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岗位练兵知识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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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岗位技能知识竞赛复习题第一部分:环境监察与环境应急基础知识一、简答题1、环境监察的概念。答:环境监察要突出“现场”和“处理”这两个概念,即环境监察是在环境现场进行的执法活动,环境监察不是“环境管理”而是“日常、现场、监督、处理”。环境监察是一种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强化执法的主要途径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2、环境监察的类型。答:按时间的不同可分为:事前监察、事中监察和事后监察;按环境监察的活动范围可分为:一般监察与重点监察;按环境监察的目的可分为守法监察与执法监察。3、简述环

2、境监察现场检查笔录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答:该文书是记录环境保护部门现场执法检查活动的法律文书。主要是对现场执法检查对象、检查过程、检查结果的客观记录,该文书对当事人和执法部门均具有法律意义,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4、行政案件听证会有哪几个程序?答: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核对参加听证会人员的真实身份,告知有关人员的权利、义务,宣布听证会场纪律;案件承办人员陈述案情并出示有关证据材料;当事人可就案情进行简要陈述或申辩,并可向案件承办人就重点问题提问及出示证据;案件承办人员可就当事人的问题进行简单答辩;主持人可以就某些要点问题,询问有关的听证参加人员;案件承办人、当事人对其各自的

3、观点,分别做最后的总结性叙述;主持人宣布听证会议中止、终止、延期或者结束。5、简述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方式。答:送达环保执法文书,一般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受送达人拒收的,可以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关组织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一般为60日。6、案件审理委员会对证据主要审查什么?答:证据是否客观真实、检测数据是否准确;案件的事实是否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证据是否与案件的事实存在着联系,各种证据之间是否相互印证;证据的表现形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证据的收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取证的方法和途径是否正当。7、环境监察政务公

4、开制度,简称环境监察五公开。答: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公开排污收费标准;公开行政处罚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投诉部门。8、环境管理的五个基本手段。答: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行政手段、宣传教育手段。9、我国三大环境保护基本政策。答:“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10、我国八项环境管理制度。答:“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11、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十个基本原则。答: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处罚与教

5、育相结合的原则;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处罚必须纠正违法行为的原则;一事不再罚的原则;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当的原则;不得以罚代刑的原则;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的原则;无救济则无处罚的原则;追溯时效原则。1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基本制度。答:执法人员身份公开制度、陈述申辩制度、听证制度、回避制度、告知当事人权利制度、案件调查人员与处罚人员分开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制度、行政处罚监督制度。13、“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情形。答:将部分或全部污水或者其它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入环境;通过埋设暗管或者其它隐蔽排放的方式,将污水或者其它污染物不经处理而

6、排入环境;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全部污水或者其它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或者其它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入环境;将部分污染物处理设施短期或者长期停止运行;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或者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违反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条件,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其它情形。14、环境污染纠纷的解决途径。答: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环境执法行政机关调解处理;司法处理;通过仲裁程序解决。15、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归纳起

7、来有哪几种?答: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停产、停业、关闭;暂扣、吊销或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16、环保标准的分类。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其它有关的环境标准(许可证限量标准、产品生产与使用环境标准)。17、排污申报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什么?答:排污单位的基本情况;生产工艺、产品和原材料消耗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处理情况;排污单位的地理位置和平面布置示意图。18、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答:污染源监察的计划管理(污染源调查、排污申报登记、环境保护

8、档案材料);污染源现场检查;工况调查;视情处理;定期复查;总结归档。1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指出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是什么?答: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以实施国家环保工程为重点,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20、“十五小”企业(至少答出10个)。答:小造纸:年产5000吨以下生料造纸,年生产能力小于万吨的化学制浆造纸生产装置;小

9、制革:年产折牛皮3万张以下;小染料:年产500吨以下;土炼焦:采用“坑式”、“天地罐”和“敞开式”等落后方式;土炼硫:土法,同炼焦。土炼砷:年产100吨以下土法;土炼汞:年产10吨以下土法;土炼铅锌:年产2000吨以下土法;土炼油:无国家审批(国务院审批);土选金:溜槽、混汞、小堆浸等;小农药:无生产许可证、正规设计;小电镀:含氰电镀,无正规设计、工艺落后;土法石棉制品:土法;放射制品:无审批手续;小漂染:年产1000万米以下。21、环评法规定的环评文件审批时间要求?答: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作出

