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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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川县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及实施主体项目名称:金川县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县实施主体:金川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朱锐法定地址:金川县勒乌镇屯上街1号二、编制工作的依据金川县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县实施方案按照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7年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1713号)、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商电商20178号)、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示范县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商财201737)等文件要求编制。三、总体建设目标以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项目

2、建设为抓手,将电子商务与农特产业、旅游产业、康养产业、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起金川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及物流配送网络,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提高应用能力、改善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得到快速发展,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和农产品商品化率大幅提高,基本实现快递到片区中心,配送到村,电商氛围浓厚,配套体系健全,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明显提升,切实培育一批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的典型代表,助农增收效果明显,带动贫困户脱贫奔康成果显著。四、子项目组成总体情况金川县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县、片区中心、乡、村四位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县、片区、村三级物流快递

3、共同配送体系;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推广体系;建立特色品牌塑造和网销体系。第二部分 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7年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1713号)要求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73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将发展电子商务作为金川县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的重要载体,紧紧围绕“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的主要任务,把“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引入农村,并与农村主导产业相融合,依托电子商务的辐

4、射带动作用,推动贫困农民创业就业,创新发展农村经济,提高贫困户增收致富能力,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二、基本原则(一)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坚持规划先行,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与金川县精准扶贫等有机结合,统筹规划推进,创新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和发展推进机制及配套政策措施。(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把电子商务脱贫奔康作为县政府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按照市场运作规律,积极引入投资主体建设电商重点项目,充分调动和发挥电子商务协会、流通、电商服务、供销、邮政、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

5、与电子商务促进脱贫奔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企业主体,社会参与。以企业为主体,在政府引导下主动参与,自主建设、自主运营。鼓励当地电商企业、供销社、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区域批发商、传统城镇商贸企业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项目建设工作,依法依规对参与企业进行确定,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培育和扶持发展网店(微店)、网商(微商),孵化更多产品供应商和销售商。积极鼓励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乡村干部和返乡青年等开办网店销售农产品,带动全民参与电商创业。 (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金川实际,突出金川特色,优先选择公众急需、受益面广、信息密集的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流通行业开展示范,取得重

6、点突破,不断深化应用,探索具有农村特色、可复制及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三、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规划紧紧围绕“建设四地三县两个金川”战略目标,以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项目为契机,到2017年底初步建成县、片区、乡、村四位一体的农村电商应用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县、片区、村三级物流快递共同配送体系,以市场化方式整合物流快递各项资源,打造农村物流网络;通过建设金川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购买检测设备,制定特色农产品公共质量标准,强化质量检测,统一产品标识包装,并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营销活动,促进特色农产品品牌塑造;通过建立地方特色店铺和线下体验店,实现线下线上融合互动的特色网

7、销体系,通过建立电商培训孵化体系,对县、乡镇指导站、片区中心以及村服务点、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 (二)建设目标1.电商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村1个;支持、培养、招引1家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落户,到2017年末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30%以上,中小企业、农村专合组织电子商务应用率达10%以上,农村小卖部电子商务应用率达10%以上,住宿餐饮等企业电子商务使用率达30%以上;建立人才培训基地一个,培育5家以上有经营业绩的网商、微商;培训电子商务人员1000以上人次;建立乡村物流体配送体系。 2.电商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建

8、成1个县级电商公共发展中心,14个乡镇电子商务指导站,2个片区服务中心,15个电子商务服务点,指导站覆盖60%的乡镇机关、服务点覆盖15%以上的自然村(社区),初步形成四位一体的农村电商应用服务网络。 3.电商带动效果明显。通过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县新增就业500个,带动我县小微企业和专合组织以及贫困户快速发展,促进我县产业结构的深度调整,同时社会便捷服务进一步完善,居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通过电子商务减少支出、促进增收,并采取“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农户”等电子商务结对扶助方式,到2017年末带动贫困户精准脱贫累计1000人以上。4.电商共同配体系日益完善。建

9、设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基地和农产品电商仓储中心,在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中叠加农村物流快递功能,完善和打造县乡村三级物流快递共同配送体系,实现快递到主要村镇,配送能力大幅提高,物流成本大幅下降,流通效率极大提高。 5.市场流通更加活跃。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和农产品商品化率大幅提高,农户与市场实现无缝对接,“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形成。6.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制定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孵化和培训,有效调动政府各部门和承办企业、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专合组织,以及返乡青年、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等各方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电子商务氛围

