专利制度更有力地推动我国的科技创新事业。一 专利的概念及其发展“专利”一词一般有三个含义:专利权;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记载发明创造的专利文献。从法律角度说,专利即指专利权。n所谓专利权,就是指专利权人在法

11、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对其公开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我们通常所说的“专利”,即是这一定义。n但是,专利权不是在完成发明创造时自然而然产生的,而是要由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中国专利局1998年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批准和公告后才能获得。n专利是一种无形资产,也是一种知识产权。n专利制度是国家依据法律保护发明创造、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制度。n它实际上是国家以授予并保护专利权人一定期限的独占权为条件,换取专利权人公开其技术。n专利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推动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的管理制度。n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人类社会生产开发、知识经济发

12、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必然结果。n专利制度的实行、发展和完善,对于促进新技术的应用、推动技术交流与竞争是十分有益的,也是不可或缺的。n它激发了人们的创造精神,这是几百年来专利的发展历史给我们的启迪和结论。n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 (Abraban Lincoln) 说,“专利制度为智慧之火添了利益之油”。这是对专利制度的肯定和高度概括。n这句名言至今还刻在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大门的石壁上。n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我国的专利制度从无到有,正在逐步完善。二 专利的种类及特点1.专利的种类 专利的种类各国规定不尽相同,我国目前分三类:(1)发明专利 它是指利用自然规律做出较高水平的新

13、技术发明,即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n这种技术方案必须是能够解决具体问题、并能实现的方案。n发明专利又分为两类,一是产品发明,如机器、药品和化学物质(包括农药)、仪器、设备、用具等;另一类是方法发明,如制造方法、测量方法及特定用途的方法发明等。(2)实用新型专利 它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专利 它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做出的富于美感并适于工业用的新设计。n实际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 2. 专利的编号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为了专利管理方便,对不同专利以及处于不同阶段的专利给予了相应编号

14、。(1)专利申请号 一项发明完成后,要想在中国获得专利,申请人需向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以书面的形式递交有关的专利申请文件。n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文件后,对其进行核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受理,并给予专利申请号。n专利申请号由9位数字符和位于第8位数字后的一个小圆点构成,如92107512.x 。n . 计算机校验位 (可以是09和x共11种符号)n 申请的顺序号n 申请的专利类别 (1表示发明,2表示实用新型,3表示外观设计)n 申请的年份后两位数 (如1998年就取“98”) 专利申请号图解(2)专利申请公开号 发明专利在受理、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

15、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在公开的专利申请说明书中除给出申请号外,还要给出一个公开号,如CN1077589A 。nC N A 表示公开n 专利申请公开的流水号n 以1表示是发明专利n 代表中国 专利申请公开号图解(3) 专利号 n 一项发明专利经实质性审查合格后,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即做出授权决定,并给出发明专利号,发明专利号的组成是在专利申请号的前面加上ZL即成,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无须经过实质性审查,只需经初步审查合格后,即可作出授权决定。n实用新型专利号的组成同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号的组成同专利申请号。n如:ZL92107512.x n Z L . 计算机校验位n (可以是09和x共

16、11种符号)n 申请的顺序号n 以1、2、3分别表示n 申请的专利类别n 申请的年份后两位数n (如1998年就取“98”)n 表示专利n (外观设计专利无“ZL”) n 专利申请公开号图解(4)授权公告号 一项专利经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授予专利号后,必须在出版物上公告,而准许公告的出版物须获准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授权,即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在对一项专利授予专利号的同时,还要给予授权公告号,如CN1038097C 。 C表示发明专利授权, C N Y表示实用新型授权, D表示外观设计授权 流水排序编号 以1、2、3分别表示申请的专利类别 代表中国 授权公告号图解3. 专利的特点 专利与其它知识产权一样,

17、具有三大特点:即独占性、地域性和时间性。(1)独占性 独占性也即专有性,是指对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国家只授予一项专利权,被授予专利权的人享有独占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等)。n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构成法律上的侵权行为。n专利的独占性除叫专有性,有时还称其垄断性、排他性。n正是专利的这种独占性,使发明人的辛勤劳动得到补偿,激发人们发明创造的精神和欲望。(2)地域性 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才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