10、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22、企业环境监督员是指?答:在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企业的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等环境管理工作,承担其工作范围内的法律责任,并取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企业环境管理人员。23、企业环境监督员要求具备知识?答:一是掌握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二是掌握环境保护基础知识;三是掌握污染防治理论和技术;四是熟悉污染物测定和分析技术;五是掌握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技术和相关知识等;六是掌握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基本情况。24、污水排污口设置的要求?答:排污单位应当在厂界内和厂界外分别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并悬挂标注单位名称和

11、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及数量要求等内容的标志牌。排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应当在厂界接管处设置采样口。25、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应怎样予以处罚?答: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6、环境监察员的权利?答:对排放污染物现场进行检查、调查、采样、取证和查阅有关资料;约见排污单位和破坏海洋及自然生态环境单位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制止违法排放污染物和破坏海洋及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和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实施的简易程

12、序处罚。27、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如何分类?答: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级响应)、较大(级响应)、一般(级响应)四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环保局应在发现或得知后1小时内,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环保局报告。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市、县环保局应在发现或得知后1小时内,报告同级政府、省环保厅。28、排污单位因为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排放污染物超过正常排放量,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该做什么?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停止或者减少排污;通报可能受到水污染危害和损害的单位,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作出初

13、步报告,接受调查处理;事故查清后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有关证明文件。29、环境监察工作的基本特点是什么?并简单解释一下。答:委托性、直接性、强制性、及时性、公正性。委托性是环境监察部门指受各级环保部门委托实施环境监察工作。直接性是环境监察部门承担具体现场执法活动,直接面对环保执法相对人。强制性是指环境监察部门的执法行为体现了国家保护环境的意志、是执法主体的代表。及时性是指环境监察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快速、高效。公正性是指环境监察部门必须从环境保护的根本利益和全社会的长远利益出发,坚持依法行政。30、我国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有哪些专门的保护措施?答:禁止向区内的水体排

14、放污水。禁止在区内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31、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基本事项?答: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32、对于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环境监察机构应负责哪些工作?答:参与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核实自动监控设备的选用、安装、使用

15、是否符合要求;对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监控管理;核定自动监控数据,并向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和上级环境监察机构等联网报送;对不按照规定建立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排污单位提出依法处罚的意见。33、环保执法相对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可以用哪些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回执上注明听证要求,或者在受到听证告知书之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34、环境监察人员的“六不准”是什么?答: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不准参与被

16、检查者的营销活动;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35、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排污单位,环保部门的处罚金额如何确定?答:对造成一般或较大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20计算罚款;对造成重、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30计算罚款。3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应当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综合考虑哪些情节?答: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采取的改正措施;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初犯还是再犯。37、简述常规的污染防治设施监察方法?答:污染防治设施监察主要通过现场听、问、查、看、测等方法,检查污染

17、治理设施是否按审批意见要求建设完好、运行是否正常、变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是否及时申报、污染物处理效果是否达到要求、排污口是否规范、污染治理设施产生的二次污染是否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前次污染治理设施检查中要求整改的事项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健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体系、设施运行记录是否规范完整等。38、为控制污染,各级地方政府坚决予以取缔和关停的“新五小”企业是哪些?答:小水泥。直径1.83米以下熟料粉磨站;窑径2.2米以下(年产4.4万吨以下)机立窑;窑径2.5米及以下干法中空窑。小火电。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小炼油。100万吨以下的原经审批的炼油厂。小煤矿。单井井型低于年产9万吨以

18、下的煤矿。小钢铁。平炉、10吨及以下电炉、1.5平米及以下鼓风炉、1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15吨及以下转炉。39、简述水污染源监察要点?答:排水量的复核;排放水质的检查;用水工艺和设备的检查;检查是否向水体和地下排放有毒物质;排水分流检查;废水处理检查;废水的重复利用情况。40、行政许可行为与行政征收行为(征收排污费)有何区别?答:行政许可行为与行政征收行为是两种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而征收排污费(行政征收行为)是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实施,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条件。征收排污费不属于行政许可行为。41、排污收费与罚款有什么区别?答:排污者向环

19、境排放污染物,给环境带来损害,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是排污者对社会的一种经济补偿,是排污者应该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罚款是排污者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根据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情况,对违法单位的一种经济处罚,这种经济处罚是排污者对其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42、对排污申报数据异议的现场勘察内容包括哪些?答:对生产状况和生产产品进行检查。对生产工艺和环境管理进行检查。对原料的消耗,资源的消耗(水量、煤量)进行检查,核对生产记录,核对物料消耗量,核对开工时间。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进行检查。对排污口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查。43、污染源监测包括