10、。7.重点产业融合突破。特色农业、乡村休闲游和阳光康养旅游等重点产业与电子商务紧密融合协同发展,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8.实现电商精准扶贫。制定电商扶贫发展扶持办法,落实人才引进、扶持奖励基金、创业人才培训等措施,助推农村物流、网络、公路等基础条件和农产品销售、农村消费观念转变和环境改善,实现富民产业规模化、公共服务配套化进程,增强贫困乡村发展活力。9.形成模式和示范。有效发挥我县产业优势,探索高原地区、民族地区、藏区、景区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建成综合立体并可复制、推广到川西北乃至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实现改善农业(牧业)环境、乡村面貌、助农增收,促进社会和谐。四、主要任务通

11、过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建设电子商务支撑体系,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推动金川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并带动贫困户脱贫奔康。(一)完善电商支撑服务体系。建成县、片区、乡、村四位一体的农村电商应用服务网络体系。依托乡镇机关、万村千乡农家店、供销社农资店、邮政、电信、移动、联通、银行等网点进行升级改造,整合专业服务资源,建成职能明确,服务优质的服务网络体系。初步建立县、片区、村三级物流快递共同配送体系。通过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和片区村(社区)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鼓励物流、快递、供销、商贸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建立物流快递共同配送联盟,整合货物、车辆、配送网点、人员等资源,依托信息系统统一规划和调度,打造农村

12、物流网络体系,打通我县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通道,解决最后和最初一公里问题。建设金川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通过购买检测设备,设立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制定特色农产品公共质量标准,强化农产品质量保障检测。建立金川农产品品牌和网销体系。通过统一产品标识包装,促进品牌塑造,培育打造“一县一品”、“一乡一品”的特色农产品品牌;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营销活动,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互联网营销体。(二)普及推广电商应用。通过编印、派发金川县电子商务系列培训教材,对县、乡镇指导站、片区中心以及村服务点、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各类宣传,

13、营造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三)电商培育带动。培育壮大一批电商创业标兵,由他们来分享经验,现身说法,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特别是贫困村的推广和覆盖,带动全县群众依托电子商务创新创业。五、建设重点,其中当年财政资金支持重点(一)财政资金支持重点根据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7年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1713号)精神,对原有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持政策予以适当调整,即主要支持贫困县创建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县及非贫困县创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示范县。(二)建设重点 1.建设改造县级电商服务(运营孵化)中心、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网点、建立完善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质量

14、检测、企业培育和品牌打造等服务体系、配套物流配送体系、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等。2.培育、引进知名电商企业和专业服务团队,鼓励包括微商在内的电商创新创业,推动农副产品上行,帮助企业电商升级实施线上线下融合发展。3.大力培育特色农产品电商品牌。六、子项目有关情况 (一)金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1.项目建设地址:金川县勒乌镇、观音桥镇、安宁镇等乡(镇)。2.建设规模与内容(1)建设金川县电子商务发展中心 充分利用现有房屋资源进行改造和扩建,建设金川县电子商务发展中心。改扩建面积1000平米以上,发展中心包括信息宣传中心、展示中心、培训中心、运营中心、服务中心、仓储物流冷链中心、分级包装中心、质量控

15、制中心、数据分析中心、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体验中心。(2)建设电子商务乡村服务站点依托万村千乡农家店、供销社农资店、邮政、电信、移动、联通、银行等网点进行升级改造,整合专业服务资源,在14个条件较好的乡镇建设电商指导站;在安宁、观音桥镇建设2个片区服务中心,并在其他适宜的村建设15个电子商务服务点。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服务点统一门头和功能说明,配备电脑、显示屏、打印机、POS机及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通过对站长进行系统培训,为农村居民提供工业品、消费品、农资农具的网络代购服务,农产品网络代销服务,代缴费、预订车(机)票、旅游查询、打印复印、医院挂号、送货上门、站点自提、货到付款、POS机刷卡、网络支

16、付、小额贷款等便民服务。充分借助电子商务服务站,为当地贫困户提供助贫、扶贫服务。3.项目建设资金电商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总投资56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9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9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80万元。4.项目实施步骤(1)启动实施阶段(2017年5月-2017年7月),完成县服务中心和乡村服务站点的选择和建设规划设计工作; (2)建设运营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完成县服务中心和乡村服务站点的建设任务,并逐步开展运营拓展业务。(3)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月-2018年3月),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实施完成后,由实施企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请验收。县发展

