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债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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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riday, December 31, 2021第九章第九章 债权法债权法Friday, December 31, 2021第一节第一节 债的概述债的概述Friday, December 31, 2021 一、债的概念及理解。一、债的概念及理解。 (一)定义:(一)定义: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8484条条 债是按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享有权利的人是债债权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

2、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的本质债的本质民事民事法律法律关系关系特定当事人之间特定当事人之间根据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根据约定根据约定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请求对方进行特定的行为请求对方进行特定的行为Friday, December 31, 2021 1. 1. 民法上债的概念不同于民间所谓的债。民间民法上债的概念不同于民间所谓的债。民间所谓的所谓的“债债”含义极为狭窄,专指金钱债务,如借债、含义极为狭窄,专指金钱债务,如借债、欠债、还债等等。汉书:欠债、还债等等。汉书:“债,谓假贷人财物,债,谓假贷人财物,未尝者也。未尝者也。”现代民法中的

3、现代民法中的“债债”来自罗马法,拉丁来自罗马法,拉丁文文juris juris vinculumvinculum一词,意为:一词,意为:“使他人负担给付义使他人负担给付义务的法律锁链务的法律锁链”。英美法没有。英美法没有“债债”的对应概念,而的对应概念,而是以是以creditcredit(债权)和债权)和debtdebt(债务)两个词代替。债务)两个词代替。黄世仁黄世仁杨白劳杨白劳VSFriday, December 31, 2021 2. “债债”是财产性民事法律关系。是财产性民事法律关系。 债的关系是建立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的关系是建立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表现为财产属性,债

4、权被归入财利益关系,表现为财产属性,债权被归入财产权。产权。 (1)侵权的赔偿是不是可以用金钱解决,或者)侵权的赔偿是不是可以用金钱解决,或者说,是否承认人格损害的财产赔偿?说,是否承认人格损害的财产赔偿? (2)请求权和债权之间的区别。)请求权和债权之间的区别。 Friday, December 31, 2021 3. “3. “债债”的本质可以理解为的本质可以理解为“可期待的信可期待的信用用”。“债债”首先确认让渡商品和实现价值存在时首先确认让渡商品和实现价值存在时间差距的合理性,间差距的合理性,确认经济利益确认经济利益暂时暂时不平衡的合理不平衡的合理性性,同时保证这种差距可以消除。,同时

5、保证这种差距可以消除。商业信用商业信用国家信用国家信用银行信用银行信用消费信用消费信用Friday, December 31, 2021 4. “债债”是请求权,是债权人实现其特定利益是请求权,是债权人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古罗马法学家保罗:的法律手段。古罗马法学家保罗:“债的本质不在债的本质不在于我们取得某物的所有权,而在于其他人必须给我于我们取得某物的所有权,而在于其他人必须给我们某物或者做某件事情。们某物或者做某件事情。” 债权是请求权债权是请求权债权是相对权债权是相对权债权的设立具有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任意性债权具有平等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相容性)(相容性)债权具有期限性债权具有期限

6、性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对世权物权是对世权物权的法定原则物权的法定原则物权的排他性和物权的排他性和优先效力优先效力物权没有期限性物权没有期限性Friday, December 31, 2021 (二)对(二)对“债法债法”的理解:的理解: 德国学者赫德曼德国学者赫德曼(Hedemam)指出:债法是利指出:债法是利已的交易法。这一论断道出了债权法的本质所在。已的交易法。这一论断道出了债权法的本质所在。具体言之,债权法作用表现在鼓励交易,保证交具体言之,债权法作用表现在鼓励交易,保证交易的实现。商品经济越是发达,债法的内容就越易的实现。商品经济越是发达,债法的内容就越是丰富,形式越加完备。