20、哪些内容?答: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监测;限期治理项目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治理效果监测;污染纠纷和举报现场监测。44、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原则是什么?答: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日常监督检查45、什么是危险废物?答: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征的废物。46、危险废物具有哪些特征?答: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47、环境保护举报事项的主要受理范围是什么?答:环境保护举报事项的主要受理范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项。48、环境执法现场检查前期准备?答:取证设备:摄影机、照相机、录

21、音机、检查所需的相关记录、采样表等;检查及采样用具:铁勺、勺子、桶、瓶、绳(约5米)、手电筒、采样标签(红色及黑色);现场检查人员必备:笔、pH试纸。49、新污染源现场执法检查的内容?答:监察人员应核实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与环保审批材料上是否一致,包括生产规模、生产量、产品种类、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检查防治污染设施是否已全部按审批要求完工并能投入运行,运行效果如何,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能否满足要求;在厂方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对企业污水治理设施,排污管网进行全面了解及实地查看;督促企业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缴纳排污费;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样,贴好标签,做好检查记录及采样记录。50、老污染源现场执法的

22、检查内容?答:监察人员应对企业现在的生产状况进行了解,重点是检查生产规模有否改变,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有否变化;监察人员应对企业防治污染设施运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设施是否能全面、正常运转,运行效果如何,全部污染物是否都经过处理并在指定的总排污口达标排放。51、现场执法检查笔录的基本要求?答:基本情况: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负责人(一般填法人代表)、地址(企业详细地址)、电话、邮编、检查时生产情况,一般为四种:正常生产;部分生产(须注明哪个环节没有生产)、未生产或已停产;审批要求有无得到执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及时进行排污申报;有无及时缴纳排污费。52、噪声处理设施的检查重点包括?答

23、:生产情况:了解工业企业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与审批时是否相符,设备的种类数量及运行情况,有无与设备相配套的消音降噪设施;了解工业企业所在噪声功能区域及工业企业生产时段,用声级计初步了解正常生产时所产生的噪声是否达到噪声功能区排放标准;检查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建设项目是否经环保部门审批及审批的具体内容;了解建筑施工单位是否进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申报登记,施工单位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的种类、数量及施工的时段;检查施工单位夜间施工是否经环保部门同意,夜间施工是否公告周围居民。53、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结果报告的方式与内容?答: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

24、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54、环境应急工作终止的条件是?答: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行动的必要;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55、环境应急工作的工作原则是?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56、环境应急指挥协调的主要

25、内容是?答: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协调受威胁的而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57、应急终止的程序是?答: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救援队伍下达应终止命令;应急状态终止后,相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应急指挥部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58

26、、应急终止后的行动?答: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应急过程评价;根据实践经验,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59、应急响应遵循的原则是?答: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依法应急,规范处置;统一领导,协调一致;属地为主,分级响应;专家指导,科学处置;充分准备,分级备案。60、应急响应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有?答:参与突发环境

27、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调度;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接报、报告、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调查取证、通报受影响的毗邻地区环保部门工作;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专家组意见对事态评估、信息发布、级别判断、污染物扩散趋势分析、污染控制、现场应急处置、人员防护、隔离疏散、抢险救援、应急终止及污染损害赔偿等工作提出建议。61、查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工作制度有?答:登记报告制度;快查快办制度;现场调查制度;查处结案制度。62、什么是突发环境事件?答: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63、什么是环境

28、应急?答:针对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64、什么是环境事件?答: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6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是?答: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66、泄漏处理指?答: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

29、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的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置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置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67、企业改制后,环境污染防治责任由谁承担?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以及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企业改制后环境污染防治责任有关问题的复函的司法解释,企业因改制或合并、分立而发生变更的,原企业所承担的环境污染防治责任,依法应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68、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两种不同法规,如何实施行政处罚?答: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环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条款,

30、应当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效力等级相同的,可以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的规定,环保部门对违法行为人应当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效力等级相同的,可以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的规定,定性处罚。69、对于由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能否直接查处?答:可以70、建筑施工现场附近堆放砂石、灰土等物料造成扬尘污染的,如何查处?答:大气污染防治法第31条明确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砂石、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防尘措施,防止污染大气;违反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第46条第4项给予处罚。第42条规定,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