17、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收到验收申请后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上报省州财政和商务部门。(二)物流仓储配送体系建设1.项目建设地址:金川县勒乌镇、观音桥镇、安宁镇2.建设规模与内容(1)建设县级电商仓储物流中心和观音桥镇、安宁镇片区物流中心。建设占地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县级物流中心,不低于50平米片区物流中心,县级中心包括冷链仓储中心和分级包装中心。(2)建设仓储物流共同配送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动态跟踪、实时对比、及时纠错,形成信息管理和实物管理的同步运行。(3)建设农村物流体系。建成覆盖14个乡镇15个村的农村物流体系,鼓励物流、快递、供销、商贸企业,以市场

18、化方式建立物流快递共同配送联盟,整合货物、车辆、配送网点、人员等资源,依托信息系统统一规划和调度,通过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和片区村(社区)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打造县、片区、村三级物流快递共同配送体系,并发展众包物流。(4)金川物流园建设。制定管理办法和奖励扶持政策,鼓励金川现有快递企业和物流企业入园,并成立物流协会。3.项目建设资金物流仓储配送体系,总投资245万元,其中企业自筹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4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0万元。4.项目实施步骤 (1)启动实施阶段(2017年5月-2017年6月),完成县、片区、村三级物流快递共同配送体系的选址和规划设计工作; (2)建设运营阶段(2

19、017年7月-2017年12月),完成县、片区、村三级物流快递配送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 。 (3)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月-2018年3月),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实施完成后,由实施企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请验收。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收到验收申请后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上报省州财政和商务部门。(三)电商培训推广体系建设1.项目建设地址:金川县勒乌镇及相关乡镇2.建设规模与内容(1)设立电子商务培训推广中心。负责编印、派发金川县电子商务系列培训教材、宣传资料,并策划、制作动漫教学视频;负责对县、片区中心、乡镇指导站、村服务点、涉农企业

20、、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2017年培训不低于1000人次。(2)设立电商乡镇指导站。乡镇指导站负责辖区内农村电商的规划、指导、推广等工作。3.项目建设资金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推广体系,总投资11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0万元.4.项目实施步骤(1)启动实施阶段(2017年5月-2017年6月),完成培训推广教材案例等筹备工作以及完成培训中心建设工作;(2)培训推广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完成既定培训推广任务。(3)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月-2018年3月),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实施完成后,由实施企业自查自纠,发

21、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请验收。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收到验收申请后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上报省州财政和商务部门。(四)特色品牌和网销体系建设1.项目建设地址:金川县勒乌镇2.建设规模与内容(1)农产品品牌培育体系建设。一是围绕金川特色农产品,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三品一标”等认证的申报工作,并制定相关认证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二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购买检测、溯源设备及软件,建设金川农产品质量检测和溯源体系,并制定特色农产品公共质量标准,同时建立主要类电商农产品网销标准和包装标准,统一包装。三是利用线上线下多种营销活动不断提升特色商品的知名度、影响力和

22、美誉度以及市场占有率。(2)网销体系建设。一是以建立的县、片区、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为基础,以物流仓储等为支撑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通道。二是以建设两个线下体验店和一个线上特色店铺、公众号等为基础,以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营销活动为支撑实现线下线上融合互动的特色网销体系。三是建设一个移动支付体验店并在全县推广使用移动支付。3.项目建设资金特色品牌和网销体系建设,总投资285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2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5万元。4.项目实施步骤(1)启动实施阶段(2017年5月-2017年6月),完成特色品牌和网销体系建设的规划筹备等工作;(2)建设运营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开展

23、并完成完成特色品牌和网销体系建设相关既定工作。(3)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月-2018年3月),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实施完成后,由实施企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请验收。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收到验收申请后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上报省州财政和商务部门。(五)投资规模和方式建设金川县全省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项目资金总额12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600万元,实施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地方财政匹配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实施企业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根据项目实际投资、推进进度情况,对项目建设投入进行补助。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

24、导。成立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经信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脱贫奔康工作会议,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是推进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推进措施,着力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流通企业整合并完善网络体系。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定专职人员,主动跟进电子商务脱贫奔康各项工作。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县农业、旅游