7、是丰富,形式越加完备。 1. 债权法提供了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债权法提供了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 2. 随着商品交换的进一步发展。债权法所反映的随着商品交换的进一步发展。债权法所反映的交易规则呈现出标准化和国际化的特点。联合国国交易规则呈现出标准化和国际化的特点。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3. 债权法中任意性规范居多,民法债权法中任意性规范居多,民法“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在债权法中贯彻地最为彻底。在债权法中贯彻地最为彻底。 Friday, December 31, 2021 二、债发生的根据:二、债发生的根据: 债是一种债是一

8、种“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其产生也依赖于某,其产生也依赖于某种种“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的激发。同时,债权关系的特殊性的激发。同时,债权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在于“特定主体之间,一方向另一方请求进行某种行特定主体之间,一方向另一方请求进行某种行为为”,那么,所谓,那么,所谓“债发生的根据债发生的根据”,就是,就是“哪些情况哪些情况下,特定的一方民事主体可以强制要求另外一方进行某下,特定的一方民事主体可以强制要求另外一方进行某种行为种行为” 侵权之债侵权之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不当得利Friday, December 31, 2021 (一)合同之债:(一)合同之债:合同

9、,也称契约,是当事人之间合同,也称契约,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之债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所在,反映出法律对合同之债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所在,反映出法律对“财产流转财产流转”的调整。合同是最普遍重要的债。我们将在后面专章介绍的调整。合同是最普遍重要的债。我们将在后面专章介绍。 (二)侵权之债:(二)侵权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旦发生,也能在加害人和受害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旦发生,也能在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产生某种侵权债务关系,即受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赔偿人之间产

10、生某种侵权债务关系,即受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赔偿其财产和身心损害的权利。其财产和身心损害的权利。 (三)不当得利之债(三)不当得利之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一经产生,就在不当得利者与利益收受损害当得利的法律事实一经产生,就在不当得利者与利益收受损害者之间产生了债的法律关系。者之间产生了债的法律关系。 (四)无因管理之债:(四)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进行管理的行为。民

11、法通则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进行管理的行为。民法通则第第93条规定无因管理人条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有权请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要费用”。这也是一种债的请求。这也是一种债的请求。Friday, December 31, 2021第二节不当得利之债第二节不当得利之债“意外之财意外之财”的归属的归属Friday, December 31, 2021一、定义一、定义民法通则第民法通则第92条:条:“没有合法根据,取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

12、当得利和不当得利和“侵权侵权”行为的区别:产生行为的区别:产生利益冲突的原因不同。利益冲突的原因不同。两者虽然都可能导致受害方利益受损,同时加害一两者虽然都可能导致受害方利益受损,同时加害一方得到不应该得到的利益。但是侵权行为是加害人违法方得到不应该得到的利益。但是侵权行为是加害人违法行为的结果,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不当得利产生的主行为的结果,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不当得利产生的主要原因,并不是不当得利者的主观过错,而是一些阴差要原因,并不是不当得利者的主观过错,而是一些阴差阳错的情况。阳错的情况。2. 不当得利者不是犯罪,最多承担民事责任。不当得利者不是犯罪,最多承担民事责任。 Friday,

13、 December 31, 2021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 Friday, December 31, 2021实务中判断实务中判断“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成立与否的关键在于双方成立与否的关键在于双方证据的证明力?证据的证明力?案例案例 2002年月,被告陈某到年月,被告陈某到原告会泽县待补农村信用合作社支取原告会泽县待补农村信用合作社支取万存款。一周之后,信用社称由于万存款。一周之后,信用社称由于业务员的过失,让被告取走业务员的过失,让被告取走19990元,元,多取了万元,以多取了万元,以“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为由为由要求返还该款。陈某称,自己存折上要求返还该款。陈某称,

14、自己存折上的余额是万元。只取走的余额是万元。只取走9990元,不元,不存在多取一万元的情况,信用社诬告存在多取一万元的情况,信用社诬告自己,要求赔偿名誉及精神损失、误自己,要求赔偿名誉及精神损失、误工损失共计万元。纠纷诉到法院后,工损失共计万元。纠纷诉到法院后,原告提供的取款凭条上的金额确为原告提供的取款凭条上的金额确为19990元,但被告称存折丢失。元,但被告称存折丢失。 银行是银行是“不当不当得利得利”发生的重发生的重灾区之一灾区之一Friday, December 31, 2021法院认为:本案最为关键的是:因存折已丢失,法院认为:本案最为关键的是:因存折已丢失,无从知晓存折上的存款余额