18、法律约束力。例如,一项发明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其专利权人就只能在我国享有专利权,而他人在其它国家或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均不属侵权行为。n同样,美国或英国的某项专利若未在我国申请专利,如我国有能力进行生产、使用或销售,无须经专利权人许可,就可进行生产、使用或销售,而也不构成侵权行为(获得行政保护的除外)。n因此,一个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若要得到地理意义上的有效法律保护,必须要在多个国家申请专利。尤其要在有望掌握关键技术的国家抢先申请专利。(3)时间性 专利权的时间性是指专利权有一定的期限,在超出法定期限或因故提前失效、撤消等情况下,任何人都可自由使用。n我国2001年修改后的新专利法第42条

19、规定: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n了解了专利权的三个基本特点后,当遇到一项专利时,就会理所当然的想到这样几个问题:n首先,该项专利是否在中国进行了申请;n其二,对于在中国提出了申请的专利是否获得了专利权;n其三,对于在中国已获得专利权的技术,是否仍在专利保护期内;n其四,仍处于专利保护期内的专利技术,实施前应向专利权人购买专利实施许可;n其五,对于临近保护期的而仍有市场需求的专利,可以在战略上进行生产实施的准备,可小试、或中试,等待专利保护期一过,就可进行生产经营。n由日本特殊农药株式会社和德国拜耳公司开发的吡虫啉化合物,由于其杀虫

20、活性优良,1986年1月17日向欧州专利局递交了专利申请,注册国有奥地利、比利时、瑞士、西德、法国、英国、意大利、卢森堡、荷兰等九国,此专利于1991年9月18日获得专利权。n专利权人就在这九个国家享有吡虫啉生产、使用、销售进口的独有权,期限从1986年1 月17日至2006年1 月16日,共计20年。n不仅如此,专利权人还将吡虫啉及其类似化合物在美国、日本、加拿大、韩国等国提出了专利保护,结果,也理所当然的在这些国家获得了相应年限的保护期。n但吡虫啉未在中国申请发明专利,因此在中国范围内生产、使用、或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无须经日本特殊农药株式会社或德国拜耳公司专利许可,不存在构成侵权行为的问

21、题;但要将产品出口到这些国家就会构成侵权行为,若将在中国生产的产品出口到专利权人还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其它国家或地区,也不构成专利侵权。三 专利权的获得及其保护1.专利权的获得 一项发明专利不是通过发明创造完成后就能自然就成为专利的,它必须具备下列3个条件才有可能被授予专利权:(1)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2)不在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之内;(3)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专利申请。n满足以上条件并完成有关法律程序,被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授予专利证书并予公告,这样一件发明才能获得合法的专利权。n在上述3个条件中,所持发明具备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是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通常称为专利的“三性”。n

22、所谓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n所谓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n所谓实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2.专利权的保护及侵权处理n我国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n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n这

23、一条高度概括了宪法保护知识劳动创造以及知识劳动成果的范围。n对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我国采取专利行政部门处理与法院审理相结合的办法。n专利法第61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表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侵权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n此外,在专利法中对假冒专利、专利产品侵权、专利方法侵权等情况的处置都做了明确的规定。3.不授予专利权的问题n前面提到,并非任何发明都能够获得专利权,尽管这些发明也具备了“专利性”。n这是因为各国政府出自本国、一定时期的利益而制订的专利法律,对某些发明不

24、授予专利权。n纵观各国专利法,对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主要有三个方面:n一是科学理论、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计算公式、管理方法等等。这些抽象的发现不具备工业实用性,因而不授予专利权。n二是违反国家法律、公众利益和社会道德的发明,如伪造货币、身份证的方法和装置,走私和犯罪工具等等均不授予专利权。n三是某些特定的主题,如化学物质、动物和植物品种等等。对于这些特定方面发明的处理,各国的规定各不相同。n例如,美、日、德等国对化学物质(含农药)的发明是授予专利权的,而我国在1985年以前实行的专利法就属不授予专利权之列。n1985年以后,在新修改、实施的专利法中,才规定将此列入专利权的范围。我国

25、现行的专利法第5条明确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第25条又规定了五项主题不授予专利权,它们是(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n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新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四 专利的实施n所谓专利实施是指在取得专利的国家或地区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n专利的实施对专利权人和社会都有好处:专利权人通过实施专利来取得经济效益,社会则通过专利的实施而获得物质财富,使国家受益于获得专利权的发

