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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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档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成都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流程(试 行)第一部分 窗口直办项目审批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招拍挂土地、时限:即办)(一)必备文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2、土地权属文件1份、土地出让合同;3、成都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出具的1:500(或1:1000)用地红线地形图5份;4、勘测单位出具的红线拨地交接单1套(放线成果图);5、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审查报建材料;2、科长复审;3、副局长审定并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窗口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核发的批准文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2、用地红线

2、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四)备注规划设计条件以招拍挂时取得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不再重新核发规划设计条件。二、办理临时售楼部规划审查(一)必备资料1、建设临时售楼部申请1份;2、临时售楼部建施总平图2份;3、已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1份(复印件);4、已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1份(复印件);5、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审查报建材料;2、科长复审;3、副局长审定并签发。(三)核发的批准文件临时售楼部的建筑总平面图1份。(四)备注临时售楼部的位置应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红线内,如超出用地红线,转建管科办理。三、办理煤气、给水、排水接管、道路开口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限

3、:即办)(一)必备文件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及申请报告、相关纪要各1份;2、建施总平面图、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500用地红线图2份,其中1份标注拟建起止接管点位置、管径,道路接口位置等。(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审查报建材料;2、经办人员根据控规要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建设要求审查施工设计图;3、科长复审;4、副局长签发施工图。(三)核发的批准文件施工设计图(或道路设计图)2份。(四)备注1、若拟建管线须穿越相邻单位用地,需提供相邻单位同意在其用地内埋设管线的证明文件1份。2、若拟建管线须穿越建成未超过5年的道路或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都要求采用非开挖技术过路,建设单位须

4、持与具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原件。第二部份 建筑类项目审批(不含窗口直办件)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限国有划拨土地上的建设项目)时限: 4个工作日(一)必备文件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用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市级以上国土部门出具的关于*单位意向用地征询意见函)1份;(2)自有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3、扩建项目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若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1份;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5

5、、1:500(或1:1000)地形图5份,其中1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土地单位加盖公章;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工作程序1、 窗口受理,审查报建材料后移交规划局建管科;2、建管科经办人根据控规、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初审,核实控规、踏勘现场、整理核对资料;3、科长复核,副局长签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红线图,或成都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4、经办人整理资料,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表和存档页移交窗口。5、窗口制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资料,并将办件信息提交建管科。(三)核发的审批文件1、经审

6、核同意的:(1)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1份、红线图1份。(3)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局建设用地勘测放线通知书一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出具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四)备注1、规划局对同意选址的项目开出成都市规划局建设用地勘测放线通知书并附红线图1份,交勘测单位放线,勘测成果需标明项目编号;2、涉及医院(含门诊所)、变电站、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加油站、加气站等用地的建设项目,应在规划选址完成后做环境影响评价,并将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作为办理下一规

7、划手续的要件;3、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同时向市文化部门出具征求意见函;4、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应同时向市国土部门出具整合土地征求意见函;5、如属加层项目,设计单位应将加层后对结构的安全性说明结论标注在总平面图上;6、建管科将项目选址的范围准确标注在控规图(电子文件)上,如需整合或置换土地则在控规图上示意位置,并予说明;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限:3个工作日)(限一般项目、不含招拍挂地块)(一)必备文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3、勘测单位出具的红线拨地交接单一套(放线成果图)1套;4、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

8、部门的意见;5、 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部门整合土地的意见;6、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航空管理部门对航空限高的要求;7、涉及医院(含门诊所)、变电站、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加油站、加气站等对环境有污染(气味、噪音、辐射)的建设项目,出具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的意见;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后将报建材料移交规划局建管科;2、经办人根据报建资料、控规和勘测资料,填写整理核对资料;3、科长复核无误后,报分管副局长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成都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4、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和存档页移交窗口;5、窗口制作建设用

