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水电站大坝施工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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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幸福水电站监理实施细则幸福二级水电站监理实施细则四川名扬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一、工程概况幸福二级水电站位于大渡河右岸一级支流官料河上游勒乌乡以上约700m处,地理坐标为280040,东经1031540。工程距峨边县城约80,峨边至美姑县的省级公路从拟建厂房及大坝的右岸通过,交通便捷。二、质量标准所有工程必须达到(GB50300-2001)与配套各规范及有关控制规范标准。三、编制依据(一)该项目工程监理规划;(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政策;(三)该工程设计文件;(四)有关设计、施工等技术资料;(五)该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电站大坝土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 则 本细则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

2、定内容,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参照重力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和有关管理法规编制。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 承建单位在具备了坝(堤)填筑的开工条件时,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相应技术规范,结合自然条件和施工技术水平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部审批。 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1) 工程简况(包括项目构成、合同或设计工程量、合同工期等); (2) 施工管理与作业劳动组织; (3) 施工准备及程序和方法; (4) 施工进度计划; (5) 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质量检验、检测措施; (6)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措施; (7) 合同

3、支付计划; (8) 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事项。 22 承建单位应在坝(堤)填筑工程施工前,完成铺工放样工作,并将其报监理部批准,其内容如下: (1) 工程简况,施工范围布置图; (2) 放线依据及对原点检测校核情况; (3) 施测方法,使用的仪器和人员配备; (4) 放线成果(包括记录和平面布置图)。23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签,限时批复,原件不退回。 24 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可及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25 监理部在接到承建单位申报开工申请单后,24小时内开出工程项目开工许可证,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

4、理部应返回的审签或批复意见,视为已报经审阅。 26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三、施工过程监理 31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并不得影响其它标段的施工。 32 施工中若发现土料不合格、铺土厚度、相邻段搭接不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权令施工单位返工处理。 33 每层填筑压实完成,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字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4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实行“三检制”,并认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检查,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 35 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技术措施的

5、效果不符合或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向监理部报告,提出调整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实施。 36 施工过程中,当监理工程师需查阅资料和现场记录或者需作检验时,施工单位不得拒绝。 37 监理部的巡视和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督和检查,发现施工违反设计及技术要求时,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与经济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四、施工前质量控制 41 坝(堤)体填筑必须在坝基处理及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 42 坝(堤)填筑前,承建单位应向监理部送交土场复查试验报告,并提出建议性意见,供监理修改。其内容包括:料场分布、试坑及探坑平面布置、含水量、

6、地下水位、代表性土样,实际可开采量等。 43 坝(堤)填筑前7天,承建单位选择施工段落,分别在不同的土场、土质进行碾压试验,包括铺土厚度、压实机械、压实方法与遍数、最优含水量、有效压实厚度、干容重等施工参数。 试验完成,及时将试验资料进行系统分析整理,绘制成果表,编写碾压试验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其内容包括: (1) 上坝土料设计标准的合理性; (2) 适宜各种土料的压实机械类型及参数; (3) 粘性土的最大干容重、最优含水量及控制范围,并与室内试验成果比较分析其合理性; (4) 不同指导施工的参数、碾压机械、铺土厚度、碾压遍数。五、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51 填筑施工应遵循下列原则: (1)

7、坝体各部位的填筑必须按设计断面进行; (2) 上坝坝料种类、级配、含水量、填筑部位及相应压实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3) 必须严格控制压实参数,压实合格后方准铺筑上层土料;(4) 坝面施工应统一管理、严密组织、保证工序衔接,分段流水作业,层次清楚和大面平整,均衡上升,减少接缝; (5) 各施工标段在填筑时,各段土层间应设立标志,以防漏压、欠压和过压。上下层分段位置应错开; (6) 填筑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保证观测仪器埋设与测量工作的正常运行,并保证埋设仪器和测量标志完好。 52 坝(堤)填筑施工技术要求(1) 主坝上游压重部分:抛石压重部分重点控制抛石的材质和单块重量,具体要求如下:岩石软化系数

8、不得低于0.8,石块重量2060公斤为宜,最大平均粒径不超过80,抛石压重平台宜整平,与堆石压重体结合部位铺筑厚度不小于20的碎石,在碎石以上填筑堆石压重体。堆石压重部分具体要求如下:土料采用尾水渠开挖的合格上坝土料,要求粒径小于5不超过30%,最大粒径不超过碾压层厚度的2/3,堆石压重平台表面不平整度小于20,上部用碎石找平,压实标准要求孔隙率不大于20%,渗透系数大于110-3/s,因此对尾水渠两岸岩石的开挖,施工单位应进行专门的爆破设计和爆破试验,确定开采方法、机具及爆破参数以满足抛石和堆石压重石料的设计要求。主坝38.30m以上全坝段采用砂砾料或砂卵石料填筑碾压,干密度不小于1.6g/

