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我国罚金刑制度之缺点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57719938 上传时间:2022-02-24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80.8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简论我国罚金刑制度之缺点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简论我国罚金刑制度之缺点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简论我国罚金刑制度之缺点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资源描述:

《简论我国罚金刑制度之缺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简论我国罚金刑制度之缺点(9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简论我国罚金刑制度之缺点【论文摘要】罚金刑作为一种有效的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在刑罚制度轻缓化、文明化、人道化进展的背景下,其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己经愈来愈受到重视,其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也得以大大提升,在相当多的国家,罚金刑己经成了一种要紧的刑罚惩罚方式。但是在我国,由于受相对滞后的法律观念的阻碍,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低下,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所存在的缺点,使得罚金刑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亟需改革。【论文关键词】罚金刑;刑罚制度;立法缺点;刑事执行罚金刑即剥夺犯法人财产权利的刑罚,属于财产刑的要紧形式。是法院依法判处犯法人向国家交纳必然数额的金钱的刑罚方式。一样而言,罚金刑并非象自由刑那样具有

2、持续作用于犯法人的强制功能,同时,也不对犯法人的行为进行限制。罚金刑与缓刑、剥夺权利、爱惜观看、社区矫正等一样,属于不需要通过牢狱、牢房等监禁设施即可得以执行的非监禁性刑罚惩罚方法,多为适用于轻微的刑事犯法和以财产为目的所实施的犯法。罚金刑不同于刑法所规定的追缴与没收。我国刑法第64条规定:犯法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法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这一规定,是对犯法人犯法所得和犯法工具的处置方式,并非刑罚惩罚方法。而罚金刑那么是在追缴与没收犯法人犯法所得和用以犯法的财物的基础之上,对犯法人的合法财产进行必然程度的剥夺的刑罚

3、执行方式。我国刑法中有关罚金刑的规定及其适用对象在1979年刑法中,罚金刑被作为附加刑之一,要紧适用于轻微的经济犯法,适用罚金的条文只有20个。随着经济犯法的增多,短时间自由刑的负面阻碍慢慢被发觉,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日渐受到人们的重视,罚金刑也受到人们更多的青睐,修改罚金刑的呼声也愈来愈高。1997年刑法采纳了刑法学界的部份建议,对罚金刑作了必然的改良,扩大了该刑罚的适用范围,使包括罚金刑的条文多达139个,约占刑法分那么全数条文的40%,大大超过了79刑法,其适用对象也扩展到贪利性犯法、过失犯法及法人犯法。我国1997刑法典分那么共有条文350个,罪名413个,其中有180个罪名

4、涉及罚金刑。刑法典中的罚金刑罪名规定有以下特点:(1)罚金刑的罪名数量大,比例相应增加;(2)罚金刑的罪名散布加倍普遍,修订后刑法在十大类罪中,有七大类罪有罚金刑的规定,占十大类罪的70%;(3)罪名仍然相对集中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妨害社会治理秩序罪这两章中。这两章共计有144个涉及罚金刑的罪名,占全数180个罪名的80队新刑法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并提高了罚金刑的处惩力度,这无疑是社会和经济进展的需要。可是在罚金刑适用进程中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一、法律观念的滞后由于受血亲复仇及报应主义思想的阻碍与支配,中国古代社会的刑罚所强调的一个大体原那么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即以牙还牙、以

5、牙还牙,并把残酷的躯体刑视为惩定罪犯的最有效手腕。而罚金尽管也被作为刑种之一,但“金作赎刑”往往仅适用于皇帝国戚、王侯将相等有权阶级,没有普遍的适用性。因此,罚金刑便被打上了赎刑的烙印,并被视为特权阶级的权利。特权阶级运用自己的特权时,自然是选择更轻的乃至最轻的刑罚惩罚,因此罚金刑勿庸置疑的是轻刑。而且从中国古代开始,法即是刑,犯法确实是要受到刑罚惩罚。原始的刑罚手腕,诸如答杖鞭流死,都是对人肉体的处惩。因此,从古至今,咱们的观念中犯法即意味着坐牢(绝不意味着赔钱),坐牢即意味着犯法受中国几千年来传统的封建刑罚观的阻碍,当前仍有为数很多的人对罚金刑抱有成见并极力反对罚金刑。他们以为罚金刑是以罚

6、代刑、以钱赎罪,放纵了有钱的罪犯,是对贫苦公共的不平等。这种思想极大地阻碍了罚金刑在司法裁决中的适用,是罚金刑在我国目前没有被大幅度适用的思想本源。勿庸置疑,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社会从物物交易的原始社会进展到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物质基础不可同日而语。现在,人们的物质生活取得了极大丰硕,财富关于人们而言再也不单单是一个空洞的虚无飘渺的概念,而意味着权利与自由。金钱是凝固化的或具体化的自由,在某种程度上,金钱成了物质化的人身权利,而且能够在专门大程度上决定了公民的其他权利可否有效地、高质量地行使。因此对罪犯金钱的剥夺确实是对其自由的剥夺与限制,与对其人身自由进行剥夺的其它刑种一样能够