9、地规划许可证;6、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资料。(三)核发的批准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出具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四)备注: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项目,不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条件(不含工业项目)(时限:自有土地3个工作日,招拍挂土地30个工作日)(一)必备文件1、明确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的1:500(或1:1000)地形图;2、标明准确选址范围的红线图;3、勘测放线成果1套;4、涉及规划紫线范围

10、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部门的意见;5、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局部门整合土地意见;6、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航空管理部门对航空限高的要求;7、涉及医院(含门诊所)、变电站、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加油站、加气站等对环境污染(气味、噪音、辐射)的建设项目,出具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的意见;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二)工作程序1、建管科经办人审核资料。2、建管科经办人核实控规资料,踏勘现场、整理资料,拟提规划设计条件;3、科长复审,复审主要内容;5、建管科完善规划设计,分管副局长审查后报局务会审定;6、建管科经办人整理资料,移交窗口。7、窗口核发。(三)核发的批准文件规划设计条件

11、1份。(四)备注四、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时限:10个工作日)(一)必备文件1、建筑设计方案送审单1份;2、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3、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2套;4、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方案中应含A3幅面效果图2份;5、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报建后,将报建材料移交规划局信息中心;2、经办人根据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用地红线图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审核图纸资料,提出初审意见;3、科长复核无误后,副局长审查并报局务会审核并报市规委会;4、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移交窗口发放建筑设计方案或成都市规划局规

12、划管理函复意见书;5、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资料。(三)核发的批准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3份、建筑设计方案1套;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出具成都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并退回建筑设计方案1套、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3份。(四)备注:1、送审的图纸需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2、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市政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设计方案须征求市政科意见。五、建筑施工图审查(时限:6个工作日)(一)必备文件1、建施总平面图3份;2、建施平、立、剖面图1套;3、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报建后,将报建材料送移交规划局建管科;2、

13、经办人核对资料后,根据已批建筑设计方案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管理进行审查,填写成都市规划局施工图审查意见表,向勘测单位出具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勘测单位办理坐标放线,将坐标放线交接单返建管科;3、副局长审定签发成都市规划局施工图审查意见表;4、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移交窗口发件。(三)核发的批准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建施总平面图1份;(2)成都市规划局施工图审查意见表1份。(四)备注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经办人将坐标放线交接单与建施图核对无误后盖“成都市规划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并将项目资料移交窗口。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限:3个工作日)(一

14、)必备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2、土地权属文件1份(复印件);3、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4、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1份(复印件);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6、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建筑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单(盖银行“已出具专用凭证”章);7、测绘单位出具的坐标放线交接单;8、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将报建材料移交建管科经办人;2、经办人审核报建资料,科长初审;3、副局长复审;4、局长审定并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将审批表移交窗口;6、窗口制作建设工程规划

15、许可证;7、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资料并将办件信息提交建管科。(三)核发的批准文件1、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建施总平面图1份。(四)备注经审查与原审批意见不符的报建项目,转规划局信息中心复核后办理,承诺时限另计。七、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时限:5个工作日)(一)必备文件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政务大厅索取)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政务大厅索取);3、测绘单位出具的实测房屋竣工测绘图及光盘(原件);4、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房产面积测量报告(原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6、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6、、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定通知单(复印件);7、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及其附图(原件);8、建筑用地红线、建筑放线图、建设项目 0.00 检测报告及光盘(原件);9、土地使用证、缴款单、建筑竣工照片等其他需要出具的相关资料。(光彩工程项目,还应提供审批通过的光彩工程立面效果图、竣工实景照片)(二)工作程序1、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文件,受理报建,并将报建材料交监督科经办人。(个工作日)2、经办人完成资料核实、现场核验后,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经公示后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同时填写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通知书,报科长复审。(个工作日)