9、3,邻近护坡面约30范围内压实干密度合格率应在90%以上,不合格干密度不得集中且不得低于设计干密度的98%。导流堤和防冲堤填筑必须先进行清基,清基厚度不小于0.5m,边界应在设计边线外0.5m,地基表层不合格土、杂物必须清除;土料可采用尾水渠开挖的石渣和壤土,严禁采用淤泥、分析沙、冻土快、膨胀土、分散性土;碾压干密度不低于1.6g/3,堤顶预留沉陷超高0.2m。 (2) 碾压机械应按平行坝轴线方向行进,不得垂直坝轴线方向碾压,并在坝轴线呈弧形段处应特别注意防欠压、漏压。 (3) 相邻两段交接处,碾迹彼此搭接,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不小于0.300.50米;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应为11.5米。各施工

10、段之间的纵向和横向接缝的结合坡度不应陡于1:3,高差不宜大于0.5m。53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1) 当气候干燥,土层表面水分蒸发较快时,铺料与压实表面均应适当洒水润湿,以保持施工含水量。 (2) 为保证土层之间结合良好,均应在铺土前 将压实结合面刨毛12cm深。 (3) 为配合碾压施工,铺筑应平行坝轴线顺次进行,及时平料并铺筑均匀、平整。 (4) 机械碾压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a行车速度以12档为宜; b.气胎碾、羊足碾、振动碾可采用进退错距法压实。(5) 铺料与碾压工序必须连续进行。如需短时间停工,其表面风干土层应经常洒水湿润,保持含水量控制在范围内。如需长时间停工,应据气候条件设保护层,复

11、工时予以清除,并检查填筑面。六、单元工程划分和质量评定及验收 61 单元工程划分宜按轴线方向150200米为一单元段,每一层为一个单元,具体结合承包商的承包段和生产管理另定。 62 一般原则和要求 (1) 坝体填筑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承建合同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作业规范进行施工。 (2) 施工质量情况承建单位除填写质量评定表格外,还应有详实准确的文字记录,数据要清晰可靠,资料齐全。 (3) 对施工中所有资料要及时整理、分析,为验收作好准备。 63 质量检查和质量检测项目及质量标准 质量检查与检测项目和质量标准,应根据承建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有关规范要求进行。 64 单元工程质量

12、评定 凡单元工程内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标准,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标准,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标准的评定合格;其他检查项目符合标准,检测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标准,评定为优良。七、其 他 71 工程支付计量与测量,按照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业主指示要求执行。承建单位应在本期支付前将质量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工程量报表报监理部,以便复检后报业主。 72 本细则未列其他施工技术要求,承建单位若需用时,需按承建合同之规定和相应技术规范编写施工技术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实施。 73 监理部与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检查、验收、批准、认证、签字并不表示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所承担的合同责任。

13、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一、总 则1.1. 本细则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内容,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参照SDJ21383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和有关土方开挖工程管理法规等文件规定编制。1.2. 本细则适用于坝基、截渗沟地基的土方开挖工程。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 承建单位在具备了土方开挖的开工条件时,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相应技术规范,结合自然条件和施工技术水平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部批准。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1)工程简况;(2)施工管理与作业劳动组织;(3)施工进度计划;(4)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质量检验、检测措施;(5)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

14、事项。2.2.承建单位应于开工之前,完成施工放样工作,并将成果报监理部批准,其内容:(1)工程施工范围布置图;(2)放线依据及对原点检测校核情况;(3)施工方法,使用的仪器和人员配备;(4)放线结果(包括记录和平面布置图)。2.3.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部,限时批复,原件不退回。2.4. 除非承建单位按别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原则可及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在接到开工申请单后,24小时内开出开工许可证,否则视为已报经审阅。2.5.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三、施工过程