26、明创造。n要实施一项专利,不仅与专利本身的发明创造内容有关,而且还与专利实施的其它条件有关,如市场、人员、设备、材料、技术、资金和人为因素等等有关。n专利的实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自己实施专利(包括专利权人允许转让、出售、无偿赠与、继承和许可等);另一种是强制许可实施专利。n自己实施专利时情况较简单。n强制许可实施专利则是在专利权人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不愿实施其已获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特别是不允许别人实施这些专利时,为了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维持专利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保证国家的科学技术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采取的法律行为。n目的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了强制许可实施专利的制度

27、。n强制许可实施专利就是可以不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专利机构或者法院向企业或人员颁发强制许可证,允许他们去实施该专利发明或技术。n但是实施人必须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n强制许可实施专利是有条件的,不能任意采用。n巴黎公约规定:取得专利权的发明自申请之日起满4年或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如无正当理由而未实施或未充分实施、或滥用专利权、或为公众利益所需时,方可实行强制许可实施专利。n我国专利法第六章对强制许可实施专利做了具体规定。五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n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获得专利的专利权人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1.专利权人的权利 (1)自行实施其专利;(2)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3)专利转让权

28、;(4)请求保护其专利;(5)在专利产品上或其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2.专利权人的义务(1) 充分公开其专利发明内容;(2)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二节 农药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n专利申请之前一定要认真确认“专利性”,以免导致专利申请的驳回。n申请专利之前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和预测,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同时应进行最佳申请时机的选择,以确定何时申请专利有利。n专利的申请与审批,实际上是完成获得专利权的一系列法律程序。n一项发明完成后,还应仔细研究决策是否申请专利保护。n如果希望获得专利保护,则发明人应及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审批。一

29、 专利的申请与审批n在我国现行专利法体系下有三种类型专利的申请和审批程序:1.发明专利 申请发明专利时,应当提交如下文件:(1) 发明专利的申请书;(2) 发明专利说明书,应对其发明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3) 发明专利说明书摘要;(4) 权利要求书,应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专利保护的范围。n如果是委托专利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委托书等。 n一般一件发明申请只限于一项发明。n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应进行初审,如符合专利法要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该受理,并给予专利申请号和受理通知书,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n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

30、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n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性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给发明专利证书。2.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1)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2) 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3) 说明书摘要;(4) 权利要求书。n这些文件的要求与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相同,但其审查手续相对简便。申请文件经初步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3.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

31、利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2) 所申请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并说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n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与实用新型专利相同。n其申请经初审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做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给外观设计专利证书。n以上是三种类型专利的正常申请和审批程序,但实际过程中会出现多种情况,如要求修改、驳回、撤回或者提出异议、无效等。n这时申请者应当认真研究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和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以尽快使自己的知识劳动成果获得专利保护。n我国从1985年以后,开始受理农业化学物质(含农药)的专利申请,据

32、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杨明引用CNPAT数据库统计的(出版)公布数量,截止1998年底,在我国申请的农药领域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总数为4533件,其中国内申请数为1847件,占总数的40.8%;国外申请数为2686件,占总数的59.2%。n中国境内的农药专利申请情况:q1985年至1998年,美国的申请量占第一位,总共652件q日本为580件q德国为502件n英国、法国、瑞士和荷兰等欧州国家在中国的农药专利申请量也较大,这说明世界各国对在中国进行农药专利保护越来越重视。n对具体的申请农药类别统计分析发现,有关杂环化合物的开发研究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申请量达到1480件,其次是对农药制剂的开发

33、研究,申请量达到761件。n二 农药发明专利申请和申请文件的写作要点n1.农药发明专利的类型 农药及农药制剂及其管理、经营技术的研究、开发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工作,一旦形成技术后,争取获得保护是十分重要的。n农药发明专利按专利权的范围可分为产品专利、方法专利两种类型。n专利申请程序是一项复杂且长的过程。n发明专利的基本程序为:申请初步审查公开实质审查复查法院。对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而言,与发明专利所不同的是,不进行实质审查,公开即为授权公告。n目前由于受专利法第9条、第34条、第36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的规定限制,对于发明专利而言,实质审查一般是在申请日起18个月之后。n一般情况下,一项发

34、明专利的审查期限需2-3年结案(获得专利证书)。相对而言,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由于不进行实质审查,拿到专利权的时间期限要短的多,一般可分别短约2个月和6个月。(1)产品专利n新的农药化合物、新农药化合物的制剂、新农药化合物与已知农药化合物的混合物、已知农药化合物的新组合、已知农药化合物的新剂型、新的农药剂型等都属于产品专利的范围,都能申请专利保护。n新的农药化合物包括存在于自然界的天然物质,组合物包括以新化合物作为有效成份的组合物、以含有具协同作用的已知化合物的组合物和以非活性组份(农药新剂型)为特征的组合物等。n也就是说:在组合物的发明中,其组合的成份无论是在专利保护期内或超过专利