17、3、分管局长、局长审定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个工作日)4、监督科经办人将发证材料整理后移交窗口人员,窗口工作人员核验后,对符合规划要求的,通知建设单位到窗口领取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通知书,并打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1个工作日) 5、建设单位返回缴费通知单(盖有银行已收款凭证章),经窗口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窗口即办)(三)核发的审批文件: 1、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份。 2、经审查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 备注: 1、建设

18、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2、法制监督科在核发建设建设规划验收合格证后一并交档案室归档。八、重大项目(一)受理范围1、市级(含市级)以上计划部门立项的重点项目;2、省、市要求落实并在行政审批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工作程序1、项目建设单位持重点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必备文件,递交规划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查验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绿色通道”项目受理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指导其按一般常规程序报建。2、窗口向规划局建管科移交申报材料,同时发出重大项目办理通知书抄告相关业务科室并报分管领导。3、涉及两个以上科室审批内容的,相关审批科室在同一阶段办理时限内实行并联办理,提出办

19、理意见。4、需进行联合审批的事项,局领导主持审批管理业务办公会研究方案,规定时限,建管科拟订会议纪要,并负责具体工作的督办和服务,各相关科室根据议定事项予以落实。5、凡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审批科室在常规程序基础上简化环节,随到随办。 “一书两证”总时限最高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第五部分 农村新型社区 新农村建设项目审批一、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限10个工作日(一)、规划设计条件(时限: 7个工作日)1、必备文件a、明确标了拟建用地范围的1:500(或1:1000)地形图;b、标明准确选址范围的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c、勘测放线成果1套;d、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

20、文件部门的意见;e、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航空管理部门对航空限高的要求;f、涉及医院(含门诊所)、变电站、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加油站、加气站等对环境污染(气味、噪音、辐射)的建设项目,出具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的意见;g、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2、工作程序a、建管科经办人按标准查验、签收窗口转交的必备文件。b、建管科经办人核实控规资料,踏勘现场、整理资料,拟提规划设计条件;c、科长复查,复审主要内容;d、建管科完善规划设计条件,报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局务会审定;e、建管科经办人整理资料,移交窗口核发。3、核发的批准文件规划设计条件1份(二)、办理建设用规划许可证(时限3个工作日)1、必备文件

21、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b、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1份c、计划批准文件(政府投资项目)1份d、勘测单位出具的红线拨地交接单(放线成果图)1份e、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部门的意见;f、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航空管理部门对航空限高的要求;g、涉及医院(含门诊所)、变电站、垃圾处理站、汗水处理站、加油站、加气站等对环境有污染(气味、噪音、辐射)的建设项目,出具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的意见;h、其它需要说明图纸、文件。(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后将报建材料移交规划局建管科;2、经办人根据报建资料、乡村规划和勘测资料,填写整理核对资料;3、科长复核无误后,报分管副局长

22、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成都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4、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将审批表移交窗口;5、窗口制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资料。(三)核发的批准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出具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时限: 10个工作日)(一)必备文件1、建筑设计方案送审单1份;2、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3、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2套;4、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方案中应含

23、A3幅面效果图2份;5、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报建后,将报建材料移交规划局信息中心;2、经办人根据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用地红线图和成都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技术导则、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审核图纸资料,提出初审意见。3、报科长、分管副局长复核,无误后上规划局局务会审批,并报规委会审查。4、经规委会审查通过并修改后,报副局长签发建筑设计方案图或成都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5、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移交窗口发放建筑设计方案或成都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6、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资料。(三)核发的批准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3份、建筑设计

24、方案1套;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出具成都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并退回建筑设计方案1套、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3份。(四)备注:1、送审的图纸需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2、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市政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设计方案须征求市政科意见。六、办理建筑项目施工图审查(时限:5个工作日)(一)必备文件1、建设局核发的施工图备案通知书1份;2、建施总平面图3份;3、建施平、立、剖面图1套;4、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报建后,将报建材料送移交规划局建管科;2、经办人核对资料后,向勘测单位出具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勘测单位办理坐标放线,