15、质量控制3.1. 土方开挖施工应遵循下列原则:(1)保证开挖尺寸,基面坡度高程符合设计要求,并附设一定的排水设施。(2)清理坝基截渗沟地基时,应将树木、草皮、树根、乱石、古墓以及各种建筑物全部清除,并认真做好水井、泉眼、地道、洞穴的处理。坝基和截渗沟地基的粉土、细砂、淤泥、腐植土均应按设计要求清除。(3)坝基处理完毕后应有地质、设计人员参加,系统地进行地质描绘、编录,必要时应进行摄影、取样和试验。(4)开挖过程中应选用适宜的机具,不得扰动地基。(5)开挖弃土要放在指定的区域。当需要采用截渗沟开挖土方作为筑坝土料时,应满足筑坝土料要求。3.2. 土方开挖质量标准符合下表规定:检 测 项 目质 量

16、 标 准(允许误差)开挖高程+30mm基坑长、宽尺寸-50mm边坡坡度3%3.3. 基础开挖和截渗沟坡面清理单元工程质量检测数量符合以下规定:(1)开挖高程,清坡高每100m2设一测点;(2)开挖长、宽尺寸每10m取一个测点;3.4.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1)评定程序:当完成一个单元工程量时,承建单位及时填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格和本单元竣工断面,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报监理部复核,不合格工程应立即返工,费用的(2)评定标准:质量检测点次合格率不小于70%为合格,不小于90%评为优良。四、其 他4.1. 本细则未列其他施工技术要求,按合同技术规定、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规程和质量评

17、定标准执行。4.2.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认可,所进行的批准、审核并不能减免承建单位所承担的合同责任。4.3. 已按设计要求完成的工程量,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庆予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计量支付。4.4. 料场清理反滤层的地基及有关基础处理工程施工标准可参照本细则执行。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为有利于堤防工程土方填筑工程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鉴定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以及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水利工程土方填筑工程。二、开工申请控制21土方填筑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

18、、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现场生产性碾压试验及土料土力学试验。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模拟实际施工条件,通过碾压试验调整、优化和确定主要填筑区的碾压参数和碾压施工工艺。私有解释后,施工单位应将碾压试验成果及碾压设备的详细资料报送监理站审批。22土方填筑工程开始前,施工单位应将土方填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报送监理站审批。施工组织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施工布置、运输方式及场内外道路规划。(3)分区填筑料及其堆存与供料平衡计划。(4)施工程序(包括填筑区、段划分,反滤排水设施及护坡工程等施工作业程序)。(5)压试验拟定懂得分层碾压参数(包括压实机具、行车速度、铺筑厚度、碾压方式及

19、遍数、洒水量等)。(6)施工进度(包括工期按排、典型作业循环时间、分期填筑形象、填筑强度与分区累积填筑工程量等)。(1) 施工方法(包括卸料、铺料及碾压方式,岸坡和分区接头、接缝与结合面等特殊部位处理,边角部位的铺填、压实方法与机械设备,压实层间结合处理措施,必要时还应报送特殊条件下的填筑措施)。(2) 填筑质量检测计划。(3) 施工机械的配置与劳动力组合。(4) 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措施。2.3上述文件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站,监理站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2.4监理站审核批准施工组织计划后,施工单位可及时向监理站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站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

20、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2.5监理单位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2.6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站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站应退回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通过审议。三、施工过程控制3.1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如需调整或修订施工组织计划,应报经监理站批准后才能执行。3.2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

21、好测量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对填筑区域进行测量放 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土方填筑横断面。(2) 测绘和收集地形、断面资料以及用来计算土方填筑方量的控制网点资料。(3) 按土方填筑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3.3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站可要求施工单位在测量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和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3.4土方填筑必须在基础清理(开挖)和岸坡处理以及隐蔽工程完成、经质量检验合格并报监理

22、工程师认可后进行。填筑第一层时对局部的低洼处,要按技术规范和碾压试验的要求进行处理和补平。对于基础内的地质缺陷,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用适当的填筑材料覆盖;或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将其挖除后进行回填处理;或另行报经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研究决定。3.5土方填筑质量控制应以工序控制为主要手段,重点控制以下项目:(1) 各填筑部位的填料质量,包括土料的土性参数及含水量。(2) 铺料厚度、碾压遍数、洒水量和表面平整度。(3) 碾压机规格、重量等。(4) 有无漏碾、欠碾或过碾现象。(5) 堤身及其他填筑部位填筑时,各部位接头及纵横向接缝的处理与结合部位质量。(6) 堤身填筑断面控制情况。