35、保护期,只要该新组合具有意想不到的有益效果,就可以申请专利保护。n(2)方法专利n农药化合物、组合物或制剂的制造方法、农药产品的使用方法和用途均可申请专利保护。n对此要说明的是:农药产品的使用方法和用途也可获得专利。n因为做为农药经营者,与这两方面的联系较多。n对申请农药产品的使用方法专利的要求是:使用该农药产品所带来的积极效果是该使用方法所致,而且所述的效果或方法本身是意想不到的。n例如,某专利申请为“延长葡萄蔓休眠的方法”。该发明采用氨基氰水溶液在预测的发芽期前4周至发芽前当天处理葡萄蔓,可达到延长葡萄蔓休眠1-15天的意想不到的效果。而现有技术中,则是采用氨基氰解除芽休眠。n关于农药产品

36、的用途,包括新的农药产品的用途和已知农药产品的新用途等。n例如,某专利申请要求保护“乙膦铝用做防治植物细菌性病害的用途”,而在现有技术中,乙膦铝的这一新用途就可申请专利保护。2.农药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写作要点 n农药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的权利要求书应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写作这些文件时要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说明书 对说明书总的要求是:应当对发明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本专业中等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并实施。n首先,说明书内容应当主题明确,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的目的和为达到该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以及该技术方案所能够达到的技术效果。其次,说明书应当用词准确,应使用规范的技术用语来描述,

37、用词应准确表达发明的主题。说明书应当避免使用商标来确定物质或产品,不可避免使用商品名称时,其后应当注明其型号、规格、性能和制造单位。n发明名称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标、型号或商品名和商业性宣传用语。在我国的专利申请中,常在发明名称中出现商品名,这是应当纠正的。n一项完整的专利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各项内容:帮助理解发明所不可缺少的内容,如有关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状况的描述;确定发明专利性质所需的内容,如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再现发明所需的内容,如体现发明目的的技术解决方案的实施方式。n凡是本专业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从现技术中直接得出的有关内容,均应在说明书中描述。实施或再现发明是指本专业

38、领域的技术人员按说明书记载的内容,不需要创造性的劳动,就能够再现该发明的技术方案,达到其目的并且取得有益的效果。n国内的农药发明专利申请中,普遍存在有益效果例证不足的问题。n例如,对农药组合物(指复配农药)常常不提供必要的对比效果的试验数据(如增效比);对于缓释剂不提供缓释效果;对于降低毒性的制剂,不提供毒性实验报告等等,因此无法肯定其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性。还有一些农药发明专利申请,尤其在非职务发明人自己撰写的说明书中,申请人由于不愿意公开技术秘密,却又不能把握好技术秘密的公开尺度,因而在其说明书中只对技术方案和实施方式做一般性描述,使发明申请缺乏实施发明的必要技术特征,导致发明申请技术公

39、开不充分,本专业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施而最终不能获得专利保护。(2)权利要求书 对权利要求书总的要求是:一份申请应当包括一个或多个权利要求,发明的保护范围应当由权利要求限定,权利要求应简明、清楚并且以说明书为依据。n权利要求是否清楚,对于确定发明主题要求保护的范围是极为重要的。n首先,每一项专利要求的类型应当清楚;并且应当与发明主题相一致;n其次,每一权利要求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应当清楚;n此外,权利要求之间的引用关系应当清楚;n最后,每一项权利要求应当由一句话构成,只允许在每一项权利要求的结尾使用句号。n总之,权利要求应当简洁明确,要以说明书为依据,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在说明书中

40、充分公开。通常,权利要求是由公开的一个或多个实施范例概括而成。权利要求的概括要适当,使其保护范围适应说明书所公开的内容。n国内的农药专利申请中,权利要求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表达不清楚、不简要、不以说明书为依据,独立权利要求未从整体上反映发明的主要技术内容以及构成发明必要的技术特征。n例如,某申请中,独立权利要求为“一种用于卫生害虫的杀虫涂抹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杀虫涂抹剂是由一种或几种拟除虫菊酯杀虫剂与一种表面活性剂、粘附剂相复配的水基型液体”。n这样的权利要求只对技术特征做了一般性描述,没有记载必要的技术特征。n这样的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范围过大,会由于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已存在有上述特征或具体概念