25、并将坐标放线交接单返建管科,同时根据已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填写成都市规划局施工图审查意见表;3、副局长审定签发成都市规划局施工图审查意见表;4、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移交窗口发件。(三)核发的批准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a.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章”的建施总平面图1份;b.成都市规划局施工图审查意见表1份。(四)备注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经办人将坐标放线交接单与建施图核对无误后盖“成都市规划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并将项目资料移交窗口。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限:3个工作日)(一)必备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2、农民集中建房宅基地意见书1份;3、建筑施工图(平、立、

26、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4、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1份(复印件);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6、测绘单位出具的坐标放线交接单;7、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将报建材料移交经办人;2、经办人审核报建资料,科长初审;3、副局长复审;4、局长审定并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交窗口发放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建施总平面图一份。6、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资料并将办件信息提交建管科。(三)核发的批准文件1、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2、盖有

27、“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建施总平面图1份。第六部分 建筑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窗口直办项目流程图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限招拍挂土地)窗口受理窗口发件经办人审核科长审核副局长审定二、办理临时售楼部规划审查窗口受理经办人审核科长审核副局长审定窗口发件三、办理煤气、给水、排水接管工程、道路开口窗口受理经办人审核科长审核副局长审定窗口发件 非窗口办理项目建筑类项目审批流程图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个工作日)窗口收件经办人初审(1个工作日)科长复审(1个工作日)副局长审定(1个工作日)同意 不同意出具成都市规划局建设用地勘测放线通知书副局长签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出具规划管

28、理函复意见书 分局 经办人整理资料,提交窗口(0.5个工作日) 勘测单位放线 窗口发件(0.5个工作日)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个工作日) 窗口接件经办人根据报建资料、控规和勘测资料进行初审(1个工作日)科长复审(0.5个工作日) 副局长审定(0.5个工作日)同意 不同意副局长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和设计红线图副局长签发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经办人整理资料,提交窗口(0.5个工作日)窗口发件(0.5个工作日)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限:3个工作日)窗口受理经办人审查(1个工作日)科长初审(0.5个工作日)副局长复审(0.5个工作日)窗口发件(0.5个工作日)局长审定(0.5

29、个工作日)四、办理建筑设计方案审查(10个工作日)科长初审(2个工作日)窗口受理经办人审查(6个工作日)副局长复审(1个工作日) 组织专家审查局审项目(承诺时限另记)局业务办公会议审定同意 不同意副局长签发建筑设计方案副局长签发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窗口发件经办人整理资料,提交窗口(1个工作日)五、办理建筑施工图审查(5个工作日)窗口受理经办人初审(2个工作日)科长复审(1个工作日)副局长签发施工图审查意见表(1个工作日)勘测单位坐标放线(1个工作日)经办人整理资料,移交窗口(1个工作日)窗口发件六、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窗口受理(0.5个工作日)资料齐备符合要求 资料不齐备经办人初审(1.5个工作

30、日)告知申请人并退还报建资料符合 不符合分管副局长复审(1个工作日)局业务会审定(0.5个工作日)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进入整改程序(不计入承诺时限)涉嫌违法的进入查处程序(不计入承诺时限) 同意 公示完毕(不计入承诺时限) 不同意局长签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0.5个工作日)局长签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0.5个工作日)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资料(0.5个工作日)七、重大项目办理流程窗口受理 局领导主持并联审批协调会局领导主持并联审批协调会建管科拟定会议纪要 局领导签发规划科控规调整、维护建管科 选址、用地、工程发 证市政工程规划报建行政审批程序及流程图第一部分市政工程直办件规划报建行政审批程

31、序 一、用地内部管线、接管工程规划许可(时限:3个工作日)(一)申请材料 1 、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申请报告、相关纪要各一份。 2 、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国土权属证明文件(1:500用地红线图或国土证)。 3 、原道路或排水施工设计图、接管或内部管线施工设计图2份,其中1份标注拟建起止接管点位置、管径等。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当场或 3 个