15、是否被被告篡改。原告无从知晓存折上的存款余额是否被被告篡改。原告既然认为被告故意丢失存折或者隐藏不报,根据民既然认为被告故意丢失存折或者隐藏不报,根据民事诉讼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必须证明的原则,原告必须证明被告故意隐藏存折的事实,如果原告所举证据不足被告故意隐藏存折的事实,如果原告所举证据不足以证实被告多取走了万元,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以证实被告多取走了万元,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持。 民事案件举证的基本原则:民事案件举证的基本原则: 1. “ 1. “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则 2. 2. 民事诉讼证据民事诉讼证据刑事诉讼证据刑事诉讼证据 “ “天平原

16、则天平原则” “” “排除合理怀疑原则排除合理怀疑原则”Friday, December 31, 2021 民法通则意见第民法通则意见第31条: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条: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三、不当得利的效力三、不当得利的效力 依受益人主观心态为恶意或善意而有重大不同依受益人主观心态为恶意或善意而有重大不同: (1 1)受益人为善意的,返还义务以现存利益为限,对已)受益人为善意的,返还义务以现存利益为限,对已不存在的利

17、益不负返还责任;(不存在的利益不负返还责任;(2 2)受益人为恶意的,返)受益人为恶意的,返还范围应是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对已不存在的利益的返还还范围应是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对已不存在的利益的返还义务并不免除;(义务并不免除;(3 3)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还范围以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例例 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多支付了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多支付了5000元。甲用元。甲用这这5000元经营,获利元经营,获利3000元,其中元,其中1000元为劳务管理元为劳务管理费用。后银行主张返还不当得利。费用。后银行主张返还不当

18、得利。Friday, December 31, 2021 民法通则意见第民法通则意见第94条: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条: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其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其性质由不当得利转化为侵权,故由此引起的诉讼按侵权性质由不当得利转化为侵权,故由此引起的诉讼按侵权之诉处理。之诉处理。捡到遗失物捡到遗失物据 为 己 有据 为 己 有拒 不 返 还拒 不 返 还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善意)(善意)侵权之债侵权之债侵犯他人侵犯他人财

19、产罪财产罪返还义务返还义务以现存利益为限以现存利益为限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据 为 己 有据 为 己 有拒 不 返 还拒 不 返 还数 额 较 大数 额 较 大牢狱之灾牢狱之灾Friday, December 31, 2021第三节第三节 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助人为乐助人为乐”的法定奖励的法定奖励Friday, December 31, 2021 一、定义:一、定义: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进行管理的行为。民法通则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进行管理的行为。民法通则第第93条规定无因管理人条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请求受

20、益人偿付由此而有权请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支付的必要费用”。这也是一种债的请求。这也是一种债的请求。Friday, December 31, 2021 二、二、“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成立的三个必备条件:成立的三个必备条件: (1)无因管理的)无因管理的“管理管理”一词较之于一般管理含义一词较之于一般管理含义要广。要广。例如,将他人快要腐烂的蔬菜卖掉,收留迷路的例如,将他人快要腐烂的蔬菜卖掉,收留迷路的孩子孩子。 (2)“管理的事务管理的事务”必须是合法的。必须是合法的。 违法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违法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 法律规定必须经本人授权才能进行的行为不构法律规定必须经本人授权才能

21、进行的行为不构成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Friday, December 31, 2021 可以产生法律上义务的情形:可以产生法律上义务的情形: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2)职务要求的义务;)职务要求的义务; (3)约定义务;)约定义务; (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Friday, December 31, 2021 案例案例 王某与李某系邻里,一天,二人因琐事发生争王某与李某系邻里,一天,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并撕打,王某将李某的手咬伤,此时,长期居住在王执并撕打,王某将李某的手咬伤,此时,长期居住在王某家的王某的女婿张某见状后,便急忙找车将李某送