25、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整体推进合力,确保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电商脱贫奔康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大政策支持。一是按照要求,认真负责的落实电子商务脱贫奔康项目扶持资金,并按照项目实施需要及时拨付相应资金。二是县人民政府根据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工作要求和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在财税、金融、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四)强化资金管理。为保证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科学高效使用。 (五)建立考评机制。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体系,按照统一的报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业务工作,并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

26、准确、全面地反映全县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情况。制定发展电子商务工作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强化督查督办,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表 (单位:万元) 子项目名称实施单位建筑(或装修)面积投资标的(含建筑面积、培训人数等)投资总额其中: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中:财政补助资金利率利息额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公开招商比选后确定实施企业1500平米以上560370(含地方配套280万元)190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300平米以上245100(含地方配套20万元)145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1000人次以上11010100特色品牌

27、和网销体系建设500平米以上285120165 金川县省级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7年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17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综合示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安排用于我县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安装、信息系

28、统开发运用、业务培训等与项目建设实施直接相关的支出。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车辆购置(物流车除外)开支;不得用于网络平台建设及购买流量支出;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人员费用及水、电、气费用等支出。第四条 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建设运营项目必须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确定项目承办主体,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的积极性。 3.择优扶持,鼓励规范。专项

29、资金优先扶持特色农产品品牌网销企业,着重鼓励和引导全县电子商务及配套服务行业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做大做强。 4.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资金的使用方向第五条 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资金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如下内容: 1.支持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采取对口指导孵化,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其他增值业务等全面服务。建设线下展示区域,包括综合宣传区、旅游体验区、电商展销区等部分,综合展示我县优势资源,展现县域魅力。

30、 2.支持建立电子商务乡村服务站点。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店、县邮政局、供销社等现有网点资源,在全县建设,14个乡镇电子商务指导站,2个片区服务中心,15个电子商务服务点。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代购代销)、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代换代退、引导宣传等服务。 3.支持建立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级仓储物流中心,支持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根据项目示范县物流建设要求和我县物流业发展情况,筛选第三方物流、快递企业建设物流配送体系。支持物流、快递企业网点设立到乡镇,延伸服务到乡村;加强对物流配送企业运营管理,建立奖惩机制,督促其高效、快捷的完成物流配送任务。 4.特色品牌和网销

31、体系建设。一是支持围绕金川特色农产品,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三品一标”等认证的申报工作。二是支持购买检测、溯源设备及软件,建设金川农产品质量检测和溯源体系,支持建立主要类电商农产品网销标准和包装标准,统一产品标识包装。三是支持开展利用线上线下多种营销活动。四是支持建立打通农产品上行通道。五是支持建立特色体验店,并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营销活动打造特色网销体系。5.支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面向基层干部、企业员工、合作社工作人员、农村创业青年、农村经纪人、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等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购操作、网上开店技能等培训,提高对电子商务认识和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促进网购网销规模的扩大和农村电子商

32、务的发展。第三章 职责与分工第六条 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共同管理,分别履行下列管理责任:1.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支持政策落实等情况。2.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对专项资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绩效评估。3.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专项资金运作、使用情况和资金拨付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进行监督绩效评估和拨款。 第四章 项目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第七条 申报条件:1.在金川县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应用电子商务业务;2.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三年内无违法或

33、受到行政处罚的纪录;3.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其他要求。第八条 专项资金的审批和拨付: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定额补助。2.由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企业)将资金拨付请示、财政专项资金计划审批表和相关项目资料报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和县财政局初审,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和县财政局提出具体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提出的资金拨付意见复核无误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3.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 4.其他管理办法参照省管理办法。第五章 项目的实施与验收第九条

34、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企业)向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财政局报送书面验收申请。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企业)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会同县监察、审计等部门完成初步验收,初验通过后书面申请州商务局、州财政局验收。向州商务局、州财政局报备本县初验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会同州监察、州发改、州审计等部门到试点县进行实地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局。第十条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在2017年12月前实施完毕并通过验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承担单位(企业)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第六章 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一条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和县

35、财政局应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监管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企业)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会计、财政法规及现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定期(原则上定为每月一次)向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财政局要将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总结上报州商务局、州财政局,由州商务局和州财政局联合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单位(企业)三年内申报电子商务扶持方面资金的资格。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由金川县财政局、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如遇有关政策调整将作相应变更。21 / 22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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