31、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其它防护措施。违反规定的,可按第56条第三项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71、企业回收利用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呢?答:回收利用企业内部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属于利用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因此对于回收利用内部产生的危险废物的企业,不要求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但必须经过环评审批同意,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和登记,并保证危险废物回收利用符合相应的环保标准,得到妥善无害化处置。72、“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要求是?答: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73、“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人员接听举报投诉电话的要求是?答:耐心倾听

32、、用语规范、准确记录。74、“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人员受理规范是?答:应具实记录举报时间、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举报事项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危害程度、造成后果以及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诉求目的等信息;75、“12369”环保举报件如何转办?属本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转交有关内设机构办理;属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管理系统转交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涉及两个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及时报告本级或者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地方各级“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人员应及时接收上级转交的举报件,并按规

33、定进行处理。76、12369环保举报件如何反馈?答:举报件办理部门在办理期限内负责向转办机构反馈办理结果,并答复留有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举报人。举报件反馈报告应由行政主管领导签发,反馈报告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意见、答复情况等。77、信访可以采用哪些形式?答: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78、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哪里提出?答: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79、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几人?答: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人。80、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问题,信访

34、工作机构应当怎样处理?答: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81、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多少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答:30日内。82、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多少日内提出复查意见?答:30日内。83、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多少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答:30日内。84、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向哪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查?答: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查。85、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向

35、哪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答: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86、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应当如何处理?答:不再受理。87、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怎么办?答:不再受理。88、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应当怎样处理?答: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89、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应如何办理?答: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

36、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90、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怎么处理?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9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怎么处理?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9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怎么处理?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3、打击报复信访人的,怎么处理?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

37、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9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采取哪些措施?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

38、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二、填空9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算起。”97、根据有关规定,排污单位应在当地环保部门发出缴费通知单后7天之内向指定银行缴纳排污费。98、向环保部门投诉,投诉人(代表)最多不能超过人。99、酸雨是指pH值小于5.6的大气降水。10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

39、防治法中所指的“夜间”是指晚22点至次日6点之间的期间。101、2009年6月5日,是第38个世界环境日,环境保护部将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确定为“减少污染行动起来”。102、福建水系发达、河网密集,六江两溪是指:闽江、九龙江、敖江、晋江、汀江、龙江、交溪、木兰溪。103、减排措施通常分为三大类,即污染治理工程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减排,环境管理减排。104、排污申报正常登记时间为每一年的1月15日前。105、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通常采用的三种方法是:实测法、物料衡算法、排放系数法。106、我省石灰石资源丰富,电厂脱硫的脱硫剂主要是石灰石,脱硫工艺主要有哪三种?石灰石-石膏法、简易石灰石-石膏法、

40、循环流化床法。107、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通常被分为了哪四级: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I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II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III级)、一般环境污染事件(IV级)108、“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是循环经济最重要的实际操作原则,简称为3R原则。10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1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111、垃圾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类:不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112、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

41、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环保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对试生产期限内确不具备环保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应在试生产期限内向环保部门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113、从事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同位素和销售、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均须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11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把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相应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贮存、处置。115、生物多样性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组成部份。1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1998年11月29日颁布实施。117、生态系统

42、是由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非生命物质和能量四大部分组成。118、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三同时”是指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119、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120、污水处理通常有物理法、化学法、物理化学法、生物处理法等基本方法。121、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向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122、污水中的污染

43、物,1当量收0.7元,废气中的污染物,1当量收0.6元.123、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前办理排污申报手续。12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125、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126、对排污单位污染源守法检查的三方面包括: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污染治理情况检查。127、处理污染事故与调查污染纠纷常用的理论有:举证责任倒置理论、无过错责任理论、过失相抵理论等。128

44、、固体废物环境监察要点包括:检查固体废物的来源;检查固体废物的存放,防止二次污染;检查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129、目前工业上最常用的选矿方法是重选、浮选和磁选三种选矿方法。130、目前国内水泥行业应用的主要技术分别有新型干法窑、湿法旋窑、普通干法旋窑、机立窑。其中新型干法窑是高产低耗规模效益型的生产工艺,湿法旋窑、普通干法旋窑则属于较落后的工艺,而立窑则是规模效益差需要淘汰的工艺。13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32、我国总量控制实施的三阶段分别为:实行达标排放、实