32、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0.5个工作日)3、局经办人员根据控规要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建设要求审查施工设计图,经审查符合控规、相关规范、规定的,依法办理相关规划手续;若经审查不符合控规、相关规范、规定及规划要求的,则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2个工作日)4、经办人报科长进行复审后签发审批文件或函复意见书。(0.5个工作日)(三)前置条件 1 、若拟建管线需穿越相邻单位用地,需提供相邻单位同意在其用地内埋设管线的证明文件一份,才能申请办理相应的规划手续。 2 、若拟建管线须穿越刚建成不久(未超过 5 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都要求采用非开挖技术过路,建设单位须持

33、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原件,才能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四)核发的审批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和“经审查,该施工图符合规划要求,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批语的施工设计图(或道路设计图)2份。 二、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规划许可(时限:3个工作日)(一)申请材料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申请报告、相关纪要各一份。2、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国土权属证明(1:500用地红线图或国土证)、道路设计图(道路隔离带开口)2份。(二)办理程序1、申

34、请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2、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经办人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0.5个工作日)3、经办人员会同交管、交通、城管、园林等部门共同踏勘现场,根据控规要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建设要求及现场情况共同确定是否可以开口。若符合控规、相关规范、规定及规划要求的,依法办理相关规划手续;若经审查不能办理开口手续的,则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2个工作日)4、经办人报科长进行复审后签发审批文件或函复意见书。(0.5个工作日)(三)核发的审批文件标注

35、有开口位置、宽度、相关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和“经审查,该施工图符合规划要求,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批语的施工设计图(或道路设计图)1份。(四)本程序适用于以下工程: 1、2005年7月1日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包括已建成的单位用地、居住小区等)机动车开口。新建项目(2005年7月1日以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所取得的成都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可作为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人行道开口手续的规划许可图件。 2、需在道路范围内的机非隔离带开口

36、的。 3、需在重要地段开设机动车出入口、临时机动车出入口开口的建设项目。 三、原管位延长小于 100 米 的管线工程规划许可(时限:3个工作日) (一)申请材料 1 、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申请报告、相关纪要各一份。 2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其它土地:交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及用地函一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一份,市国土部门相关文件(土地出租、出让或划拨意见书)一份,临时用地批复等。 3 、原道路设计图或原管线施工设计图两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起止接管位置、管径等。 (二)办

37、理程序 1、申请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当场或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0.5个工作日) 3、局经办人员根据控规要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建设要求审查施工设计图,经审查符合控规、相关规范、规定及规划要求的,通知勘测单位进行放线,待放线资料返回后,依法办理相关规划手续;若经审查不符合控规、相关规范、规定及规划要求的,则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2个工作日)4、经办人报科长进行复审后签发审批文件或函复意见书。(0.5

38、个工作日)(三)前置条件 1 、若拟建管线需穿越相邻单位的用地,需提供用地单位同意埋设的证明一份,才能申请办理相应的规划手续。 2 、若拟建管线须穿越刚建成不久(未超过 5 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都要求采用非开挖技术过路,建设单位须持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原件,才能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四)核发的审批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及“经审查,该施工图符合规划要求,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批语的施工设计图2份。 第二部分市政类项目“一书三证”规划报建行政审批程序及流程图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

39、址意见书审批流程(时限:6个工作日)(一)申请材料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申请报告、相关纪要各一份。2、项目批准文件一份(限政府投资类项目)。3、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1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4、1:500地形图或1:1000带状地形图3份(带规划中线及其它规划控制坐标)。其中1份标注拟建范围。5、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6、其它需说明的文件、图纸。(二)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请

40、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2、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经办人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0.5个工作日)3、经办人根据控规要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建设要求对所申请的选址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控规、相关规范、规定及规划要求的,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若经审查不符合控规要求的,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3个工作日)4、经办人报科长进行复审后报局办公会审查,相关负责人签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函复意见书。(2个工作日)5、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交窗口工作人员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函复