23、(7) 堤身及坡面平整度。(8) 反滤料的颗粒级配与施工断面控制。铺料应分层平行摊铺,层面如出现明显的凹凸不平整,必须进行整平,才允许进行碾压。构造边角部位或碾压不到的地方,应通过碾压试验采用其他有效压实机具压实。3.6填筑土料的土质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允许进入施工作业面。对于已运至填筑地点的不合格料,施工单位必须挖除并运出施工作业面,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3.7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填筑层厚度,通常每层铺料厚度为30cm。卸料前应有层厚标尺,以控制铺料厚度,每一填层碾压后,应按20m*20m方格布网进行高程测量,据此检查填筑厚度,并作为质量、计量认证依据的附件。3.8对于含水量低于最优含水

24、量范围的土料,应按设计要求对填料加水,填筑中的加水必须充足均匀,并随碾压作业保持连续不间断。施工单位应配备能进行现场含水量快速测定的设备,以便进行土料填筑的过程控制。3.9碾压宜采用进退错距法,在进退方向上一次延伸至整个单元,错距不应大于碾轮宽除以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分段碾压时,相临两段交接带碾迹应彼此搭,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及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应不小于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文件未明确规定的,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不小于0.30.5m,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不小于1.01.5m。相临各层的填筑,原则上应均衡上升,当不能均衡上升时,相临各层的填筑高差应严格按设计文件执行,并应采取放坡

25、搭接措施。3.10施工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规程、规范,以及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监理站批准的检测计划进行自检,并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监理工程师质量检查合格后,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对填筑区域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时(如土质不符合要求,土块过多、过大土料中草皮、树根等杂质未清除干净,或填筑区出现弹簧土、填土面凹凸超标、干密度或压实密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等),监理工程师将提出处理意见,包括以下内容:(1) 扩大抽检范围。(2) 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3) 对抽检范围内的填筑工程全部返工。(4) 其他处理措施。施工单位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监理工程师的抽检均在施工单

26、位“三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但并不减轻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合同责任。3.11土方填筑质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1) 填筑施工参数应与碾压试验参数相符。(2) 压实质量检测的环刀容积:对细粒土,不宜小于100cm3(内径50mm),对砾质土和沙砾料,不宜小于200cm3(内径70mm),含砾量多环刀不能取样时,应采用灌砂法或灌水法测试。(3) 取样部位应具有代表性,且应在填筑面上均匀分布,不得随意挑选,特殊情况下取样须加注明。(4) 应在压实层厚的下部1/3处取样,若下部1/3的厚度不足环刀高度时,以环刀底面达下层顶面时环刀取满土样为准,并记录压实层厚度。(5) 每次检测的施工作业面不宜过小,机械填筑

27、时不宜小于600m2,人工填筑或老堤加高配厚时不宜小于300m2(6) 每层取样数量:自检时可控制在填筑量每100150m3取样一个,监理抽检量可为自检量的1/3,但至少应有3个。(7) 特别狭长的作业面,取样时可按2030m一段取样一个。(8) 若作业面或返工部位按填筑量取样的数量不足3个时,也应取3个。3.12施工单位对外委托的检测单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合格,且具有产品质量检验的资格。3.13凡涉及隐蔽工程或仪理工程的填筑作业,在施工前和施工后,均应报经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计量认证。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将对施工过程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24h通

28、知监理工程师。3.14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施工单位质检原始记录和施工原始记录,当认为施工单位提出的质检资料及测试结果不充分或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作出补充、解释、甚至返工。3.15在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若出现以下情况时,监理站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1) 不按标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2) 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3) 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4) 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条件的情况。(5) 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四、其他4.1土方填筑工程对于碾

29、压式土堤按层、段划分单元工程,新筑堤按堤轴线长200500m、老堤加高培厚按堤段填筑量10002000m3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对于吹填工程按一个吹填围堰区段(仓)或按堤轴线长1005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4.2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中途更换土源或土源至填筑区的距离发生变化引起土方填筑单价的变化时,应报经项目法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核准,并经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阶段收方计量。4.3每一土方填筑单元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填报堤防工程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组织质检员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以作为评定本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按

30、有关规程、规范和有关监理文件执行。4.4工程计量支付按合同条件和监理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4.5本细则未列之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检验标准,按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执行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总 则 11 本细则依据业主单位与工程承建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和DL /T 5144-200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以及其他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12 本细则适用于水工洞室、机房、大坝,溢洪道以及其他主体工程与非主体工程构筑物等所有常态(常规)混凝土工程项目。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21 工程承建单位应在现场施工放样施