41、特征的技术,从而使该发明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专利权。n又如某申请说明书中,只提供了甲氰菊酯和乙酰甲胺膦1:1-3组合时具有增效杀螨效果,而权利要求申请书中却要求保护1:1-100的范围。n这种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内是否都具有该发明说明书所描述的增效杀螨效果是令人置疑的。n这种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权利要求的申请就难以得到专利权。n综上所述,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撰写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申请能否被授权以及授权后做为专利权人所能得到的保护权益。n因此,对申请文件的撰写应当予以重视,必要时需要咨询有关专家或请求专利代理人的帮助。三 农药专利侵权的发现和处理n专利权的获得可以给经营者带来许多利益,如拥有大量的专

42、利可提高经营者的形象,专利实施或转让后可给经营者带来利润或转让费,专利获得保护后即可在法律的保护下生产经营,并阻止他人侵权,还可以自己的专利技术做为投资或换取别人的专利技术来开发新产品等等。n但也正是由于专利及其产品的“三性”和能够给生产经营者带来利益,侵权、仿制假冒者往往会以不合法的手段侵犯他人的专利权。n因此,专利权人要依法保护自己的利益,防止被人侵权。为此,专利权人可采取如下措施:1.建立自己的专利管理体系,由专人负责专利的申请、专利权的管理,以使自己的专利获得最广泛和最有效的保护。2.通过专利文献及科技期刊和参加专业会议活动、注意新闻媒体的广告等等,了解科技发展及市场情况,以便及时发现

43、可能的侵权动向及侵权行为和产品。3.发现有侵权行为后,要向侵权方警告通知。发出警告通知的时间应是自己的专利申请公开之后。因为专利申请在批准之前可获得临时保护。通过警告,侵权方可能会停止侵权行为。如果侵权方不停止侵权行为,则在专利批准后,此警告通知就成为专利权人控告对方侵权并索取赔偿的重要依据。4.发现侵权产品上市时,应在不同地区多次购买侵权产品并连同发票完整保存。这是在知识产权纠纷付诸法律时的可靠证据。对买回的产品要分析、化验,用数据证明是在自己专利保护的范围内。5.专利权人提出控告时一定要慎重,要有足够的证据,要为自己选好律师,以免败诉、甚至还要倒赔对方。一般来说,律师精通法律,但对技术却不

44、一定熟悉,因此要以精通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律师工作。四、农药商品经营与专利策略 n在农药经营活动中,恰当地运用专利策略,在农药经营活动中,恰当地运用专利策略,也是获得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获得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手段。n但在实际操作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但在实际操作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充分进行市场预测充分进行市场预测 n前面提到,申请专利也是一种具有风险的投资。n为获得专利权,至少需要支付诸如专利代理费、申请维持费、审查费、年费等等费用。n这就需要经营者在专利申请前对有关技术和产品的需求量、销售量、使用范围、使用条件、技术要求、可靠性等进行判断。n如果对某一种农药的技术或产品需求量有限,

45、且其不易仿制并易于技术保密,竞争者兴趣不大等等,在此情况下就可以考虑不申请专利;反之,若需求量大且多年使用、有广阔的应用推广前景,或制备技术简单且易于仿制、不易技术保密时,就应当及时申请专利。2.选择申请专利的时机 n前面提到,由于专利权对于经营者而言是一种风险投入,所以时机的选择显得十分重要。n如果时机选择不当,会使经营者的投入得不到应有的补偿,甚至一无所得。n一般来说,早申请专利比晚申请专利的好。因为这样可以避免因丧失新颖性而得不到专利保护和认证。但是对有些情况还要进行具体分析,这主要取决于需要这种发明或技术及产品的市场前景、现有技术基础、现有相关产品状况、使用者的心理状态、政府管理政策等

46、多种因素。n如果不做具体分析而过早申请并获得专利,由于不具备应用市场和实施的技术基础,结果使自己的劳动和投入可能得不到任何回报。n例如,一种新的杀虫剂,如果目前市场上已有作用机理相同、杀虫谱相似、药效和价格相当而且预计还会有一定有效使用时期(如预测抗性发生不会很快、对环境的影响也不十分突出等)、使用者比较熟悉且乐于使用的产品,则就不宜将这种新产品推入市场而以申报专利的形式先将之保护起来,以待时机成熟后可以独家推向市场。3.专利保护期的选择 n经营者若想利用专利的有利影响促进农药的营销和推广、或从转让和许可使用专利中获得利益,当然希望专利保护期越长越好。n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当代新产品、新技术、