22、往某家的王某的女婿张某见状后,便急忙找车将李某送往医院救治,结果其花费了医院救治,结果其花费了2000元。李某出院后,两家关元。李某出院后,两家关系并未好转,于是张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返还系并未好转,于是张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返还其支付的其支付的2000元治疗费。而李某面对张某的起诉,则主元治疗费。而李某面对张某的起诉,则主张此款是张某为其岳父王某垫付的,故不应返还。张此款是张某为其岳父王某垫付的,故不应返还。 Friday, December 31, 2021 不需要不需要无因管理者自己亲力亲为,只要他在进行无因管理的无因管理者自己亲力亲为,只要他在进行无因管理的过程中主观上是为

23、了他人的利益。具体案件中行为过程中主观上是为了他人的利益。具体案件中行为人人“主观意思主观意思”是判断是判断“是否构成无因管理是否构成无因管理”重要指重要指标。标。 案例案例 患者许某因病县医院治疗,突然病情恶化。医院紧患者许某因病县医院治疗,突然病情恶化。医院紧急将其送往省会大医院会诊,确诊为腹壁窦道,需立即手术。急将其送往省会大医院会诊,确诊为腹壁窦道,需立即手术。由于没有家属陪同。省医院只好将手术风险告知陪送前来的由于没有家属陪同。省医院只好将手术风险告知陪送前来的县医院医生张伟刚:患者体质较弱,手术可能引起并发症。县医院医生张伟刚:患者体质较弱,手术可能引起并发症。张考虑到手术较急,认

24、为治病要紧,便代表患者家属在术前张考虑到手术较急,认为治病要紧,便代表患者家属在术前谈话记录上签字。结果许某在手术中因并发症死亡。许某之谈话记录上签字。结果许某在手术中因并发症死亡。许某之父以张伟刚超越权限,签字同意手术,致女儿死亡为由,起父以张伟刚超越权限,签字同意手术,致女儿死亡为由,起诉要求追究民事赔偿责任。诉要求追究民事赔偿责任。Friday, December 31, 2021 三、无因管理的效力:三、无因管理的效力: (1)管理人对他人事务的管理要尽到一个善)管理人对他人事务的管理要尽到一个善良管理人的义务。良管理人的义务。 适当管理适当管理 通知义务通知义务 管理人基于故意、重大

25、过失而导致被管理物管理人基于故意、重大过失而导致被管理物损害的,应付赔偿责任,损害的,应付赔偿责任,但基于一般过失应免除但基于一般过失应免除或者减轻责任。或者减轻责任。Friday, December 31, 2021 (2)民法通则)民法通则93条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条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民通意见。民通意见132条:条:“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包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中受到的

26、实际损失。”。(3)管理人尽力管理之后,仍)管理人尽力管理之后,仍然无法保障被管理人的利益,被管理人还是必须偿付无因然无法保障被管理人的利益,被管理人还是必须偿付无因管理人由此支出的管理人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 案例案例 1995年夏天,张某父子外出打工,房屋无人看年夏天,张某父子外出打工,房屋无人看管。一天,气象台预报近期将有强台风。张家的邻居刘某管。一天,气象台预报近期将有强台风。张家的邻居刘某见张家无人,房子又年久失修,于是,就花钱请人对张家见张家无人,房子又年久失修,于是,就花钱请人对张家的房子进行了修缮,共花费了的房子进行了修缮,共花费了650元,刘某为此从银行提元,刘某为