45、现目标总量控制、实现容量总量控制。133、污染源调查是全面、完整获取污染源信息的最有效的办法。134、现场监察工作包括:工况调查、现场取证、视情处理、定期复查、总结归档。135、定期巡查包括以下几个内容:重点污染源巡查、一般污染源巡查、废物倾倒巡查、重点保护区巡查。136、污染源调查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环境状况、工艺和排放情况、能源、水源、原辅材料情况、污染治理情况、污染危害、生产发展情况。137、污染物产生过程监察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138、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一般可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类。139、火法有色冶金的主要污染是火法冶炼炉渣等固体废物污染

46、和废气污染;而湿法冶金工业的污染源主要是废水污染和湿法冶炼渣污染。140、火电厂的废渣主要是由煤的灰分形成的,包括粉煤灰、炉渣和熔渣。其中,粉煤灰的数量最大。141、火力发电厂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源为大气污染源,并且燃煤电厂烟气具有排放量大、气体污染物浓度较低等特点。一般燃煤电厂采用除尘器主要是电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142、在传统造纸工业中,漂白过程中的污染主要是水污染,并且其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的有机氯化物污染物。143、对限期治理项目检查重点是:治理计划的确定及治理资金的落实、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144、环境辐射是指存在于环境中的各种辐射的总称,一般指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145、环境监察

47、人员在现场监察时,应遵循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出示“中国环境监察证”,执行任务需二人以上,向被监察单位说明来意,公开监察结果和收费、处罚的依据,注意现场勘查和取证,妥善保管有关资料。146、为推动我国火电行业对SO2的治理工作,实行SO2排放总量与排放浓度的双重控制。147、对于水泥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核定,应按照生产企业的生产工序及污染物排放源分别核定污染物的排放量。148、小型锅炉为蒸汽产生量小于20吨/时的锅炉;中型锅炉为蒸汽产生量2075吨/时的锅炉;大型锅炉为蒸汽产生量大于75吨/时的锅炉。149、烟尘产生量主要是与锅炉的燃烧方式、锅炉运行情况和煤的质量等因素有关。150、“两控区

48、”包括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151、排污费征收程序一般分为五个阶段,即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请登记审核、排污申办登记审定、排污收费计算、排污费征收与缴纳。152、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米。153、环境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抓好环境现场管理,尤其是环境现场执法。154、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可以申请缓缴排污费,但缓缴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155、危险固体废弃物具有腐蚀性、可燃烧性、爆炸性、毒性和放射性等性质。156、环境监察部门在审核排污单位燃煤消耗量的同时,应了解排污者的生产情况,利用物料衡算法对排污者的耗煤量进行推算,也可以根据工业锅炉或者炉窑每小时耗煤量和工

49、作时间来推算耗煤量,以确认排污者所报的耗煤量是否准确。157、排污者应以本年度实际排污情况和下一年度生产计划所需产生的排污情况为依据,如实的申报下一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排污情况。158、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排污单位改制、改组或者兼并后,其排污总量不得超过原指标值。159、烟尘治理设施中电除尘器(包括袋式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一般可达98%左右。160、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161、违反水污染防止法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

50、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62、排污费缓缴程序:排污者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天内向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做出决定,期满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同意。163、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有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164、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

51、告,同时向上一级环保主管部门报告,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165、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166、应急保障分为:资金保障、装备保障、通信保障、人力资源保障、技术保障、宣传、培训与演练和应急能力评价。167、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三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辐射环境污染事件。168、当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后,环保部门应立即组织对污染源和周围水、气等环境的监测工作,为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169、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的事故责任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消除或

52、减轻污染危害。170、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事故责任方可以通过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也可以通过拨打110、119公共举报电话,网络、传真等形式向有关部门报告。171、造成水污染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172、环境监察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环境调控手段。173、环境污染源执法监察,可由人大或环委会牵头,以环境监察队伍为主,组织公安、法院、交通、工商、城管等执法单位进行联合执法,解决权限不清的环境污染问题。174、污染源现场监察时取得的证据需经污染源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即可作为证据生效。17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所属环境监察机构组

53、织征收排污费。176、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是强制性的,包括立标管理。17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178、上级机关若认为交予下级环保部门办理的环境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办理机关重新办理。179、监测工业废水中一类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布点采样,二类污染物应在排污单位排放口布点采样。180、目前广泛采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法有焚烧、热解、安全填埋、固化、萃取、辐射、深井灌注等七种。181、在污染源监察时,了解企业所选用的先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是环境监察的重要内容之一。182、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

54、规定的,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1000元。18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184、环境敏感区是指: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社会关注区。185、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应遵循“三便一明”原则: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监督管理、设立明显标志。186、某厂位于工业区,其厂界噪声执行标准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187、计算废水排污费时,对同一个排污口中COD、BOD、TOC三种因子中,只能按最高污染当量数的一种计征。188、举报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可

