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上传人:feng****ing 文档编号:58406418 上传时间:2022-02-28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54.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资源描述:

《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10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附件: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以下简称新制度)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考虑到很多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 实际情况, 为了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 现对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 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调账原则及主要账务调整凡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以下简称原制度) 的民间非营利组织, 在 2004 年 12 月 31 日及之前,仍应当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 编报会计报表。 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新 制度设置新账,将各会计科目 2004 年年末余额转入新

2、账并作调整后, 作为新制度各会计科目 2005 年的年初余额,并按照新制度编制 2005 年的年初资产负债表。 在编制 2005 年度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时, 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新制度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做好衔接工作:(一)按照新制度清理资产和负债,并进行账务调整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盘 点,对于清查出的资产报废、毁损、盘盈盘亏以及应确认而未确认的 资产等,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报经批准后,借记 或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或借记相关资产科目;如有清 查出的应确认而未确认的负债等, 应当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 科目, 贷记

3、相关负债科目。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新制度规定应确认为文物文化资产的部分, 如果原先已经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或其他资产科目,应当转入“文 物文化资产”科目;如果原先没有入账,应当借记“文物文化资产” 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或者“限定性净资产”科目。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新制度规定应确认为受托代理资产的部分, 如果原先已经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或其他资产科目,应当转入“受 托代理资产” 科目,同时对于原结余或净资产科目中属于受托代理负 债的部分,应当转入“受托代理负债”科目;如果原先没有入账,应 当借记“受托代理资产”科目,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如果受 托代理资产为现金、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

4、可以不通过“受托代 理资产”科目核算,而在“现金” 、“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 目中设置“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核算,但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的“受托代理资产” 明细科目余额合计,应当计入“受托代理资产”项目列示。(二)按照新制度对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1 补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新制度的规定补提固定资产折旧, 按照 应补提的折旧金额, 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 科目,贷记“累计折旧” 科目。对于无形资产,应当根据新制度的规定补提无形资产摊销,按 照应补提的摊销金额,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无形

5、资 产”科目。2补记长期债权投资利息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新制度的规定, 补记长期债权投资应计 利息。按照应补记的利息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科目 (分期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 ,或者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科目(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 ,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 科目。如果长期债权投资系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 而且对其利息收入 的使用设置了限制,应当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3调整应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民间非营利组织对于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 期股权投资,应当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 享有被投资方 2004 年末所有者

6、权益的份额进行比较, 如果前者大于 后者,应当按其差额,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长期股 权投资”科目;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应当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 投资”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系其 他单位或个人提供, 而且对其投资收益的使用设置了限制, 应当根据 所涉及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或借记“长 期股权投资”科目。(三)按照新制度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补提资产减值准备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 对相关资产是否发生了 减值进行测试和检查。 如果相关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 应当补提减值准备,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7、科目二、新旧会计科目结转资产类:(一)“现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 应收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现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 相同。调账时,应将原账中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二)“银行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银行存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银行存 款”科目有所不同, 主要是区分了银行存款与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内 容。调账时,应对原账中“银行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分别转 入新账中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三)“材料”、“产成品”科目新制度没有设置

8、“材料” 、“产成品”科目,但设置了“存货”科 目。调账时,应在新账中“存货”科目下设置“材料” 、“库存商品” 等明细科目,将原账中“材料” 、“产成品”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新账 中的相应明细科目。(四)“对外投资”科目新制度没有设置“对外投资”科目,但设置了“短期投资” 、“长 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调账时,应对原账中“对外 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将属于短期投资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 “短 期投资”科目, 将属于长期股权投资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长期股权 投资”科目,将属于长期债权投资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长期债权投 资”科目。(五)“固定资产”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和“文

9、物文化资产”科目。调账时, 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对原账中“固定资产”及相关资 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对于不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 应当转入新账中的“存货” 等科目;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 标准的,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分别转入新账中的 “固定资产”和“文 物文化资产”科目。(六)“无形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无形资 产”科目基本相同。调账时,应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转 入新账中的“无形资产”科目。负债类:(七)“借入款项”科目新制度没有设置 “借入款项” 科目,但设置了“短期借款” 和“长 期借款”等科目。调账时,应对原账

10、中“借入款项”科目的余额进行 分析,将属于短期借款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短期借款”科目,将属 于长期借款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长期借款”科目。(八)“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金”科 目新制度设置了“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 金”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调账 时,应将原账中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九)“其他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付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其他 应付款”科目有所不同, 主要是区分了其他应付款与长期应付款的核 算内容。调账时,应对原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分别转入

11、新账中的“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科目。(十)“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新制度没有设置 “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调账 时,应在新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缴预算款” 、“应缴财 政专户款”等明细科目,将原账中“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 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的相应明细科目。净资产类(十一)“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事业基金” 、“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科目, 但设置了“非限定性净资产”和“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调账时,应 将原账中“事业基金”、“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 账中的“非限定性净资产”科

12、目。如果与形成事业基金、固定基金、 专用基金有关的资产, 其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 对于这部分事业基金、 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调账时应当转入新账中的“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十二)“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由于原账中“事 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要进行调账处理。(十三)“经营结余”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经营结余”科目。调账时,如果原账中“经营 结余”科目有借方余额, 应将该余额转入新账中的 “非限定性净资产” 科目。收入支出类 (十四)“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

13、、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对附属单 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 、“结转自筹基建” 、“事业支出”、“经营 支出”、“销售税金”科目由于原账中以上收入支出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要进行调账处 理。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 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支出科目并进 行账务处理。(十五)“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 新制度没有设置“拨入专款” 、“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 调账时,如果原账中以上科目有借方或者贷方余额,应先将“拨入专 款”科目贷方余额与原账中因使用拨入专款而形成的“拨出专款” 、 “专款支出” 科目借方余额相抵消, 借记“

14、拨入专款” 科目,贷记“拨 出专款”和“专款支出”科目。抵消后,“专款支出”科目应无余额。 如果“拨入专款”科目仍有贷方余额或者“拨出专款”科目仍有借方 余额,应当视具体情况,将应当偿还或者收回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付款”或者“其他应收款”科目;将不需偿还或者不再收回 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十六)“成本费用”科目新制度没有设置“成本费用”科目,但规定了民间非营利组织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存货”科目下设置“生产成本”等明细科目,归 集相关成本。调账时,如果原账中“成本费用”科目有借方余额,应 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附: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原会计科目新会

15、计科目原会计科目新会计科目资产类资产类负债类负债类现金现金借入款项短期借款银行存款银行存款长期借款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应付票据应收票据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账款应收账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材料存货应缴预算款其他应付款产成品应缴财政专户款对外投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应交税金应交税金净资产类净资产类事业基金非限定性净资产限定性净资产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固定基金专用基金文物文化资产存货事业结余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经营结余支出类费用类结余分配拨出经费业务活动成本收入类收入类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销售税金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拨出专款成本费用结转自筹基建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其他费用有关费用科目其他应收款 受托代理负债 存货 财政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拨入专款 捐赠收入 会费收入 提供服务收入 政府补助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 投资收益其他收入有关收入科目 其他应付款 受托代理负债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