27、此从银行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先行垫付。但台风过后,张家的房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先行垫付。但台风过后,张家的房子还是倒塌了。刘某可以主张哪些权利?还是倒塌了。刘某可以主张哪些权利?Friday, December 31, 2021张三和李四,一方出力,一方出钱,在院子里盖张三和李四,一方出力,一方出钱,在院子里盖起了一堵隔断墙。王五的一口猪飞跃矮墙,踩起了一堵隔断墙。王五的一口猪飞跃矮墙,踩塌了一块。张三见状,随手修好了。塌了一块。张三见状,随手修好了。 张三外出,杳如黄鹤。强台风将至,李四恐怕张张三外出,杳如黄鹤。强台风将至,李四恐怕张三年久失修的房子倒了,祸及自己,就用几根三年久失修的房子倒

28、了,祸及自己,就用几根木料顶住张三的房子。木料顶住张三的房子。如尽管李四妥为加固,张三的房子仍然不敌强台如尽管李四妥为加固,张三的房子仍然不敌强台风。风。张三落水,李四纵入水中相救。李四五指如钩,张三落水,李四纵入水中相救。李四五指如钩,抓伤了张三的白面。张三一看破相,痛不欲生。抓伤了张三的白面。张三一看破相,痛不欲生。 张三云游,久久不归。他的一口肉猪,终日郁郁,张三云游,久久不归。他的一口肉猪,终日郁郁,无疾而终。李四为避免张三的损失,为其出卖。无疾而终。李四为避免张三的损失,为其出卖。本可卖本可卖100100元,但李四为图省事,卖给收破烂元,但李四为图省事,卖给收破烂的,只卖的,只卖20

29、20元。元。Friday, December 31, 2021第四节第四节 侵权之债侵权之债抵御抵御“飞来横祸飞来横祸”盾牌盾牌Friday, December 31, 2021 一、侵权行为的定位一、侵权行为的定位 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和人身权利,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民法通则第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条公民、法人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Fri

30、day, December 31, 2021 1. 在英美法中,侵权行为对应在英美法中,侵权行为对应“Tort”一词,来源一词,来源于拉丁文的于拉丁文的“tortus”,原意是原意是“扭歪或者扭曲扭歪或者扭曲”,表示,表示侵权行为是一种扭曲、异常的社会关系状态。侵权行为是一种扭曲、异常的社会关系状态。(1)侵权是一种)侵权是一种社会关系的扭曲状态。社会关系的扭曲状态。(2)对比合同之债,侵权是一种)对比合同之债,侵权是一种法定之债法定之债。 A. 发生原因不同;发生原因不同;B. 侵权之债针对侵权之债针对“财产权财产权”和和“人身权人身权”,合同之债只针对,合同之债只针对“财产权财产权” ;

31、C. 侵权侵权行为以行为以“实际损害实际损害”为前提,而合同之债没有为前提,而合同之债没有“实际实际损失损失”也要承担责任;也要承担责任;D. 侵权责任的主体没有限制,侵权责任的主体没有限制,而合同的主体必须是而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E. 侵权责任是侵权责任是“过错原则过错原则”,合同之债适用,合同之债适用“无过错原无过错原则则” 。Friday, December 31, 2021 2. 侵权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并不是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并不是犯罪行为。 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同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侵权行为的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同属于违法行为,

32、但是侵权行为的责任仍停留在私法范围,犯罪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责任仍停留在私法范围,犯罪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具有一种是具有一种“严重社会危害性严重社会危害性” 的行为。的行为。 (1)目的目的不同:侵权责任目的在于恢复受害人的损失;刑不同:侵权责任目的在于恢复受害人的损失;刑罚的目的则在于罚的目的则在于“惩前毖后惩前毖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 (2)制裁方法制裁方法不同:侵权责任以不同:侵权责任以“补偿性补偿性”为主,不能进为主,不能进行人身处罚,而犯罪行为以人身处罚为主要特点。行人身处罚,而犯罪行为以人身处罚为主要特点。(3)适用法律和程序适用法律