47、新发明的“寿命”越来越短,农药产品及其生产技术也不例外。n世界各国的专利年费均是按保护期逐年提高,这就使后期的维护专利权的投入可能大于收益,甚至不如放弃。n所以经营者可利用有关法律和规定来利用、控制最佳的专利保护期,以减少损失并维护自己的利益。我国专利法第44条规定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或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可以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据有关统计,全世界专利中实际维持到保护期满的只有约20%。4.注意各国对某些发明不授予专利的规定 中国现行的专利法中对此也有规定,详见前面的有关内容。在这些不授予专利的领域内,若想运用专利手段达到其经营成功的目的显

48、然是不可能的。5.利用专利的特殊影响和技术先进性促进农药的经营和生产 从农药的经营和生产的角度看,获得专利的农药及其生产技术不仅仅是具体产品的发明和技术获得法律保护,由于专利所具备的“专利性”,获得专利的发明或技术及其生产的产品事实上也被认可为是先进的、新颖的、创造性的和实用的,即它是一种先进的和高品质的、权威的标志。因此,农药经营者若以此充分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各种形式宣传并在生产过程中应用,以使自己的生产、经营成功,同时提高经营者的形象。n根据我国专利法,专利权人有在其专利产品或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对此专利权人应充分利用。6.注意选择使用各种保护形式 n发明创造是一种知识劳动成果

49、。n它可通过多种保护形式加以保护,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商标等等。n这些不同保护形式和保护范围、保护期限和保护费各不相同。经营者应根据其技术或产品的特点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加以选择,最后做出正确决策以最终达到保护自己、促进经营的目的。n举一个例子,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对其主要产品可口可乐仅仅申请了“可口可乐”的商标权,这是因为商标可以无限期地续展,而其配方、技术可以靠保持技术秘密而加以保护,因而该公司没有申请其专利保护。可口可乐公司至今一直保持其产品的市场垄断地位和技术秘密,说明他们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措施和决策是正确的。7.应用过期专利技术及其产品 n专利权的特点之一是时间性,

50、做为具有专利意识的经营者都应善于利用这一特点。据有关报道,全世界已公开和批准的专利申请有3000万件以上,而其中2000多万件已经过期,即这些发明已成为全人类的公共财富,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而不会造成侵权。n在这些过期的专利中,不乏对经营者有益的东西。n在农药方面也是如此,如农药产品(包括混配产品)和其制造技术、使用贮存方法、分离鉴定方法等专利。n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超出专利保护期限,而它们大多数仍然具备相当的实用性和相对的新颖性,对目前的农药经营和发展有帮助且是非常经济的。农药经营者对此应当注意应用。8.利用专利的地域性 n地域性是专利权的另一个特点。n农药经营者可通过对国内外专利的了解,使用和引

51、进没有被我国及我国有关专利组织授予专利权的先进技术和产品而不致受到法律的追究。在出口经营农药产品及技术时,也同样要注意专利的地域性特点,以防发生侵权行为。9.利用专利文献 n专利文献具有内容新、广、快等特点,其中包含着丰富的技术情报、法律情报和经济情报。n在经营活动中技术成分越来越高的今天,充分利用这些专利文献信息资源将是非常有益的。n专利文献在农药经营中的应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利用专利文献发现农药新产品及技术,预测农药经营市场。n据统计,包括农药在内的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在专利文献中可以查到约90%。由于专利文献提供的新技术、新产品情报一般比实际商品化要早6-7年,也就

52、是说,20世纪90年代的专利大体能预示21世纪初的农药市场及其发展趋势。n因此,农药经营者可根据对专利文献的分析来把握市场的变化前景,集中力量做好经营准备,为今后组织生产、准备货源及占领市场打好基础。(2)利用专利文献对合作伙伴或经营竞争对手的技术实力、动态进行分析。n一个企业有效专利的多少、专利内容的分布领域、专利技术水平的高低大体能够反映出企业的技术实力和开发方向。n这对于经营者决定是否与其合作或确定竞争对策是非常有帮助的。(3)利用专利文献帮助决定是否引进技术和产品。n经营者发现一项有利的专利后,还需要再通过专利文献分析实施这项专利所需要的技术、设备、原料及市场等情况。n专利文献(如专利