31、测前21天完成放样施测报告编制并报送监理部批准。内容应包括: (1) 工程简况及施测范围。(2) 施工放样技术说明书(应包括施测方案、施测要求、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3) 观测仪器、设备的配置。(4) 测量专业人员的配置。22 在每分部、分项混凝土工程开工28天以前,承建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向监理部提供一式三份至少包括7天、14天、28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成果或试验推算资料,报监理部审核。试验中所用的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并事先得到监理部或由监理部授权检测监理处批准。23 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3天前,承建单位(或

32、其试验室)应书面通知检测监理处,以使得必要时检测监理工程师能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认证。24 混凝土工程开工28天前,承建单位必须根据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程规范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水平向监理部报送混凝土工程施工措施计划。 主要内容应包括: (1) 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浇筑平、剖面图,以及必要的混凝土浇筑布置与工序流程图)。 (2) 浇筑程序(包括浇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分层、分块和止水安装详图,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观测仪器埋设详图)。 (3) 浇筑进度(包括浇筑工程量、进度安排、循环作业

33、时间及月浇筑强度)。 (4) 原材料品质(包括砂石骨料、用水、水泥、止水材料、钢材、掺合料与外加剂)。 (5) 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及外加剂品种与掺量)。 (6) 施工作业方法(包括设缝、缝面处理,模板、钢筋、预埋件、止水设施安装,混凝土运输,入仓、平仓、振捣手段,拆模、构件保护与混凝土养护。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其作业内容)。 (7) 施工设备配置与技术工种组织。 (8) 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 (9) 合同支付计划。对于有温控、防裂、抗冲耐磨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浇筑,承建单位还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专门设计、试验和研究,并

34、将这部分内容作为专项列入施工措施计划。 25 特殊部位(如基础填塘、洞、槽等)的混凝土施工及温控措施,或采用钢纤维混凝土、抗冲耐磨混凝土、低热微膨胀混凝土等特种混凝土施工,或必须在特别的不利自然条件下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或采用掺粉煤灰、掺硅粉等混凝土,或监理部认为应该特别报告的情况下,承建单位均应在该项混凝土施工作业的21天前,制定专项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 26 当承建单位采用特种模板(如滑模、拉模)、或特别的浇筑工序、或监理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建单位进一步递交模板(模具)及其安装、支撑详图或进一步的详细设计和说明资料。 27 混凝土工程浇筑使用的原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砂石骨料、止

35、水材料、外加剂及掺和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或使用说明,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施工规范技术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止水材料还应提供样品。所有这些资料和样品必须于施工作业开始14天前报送监理部检查认可。 28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 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29 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批复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 工许可证或开工

36、批复文件。 210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211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 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处)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三、施工过程监理 31 承建单位应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与整理,并定期向监理部报送。需根据试验或试验性作业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进度计划,或必须

37、调整混凝土原材料与配合比等,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经监理部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32 各分项混凝土工程首仓开仓5天以前,承建单位应对浇筑仓面边线及模板安装实地放线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部审核。为了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建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 33 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承建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并在“三检”合格基础上填报混凝土开仓证。 检查内容包括: (1) 基础面、层面或缝面处理。 (2) 钢筋布设。 (3) 模板安装。 (4) 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 (5) 浇筑系统布设,观测仪器、设备及预埋

38、件安装。 (6) 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 (7) 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 承建单位自检合格后,在开仓前312h通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认证合格后办理单元工程开仓签证手续。检查标准参照SDJ24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执行。 34 承建单位应按合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数量和方法对拌和混凝土和各种原材料进行取样检测。每一规定时段(通常为每月),承建单位或其试验室应一式两份向监理部检测监理处提交书面试验报告。 内容应包括: (1) 所用的各种材料及其试验数据的详细描述。 (2) 试验方法、程序及试验仪

39、器设备情况。 (3) 试验过程和结果的详细陈述。 (4) 结论意见。 35 金属止水片的焊接、金属止水片与塑性止水片的铆接等作业,必须将试焊、试接样品送请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焊、接作业。 36 如果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增加或改变施工缝时,必须在浇筑程序详图中表明,并报监理部批准。 37 重要部位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有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调度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 38 承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对于运送或浇筑不合格混凝土入仓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拒绝入仓或指令返工处理。 39 回填预留孔混凝土或砂浆之前,均必须事先报送

40、作业措施并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310 预制构件应具备所有必须的标志、标记及证明书,构件安装校正、完成焊接作业后,必须在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开出开仓签证后,方可浇灌接头混凝土。 311 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必须按月向监理部报送详细的施工记录或原始施工记录复制件。内容包括; (1) 一构件、块体混凝土数量,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质量、混凝土标号及配合比。 (2) 构件、块体的实际浇筑顺序、起迄时间、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模板、钢筋及止水设施、预埋件等的情况。 (3) 筑地点的气温,各种原材料的温度,混凝土的出机口与入仓温度,各部位模板拆除的日期和时间。 (4) 凝土试件的试验结果及