33、和程序不同:侵权责任由民法通则调整,不同:侵权责任由民法通则调整,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犯罪行为由刑法调整,适用刑事诉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犯罪行为由刑法调整,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讼程序。 Friday, December 31, 20213. 3. 侵权行为法的历史演进侵权行为法的历史演进“从复仇到赔偿从复仇到赔偿” 侵权行为法最早可以溯源到古代氏族社会的复仇制度。侵权行为法最早可以溯源到古代氏族社会的复仇制度。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中写到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中写到“自有人类社会,就有自有人类社会,就有谋杀这种行为,为一个被杀害的亲属报仇是一项公认的谋杀这种行为,为一个被杀害的亲属报仇是一项公认的义务,义务

34、,血亲同态复仇制度血亲同态复仇制度。” 在没有国家和法律之前,遏在没有国家和法律之前,遏制暴力侵犯的唯一方法就是以血制暴力侵犯的唯一方法就是以血亲团体为单位,亲团体为单位,“以眼还眼,以以眼还眼,以手还手手还手”的自力救济。现代文明的自力救济。现代文明的出现,上述自力救济被国家的出现,上述自力救济被国家“公力救济公力救济”的两种形式所代替:的两种形式所代替:1. 针对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制度;针对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制度;2. 针对侵权行为的民事赔偿制度针对侵权行为的民事赔偿制度 现代社会、法律现代社会、法律的公力救济使得的公力救济使得“血海深仇血海深仇”只能只能遗留在武侠江湖的遗留在武侠江湖的故

35、事中故事中Friday, December 31, 2021 在资本主义早期,为了保证权利的绝对性,明确在资本主义早期,为了保证权利的绝对性,明确规定一个人只对自己的规定一个人只对自己的“过错过错”负责,负责,“过错过错”是是侵权之债的基础条件。实行侵权之债的基础条件。实行“过错原则过错原则”,只要行,只要行为人进到为人进到“注意注意”义务,即使给他人造成了伤害,义务,即使给他人造成了伤害,也可不必负责,因而鼓励资产阶级大胆地行使权利,也可不必负责,因而鼓励资产阶级大胆地行使权利,放手进行商业和创新活动。放手进行商业和创新活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和和“所有权绝对原则所有权绝对原则”、

36、“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构成了近构成了近代民法的三大支柱。代民法的三大支柱。Friday, December 31, 2021 二、侵权行为的分类二、侵权行为的分类 1. 侵犯人身侵犯人身:(:(1)逞凶()逞凶(Assault);();(2)殴打(殴打(Battery););(3)非法拘禁(非法拘禁(False imprisonment);); 2. 侵犯人格侵犯人格:(:(1)破坏名誉()破坏名誉(Defamation)【)【诽谤(诽谤(Libel)和诋毁(和诋毁(Slander)】;()】;(2)侵犯隐私(侵犯隐私(Infringement of privacy);();(3)精神折

37、磨(精神折磨(Emotion distress) 3. 侵害不动产侵害不动产:(:(1)非法侵入()非法侵入(Trespass);();(2)妨害行妨害行为(为(Nuisance) 4. 侵害动产侵害动产:(:(1)损害行为()损害行为(Trespass to goods);();(2)擅擅自侵占或者处分行为(自侵占或者处分行为(Conversion) 5. 商业侵权行为商业侵权行为:(:(1)干预他人商事活动,如)干预他人商事活动,如“引诱违约引诱违约”(Inducing breach of contract);();(2)盗用盗用“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行为行为(Appropriation)和

38、冒充行为(和冒充行为(Pass-off);();(3)欺诈欺诈(Injurious falsehood););威胁(威胁(Intimination) 6. 共谋共谋 (Conspiracy)Friday, December 31, 2021 三、侵权之债的三、侵权之债的“归责归责”原则原则 民法通则第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条规定:“公民、法人公民、法人侵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意味者,意味者“没有过错,即使有损没有过错,即使有损害事实也不需要负责害事实也不需要负责”。 1. “过错过错”

39、包括包括“故意故意”和和“过失过失”。“过失过失”和和“注注意义务意义务”紧密相连,紧密相连,“注意义务注意义务”分为分为“一般注意一般注意”和和“专家注意专家注意”:“一般注意一般注意”,一般普通人标准的注意,一般普通人标准的注意能力为基础;能力为基础;“专家注意专家注意”,职业、专业的,职业、专业的“注意义注意义务务”。 2. 过错即是判断过错即是判断“侵权侵权”成立与否地关键,也是确定成立与否地关键,也是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的关键的关键。 3. 举证责任由受害人负担。举证责任由受害人负担。 Friday, December 31, 2021 新道路交通管理法:新道路交通管理法: 1.