53、公报)中对专利的转让、强制许可实施专利等情况均有报道,因此通过查阅专利文献及对其进行分析,可以了解专利的实施情况,据此决定是否还重复引进这些新技术或产品。(4)利用专利文献发现农药老产品的新用途等商业情报。n一些老农药产品的新用途、新使用方法和一些非农药物质的农用价值的发现和利用,以及在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和检测分析中的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发展,在专利文献中均有所反映。n经营者可通过研究专利文献而发现这些对自己经营有利的信息。n此外,专利文献的利用还有多个方面。n例如,对农药新产品或技术的评价、引进有关产品和技术时的可行性评价以及专利性检索、侵权检索、解决经营中技术问题的检索等方面都可以充分利用国

54、内外新老专利文献。n专利文献实际是整个专利体系的一个缩影,如能充分把握和利用它,就能有效地利用专利这个工具和手段,最终达到有利于农药经营、生产和管理的目的。10.关注专利法律状态 n专利从申请到审查,以及审查之后获得专利和专利权在保护期限内的维持,要经历相当多的专利程序,而且涉及诸多的法律项目。n例如,发明人、申请人、发生费用以及利害关系人等因素,因此,专利申请或专利权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法律状态发生变化的情况是正常的,甚至是发过公告已注明被撤销或中止的专利申请或专利,也有可能被恢复。n对一项利益关系重大的专利申请或专利,利害关系人须对其法律状态进行跟踪了解,密切关注专利公报的著录项目变更及法

55、律状态变更,及时准确地掌握其法律状态,以免在决策方向上产生失误。n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1条规定,专利的法律状态应以国家知识产权专利登记薄为准。第三节 商标与农药的知识产权保护n农药既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也是一类商品,所以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商标。农资、植保等部门经营农药商品,对商标知识的了解有助于经营者的工作,特别是信誉好的商标产品会给经营者带来更多的利润。n通过商标的识别既可防止伪劣农药的流通、保护经营者的信誉和利益,同时也保护广大农药使用者的利益。因此,农药工作人员应当对商标的设计、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给予足够的重视。一、商标及其分类n 商标是商品的标记。n它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使其

56、商品与其他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同类商品相区别而置于商品表面或包装上的标志。例如,“凤凰”牌自行车;“乐凯”牌胶卷等等。在现代社会,商标不仅仅是商品的标志,也是一种知识产权,一种无形资产。n它一旦经法律确认,就具有知识产权的一般特征:即专有性,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其他任何人不得侵犯;时间性,即这种权利有一种期限;地域性,即这种权利只在一定范围(国家)内有效。商标做为一种知识产权,除用做商品标记外,还具有转让、作价、投资、继承等特殊职能。概括起来,商标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 商标的构成分类1.文字商标 指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它可以由各种文字、拼音、数字、字母等组成。2.图形商标 指由图形(平面或

57、立体)或记号(如点、线、三角形、圆、波纹线等)构成的商标。这种商标是以一种艺术作品或工艺美术作品的形式出现,给人以形象记忆。3.组合商标 指有文字、图形、记号相结合而构成的商标。(二)按商标的作用和使用者分类1.营业商标 指用工厂、公司标记、营业名称等做为商标使用的一类商标。2.商品商标 指为了将一定规格、品种的商品与其他规格、品种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专门在商品上使用的商标。3.证明商标 指用于证明商品的质量(包括原产地、原材料、制造方法以及精确度等)已经过检验,保证或其质量等级的商标。4.等级商标(又称档次商标) 指为表明质地档次及品种的区别,便于鉴别和选购而使用的商标。5.防御商标 使用这一类

58、型的商标有两层意义:一是在不同商品上注册同一商标,防止他人使用该商标;二是把一些相近似的商标在同一类商品上进行注册,防止别人仿冒。这种商标具有一定的防御性。6.集体商标 指属集体或集团组织所有的商标,由这个集体成员共同使用。7.服务商标 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所使用的商标。n除此之外,商标还有其它类型,如派生商标、组字商标、销售商标等等。二、商标的作用n商标通过它的文字和图形,可以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是沟通产销、扩大市场、促进竞争、便利消费、繁荣经济的有力工具。商标在商品经济中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的作用:1.识别和标记作用 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不同