41、其分析。 (5) 凝土裂缝的部位、长度、宽度、深度、裂缝条数、发现的日期及发展情况。 (6) 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措施。 (7) 合同文件或监理部(处)规定必须报告的其他事项。312 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承建单位应立即查明其范围、数量,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监理部报告,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对于一般的混凝土缺陷应在拆模后24h内修复、修补完毕。修复、修补措施应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修复、修补过程中,均须有详细的记录。 313 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承建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发生的违规作业行为,监理工程师

42、可发出违规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整顿。四、施工质量控制 41 运至工地用于主体工程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承建单位试验室必须按规定进行复检,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 试验检查项目包括: (1) 泥标号。 (2) 凝结时间。 (3) 体积稳定性。 必要时还应增加: (4) 稠度。 (5) 细度。 (6) 比重。 (7) 水化热。 袋装水泥贮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 42 外加剂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及使用说明,否则应按SDl0883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当贮存时间超过产品有效存放期,或对其质量

43、有怀疑时,承建单位必须进行质量检验鉴定。 43 混凝土的坍落度应符合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规定,若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未明确,则应当根据结构部位的性质、含筋率、混凝土运输、浇筑方法和气候条件等决定,并尽可能采用小的坍落度。 44 因设计或施工要求,必须在混凝土中掺用减水、缓凝、引气、调稠等外加剂及其他胶凝材料和掺合料时,其掺量及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并经过试验确定后报监理部批准。 45 泄洪面和边墙迎水面的模板应能保证混凝土表面平整、光滑,避免有可能导致气蚀的错台及局部凹凸。 46 模板安装前应检查模板质量(平面尺寸、清洁、破损等),安装时必须按混凝土结构物的施工详图测量放样,

44、确保模板的刚度和支撑牢固,重要结构部位应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模板变形走样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直至停止混凝土浇筑。 47 用于主体工程的钢筋应有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使用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应作焊接工艺试验。钢号不明的钢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不得用于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 48 钢筋的调直和清除污锈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的油渍、漆污、锈皮、鳞锈等清除干净。 (2) 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和表面裂纹,钢筋中心线同直线的偏差不应超过其长度的1,成盘的钢筋或弯曲的钢筋均应矫正调直后才允许使用。 (3) 筋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

45、表面伤痕使钢筋截面积减少不得大于5%。 (4) 用冷拉法调直钢筋,则其矫直冷拉率不得大于1(1级钢筋不得大于2)。 49 以另一种钢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筋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另一种钢号或种类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号或种类的钢筋时,应将两者的计算强度进行换算,并对钢筋截面积作相应的改变; (2) 同种钢号钢筋代换时,直径变更范围不宜超过4mm,变更后的钢筋总截面积不得小于设计截面积的98或超过其103。 (3) 钢筋等级的变换不能超过一级,也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截面积,必要时应校核构件的裂缝和变形。 (4) 以

46、较粗的钢筋代替较细的钢筋,必要时应校核代替后构件的握裹力。 410 在加工厂中,钢筋的接头应尽量采用闪光对头焊接。现场作业或不能进行闪光对焊时,宜采用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等)。焊接前,应将施焊范围内的浮锈、漆污、油渍等清除干净。直径小于25mm的钢筋可采用绑扎接头,但轴心受拉、小偏心受拉构件和承受振动荷载的构件,均应采用焊接接头。钢筋接头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411 为保证电弧焊接质量,在开始施焊前,或每次改变钢筋的类别、焊条牌号以及调换焊工之前,特别是在可能干扰焊接操作的不利环境下现场施焊时,应预先用相同的材料、相同的焊接操作条件、参数,制作两个抗拉试件并经抗拉

47、试验合格后,才允许正式施焊。 412 为了保证混凝土保护层的必要厚度,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强度不低于构件设计强度的埋设有铁丝的混凝土垫块,并与钢筋扎紧。垫块应互相错开,分散布置。各排钢筋之间,应用短钢筋支撑,以保证钢筋布设位置准确。 413 在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应安排值班人员经常检查钢筋架立位置,如发现变动应及时矫正,严禁为方便浇筑擅自移动或割除钢筋。 414 伸缩缝止水材料的型式、结构尺寸、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物理力学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原材料的品种、生产批号、质量等均应记录备查。采用代用品时,须经过试验论证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415 金属止水铜片表面应光滑平整并有光泽,其浮