40、 1.交通事故: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交通事故: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特大事故。2. 2. 交通事故责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Friday, December 31, 2021(二)无过错责任(二)无过错责任 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由与造成损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这一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基于损害事实的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基于损害

41、事实的客观存在。英美法则称之为客观存在。英美法则称之为“严格责任严格责任”。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06106条:条:“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只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1)污染环境侵权:)污染环境侵权: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而出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而出现的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现的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其致害因素均属于工业灾其致害因素均属于工业灾害的范围,故也称为害的范围,故也称为“公公害的侵权行为害的侵权行为” Friday, Decembe

42、r 31, 2021 (2) 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行为。所谓高度危险作业,民行为。所谓高度危险作业,民法通则第法通则第123条作了概括性的条作了概括性的列举,即:列举,即:“高空、高压、易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度危险的作业。” (3)新道交法第)新道交法第76条的条的规定:一旦机动车与行人或非规定:一旦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即使事故是由行人或非机动车即使事故是由行人或非机动

43、车违章引发,机动车一方也只是违章引发,机动车一方也只是“减轻责任减轻责任”。 Friday, December 31, 2021 (三)过错推定责任(三)过错推定责任 推定过错是指,实行推定过错是指,实行“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即如倒置,即如果加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果加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那就推定其有过错,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那就推定其有过错,并由此而承担过错责任。并由此而承担过错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四)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四)规定:“建筑物或

44、者其他设施以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Friday, December 31, 2021 (四)公平责任(四)公平责任 公平责任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公平责任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的特殊情况下,侵权行为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的特殊情况下,侵权行为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任。民法通则第132条对公平责任作了明确规条对公平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定:“,可以

45、根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1. 天灾天灾 2. 无法确定加害者无法确定加害者Friday, December 31, 2021 2000年年5月月10日晚,郝跃站在重庆市田湾正街日晚,郝跃站在重庆市田湾正街59号居民楼号居民楼大门外,与人发生争执,大声喧闹至凌晨大门外,与人发生争执,大声喧闹至凌晨1点半,突然空中点半,突然空中掉下一玻璃烟灰缸砸中郝跃头部,当场晕倒在地。后被鉴定掉下一玻璃烟灰缸砸中郝跃头部,当场晕倒在地。后被鉴定为智能障碍伤残、命名性失语伤残、颅骨缺损伤残等。为智能障碍伤残、命名性失语伤残、颅骨缺损伤残等。 经警经警方勘验

46、,砸伤郝跃的烟灰缸是从学田湾正街方勘验,砸伤郝跃的烟灰缸是从学田湾正街59号居民楼的某号居民楼的某个窗户抛出。郝某将临路两幢楼的个窗户抛出。郝某将临路两幢楼的22户居民告上法庭。户居民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因难以确定该烟灰缸的所有人,除事发当晚法院认为,因难以确定该烟灰缸的所有人,除事发当晚无人居住的两户外,其余房屋的居住人均不能排除扔烟灰缸无人居住的两户外,其余房屋的居住人均不能排除扔烟灰缸的可能性,根据过错推定原则,由当时有人居住的王某等的可能性,根据过错推定原则,由当时有人居住的王某等20户住户分担该赔偿责任。最后判决,郝某的医药费、误工费、户住户分担该赔偿责任。最后判决,郝某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生活补助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共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生活补助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计178233元,由王某等元,由王某等20户住户各赔偿户住户各赔偿8101.5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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