7、使罪犯感受到极大的痛楚,只只是是表现形态不同罢了。罚即是刑,是刑罚的一种,其再也不单单适用于特权阶级,而是适用于全部公民。且随着刑罚的轻缓化,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考虑到罚金刑的诸多优势,在其刑罚体系中都规定了罚金刑。二、罚金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刑种的地位指的是该刑种在一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即是主刑仍是附加刑。关于罚金刑的地位,各国有着自己的政治、经济情形及法律传统,因此反映在立法上也就情形不一。在罚金刑适用范围大、适用率高的国家,罚金刑大多被规定为主刑,如日本、德国、瑞士、巴西、朝鲜等。当罚金刑被作为附加刑时,不同的国家又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国家刑法规定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罚金刑在

8、我国被规定为附加刑之一,但我国刑法第33条第2款同时规定,附加刑能够独立适用。罚金刑在一个国家刑罚体系中的地位说明了该国对罚金刑的重视程度,决定了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范围及适用频率。我国刑法把罚金刑规定为附加刑,说明了立法界及公众对其的轻视。受立法思想的阻碍,法官往往对罚金刑囿于成见,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必需判惩罚金情形下才适用罚金刑。三、立法存在缺点与疏漏我国有关罚金刑执行方面的立法明显滞后。修订后的刑法尽管大大提高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和适用频率,但对罚金刑执行方面的规定仍停留在79年刑法规定上,并无实质性地相应有所增加,司法说明也未对该问题作进一步的诠释或完善,使罚金刑的执行一时处于于法无据

9、、不易操作的境界。在刑法学界一浪高似一浪的呼吁下,我国的97刑法对罚金刑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与完善,使之较79刑法的有关规定大大前进了一步。97刑法不仅在总那么里规定了民事补偿优先原那么,增设了罚金追缴制,而且在分那么中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改良了罚金刑的适用方式。而且有关罚金数额的规定也加倍多样化。这些转变无疑适应了时期进展的需要,提高了罚金刑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并扩大了罚金刑的阻碍,从而推动了罚金刑的适用,但这次修改仍留下了些许问题。(一)罚金刑的配置范围还不够普遍尽管我国现行刑法中,罚金刑的配置范围己经取得了极大的扩展。但是,罚金刑在我国刑法中仍然具有较大的局限性。我国的罚金刑仍是要紧集中

10、在侵犯财产、非法获取财产利益等财产型、贪利型和经济类犯法中,而关于侵犯人身权利、危害公共平安等其他类型的犯法,那么相对较少配置。而事实上,罚金刑关于这些类型的犯法一样能够发挥踊跃的作用。同时,我国刑法只是对部份过失犯法配置了并处的罚金刑,而关于一些常见的如交通肇事、失火,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等罪名,并未配置罚金刑。但是从国外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所有的过失犯法均有配置罚金刑的必要。同时,我国罚金刑在配置方面存在必然的随意性与不合理性。例如刑法第137条的工程重大平安事故罪配置有罚金刑,而与之相类似的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平安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平安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却没有配置罚金

11、刑,这就使得罪名之间刑罚配置的不和谐。(二)关于罚金适用规定得过于笼统我国刑法第52条规定:“判惩罚金,应当依照犯法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依照犯法情节确信数额,是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原那么的大体要求,是幸免显现同罪异罚现象的手腕之一,表现了“法律眼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可是该规定只表现了形式上的平等而没有考虑到实质上的平等。轻忽了在罚金刑执行进程中犯法人支付能力这一超级重要的因素。这种一味追求同罪同罚而置犯法人的经济能力于不顾的刑罚裁量方式才是对穷人的真正不平等。因为同一数额的罚金关于富有之人犹如九牛一毫无关痛痒,而却能使穷人倾家荡产殃及家人,其痛楚甚于自由刑。该裁量原那么不仅使罚金刑的成效失衡而且

12、使其执行起来困难重重。尽管97刑法针对不同性质的犯法及单位犯法别离规定了限额罚金制、倍比罚金制及无穷额罚金制,但刑法的这一规定是笼统的,非细化的,是弹性的。它在给了司法人员对案件的裁判一个指导框架的同时,也给予了审判人员专门大的自由裁量权。审判人员能够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自主选择具体的适用数额。很有可能显现类似的案件在罚金数额方面存在较大不同的现象。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另外一种偏向,即正是由于刑法对罚金刑的规定过于笼统,没有相对细化、可操作的标准,一些地域为了幸免显现罚金不同过大的现象,简单地规定,一按期限的自由刑对等必然数额的罚金。如盗窃、抢劫等罪行,每一年科处1000元罚金。这无疑也是不平等