41、意见书。(0.5个工作日)(三)核发的审批文件1、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或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函复意见书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选址红线图2份(其中1份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起盖“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骑缝章)。3、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1份。(四)本程序适用以下工程: 1、道路及排水工程。 2、桥梁、河堤工程。 3、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 4、轨道工程。(五)备注:1、如涉及需要调整控规的,在给建设单位出具的函复意见书中应予以说明。2、建设单位提交的三份地形图在办理完选址规划手续后,一份

42、存档,一份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起发给建设单位,另一份在办理完用地规划手续后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起发给建设单位。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时限:4个工作日)(一)申请材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申请报告、相关纪要各一份。2、1:500地形图或1:1000带状地形图3份(必须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地形图一致)。3、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1份。4、勘测资料1套(用地面积计算结果)。5、其它需说明的文件、图纸(二)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2、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

43、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经办人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0.5个工作日)3、经办人根据控规要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建设要求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确定建设用地范围,经审查符合控规、相关规范、规定及规划要求的,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若经审查不符合控规要求的,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1.5个工作日)4、经办人报科长进行复审后报局办公会审查,局相关负责人签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函复意见书。(1.5个工作日)5、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交窗口工作人员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函复意见书。(0.5个工作日)(三)核发的审批文件1、盖有“成都市规

44、划局行政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或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函复意见书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1份(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起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骑缝章)。3、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1份。(四)本程序适用以下工程: 1、道路及排水工程。 2、桥梁、河堤工程。 3、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 4、轨道工程。三、办理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许可(不需办理用地规划手续的项目)审批流程(时限:6个工作日)(一)申请材料1、道路及排水工程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申请报告、相关纪要各一份。(2)

45、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限不需办理选址、用地规划手续核政府投资类项目)1份。(3)1:500地形图或1:1000带状地形图3份(带规划中线及其它规划控制坐标)。其中一份标注拟建范围。(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 2、桥梁、河堤工程: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申请报告、相关纪要各一份。(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限不需办理选址、用地规划手续核政府投资类项目)1份。 (3)1:500地形图或工程规划图2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方案(含护河通道、防洪标准等)。(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 3、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

46、 (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1份。 (3)道路设计图或1:500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方案(起止接管位置、管径等)。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5)前置条件:若拟建管线穿越相邻单位用地,需提供相邻单位同意在其用地内埋设管线的证明文件1份。 (二)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2、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经办人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0.5个工作日)3、经办人根据控规要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建设要求等,提出规划设计

47、条件,依法办理相关规划手续;若经审查不符合控规、相关规范、规定及规划要求的,则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3个工作日)4、经办人将报建资料和规划设计要求报科长进行复审后报局办公会审查,局相关负责人签发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或函复意见书。(2个工作日)5、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交窗口工作人员核发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及相关资料或函复意见书。(0.5个工作日)(三)核发的审批文件1、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局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1份或标注有规划设计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地形图或工程规划图1份。或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函复意见书1份。2、盖有“成都

48、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1份(并与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一起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骑缝章)或工程规划图1份。3、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1份。 (四)备注:如涉及需要调整控规的,在给建设单位出具的函复意见书中应予以说明。 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时限:6个工作日) (一)申请材料 1、道路及排水工程: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申请报告、相关纪要各一份。 (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限不需办理选址、用地规划手续核政府投资类项目)1份。 (3)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

49、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及用地函1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1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临时用地批复等。(4)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 (5)施工设计图3份,复印件5份。 (6)30米(含30米)道路及25米道路相交的道路交叉口管线综合图2份。 (7)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各1份 (8)放线资料1份。 (9)前置条件:若拟建管线须穿越刚建成不久(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都要求采用非开挖技术过路,建