55、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应告知举报人延长理由。189、“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程序包括受理、转办、催办、反馈、退办、督办、回访。三、判断题190、制作调查笔录时如出现更改的内容,应该由调查人签名或押印予以确认,否则更改无效。()191、在一个行政案件中,只能制作一个现场检查笔录执法文书。()192、办案中进行调查时其调查人员应为两人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否则调查笔录无效。()193、责令整改通知书具有法律意义和执行效力,也具有强制执行力。()19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对罚没款及物品的数额应一律用大写写明数额。()195、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时,行政部门对当事

56、人的陈述、申辩应当记录在案。被告知人可以在被告知的当场,进行陈述、申辩;也可以事后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申辩。被告知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可以当场表明态度,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196、调查笔录中的被调查人是指调查活动的具体对象。可以是法人代表,可以是被调查的法人企业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与被调查人无任何关系的其他人员。()197、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经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减免部分罚款。()198、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10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199、实施排污费征收稽查,追缴排污费,不受追溯时限限制。()200、排

57、污者自接到排污核定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通知的环境监察机构申请复核;环境监察机构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7日内,做出复核决定。()201、环境监察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202、上级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环境污染纠纷交下级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处理。()203、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得再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204、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规定,不按照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由颁发许可证的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20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通过检查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移送的环境违法行为

58、,应予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206、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纠纷的处理具有强制性。()207、行政复议申请时间一般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0日内。()208、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可以同时进行。()209、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以简化。()210、邮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时间是以挂号回执上注明日期为送达日期。()211、对每一废气排放口征收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物排放量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212、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可以是一个单位。()213、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

59、应当在4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214、上级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环境污染纠纷交下级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处理。()215、当事人对环保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诉讼过程中,环保执法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16、农民不听企业劝阻和制止,强行将企业排放的废水引入农田灌溉而造成损害,企业不承担污染赔偿责任。()217、环境监察机构可以再委托其下级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218、环境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219、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应。()220、环保部门可以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四、案例题2

60、21、某化工厂一盐酸贮罐突然泄露,大量盐酸外泄,刺激性气体迅速向附近居民区蔓延。该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制止盐酸继续外泄,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但扩散的盐酸气体使附近近百户居民受到影响,县环保局经过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于厂方疏于设备管理而导致的一起较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应受害群众要求,县环保局进行调解,由化工厂一次性赔偿受害群众人身伤害费2万元。请对该县环保局的处理进行分析,是否正确。答: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事件,排放和泄露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危害人体健康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防治大气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

61、位和居民,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本案化工厂虽然采取了应急措施,并向县环保局作了报告,但并未按法律规定及时通知附近可能遭受污染危害的居民。而且事故原因是疏于设备管理所致,并非自然灾害所致。所以县环保局在对事故调查后,应受害人要求,居中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县环保局对化工厂造成污染事故这一违法行为并未追究行政责任,是不妥当的。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保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的规定,该县环保局应对化工厂处以罚款。222、某金属加工厂污水中含有总镉、总铅、COD和PH,企业请环境监测部门在其总排放口取样监测,数据达

62、到了规定的排放标准,环境监察部门能否据此认为该厂达标排放,为什么?答:不能。应该分类采样,一类污染因子总镉和总铅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布点采样,二类污染物COD和PH应在排污单位排放口布点采样。现有数据只能作为厂内自控数据,但不能作为环境监察执法依据。223、5月8日某市环保局的环境监察人员在对某造纸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氧化沟两台曝气机因故障停运,经采样监测,发现其外排废水严重超标。5月10日市环保局对该厂依法责令其一周内更换设备,恢复设施正常运行,并处罚款三万元。5月20日监察人员又去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曝气机仍未被更换,经再次监测,外排废水仍严重超标。市环保局再次对该

63、厂进行处罚,又罚款三万元,此决定是否妥当,为什么?答:妥当。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及时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当事人未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仍处于继续或者连续状态的,可以认定为新的环境违法行为。”的规定,对逾期未恢复设施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可以认定为一个新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224、某化工厂因部分车间停产而使部分处理设施停止运转,但处理后的废水达标。环境监察部门是否可以认定该企业擅自闲置污水处理设施予以处罚?为什么?答:可以。水污染防治法第73条规定,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225、2008年7月13日6时10分,某设区市化学工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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