13、的、显失公正的。不同的罪犯拥有的财富数量不同的,家庭经济状况不同,劳动能力也存在较大不同。在这些动态因素的阻碍下,相同数额罚金的处惩成效也就迥然不同。而这种相对简单地规定,却是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了实质上的不平等。目前,该问题己成为制约罚金刑普遍适用的要紧因素之一。刑法规定过于笼统造成的另一个后果确实是可操作性较差。我国刑法中的罚金刑,大部份都是笼统地规定“并处或单惩罚金”或“并惩罚金”,至于罚金刑的起止刑幅,并无明确规定。或即便做出了规定,也是类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刑幅起伏相当大,最高和最低差五倍之多,具体适历时超级缺乏可操作性。法官在对单位适用罚金刑

14、时,自由裁量的余地过大。(三)没有设立针对罚金刑的裁量制度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累犯、自首、数罪并罚、缓刑等众多相关的裁量制度,但是这些裁量制度都是基于对人身权利进行惩罚的主刑设计的,很难在罚金刑裁量时发挥作用。如累犯要求前罪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后罪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减刑要求减刑以后的实际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因此,这些制度事实上对罚金刑全然无法适用。而关于数罪并罚,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财产刑假设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罚金刑在数罪并罚时采纳并科原那么,执行总合数额。但这一规定并非完全合理。我国刑法对自由刑的并科有严格的限制,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数罪并罚时管制最

15、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该条关于避免刑罚的滥用、保障公民的权利及保护法律之威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关于罚金,刑法中却无类似规定。这不仅在立法上显得不和谐,而且也使公民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四)罚金刑无法确信追诉时效任何法律制度,在其效能上均存在时刻上的限制,刑事法律也不例外。刑法之因此规按时效,并非是使犯法人逍遥法外,放纵其犯法行为,而是因为犯法的社会危害和由此造成的社会阻碍能够随着时刻的消逝而慢慢减轻乃至排除,因此刑罚也就失去了适用的必要。犯法后通过的时刻越久,其对社会秩序造成的干扰与阻碍也就越小,其犯法行为的后果慢慢消失,行为的情节也被遗忘,人

16、们完全能够舍弃对连年以前的犯法行为的刑事追诉,为恢复法律秩序的刑罚再也不是必不可少的,且在特定条件下其造成的损害可能会大于利益。正是基于此,各国的刑事法律都规定了时效制度,我国刑法也在第87条中确信了追诉时效制度。但是,追诉时效制度关于罚金刑却无法适用。我国的追诉时效是以法定最高刑来确信的,而其依据为自由刑与生命刑。尽管我国刑法对自然人没有配置单科的罚金刑,因此不存在追诉时效的问题。但是,关于大量的配置了单惩罚金刑的单位犯法的罪名来讲,如何确信其刑事责任的追诉时效,是一个不管从刑事立法仍是从刑事司法层面看都必需尽快予以解决的问题。我国刑法对此没有做出任何规定,使得相关司法部门对此问题显得束手无

17、策。四、罚金刑执行困难和执行方式的单一减弱了罚金刑的功能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个体之间的财富不同是相当之大的。缺乏针对性的罚金刑在面对受刑人财产不足时,往往无法执行。尤其是关于罚金刑所要紧针对的侵财型犯法、贪利型犯法的犯法分子而言,其经济能力往往低于社会的平均水平,同时,当前社会隐瞒、转移、隐匿个人财产的现象超级普遍,这就为罚金的执行设置了重重障碍。而我国刑法对罚金刑无法得以执行的犯法人也没有任何相对应的处置方法,这就使得罚金刑的执行普遍来临执行难的状况。执行不到位大大降低了罚金刑的惩处等功能。由于罚金刑的执行主体是法院,而受对被告人的有效操纵的限制,法官多采纳一次性缴纳的方式,这种单一的执行方式

18、造成了专门大的短处。这种一次性缴纳方式一样有可能会减弱刑罚的惩戒作用。理想的行刑应当对受刑人造成持久而强烈的阻碍。而这种一次性缴纳的方式,却将刑罚应当持久发挥的功效一次性发挥完毕。关于罚金数额较少的罪犯,罚金对其造成的阻碍专门快就会排除,罚金刑对其造成的痛楚只是短暂得以体会。因此,刑罚的预防作用被严峻弱化。而对罚金数额相对较大的罪犯来讲,即便无法一次性缴纳,也可不能对其造成阻碍。同时,关于经济能力较差的罪犯,这种一次性强制缴纳的方式反而有可能使其为了筹集支付罚金所需的金钱而实施其它犯法行为,如此就使罚金如此一种刑罚方式起到了适得其反的作用。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法律制度及其指导思想也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刑事法律制度也为了顺应这一社会进展的必然趋势而进行着相应的改变。但是,由于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进程中的缺点与不足,使得罚金刑的踊跃作用无法得以充分发挥。咱们相信,伴随和谐社会建设的进一步深切,刑事法律制度也面临着深刻的变革。也必然会促使包括罚金刑在内的一大量刑事法律制度取得更多的关注与研究,使其不管在理论上仍是在实践中均能取得完善和充实。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