48、皮、锈污、油漆、油渍均应清除干净,如有砂眼、钉孔,应予焊补。金属止水片宜用机械加工成型,成型的金属止水片,在运输、安装中应避免扭曲变形。 416 塑料止水片接头不允许现场烧焊,应采用粘接方法,施工前应作现场试验报监理确认。塑料止水与金属止水片连接,采用搭接螺栓紧固。接头搭接长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417 金属止水铜片的接头数量应按实际需要尽可能少,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和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焊接形式应采用双面搭接焊;搭接长度须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或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焊接作业必须先将试焊样品经过试验证明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 要求后方可施焊。 418 浇筑混凝土时,应防止止水片产生变形、变位或

49、遭到破坏。止水片周围的混凝土必须特别注意振捣密实。已安装的暴露时间较长的周边缝止水片必须及时用钢或木保护罩保护。 419 成品嵌缝填料应抽样检验其主要技术指标。同嵌缝填料接触的混凝土表面必须平整、密实、洁净、干燥,嵌缝填料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保护。 420 混凝土的运输应遵照以下原则; (1) 混凝土运输设备应根据施工条件选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或过多降低坍落度。 (2) 运输不同标号的混凝土肘,应在运输设备上设置明显的标志,以免混仓。 (3) 运输过程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或减少转运次数。因故停歇过久,混凝土产生初凝时,应作废料处理。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中途加水后运入仓内。

50、(4) 不论采用何种运输设备,当混凝土入仓自由下落高度大于2m时应采取缓降措施。 421 在倾斜面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浇筑,并使浇筑面保持水平。仓内的泌水应及时排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以免带走灰浆。严禁在流水中浇筑混凝土,已浇筑的混凝土在硬化之前不得受水流的冲刷。 422 混凝土浇筑应保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施工缝处理。若能重塑者且经监理工程师认定,仍可继续浇筑混凝土。 423 浇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仓内若有粗骨料堆积时,应均匀地散铺于砂浆较多处、或未经振捣的混凝土上,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 424 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应遵

51、守下列规定; (1) 已浇好的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2.5MPa前,不得进行上一层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 (2) 混凝土表面应加工成毛面并清洗干净,排除积水,铺设23cm厚水泥砂浆后,方可浇筑新混凝土。 425 混凝土模板拆除的期限,应得到监理部的同意。除非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不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并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才能拆除。 (2)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至少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对于跨度较大的构件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才能拆除。 426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当硬化到不因洒水而损坏时,就应采取

52、洒水等养护措施。混凝土表面应经常保持湿润状态直到养护期满。在炎热或干燥气候条件下,早期混凝土表面应采用经常保持水饱和或用覆盖物进行遮盖,避免太阳曝晒。五、其 他 51 每单元混凝土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进行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作为评定相应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 52 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原材料品质和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技术规范、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53 工程质量检验和单元工程开工(仓)签证按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工作规程有关要求执行。 54 混凝土生产原材料质量检验认证按建筑材料质量合格签证监理工作规程规定执行。55 已

53、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计量支付。合同支付计量与量测,按合同文件规定和土建工程合同支付监理工作规程有关要求执行。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 、总 则 11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要求、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02)以及相关工程施工技术和工程验收规程、规范编制。12 本细则适用于砌石工程项目。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21 工程承建单位应在具备了砌石工程施工的开工条件时,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施工条件和施工技术水平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经监理部审批。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2.1.1

54、 工程简况(包括项目构成、合同或设计工程量、合同工期等); 2.1.2 施工管理、劳动力组织、机械配置;2.1.3 施工准备、程序和工艺;2.1.4 施工进度计划; 2.1.5 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质量检验、检测措施;2.1.6 原材料试验报告、作业原始资料收集与整理;2.1.7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2.1.8 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事项。22承建单位应在砌石作业开工以前,完成铺工放样工作,并将其成果报送监理部批准。其内容应包括:2.2.1 施工范围布置图;2.2.2 放线依据及对原点检测校核情况;2.2.3 施测方法,使用的仪器和人员配备;2.2.4 放线成果(包括记录和平面布置图)。 2

55、3 承建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各种机械设备、仪器、计量装置和其他辅助设备,必须经过检查、率定、安装调试并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合格,方可使用。 24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递交。 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25 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26 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返回的审签或