50、设单位须持有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原件,才能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2、桥梁、河堤工程: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申请报告、相关纪要各一份。 (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限不需办理选址、用地规划手续核政府投资类项目)1份。 (3)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及用地函1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1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临时用地批复等。(4)施工设计图3份。(5)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

51、)、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各1份。(6)市政管线附桥通过的设计方案2份。 (7)河道及水务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书1份。 (8)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9)放线资料1份(含管线检查通知单)。 3、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申请报告、相关纪要各一份。 (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1份。 (3)道路设计图、1:500地形图或1:1000带状地形图3份(带规划中线及其它规划控制坐标)。其中一份标注拟建范围。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 (5)前置条件:若拟建管线须

52、穿越刚建成不久(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都要求采用非开挖技术过路,建设单位须持有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原件,才能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二)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完整、正确的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2、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经办人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0.5个工作日)3、经办人根据控规要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施工图,经审查符合控规、相关规范、规定及规划要求的,通知勘测设计单位进行放线,待放线

53、资料返回后,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经审查不符合控规、相关规范、规定及规划要求的,则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2.5个工作日)4、经办人将报建资料报科长进行复审后报局办公会审查,局相关负责人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函复意见书。(2.5个工作日)5、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交窗口工作人员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函复意见书。(0.5个工作日) (三)核发的审批文件:1、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或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函复意见书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一份。3、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章”和“经审查,该施工图符合规划要求,其申请

54、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批语的施工设计图两份(其中一份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起盖有“成都市规划局章”的骑缝章)。 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审批流程(时限:5个工作日) (一)申请材料 1 、规划验收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1份。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执行情况自查报告1份。 3 、测绘单位实测市政工程竣工测绘图。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定通知单。 (二)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2、 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

55、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予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科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0.5个工作日)3、 在承诺期限内,经核准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经公示后,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按规划验收意见书实施整改后重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5个工作日)4、经办人将报建资料报科长进行复审后报局办公会审查,局相关负责人签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函复意见书。(2.5个工作日)5、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交窗口工作人员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56、合格证或函复意见书。(0.5个工作日) (三)核发的审批文件1、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局行政章”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份。2、经审查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四)备注:1、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2、在核发建设建设规划验收合格证后一并交档案室归档。六、市政设计施工图审查(时限:8个工作日)(一)必备文件1、市政设计总平面图3份;2、市政设计平、纵、剖面图1套;3、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各一份;4、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报建后,将报建材料送移

57、交规划局市政科;(0.5个工作日)2、经办人核对资料后,根据已批市政设计方案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管理进行审查,填写成都市规划局施工图审查意见表,向勘测单位出具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勘测单位办理坐标放线,将坐标放线交接单返市政科;(4个工作日)3、经办人将报建资料报科长进行复审;(2个工作日)4、分管局长审定签发成都市规划局施工图审查意见表;(1个工作日)5、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移交窗口发件。(0.5个工作日)(三)核发的批准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局技术专用章”的市政总平面图1份;(2)成都市规划局施工图审查意见表1份。(四)备注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经办人将坐

58、标放线交接单与市政施工图核对无误后盖“成都市规划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并将项目资料移交窗口。七、市政工程审批流程图(一)市政工程工程常规件办理(办理时限:21个工作日)1、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个工作日)窗口受理(0.5个工作日)市政科经办人初审(2个工作日)市政科科长审核(0.5个工作日) 分管局领导审定(1个工作日)市政工程局业务办公会审查(局审项目)不同意出具函复意见通知书(1.5个工作日)同意分管局领导审定、签发(0.5个工作日)市政科经办人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个工作日)窗口发件(0.5个工作日)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个工作日)窗口受理(0.5个工作日)市政科经办人初审(1个工作日)市政科科长审核(0.5个工作日)分管局领导审定(1个工作日)市政工程局业务办公会审查(局审项目)不同意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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