59、生产者或经营者,表示产品的出处。商标可以成为某一特定商品的象征,代表商品的信誉和评价。n从本质上讲,商标的背后就是商品及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利用商标不仅可以区别产品、更能区分生产或经营者,更能区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的企业。2.表征或保证产品质量的作用 商标表征产品质量是指商标一旦用于某种商品,经过了长期使用和市场的考验。它对生产、经营、消费者来说,这种商品具备一定质量的显著特征。商标对产品质量的保证作用,则是指带有同一商标的商品经常具有稳定的质量。3.引导消费作用 商标是用来吸引消费者、推销商品、扩大市场的工具。4.国际贸易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一个获得信誉的商标对经营者占领世界市场、提高产品的知

60、名度、打开销路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商标专用权及其保护n目前,世界各国在商标立法和保护内容上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四种类型:n第一种类型,靠使用获得商标专用权。这是最原始的商标保护制度。n第二种类型,不注册使用和注册使用都可获得商标专用权。这是在前一种制度上发展起来的。n第三种类型,商标强行注册制度,也叫全面注册制度。前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实行这种制度。它有利于国家对全国商标的统一管理,但使用起来不够灵活。n第四种类型,注册商标才能获得专利权的制度。这种制度允许注册商标和不注册商标并行使用,但只有注册商标才有商标专有权,才能排斥他人使用相同的商标。这种制度既便利又可靠。目前中国、法国等许多国家实

61、行的是这种制度。(一)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和特点1 使用权 即商标注册人在其注册商标所核定的商品上有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尽管一个经营者有权使用未注册商标(商标法规定某些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时除外),但这种使用是不完整、不充分、不受保护的。它若与一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并都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时,就会出现涉嫌侵权。2 禁用权 即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人不经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不仅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和相近似的商标,而且有权禁止他人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1 注册原则 这是指只有经过法定程序注册,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

62、2 对个别商品实行强制注册制度 对药品和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产品不进行商标注册就不能进入市场。3 商标便于识别 即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而容易识别。4 不得违反“禁用条款” 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不得使用国旗、军旗、国徽、勋章和红十字等或其相近似的名称、标志及文字、图形,不得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此外,还禁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它不良影响的文字和图形。对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n根据我国商标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在使用时应标明“注册商标”或标明“注”或“R”标记,以表明该商标已经核准注册,其所有权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三)商标

63、专用权的保护n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主要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处罚和商标争议的解决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n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一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这是构成侵权的主要行为;二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四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它损害的行为,如有意影射、模仿他人的注册商标等等。n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处罚,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和刑法都有明确规定。n商标法第39条规定:“有关工商行政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犯期间

64、因侵权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罚款。”这就保证了被侵权人在经济上会得到保护和补偿,而侵权人在经济上得不到好处。n商标法第40条还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刑法第137条规定: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工商企业假冒它企业已注册的商标时,对直接责任人员

65、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四 商标的注册和管理(一)商标的注册n我国目前实行自愿的统一注册制度。经营者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可以申请注册,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统一办理。经营者如欲注册商标,首先必须按商标法的规定具备商标注册条件。这些法定条件称为“商标注册条件”。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条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商标的构成要素 商标要素是指商标的组成部分。我国商标法第7条规定:商标由文字、图形或文字与图形的组合构成。所以文字和图形是法定的商标构成要素,其他如立体形状、气味、音响或电子信号等不是法定的商标构成要素,凡由这些组成的商标,在我国不能依法获得注册。商标法没有规定商标必须

66、有一定名称,因而商标名称不是商标的构成要素,而是图形商标或组合商标的辅助要素。我国商标法对商标的颜色有所规定:颜色不能脱离文字、图形而独立构成商标。它只能成为商标的辅助构成要素。2.商标的显著特征 按照我国商标法,显著特征是商标获准注册必须具备的必要条件。所谓“显著特征”是指商标的独特性或可识别性,即应是立意新颖、独具一格、文字和图形具有特色的标志。3.禁止使用的标志 有些文字和图形不得做为商标使用。它们不仅不能做为注册商标使用,也不能做为未注册商标使用。我国商标法第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即前面提到的“禁用条款”。4.与在先权利冲突的商标 所谓“在先权利”是指已经获得的权利。它包括:(1)已注册商标的专用权;(2)观设计专利权,它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如与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同或相似,并且都用在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上,则不能获准注册;(3)服务标记和厂商名称的专用权,即假如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公用事业或其他企事业组织的名称或标志相同或相近的不予注册。5.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申请人必须是依法享有申请商标注册权利者。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者必须是依法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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