56、批复意见,视为已报审同意。27 如果承建单位未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三、 砌石前准备工作 砌石工程一般分为浆砌和干砌两种。砌石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运用。影响砌筑质量的因素一般有:石料尺寸过小,石质不良;砌筑方法不当;砂浆标号过低或水灰比控制不严以及封边、座浆、填缝不密实等。砌筑质量不良的建筑物,首先影响外观质量,在运行期间会造成局部塌陷、砌缝渗水,甚至会发展到局部被冲毁等现象。因此,确保砌石工程的砌筑质量,是砌石工程的关键。31 砌石选料与备料3.1.1 用于本工程砌石的石料必须依照下列条件严格挑选:3.1.1.1

57、 一般比重在2.6克/立方厘米以上、石质均匀、坚硬、表面洁净的石灰石、砂石、花岗石等均能使用,风化的山皮石和冻裂风化的石块严禁使用;3.1.1.2 石料必须没有尖角、薄边、黄皮、石隔、石纹、且不容于水;3.1.1.3 选用的石料应分类堆放。3.1.2 浆砌石砌筑前, 石块必须加以修整洗刷。石料尺寸不宜过小,过小则增多砌筑缝隙,不仅浪费水泥砂浆又降低砌体强度,影响施工进度。一般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部位分别使用。3.1.3 石料的极限抗压强度,一般不得小于300千克每平方厘米(根据水饱和下,石料的抗压极限强度来确定)。3.1.4 各建筑物的石料要求分别为:3.1.4.1 主坝30.50m高程平台,

58、护坡石厚度不小于20,采用原上游坝坡拆除旧护坡石砌筑;3.1.4.2 主坝上游30.5034.00 m之间护坡石厚度不小于25;高程34.0038.30m之间护坡石厚度不小于30;高程38.30m平台护坡石厚度不小于25;高程38.3043.00m之间护坡石厚度不小于30;高程43.00m以上护坡石厚度不小于25;护坡石均为干砌方块石。下游贴坡排水体,采用厚20的块石砌筑。3.1.4.3 副坝上游护坡干砌方块石厚度同主坝。3.1.4.4 防浪墙顶帽石,采用厚0.15米宽0.7米细料石,墙体为细料石浆砌,基础为毛块石浆砌;3.1.4.5 台阶、路缘石均为条石;3.1.4.6 其它浆砌石表面为块石

59、,基础及填腹石为毛块石;3.1.4.7 按石料的用途及外形可分为料石、块石、毛块石(乱石)、卵石等几种。3.1.4.7.1 料石:料石要求四角方正,五面平整,棱角分明,修凿面不平整度不大于1.0厘米,每块厚度不小于设计要求0.5厘米,宽度应为厚度的1.52倍,长度应为厚度的1.53倍。3.1.4.7.2 块石:形状大致方正,上下面大致平整,无尖角、薄边。块厚不小于20厘米,一般尺寸为2530厘米见方。每块重量不小于25千克为宜。3.1.4.7.3 毛块石(乱石):无一定规格形状,单块重量应大于20千克。中厚不小于15厘米。规格小于上述要求的毛块石又称为片石,形状不规则,是开采石料的副产品,片石

60、经破碎后,多用于砌石中的填缝。3.1.4.7.4 卵石:外形稍带扁平,一面大致平整,块厚不小于15厘米,其长轴不宜小于15厘米。32 基础开挖、坡面修整3.2.1 建筑物砌体在砌筑前必须将基础开挖至设计要求的标准,满足设计尺寸。淤泥、腐植土以及混杂有建筑物残渣的土壤均应清除干静。如有渗水、泉眼,则应在砌筑前封堵或挖好导流沟和集水坑,将集水坑水位降至砌体底部以下。如发现软弱土层则应采取措施,必要时,还应对较松弱的基础夯实。3.2.2 坡面修整,坝坡应满足设计要求,人工整平,防止超挖或不够设计坡度等现象。临近坡面约30cm 范围内的压实干密度不得低于坝体设计压实干密度的98%。当岸坡岩石较为破碎时

61、,则需将砌体深入岸坡一定深度,深度视地质情况而定。四、施工过程监理 41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按章作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2 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完成后,承建单位应认真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签。43 经过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或测试,所测各项技术指标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如经检验测试不合格,责令施工单位返工,经返工处理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强行覆盖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将按违规违约处理。44 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技术措施效果不符合或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向监理部报告,提出调整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实施。45 施工过程中,当监理工程师需查阅资料和现场记录或需做检验时,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46 在监理部巡视和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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